夜不语诡秘档案 08 茶圣(上部)

引子一
  诗云:小盏吹醅尝冷酒,深炉敲火炙新茶。诗又云:酒壶早是容情了。容情了。肯来清坐,吃茶须好。裙腰草。年年青翠,几曾枯槁。渔歌一曲随颠倒。
  美人、江山、荣华与富贵,这些我统统都不爱。我爱的只有茶!
  我曾被皇上请入宫中,与他讲了三日三夜的茶经,也曾为茶放弃了高官厚禄,故此名声大振,所以世人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茶圣”。
  为茶,我从没有后悔过。
  诗僧皎然曾经打趣的问我:“如果有一天,当你过身后走上奈何桥,孟婆问你今生有没有什么遗憾的地方?你会怎么回答?”
  我久久不能言语。
  或许,那时我也只能用双手撑住身体,望向脚下云烟雾绕的三涂川吧。
  但是我又真的可以放下吗?放下她?
  我叫陆羽,是个弃儿,自幼当然无父母养育了。于是六岁的我,便习惯了在竟陵郡这个无聊的小地方,过著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直到那日,我照例在街上小偷小摸外加乞讨时,积公大师发现了我。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竟陵郡难得的热闹。
  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面相很慈善的老和尚身上。
  玄宗皇帝好佛是众所周知的,有哪家庙里的和尚,不是敲了个肥头大耳,佛主不是常说众生皆平等吗?像这么穷的我,捞一些油水,佛主也应该体谅才对吧。
  我想当然的一边思忖着,一边快步跟着他,终于找到了个下手的绝好机会。
  我不失时机的施展自己的妙手空空,将手伸进了和尚的怀里,但是刹那间,我的脸却变得雪白。
  我没有摸到想像中的涨鼓鼓的钱包,却碰到了一只粗壮的大手。
  根据我的经验,看来免不了又要受一顿毒打了,于是很老练的说:“要动手就快点,我很忙的。对了,记住不要打脸,等一下还要去跟我的兄弟吃宵夜!”
  老和尚愣了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三个馒头递给我:“银子我没有。不过这三个馒头倒是老僧刚化来的。吃吧,别饿着了。”
  我接过馒头,却感到嗓子里有些东西堵着,堵得我喉咙痒痒的。于是我委屈的扑入了老和尚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便是积公大师了。
  第二天,我跟着他去了龙盖寺。以后我才知道积公大师是当代的名僧,唐代宗时曾召他入宫,给予过特殊的礼遇。
  积公是个饱学之士,他深明佛理,但最好的却是茶。
  现在想来,或许我便是受了他的薰陶,才会有以后数十载如一日的编写出《茶经》吧……
  积公常常对我讲,茶有三德。
  一是坐禅通夜不眠;二是满腹时能帮助消化,清神气;三是“不发”,能抑制性欲。
  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生津的药理功能,是僧侣们最理想的平和饮料。所以我才会在《茶经》的上篇写道:“茶味至寒,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这些字语为后世人津津而乐道,但又有谁知它大多是出自积公之口?
  不过对一个孩子来说,晨钟暮鼓的日子,实在太过于枯燥了。
  积公大师虽然常感叹我大有佛性,可以对佛经论集过目不忘,但也看得出我志不在佛,便从小就传授我艺茶之术和孔孟之道,望我在这些方面有所成就。
  转眼间,在龙盖寺我不知渡过了几多寒暑。直到又一个人的到来,我的一生彻底改变了。
  那日我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于是可怜的紫雪,就不辞辛劳和危险,开了两天的雪橇车过来,请求他的援助了!这个无聊的大侦探总之无聊着也是无聊,想来应该会答应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小小请求吧。”
  嘿!这哪里像是一个无助可怜的女孩的请求了,明显就是不带脏字的挖苦自己嘛!杨俊飞依旧把微笑保持在脸上,毫不在乎的说道:“真是个好故事。不过碰巧我也听说过有关这位大侦探的某些事情。
  “据说,他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七天假期,可也许是他有些小名气吧!就算是只有这七天,也很难安稳放松的渡过。
  “每一次休假,都会有些讨厌的人找上门来,冲他指手画脚的要求他做这做那,于是非常需要休假的侦探学聪明了,一开始放假他就到处躲。
  “先是到柏林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跑到了北京。最后希望到西雅图去做一趟计画已久的旅游时,竟然在途经某个石油大国的领空时,被两辆歼敌机逼下了飞机。
  “而进入宫殿后,那王八蛋酋长,竟然趾高气扬的命令大侦探,帮他找到自己第N个情妇偶然丢失掉的耳环!
  “嘿,当时他几乎忍不住想痛骂……哦,不!应该是问候那个可恶的酋长家族中某位女性的冲动!”
  看到紫雪痴痴的捂嘴大笑着的样子,杨俊飞晃动了高脚杯,继续讲道:“更有甚者的是两年前的休假!
  “当时他坐上东京到名古屋的新干线列车,准备去品尝一下老牌寿司和鱼蛋。可惜这个并不奢侈的旅行,也变成了自己的奢望。
  “某个国家的警部很干脆的将一整具尸体,塞进了他所乘坐的商务舱里。
  “哼,于是今年的他,只好躲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
  “本以为应该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了,可谁知一个可恨的小妮子还是找到了他!竟然还装成这个大侦探的未婚妻。嘿,这个小妮子的朋友还真神通广大,竟然可以知道他到了这么偏僻的地方!”
  面对杨俊飞措辞有些刻薄的话,紫雪呵呵笑着,不动声色的道:“我那个朋友啊,碰巧他是个蹩脚的骇客,而且很不凑巧的是他有一个怪癖,便是爱乱进某些喜欢自称自己是大侦探的家伙的私人电脑。”
  杨俊飞略有吃惊的看着她,高智商的脑袋飞快的转动起来。
  自己的私人电脑对外来侵略的保护,虽然说不上是国家级的,但是有胆敢闯进去而又不怕自己报复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微一思索,已经有两个人的名字划过脑海。但是,那家伙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那就只剩下……
  “哼!原来你认识血舞那个家伙!”
  杨俊飞有趣的看着紫雪惊讶的脸,心情舒畅的躺在椅子上,又喝了一口酒。
  嘿!自从刚才一遇到那个小妮子,自己就一直在言辞上落下风,现在总算扳回一局了。
  趁热打铁,还没有欣赏够她晴转阴的表情的他,接着说道:“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请顺便帮我告诉那个臭小子,他两年前借着瑞士银行的漏洞,购进了一百瓶二百年酿血腥玛丽的档案,我不打算再帮他保存了。”
  紫雪脸上全阴的天气开始雨加雪了。
  她猛然站起来道:“杨俊飞,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个人很尖酸很刻薄很讨厌很小气呢?”
  “经常有人这么说,不过我就是这种性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请自便。”杨俊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中带着看戏的神色。
  紫雪一脸想将他吞下去的表情,突然抢过他手中的酒,狠狠的朝嘴里灌了一口,咳嗽几声后,声音又异常温柔的道:“翻底牌,人家不演了哪!我的大侦探,你到底接不接这个委托?”
  杨俊飞耸了耸肩膀道:“对不起,我不太感兴趣。”
  “哼!我才不相信呢。”紫雪摇着头喃喃道:“你以为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找你,就丝毫没有准备吗?哼!固执的家伙……幸好我还有最后一招。”
  在杨俊飞不解的眼神中,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热水喝下去,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非礼啊……啊……啊……呜!”
  十秒钟后,那个尖叫已经被打断,然后只剩下轻轻的呜呜声。
  “呼!受不了!”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用手捂住紫雪的嘴,为怕她用力挣扎,顺便把她动人柔软的身体搂在了怀里。
  唉,这个小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自己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影子呢。
  那,是错觉吧!
  不觉中一丝笑意已然浮现在了嘴角,但只是一瞬间,随后便被刺骨的冷所代替。

第一章 食物
  有人说世界上最难吃的菜肴,不是不会煮菜的人不小心煮出来的,而是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
  这句话是真的,因为我正坐在一整桌难吃的可以毒死人的饭菜前。
  第十三次拿起筷子,我又再次小心的放下,陪笑道:“小露,最近我似乎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吧?干嘛做出这种菜,想要谋害我的性命?“
  徐露冷哼了一声,做出一副你心知肚明神情说道:“某个人的事你应该很清楚吧?”
  “你所谓的某个人是谁?”我努力让脸上笼罩起一层迷惑。
  她拍了拍桌子,大声说:“就是那个要死不死的沈科。为什么最近他老躲着我?”
  “你是他女友吧,你都不知道,我凭什么可能知道?”我见她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顿时理直气壮起来。
  徐露又冷哼了一下,用一种女生特有的执着气质望着我,许久,才诡异的笑了一下。
  “我们做个试验。”
  她一边冷笑,一边抢过我的手机放到桌上,然后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小露?有什么事?”沈科略带慌张的话语,立刻从微型扬声器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露平静的和他闲话家常,然后突然问了一句:“你在哪?”
  “那你在哪?”沉默了一会儿,沈科反问道。
  徐露处变不惊地说:“我?人家当然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看书咧。”
  “哈哈,那就简单了。”沈科的语气顿时轻松起来,“我在小夜那里,那家伙成天到晚要我陪他打斗地主,烦死人了。”
  “那好,你慢慢玩,记得不要太晚回家。”徐露笑着挂断电话,然后用阴寒的可以让血液冻结的眼神瞪着我,柔声道:“小夜,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冷汗直冒,喉咙干哑地说道:“我记起来了,今天确实是有约他打斗地主,只是他还没有到罢了。”
  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小夜,你这么聪明,当然知道垂死挣扎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会起反效果。
  哼,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等等看。“
  大约两分钟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开始震动,以及发出难听的呜咽声,虽然听过这个铃声千百次早就已经习惯了,但就这次怎么听,怎么感觉刺耳。
  在徐露杀死人的视线示意下,我战战兢兢的按下了接听键。
  沈科紧张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小夜,刚才小露又打电话来查房了。我说了现在就在你那里,记得帮我挡一下,大不了明天我请你喝稀饭。”
  靠,那小子惹出一大堆的事情,还害得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居然吝啬的只愿意请我喝稀饭。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没有说什么,我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一脸尴尬的望着徐露。
  奇怪,什么时候这小妮子变得那么厉害了?不是说热恋中的女人都是白痴吗?为什么她这个例外的智商不但没有变低,反而猛地变高了十几倍,弄得我如此聪明绝顶的人都着了她的道。
  唉,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徐露安静的坐在桌子对面,一边瞪着我,一边帮我夹菜盛汤。
  直到我面前特大的碗里,堆满了她精心准备的料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小科是不是变心了?他是不是有外遇?他是不是爱上了别的女孩子?他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快说!”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女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平常可能还看不出来,但是一推移到感情上,超强的推理能力,就会层出不穷的想出种种的可能性。
  甚至有的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发生,或者一辈子男生都绝对想像不到,也不可能做到。
  我苦恼地挠了挠略微有些凌乱的头发,苦笑着摇头。
  徐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咬住小巧的下嘴唇,强作温柔地说:“那好,你不说也可以。把你面前的东西都吃光光,如果你吃的完,我就什么都不会再问。”
  “小露,你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
  我看着满桌的料理,头皮发麻地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然后好制造一些例如不小心掀翻桌子、或者拉掉桌布,让满桌的饭菜掉到地上的意外。
  没想到这么不明显的企图,居然也被那小妮子看穿了,她用全身的重量压在饭桌上,淡然笑道:“把你的爱情理论说来听听,但是千万不要搞小动作。小夜你的那些把戏我可是清楚得很。”
  “给你讲一个曾经听过的故事,很凄凉的故事。”我背脊发凉,无奈地讲道。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而且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当她十六岁那年,媒婆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却一直都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遇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女孩去一个庙会散心,在万千拥挤的人群中,她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从看见他身影的那一瞬间,她的胸口便如同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那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苦苦等待的是谁了。
  “可惜,庙会实在太挤,她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只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终于打动了佛祖,佛祖出现在她的梦里,说道:‘你真的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女孩点头:‘是的!我只想再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佛祖问:‘假如代价是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人和幸福的生活呢?’女孩道:‘我能放弃!’佛祖又问:‘而且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真的不会后悔么?’女孩毅然的点头:‘绝不后悔!’于是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
  “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这让她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
  “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佛祖出现了。
  “佛祖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女孩问:‘你满意了吗?’女孩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佛祖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女孩流着泪点头:‘我愿意!’佛祖迟疑的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女孩轻轻笑了:‘绝不后悔!’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她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
  “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说道:‘满足了吗?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如果是那样,你还需要修炼一千年。’‘不用了。’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很想,真的很想。但是没必要了。’佛祖奇怪道:‘为什么?’女孩的眼中流下了晶莹的泪水,‘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请告诉我,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佛祖微微地点了点头。
  “女孩笑了:‘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接着,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好,因为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我舔了舔舌头说道:“生命总是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平衡起来的。问世间情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
  “据著名的作家张小娴曾经说,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而已,不是你好吗?就是我爱你,我恨你,然后是对不起,算了吧。
  “其实爱情实际上是一种化学反应,它由费洛蒙产生,不过这种物质的寿命最长只有十八至三十六个月。这对于热情而执着的青年人来说,毕竟是一件让人扫兴、甚至是绝望的事。”
  “这关我什么事?”徐露眯起了眼睛。
  “当然有。”我大义凛然地说:“相对于爱情,友情就诚挚的多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意外的话,友情没有疲倦期,而且可以延续一辈子。”
  说完,我认命地拿起筷子,心里不断地诅咒着沈科那王八蛋,然后将头埋向了不知道放了多少瓶芥末油的料理。
  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料理,果然难吃的名不虚传,刚咽下一口,我的鼻涕眼泪就一起涌了出来。
  就在我苦闷绝望地哀求上帝解救的时候,救星真的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通电话。
  接听完,放下手机。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冲徐露说道:“不陪你们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傻瓜疯子玩了。小露,我马上要出去一趟,你替我把假条交给老师。”
  “又要请假?”徐露满脸诧异,也顾不得再强迫我吃友情套餐,连声问:“这次又要旷课去哪里?”
  “湖州杼山。”我一脸向往的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天空一贫如洗,蓝的发亮。
  “去那里干嘛?那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当然有!那里是所有茶道爱好者的圣地,也是茶道始祖陆羽长眠的地方。嘿嘿,看来又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要发生了……”

第二章 冬眠
  像一种预感,你的生命就像一本读的太快的书一样流逝,留下影像和情感的片断,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
  ——欲望城市摘录以上这句话,是有原因的。
  坐在去湖州的飞机上,我无聊的翻看着顺手塞进背包里的《欲望城市》英文版。
  当时虽然满脑子都充斥着二伯父夜轩,那个世故的考古学家,邀请我去他的临时研究院前说的一席话。
  “小夜!这次你二伯父我发了。”他兴奋地说:“没想到陆羽的坟墓里,真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最绝的是他的尸体……
  “嘿,话就说到这里,到时候你看了就明白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我有一些事情还想请你帮忙,对了,我还请了你的疯子叔叔。”
  原本我对二伯父的研究完全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到他居然请了疯子叔叔去,立刻好奇心大炽起来。
  疯子叔叔其人,我曾在《风水》一书里略微提起过。
  小时候我常常叫他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由于自小受到他毒害,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
  不过只要是夜家的人都知道,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是有名的八字不合,一见面就吵架。
  而且二十多年前因为一个女人,两人打的头破血流,最后那女人终于被疯子叔叔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当然他们两个也因此断交,再也没来往了。
  据说,二伯父至今听到疯子叔叔夜郝的名字,都会气得咬牙切齿。
  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使得他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呢?
  我疑惑的挠了挠脑袋。
  或许这次二伯父的发现真的很不得了吧,至少可以重要到两个性格固执的仇人,暂时放下成见,手拉手研究起一个课题来。
  嘿嘿,有趣,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我伸了个懒腰,突然感觉手中的书,打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哟!”
  还没等转过头去看,一个清脆悦耳的叫痛声,立刻传了过来。
  我抱歉的望向右边,一边道歉,一边朝那个叫痛都可以叫得人如沐春风的女孩望去。
  那女孩正低着头揉脑袋。
  恐怕我这本厚厚的书,是错砸在了她的头顶上。
  乌黑亮丽的长发,轻飘飘的披在她的肩膀,在机内的灯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看着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光只是这一眼,我瞬间就给她打了九十分,希望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至于让我过度的失望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抬起了头,我顿时惊呆了。
  上帝!玉皇大帝!老天!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会孕育出如此鬼斧神工的面容。
  白皙娇小的巴掌脸上,五官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分布在它们该在的位置,让人感觉哪怕偏移一点点也是犯罪,会彻底的打破绝对的完美。
  她用那双带着水雾的朦胧大眼睛望着自己,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柔声道:“请你下次想要砸人家的时候,尽量用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欲望城市》实在太厚了。痛!
  “喂喂,你怎么了?”她见我一动不动的呆着不说话,伸出了小巧纤细的手,在我眼前晃荡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尴尬的挠着脑袋,喏喏的解释:“刚刚真的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是想伸个懒腰。”
  “没关系,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十分有趣。
  我苦着脸,突然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面子。想我夜不语什么世面没见过,怎么今天居然就在这小小的飞机上阴沟里翻船了呢?
  唉,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猛然见到眼前的女孩都不会不心动吧。自己的自制能力都算十分不错了。突然,一个疑惑闪入了脑海。
  突然见到!对,飞机都快要到目的地了,为什么我才突然注意到这个女孩?
  这么出色的美女,任谁见过一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忘掉吧,何况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那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她?
  不对,上飞机的时候,我明明清楚的记得,坐在右边的是个秃了顶的五十多岁欧吉桑,当时的自己才会大失所望,翻出书来看的。
  究竟在什么时候,丑男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成美女了?
  还有,她刚刚说的话也有问题。
  她说她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那个某人是谁?理论上讲,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且是异性,大多数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她却用了“某人”这种十分隐晦的词语,而且那个词语,明显指的是我本人。
  难道,她认识我?
  我疑惑的又望向那个让自己充满疑问的女孩。她依然冲自己文静地笑着,笑得十分开心,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得意的事情。
  “请问,你认识我?”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
  “当然认识了。”女孩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小时候你还常常欺负我呢,小夜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唉,或许,人生就是因为充满了无数的不可测,才会令人感到有趣吧。
  其后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夜雨欣,是疯子叔叔的女儿。
  没想到,那个小时候常常跟在我身后的鼻涕虫,女大十八变,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唉,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
  其后的旅程,因为有身旁这位文静的美女相伴,当然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相互讲了讲十多年来自己的大概经历。
  雨欣似乎对我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在我淡淡的讲述时,总是睁大了那双极有诱惑力的明亮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仔细的听。
  转眼,湖州机场就到了。
  提了行李,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帅哥,举着写有我和雨欣两人名字的大牌子,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切,二伯父那个懒虫,居然不亲自来接我们。”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雨欣向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你好。”我冲他笑着:“我们就是你要接的人,夜轩那老不死的还好吗?”
  “院长,院长他老人家还健在。”那男人被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夜雨欣顿时笑了起来。
  “实在是太不幸了,世界灾难啊。”我装作十分遗憾的样子,向他伸出了手,“我是他的侄子,夜不语。后边的是他的侄女,夜雨欣。”
  “幸会,幸会。我叫张克,是临时调派到夜轩院长手下的研究员。”他慌张的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他的谨慎态度令我大感有趣,干笑了一声,问道:“你来的时候,那个老不死对你说过什么不太有真实性的话吧?”
  张克紧张的点起了头,“院长说接你的时候一定要毕恭毕敬,还说你人小鬼大,心胸狭窄,一不小心得罪了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你打击报复。”
  “谣言!纯粹是谣言。”我尴尬的脸都绿了。
  旁边的夜雨欣,忍不住“噗哧”一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耳语道:“那个叫张克的大哥哥,傻头傻脑的,好有趣。”
  当时这个轻松的见面,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引起任何涟漪。
  但是,不久以后发生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证明了,眼前这个有趣的笨张克,居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一号主角。
  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啊。
  将行李扔进后车厢里,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雨欣,疯子叔叔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老爸前天一早接到二伯父的电话,他本来是一拿起话筒就开骂,骂得正起劲的时候,二伯父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立刻一副惊奇的样子。放了电话,便要老妈给他装行李,然后急急忙忙的走了。”
  “喔,这么说,你老爸根本就没有带你一起来的意思?”从她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些有趣的言下之意:“那么你来干什么?”
  “我帮老爸送一些研究用的器材。”夜雨欣回答的十分顺口。
  我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我看不是吧!要送也是你老妈送才对,有哪个父母,会让自己刚满十七岁的可爱女儿独自跑那么远的?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雨欣用那如水的双眼望着我,一副挫败的样子:“小夜哥哥,你真的是越来越老奸了。难怪老爸有时候提到你都会用敬语,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哈哈,不用给我戴高帽了。你那点小聪明,我怎么可能猜不出来?”我大有兴趣的和她的双眼对视:“说说吧,为什么跑过来?”
  “夜家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好奇。”夜雨欣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这一点,小夜哥哥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我对这次二伯父的发现非常感兴趣。
  “你想想,我老爸是草木学家,而二伯父是考古学家,这两个职业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但是为什么我老爸只听了一句话,就可以把二十多年的成见都放下,而且完全不顾他和老妈的结婚纪念日,迫不及待的过来了呢?”
  我被她一提醒,也不由得沉思起来。
  对啊,这一点自己真的还没有想过。究竟二伯父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居然可以引得惟妻命是从的疯子叔叔放下一切?
  “根据史料记载,陆羽是在唐贞元二十二年(西元八〇四年)冬天终老,并下葬在湖州杼山上的,距今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年了,而且也罕有的没有被任何盗墓者骚扰过。
  “在这一千多年里,就算骨头都应该石化了,而且杼山的温度和湿度也并不适合保藏物件,唉,头痛。坟墓里边除了会有一堆枯骨以外,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有些头大的敲了敲脑袋。
  “我倒是隐约猜到了一点。”夜雨欣神秘的笑起来,“小夜哥哥,你知道植物的种子和某些动物,在一定的环境下会冬眠吗?”
  “也就是俗称的生命化石对吧,当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我点点头。
  “一八八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内华达州靠近红宝石大楼的西部矿山,一个地下六十多英呎深的矿坑里,许多矿工亲眼目睹了一块刚挖出来、大约拳头大小的石头中,躲着一条全身白色的虫子。而且那只虫子还在所有人面前一动一动的。
  “一八九二年,亚利桑那州克利夫顿附近的隆克法罗矿山的铁矿石中,也发现了一只甲虫,那只不知道多少世纪以前的甲虫,原本一动也不动,但是一个礼拜后,却自己挣扎着从铁矿石里爬了出来,而且还存活了好几个月之久。”
  “还有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八七三年三藩市郊外,迪亚波罗山的矿石坑道中,出现的一件怪事。”夜雨欣接过了我的话。
  “矿工们在新挖掘出来的石灰岩中,发现了一具活生生的青蛙。
  “由于发现的地点离开地面有非常深的距离,而且该地层在考古学上,属于非常古老的地层,因此研究它的科学家们判断出,它绝对不是一只冬眠中的现代青蛙。
  “它至少在岩层中存活了接近一亿年。”
  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同时打了个冷颤。
  夜雨欣语气激动地嚷道:“二伯父这次的发现,绝对和这方面有关。他一定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冬眠中的东西,而且绝对是植物,不然我老爸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
  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陆羽被世人称为茶圣,如果他的坟墓里会出现存活着的植物种子,应该也是和茶种有关。”
  仔细想了想后,我又摇起头来:“不对,唐朝后期以来,茶就一直走上盛世,并没有多少茶种绝种的,而且这一千多年来,各种茶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疯子叔叔按理说不应该那么有兴趣才对。”
  夜雨欣眨巴着眼睛,顿时变得垂头丧气起来,“也对。那么陆羽墓里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不要急,我们到了应该就知道了。”我好奇心难以压制的膨胀着,伸手敲了敲坐在驾驶位置的张克,“帅哥,能不能开快一点。”
  他居然没有任何反应。
  我疑惑的看了身旁的夜雨欣一眼,突然发现她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脸都变绿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
  她全身颤抖的指着张克,结巴地说:“那个大哥哥的头靠在方向盘上,嘴巴里似乎还在流一些像是口水的液体。他是不是……”
  还没等她说完,我的脸也顿时绿了起来。
  上帝啊,那家伙在开车的时候,居然给我睡着了……
  救命啊!

第三章 旧事
  “对不起,实在很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一直都不好。老是作一些有的没有的怪梦。”下车时,张克的眼睛上一边一个青肿的黑眼圈,加上他憨厚的样子,活像某种濒临绝种的保育动物。
  “我管你去死。”我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我下次打死都不要再坐你的车了。我又不像猫那样有九条命,再说了,要死也不会用这种白痴的死法吧。”
  “抱歉,抱歉。”他不住地给我鞠躬道歉。
  刚从驾驶位置走下来的夜雨欣看不过眼了,劝道:“小夜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何况我们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啊。”
  “如果出大事就完蛋了。”我气恼地说:“刚刚右边那一拳也没见你的有多轻,现在才马后放炮装好人。”
  想起了什么,我转过身问她:“对了雨欣,你是什么时候考驾驶执照的?技术还不错嘛。”
  夜雨欣嘻嘻的笑了起来:“我没有驾驶执照。”
  “没有?那你以前学过驾驶?”
  “笨蛋,当然没有。老爸从来不让我去,他说淑女是坐车的,不需要开车。”
  “那你怎么会开?”
  “很简单啊!有时候老爸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偷的把他们的车弄出去,一来二去的就学会了。嘻嘻,人家是天才吧?”
  上帝,我的脸顿时又绿了,夜家的疯子看来真的不少!还好,我除了好奇心旺盛了一点,智商高了一点以外,算是非常正常的人类了。
  就这样打打闹闹的走进了二伯父位于湖州市西郊的临时研究院。
  这个所谓的研究院,是一栋欧洲式古堡,很大,大到令人咋舌的程度,格局居然还带着罕有的复古派,真不知道是哪个富翁修建的。
  二伯父平时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没想到人际关系还满不错的,居然可以借到这么豪华的房子,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跟着张克那家伙,穿过重重保安设防的大门和花园走廊,这才真正进了这个色调很不调和的古堡。
  就在进入大厅的一刹那,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从大厅里的装饰,就可以看得出古堡的主人很懂生活,虽然四周的摆设简朴,却处处透露出一种温馨的家的感觉。
  我又是暗暗吃惊,原本看到古堡奇怪的外表,本以为这家主人应该会是那种粗狂的家伙,但是内部的布局,却大大出乎自己意料的反差极大。
  细微处,处处洋溢着摆设者细腻的心思。让我这个可以从细密处与人们不注意的地方,判断一个人性格的高手,第一次揣测不出主人的性格。
  “那家伙不会是有双重性格吧?”我越发好奇的想道。
  古堡分上中下三层,穿过算得上是生气蓬勃的大厅,就有直上二楼的旋转楼梯。
  张克把我和夜雨欣领到一个房间前说:“院长说让你暂时住在这里边。行李放进去后立刻带你到地下室去。门钥匙在这里。”
  “那我呢?”雨欣顿时急起来,她红着脸,不好意思的瞄了我一眼,“我的房间在哪里?不可能和小夜哥哥住一起吧?”
  我立刻大笑起来:“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没关系。总之你也算是不速之客吧,有谁未卜先知你这小妮子会偷偷跑来呢?”
  夜雨欣哼了一声,用力踩在我的脚背上,痛得我差些没哭出来。
  勉强分好了房间,将行李乱糟糟的堆在房间的床上后,我迫不及待的要求张克带我们去见二伯父夜轩。
  自从来的时候,就开始猜测那个糟老头子的发现,现在也是时候揭开谜底了吧。
  原本等在门前的张克却不见了。
  我疑惑的和雨欣对视一眼,问道:“你有没有见过那傻子?”
  雨欣摇了摇头。
  我迟疑的向四周扫视起来。
  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有种莫名的刺激,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我猛地回头,身后,却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看见我紧张的神色,夜雨欣急忙问。
  我苦笑了一声,没有回答她。奇怪了,刚才明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旁飞快的窜了过去。
  拉着雨欣走过二楼的拐角,就看到张克正和一个威严的老人讲着话。不看还不怎么样,一看,我立刻惊讶的险些叫出声来。
  “那老头不是皇甫三星吗!”我轻声道。
  “你认识那个满脸傲气的老头?”雨欣好奇的问。
  我点了点头解说道:“皇甫三星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浙江省首富。
  “他的照片曾经九次刊登在影响力极大的商业杂志《风铃》的封面。不知道有多少报刊杂志吹嘘他在四十多年前白手起家,将中国的茶业和茶道推广向全世界。
  “总之,那老家伙是个名人。嘿嘿,也难怪,恐怕也只有他,才修的起这栋古堡吧。真看不出来,原本我还以为喜欢茶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比较古板守旧才对。”
  “他的样子确实很古板,特别是那头乌黑亮丽的卷发。小夜哥哥,我打赌一百块,那绝对是假发!”雨欣大有兴致的研究起那位高贵的社会名流的头发。
  我不禁大笑起来。
  正对着我们的皇甫三星,皱了皱眉头,朝我们看过来。
  他的小眼睛在雨欣的脸上转悠了一下,就直愣愣地定格在了我的脸上。
  许久,他才对身前毕恭毕敬的张克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身走了。
  “真是个不懂礼貌的老头。”雨欣不满地撇了撇嘴。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个样子。”我哼了一声,向张克走过去。
  还没等我开口,张克急忙说道:“我立刻带你们去地下室,等下院长恐怕会有些事情要处理,没办法等太久。”说完,就迳自朝楼下走去。
  我看了雨欣一眼,满脸疑惑的跟着走了下去。
  张克并没有上楼,只是带着我们走进了厨房。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
  看得出是个升降机。
  我大感兴趣的一边默记开关火炉的规律,一边暗自揣测,皇甫三星那个极不可爱的小老头的性格。
  居然有人把地下室弄得这么隐秘,而且搞得像是间谍片一样。如果说那家伙不是个好莱坞影迷,恐怕也差的不远了。
  我们三人走进去,升降机便自动向下移动。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样子,四周轻轻一震,门缓缓向左右打开。
  刚一出去,我和夜雨欣就呆在了原地,嘴因为惊讶而大张着,足以塞下一打馒头。
  记得曾有个名人说过,有秘密的人通常都有密室,密室的大小和秘密的多少成正比关系。
  不过,眼前这个密室也太大了,足足有三个古堡的空间,就算有人告诉我这是地下核武器的秘密发射基地,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
  在这个硕大的房间里,展眼望去,房内的东西令人更为吃惊。
  升降机的出口,处在密室的最顶层,撑住前边的护栏往下看,可以见到脚下数万平方米的空间里,上千个几十米高的类似科幻电影中,能量增幅器的东西呈螺旋状排开,而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用力的揉着眼睛,直到眼睛感觉到痛了这才停手,睁开一眨不眨的狠狠注视着眼前出乎意料的景象。
  没有作梦,那么,这些东西都是真的?那么,皇甫三星究竟弄出这个地下室来干什么?还有这些莫名其妙不知用途的设备,那个小老头,真是越来越让我感觉到神秘了。
  张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惊讶吧,老实说,第一次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全身麻木的僵在原地十多分钟,口水差些都流到了地板上。你们两位的心理承受能力,都算是我见过的人中,最好的了。至少还能保持不失态!”
  “这些是什么东西?”我一把抓住他,脸上流露一种你小子敢不回答,就先杀后奸尸的威胁表情。
  那个迟钝的张克,被我的视线灼的背脊发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答道:“皇甫三星先生曾经说,这些是萃取茶叶中一些菁华物质的设备。具体情况,就不是我这种小职员能知道的了。”
  哼,萃取设备!恐怕是皇甫三星那家伙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也只有那些精神病院里的居民,以及一些读书读太多、读到头脑都变迂的白痴才会信。
  又走进一个升降机到了低层。
  我们终于在研究室里见到了二伯父夜轩,那老家伙身体还是像以前那么棒,恐怕三千头大象从他身上踩过,他也可以好好的再活上个六十年的样子。
  这时的他正坐在椅子上,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手中的一片翠绿色的、类似于某种叶子碎片的物品。
  突然感觉到什么,他抬起头,然后冲我们笑了起来。
  “小夜,你来了?哈哈,我就知道,以你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是绝对不会错过这种有趣的事情的。”
  夜轩爽朗的笑着,猛地,他的笑在还没有达到最高点时凝固住了,他的双眼直愣愣地望着我身后的雨欣,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着。
  “雯怡?”二伯父激动的站了起来,刚想走过来,又莫名其妙的大摇其头,自言自语道:“不对,雯怡现在应该也有四十八岁了。唉,二十年啊!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我也老了。”
  他喃喃说着,颓然的又坐回椅子上,叹了口气,仿佛在一刹之间老了许多。
  “二伯父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啊?”雨欣害怕的凑到我耳旁轻声问。
  我略一思考,已经明白症结的所在,笑道:“可能是你的样子长得太像你老妈了,让二伯父突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他和你老爸一起追求你老妈的时候。
  “对了,你应该也有十多年,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神经质的老头了吧。”
  雨欣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笑的贼贼的,轻拉了我的衣角道:“没想到以前老妈说的都是真的。不过,嘻嘻,难怪老妈现在都不大愿意出来见人了,原来是怕自己现在的样子,打破了从前追求者对自己的印象。”
  我仔细的想了想伯母现在中年发福后的样子,又想了想二伯父的痴情,也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有人说时间是治疗痛苦最好的良药,但是这种良药似乎也对某些人不起作用。
  爱上一个没有追求到、而且也永远得不到的人,那种痛苦,并不是短短的二十年就可以痊愈的。
  二伯父,虽然现在的他,似乎也算是功成名就,但在感情上,恐怕也是个值得可怜的伤心人吧!
  站在研究室里的四个人,就这样各想各的或坐或站的相互沉默着,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你是夜郝的女儿夜雨欣吧?小姑娘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你父亲刚才买东西去了,等他回来后,我叫他来找你。”
  迟疑了一下,他又向我望过来:“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惑想要问我。嘿,有没有兴趣去看看一代茶圣,被千万人尊重了一千多年的圣者,陆羽的风采?”
  二伯父一提起陆羽,眼睛中顿时闪烁出一种又激动又疯狂的瞳芒,颤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雪橇车?”杨俊飞有些怀疑的看着不断煽起落雪的直升机。
  紫雪尴尬的笑道:“嘿嘿,不要在意这么多嘛!人家有时候偶尔也会把直升机叫做雪橇车的。”
  杨俊飞默不做声,打量起这架双螺旋垂落式直升机,虽然它的标志已经被抹掉了,但他还是能很快的判断出它来自科隆多基地——美国驻在加拿大最北边的世界三大军事基地之一。
  这让他更加怀疑起这位自称紫雪的女人的身分。
  怀疑归怀疑,但是他并没有笨得去嚷嚷。虽然自己素来不喜欢美国军方,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就算是恶魔他都会帮,这就是他的性格。
  直升机飞快的向加拿大境内飞去,途中经过了无数白雪皑皑的冰海,最终来到了一个堆满积雪的小镇。
  这是个柔美恬静的地方,孩子们欢快的拿着家里的小铲子,一边铲着门前的雪,一边打着雪仗。看到有飞机掠过,都一个劲儿的朝天空挥舞着手臂。
  杨俊飞笑了笑,继续向下望着。
  直升机减慢速度在低空飞行,几乎都要贴到街道两旁的雪松和苦寒树的顶端了。
  “亚尼克镇,嘿,果然是个只有寒冷与冰雪的地方!”他喃喃自语道:“……不过在这里过完剩下的假期,应该也不错吧。”
  向西继续飞了大约十公里左右,直升机缓缓的在一个古堡的停机坪上降落了。
  “要喝些什么吗?酒库里的酒,都是珍藏了上百年的好酒呢!”走进古堡的客厅,坐在舒服到甚至可以让整个人陷进去的沙发上,紫雪在他身后柔声问。
  他挥挥手,随意的说了声“科洛克诺”,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紫雪吐了吐舌头,走到酒橱前倒了杯浅红色的液体端到桌上。
  杨俊飞朝嘴里猛灌了一口,突然一切动作都在酒碰触到舌头的那一刻停止了,停的那么唐突。只见他全身僵硬,手用力的握成拳状,用力的几乎要将手心握出血来!
  “怎,怎么了?酒不好喝?”紫雪隐隐有丝不好的感觉。
  “嘿,嘿,你似乎忘了向我介绍这个古堡的女主人了!”
  紫雪“啊”的一声惊叫出声来!
  杨俊飞缓缓转过头,依然在笑,但笑容中却带着刺骨的冷。
  “嘿,那个女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叫张冰影吧。那个女人……哼!立刻叫她给我滚出来!”
  带着笑,但杨俊飞的眼睛却因愤怒而变得血红,“如果三分钟后,我还见不到她的话,我会立刻离开,让她痛苦一辈子!”
  当紫雪满脸惶恐的走出客厅后,时间,似乎慢了下来。
  杨俊飞一口一口的喝着酒,满嘴的苦涩,却没有让他的这个动作稍稍停止分毫。
  他的眼神变得空洞了,嘴角抽搐着,思绪再次滑向九年前,那段他本以为再也不用回忆的日子。
  九年前的麻省理工大学校园,傍晚,常常看得见三个人亲密的结伴在校内慢慢散步。
  他们的周围散发着自然而又迥然不同的气氛,这让所有从他们身旁走过的人,都会侧颈相望。
  杨俊飞的聪明和幽默,张冰影的美和陆平的沉默。这三个好朋友无疑是当时物理系,不!甚至是麻省理工的一大亮点!
  杨俊飞喜欢走在最左边,他高谈阔论、手脚并用的,将单调的物理理论用幽默的方式讲述出来。
  而张冰影总是带着笑,挽着他的手,痴痴的望着他。
  一年前,她已经是他的女友了,冰影感到很幸福,她疯狂的爱着这个冷俊而又几乎完美的男人,几乎是寸步不离。
  陆平是半年前闯入他俩生活的。
  他寡言少语,只有和杨俊飞争论某个想法的时候,才会略微有些生气。
  所以杨俊飞常常讥笑他是个没有太多想像力的人,甚至说他给人一种迟钝的感觉。
  陆平总是把生命科学的经典论述引以为金科玉律,就像伊斯兰教徒信奉《可兰经》中的每一句话那样,以至于才转校进入物理系不久,就对杨俊飞那不羁的思路,与不循常规的假设大加驳斥。
  就在这互来互往、有兵有礼的互相不客气中,他俩竟然成了好朋友。
  陆平常常感叹杨俊飞是个无可置疑的天才,只是太过感情用事。
  而杨俊飞会立刻调侃他道:“陆平这家伙,其实既聪明又努力,可惜为人迂腐无聊,理智的过于沉闷了。”
  每当这时,张冰影都会捂嘴轻笑,这两个性格极端相反的人,竟然也会走在一起,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项金氏世界记录了呢?
  生活就这样无聊但又风趣的像一本日历那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三个好友本以为这样和睦的关系会永远持续下去,直到毕业,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命运这个顽皮的小孩,却总是爱开一些“无害”的小玩笑,将一些倒楣而又正常的东西破坏掉。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他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她以及陆平就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的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第二天,在所有人惊奇的眼神和劝慰中,杨俊飞递上了退学申请书,并说了一句至今还流传在麻省
  理工大学中的、意味深长的话:“别相信漂亮的女人!她们都是些王八蛋……”

第四章 茶圣
  客厅的门再次打开了。
  走进门的是一个面带凄苦与疲倦的绝丽女郎。
  这就是三十岁的张冰影?
  她的面容还像九年前那么清丽,只是更加成熟了,而变化最大的是她的双眼,那对默默的望着自己的明亮眸子里的光芒,不再有狂热的爱恋,取而代之的是执着。
  那是只有在长久的阅历中,才能锻炼出来的执着。
  杨俊飞突然心中一痛,他重重的靠在沙发上,强迫自己浮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他沉默,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曾经最爱自己、自己也最爱着的女人。
  九年了,自己已变了很多,他绝对不会再让感性操控自己的情绪了,至少在现在,在她的面前不能!
  沉默,还是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冰影深深吸了一口气,倚在门背上,挤出苦涩的笑容轻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本以为这个计画已经天衣无缝了呢?”
  杨俊飞喝了一口酒道:“其实一到古堡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略微的不安了。因为这里的布局每一处都无不是被精心的设计过,而目的,那就是为了引起我的好奇。
  “再加上古灵精怪、有着你的影子的紫雪,关于这几点,你的确做的很好。
  “我承认你很顺利的,让我对那个所谓的教授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甚至十分想见他一面。但是很可惜,有两件事让你功败垂成了。”
  “有……两件!”张冰影惊讶的抬起头。
  杨俊飞凝视着她,眼中的感情千头万绪。
  “第一个是在来的时候,我曾不经意的试探紫雪,这个所谓的教授和美国军方的关系,她不假思索的就承认了。而且还说出这次案件的邀请者是美国军方。
  “哼,可是你们都不知道,美国军方早就视我为洪水猛兽,就算发生怎样的情况,都不想我经手和他们有关系的任何事情!”
  “但这并不足以让你猜到我就是邀请人吧?”张冰影冷静的问。
  “的确。当时我只是认识到,这个案件的邀请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他(她)很熟悉我的一切。但是当我来到书房后不久,另外一个最大的破绽暴露出来了。”
  杨俊飞走到酒橱前,将盛装科洛克诺酒的瓶子拿了出来问道:“科洛克诺酒,它的一个俗名叫什么,你应该还记得吧?”
  “……是红樱桃酒。”张冰影略感迷惑的答道。
  “对,红樱桃酒。樱桃在欧洲的贵族中,是一种只能作为蜜饯上桌的低等水果,所以它酿制的酒,是不能用来招待客人的,这样的风俗在现在的欧洲、美洲都有,特别是在有着这种守旧派古堡的绅士中,他们绝对不会将这种扫兴的酒,放在会用作会客的书房的酒橱里。”
  张冰影还是不解:“但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吧!也许这是古堡主人的嗜好呢?而且你想喝这种酒,紫雪偶然看到了就倒给了你,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啊?”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拔开酒瓶的盖子,给张冰影倒了杯科洛克诺。
  她拿起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立刻脸色变得煞白,失声叫道:“这不是科洛克诺,是,是巴德尼洛!”
  “不错!是巴德尼洛。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愚蠢的绅士,会把俄罗斯的苦艾酒装进比利时的甜酒瓶子里的吧。”
  杨俊飞凑近她的耳朵,轻轻的说道:“不过有一个王八蛋例外。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名字似乎叫做陆平吧!
  “哈哈,巴德尼洛……这种苦涩的红酒喝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好味道。
  “或许喜欢它正是因为它像我的人生那样,总是被一些无聊的事、讨厌的人搅得乱七八糟……”
  杨俊飞大笑起来,就像一辈子也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端起高脚杯,将那种可以让人迷醉的淡红色液体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说道:“好哪,话了这么久的家常,我也该向主人告辞了。不然恐怕赶不上最后一班开往采金者市的火车了。”
  “不!不要!俊飞……难道你一点也不念旧情吗?我求求你,让我讲讲事情的经过吧。到那时你还认为不值得让你留下的话,那么我绝对不会再拦你!”张冰影绝望的叫道。
  她十分了解这个冷峻的男人的性格,没有人能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就算是从前的自己,所以她才费尽心思想引起他的好奇心。
  “对不起,不论是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感兴趣。”杨俊飞大步向前迈去。
  张冰影突然冲了过来,她用自己那纤细柔弱的娇躯,紧紧的贴在门背上,叫道:“不,我不让你走!”她闭上双眼,绝丽的面容抽搐着。
  “我不会让你走,就算你打我、骂我。俊飞,我知道你恨我,但是这一切都和平无关啊!移情别恋的只是我而已,可以说是我引诱他,是我勾引他啊!
  “俊飞……平是无辜的!请你不要再恨他了!”
  “无辜?哈,好一个无辜!”杨俊飞笑起来,笑得全身颤抖,“他真的很无辜啊!无辜到一声不吭,跟自己的好朋友的女人结婚了,跑了。嘿嘿,对!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没有比他更无辜的人!”
  “但是……”张冰影扬起头说:“你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来的吧?既然可以帮助一个和自己根本素不相识的人,那又为何不能救救平呢?他是你昔日的朋友啊!”
  “不要再和我谈起他!哼,朋友!就是结交了他这样的朋友,我才会有现在的痛苦!”杨俊飞用力的挥动手臂。
  “你……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吗?”
  杨俊飞哼了一声:“你应该知道吧。虽然这个土地既古老又疲倦,但还是有一句话我很信奉的,那就是避开夺人之妻者!”
  “你好残忍……”张冰影全身哆嗦起来,她轻咬着下唇,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声说道:“杨俊飞!
  如果你忘掉昔日的旧情和友谊的话,那么我也会忘掉!我会将整件事告诉所有人。
  “平的助手如果知道你一点忙也不帮的话,我了解他们的性格,他们一定会杀了你!甚至紫雪也会的!
  “要知道,在我们身后有个你无法想像的组织,在暗中操控着一切,他们在这个工程上花了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也绝对不会放过你!”
  杨俊飞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听到了这个世纪最有趣的笑话。
  他用眼睛逼视着张冰影,一字一句的说:“跟在那个王八蛋身边,看来你的智商也明显降低了。嘿,你放心,你所谓的那个无法想像的组织不会碰我的。
  “如果他们敢的话,我会让他们明白哪一种人,他们是绝对得罪不起的。至于你那些可爱的助手…
  …我想你还不至于愚蠢的忘记我的空手道段数吧。“
  张冰影颤抖着,终于无力的坐到了地上。
  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人!在别人眼中是,而长久以来自己也认为是如此。
  但是现在,一边要为丈夫担心,而另一边又要承受着曾经那个最爱的男人的冷嘲热讽。
  这一刻,她感到自己的理智、自己的坚强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么的脆弱,脆弱到几乎就要崩溃了!
  “怎么?你的歇斯底里又犯了吗?”杨俊飞冷哼道。
  “不,这不是歇斯底里。”张冰影用双手支撑住身体,苦涩的笑道:“我从不发神经,没有感冒,也没有任何种类的综合症。你知道的,我是多么不想生你的气,我也不想失去他……真的不想。
  “自从平失踪的那天起,我白天不断策划营救他的计画,还要独立承担那个组织的所有压力。
  “晚上,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哭,轻轻的哭,害怕有人会听到,但是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担心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已经折磨的我快要疯了。
  “俊飞,现在我只能依靠你了。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那么我真的会死在你面前!”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走到她跟前,蹲下问:“你真的这么爱他吗?”
  “是的!”她骄傲的点点头。
  “那么你会为他付出多少呢?”杨俊飞恨恨的笑道:“我是说如果我救出他,你能够给予我的有多少呢?”
  “全部!包括生命!”张冰影已然黯淡的双眸亮采一闪,扬起头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发誓,就算再困难我都会做到!”
  “哈哈,那就好,其实我的要求实在很简单。”杨俊飞犀利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残忍。
  “还记得当初我给你看过的一篇小说吗?作者是杰克?伦敦。
  “那篇小说有趣的叙述了一个杰出的医生和他的妻子,以及妻子的情夫之间的故事。嘿,那篇故事真的好像现在的情况。”
  张冰影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立刻明白了杨俊飞话中的意思,苍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许久,她咬了咬嘴唇,坚定的望向杨俊飞的眼睛,平静的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将平安然无恙的带回来,我会跟你走,做你的妻子、你的情妇、你的佣人,什么都好。我永远都会待在你的身边,永远都不会再见陆平了!”
  “好!那还等什么?”
  杨俊飞猛地站起身大声吼道:“马上去给我订一张去中国湖州的机票,我两个小时后就要上飞机!”
  我目瞪口呆的呆站在原地,只感到全身僵硬,大脑犹如受到了万吨的冲撞一般,久久呈现一片空白的状态。
  身旁的夜雨欣恐怕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她吃力的找到我的手,紧紧握住。我甚至能感觉得到她的颤抖。
  她的手温度很高,恐怕是因为她在极度的惊讶以及振奋。
  我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没有一次曾感觉如此震惊的。
  眼前是一个石头棺材,长三米、宽两米,很普通的棺材。但是里边盛放的东西却绝不普通。
  有个男性尸体正安静的躺在棺材里。面容干枯,但肌肤却看起来十分有弹性,像是刚死了不久。
  灰白色的长发披散着,散开在头颅下,很顺,里边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完全流失。
  我只看了一样,就判断出这个男性尸体是个上了年龄的老人。
  具体有多老,却因为面部肌肉的微微塌陷而无法分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男人,年轻时一定十分清秀。
  他彷如沉睡了一般,周身却没有散发出一丝死亡的味道,只是躺着,优雅而且带着慵懒,他的尸身,甚至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他是谁?”我用力的吞下一口唾沫,吃力的问。
  “你猜。”二伯父少有的童心大起,冲我眨眼道。
  “不会是……”虽然答案就在口中呼之欲出,当我还是无法将嘴边的名字喊出来。
  毕竟,那个答案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即使遇到过许多怪异事件的我,一时也无法接受。
  “你猜对了。”二伯父沉下声来,激动的说:“棺材里的那个老男人,就是茶圣陆羽了,你们想像不到吧!
  “还有更可怕的,我曾经给他做过X光扫描,发现他的尸体居然没有做过任何防腐处理,体内的内脏也并没有腐烂,除了早就停止了功能以外,所有的状态都保存在他死亡时的那一瞬间。”
  “不可能!”
  雨欣捂住嘴也没能掩饰掉自己的震惊,“那个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人,他的尸身怎么可能保存的这么完好?而且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算是用现在的科技,也不可能做到!”
  雨欣的话,完全说出了我的疑惑。
  我望着夜轩,希望他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我失望了,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只是专注的轻轻抚摸着棺材的边沿,似乎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那种轻柔细心的程度,害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当时我发现他时,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不过陆羽却真真实实的就在我面前,小夜,你仔细看看他尸体的下边。”
  我立刻走到棺材边仔细打量起来,刚才由于过于的震惊,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地方,现在细心一看,居然发现陆羽尸身下,似乎铺满了厚厚一层绿色的东西。
  我用手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根,居然是一片青翠欲滴的叶子。
  这片叶子不过才半个指甲盖大小,叶片呈现梭形,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
  “这是什么?”我皱了皱眉头问。
  “应该是一种茶叶。”夜雨欣学着我的样子皱着眉头,将茶叶拿到手里仔细的判断着,最后沮丧的摇头道:“奇怪,我居然判断不出它属于哪种茶。”
  二伯父将防盗玻璃拉下,爱怜的拍拍雨欣的肩膀,笑着道:“不要说你,就算你老爹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这种植物究竟属于哪种草木,究竟是什么构造,能令这些叶子经历几千年,都保留着叶片内的水分不会流失。
  “还有,究竟是不是因为它,陆羽的尸体才能够保存的如此完美。”
  “还需要判断吗?我看八九不离十与这些古怪的玩意儿有关系。”不知为什么,内心中突然感觉到一丝恐惧。我又拿起一片叶子,慢慢打量起来。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难道,这些叶子会隐藏着某些令自己害怕的东西吗?
  还是……还没等自己继续想下去,一股阴寒突然从背脊窜上了头顶,我猛地转身,向后望去……
  还没等我看见任何影像,只感觉眼前一暗,就在要晕过去的一刹那,我听到了玻璃的破裂声……

第五章 诈尸(上)
  “江边枫落菊花黄,少长登高一望乡。九日陶家虽载酒,三年楚客已沾裳。哈哈,陆兄,我看你今次是山穷水尽了。”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坐在炕上冲我呵呵笑着。
  每当我紧张时就有口吃的毛病,他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我,用他的话来讲,是因为这样会让他联想到
  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
  我是在天宝九年认识他的。遇到他时我正在洗澡,当时他冒失的闯进来,吓得我结结巴巴的口吃了很久。也就是在那天,我和大了我二十多岁的他,结为了忘年之交。
  “崔兄,恐怕这次又要让你失望了。”我望着远处的峦峦山丘心念一闪,随后看着他微微笑道。
  “那我倒更要洗耳恭听了。”崔国辅还是满脸得意的样子,他丝毫不相信这个年轻人有什么词句能妙过自己的灵犀一笔。
  我品了一口新茶,提笔写道:“月色寒潮入剡溪,青猿叫断绿林西。昔人已逐东流去,空见年年江草齐。”
  此词一出,崔国辅震惊了。
  “妙!绝妙!竟然可以用我的诗中最后一个平韵作调,再用仄声作为第一个次韵!”过了许久,他才喃喃说道:“陆兄,你果然是个不世奇才。看来我崔国辅真的老了。”
  “崔兄过谦了,何必无故言老呢?”我鞠了个礼说道。
  那时的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屏风的后边,正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痴痴的望着自己。
  很多年后每每回忆起此时,我总是不胜唏嘘。
  其实认真的想一想,即使我真个注意到了,或许也难以阻止将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悲剧吧……
  “傻女儿,你怎都看的呆了?”崔夫人悄悄的走过去,拉了拉这个躲在屏风后的女子。
  崔淼儿脸上一红,低声说:“母亲,他真了不起。年纪并不比我大多少,但却知道那么多!”
  崔夫人笑道:“是啊,他人好,诗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人家成婚了没有。”
  “母亲啦!”淼儿娇嗔的不由喊出声来,她一跺脚,便飞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闺房。
  吃过晚膳,我乘着嫣红的夕阳,独自来到了后花园。崔府的荷花池在这一带的文人墨客中,是很有名气的。
  难得来吴郡,我又怎么能错过了这满塘的白藕新花呢?
  “呆子。别以为你的诗能赢过那个老顽固,便以为崔府没人能够及你了。”突然一个清亮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身一看,竟然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绝丽女子。
  她可爱的嘴唇微微翘起,黑亮的犹如一汪深潭的眸子,正打量着自己。
  “姑娘教训的是。”我拱手道。
  崔淼儿却不满的将脸凑了过来,直到呼吸可闻的地方,她这才哼了一声说:“看你的脸就知道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你现在一定在想这个小妮子真是胡言乱语吧。”
  “小生哪敢!”我难堪的笑道:“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崔淼儿呆呆的没有作声,她看着夕阳下的荷塘突然脸上飞红,轻声念道:“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既然可以相逢相遇又何必多此一问呢,就当我是这一塘的荷花精吧。”
  “该死!是谁在用那么大的力气捶我的背?”慢慢的,张克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一个女子正使劲的摇着他。
  “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淼儿!我记起你的名字了。”张克突然像个傻瓜一样,指着她笑起来。
  “你说什么?”倩儿吃惊的退后一步,她张大了眼睛愤然望着他:“那个淼儿是谁?”
  对了,这个是赵倩儿,是自己的女朋友。
  天哪!自己竟然当着她的面,叫别的女人的名字,看她脸色不善的样子,看来雌老虎终于又要发威了!
  张克立刻紧张的叫道:“倩倩倩倩倩……倩儿,我,我……”话一出口,他惊讶的发现一向伶牙俐齿的自己,竟然变得有口吃了。
  “张克!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枉费我……枉费我看你这几天精神恍惚,人家还特意给你熬了人参汤!
  “好哇,我才出差没几天,你竟然就见异思迁了!”倩儿将手中的保温瓶连汤带水的,向他扔过来,突然她“哇”的一声哭着向门外跑去。
  “倩倩倩……儿!听我,我我我,解释!”张克急忙追了上去,但心里却隐隐有丝不安的感觉。
  淼儿?她是谁?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女人,不知为何,每当他在脑海中想到她时,胸口总是有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从洗手间出来,刚想不声不响的溜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时,那个可恶的公司副总监截住了他。
  她用像吃了大便的语气说,公司的总裁皇甫三星先生想单独会见自己。
  张克挠了挠头发,心情郁闷的向总裁办公室走去。
  最近真是流年不利,记得一个月前,自己还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〇七号分公司最不起眼的销售员,然后莫名其妙的因为自己大学时有修过考古,而被调到了总公司,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派去监督夜轩院长的挖掘工作,不但每天要累死累活的两边跑,最近还变得常常精神恍惚,今天居然还口吃起来。
  最可怕的是得罪了自己的那位母老虎,恐怕,晚上又要睡客厅了。
  无精打采的他,轻轻的叩响会客室的大门。
  “进来。”有个苍老的声音缓缓叫道。
  张克紧张的走进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行了个礼,这才敢抬起头打量他。
  其实每次见到皇甫三星时,他都会感觉很怪异。
  这位老人在年龄上应该已经是超过七十岁了,但他的样子也不过才四十多左右,也不怎么帅,但是额头突出,给人一种精明威严的感觉。
  根据最近流行的面相学来说,这种人是会对自己痴狂的事物,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的恐怖家伙,他们甚至会干出最令人不齿的事情。
  “你来了?坐下来,哈哈,不用那么拘束。”皇甫三星慈祥的笑着。
  不知为什么,张克总感到他盯自己的眼神里,隐隐有一种激动和紧张,那种眼神不像在看人,倒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他站起身亲自为我斟了一盏茶,然后突然的问自己:“你知道安徽祁门的红茶,一般的切片是几厘米吗?”
  受宠若惊的张克,顿时呆愣当场。
  原来他竟然是来调查的!有没有搞错,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抽样的知识考试了?可恶,竟然没有人告诉过自己。
  看来这次铁挂了。
  他像瞎猫一般,诚惶诚恐的答道:“哈哈,大概是二到三厘米吧。(注一)”
  果然让这位总裁失望了,他歇斯底里的冲张克大声吼着:“有没有搞错!祁门红茶又不是绿茶,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切片。该死!这种常识的问题,如果是他的话,怎么会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儿,他像不甘心的又问道:“那么告诉我,安徽六安和金寨的六安瓜片,要怎么区分真假?(注二)”
  天哪!我只是个小小的营业员,又不是公司的鉴定员,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嘛!
  张克一脸苦像的陪笑道:“把真的和假的分别泡一盏,喝过的话,就应该知道哪边是真的了,哈…
  …“
  真是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连这样的方法也让自己给想出来了,张克顿时大为得意。
  “王,王八蛋!谁叫你泡的?如果是他的话,不!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鉴定员,也可以从颜色上分辨真假!”皇甫三星差些没把心脏病给气出来。
  张克大是迷惑,总裁已经两次提到“他”了,但那个“他”又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看着总裁气急败坏的样子,张克突然明白还是少说些话为妙。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西湖龙井狮峰一带的龙井茶炒制,在唐朝早期开始要用哪十种手法?(注三)”皇甫三星用力的握着胸口,他咳嗽着问。
  “我,我不知道。”张克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这时皇甫三星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冲张克挥挥手道:“算了,这件事看来还是急不得。你回去吧。”
  “回去准备辞职信吗?”张克有些沮丧的向门外走去。
  皇甫三星突然又叫住了他:“上次我给你的绿茶,你喝了没有?”
  张克点头道:“喝了,就算是我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出一种清凉的感觉,味道实在不错!”说完,他回味似的闭上了眼睛。
  皇甫三星立刻紧张起来,“你喝完以后,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倒是没有,只是最近自己的睡眠不太好,而且常常作怪梦。”张克认真的想了想。
  皇甫三星眼睛一亮,又突然的叹了口气,问:“你一个月的工资有多少?”
  “连基本工资加上年底奖金,大概有三千左右。”
  “那好,我加你三倍的工钱,夜轩那边你不用去了,从明天起,你就做营业部的总监吧。”
  张克难以置信的呆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对这么差劲的自己,竟然又涨工资又升职,难怪有传闻说我们的总裁大人是个古怪的家伙,哈哈,没想到所谓的闲言闲语居然是真的?
  感激的痛哭流涕的张克,退出会客室后,虽然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掩盖不住兴奋的心情。
  哼,臭娘们、臭副总监,总算是让我骑到你头上了吧,哈哈,从今往后就看我怎么整你,以报我这么多年来被你欺压的血泪仇吧!
  想着想着,张克丝毫不在乎周围那些同事们惊奇的视线,满脸小人得志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杨俊飞走下飞机的时候,正好是上午。
  将行李放进预定的酒店里,他便打开了张冰影临走时塞给他的资料盒。
  黑色的资料盒里有厚厚的一叠,随手将最上面的一张拿起来看了几眼,杨俊飞的头顿时大了起来。
  那上边用的是中文,满满的蝇头小子,说的全是关于茶圣陆羽的生平。
  唐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陆羽出生在今天湖北天门的竟陵,但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遗弃,成了一个弃婴。
  陆羽从一个弃婴成长为“茶神”、“茶圣”,离不开两个和尚对他的照顾和支持,一个是竟陵龙盖寺住持智积,另一个是湖州妙喜寺的诗僧皎然,前者是他的养育恩人,后者是他最知心的朋友。
  在佛、道、茶合一的唐代,陆羽不仅与和尚为友,还与道士交好,其中有两位道士很有名:一位是浮家泛宅于苕之上、留下了千古绝唱《渔歌子》的“玄真子”张志和;另一位是才貌俱佳、被誉为“女中诗豪”的女道士李季兰。
  除了和尚、道士,陆羽还是为人正直、风流儒雅的湖州刺史颜真卿的座上客,他们在湖州组织诗社,作诗酬唱,留下了许多诸如“水亭咏风”、“溪馆听蝉”、“杼山建三癸亭”和“樽亭联句”等佳话。
  陆羽之所以受到时人的尊重和后人的崇拜,主要在于他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积累,在分析归纳了前人的茶叶知识,总结了当时人们的制茶、饮茶经验后,创造性地“分其源,制其具,教其造,设其器,命其煮”,写成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被人们尊为“茶神”、“茶圣”。
  被耿湋誉为“一生为墨客”的陆羽,其学术成就不止一部《茶经》。
  客居湖州三十二年,他不仅研究茶学,而且深入研究佛教经籍和湖州地方文史,不仅积极参加了颜真卿主持的《韵海镜源》的编纂工作,而且编撰了《吴兴志》、《吴兴图经》、《吴兴历官记》、《湖州刺史记》等志书和《顾渚山记》、《杼山记》等文章。
  《湖州府志》的“凡例”中说:“湖郡有专志,肇始于陆羽。”
  陆羽于唐贞元二十二年(八〇四年)冬终老于湖州,葬在城西的杼山之上。
  近年来,湖州市不仅成立了“陆羽茶文化研究室”,而且修复了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迹,从而再次成为中外茶人中心的一方圣地。
  “一生为墨客,几世作茶仙。”这是唐代“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耿湋,对陆羽一生的评价……
  ※※※※
  杨俊飞揉了揉太阳穴,恼怒的一把将手里的资料扔在了地上。
  有没有搞错,从前的任何任务都有明显的主线以及目的,而这次的委托人不但令自己很不爽,就连准备的资料也莫名其妙。
  耍人也要耍出一点风度才对嘛,难道,这些资料是暗码文?
  所谓的暗码文,是由许多没有关联的文章或者诗词构成的,根据一定的规律跳过位元组将有用的词语挑出来,就能从文中解析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最简单的是摩斯密码,按照点与线的节奏不同,从而表示出不同的字母。
  杨俊飞来了精神,又从资料的开头一篇又一篇仔细的看了起来。
  陆羽,字鸿渐,一名疾,字季疵。自号桑翁,又号竟陵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复州竟陵郡人(今湖北省天门县)。
  陆羽是个弃儿,自幼无父母抚养,被龙盖寺和尚积公大师所收养。
  积公为唐代名僧,据《纪异录》载,唐代宗时曾召积公入宫,给予特殊礼遇,可见也是个饱学之士。
  陆羽自幼得其教诲,必深明佛理。
  积公好茶,所以陆羽很小便得艺茶之术。不过晨钟暮鼓对一个孩子来说毕竟过于枯燥,况且陆羽自幼志不在佛,而有志于儒学研究,故在其十一、二岁时终于逃离寺院。
  此后曾在一个戏班子学戏。陆羽口吃,但很有表演才能,经常扮演戏中丑角,正好掩盖了生理上的缺陷。陆羽还会写剧本,曾“作诙谐数千言”。
  天宝五载(七四六年),李齐物到竟陵为太守,成为陆羽一生中的重要转捩点。
  在一次与会中陆羽随伶人做戏,为李齐物所赏识,遂助其离戏班,到竟陵城外火门山从邹氏夫子读书,研习儒学。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和李齐物一样十分爱惜人才,与陆羽结为忘年之交,并赠以“白的乌”(即白头黑身的大牛)和“文槐书函”。
  崔国辅长于五言小诗,并与杜甫相善。陆羽得这位名人指点,学问又大增一步。
  西元七七五年(天宝十四年),二十四、五岁的陆羽,随着流亡的难民离开故乡,流落湖州(今浙江湖州市)。
  湖州较北方相对安宁。
  陆羽自幼随积公大师在寺院采茶、煮茶,对茶学早就发生浓厚兴趣。湖州又是名茶产地,陆羽在这一带搜集了不少有关茶的生产、制作的材料。
  这一时期他结识了著名诗僧皎然。
  皎然既是诗僧,又是茶僧,对茶有浓厚兴趣。陆羽又与诗人皇甫冉、皇甫曾兄弟过往甚密,皇甫兄弟同样对茶有特殊爱好。
  陆羽在茶乡生活,所交又多诗人,艺术的薰陶和江南明丽的山水,使陆羽自然地把茶与艺术结为一体,构成他后来《茶经》中幽深清丽的思想与格调。
  自唐初以来,各地饮茶之风渐盛。
  但饮茶者并不一定都能体味饮茶的要旨与妙趣。于是,陆羽决心总结自己半生的饮茶实践和茶学知识,写出一部茶学专著。
  为潜心研究和写作,陆羽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流浪生活,于上元初结庐于湖州之苕溪。经过一年多努力,终于写出了我国第一部茶学专著,也是中国第一部茶文化专著——《茶经》的初稿,时年陆羽二十八岁。
  西元七六三年,持续八年安史之乱终于平定,陆羽又对《茶经》作了一次修订。
  他还亲自设计了煮茶的风炉,把平定安史之乱的事铸在鼎上,标明“圣唐来胡明年造”,以表明茶人以天下之乐为乐的阔大胸怀。
  大历九年(七七四年),湖州刺史颜真卿修《韵海镜源》,陆羽参与其事,乘机搜集历代茶事,又补充《七之事》,从而完成《茶经》的全部著作任务,前后历时十几年。
  《茶经》问世不仅使“世人益知茶”,陆羽之名亦因而传布。以此为朝廷所知,曾召其任“太子文学”,“徙太常寺太祝”。
  但陆羽无心于仕途,竟不就职。陆羽晚年,由浙江经湖南而移居江西上饶。至今上饶有“陆羽井”
  ,人称陆羽所建故居遗址。
  直折腾到半夜,周围铺满烟头的时候,杨俊飞熟看完所有资料,也没有找出丝毫的关联词。难道自己从一开始,寻找的方法和方向就错了?
  他沮丧的喝了口咖啡,一丝挫败感油然升起。
  没想到自己这个解码专家,也会有遇到难题的时候。唉,人果然不是万能的。
  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
  “大侦探,资料盒里的东西都看完了吗?”听声音,就知道是那个古灵精怪的紫雪。
  杨俊飞没有好气的哼了一声:“你们给我的资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干嘛藏头露尾的?”
  紫雪明显愣了一下,迟疑道:“那些东西很显而易见啊,全都是关于茶圣陆羽的资料。也就是大侦探你这次的目标。”
  “没有其他的意义了?”杨俊飞狐疑地问。
  “当然没有了。”
  “哈哈,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杨俊飞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这些年自己在危险里过习惯了,不论任何事情都会往复杂的地方想,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紫雪被他突如其来的笑弄得莫名其妙,也没有多问,只是道:“绑架陆平博士的组织传了消息来,您的任务就是将陆羽连尸体带棺材一起偷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接应您。
  “根据那个组织提供的资料,陆羽的尸体现在应该被保存在皇甫三星位于城西的别墅里。详细资料马上就发给您……”
  第二天一过中午,杨俊飞准备好必要的物品,跳上车就向夜轩的临时研究所驰去。
  风刮在脸上,很干燥,也很舒服。
  叹了口气,他苦笑起来,没想到自己这个国际知名的大侦探,真的要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如果让自己的那几个朋友知道了,不被笑死才怪。
  算了,既然已经决定接下这个Case了,那就做到底,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些无聊的正义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人生存在世上,必须做出的决定。
  否则,只能一辈子陷于平凡的生活里,一辈子为衣食住行奔波忙碌,那样的人生,真的会有快乐吗?
  何况,这次的报酬,真的让自己很有动力。哼,不觉间,突然又想起了临走前和冰影说的那番话。
  “那个笨蛋究竟是怎么会和那种危险的组织搭上关系的?他虽然很令人作呕,但还不至于笨到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与虎谋皮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吧?”
  张冰影的声音立刻黯淡了下去,“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她回忆着:“那时我们漂流到加拿大北面最荒凉的欧拉木镇,因为我喜欢那里的恬静,就定居了下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平照例出去钓鱼,他总是喜欢当地爱斯基摩人的垂钓方法,你知道的,就是在冻结的河面的冰层上砸一个大窟窿,再放下钓线和饵的那种。
  “那天,他过了下午三点也没有回家,他从来就不会过了正午也没回来的,因为那样太危险了,强烈的太阳会把山上的雪融化掉,很有可能形成雪崩。我担心他会出意外,便驾驶雪橇车出外找他。
  “可哪想到他竟然呆呆坐在常去的那条河边,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盯着远处的山看。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原来真的发生雪崩了,但是很远,不会危及到我们。
  “我见他看的那么入神,不忍心打扰他,也就陪着他看起来。只见远处的冰山上,雪因为日照的关系而蜂拥的倾泻下来。
  “但是先流到山底的竟然是大块的冰!它们砸到结冰的河面上,很快就将河面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
  “然后雪流下来了,它霸道的把方圆数千米都覆盖起来,形成夺目的白茫茫的一片。这时奇景出现了!河面那个大洞的地方虽然也覆盖了雪,但是因为水与雪温差的关系,积雪开始不断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流华般漂亮的纯白沙漏。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这时平突然站起来像疯了似的大声叫道:”天!那个假设竟然是对的!可恶,这样的情景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看到。嘿哈,我错了,一切都错了!没想到那些理论全都错了,这种东西竟然会让我诚心信仰了那么多年。
  “‘它在那两个假设中,不过是一个注入了水的纤薄纸罩罢了!’”平激动的紧紧将我搂入怀里,那张狂喜的脸上哭着、笑着、流着泪……
  “对了!也就是从那天起,平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开始和那个组织交涉,最后成立了生命螺旋的实验基地。”
  “生命螺旋?哼,没想到那家伙离开了大学以后,居然还在进行那么愚蠢的研究。”杨俊飞对那个抢走自己女人的罪人嗤之以鼻:“既然他们合作了七年,你不可能不知道关于那个组织的事情。说出来听听!”
  “我真的不知道,就连名字也不清楚。只是感觉那个组织对生命的再生,以及被动生命精神力很感兴趣。平的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所以那组织就不遗余力的在金钱以及物质上支持他。”
  张冰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其实我并不怎么在乎,平所谓的那个跨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只想和他继续过从前那种安逸平静的生活罢了。我要是早劝他和那个组织脱离关系就好了,至少他不会被绑架。”
  张冰影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每一次的回忆,都会给她带来巨大而又恐怖的压力,就像自己又经历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痛苦一样。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很不服气的说道:“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如果根据你说的,九年前你离开我,是因为我待在实验室里,对你很冷淡的话,那么陆平那个家伙呢?
  “我不过只是待了三个月,而他一待就是六年多,然后更奇怪的是,在这六年里你居然没有见异思迁!”
  “俊飞,你不懂爱,一直都不懂。”张冰影挺起胸脯,直视着他的眼睛骄傲的说:“曾经有人形容过,二十二岁的女人就像一只氢气球,当你一不小心松开手时,它就会飞起来,离你越来越远,直到你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可当时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再是那只灌满氢气的气球。三年的时间将我和平的感情磨练到了你难以想像的地步。”
  杨俊飞恼怒的挥动手臂,突然又大笑起来:“什么爱爱爱的!你一天到晚只知道这个字!嘿,不过也无所谓,你就要永远的属于我了!
  “一想到你永远也不能见陆平那王八蛋,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就会莫名其妙的感到非常愉快。哈哈!”
  看着张冰影用力咬着下唇,几乎要哭了的样子,杨俊飞就有一种快感。
  男人或许就是这样的动物,自己得不到的女人,也不会让对方好受。刺激她,甚至折磨她,会让他被她伤害的伤痕累累的心,稍微的平衡一点。
  但,或许不是平衡,而是伤得更重吧,不过,谁又知道,谁又在意呢,最重要的是,他让那个曾经最爱的女人痛苦,这就足够了。
  杨俊飞用力的摇了摇头,努力将弥漫在眼中的悲哀甩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对于陆平被绑架一事自己曾有诸多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个组织一定知道他和陆平以及张冰影的三角关系。
  绑架陆平,十有八九是为了逼迫自己接受他们的一系列委托。
  不过,如果真的如同张冰影所说的,那个组织有自己想像不到的庞大,那么为什么还需要透过自己出手呢?绝对没道理,而且,实在太不符合逻辑了。难道是张冰影在说谎?
  不对,他了解那个女人。张冰影是真的很关心陆平的安危,不像是装出来的。
  再看紫雪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行踪,他们背后确实是有一个庞大的组织在操控着,奇怪,实在是太奇怪了。
  注一:祁门红茶每一片不能高于零点六到零点八厘米。
  注二:真的六安瓜片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迭,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色比较黄。
  注三:一般会按照阶段分别采取“抖、搭、捺、拓、甩、扣、挺、抓、压、磨”十种。

第六章 诈尸(下)
  杨俊飞对皇甫三星的那栋古堡别墅并不陌生,紫雪发给他的资料里,有详细的建筑设计图。
  根据图纸,他甚至比修建这栋房子的工人,更加了解这个房子的一切。
  别墅用的是电磁锁,每隔五个小时,电磁锁里的密码就会随机更改一次。
  也就是说,自己拿到的钥匙还剩下三个小时的有效期。
  不过对于自己这种级别的高手而言,偷出一个三百公斤重的尸体以及棺材,那是足够了。
  皇甫三星也真是个古怪的家伙,他的别墅下,居然修建了一个三万多平方的地下室,也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不法的勾当。
  杨俊飞依靠敏捷的身手以及多年来出生入死的工具,迅速的躲过守卫的勘查,顺利进入了古堡大厅右边的厨房。
  根据那个组织给的方法,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是个升降机。
  “那老家伙的嗜好满古怪的,尽弄些华而不实的机关。”
  杨俊飞颇有些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实在太顺利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力,看着指示灯一格一格的向下闪烁,大约过了十多分钟,电梯停了。
  门缓缓向两旁缩回去,露出一个硕大的空间来。
  即使在昨天夜里,杨俊飞已经无数次看过设计图对这个地下室的描述,当真的处身其中时,才能发现这个鬼地方的庞大。
  他仔细的观察着附近有没有警卫走动的痕迹,许久,这才小心的走出电梯,用手扶住栏杆向下望去。
  无数巨大的螺旋状物体从地面上突出来,就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准备择人而食。杨俊飞不禁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似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下边等着他。
  他的第六感曾经救过自己许多次,但没有一次像这样突如其来的。
  有股寒意停留在后脑勺,令他全身的鸡皮疙瘩怎样也消不下去。
  他用手在眼前挥了挥,地下室有恒温系统,从指尖流动的风来看,温度应该在二十六摄氏度的样子。
  这样的温度应该不会让自己有冷的感觉。那么,究竟自己在怕什么?
  咽下一口唾液,杨俊飞决定下去看看,毕竟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走掉,不但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弄不好还会被那群猪朋狗友嘲笑。
  走进下到底层的电梯,门一开,就有股莫名的寒气,甚或是阴气迎面扑了上来,杨俊飞冷笑着飞快跑出去,然后用背贴墙,打量起了四周。
  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在这个有几万平方米的空间里,没有任何声音,也似乎没有任何生物,恍如鬼域,只有零星的昏暗灯光刺破黑暗,让人稍微感觉到自己还留在人间。
  不远处,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杨俊飞深吸了一口气,缓慢的朝那个地方移动过去。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了,究竟这里有什么?为什么会令自己这个早就已经不把生命当回事情的人害怕,那是一种出于人类最深沉潜意识中的恐惧,就像老鼠在天性上就害怕猫一样,似乎在前边,就在前边,有一个带着阴寒气息的东西在守株待兔,等待着他慢慢掉进陷阱里。
  有好几次,杨俊飞几乎都要转身离开,放弃这次行动了。
  但是每一次都莫名其妙的在心底燃起一股好奇,那种无法抑制的好奇,迫令他不断的向前走,虽然慢,但确实身不由己的移动着。
  就在要走到控制室时,有个没有关门的房间,出现在他眼前。
  那是最拐角的房间,很大,似乎是研究室。
  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个灰白色的石头棺材。棺材附近横七竖八的倒着三个人,两男一女,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杨俊飞走进去,用手先试探了一下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的鼻息,还有气,看来只是晕过去而已。
  他扬起头望向棺材,奇怪,怎么感觉很眼熟?他猛地掏出那个神秘组织给他的照片,然后,笑了。
  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自己的目标居然就在眼前。杨俊飞开心的走到棺材前,正想将带来的工具装上去。
  突然,他愣住了。
  原本应该盛放着陆羽尸骨的棺材里,居然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
  “该死,看到有人倒在这里,我就早应该想到了!”
  他恼怒的几乎要大骂起来。
  该死,看来对这个死了有一千多年的茶道老祖宗的尸体,有兴趣的人恐怕还真不止一个,竟然被人给捷足先登了,失算!
  牢骚归牢骚,杨俊飞立刻在房间里搜索起来。
  不管是谁,他既然能潜进来,而且打昏了三个人,偷走了尸骨,做了如此多复杂的工序,就一定会留下线索。
  只要找出线索,顺藤摸瓜,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和大脑,即使他藏在北极的冰岩下,自己也能将他给挖出来。
  毕竟,能在这种守卫森严的地方自由进出的,除了内贼外,全世界就剩下寥寥可数的些许人了。那些人的底细,他碰巧都十分清楚。
  没有脚印,奇怪了,地上怎么有一些碎屑?像是放了不知多久的布料,一碰就碎掉了。还有这些洒落在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为什么碎的那么奇怪?
  想到了什么,杨俊飞猛地站了起来向石棺材里望去。
  突然,一个拉长的影子,从他的背后映到他身前的地板上。
  杨俊飞突然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以及关节都无法动弹了,甚至发出“咯咯”的响动。
  那是在发抖!自己居然在发抖!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努力让自己早已僵硬的脖子向后转,希望能看到那个令自己害怕的人或者物体,究竟是什么。
  还没等他看清,一股疼痛的感觉从脖子上传递到了全身,冲入了脑中。
  大脑一麻,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杨俊飞突然的坐在一个既肮脏又喧闹的破酒馆内,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杯十分劣质的啤酒。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冷静的思考着。
  刚才自己似乎由于某种原因晕了过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自己完全想不起来了?
  这里,是一个墙壁上贴满法文彩报的酒吧。
  窗外,已经是夜晚了。
  外边的世界灯红柳绿,看得出是一个称得上繁华的小都市。
  这里的建筑物并不是十分高大,但是线条浪漫,显示着浓厚的欧洲中世纪,那种已然登峰造极的建筑风格。
  酒馆的斜对面还有一个不算大的展览馆,墙上乱七八糟的贴着手绘的海报,也不知道在宣传着什么。
  杨俊飞判断不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有一点很显然,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中国!
  中国?自己什么时候又去过中国?
  突然,对面的展览馆里传来了很大的喧闹声。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抱着头慌张的从展览馆里逃出来,然后躲进了这个酒吧里。
  “酒!快一点,给我最烈的那种!”那个绅士一屁股坐到柜台前大声吼道。
  “又来了!”调酒师耸耸肩,将一杯暗褐色的鸡尾酒递给他。
  这位绅士抓着酒杯一饮而尽后,用力捶打着桌子喃喃嚷着:“他们不喜欢我的画!没有人喜欢……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他的嘴角颤抖着,满脸紧张绝望的样子。
  杨俊飞盯着他,突然觉得他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到底是在哪里?哪里?”他用手指点着桌角,在脑海里飞快的搜索着关于这个人的资讯。不久,他激动的站起身来!他想起来了!这个人不就是,不就是……
  杨俊飞强压住内心的震惊,端着酒坐到那位绅士左边,用法语问道:“请问,您是文森?梵谷先生吗?”
  那位绅士明显还没有从打击中清醒过来,紧张的问:“您……您也是来辱骂我、打我、砸我的画吗?”
  “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杨俊飞一愣,突然明白过来!天哪!现在自己竟然处身在一八八九年的法国南部城市阿尔。
  根据他看过的《梵谷小传》,文森?梵谷曾经数次展览自己的作品,但最糟糕的一次是在一八八九年三月的阿尔。
  不习惯印象画派的文明人,愤怒的将他画展中所有的画都砸的粉碎,许多人更不解气的扬言要将他变为残疾人士。
  记忆里那件事,应该发生在梵谷被美术学院退学,辗转到巴黎,住在弟弟西奥的公寓,并结识罗特列克、贝纳、毕沙罗、高更等画家以后吧。
  那这么说,杨俊飞突然一惊!对了,如果真的是这个时段,那么再过十六个月,梵谷就会用手枪自杀了!
  但是,自己刚刚不是在中国的湖州吗?难道这是在梦里?他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好痛。不是说在梦里,人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吗?那到底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看着梵谷那可怜萎缩的样子,自己或许可以帮他一些什么小忙吧。即使那只是在梦里。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画,可以卖给我一幅吗?”不假思索的,杨俊飞说出了一句可以让全世界的史学家跌掉眼镜的话。
  “什?什么!您喜欢我的画,还要买它们?”梵谷因惊讶而张大了眼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对!我想买您的画。可是您知道,我的钱并不多……所有就买那幅‘鸢尾花’好了!”杨俊飞装出很可惜的样子。
  他满脑子的坏水,刚才也暗自搜了全身,很明白自己身上可以在这个时代流通的货币,根本是一个子儿也没有,而且他也完全没有想过付款的问题。
  只是希望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让梵谷把画送给自己。
  不过他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鸢尾花”的确是梵谷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它被认为是梵谷在黄色小屋里画的最后一幅充满律动及和谐感的画,而在一九八一年被日本人以大约一百二十七亿日圆的天价买走。
  现在它的价值更高达了四亿美元,是历史上价格最高的一幅画。
  可惜这幅画是在一八八九年五月完成的,即使是梵谷,也没有可能知道自己会在两个月后画出这幅画吧!
  杨俊飞无法判断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在作梦,如果真的是梦的话,梦里的梵谷应该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辨别能力才对。
  但是,梵谷居然愣愣的问道:“‘鸢尾花’?那是什么?我从来没有画过!”
  “那您身边有什么画?像‘向日葵’或者‘迦赛医生像’?”杨俊飞不甘心的问。
  “这些画我都放在黄色小屋里,离这儿太远了!所以……请您跟我来。”梵谷离开柜台,带着杨俊飞走进展览馆。
  这个不大而且简朴的地方,现在就像打了一场大仗般,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梵谷从门后的地毯下,拉出一幅画说道:“现在就只剩下这一幅了。是我看到情形不太好时偷偷藏起来的。我叫它‘红色葡萄园’。”
  杨俊飞饶有兴趣的审视着,这幅用蓝布碎花布包起来的画。
  手法看来是梵谷惯用的深远空间感,而且用红色来描绘葡萄树,很具表现性。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问道:“为什么你要把阿尔农妇,画成布列塔尼亚地方的装扮呢?”
  梵谷赞赏的哈哈笑道:“你不觉得这样更能衬托出这些妇女的勤劳吗?”转过头,他惊奇的发现那个一直和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和自己的画竟然都不见了。
  “我的画被偷了!”梵谷快速冲出门,搜索着杨俊飞的身影。
  可是他看到的只有万籁俱寂的夜,和繁华的街道上来去匆匆的人影。
  文森?梵谷沮丧的向回家的路走去,这一天实在发生太多事情了,真有种累的感觉!不过他一向都是个乐观而又热情如火的人。不久后他就笑起来,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哈,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偷我的画。看来我渐渐已经有一些出名了吧。我的画应该也有些价值了……至少有被偷的价值!”
  他喃喃自语道:“努力!这幅画……嗯!就当是被卖出去的第一幅吧!”
  唉……史学家和那些文森?梵谷狂热的画迷们,恐怕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是,那幅极有纪念意义的画——“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花四百法郎……
  有个家伙在梦里,将他们认为是梵谷生前唯一卖出的作品,没有花一个子儿的拿走了。
  不过更不会有人想到的是,“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发大财,因为他此刻正漂浮在黑暗的、有些粘稠的虚空中。
  杨俊飞努力的令自己保持在冷静状态,虽然他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四周没有任何光线,同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就算是在极静状态下,必然能听到的心跳似乎也停止了!
  但自己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跳动……但是却听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没有传播空气的介质吗?那么现在自己正呼吸着的又是什么?抑或是自己已没有呼吸了,而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窜入脑子里,杨俊飞几乎要疯掉了。
  突然一阵惊天彻地的巨响卷席过来,他向极后方望去,顿时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似的呆在当场。
  极远处,印入眼帘的是一幕令他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只见这个看似无限大的空间,在远处被猛地一分为二。
  裂缝在不断的增大著,像一张巨大的、恐怖的令人撕心裂肺的大口,它将身旁的空间、身旁的黑暗无情的碾碎,它轰鸣着向自己鲸吞而来,但杨俊飞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逼近,丝毫想不出任何逃脱的办法。
  这种讨厌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绝望……
  杨俊飞大声吼叫着抒发着自己的恐惧,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个庞然巨兽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危害。无尽的黑暗闪过,奇景又出现了。
  他依然飘浮在空中。
  不过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天空!阵阵风吹拂过脸颊,他不禁往下望去。
  黄沙正满天飞刮着,一碧如洗但又略显凄凉的天空里,炎热的可以将鲜肉烤熟的烈日,疯狂的升起在偏东方的远处。
  沙云密布,令视野也模糊不清起来。
  杨俊飞隐隐的可以看到,沙漠里散乱的傲立着一些浅黄色的耸起物。仔细的打量后,他惊奇的发现,那些竟然是只有撒哈拉才有的胡夫金字塔……这里,是埃及?
  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作的这个莫名其妙的梦,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努力想了一会儿,杨俊飞哑然失笑,自己居然想去了解自己无聊时作的梦,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如果真的存在意义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既然明知道是梦,那就尽情欣赏好了,虽然这个梦实在是清晰的有些过头了。
  处在这个第二梦中的他,只能在空中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接触不到,很是没有趣味!
  杨俊飞有些恼怒的向上方望去,顿时,一副令他目瞪口呆的景象展现在眼前。
  自己的上方并没有天空的延续!没有平流层,没有臭氧层,没有热层,当然也没有星空。他看到的赫然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杨俊飞感觉自己像是头朝下在空中悬吊着。
  自己能俯瞰到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这个城池被规划的四四方方,一层接着一层有着十分紧凑的结构。
  是夜晚了。
  一轮斜月懒散的将冰冷的银色光芒普洒在大街小巷,他注意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敞开着,显然是对当时的治安很有信心。
  然而最显眼的,却是耸立在市中心与南郊区的两座高塔。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
  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
  这两种特殊的构造,当然难不倒对古代建筑颇有研究的杨俊飞。
  他立刻判断出了现在处身的位址与年代!
  “这是长安!是唐朝开元盛世时的长安!”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开始大捂其头了。
  史书上大量记载着唐朝唐玄宗前期,人们的生活水准和城市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水准,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但是这个可以让史学家疯狂的时代,在现在的他看来,却又显得那么的诡异!
  他似乎就像汉堡一般,被夹在两个时空中央。
  身体曝晒在撒哈拉大沙漠,而头部却属于中国的盛唐!
  嘿,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恐怕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吧!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醒来就好了。
  头脑变得更加淩乱起来,越是说不想,越有千头万绪挤压的杨俊飞,气也喘不过来。就在他苦苦挣扎的同时,整个空间又开始变幻起来。
  黑暗……这次依然是黑暗。
  没有光,但远处却有细微的声音。
  杨俊飞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移动的。
  手脚的整齐挥舞,可以让自己稍稍前行。
  阻力非常大!有些像在粘稠的石油中游泳一般,使行动变得异常困难,但是这样也让杨俊飞好受多了。毕竟一动也不能动的感觉实在不怎么舒服!
  有光点在前方亮起来。
  细微的声音开始变大了……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震动耳膜的巨大洪流。
  光点变化着,在接近自己时,变成了无数个细小的存在。
  突然,杨俊飞的眼前豁然开朗。
  眼前是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堂,教堂里空荡荡的,只有讲义桌前站着三个人。一男一女穿着雪白的礼服和婚纱。
  “陆平先生,你愿意娶张冰影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
  在这个高大的教堂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任何人参加的婚礼。
  陆平和张冰影静静的站立着,他俩对视一眼,脸上浮现着刚毅的微笑。
  “我愿意。”陆平肃然的点头。
  “那么张冰影小姐,你又愿意嫁给陆平先生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牧师问道。
  站在他俩身后的杨俊飞,再也无法保持大脑的平静,他无法再去理会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只是在一个梦中,七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自己在陆平和张冰影的婚礼上,自己究竟会怎样?
  就算只是在梦中也好,他会打掉自己那个最好的朋友的下巴。
  杨俊飞不断叫着,挥动着手,甚至想把牧师那张可恨的嘴捂起来。
  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愿意。”张冰影轻轻的说。
  顿时,杨俊飞感到头脑爆开了,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一次的失去了这个他最爱的女人,失去的那么刻骨铭心。
  该死!这种可恨的时空,这种该死的状态。
  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不能挽回,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从前的历史,以另一种方式将似真似幻的真相展现到自己眼前,看着张冰影再一次离他而去,那种无力的心痛感,刺激的杨俊飞几乎要发疯了。
  他狠狠的敲了敲脑袋,突然间,整个时空又变幻开来。
  眼前一黑,接着一亮。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

第七章 失窃
  我第一个清醒过来,摸了摸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大脑逐渐摆脱了模糊不清的混乱状态,变得比较有逻辑起来。
  自己似乎被什么打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呢?我似乎正在惊讶,但是,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惊讶?唉,头痛,我还要好好想想。
  就在我趴在地上冥思苦想顺带发呆的时候,倒在一旁的二伯父和雨欣也慢慢醒了。
  二伯父那人精一起身,就疯狂的向不远处的石棺材跑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他一阵大叫,然后捂住胸口呻吟起来。
  我急忙过去一把扶住他,连声问:“怎么了?”
  “不见了,陆羽不见了。”
  只见他面如死灰,全身都在颤抖。
  我定了定神,朝石棺材望去。
  果然,里边只剩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陆羽的尸骨,居然不见了。
  夜雨欣也凑了过来,她似乎并不在意那位茶圣的尸体,只是望着那些不知名的茶叶发呆。
  我向四周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视线又再次聚焦在棺材上。
  地上,到处都洒落着防盗玻璃的碎片。
  我随手捡起一片,突然浑身一颤,急忙朝石棺材里望去。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我一边看一边紧皱眉头,有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不禁从大脑中冒了出来。
  身旁的夜雨欣,使劲拉了拉我,低声道:“小夜哥哥,棺材里边的叶子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哪里不一样?”
  “你自己看看,这些茶叶的颜色似乎变了。”雨欣疑惑不解的说。
  我仔细一看,确实发现那些不知名的茶叶色泽变得黯淡起来,再也没有刚看到时那种青翠欲滴的模样。
  “不算奇怪,或许是因为接触到了空气,产生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化学反应。”我不太在意的答道,满脑子依然充斥着刚刚产生的那个想法。
  如果那想法是真的,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夜哥哥!”
  雨欣见我心不在焉,大喊了一声,然后将双手平摊开,放到我眼睛底下,“你再看看我手里的叶子,左边的是我晕过去前抓在手心里的,而右边则是我刚刚从棺材中拿出来的。如果真的是遇到空气产生了化学反应的话,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状况?”
  只见夜雨欣左手掌上的茶叶依旧翠绿,丝毫没有黯淡枯黄的迹象。
  我大脑一震,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究竟刚才是什么令我们三人晕了过去?而在我们晕倒的那期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是有人潜入了,偷走了陆羽的尸体?
  不对,从现场情况看来,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了!
  我绕着石棺材走了几步,突然踩到了个软绵绵的物体,险些摔倒在地上。
  低头看了一眼,先是大吃一惊,然后邪邪的笑了起来。恐怕,线索被我找到了!
  “这样对待一个人类,特别是很帅气的中年男人,似乎不太人道吧。”雨欣有些犹豫。
  我顿时嗤之以鼻:“用眼睛看就知道他是小偷,对小偷还管什么人道不人道。你看人家二伯父干得多好,光在他腿上就缠了十八圈钢丝。
  “你也别闲着,把手给他绑紧,不要因为这个中年老男人长得帅了一点,就故意创造让他逃走的机会。”
  听着我们调侃,二伯父夜轩黑着脸,继续拿钢丝在那昏倒的男人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对待的是一个杀他全家的仇人。
  “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找员警才对。”雨欣还是有点困扰。
  我笑了起来:“别犯傻了。如果真的交给员警,以他们立案侦察的速度,刚开始调查现场的期间,陆羽的尸骨都不知道被转移到哪里了。只要落入那些销赃网路宽的黑市里,立刻就能转手,到时候还找得到个屁。”
  雨欣撇了撇嘴:“我才不相信有人会出钱买那种鬼东西。”
  “小夜说的没错。”夜轩抬起头沉声道:“日本人会买。当我挖出陆羽的尸骨时,第二天就有个匿名的日本人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元。
  “他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这件事绝对不能让警方介入,不然一切都完了。”
  “谁不爱七千万美元呢!”我用手轻轻拍了拍那个还在昏迷中的中年老男人的脸,“我们先让他清醒过来,再舒服的听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对他的故事,突然很感兴趣了。”
  雨欣迟疑的问:“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很简单。”我在饮水机上接了一大盆水,然后猛地泼到他的头上。
  这个粗鲁的方法很有效,只听那家伙呻吟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杨俊飞醒了,他迷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大脑依然不太适应现在的环境。
  他用力动了动,却发现自己丝毫都动弹不了,才明白自己被紧紧地绑住了。
  一清楚现在的形势,杨俊飞敏锐的眼睛,立刻不经意的从三个人身上扫了过去。
  眼前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带着一种古怪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种笑很熟悉,他自己也常常会这样笑,每次这样一笑,就绝对有人会倒楣。
  看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危险!非常的危险。
  男孩旁边有个女孩,很漂亮,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三分紧张,七分好奇。恐怕是个单纯未经世事的大小姐。
  最右边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他的样貌自己很熟悉,是夜轩教授。这次目标物的名义主人。
  看他咬牙切齿望着自己的样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作偷窃陆羽尸体的盗贼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虽然自己确实算是,但并没有得手,顶多当个未遂犯罢了。
  奇怪,他们似乎并没有报警,难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警方插手?
  微一思索,杨俊飞喧宾夺主,首先开口道:“不用对我行刑,也不要对我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我先申明,陆羽的尸体在我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空口无凭,谁会相信你?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我嘲讽道。这家伙,看来不笨。
  “哼,为什么类似审问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翻来覆去的那么几句,有点创意行不行,小伙子,你看太多连续剧了。”杨俊飞第二句就出言试探对方的底线情绪。
  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淡然笑了笑,望着他道:“你是个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多说太多废话了。
  “用激将法捣乱我的情绪这么老套的方式,任何三流的连续剧里都有,难道你从来不看连续剧吗?”
  有趣的家伙!杨俊飞突然很想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可以和自己针锋相对的人。实在不应该啊,那小子聪明归聪明,不过还是嫩了点。
  杨俊飞在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道:“我是不是说谎你应该很清楚。你也发现了对吧,你一定也和我有同一个疑惑,棺材附近的玻璃,实在破碎的太不寻常了。”
  我望着他,哼了一声,不语了。
  被引起好奇心的雨欣,立刻抓住我的胳膊问道:“小夜哥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二伯父夜轩也略带兴趣的望向我。
  我苦笑一声,指着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说:“其实,从刚才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情况。这些破碎的玻璃,确实很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雨欣仔细的看着地上,然后疑惑的摇头。
  “关键是在石棺材里边。”我解释道:“我来的时候就发现,整个棺材都被七厘米厚的防盗玻璃柜罩了起来,在玻璃柜里边,甚至渗透不了空气。
  “先把我们怎么晕倒的事情摆在一边不说,如果真的是有人潜进来了,打破玻璃偷走陆羽的尸骨的话,那么玻璃的碎片就不可能只是落在地上。
  “在外力的影响下,棺材里不论如何,也应该会落一些进去,可是你们自己看……”
  我用力的拍了拍石棺材的边缘,雨欣和二伯父凑过头去往里看了一眼,不禁惊讶的叫出了声。
  “发现了吧!棺材里完全没有玻璃碎块。那就意味着……”我用力吞了口唾沫,用干涩的嗓音说道:“就意味着,玻璃是从里边被打破的!”
  所有人,包括被绑成粽子的杨俊飞,全都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只感觉有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
  “不可能,荒谬,太荒谬了。”二伯父夜轩摇着头,脸色发白的说:“好歹我也当了二十多年的考古学教授了,什么尸体古坟没有见过!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已经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古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赤手空拳的将七厘米的防盗玻璃打破,这事情即使是正常人都做不到……我不信,绝对不信!”
  “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人,当然是活不过来了。”我望着他的眼睛,淡然道:“但如果活过来的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么究竟是什么?”雨欣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即使是我都有种莫名的惊骇感,更何况是像她一般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女孩子。
  我努力的平复情绪,沉声道:“二伯父,你不觉得奇怪吗?从陆羽的尸身经历一千多年没有腐烂,还有那些垫在他尸体下一千多年的茶叶,那些不知名的茶叶不但古怪,而且还没有流失任何水分,即使到了现在,依然像是刚刚才摘下来一样。
  “它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种不自然了。其实仔细想想,陆羽尸体上的一切,几乎都超出了常规,就算他突然活了过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确实没有什么奇怪的。有意思,听了你的分析,我对这个Case越来越感兴趣了。”有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
  我猛地一回头,居然看到那个一分钟前、还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中年老男人,正拔葵啖枣的站在研究室的门外。而研究室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关了起来。
  那家伙冲我眨了眨眼睛,得意的道:“臭小子,想困住我,你还太嫩了。再见。”说完,就飞快的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钢丝,叹了口气。
  聪明的家伙,居然故意让我讲出玻璃的事情,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用特制的锉刀,不动声色的将细钢丝弄断了。
  哼,刚才自己明明搜遍了他的全身,真不知道他的锉刀到底藏在了哪里。
  二伯父见打不开门,顺手抄起一把椅子用力的砸了过去。我急忙阻止了他。
  “陆羽的尸骨确实不是那男人偷走的。”我轻松地说:“他也被打昏了,没有作案的时间。”
  “但不可能就这样放他走掉,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二伯父急道。
  “以那个男人的能力,我们不可能抓住他的。放心,他绝对会回来找我。”我奸笑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轻轻的上下抛着:“前提是,如果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的话。”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放在身上的。特别是在偷东西的时候,在只要失手就会遇到危险的情况下,那男人的无名指上,依然戴着这枚会碍手碍脚的戒指,那这东西,一定很重要。
  哼,不过那个中年老男人,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疑点又多了,没想到一下飞机就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临行前二伯父说我会不虚此行,敢情带着这种类型的涵义啊。唉。头痛。
  究竟那具尸体到哪里去了?
  就算它是诈了尸,也应该有迹可寻吧。难道,除了那个男人外,还有一批盗贼?
  视线突然扫到了什么,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在那个中年老男人倒过的地方,留着一个又扁又方的用蓝色碎花布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幅画。
  “这幅画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雨欣凑过头来看。
  我淡淡道:“这是梵谷的经典油画,‘红色葡萄园’。哼,那个中年老男人真的有够奇怪的,居然背了一幅画出来偷东西。难道他今天不止偷了一家?”
  “嗯,那个,请问一下。”雨欣红着脸,突然道:“那个你口中的梵谷是谁啊?”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般的愣愣望着她,吃惊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意到我的视线,雨欣的脸更红了,她一脚跺在我的脚背上,气恼的说:“难道不知道他很丢脸吗?人家从小就被老爸灌输草木知识,有些东西不知道完全是正常的。”
  这!这也叫正常?在现代这个文化速食时代,有谁不知道梵谷的画。唉,疯子叔叔不愧是疯子叔叔,小时候不但折磨我,还把他的女儿当作延续,折磨到了现在。
  我和二伯父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的咳嗽一声,解释道:“梵谷全名叫做文森?梵谷。一八五三年生于荷兰的一个新教徒之家。少年时,他在伦敦、巴黎和海牙为画商工作,后来还在比利时的矿工中当过传教士。
  “一八八一年左右,他开始绘画。一八八六年去巴黎投奔其弟,初次接触了印象派的作品,对他产生影响的还有著名画家鲁本斯、日本版画和著名画家高更。
  “一八八八年,梵谷开始以色彩为基础表达强烈的感情。他曾短暂与高更交往,后来神经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
  “在经历多次感情上的崩溃之后,梵谷于一八九〇年在奥维尔自杀。他对野兽派及德国的表现主义有巨大影响。
  “总之,梵谷一生为人敏感而易怒,聪敏过人,在生前他在许多事情上很少成功。
  “其人生活不幸而且艰辛,可他却随时都有献身给别人的爱、友谊和对艺术的热情。
  “在比利时作传教士期间,他目睹穷人的艰难生活,决定以最大的热情,帮助那些煤矿工人,他义务收容那些受重伤而垂死的矿工,希望以抚慰之词和自我牺牲精神帮助弱者搏斗,不过,他只干了六个月就被解雇,原因是他对工作过分热情。
  “在短短的三十七年人生中,梵谷把生命的最重要时期贡献给了艺术。
  “他早期画作爱用荷兰传画的褐色调,但他天性中火一般的热情,使他抛弃荷兰画派的黯淡和沉寂,并迅速远离印象派,印象派对外部世界瞬间真实性的追求,和他充满主体意识的精神状态相去甚远。
  “他不是以线条而是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也就是说,一句话,他对于艺术界而言是个十分伟大的人,而且,他的画也是所有画家中,卖的最高的。”
  “那他当时岂不是很有钱,那么有钱居然会选择自杀,真是个怪人!”雨欣不屑的说。
  “很抱歉,梵谷一生都贫困潦倒。”我舔了舔嘴唇,“他在世的时候,唯一卖出去的一幅画就在你手里。据说买画的人花了四百法郎。”
  “那这幅应该是赝品了?”雨欣看着手中的画。
  我立刻点头,“绝对是。如果是真品的话,那你现在手里至少捧着两亿美元以上。”
  “不对。”
  二伯父夜轩仔细看了看画,突然惊讶的眼睛都泛出了白光,他使劲的将嘴里分泌出的口水咽下去,用颤抖的声音道:“虽然我对画的研究并不是专业级,不过,这幅画似乎是真的!”
  “不可能!”我全身一震,不由得喊出了声音,“这幅画的真品,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
  “谁知道哪?或许那个男人刚在普希金博物馆里偷了这幅画,然后又跑到这里来偷我的陆羽的尸骨。”二伯父苦恼的思索着。
  “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苦笑,“如果是你,你会背着一幅价值两亿美元的画去偷东西?
  这样既不科学,又妨碍运动,而且非常不符合像他那种聪明人的逻辑。“
  “总之,我把这幅画拿去朋友那里检查一番,到时候就清楚了。”夜轩叹了口气道。
  也只有如此了,我望着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今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得我根本就找不到头绪。
  许多事情似乎都没有联系,而且也更不符合逻辑。
  比如说那个古怪的中年老男人,我似乎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第八章 混淆的记忆
  “医生,最近我常常作一些古怪的梦,而且更奇怪的是每次醒来的时候,我竟然都不敢判断那是不是真的只是梦!”
  张克大大咧咧的坐在白色的医疗椅上,向自己的心理医生询问。
  医生认真的做了记录,判断道:“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我看你是太累了,建议你先停止工作,到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散散心。
  “还有,尽量要想一些让自己轻松的事情,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好起来的。”
  “但最近我还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口吃的毛病了。你知道我从小都是口齿伶俐的,可是现在只要我一紧张,就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苦恼的挠着头。
  “还是太累的缘故,你的精神太压抑了。”医生皱了皱眉头,“等一下我给你开些安神药,你每天吃一片。如果下星期还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好到医院进行脑部扫描。”
  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家和如战乱后的房间,张克大为懊恼。
  看来倩儿还是没有回来,难道那件事真的让她很生气吗?哎,女人,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种生物了。
  他稍微想了一下,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信。
  倩儿:
  你好。
  在你挂断电话后,全身都很冷。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两点四十九分,我在小草屋附近的网吧里。
  我没有喝酒,六年来第一次有抽烟的冲动。我买了一包烟,打开,拿起一根含在嘴里。但是抓着打火机的右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我害怕,害怕抽烟以后会更烦躁。
  所以我走出去,买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咬了咬烟的过滤嘴,我变得不太灵光的脑袋归结出了四点。
  第一,是因为那天我无意识的喊出了淼儿这个莫须有的名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还是要澄清一点,那一看就是我没有睡醒时的胡言乱语!
  我以为你也清楚,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多加解释,以为你只是开我玩笑几小时、几天罢了。
  但是,我不希望你猜疑我对你的爱,这种玩笑,我玩不起。
  第二,是这几天住在你的手帕交的家里,那个麻雀对你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这样说,我终于把打火机打燃了,网咖老板在盯着我看,似乎觉得我有纵火的可能性,恐怕是我现在的脸色实在不好看吧。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坏到想把这个网吧给烧掉发泄一下。
  嗯,怎么说呢,请你更相信自己,更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我是个男人,也爱面子,但为了你,我可以连面子都不要的,去搞一些自己都鄙视的小动作。
  爱上一个人,就是有许多的害怕和猜疑,我会怕你回家不安全,会怕你走在路上有危险,害怕你工作时谁谁会欺负你,总想去分担你的不快、烦恼和痛苦。
  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我送你回家的话,我就会很心虚,会打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你或许不知道,最近几天你挂我电话的时候,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差点没去报警。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人。但是别人的意见和话不重要,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看法,对我的看法。
  第三,或许是你的月事来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熬四物汤,这可是我最拿手的。
  朋友说“爱情”这个词的前身是“乞讨”,我深以为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实践过。
  现在我总算尝到了个中的滋味,很多时候,都是我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相信中的坚固,但是我很清楚,你就像我爱你一般的爱我,一直都知道。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
  我终于点燃了六年来的第一支烟。我把它含在嘴里,又放到了烟灰缸上,我还是没勇气抽。
  我对你发过誓以后不再抽烟了,对你的誓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我有时真的是太钻牛角尖,太可笑了,对吧?
  呼,心里好沉重,就像万斤重的石头压在了心脏的位置,重得我就连手指都没有力气抬起来。
  还是感觉香烟的臭气很刺鼻,看着烟袅袅升起,莫名其妙的会产生一种落寞感。
  你知道吗?刚刚你又挂断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咖啡厅里。
  我把电话凑在耳边,一动不动的坐了半个多小时。
  我摔坏了手机,折断了银行卡,然后用左手撑住头,突然很想哭。
  求求你,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如实的对我说。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什么不能对我说的?对我有什么不满,说出来,我改。
  不要什么都不说,躲着我,不接我的电话,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只能让我难受过后,还是难受。
  还记得你哥生日那天吗?当我向你哥敬酒的时候,我本来想说,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倩儿的关心,以后她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她幸福!
  我知道她身体不好,我知道她有许多不好的习惯,但是我会包容她,我会一直都在她身边,陪她。
  抱歉,可能是烟熏的吧,也可能是网吧的风沙太大,我哭了。
  抱歉,有时候流一点眼泪也满不错的,对眼睛有好处,我真的希望我们之间更了解一点,你能更了解我一点。
  不要对我沉默,我怕那种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知道,也没办法猜测到。在那模糊不清的一片黑暗里,我根本就无法动弹。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我的手也开始僵硬起来,网咖的空调似乎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温度。我只是感觉很冷,冷得在发抖。
  五年前,我没有目标,懒惰,无止境地颓废。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这个充斥着六十亿人口的拥挤星球上,孤独地一个人生存下去。
  然后你出现了。或许正是你的出现,才让我的思想完全改变了。
  然后我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你,而且非常非常爱你,远远超出你想像地那么爱你。我希望你待在我身旁的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你工作后,那副憔悴的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我决定不再让自己有后路,爱你,分担你的一切,让你快乐。
  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我把你当作自己心灵的支柱,让自己产生一种向上努力的欲望,想让你过得好,开心,永远。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星期你去出差时,晚上给你电话,曾经在最后说,我爱你。
  请不要怀疑,我确实爱你。我忍不住想把心里的想法向你宣泄出来。
  虽然我好想,好想听到你也有一天,突然地对我说,你爱我。或者在我再次的求婚时,突然的对我说,我愿意。
  但是我不会奢望那么多,只要有你在身边陪着我,有你鼓励我,有你关心我,能够常常看到你开心的笑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所以,求求你,更爱我一点,好吗?
  我好想能够拥有自己的事业,赚钱,让你痛痛快快的想怎样就怎样。我会给你翅膀,让你飞翔。
  两个人之间,只需要我努力就好了,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你憔悴的样子。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
  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啰嗦,但是,我真的好害怕会失去你。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 Dich!现在是二〇〇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
  Look for some one?
  Someone to fall in love?
  There is no CHOICE but step into the Love Escalator!
  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 you Chinese?”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toLuxembourg!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 new 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 new 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 new 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Look for some one?
  Someone to fall in love?
  There is no CHOICE but step into the Love Escalator!
  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 Death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我想,或许足够了!”

第九章 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
  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〇〇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罍!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〇〇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待续……)

茶圣(下部)预告:
  杨俊飞和夜不语终于在命运的牵引下,碰撞出一系列的火花,最后重归于好,一起面对那个神秘的组织。
  还有,在那个一千多年前的茶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他的尸骨,究竟去了哪里?
  疑惑越来越多,事情似乎也在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夜不语究竟该如何面对?而张克,真的清醒了过来吗?
  看不爽上集的朋友,请期待下集。

篇外篇——金娃娃
  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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