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 13 金娃娃

引子一
  石头,一层一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
  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
  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不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
  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了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在刹那间崩塌掉了。
  “嘻嘻。”突然听到背后有个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概和我一般的大小,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你这样堆,是永远都堆不好的!”
  “难道你就知道该怎么堆?”我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丝毫没有因为她是美女就特殊待遇,毕竟那时候的我才五岁,还没搞清楚什么叫做长远投资。
  “人家当然知道。”女孩子狡猾地说:“如果你陪人家玩,人家就教你。”
  “不要。”我嘟着嘴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女孩急了起来。
  “爸爸不准我和陌生人一起玩。”我指了指周围,“附近有那么多人,你随便挑一个当我的替死鬼好了。”
  “我已经试过很久了,但他们好像都听不到我的声音。”女孩沮丧地摇着头,“很久了,也只有你能和我说话。”
  我挠着小脑袋,“你在这里有多久了?”
  “不知道,有很多年了……吧。”女孩的脸上划过一丝迷惑,仿佛时间长得就连自己也忘掉了的样子。
  “你的爸爸妈妈呢?”
  “不知道。”
  “那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问出了一直以来最关心的话。
  女孩这次却回答得很流畅:“我不清楚。不过,你又为什么到了这里呢?”我苦笑起来:“不知道。”说完,我俩望着对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我叫穆红思,以后叫我红思就好了。”好不容易笑完,女孩大方地伸出手来。
  我迟疑了一下,将右手递了过去,“我叫夜不语,以后叫我夜哥哥好了。”
  “不害臊,明明你比人家小的。”红思圆圆的脸上再次绽放开笑容,“以后我就叫你小夜得了。”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女孩偏过头去做出可爱的沉思状,然后猛地一拍手道:“对了,小夜,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对吧?”
  “对啊。”我点点头。
  “那我们现在应该不算陌生人了哈?”
  “理论上,应该是吧!”我为难地摸着鼻子。
  “那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她一把又拉住我的右手,完全忽略了我的个人意愿,用惊人的蛮力将我拉走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她一起玩耍。不管我要什么,似乎她都有办法给我变出来。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了蜻蜓,绿色的,无声地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了一只,呆呆地看着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旁,微笑着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我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着愤恨的怨气,直愣愣地从布袋望向自己。
  时间就开始在这种莫名其妙的玩耍中度过。
  我从来就没有感觉过饥饿,也不会想上厕所。期间,自己也试图和别的小朋友说话,可是除了红思,真的没人理会自己。就算将他们摇倒,他们也会像个不倒翁一般,爬起来继续堆石头。
  我也常常问红思,将石头堆起来不会倒下去的方法。
  红思总是微笑地将话题岔开,有时候实在岔不开,就开始大哭,用感染力十分惊人的伤心语气抽泣道:“小夜知道了一定会离开人家,到时候人家又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这时候,我就一定要学着大人的语气诅咒发誓,说就算知道了,自己也一辈子都不会去用,绝对不会离开她。
  她立刻摇头表示不信,然后我就伸出右手小指要和她拉勾。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次,最后,她终于在和我拉了十次勾后,忍不住将那个方法说了出来。
  我暗暗地记在了心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在意,但是,五岁的自己确实对一个同龄的可爱女孩,动用了五岁孩子本不该有的心机。
  河床延伸在视线里,似乎没有尽头,而对岸也是朦胧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里,似乎也完全没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只是每到一个特定的时间,红思就会慵懒地伸个懒腰,说已经到晚上了,她要回去睡觉了,然后便跑得不见了踪影。我也就干脆将那个时段定为了晚上。
  当晚,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将石头堆砌了起来。
  叠到了第五层,将最顶上的那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但是,应该是很紧张吧!我死命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缓慢地睁开。
  石头,果然没有像从前那样垮掉。
  猛然,一道刺耳尖叫传入了耳膜里。红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跟前,她绝丽的脸上带着愤怒,也带着一丝丝的惊恐、惆怅和痛苦。
  “小夜,你说过不会用那个方法叠好石头的。”我脸色发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骗人,骗子。”晶莹的泪水从她明亮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声音在变淡,越来越淡……
  “小夜,为什么你一心想要离开我?我不会放你走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红思的身影也开始朦胧了起来。
  “小夜,你这个骗子!你是我的,我对你那么好,为什么你还要走?为什么你要丢下我?那么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丝希望,为什么你要走!”她试图抓住我的手臂,但是什么都抓不到。我的视线里,她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地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爸爸和妈妈焦急的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引子二
  在记忆的长河里,曾经隐藏过一些事情。只是由于记忆实在过于深刻,反而不由自主地遗忘掉了。
  金娃娃的事情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蜀地某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记得家附近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于是常常听村里的老人们唱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而一到晚上,也会刻意地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家里的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地抚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地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地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地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地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地问我:“在哪!”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象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的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犹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
  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地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得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扔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得叫起来:“不!不要!”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地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地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啜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地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我怯生生地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第一章 假活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得只剩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从小到大,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三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地在隐藏这段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出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二月十四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地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影只形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
  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及有情调,乖乖地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这番话,引自于我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地度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地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地回头打量了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
  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
  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地转学走人了。
  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地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她闷着脑袋吃得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地介绍着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辰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分都变了。
  她狂风般地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地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我瞪了她一眼,默不作声地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笑得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裙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
  “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的情人节,就不用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厅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赵韵含的这番话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向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地有一点点的变色。
  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
  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过得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人生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
  “然后呢?”
  “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
  “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
  “所以呢?”
  “所以我就谎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
  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
  “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象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有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得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
  “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
  “什么老女人,说得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
  “你也跳得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
  她恨得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
  “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一地域的传说?”
  “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关于‘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完全不!”我虽然说回答得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地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
  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宝藏的暗号。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
  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地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了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敞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凭那六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是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
  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
  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有“关煞”,须要寻求保人以挡住“金娃娃”,免得小孩子碰到水,就被水鬼拉去做替死鬼。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贱,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
  最后,赠送腰带给干爹,含意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赠送钱物给孩子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
  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作法,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
  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地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不晴”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
  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股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地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式,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造就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
  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三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活了,医学界秘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观测,那种“假活”状态很短,只有十秒钟的样子,并且完全不带有心跳和脉动,脑电波也没有任何反应,根本就是死人的样子,但是那种状况,也不能算是单纯的肌肉收缩造成的条件反射。
  因为那些死后几天,又活过来十多秒的孩子,猛地睁开眼睛,嘴里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话,然后便彻底的死掉了。
  有人将那些尸体说的话录了下来,居然惊奇地发现,每个尸体的发音、声线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在说同一句话!
  但究竟是什么话,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
  这是巧合吗?不可能,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资料上记载,自从引起了医学界以及其它各种生命和神秘研究机构的注意后,这种对死亡录音的记录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至少已经有了接近六十多个案例。
  这么多的案例都呈现了相似的结果,那么,究竟预示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苦笑得更大声了,这个赵韵含,每次出场都别出心裁。
  不过,她还真的非常清楚我的底细和喜好,送这种礼物给我,难道我还能拒绝得了吗?不可否认,我是真的感觉好奇了起来……
  ※※※※
  注一:请详见《夜不语诡秘档案——痕迹》

第二章 三途川
  带着百分之四十九的不安,第三天一早,我还是和赵韵含去了养马河。
  此前,我通过二伯父夜轩联络到辰京大学,也确定民俗系大三确实有个叫做赵韵含的女学生。在学校给我传真过来的照片里,我却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照片里的赵韵含是短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右脸颊上还有一颗硕大的、偏离位置零点零零一毫米的美人痣。
  说实话,虽然她长得不是惨绝人寰,但是也够惨不忍睹的了。再傻的人也判断得出,出现在我眼前的赵韵含,和民俗系大三的赵韵含,根本就是两个人!
  车上,我将那张照片递给正在开车的某位美女看,她只是瞥了一眼,毫不在意地笑道:“小夜,这就是你不对了,居然会跑去调查人家。”
  “解释。”我嘴里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嘟了嘟嘴巴:“最近我去了韩国一趟,跑回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晕倒!她以为自己在骗鬼啊!如果现代的整容术可以把人从天可怜见的恐龙,彻底变成绝世大美女,恐怕韩国早就人满为患了。
  我也懒得再揭穿她,既然这家伙不愿说真话,也不介意她满身神秘的阴影里再多描黑一点,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多了,哼,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
  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模糊地划过,不久后出现一条宽十多米的白色河流。激流不断地冲击在河床上,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
  “小夜,你看那块碑。”赵韵含突然停下车,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
  我抬起头,视线里立刻充满了碑牌古老的身影。
  这个石碑立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几百年了,爬满了黯绿色的苔藓,不过上边的字还算清晰。整个碑面上刻着硕大的三个字:“三途川”。
  有趣!我带着好奇的心态走下车,来到石碑前。
  几百上千年的风吹雨淋,似乎没有将碑上的刻痕完全剥掉。整个碑是用附近养马山上出产的一种大青石雕刻而成的。看得出雕工非常精细,应该是出自当时的名家之手,只是找遍了整个石碑,都找不到作者的名字。
  碑整个高度约有两米,石碑下压着一头古怪的生物。
  我蹲下身子,这才看清楚,那怪物长着长长的鱼身,上半身是人的形状。它撇开尖利的牙齿,强壮的身躯上披附着青色的鳞甲,左手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矛,右手举着一张人面的盾牌,看起来十分狰狞恐怖。
  看情况,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水中妖怪。难道是夜叉?
  我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妖怪的脑袋,然后摇了摇头。
  不对,虽然确实很像夜叉,但绝对不是夜叉。这种妖怪,自己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书籍文献上见到过。
  一旁的赵韵含见我满脸疑惑,轻声解释道:“这就是金娃娃。”
  “金娃娃?”我诧异地回头盯着她,“这么说,这个三途川,也是养马河的一条支流?”有文献记载,养马河流域一共一百公里,然后在养马村附近分为了四条支流,最后流入长江。
  赵韵含赞赏地点点头,问道:“阿夜,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三途川?”
  “当然知道。”我的视线又回到了那个古怪的金娃娃像上,“所谓的三途川,最早最清楚的流传是在汉代。据说是奈何桥下的那条河,每一个死掉的人,如果要进入枉死城,就一定要渡过三途川。
  “据说在汉代之前,三途川上还没有奈何桥。人死后,鬼魂进入枉死城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乘上一个穿着黑色蓑衣,披着黑色斗篷的小鬼的船,然后接受三途川的审判。
  “如果你生前罪大恶极,就会舟毁人亡,眼巴巴地看着脚下的船缓缓沉入河里,将自己拉入十八层地狱。汉代以后才有了奈何桥一说的……”我的话在这里猛地停住了,急忙再次打量着石碑。这条支干河流为什么会取名为三途川?为什么金娃娃的雕像会被三途川压住?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寓意?
  不知过了多久,赵韵含用力拉着我的手臂,示意回到车里去。我恋恋不舍的这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不忘用数位相机将那个古怪石碑的四面八方都照了下来。
  车继续向前行驶。一路上再也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几个小时候后顺利的到了目的地,养马村。
  说到养马村,这个地方我也有所耳闻。据说这里许多地方,还保留着清末的建筑风格,以及许多莫名其妙的风俗习惯。
  例如养马村的人早晨最忌鸡飞上房,认为鸡上房招火灾。而且遇到火灾的居民三天内忌烧锅,也就是不能在家里做饭,免得再次遭灾。
  他们中午忌讳在院内动土,免得冲动坛神。死在外面的人忌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还有,忌孕妇摘果,据说摘后第二年会遭到难产。产妇未满四十天不能进别人家的门,不能看死人,免得污秽人家和尸体腐烂。
  正月初一忌往地上倒水、扫地,以避蚀财。抱起婴儿忌在房檐下坐,避免被抓阴抓走。婴儿的衣服忌夜露,免沾邪气。建房时挑方向忌对准别人的中堂,免煞住人家风水。母猪产仔以后忌外人来看,以免带走奶水。
  最郁闷的是,吃饭六人同桌时,忌讳单双对坐成乌龟席。据说会冒犯金娃娃,会让自己的儿女被水鬼拉去当替死鬼。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而且五岁半以前的事情也不太记得清了,不过我还知道一些东西,例如,我老爸当年逃避债主的时候,躲到的穷乡僻野,应该就是这里。
  将行李放进村中唯一的一家破败不堪的旅馆里,我便和赵韵含走到村里瞎溜达。
  “关于最近十三年来,不断有淹死的小孩假活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赵韵含明显逛得无聊,开口问道。
  我摇头,“你连基本的资料都没有给我提供多少,我怎么可能有看法。”
  赵韵含苦笑:“我知道的也不过才那么一丁点罢了,全都告诉了你。不过,既然事情是从十三年前开始的,应该在十三年前发生过某些事情,或者说,那时候养马河畔产生了某种因素的变化才对。”我哼了一声:“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有那么多人调查了那么多年,最后什么结果都没有调查出来,我就奇怪了,你赵韵含大美女为什么会这么感兴趣?难道里边会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赵韵含用力挽住了我的手臂,“我确实有目的。因为人家好奇嘛!难道你跑到这里来,也是因为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我一时语塞。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究竟自己为什么会跑来,内心里虽然有股强烈的不安感,但是更强烈的是大脑中的一股翕动。
  那股令自己非来不可的感觉,虽然包藏着好奇,可是,感情色彩中远远不只好奇那么简单。
  唉,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说回来,恐怕我比女人心更加复杂,复杂到自己都越来越无法了解自己的想法了。
  “阿夜。”赵韵含想了想又道:“十三年前,你们一家不是正好在养马村吗?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大笑了起来,“原来如此,难怪你会那么大费周折地把我勾引到这个鬼地方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很抱歉,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本人完全记不得了!”赵韵含的神色丝毫没有变化,“你的家人就没有提到过?”
  “从来没有。”我皱了皱眉,“我也懒得问。有些事情,说不定知道了反而不好。”其实说实话,以自己那么炽烈的好奇心,居然会容忍人生的其中一段留下空白的记忆而不闻不问,实在算得上是一种神迹,不过,我确实没有问过,也莫名其妙地不太想问。
  或许是自己下意识地认为,那个时段,发生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吧。
  虽然我很胆大,但是我还没有胆大到犯贱。既然大脑已经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干嘛还去刨根掘底,那不是自讨苦吃吗?有时候自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轻松!
  赵韵含也聪明地没有再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只是弯月般的眉头微微压低了一点,做出沉思状。
  “这个小村子有许多奇怪的地方。还有些房子是砖木结构的小青瓦平房,和竹木结构的草房,楼房居然一间都没有,这种情况在整个中国都很难找到。那些再穷困的地方,至少政府建筑也会修个两、三层。太奇怪了!难道修楼房会犯某种忌讳?”
  “你不是学民俗吗?对这里的风俗习惯应该很清楚才对。”我满不在乎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这种田园风光,生在城市中的人是很难看到的。
  不远处,有一群小孩正在玩着游戏。
  我不经意地望过去,原本还不怎么在意,可是不久后便越看越心惊,用力拉了拉身旁的赵韵含,向那群孩子指了指。
  她疑惑地看着,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问道:“那里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我的声音略微有些激动,眼睛丝毫没有从那群孩子身上移开。
  那个游戏由六个人组成,每个人的身旁都摆放着许多河边随处可见的鹅卵石。那些孩子围成了一个圈,将石头一层一层地堆砌起来,最先倒塌下去的就进入圈子里,跳着一阵姿势奇怪的舞蹈。
  “这个游戏确实有些新颖,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东西。”赵韵含大为不解。
  “看仔细了,看正在跳舞的那个孩子的姿势。”我小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跳端公’的一个简单的变种。”
  “跳端公?”赵韵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惊讶,“怎么可能!他们只不过是些孩子。而且正规的跳端公,早在百余年前就在各地绝迹了!”所谓跳端公,民国以前还曾经在境内乡间流行。据说是遇天灾人祸或家人久病不愈,便认为有鬼作崇,往往要请端公驱鬼禳灾。
  跳端公又称跳神、跳郎君、庆坛、传老爷等诸如此类的名称。
  事前主家先与端公说明跳神缘由,将生辰八字告知端公,再由端公掐算跳神日期。到期主家备办香烛、纸钱,雄鸡“刀头”,请端公来跳神收鬼。
  所收之鬼,用土陶罐盛着,红纸封口,交由主人按指定地点埋藏或扔掉。也有用稻草扎制“毛人”贴上咒符,做毕法事后用火焚化,表示鬼已被收。
  跳端公也常穿插爬刀梯、扑火坑、铧头贯胸等活动,表示端公身上附有神灵。端公还兼作“打保符”、“过关煞”、“庆坛”等多种法事。
  不过正规的跳端公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只是讲究姿势的重要性。
  当时正规的端公舞者多为年轻漂亮的处女,她们从小就被严格训练各种用途不一的舞蹈姿势。而且据说,每一个姿势都有不同的用处,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在二伯父夜轩收集的一本很古老的文献里,看到过前人素描下的端公舞者各个舞蹈的姿势,因为觉得上边的姐姐很漂亮,所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眼前那些孩子玩游戏跳的舞,就是其中一种叫做“罗阴魂”的舞蹈,而且来源非常的正宗。
  稍微回忆了少许,我又开口道:“这个舞蹈叫做‘罗阴魂’,是驱邪魔的一种,具体的用处是赶水鬼。”
  赵韵含想了想,这才点头:“不奇怪,有大河的村落,历史悠久的话,大多都会因为常常有人淹死而惧怕水鬼。小孩子的游戏里会有这种舞蹈也很平常,恐怕是从前大人教的吧,然后一代一代的流传了下来。”
  “应该是这样。”我也有同感。
  不远处,玩游戏的孩子们在中间的孩子跳舞跳错的时候,拍手大声唱起来:“金娃娃,金娃娃,金精水鬼欺不得。幽人不喜凡草生,水鬼水鬼跑上门。”我一听,顿时笑了起来。看来养马河流域金娃娃的传说举不胜举,甚至融入了儿歌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金娃娃,究竟是不是水鬼。如果不是,到底又是什么呢?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但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
  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
  而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孩子,长大后,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自己这个曾经在他们生命里匆匆闯进来,一年多后,又匆匆离去的过客?
  至少,自己是完全遗忘掉了,甚至将那时候的经历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不在意,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心里有些踌躇,或许有机会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拜访一下这里本该认识的人,将记忆里的那段空白填补掉呢?
  内心又开始烦躁起来,感觉很不舒服,我抬头,冲赵韵含问道:“你不是在学民俗学吗?上一篇论文写的是什么?”赵韵含顿时来了精神,“是《民间文化研究以及反思》。”我暗笑。果然和我调查的一样,这个赵韵含还真有心,就算是随便捏造个假身分引起我的注意,都准备得那么认真。
  “阿夜,你知道吗?所谓民俗学,研究的就是民间的生活文化。作为生活文化的民间文化,联结着当地人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
  “每一个地域,人都是生活在一个既定的文化环境中,实践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接受祖先恪守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具体的生存条件下,对传统的生存方式加以再创造,对传统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进行现时代的阐发。”她说得很认真,“而我,就是对各地的世界观以及价值观念,所繁衍出来的神神怪怪传说很感兴趣。”这一点我倒是很赞同,毕竟,自己何尝不是很好奇?随即道:“不错,人总是生活在由历史一直延续至今的民俗文化之中。
  “你们民俗学者普遍认为,民俗学是历史学和现代学的杂交品。现实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所关注的物件,它们都构成了民俗学者对当地人传承的民俗之合理解释的基础。
  “而且,民间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渊源,如果要研究,要从民众的生活文化中发现其中的再创造因素,也要剔除其表层的民众再创造因素,寻找民间文化之所以延续至今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动因。”说着说着,我又想起金娃娃的传说,“只是这附近的金娃娃,在短短一百公里的流域,居然流传着那么多不可思议,而且许多都是毫无逻辑性的传说,这倒是很少见的。”
  “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关联。”赵韵含轻轻咬住筷子,说道。
  我想了想,点头:“不错,联系确实有。所有传说都离不开养马河,而且当地人对它的信仰不论是惧怕还是崇拜,都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二号拜祭它。想想,真是觉得有趣。”话音刚落下,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吵闹声。我伸出头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第三章 神秘女孩
  据说,历史上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死得异常离奇。
  这老哥是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是活腻味了,跟国君说:“您老咧,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姬老先生一听当然十分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给朕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说着,放下碗出去了。
  左右侍从左等右等,饭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到底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了粪坑里,已然毙得硬邦邦了。
  后来有人赞扬说,姬老先生是第一个殉难于厕所的帝王。
  而一向以文笔简洁有力着称的《左传》,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入厕,陷而卒。”
  应用以上这个典故,当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大有原因。
  话说我和赵韵含跑出去看热闹,没想到一出饭馆的门就被人潮给冲散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吵闹的、看热闹的闲人实在不少,而且密密麻麻地围着中央不远处的位置。
  我在好奇心使然下,问了附近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死人了!不过那位仁兄死得有够白痴,和晋景公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旁边的闲人娓娓道来,听得我想笑。
  据说死掉的那人姓刘,和父亲开了一家颇大的养熊场,最近几年成了养马河的首富。不过这个刘小子不爱金银、美女,就喜欢跟狗熊打架。
  据说他在自己的养熊场里修了一个很大的搏斗场,常常将里面豢养的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等等,接连地拉出来羞辱。
  总而言之,刘老兄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打架,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搏斗场里去揪出一只熊来一顿揍,英雄啊!
  不过呢,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在今天,刘兄弟遇到一只刚进货到养熊场的厉害熊,打着打着,就被狗熊给挠死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根本就是自找,完全不需要同情。
  只是,现代人就真的这么无聊吗?虽然很少有机会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熊给咬死的,可是,需要围那么多人?还是说,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想着想着就拼命往里边挤,好不容易接近了圈子的周边,从缝隙里辛苦地瞅着。
  只见中央的地上摆着两具用麻布遮盖住的尸体,左边的那具体形很大,是个成年人。而右边那具小得多,应该只是个约五到六岁的孩子。虽然用布盖住了,但是周围的土湿淋淋的,而且尸体还透过布的缝隙往外流水。
  我皱了皱眉,这个小孩,难道是被淹死的?
  以前曾经提到过,养马村有个风俗规定,死在外面的人不能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所以倒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会露天放在打谷场上。只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看稀奇?
  突然感觉有人在拉我的袖子,我转头一看,却因为人潮实在太过拥挤了,看不清楚那人。只是隐约发觉,那应该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那只拉在我袖子上的纤纤细手很小,而且白得刺眼。手不断地在用力,似乎想我跟她走。于是我就顺着那手主人的意思,跟着她牵引的方向离开了闹区。
  随着人群的稀少,我终于看清了她。
  那是个只有一百五十多公分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黑色秀发很细很柔顺,在风里不断飘荡着,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抓住的冲动。
  她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着,五官十分精致,但是却看不出年龄。似乎只有十四、五岁,但是硬要说她超过了二十岁,也很合理。
  总之,是个会让人怜惜的绝色,最难能可贵的是满脸的清纯,令看惯城市美女那种市侩现实嘴脸的自己,不由得感觉温馨起来。
  女孩的脚步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她的小手拼命抓住我的袖子,仿佛放手就会永远失去我似的。不知道跟她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毫无人迹的树林里,她停住了。
  轻轻地转过身,女孩清泉一般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用力注视着我,从我的脚尖一直打量到头发的末梢,最后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然后,再次笑了,十分清纯的笑脸,微微张开的小嘴,若隐若现的皓齿,秀挺的鼻子,白皙到弱不禁风的皮肤。
  一切的一切,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止不住地想发抖。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才逐渐镇定下来,轻声问道:“这位,嗯,小妹妹,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笑,望着我开心地笑。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依然没有回答,依然只有笑。
  这次轮到我笑了,苦笑:“小妹妹,你的家人在哪里?你住在这个村子里吗?”这次她似乎听懂了,微笑着摇晃着脑袋,顿时视线里似乎漫天都充满了那丝丝柔细的青丝。女孩闭上眼睛,双手合十,然后十分开心地拍了拍手,冲我轻轻发出了一个清晰的语调:“连就连。”声音清脆,如同悦耳的音乐。这三个音节结束后,又望着我,似乎在等我回应。我在她满脸期待中不解地挠了挠头。
  女孩没有死心,又拍了拍手,依旧万分期待地说:“连就连。”然后再次等待着我的回应。
  我苦恼疑惑地摸着鼻子,满脸尴尬。女孩眼中燃起的炽热希望在一霎间崩塌了,明眸中升腾起一阵阵痛苦的雾气,眼眶开始湿润,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般哭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羞愧得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就像自己本来应该知道怎么回应她似的,只是,自己确实不知道。
  女孩拉过我的袖子擦拭眼泪,抽泣声不大,但却十分伤心。
  唉,头痛,刚到了这个本应该熟悉的村庄,结果什么事情都还没有展开调查,就碰到了一堆麻烦。难道,我夜不语命中注定了这辈子就是有一大堆的女难?
  怀着郁闷的心情,我开始动用万般耐心哄着哭泣的女孩,可是不论怎么说话、做鬼脸逗她,她就是不为所动,只是默默哭着。终于有点受不了了,决定先带她回住的地方再说。
  于是我去拉女孩擦拭着眼泪的手,她的手很小,软绵绵的,柔嫩的皮肤很有弹性。握在手里,感觉很舒服,只是就初春而言,触感略微冰冷了一些。
  女孩微微嘟着可爱的小嘴,终于止住哭,抬头望着我,不知为何又开心地笑起来,甜美的笑容上,长长的睫毛间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哎,真是个有够古怪的小妮子,不过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也确实很美。
  就这样拉着她迳自往旅馆走,一边走我一边盘算着她的来历。
  她的穿着打扮很普通,白色的连衣裙,最近几十年虽然一直没流行过,但是也从没有缺乏过,总之适合所有的年龄层。而她留着不长不短的披肩发,虽然很漂亮,可是明显缺少修剪。现代的年轻人,发型大多以碎发为主,这在养马村也是一样。
  至少根据我的观察,三十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子,不论长短几乎都清一色的修成了碎发,当是和城市文化最明显的接轨处。可这女孩,发型相当孩子气,最近几年已经相当少见了。
  而且,看她的神情,似乎认识我的样子,至少感觉得到,握在我手掌中的那个纤弱小手,在激动地微微颤抖着,只要我的手稍微松一松,她就会下意识地用力抓住我的食指死都不放,就像怕我会突然消失掉。
  不解地摆着头,我又向她望去。这种气质独特的美女,以我的记忆,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但是记忆里却丝毫没有过她的身影,难道是五岁半以前一起玩过的同伴?
  不可能!十三年了,自己长大了,变得和从前根本就是两个人,她又凭什么认出自己的?还是说,她根本是认错了人?
  而且这美女虽然长相里透出一股灵气,让人乍一看觉得很聪明的样子,可是,从她不作声的行为中,不难看出,她的智力应该由于某种原因停留在了童年的时候,也就是患有俗称的脑功能发育障碍,智力无法随着身体增长。
  看来,自己的麻烦是越来越大了。
  在感叹中,我回到了住的地方。赵韵含远远地看见了我,冲我微笑着挥手。
  “有什么大的发现吗?”迎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暴露了她此刻的急躁心情。
  我苦笑着摇头:“哪会有什么发现,倒是捡回来一个迷路的大美女。”
  赵韵含饶有兴趣地盯了我一眼,四处望了望:“喔,哼哼,为什么我就那么苦命,从来没那么好运可以捡到个帅哥什么的。美女呢?你把她藏哪去了?”
  我见她明知故问,没好气地指了指右边,“那么大个人,你眼睛瞎了?”她撇了撇嘴:“你自己看看,哪有人了?”
  “这不是人吗……”我的头向右转,原本理直气壮的语气顿时荡然无存。身侧,右手掌中滑腻充实的触感还依然残留在皮肤上,可是伊人却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
  见鬼了!我用力拍了拍额头,满脸呆滞,好一会儿才确认道:“那个,刚才你远远地冲我挥手的时候,有没有见到过我右手边的那个女孩?”
  “从头到尾我就只看到你这活宝一个,你是一个人回来的,根本就没有其它人。”赵韵含的脸上突然划过一丝惊讶,“等等,你这番话,难道是认真的?”
  “废话,你以为我那么无聊,会乱耍人啊!”我有点不知所措,胡乱挥动手臂跑回自己的房间里。
  用力躺在床上,呆呆望着肮脏简陋的天花板发愣,莫不是自己真的遇到鬼了?
  有个问题,就算自己遇见了鬼,可那鬼为什么会认识我?还一副十分信任的样子?何况,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谁又说得清楚呢。
  想着想着,大脑开始模糊起来,有些犯困了,于是我闭上眼睛,似乎就在那段时间,自己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十分朦胧不清晰,以至于醒来时,很多细节都不太记得了,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可是我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我一直不为所动,她着急起来,伸出雪白纤细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有一股窒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我的一切感官,我用力挣扎,慌乱中向肩上瞥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冒了上来,那里哪有什么女孩子的手掌,分明是一截白森森的骷髅胳膊,正掐住我的肩膀。
  那干枯的骷髅肢干阴森森的,几乎陷入了我的肉里。
  就在这时,我好不容易才醒了过来,猛地从床上坐起,用力喘着粗气,感觉自己像是已经死过了一次似的。身体很沉重,又累,头也剧烈地疼痛着,像是大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阿夜,你在里边吗?”门外,赵韵含焦急的声音以及剧烈的敲门声传了进来。
  我晃动脑袋,有气无力地回应了一声,摇摇晃晃的将门打开。
  她一见到我,惊讶得差些说不出话。“才几分钟没见到你,你怎么变成这副尊容了?”她微微皱眉,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难道你被鬼压床了?”
  “没什么,只是做了个噩梦。”我深吸了一口气,冲她挥了挥手,刚才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想明白。难道是因为新来乍到,有些水土不服,才引起了身体这么大的反应?
  “什么噩梦这么严重?”赵韵含稍微有些担心,见我一副不愿再提起的神色,聪明地没有再追问,只是道:“对了,今天村子里有个小孩在养马河里游水时被淹死了,你知道吗?”
  “刚才看到了,尸体就在打谷场上,和一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摆在一起。”我的精神状况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
  “那个傻瓜姑且不用提。我调查了那个被淹死的小孩的一些情况。”赵韵含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了我。
  我认真看了起来。那个男孩叫做赵委,上个月才满七岁,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尸体在今天早晨八点十五分,被同村一个渔户无意间打捞了起来。员警在判断为意外身亡后,遂将尸体发回了他的父母处。
  “调查这个干嘛?”我疑惑地问。
  赵韵含立刻满脸诧异地望着我,“阿夜,你的脑袋还清醒吧?我的用意你居然不知道!”我一愣,突然掏出前几天她塞给我的资料回顾了一番。
  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而这个孩子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假定他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死亡了,那么,今晚刚好就是他死去的头三。
  “你想埋伏在打谷场,亲眼看看赵委身上会不会出现假活情况?”我低声问。
  “不错,这是民俗学家的执着!”赵韵含一副兴奋满满的样子。
  我苦笑:“这个村子最忌讳的就是夜晚的尸体被人盯住,他们觉得这样会影响死去的人游过三途川投胎转世,所以尸体只会放在打谷场,就连守夜的人也不安排,一直到清末民初时期,夜间跑去放有尸体的打谷场,打搅死者安宁的外人,都会被村里人抓起来烧死。
  “恐怕在这个村子里游荡的学者,大多都是通过某些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法,才将尸体搞到手,记录下那些假活状态的吧!养马村的人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幼小的儿子、女儿到死都被人偷去研究。”
  “全中!不过,你就不想去看看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蛊惑。
  我声音压得更低了:“被发现的话,事情就大条了。虽然不至于被烧死,但是一定会被赶出去。”
  “干嘛那么婆婆妈妈的,这可不像你。你小子到底去不去?”
  “去,那么有趣的勾当,怎么可能少了我!”我哈哈大笑起来,满脸的笑容里,却隐约透露着一丝不安。
  不知为何,总觉得,今晚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倒是让本人越发地好奇了。

第四章 夜探
  夜,黑夜。在这个天空还没有被文明腐蚀的乡村,夜色并不是太黑暗。星空很清晰,映照在地上,银白一片,如同四周都洒上了一层盐。
  我和赵韵含一早就将今晚的行程准备好了。到了九点半,眼见旅店里的人都一个、二个回了房间,这才用手机通知对方,从一楼的窗户爬了出去。
  小心翼翼地穿过院子,隐身进了不远处的玉米地里。赵韵含穿着一套黑色的衣裤,满面作贼的兴奋,看得我直想笑,虽然我的样子也不比她好多少。
  养马村的打谷场不大,只有两百平方多一点。秋季的时候用来轮流晒谷物和玉米,不过因为最近几年机器的流行,这个地方已经很少用了。而现在的用途,更多的是拿来作为文艺表演或者放映电影的场地。
  打谷场的右侧有一间很小的砖瓦房,那叫做尸阁,是用来摆放尸体的地方。
  养马村人有一则风俗便是不能让死人进门,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这里修建了一间小房子。那房子里千百年来,早就不清楚已经放过多少尸体了。
  岁月并没有在那栋房子上刻下多少痕迹,看得出来,村里人常常对它进行翻修。既然那么重视这个地方,不知为何偏偏要把它修得一副寒酸的样子。
  从玉米地里对穿出来,打谷场就到了。星光下,整个打谷场都泛出惨白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稍微打量了一番四周,我和赵韵含对视,露出古怪的笑容。
  尸阁的门轻轻闭合着,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能看出并没有上锁。也可以认为,原本上了的锁被谁给弄掉了。看来,盯着尸体的人并不只我们两个,至少,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了。
  我俩蹑手蹑脚向前走,缓缓地在玉米地里绕了打谷场大半圈,移动到尸阁的后侧,通过透气孔向里边张望,可令人意外的是,里边什么动静都没有。没有人,也没有架设过观测设备的痕迹,只有尸体静静地躺在那里。
  但不知为何,这种如死的平静中,我却隐约有种不协调的感觉,像是有某个不对劲的地方。赵韵含显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她对我比划了几个手势,让我按照计画进行。我侧着脑袋想了想,点点头,踏上打谷场,来到了尸阁的门前。
  这里果然没有上锁,但是锁床有点扭曲,像是被什么工具用力给拉坏了。
  我冲警戒着四周的赵韵含指了指门,她打量了片刻,立刻明白我在怀疑什么,低声说:“应该不是研究所的那些人。他们都有开锁的工具,不会那么野蛮。而且,锁坏了也就留下闯入过的痕迹。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是我们这些外来人。”和我想的一样,既然不是各怀目的研究尸体的那伙人,那破坏了锁闯进去的又会是谁呢?这会不会根本就是有所察觉的本地人,设下的一个圈套?
  不对!这个设想很快被自己推翻了。如果真是个圈套,本地人完全可以埋伏在四周,等那些对尸体有兴趣的人自投罗网。
  那个破坏锁的人应该也是怀着某种目的,而且他根本就不怕打草惊蛇,因为他清楚,就算被人发现了,也只会怀疑到外地人身上去。难道,这个人是本地人?
  如果真的是本地人,那他冒着打破千百年传统风俗的压力,跑到停放尸体的地方干嘛呢?
  赵韵含用力拉开门,那扇看起来很轻巧的门发出一阵笨重的声响,沉重的在泥土地上划出一道很深的痕迹,她轻轻拉了正在发呆的我一把。我只好将满脑子的疑惑甩开,走了进去。
  这个尸阁大约只有四十平米大小,呈长方形,门是从最右边开口的。从右到左,并排放着两排木板钉成的板子床,总共有十六个。
  我用手摸了摸半人高的床板,木质很坚硬,应该不是廉价的木料,恐怕这些床板也和这个尸阁一样历史悠久了吧。
  最后一个位置上摆放着一具小孩的尸体。应该是死去的赵委。感觉赵韵含用力咽下一口嘴里的分泌物,紧张地向尸体走去。
  “你在害怕?怎么,以前从来没见过尸体?”我小声笑着。
  “见过又有什么好得意的。人家可是神经纤细的淑女,害怕尸体是人类的自然反应。”在这种气氛诡异的地方,她的声音都在颤抖。
  我笑得更开心了:“那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本人一见到尸体,就会本能地触发一种古怪的嗜好。”
  “嗜好?什么嗜好?”她有所警觉。
  没等她进一步的反应过来,我已经将盖在尸体上的麻布猛地揭开。
  赵韵含顿时瞳孔放大,想要下意识地尖叫,可是理智立刻阻止了这一不智慧的行为。她死命地钻进我的怀里,像一只受到莫大惊吓的梅花鹿。
  “死人,差点把我给吓死。”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惊魂未定的发出声音。可是眼睛始终不敢睁开,在我怀里将头埋得更深了。
  我满脸恶作剧得逞的灿烂笑容,视线一刻不停地缓缓在尸体上扫描起来。
  这是个很健康的男孩子,略显棕色的皮肤,面目还算清秀。原本应该充满活力的身体上,此刻早已经没有了生机,如同深夜如死的寂静一般,死得非常彻底。
  戴上手套,用右手习惯性地在尸体上敲敲打打了一番,我皱起了眉头:“韵含,这具尸体有点古怪。”
  “哪里古怪了?”她好不容易才提起勇气往尸体的方向看了一眼,但没等到视线完全接触,已经怕得又将头埋回我怀里。
  我略微有些无奈,用手加大力气在尸体的腹部位置挤压,“你看看。”
  赵韵含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没什么啊。”
  “你仔细看看尸体的耳朵、鼻子和嘴巴。”我提醒道。
  她终于认真起来,打量了一番,面色古怪地望向我,“确实有点奇怪。”
  “不错。”我点头,“一般溺水身亡的人,除非能死后四小时内被捞起,否则尸体都会因为浸泡的关系而肿胀发臭。
  “因肿胀而导致了头发及表皮的脱落,眼、舌的凸出甚至脱落,在养马河的活水中,尸体更有可能被水中生物咬食而残缺。
  “而且溺死者多有七孔流血的情况发生。口鼻部会形成浓稠的泡沫,不易破灭,可是这具尸体,实在完整得太过于正常了。”
  “嗯,我也听说过。”赵韵含似乎忘记了害怕,盯着尸体道:“如果是因为溺水身亡,肺部会有积水。刚才你挤压它胸口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吧?”
  “完全正确。”我将尸体的嘴撑开,“它的嘴巴和鼻子、耳朵里虽然有泥沙,但是嗓子的深处就没有了。肺部也没有积水的迹象,恐怕是死后才被什么人扔进河里的。”
  “你的意思是谋杀?但为什么员警没有查出来?”赵韵含有些诧异。
  我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这个小地方的员警也是些可怜角色,大多是得罪了上边,最后被调过来,等着老死也得不到升迁机会的家伙,这些人混一天算一天,有干劲就怪了。
  “而且,养马河畔常常有小孩子淹死,恐怕员警过来随便看了尸体几眼,就连法医都懒得派出来就结案,把尸体发放回去了。”赵韵含无语,向左右张望着:“对了,怎么这个地方只有一具尸体?今天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男子呢?”顿时,正在看尸体的我如同被雷电劈中了一般,全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对了,终于明白刚才从透气孔中向里边张望的时候,为什么自己会产生一种不协调的感觉。原来那不对劲的地方,是来自尸体的数量。
  下午的时候,自己明明听到旅馆的老板说,两具尸体都放进了打谷场的尸阁里。赵韵含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可是现在,为什么只剩下一具尸体?还有一具哪里去了?
  大脑飞快地思索着,我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跑到尸阁的门前,仔细打量着门栓。看着看着,越看越心惊,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阿夜,你怎么脸色都变白了?”赵韵含对我无法预测的行动十分不解。
  我没有回答,只是用眼睛搜索着房内的地面。
  不久后,意料之中的东西出现在了视线里,我将它捡起来,脸上的神色不知道变成了什么古怪的模样。总之,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你发现了什么?”她好奇地往我手里看。
  我望向她,问道:“你刚才开门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倒是没什么,只是觉得门很重。”她回忆道。
  “我看门不是重,而是被什么弄坏了。”我指着门栓,“你看,这里有剧烈拉扯留下的痕迹。应该是什么东西对门施加了极大的作用力。大得将门锁的栓都拉得断裂了。”
  “谁有那么大的力气?”赵韵含吃惊道。
  “还不仅如此。”我将手心摊开,掌上露出了刚才捡来的东西,是一把已经坏掉的铜锁,“这是尸阁的门锁,它的锁颈部分已经烂掉了,不过锁却飞到了屋子里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似乎丝毫没有紧张感,偏过头想了想,“恐怕是有人在外边用力地踢门,想要闯进去。”
  “这是一种可能。但是你想过没有,这扇门是向里边开的,如果是外边的人想闯进去,门锁虽然会坏掉,但是门没有理由也坏了。”我顿了顿,一字一句地缓缓道:“这种情况,更有个可能……是里边的什么东西,用难以想象的力气将门撞开,以至于门栓坏了,门的轴轮也坏了。”
  “不可能!”赵韵含略微有些变色,“那样门锁没有理由会留在尸阁里。”
  “理论上是如此。”我哼了一声:“门栓坏掉的状态也说明了,是被里边传来的力量破坏掉的。这个铜锁恐怕是后边出现的某人,出于某种目的扔进去的。”赵韵含无法辩驳,她向四周扫视了一眼,黑漆漆的夜色,寂静的黑夜,不远处萦溢着死气的尸体,还有那个从尸阁里跑出去的东西……
  这一切,都足以让人产生恐惧。她的脸色不自然起来,身体也向我靠得更紧了。
  “喂,你说,如果门真的是从里边打开的,那逃出去的是什么东西?会是人吗?”我摇头,“不太清楚。这道门的木质很坚硬,而且门轴承也是很粗的铁芯。要逆着开门的方向把门撞开,很难想象需要多大的力气。
  “不过,就算再强壮的人,恐怕也做不到吧。而且看门栓的破坏程度,应该是瞬间坏掉的。恐怕,那东西只用了一下就把门弄开了。”
  “那会是什么?”赵韵含打了个寒颤,“尸阁里本来应该有两具尸体的,可是有一具现在不见了,难道是……尸变?”
  “神经,怎么可能!”我没好气地道:“虽然现在因为线索太少,我暂时无法解释眼前的状况,但是尸变这种无稽之谈,绝对是不可能的。”不错,这世界上的人和生物都一样,死了就一了百了,变成其它生物所需的肥料,进行生态圈的另一种轮回。人类也是如此,人死后怎么可能会有灵魂!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有,也不足以让尸体动起来。
  尸体之所以为尸体,就是因为大脑死亡,身体所有的机能都丧失了,如果真的能动起来,而且还能产生比生前更大的力气,那,绝对可以归类于科幻小说的范畴,不是现实的世界能够发生的。
  赵韵含紧张地拉了拉我,说道:“这地方越来越诡异了。阿夜,该调查的都调查了,我们该走了吧?”
  “你不是要听尸体假活状态下,发出的怪异声音吗?”我看了她一眼。
  “恐怕这次是没戏了。”她撇了撇嘴,“你也看过资料,根据调查,只有在养马河里淹死的,年龄在三周岁到十三周岁之间的小孩子,才会出现假活的现象。
  “这个赵委虽然是从养马河里捞起来的,但是明显是死后才被人扔进河里,构不成假活的条件。”
  “这样啊。”我略微有些失望,原本还满怀兴奋地,以为可以看到科学又一无法解释的现象呢,可惜了。
  再次打量一番,虽然搞不明白跑出去的东西是什么,以及那具中年男子的尸体为什么会消失,但是收获,还是有的,至少发现了一起谋杀案,明天一早打电话到城里去报案,说不定还可以藉着这个机会,通过警方调查今天遇到的那个白衣女孩的事情。
  不论怎样,我都不信她会是鬼,握着她小手的那份滑腻柔软,以及淡淡冰凉的感觉,直到现在都还很深刻地映在大脑的深处。
  下午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后,似乎尘封的记忆已经开始有了些裂口。虽然莫名其妙,但总有一种感觉,似乎,我俩应该是认识的,而且,还很熟。
  每当回忆起那女孩纯净的眸子,我便会若有若无地产生一种淡淡的温馨。
  或许,我曾经真的认识她吧。
  正要走出门,突然感觉身旁的赵韵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她寻找着我的手,用力握住。原本纤细温暖的手早已变得冰冷一片,甚至不住地打摆。
  “怎么了?”我疑惑地转过头问。
  只见她满脸惨白,眼睛死死地盯着摆放着尸体的方向。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尸体,已然在它该躺的地方,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声音。”赵韵含紧张得嗓子都在发抖,发出的语音有些残缺不全。
  我侧耳倾听,不禁浑身一颤。寂寥的午夜,有一种毫无意义的单薄声音,轻轻地回荡在尸阁内,如果不注意听,根本就发现不了。声音的来源,正是那具叫赵委的尸体。
  赵韵含死命地挽住我的胳膊,我用力甩开她,飞快地向尸体走去,一把将它身上的麻布扯掉。顿时,我被惊呆了。
  只见赵委原本紧紧闭着的眼睛此刻瞪得斗大,恶狠狠地盯着天花板,尸体的嘴缓缓张合着,发出一阵又一阵听不出任何意义的音节。那个音节以两个音段为一点,不断的重复着。它放大的瞳孔开始左右移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猛地,血红的眸子盯住了我。布满血丝的眼睛立刻瞪得更大了,尸体唐突地不再发出声音,只是恐怖地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突然,左手猛地抬起,紧紧地将我抓住。
  我的上身动弹不得,惊慌地一脚向尸体踢了过去。赵委小小的身体飞了起来,刺耳地尖叫着,爪子一般的手终于放开了,整个尸体都跌落到墙角。
  惊魂未定的两人逃也似地跑出尸阁,偷偷回到了旅馆里。赵韵含怕得一个人不敢睡觉,非要赖在我房间里。最后,我也由得她了。
  脑子十分混乱,就算躺在床上,也没有办法确信刚才亲眼见到的一幕,总觉得一来到这个村子后,萦绕在内心深处的不安感越演越烈,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那具会动的尸体,还有那诡异的声音……虽然那声音似乎毫无意义,但是却有一定的节奏感,它应该在不断重复着某个字符。而且这个字符,我已经隐约猜测到了。
  因为,在我将尸体踢飞的那一霎,尸体在半空中,分明从嗓子里发出了两个我能够听明白的音节。
  那,居然是在叫一个名字。
  我的名字……

第五章 唤魂塔
  有人说,有几种人容易被鬼缠住。
  例如:左手食指有黑痔的人、凌晨二点四十七分洗脸的人、头发自然枯黄无光的人、无故失眠的人、凌晨一点四十四分出生的人、额头无故发青的人、凌晨从卫生间的镜子里可直接看到窗户的人、在七月十四日打破碗的人……
  我属于哪种人呢?不管是哪种人,最近我都有些倒霉。莫名其妙地因为好奇心跑到这里,来查金娃娃的传说以及假活事件,没想到在夜探尸阁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诈尸,唉,头痛,搞得现在大脑都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那场遭遇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凌晨,我醒了过来,感觉口干舌燥,拿过水瓶倒了一杯水喝,等到再回到床上时,居然怎么样都睡不着了。
  看了看手机,二点四十一分。我住的是双人房,隔壁床位,赵韵含正蜷缩在被子里睡得正香,这家伙,不论怎么劝,就是怕得不敢回自己房间。
  以前在《痕迹》事件里,她不是一副很臭屁的样子吗?而且,这次调查还是她发起的。都不知道这副柔软正常的女孩子模样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的话,她就太可怕了!
  我眨巴着眼睛,仔细地观察她。虽然接触了这么长时间,好像只有这次才有机会看清楚她似的。突然发觉,这个美女,还真不是一般的美。
  微微卷曲的修长睫毛,粉红色的可爱嘴唇,不时微微抽动的秀挺鼻子,以及如瀑布般浓密,洒在枕头上的黑色长发。
  我在嘴角挤出恶作剧的笑容,蹑手蹑脚地下床,走过去,扯下她的一根头发,然后用柔滑的发丝回荡在她的嘴鼻间挠痒痒。赵韵含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眉头轻轻皱起,右手在空气里挥动,想要将骚扰自己的东西给拨开。
  玩了一阵子,自己都感觉自己的行为有够幼稚无聊的。我站起身,向浴室走去。横竖睡不着,还是洗把脸清醒一下,打开笔记型电脑玩会儿游戏得了。
  打开浴室的灯,我胡乱地将水泼在脸上。水打湿了我的视觉,从闭上的眼帘缝隙望着外边的世界,总觉得空间稍微有些扭曲。
  我用袖子将脸擦干,望向镜子。但是只一眼,就惊呆了。
  镜中的我居然憔悴得不成人样。凌乱的头发毫无光泽,脸色泛出惨白的血色,额头上甚至白得发青。自己究竟怎么了?就算没有睡好,神态形象也不至于如此糟糕吧?
  我愣愣地盯着镜子发呆。突然,镜子映照出的窗户位置,我发现了一个不规则的倒影。像是,人的脸。
  猛地回过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缓缓地将视线移回镜子上,那张脸再次出现了。而且,似乎比刚才的更加清晰。
  这可是二楼,窗户外怎么可能有人?
  我用力地闭上眼睛,揉了揉太阳穴,再次睁开。那个不规则的脸孔不但没有消失,真的再次变清晰了。
  我甚至能看到那张脸的细部。那是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眼睛圆睁,细小的瞳孔四周布满了鲜红的血丝。
  他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脸色惨白,那双眼睛死死地瞪着我,就像尸阁中那具尸体瞪着我的神情,一模一样!
  呼吸!深呼吸!虽然不怎么相信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恐惧。那是发自骨髓中的寒意,与生俱来,无法以自己的意志控制。
  我想转身逃走,但是理智却不允许自己那么做。
  我和那双恐怖的眼睛对视,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如同它的突然到来一般,唐突的不见了。我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去,身体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早晨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十分暇逸地躺在床上。旁边的桌子摆放着还冒着热气的豆浆、油条。四处打量一番,旁边床位的赵韵含已经不见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就像从来不曾有人睡过一样。
  我伸了个懒腰,用手捧住额头苦苦思索。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零落的洒了进来,带着开春特有的凉爽空气。这根本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一天之初了,难道,昨晚的一切真的不过是场梦?
  翻身起床,突然发现盛着油条的碗下边有张纸条。我拿了起来,只见上边用娟秀的字迹写着:给某个躺在浴室地板上睡觉的傻瓜:买了豆浆油条给你,记得吃了才准出门。不好好吃早饭的话,会得胃病的。
  PS:你该减肥了——人家好辛苦才把你拉回床上去!
  我笑了起来,这个赵韵含,人还是满不错的嘛!心底稍微感觉有些温馨。
  有多少年了,因为父母实在很忙,在家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往往起床后甚么东西都被佣人准备好了,摆到了桌子上。虽然什么都不缺,可是老觉得少了些什么,或许,自己也像常人一般,害怕孤独吧。
  现在,虽然自己也是一个人吃早餐,但是却不像往常那般感觉心冷。这种感情色彩很复杂,但是也很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相同的感动。
  豆浆很新鲜,像是用刚成熟的新黄豆磨成的。能喝到这么正统的豆浆,在春季真的很难得。我按照纸条的命令,慢条斯理地花了许久才吃好,最后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可是却让自己感觉十分满足,浑身充满了少有的活力。
  走出门,刚到了旅馆外边就听到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养马村的人行色匆匆,脚步不停地向东边跑着。偶尔有人看到我,神色间居然流露出不耐烦以及微微的敌意。
  我皱眉,隐约猜测到了一些事情。
  走回旅馆的大堂,我找到老板,问道:“老板,养马村今天要赶场吗?”所谓赶场,是农村特有的习俗。场,也就是市场的意思,每隔两天或者三天,农村的人都会聚集到固定的某个地方,将自己家里产品拿去出卖。
  一般拿来卖的东西都很杂,不过价格倒是比城里的市场上便宜得多。以至于许多城里的小贩就常常朝场上跑,赚取货物的差价。
  老板摇摇头:“明天才是赶场的日子,今天是因为养马村发生了一件事。”
  “什么事?”我装出一副好奇心旺盛的小男生样子,眼睛里都充斥满了闪闪发亮的火花。
  没办法,我和赵韵含来的时候,登记时用的都是学生证,而且还谎称自己是为了准备毕业旅行,而来先行探路的学生会成员。
  不过,这种蹩脚而且完全没有可能性的理由,老板居然毫不怀疑,而且还很照顾我俩。或许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吧,对于小孩和学生,总是有着一分宽容。
  老板的面色露出难言之隐的味道,他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小声道:“悄悄告诉你,今天一大早就发生了一些事情,村子里下午就要开长老会议,恐怕是要把村子里所有的外人都赶出去。
  “对了,提醒你那位女同学一声,最近几天千万不要到外边去到处走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我一听便明白。估计是早晨有人发现尸阁的门被破坏了,而且其中一具尸体不翼而飞。
  养马村的人最近十几年间,对外边来的人研究村人尸体的事情,恐怕早有耳闻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发生今天的事,让他们长久以来憋在喉咙口的怒气迅速膨胀,就快要到爆发状态。
  看来最近一、两天,确实要多多小心。虽然我们披着一层学生的外壳,但是谁又知道在这个略有些封闭,而且风俗习惯独特的地方,会不会拿所有外人开刀呢?
  我思索着在脸上堆积起虚假的笑容,“谢谢老板的关心。那个长老会议,老板也要去参加吗?”
  “全村所有的男丁都要去,我也不例外。等一下关了门我就要走了。你们今天最好不要出门。”我乖巧地点头,趁他回身的一霎间,将一个很小的东西塞进了他的衣兜里,然后笑容满面地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再顺着窗户爬到了院子里,从旅馆的后门走了出去。
  搞不清楚赵韵含一大早就跑到了哪里去,我也没在意,只是径直朝养马河的方向走。
  金娃娃的传说和养马河一直联系在一起,而假活状态的产生,虽然我并不是太清楚,但是通过最近几天的直接以及间接的调查,也明白了几点。
  必须是淹死的人。
  年龄不能超过十三岁的幼童。
  范围只在养马村附近,出了周围十公里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怪异状况。
  也就是说,一切的一切,原由都应该出在这一段的养马河。难道是最近十三年来,水质或者某些环境产生了变化,导致假活状态的产生?
  但是令自己搞不清楚的东西还是有很多。昨晚,那具尸体发出的声音,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名字?应该是幻觉吧!自己离开这个地方已经十多年了,而尸体的主人不过才七岁,我根本就没有结识过他的可能。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翻过河堤,来到了河床上。由于是早春,养马河的河水并不多,三百多米宽的河道露出了很长的河沿。河沿上放眼望去,全都是鹅卵石,密密麻麻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形状都有,一直向视线望不到的尽头延伸。
  我顺着河床慢慢走动,希望能有狗屎运,找到些用得上的线索。走了不远,就看到赵韵含蹲在地上,呆呆地打量着眼前的事物。
  我童心大起,悄悄地从她身后走过去,想要出其不意地吓她一跳,没想到刚走到离开她只有半米的距离,她开口了:“阿夜,下次你要吓人的时候,记得找个没有太阳的天气。”我一看脚下,才发现自己的影子已经拖到了她的脚下。
  暗自骂着自己笨蛋,我哼了一声:“没情调。作为女生,就应该在某个帅哥想要和自己开玩笑的时候正确配合,这是做淑女的基本常识!”
  “那抱歉了。你退回去重新来一次,这次我一定装淑女!”她回过头望向我,嘴角流露出促狭的笑容。
  我没精打采地撇撇嘴:“不用了,你是不是淑女又不干我的事。你刚才在看什么?”
  “这个东西。阿夜,你知道是什么吗?”赵韵含指着身前的一堆石头考我。
  我看了一眼。这是一堆很扁平的鹅卵石堆砌成的石堆,用的鹅卵石正面都很圆。底下粗壮上边越来越小,呈现塔状。这堆石头,一共叠了七层高。
  “这是唤魂塔。”我也蹲下身,缓缓道:“据说小孩子的灵魂是很脆弱的,特别是淹死的孩子,他们的灵魂很容易被水鬼拉走。
  “所以养马河一带的原住民,在家里有十三岁以下的幼童被河水淹死后,一般都会到河床边堆砌这种唤魂塔,希望能将孩子的灵魂找回来。”
  “不愧是有神棍称号的男人,居然连这么稀少的风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赵韵含造作地露出满脸惊讶,用力拍手。
  我瞪了她一眼,“你这句话根本就不含有褒义的成分,算了,懒得和你计较。你看唤魂塔那么出神干嘛?”
  “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和我打起了哑谜,“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拿一张百元钞票,到商店买了二十五元的东西,不过它的成本价只有二十元。
  “店主由于手头没有零钱,便拿这张百元钞票到隔壁的小摊贩那里换了一百元的零钱,并找回了那人七十五元。那人拿着二十五元的东西和七十五元的零钱走了。
  “过了一会儿,隔壁小摊贩找到店主,说刚才店主拿来换零的百元钞票为假钞,店主仔细一看,果然是假钞,他只好又找了一张真的百元钞票给小摊贩。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店主一共亏了多少钱财?”郁闷,这种强迫对方朝自己思路思考的逻辑问话方式,不是自己的专利吗?什么时候被她给拷贝过去了?
  我皱眉略微思考了一下,“九十五元。怎么?你想藉着这个问题告诉我什么?”
  “也没什么。”大概是被自己答对了,赵韵含有点失望,“你的逻辑思维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很简单。很多人都以为关键是那一百元的假钞。其实主要问题出在最后还给小贩的一百元真钞上,只是很多人都忽略掉了。”我一边回答,一边试着揣测她的用意:“老板用一百元假钞换回了一百元的真钞,找给那人的也是真钞中的其中七十五元。不过他自己还剩下二十五元,虽然最后又还了小贩一百元真钞。
  “不过,最后的一百元,是可以和找回的一百元零钱相抵销的。你不会是想告诉我,眼前的这个唤魂塔,就是一百元假钞吧?”
  “算你猜对了。”赵韵含有些不服气,她望着我说道:“这就是昨晚抓住你的那具尸体的唤魂塔。”
  “什么!”我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不知为何,心底冒出了莫名的恐惧。仿佛那只冰冷的小手,带着惊人的力气,还紧紧地吊在自己的手腕上。
  不由自主地向左手腕摸去,我强作镇定,沉着脸冷声道:“你找这个干嘛?”
  “你不觉得奇怪吗?”赵韵含颦着眉头,“你和我都很清楚,赵委并不是被水淹死的,他应该是死后被人抛进养马河里。”
  “不错,杀死他的嫌疑犯,大概是那个到处向村里人说赵委掉进养马河的人。”我疑惑,“不过这些关我们什么事?谋杀一类的案件,我们应该报警才对。”
  “我才没心思管这种事呢!我的意思是,赵委昨晚为什么会发出和淹死的幼童一模一样的声音?这十三年来,还是头一次发生这种例外。”我不屑地说:“所谓的例外,不过是没有发现罢了。你敢确定这十三年来,养马村所有幼童死亡三天后,都有人检查是不是会有假活状态?或许这种假活,根本就不只在淹死的幼童身上发生。”赵韵含用力摇摇头,“我很确定!十三年来,不只是养马村,就连附近三十公里的范围,只要有人死亡,都有专家进行过调查,所以最近几年才归结出假活状态只出现在十三岁以下,在养马河被淹死的幼童身上,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赵委的尸体,真的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你不是会画符什么的吗?你以前还强迫我喝过符水,怎么不画几张出来,看看能不能将赵委的灵魂请出来?”我蛊惑道。
  虽然对她从前强迫我喝符水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她用符水,将一个小孩卡在喉咙上的鱼骨头化掉,虽然不知道原理,但是真的很神奇。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用漂亮的大眼睛望着唤魂塔,很仔细地打量着。
  我见她一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张大了嘴巴,“你不会是真的有办法用鬼画符唤魂吧?”赵韵含半睁着眼帘,缓缓回头望我,笑容十分灿烂,“怎么可能有唤魂这种事情,那些符只是人家随便画的罢了。人家对民俗学超有兴趣,鬼画符也是民俗的一种,你总不会干涉人家的私人兴趣爱好吧?!”我看着那张用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掩饰的面容,顿时有些无语。这家伙,不会真的有办法唤魂吧?
  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但是男人的第六感总是很强烈地告诉我,她绝对在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而且那东西,绝对是刚刚才在本人的提醒下想到的。
  摇摇头,暗自下定决心从今以后要把她跟紧一点。我突然想到了今天的早餐,犹豫了少许,好不容易才结巴道:“对了,那个,今天早晨,谢谢了。”赵韵含诧异地望着我:“谢我什么?”
  “早餐。”
  “什么早餐啊?我都还没吃就出门了?你吃了?”她疑惑的眨巴着眼睛。
  我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古怪,“今天早上的豆浆和油条,不是你给我准备的吗?你还留了纸条……”提到纸条,我猛地想了起来,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是赵韵含的!那个字迹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不过由于当时太高兴,也顾不得想那么多了。
  那,究竟是谁为我准备的早餐?难道这个村子还有人记得我,并将我认了出来?看字迹,那人应该是个女孩子,但是她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过来和我相认呢?
  唉,不知为何,对我而言,这个村子笼罩的怪异气氛以及迷雾,越发地浓重了……

第六章 水鬼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关于水鬼的传说,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就是水鬼升城隍。
  相传从前有个叫阿眯的渔人,只因家里有一个双眼失明的老母,四十多岁还娶无老婆。阿眯对母亲十分孝顺,每天打来的鱼,都要选出一条最好的煮给母亲吃。
  在阿眯打鱼的溪港里,有一水鬼,他见阿眯是个孝子,便经常帮阿眯驱鱼入网,使阿眯天天都掳到很多鱼。
  后来,阿眯还与这个水鬼结成了朋友,经常请水鬼朋友上船饮酒。谈叙间,方知这水鬼是九年前落水而死的老伯。他是一个好心的水鬼。
  本来,人落水而死成了水鬼之后,三年便可“掠代”。
  第一个三年,掠到的是个孕妇,他不忍心掠她一尸二命,便扶她上河,让她回家。
  第二个三年,来跳水的是一母一子,那母亲抱着儿子一并跳下河去。水鬼伯不忍心掠他们母子代他一人,便又扶他们母子上河,而且变成一个老伯送他们母子回家。
  如今水鬼伯已在水里浸了九年,他想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捉个替身,谁知水鬼伯救了四条生命,感动了观音娘娘。
  观音娘有意试探水鬼伯岂会真好心,便变作一个双眼失明的老妇,边走边哭边骂儿子枭心,来到了河边便跳下水去。
  水鬼伯见这老妇同自己一样受儿子气死,很同情她,情愿自己浸在水里永不超生,绝不愿捉个老妇人作替身。当即托起了老妇,劝她回家。
  观音娘见水鬼伯果真有一片救人之好心,便奏知玉皇大帝,封他为当地城隍。
  水鬼伯作了城隍之后,叫阿眯今后不要再去打鱼了。可在庙前卖香烛,以便天天仍与他作朋友。
  不过养马河畔的水鬼传说却没有那么友好,这里的代表水鬼是金娃娃。
  至今养马村还流行着一种称为“鱼虾替身葬”的埋葬方法。据说沿河渔民因在养马河里失事,尸体漂没,家人便取渔网到河里捞取一番,网中所获东西或鱼虾,即被认为是死者的替身,取回收殓而葬。
  就是这个风俗,却出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在养马河上,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霉。
  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食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
  还有人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今天早晨的雾气十分浓重。赵凡早早便将摆渡的船划到河的左岸,等待顾客上门。
  由于养马河很宽,能够通行的桥并不多,而这一段刚好是两岸交流密集的地方,如果要过桥的话至少要绕十多公里路程。许多人图方便,所以这里的摆渡生意就红火了起来。
  赵凡六年前高中毕业,因为没有考上大学,也懒得再重考,干脆接下了他老爸的生意,当起了船夫。每天一大早,不等到天亮就开始了自己一天的生意。
  开始的时候他老爸死活也不愿意,说天不亮去河上容易招惹水鬼,到时候命都保不了。赵凡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当然对这种事嗤之以鼻。时间久了,老爸见他活得好好的,也就没有再理会。
  赵凡看了看手表,才六点一刻。对于早春而言,这个时间天色不过才刚刚亮,由于雾气很浓,就连五米外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好冷,他缩了缩脖子,跑到船舱里坐下。
  似乎雾气更浓了,不断翻滚的白色烟雾带着冰冷的气息,不但麻痹了自己的嗅觉、视觉,就连听觉都受到了影响。
  他有些奇怪,今天是赶场的日子,一般这个时候,早就有村人带着自己的货物跑去场上占好位置了,可是直到现在,自己一个人都没有看到。
  难道是算错了日子?还是家里的闹钟坏掉了?
  不对!他走出船舱朝天上望了望,透过雾气,隐约可以看到黯淡的光线。这样的天色,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应该是六点出头。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看看手表,确实是六点一刻,并没有搞错时间!
  他坐到船沿上,看着不断击打着船身的浪花。猛地想起了什么,他全身一震,死死地瞪着手腕上的表。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自己是五点起床的,吃过早饭准备了一下,将船开到这里已经是六点一刻了。为什么等了那么久,表的指针还是停留在六点一刻的位置?
  手腕上的机械表,秒针滴滴答答地走着,没有丝毫停顿过的样子。好不容易他才发现,不论秒针走得多么卖力,可分针和时针却像盘石一样悍然不动。看来是坏掉了!
  赵凡叹了口气。又要花钱去修理,以后干脆用电子表得了,又便宜又耐用,比这件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古董方便多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天色,似乎和指标一样,也丝毫没有变亮的迹象,依然如同自己刚来时一般黯淡,虽然自己已经来这里等了至少一个小时了。
  突然,从岸边传来了一阵阵唢呐的响声,异常热闹。
  他侧耳倾听,很快就听清楚了,居然是有人结婚,而且这么早就开始送新娘了。
  对于养马河畔的人而言,早晨八点以前送婚是很不吉利的。赵凡暗自祷告,希望这摊生意不要扔到自己头上。
  可惜往往事不如人愿,不想来什么,什么偏偏要找上门。
  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的雾气中,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来。
  头痛,尽管千百个不愿意,赵凡也没办法拒绝送上门的生意。倒霉就倒霉吧!
  他将木梯子推到岸上,看着越变越大的身影,等看清楚了,却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人还不是一般的古怪,所有人都是一身黑色,只有腰上系着一条白带,而且,还将脸紧紧地蒙了起来。
  只有人群最中央的新娘一袭红衣,薄薄的红色盖头盖住了嘴脸,不过却能隐约看出五官的轮廓。虽然朦胧,但是绝对是个大美女。
  他不由得开始羡慕起新郎来。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幸运儿,竟然能娶到如此漂亮的绝色尤物。自己孤家寡人已经六年多了,二十四岁的男人,在乡下地方,早就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惜用膝盖想,也明白自己永远都没有娶到这种美女的机会。
  抛开极度不平衡的心理,赵凡看着那行人缓缓地鱼贯着上船。这些人虽然古怪,但是却很懂行规。
  在养马河上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
  如果船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从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
  这位新娘上船后,不慌不忙地撑开红色的竹伞,挂上碱猪肉,静静地站在船头。河风吹拂在她薄薄的红色衣裙上,不断荡着,美得犹如堕入凡尘的仙女。
  赵凡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不禁看得痴了。
  好不容易在这种多雾的天气过了河,其中一个黑色衣服的人随手给了他一个大红包。暗自用手捏了捏,很厚,看来不会太少。
  送亲的队伍下了船,新娘刚要坐上轿子,没想到远处又响起了别一股唢呐的声音。
  不会吧,又是队送亲的。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早就有两队人马,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家的女儿送出去了?
  赵凡好奇地往远处望,雾气里,第二个送亲的队伍走了过来。他们的打扮居然同样是黑衣白带,就连人数都和第一队的一模一样。
  靠近河岸的送亲队似乎有些紧张,他们看着对面的人走过来,和自家的新娘擦肩而过。就在那一刹间,两个新娘很不屑对方一般,同时偏过头去,就连互相送手帕的风俗都免了,那副针锋相对的样子,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打起来。
  接着第一队的新娘走远了,第二队的送亲队伍如同刚才的形式上船,撑开伞,挂上碱猪肉。也如同刚才那队一样,整个过程没有人说过一句话、发出一点声音。
  这次的新娘也是一袭红衣,面纱下的脸孔同样朦胧,同样的美到超凡脱俗,但却是别一种风味。
  如果说第一个清纯得犹如百合的话,这一个就是丁香,似乎浑身有着很清新的香味,但是偏偏没办法准确闻到。
  十多分钟后,船平安地回到了对岸。迎亲队伍一个接着一个的下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提到支付船钱的问题。他有点急了,拉住了最后一个人。
  那人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向旁边指了指。
  赵凡下意识地低下头,只见冰冷的养马河的河水里,船的不远处居然有一个金光闪闪的婴儿形物体,似乎伸手就能碰到,那种光芒,大概只有黄金才能散发出来。
  这次发了!恐怕买房、娶老婆的希望都能实现了!
  赵凡再也顾不上讨要少得可怜的船钱,他拼命地俯下身子,将手伸入河水里。
  冰冷的水中,手很快就移动到了金子的位置,就快要碰到了。只是他的大脑此时丝毫没有分析过,金子是金属,远比水的质量要大得多,怎么可能沉浮在水中央呢?
  欲望强烈地炽热起来,拿到了!就要拿到了!他欣喜若狂,但就在手将那个物体握在手中的时候,却愣住了。
  那种触感,并不太像金属,滑溜溜的,很怪异,似乎,是个女人的手臂!
  来不及多想,在大脑发出的强烈警钟下,他下意识地想将手缩回来……可惜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那个金光闪闪的物体一口死死地咬住他的胳膊,用力将他拽到了河水里。
  岸上,被红色头巾盖住的新娘,她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毫无收获的一天很快地过去,夜晚降临了。我和赵韵含坐在床上对望,默默无语。
  “今天你有没有什么收获?”赵韵含明显感觉气氛单调,先开了口。
  我摇头,“线索还没有回家。”
  “什么意思?”她不解地追问。
  我疲倦地笑了笑:“我把一支很小的数位录音笔,塞在了旅馆老板的口袋里,他回来了,我们就知道养马村的长老会议上,究竟会怎么对待外来人了。”
  “我想他们十之八九会把外地人赶出去。”赵韵含不抱希望地说。
  我不置可否,掏出早晨压在油条盘子下的那张纸条,漫不经心地看着。
  “你还没有想到,今天的早餐是哪个美女给你做的吗?”她望了我一眼。
  “换作是你,你能用什么方法,判断一个在少年时已经离开了十三年的地方,会有谁能够认出你的?而且还很神秘地潜入你的房间,在不留名的情况下帮你送早饭?”
  “这就有点费力劳心了。”赵韵含的语气十分悠闲:“说不定是那天跟你一起回来的女孩呢。虽然我没有见到,不过,你不是信誓旦旦的说她确实存在吗?”
  “说实话,我自己都开始怀疑她是不是自己的一种错觉了。”我摇着头苦笑:“毕竟那么纯净漂亮的女孩子,总是给人一种非常缥缈、难以抓住的感觉。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还存在吗?”
  “这就要问你自己了。”她慵懒地伸了个懒腰,“阿夜,明天我们去赶场吧。”
  “你嫌现在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我瞪着她。
  她却笑得十分神秘:“这你就不知道了。横竖在养马村也找不出什么有效的线索,还不如跑出去转换一下心情,说不定能发现什么忽略掉的东西。”
  “算你这条理由还说得过去。”我想了想,似乎真如她说的那样,在养马村根本就没有任何进展。
  原本是来调查假活现象的,但是却在一个本不应该出现那种状态的孩子尸体上见识到了,害得自己现在完全没有任何明显的目的,也对朦胧的现状理不出丝毫的头绪来。
  唉,真的很麻烦,早知道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
  楼下传来一阵咳嗽声,很熟悉,我和赵韵含对视一眼,线索,终于回来了。
  施用了许多种花招,好不容易才悄无声息地将数位笔偷回来。我们蹑手蹑脚地回房间,然后有选择的将全过程听了一遍。听完后,又默不作声地坐到床沿,细细将得到的东西各自分类。
  不得不承认赵韵含智商极高,她的思维速度完全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对细节的整理甚至比我更加反应迅速。
  将得到的东西消化好后,依然是她先开口:“没想到昨晚消失的尸体,不只是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还有出现过假活现象的赵委。你看有没有可能,昨晚将尸阁的门弄坏并且跑出去的,就是那个中年人的尸体?”
  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他并没有死,只是被熊压到窒息罢了?晚上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放在尸阁里,又害怕又恐慌下,发出常人远远不能达到的速度跑掉了?”
  “你昨晚不是已经分析过,那种情况不是一个单独的人能够做到的吗?我的意思是,跑出去的只是尸体!”我有些难以理解,“你的意思我不懂,单一的尸体怎么可能自己跑出去?”
  “民间不是有一种形容尸体自主行为的名词吗?”赵韵含压低了声音:“譬如说,尸变!”
  “荒谬,不合理,这种说法我实在无法苟同!”我大摇其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赵韵含顿时有些气塞,“夜不语,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怪异莫名的事情也遇到过不少,但是怎么就老是一副死脑筋,总是不信这世界上有鬼呢?”
  “我承认世界上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地方,虽然它们不可以用科学解释,但是总会留下一些可以供人逻辑思考的地方,尸变这种东西实在太荒诞了。”我坚持己见。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叹了口气,“有时候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脑袋究竟是怎么构造的。好奇心旺盛,一方面对神秘的事情感兴趣,一方面又不断否定它们,就算它们真实的发生在眼前,也能立刻用狗屁不通的所谓科学解释来自我欺骗,你这人实在太矛盾了!”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管我。”我哼了一声。
  “算了,我才懒得管你。我回房间睡觉,再见。”她咬着嘴唇,用力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苦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不断变化的观点,自己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情,她那么生气干嘛?
  看看手机,已经十点一刻了。我用力躺倒在床上,突然感觉很累,非常累,也懒得洗漱,就这么闭上眼睛,睡着了。
  然后自己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那个梦依然十分朦胧不清晰,很多细节都令人无法记住。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
  可是,我还是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不过这一次,我似乎能够稍微读懂她的唇语了。她像是在呼唤我的名字,又像是在求我快点离开。
  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明白的时候,梦就会如同被外力突然掐断一般,我也莫名其妙地清醒了过来。
  我用力揉着眼睛,想要睁开,但是酸痛的感觉却令自己很不舒服。懒懒地在床上继续回忆那个怪异的梦境,直到丝毫想不起更多的细节,我才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看手机,又是二点四十一分,和昨天醒来的时间一模一样。自己是不是生病了?我摸着额头,感觉大脑越来越清醒,这种情况,真的有点病态。
  走下床,与昨晚的行为模式一般地进入浴室,在洗脸台用力地将冰冷的水泼到脸上。我下意识地向镜子望去,还好,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更没有出现昨晚的恐怖怪脸。
  舒心地转身准备再去睡个好觉,就要走出门,我却猛地停住了脚步。
  不对!镜子里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浴室的镜子明明正对着窗户,应该能够透过玻璃看到外边的树影。退一万步,就算没有窗户没有树,至少也能准确地映出镜子正对面的景物,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如同白纸一般空白!
  我感觉一股恶寒从脚底如同电流一般窜满了全身,寒毛恐惧得竖了起来。身体的肌肉僵硬,怕得一动也没法动。
  幻觉,一定是幻觉!所谓的灵异现象,哪会那么频繁的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吃力地回过身,一步又一步地向洗脸台走去,每一步,似乎都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来到镜子前,我几乎已经脱力的快要瘫倒在了地上。
  视线接触到镜面,镜子里,依然什么都没有。空白得犹如那里根本就是个不属于我理解范围的存在。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用力到眼睛都快瞪出血来。
  空白的镜子里似乎开始出现东西了。是一个黑影,它慢慢变大,变成了一个大概的轮廓。清楚了,越来越清楚,是个脑袋,人的脑袋!那副尊容,根本就是昨晚出现的中年男子。
  我再也支持不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啪”的一声又晕了过去。

第七章 八音石
  “知道什么是EVP现象吗?”一大早我就敲开了赵韵含的房门,她听我慌慌张张地将昨晚的遭遇讲完,不慌不忙地问了一句。
  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只好喝了口茶,顺着她的方式走下去,“你是说Electronic Voice Phenomena超自然电子杂讯现象?”
  “不错。”她舔了舔嘴唇,“在收音机没有调谐好时的嘈杂的白噪音中,也许会听见一个声音,在电视失谐的充满雪花的萤幕上,也许会看到一张面孔。而这些,都是已经死亡的人的声音与面孔!这就是EVP.“据说已经死亡的人,可以通过在现代电子设备上产生的静电干扰或白噪音,来传递声音或影像,从而达到同现实世界相互沟通的目的。就是最保守的估计,大约有七十亿个声音或影像电子设备,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家庭中,而这些都有可能发生EVP现象的。”我皱起了眉头,“虽然在最近的二十年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EVP现象,而且在Google上搜索‘EVP’,会找到很多有关灵魂追踪组织的网站,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巴西等等,遍及世界各地。
  “并且有许多人声称他们已经通过EVP现象,同已经故去的亡人进行过联络,而他们所使用的都是最普通不过的家用电器,那些人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讯息发布到网站上。这些现象一直冲击着人类对生与死的认知,并且逐渐地相信它。可是,这和我昨晚碰到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其实我们可以同已经故去的亲人进行联络!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聆听……听过这句话吗?”
  “一九八七年,肖恩·捷克森说的。”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问题是,EVP关我什么事?”赵韵含笑得十分灿烂:“就像刚才提到的,说不定是你的某个亲人,正在努力地想要和你沟通呢。”
  “放屁,就那个中年男人?那张脸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话戛然而止,像是想到了什么,眯着眼睛,加重语气问道:“你不会是知道些什么吧?”
  “我怎么可能知道,只是一种猜测罢了。”她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床上跳了下来,“人家要去洗漱了,半个小时后在旅馆的大堂集合,我们一起去赶场。真的有够期待的,人家还是第一次去那种乡村集市呢。”
  我翻白眼瞪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是思绪翻腾。这个小妮子,绝对知道些什么,可恨的是,她偏偏不告诉我。哼,走着瞧,我们谁怕谁,总要被我给套出来的!
  似乎女人天生就不是那种守时的动物,至少赵韵含就不是。她说半个小时后会合,但是我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
  带着一副臭脸等她终于到了,我默不作声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她灿烂地笑着,挽住我的手腕,可爱地吐了吐舌头:“怎么,生气了?女孩子化妆什么的本来就很费时间嘛。你以前没有等过女朋友?”
  “我从来没有过女友。”我哼了一声。
  她造作地惊讶:“不可能,你这么帅,还蛮酷的,怎么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你!”
  “要你管。”我瞪了她一眼,用力甩开她的手臂,大步向前走。
  赵韵含立刻厚着脸皮跟了上来,“怎么,说到你的伤心处了?”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很小的影子从眼前飞了过去,我下意识地紧紧盯着,直到它消失在远处,眉头却不由自主地紧皱了起来。
  “你看到什么了?”赵韵含顺着我的视线望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蜻蜓。”我淡然道。
  “蜻蜓?”她疑惑不解,“这里是乡村,又不是在城市里,看到蜻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笨蛋!你以为温带地区,二月分的时候会出现蜻蜓吗?何况是绿头大蜻蜓。”我呆呆地望着远处,大脑不知为何有些混乱,“这种蜻蜓,应该在四月底,或者初夏才会长出翅膀。现在它们的幼虫还在某滩水里游得正高兴呢。”赵韵含这才反应过来,依旧不以为然,“现在这个世界的二氧化碳排量那么大,十多年前就开始出现温室效应了。冬天也越来越不寒冷,蜻蜓不按时节出现也很正常啊。”
  “或许吧。”我还是无法释然,“但是总觉得有种不安的感觉。而且那只蜻蜓很古怪。”
  “哪里古怪了?”
  “它的眼睛晶莹剔透的,非常漂亮,就像绿宝石,漂亮到让人想把它挖出来。”赵韵含停住脚步,用力地看着我,然后用白皙柔软的小手按在我的额头上。
  “你没有发烧吧,怎么刚才的话,就像某个潜伏在城市阴暗角落里的分尸狂魔。”我将她的手推开,挠了挠脑袋,一时间无语了。确实,那番话居然会从自己的嘴巴里吐出来,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不知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村子本身便有问题,一回到这里就浑身不对劲,虽然自己的感官并没有什么发现,但就是隐约觉得不对劲,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朝自己缓缓靠近……
  在农村,通常隔一天赶一次场,而每一个礼拜就有一次大场。
  今天是赶大场,路上行人并不算多,毕竟已经是早晨九点过了,摆摊的人早就去占好了位置。而想要买东西的人,也早早地跑去挑选新鲜的鱼虾、生菜等等了。
  我和赵韵含相互无语,想着各自的心事慢慢向前走着。过了许久,她忍不住打破了沉默:“阿夜,最近你真的有些奇怪。”
  “我知道。”我回答得很干脆。
  “而且你已经不是奇怪这么简单了。”她犹豫了一下,这才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打个比喻吧,你知道其实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所喜欢的那个人,往往不是那人本身,而是喜欢自己对自己规划出的目标的感觉,就像男人好色一样,他喜欢的是他自己的感觉。”
  “这个比喻太复杂了,我不懂。”
  “我还没说完。我们再来做个试验,比如你看到一个十分漂亮的美女,她的皮肤细白,所以很想摸一下,当你闭上眼睛去摸她手的时候,就快摸到时,把这位美女的手拿走,换上一只同样细白的男人的手,那你告诉我,你得到的感觉是怎样的?”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如果那个美女的手我从来没有摸过,那只会觉得是摸在了那美女的手上,会自以为是的感觉很舒服。”赵韵含笑了笑:“完全正确!感觉虽然一样,但事实上你摸的是某个臭男人的手。所以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懂这个道理吗?
  “所谓的爱,其实就是自己爱上了去爱的那种感受,然后会为之悲哀,会为之痛苦、流泪,但是你都愿意去爱。为什么呢?”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最近碰到的怪事,或者看到的东西,都是自欺欺人,是自己想让自己看到,大脑才会下意识地发出看到幻觉的命令?”我思索了一番。
  赵韵含用力摇头,“你还是没有明白。唉,算了,当局者迷。其实你看到美女,想要摸她的手,都不是真的,你不过是在摸你自己规定出的那种感觉罢了。”我耸了耸肩膀,“你说得我更混乱了。”
  “是我的错。”她苦笑:“我忘了你这个人根本只愿意逻辑思考,一切不符合逻辑的地方,都会自动用某些乱七八糟的理由胡乱解释一番。”
  “我看你才是莫名其妙。”我心里十分不爽,懒得再理会她,抬头向小径的远处望去。没想到一瞥之下,居然看见养马河岸,村人们默认的码头前围起了黑压压的一层人墙。
  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狐疑地和赵韵含对视一眼,快步朝那个方向跑去。
  一边拼命穿过人墙,一边努力收集资料,好不容易才将事情的大概弄清楚,原来是死人了。
  死者叫做赵凡,今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后帮自己的老爸在养马河两岸摆渡,一做就是六年。平时为人老实,略微有点害羞。
  昨天早晨接近六点的时候开船出门,然后便连人带船不见了踪影。今天早晨八点过的时候,尸体突然从小码头的木架子底下浮了起来。
  我钻进了最内围,好不容易才看到尸体。虽然用麻布盖了起来,但还是能看个大概。这个男子高度大概一米七,体形微微有些肥胖,浑身还在流着腐臭味极重的河水。
  他的右手僵硬地向外伸出,似乎生前想要捡什么东西。手腕上赫然有一圈不规则的血红印记,这是生前遭受到很大作用力后,才会形成的明显尸斑。
  好奇地将尸体头上的麻布揭开了一角,刚瞥了一眼就被附近的村民给赶了出去。
  郁闷,虽然明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看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我欠了他们一亿元没有还似的。
  “又死人了。”赵韵含看着养马河奔腾的河水道。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死者的尊容还好吧?”她问。
  “谈不上好坏。只是有点奇怪罢了。”她立刻来了兴趣,“怎么最近你老能遇到离奇古怪的东西,太让人羡慕了,快说来听听。”
  “他死亡的一瞬间,脸孔上还凝固着一种贪婪兴奋的表情。譬如说突然让你知道自己中了五千万的大奖,发财了……对,就是你现在这种表情。”
  我沉吟道:“你说一个要死的人,脸上透露出这种表情算不算奇怪?”
  “恐怕……他是因为某种原因,在兴奋状态中掉进河里淹死的吧?”她迟疑道。
  “不对,绝对是猝死。”我判断,“不管怎么兴奋,掉进河里窒息死亡都会经过一段非常痛苦的过程,表情也不会是现在这种样子了。”
  “这样说来,情况确实很古怪。”赵韵含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泛出柔和的光芒,“那,你有什么看法?”
  “资料不够,没法判断。只有等他的尸检报告出来后,想办法搞到手再说了。再不然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再夜探一次尸阁。”
  “免了!”赵韵含慌忙摇手,“要去你自己去,人家死也不要再去,恐怖死了!”
  “没骨气。”
  “哼,人家是女孩子,拿骨气来有什么用!”她振振有辞。
  我却十分在意那具叫做赵凡的尸体。他手腕上的印记很古怪,像是手印,但是没有什么生物能有那种形状怪异的手掌。可是自己偏偏感觉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相同的东西。还有他的船,据说养马河流域都找遍了,至今都没有发现。
  上船渡到对岸,人山人海的农村市场总算到了。
  中国人不论在哪里都多,特别是农村。在这条称为市集的街道上,一千两百多米的距离拥挤不堪,寸步难行。
  我和赵韵含几乎是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就快被人群给挤到窒息了。
  虽然这份热闹令人不堪承受,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赶场会看到许多早已在城市里绝迹的物品以及风俗,譬如说猴子舞。赶猴子的人会给围观的看官上演一出十分有趣的闹剧,非常精采。
  还有些地方会卖许多千奇百怪的石头雕像,只有半尺高,形象几乎没有相同的。
  问老板,才知道这些全都是金娃娃,买回去摆在灶头上可以保平安,听得我和赵韵含捧腹大笑。郁闷,敢情金娃娃还是个灶神!
  折腾了接近一个上午,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赵韵含这才想到休息。然后我们找了一家凉面店坐了下来。我要了一碗冰粉,一口气将它喝到底朝天,好爽。
  见旁边的美女吃相十分淑女,估计一碗凉面还可以对付个十来分钟,我开始用视线无聊地四处扫荡,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地摊上。
  那是个十分普通的地摊,上边摆着许多石头饰物等等小玩意儿。这些都没什么,吸引到自己注意的是一块扁平的石头。它的形状就像一朵云彩,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整个石头呈灰黑色。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将那块石头拿到了手里。冰冷的质感,表面并不算光滑,似乎折断过。它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六厘米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是什么?”赵韵含跟了过来。
  “八音石。”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八音石是什么?”
  “亏你自称就读民俗系,连八音石都不知道。”我哼了一声。
  “人家学的是民俗系,又不是考古系,干嘛一定要知道某块莫名其妙的石头的名字!”她赌气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
  我瞪了她一眼,“相传两千多年前,人们曾经用石头演凑乐曲。当时有一种韶乐,它的乐器就是人们常说的八音石,敲击八音石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所谓八音石实际上是灵璧石中的一种。
  “灵璧石是安徽灵璧县青石山的一种石灰岩,就是烧石灰的石灰岩。这东西是商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了,大概有三千年左右吧。那时候将灵璧石切成一定的形态,来敲打做乐器。八音石,就是这样做出来的。”赵韵含眼睛一亮,“这东西很值钱吗?”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制造年代,不过应该是后来仿制的。真正的八音石应该至少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但是你想一下,这个石灰岩是什么东西,它很容易风化,不可能到现在还保留的这么完整。就算真的是商朝的,可惜已经被切成了薄片,值不到多少钱了。”
  “切,那你看的那么专注干嘛!”她失望地偏过头,开始自顾自地看自己的东西。
  我望着手中残缺不全的八音石,这东西应该至少被摔成了三块,眼前的刚好是中央的位置。握在手心里,心底却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仿佛似曾相识。
  “老板,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我扬起头问。
  地摊老板打量了我一番,见是学生模样,这才放心地答道:“是个渔民从养马河里用渔网捞上来的,你看得上眼,给几个钱就拿走。”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它买了下来。八音石碎块估计是因为长年被养马河的水冲击,破裂开的菱角部分已经变得圆滑了。
  它的侧面有残缺不全的五行字,就是这些字,我却看得十分入神。
  “就,相约定,九十七,何桥,三。这些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根本看不懂。”赵韵含伸过头来看,然后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我猜上边应该写的是一首诗,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诗。”我冥思苦想,“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知道才对,而且这块石头,我感觉非常熟悉。在某个时段自己应该接触过!”
  “这就是你买下它的原因?”
  “大部分是这个原因,虽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是恐怕这块石头和五岁半以前的我,有过某种情况的联系。”
  “你说得太玄妙了。”赵韵含撇撇嘴,“某人还说女人是最难以理解的动物,我看某人最近的行为,比女人更难以理解。”
  我尴尬地苦笑,“你以为我想啊,最近这几天我自己都明白,自己的精神状态不算正常。但是不可否认,我来到这个鬼地方后,确实遇到了许多怪异的事情。有的时候我老想,是不是和自己五岁半时失去的那段记忆有关。”
  赵韵含挽住了我的胳膊,“那好,本姑娘就勉强做一件善事好了。具体说说,你究竟丢失了多久的记忆?”
  “可以确定的是半年吧。四岁以前的事情虽然不说都记得,但是记忆深刻的东西,还是能想起很多。譬如说老姐从我手里抢走的那颗苹果,还有她用皮带打我,打得我额头血流不止什么的……”
  “停停,打住!怎么听都像你在单方面的抱怨。你就不能讲些别的!”
  “哪还有什么别的,所谓记忆深刻,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小孩子当然不会辨别什么大喜大悲的问题,只会记住被伤害的阴影。”赵韵含用力捂住了额头,“算了,懒得再听下去。你家是从什么时候搬到养马村的?”
  “我四岁多的时候。”
  “也就是说,你家在养马村住了大概一年多,直到你五岁半的时候才搬走?”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我丢失的也正是在养马村最后半年的记忆。其余的由于自己是小孩子,而且记忆又没有什么深刻的地方和阴影,也就随着时间遗忘了。”我回忆道。
  “会不会那半年的回忆空缺,根本也是你自己遗忘掉的?”她猜测道。
  我立刻大摇其头,“一听就知道,你是从顺境中走出来的幸运儿,从来没有丢失过某段记忆。
  “要知道,从当局者而言,遗忘和遗失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前者不会引发丝毫的情绪,但是后者就会令人感觉惶恐,甚至想拼命将那段回忆找回来。”赵韵含默然,将我的手臂挽得更紧了,“那么,这么多年,你痛苦吗?因为记忆遗失的事情。”
  “很少。我是个乐天派,而且又很忙。”我笑道:“只是回到养马村的这几天,突然变得很在乎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
  “存在就是合理,总有什么因素引起了你的不安,只是我们都不知道罢了。”她向远处望去,声音里隐隐在发抖,像是明白了什么。
  “阿夜,通常恐怖片中的剧情里,关于失忆都有特定的几种模式。或许你的失忆就像某些三流电影里的场景,因为亏欠了某个人,或者给了某个人承诺,现在那个人化为厉鬼,来向你讨债了!”我用力从她的臂弯中将手抽出来,不屑地道:“你都说是三流电影,现实中怎么可能出现那样的事情。对了,数位相机你带来了没有……”提到相机,我的身体猛地一愣,向赵韵含慌乱地吼道:“我们快回旅馆,快!”
  “你又在发什么疯了?”她不解地跟着我向前跑。
  我头也不回的地道:“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赵凡手上的红色印记,该死,我怎么早没有记起来。玉皇大帝,太不可思议了!”

第八章 梦
  “你看,就是这张照片。仔细看看雕像的手臂!”回到旅馆,我拿出数位相机,将在三途川拍下的金娃娃雕像的照片调了出来。
  赵韵含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顺从地认真看着,好一会儿才问道:“这个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当然没有。”我激动地说:“但问题是,和这爪子一模一样的形状,我倒是看到过。”她略微有些惊讶:“在哪?”
  “在那个船夫赵凡的右手臂上。那具尸体的红色印记,和金娃娃的爪子完全相同!”我兴奋地坐了下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赵韵含回答得相当老实。
  我搓着手道:“傻瓜,这就代表了金娃娃真的存在!”她立刻看着我:“你不是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变性了!”
  “这可不是什么乱力怪神。”我反驳道:“养马河流域大多数的原住民,都认同金娃娃是一种水鬼。既然有这种传说,就一定有相依据的存在证据。或许早在千多年以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亲眼看到过金娃娃,然后将传说代代流传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金娃娃是一种生物?”
  “不错,应该是现今世界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或许在冰河时代以前,就已经在养马河流域存在了。地质学家曾经考察过,三百公里长的养马河一亿年来,奇迹般地从来就没有改过道,如果有上古的物种遗留下来,并不奇怪。
  “只是由于人类的频繁活动,最近几千年,这个叫做金娃娃的物种开始濒临灭绝,在自我保护的本能下,开始隐藏起来。”赵韵含不置可否:“阿夜,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那你说,赵凡手上的那个印记又怎么解释?”我大声说:“以他的面部表情来看,绝对是猝死。他应该是偶然下受到了金娃娃的攻击,被它拉进了河水中,以至于来不及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毙命了!”
  她显然无法认同,摇摇头:“阿夜,那养马村出现的幼童溺死后,产生假活状态又怎么解释呢?”
  “或许他们在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偶然碰到了金娃娃。那种未知的物种身上能够分泌出某种物质,会不断活化人类死亡后的大脑,最后在一定的时间触发假活现象!”我大胆地推测。
  “不可能。既然你都说是偶然,会有那么多偶然吗?”赵韵含叹了口气,“阿夜,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个在养马河里溺死的幼童,都会出现假活现象。难道他们所有人都碰到了金娃娃?这种偶然也太频繁了吧!”我顿时哑口无言,也对,哪有那么多偶然。但金娃娃,绝对和假活状态有关!这点自己绝对相信,不过苦于没有证据。
  看来真的有必要今晚再去一次尸阁,将赵凡的尸体好好检查一次,最好是把疯子叔叔骗过来,虽然他专攻植物学,但是对分泌物以及激素的研究,在国内也是顶级的。借助他的设备,应该能查出尸体上是否存在有人体以外的,或者未知的分泌物成分!
  一想到会发现未知的物种,我就全身兴奋。可以猜测的是,在三途川看到的像是夜叉的古老碑牌,应该就是那个本地人称为金娃娃的生物的基本形象。古人偶然看到后,在恐慌之下,将它当作水鬼或者水神供奉起来。
  它应该只生存在养马河流域,几千年来本地人逐渐形成的风俗,几乎都是围绕着它转动。
  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所谓的图腾崇拜,就是以居住地附近最凶猛的野兽作为崇拜对象开始的,或许这里也是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认为,金娃娃本身,便是一种凶猛的猎捕型水生生物呢?
  见我想得正出神,赵韵含也懒得打扰我,在房间里胡乱地看着。然后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桌子上的某样东西。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在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
  “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
  “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地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地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经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经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了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梦,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
  “马马虎虎。”
  “你喜欢和人家玩吗?”
  “不讨厌。”
  “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
  “看情况。”
  “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
  “不知道。”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愠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它地方住了。”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栓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的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地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
  “好高的目标哦!要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地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
  “富婆是什么?”
  “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
  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
  “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
  “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
  “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
  “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
  “有吗?我记性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
  “骗子!”
  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般,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做什么,只要在一起,视线就从来不会离开我。她做事说话会以我为中心,虽然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却不讨厌。
  她比我小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筱幽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
  或许是家庭原因,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村里的人莫名其妙地对她很好,看到她后都是恭恭敬敬的,把好吃好玩的东西塞给她,然后摇头叹气。
  我无法理解村人的行为,不过她有好处,得益的总是我,所以也就懒得想太多。
  梦里的时间不知道和现实是几比几,只是感觉太阳不断出来又落了下去,而场景总是只有可怜兮兮的几个。河边,家里,河边,她。
  李筱幽在我的梦里越变越美,她的眼神依然只注视我。吃饭后为我擦拭嘴角,热的时候替我煽风,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像妻子对丈夫一般,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也安然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和关心,享受得那么理所当然。在那段几乎一个月看不到父母一次的日子里,除了睡觉以外,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
  虽然那段记忆遗失了,但是在梦里,那是个晚上,李筱幽约了我到养马河畔,那天的月光特别明亮,是满月,雪白的光芒如同霜一般凝结在大小各异的鹅卵石上。
  原本美丽的景色一接触到附近大大小小的唤魂塔时,就变得诡异起来。
  她背着我坐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听到我的脚步声,回头,然后甜甜地笑起来:“小夜,你迟到了。”
  “你又没有表,怎么知道我没有准时到?”我不服气地说。
  她抬头看着天空:“是月亮告诉我的。”
  “骗人,学校里都教过,月亮没有生命,不会说话。”
  “人家才没有骗你。月亮是我的宠物,它总会朝着我的影子跟着我走。”筱幽眨巴着大眼睛,眸子里闪烁的清澈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说谎话的孩子要吞一千根针喔,由于现在是促销期间,你一共要吞一千五百根!”
  她笑笑的没有说话,只是站起来:“小夜,我跳一段舞给你看。”
  于是她舞了起来,踩着月光,顺着河流拍打岸边的节奏,缓缓跳动着。蓝色的裙子在月色下泛出柔和的色泽,裙角在风中飘舞,说不出的飘逸。
  她的长发散开了,舞动在空中,反射着光芒,很美,但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黯然。
  这支舞是村里的女孩都会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跳得比她好。她可以跳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别的孩子不要说跳,就连看都没有看过。筱幽似乎从来不在有人的时候跳,除了在我面前。她曾经说过,她的舞,只为我一个人跳,别的人都没有资格看到!
  我虽然年龄尚小,但是对美丑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今天的她跳得特别投入,仿佛将生命都融入了舞蹈中。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她才停下来,细声细气地对我说:“阿夜,这支舞蹈的名字叫罗阴魂。过两天,我就要去跳给大神看了!”
  “大神是谁?”我好奇地支着脑袋问。
  “不知道。大神就是大神吧,从小我就是村里人为了伺候大神而养育的。以后我就要去大神住的地方了。”
  “那个大神住在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我也很陌生,听说很漂亮。”我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她明亮的眼睛中划过一丝黯淡,“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小夜了,不能做小夜的妻子了。小夜,你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五岁的我,小脑袋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混乱,“我不要你走,你走了谁陪我玩?谁给我带苹果?我会很无聊的!”
  “人家也舍不得你!”筱幽小声地抽泣起来,她用力地将泪水停留在眼眶里,坚强地张大眼睛,坚强到全身都在发抖。
  她注视着我,滢滢的泪光闪烁着:“但是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的。”
  “但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我生气地和她对视:“你说话不算话。”
  “对不起。”
  “可是我已经决定了!”她避开我的眼睛,“决定了什么?”
  “长大后要娶你,监督你努力工作,供我吃喝玩乐。”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笑了起来,越笑眼泪流得越多,像是河流一般,映着月光,弯弯曲曲地将整个脸都染花了。
  筱幽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石头,轻声说道:“小夜,知道这个是什么吗?”那是一块略微呈现椭圆形的石头,整个都是灰黑色。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很古怪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摇头。
  “这是八音石。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母留给我唯一的遗物,一直以来我都像生命一样珍惜着。”她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石头,缓缓读着刻在上边的诗句:“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长老说这是我爸爸向妈妈求婚时的定情信物,是爱情最忠贞、最终极的表现。
  “两个人相爱,所以能同生共死,我爸爸也的确这么做了,妈妈掉进养马河里时,不会游泳的爸爸毫不犹豫也跳了下去。或许他明知道这样都会死掉,但是,他不愿意妈妈在奈何桥上痛苦地等待自己三年吧!”她擦干眼泪,望着我:“小夜,你真的决定了要娶人家吗?”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好,那人家就嫁给你!现在就嫁给你!”她将手中珍如生命的八音石用力摔在地上,流着泪看着石头破裂成三块。筱幽将它捡了起来,将其中的一块用红绳子串好,温柔地挂在了我的胸口。
  “这就是我们的结婚戒指。一块给你,一块给我。剩下的一块送给养马河,让金娃娃大神为我们做见证!”她的声音在颤抖,嘴角却流露着微笑,轻轻地将多余那块八音石碎片扔进河里,筱幽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她紧紧地抱住我,死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我就会永远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似的……
  那晚,我们俩相互偎依着,在河边坐了一个晚上。
  从梦中清醒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窗外鸟叫声不断,我却大脑混乱得一动也不想动。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感觉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摸,居然是水,泪水。什么时候,我,哭了?

第九章 怪声
  “你听过这么一首诗吗?”吃早饭时,我唐突地问赵韵含:“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赵韵含摇头:“很好听的词。虽然没听过,但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嗯,里边确实有个小故事。这首诗流传得不广,出处也没人知道。但是民间曾经流传说,它是出自宋朝的官女郭爱之手。”我用勺子轻轻将汤勺起,然后又倒回盘子里:“听过郭爱写的《绝命辞》吗?”
  “知道。”她被我的情绪感染,声音也低沉下来:“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就是这首。”我眼神空洞地说:“明代的官女大都出自京城门庭清白的小户人家,一旦被选入宫,就意味着从此与家人生死永不得见,而且明初的宫廷沿袭了元代惨烈的人殉制度,官女郭爱被勒令为明宣宗殉葬时,入宫仅二十天。
  “《绝命辞》是临终时所作,字字血泪与父母诀别,自此后魂消影绝阴阳两隔。
  “历代帝王为一己之私,广蓄美女,幽闭后宫,不见天日的高墙深院,不知白白葬送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幸福和生命。
  “如有来世,她们该期望是嫁在一个平凡的人家,上有父母在堂,下有儿女绕膝,纵有才情,也心甘情愿在妻职母职中渐渐磨灭,在一菜一蔬、一昼一夜里延续人间烟火的爱,一天一天、年华老去。但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此生已了。
  “据说郭爱在就要去陪葬的前几天,托宫女将一份书信送给了她曾经山盟海誓过的未婚夫。信中寥寥几个字,写的就是《连就连》这首词了。而她曾经的未婚夫看了后,不知道感到痛苦还是高兴,总之大哭了一天一夜。然后在郭爱死后的第二天,在家里上吊自杀,为她殉了情。”
  赵韵含有些担心:“阿夜,你今天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比前几天更不对劲!”我轻轻将她伸过来的手拨开,从兜里掏出昨天买来的八音石碎块,说道:“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我确实记起来了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一些事情。这个八音石一共有三个碎片。而我,现在应该已经拥有了两块!”
  “两块?”她诧异地问:“还有一块在哪里?”
  “应该还在我家。从离开这里后,老爸就把它藏了起来。如果不出所料的话,把三块碎片拼凑好,就会看到上边刻着《连接连》这首词。而且,八音石的主人,我似乎也记起来了!”我的声音中流露着说不尽的黯然。
  “主人?是谁?”
  “一个比我小一个月的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是我五岁时山盟海誓,长大后要娶的未婚妻。”
  赵韵含想笑又不敢笑:“你究竟有几个未婚妻啊?”
  “我也不知道。”我苦笑起来:“但是她不一样。她送给我八音石的时候,或许就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来向我告别!”
  “阿夜,你说什么我怎么不太明白?”她颦着眉头道。
  “韵含,你不是学民俗的吗?那你应该知道,人类历史上对神灵的崇拜一直都伴随着祭祀和祭品。当地人称呼养马河中的金娃娃为大神,他们每年都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不要出现河流泛滥的灾难。”我舔了舔嘴唇,“但一旦灾难来临,所有的祭品都没有效果后,人类通常会进行最后一步。这一步,你知道是什么吗?”
  赵韵含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用活人当作祭品。”
  “没错。那你知道,养马河最后一次最大的河水泛滥,是在什么时候?”
  “十三年前……”她低下头思索着,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你的意思是说,十三年前这个村子曾经将活人用来祭祀?不可能!这种陋习在宋朝末年基本上就绝迹了!”
  “绝迹!哼,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会喜悦,会恐慌,一旦这种生物感到害怕,而且害怕的人占到多数,还有什么疯狂的事情做不出来?这种穷乡僻野是很封闭的,何况又是十三年前。”
  “证据!一切都是你的猜测,证据在哪里?”赵韵含似乎有些激动。
  我大声道:“我见过受害者。她是我童年的玩伴,也是我山盟海誓的对象,这不算证据吗?”说完后,自己也觉得自己过分,叹了口气,无语地静静坐着。
  赵韵含望着我若有所失的表情,伸出手来将我的手紧紧握住,许久才放开:“阿夜,虽然我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我永远都站在你这边,永远!”
  “这算是一种承诺吗?”我抬起头。
  “你觉得是就是吧。”我勉强地笑着:“那,既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我们双方是不是应该开诚布公,把对方无意故意,或者有意隐瞒的事情都讲出来呢?”
  “抱歉,这是两回事!”她笑得非常灿烂,“说起来,养马村就要开始驱赶外来人。你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们?”
  “懒得去想,总之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想了想,“现在关键的地方,就是尽量收集资料。”赵韵含学着我挠鼻子,“收集哪方面的资料?原本我来是为了调查假活现象的,现在感觉调查方向完全变了。就连现在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也差不多忘干净了!”
  “管那么多干嘛。什么东西都收集一点,说不定以后会变成关键情报。”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虽然我一个都没有看到,但你不是常说,这里隐藏着许多怀有各种目的而来的科学界英才吗?怎么不去他们那里调查一番,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
  “你这个建议也不错。”赵韵含想了想,“那今天我俩就自由行动。我去他们那里肆虐一番,你就到处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我点点头,确定了下午会合的时间后便分道扬镳,各怀目的地游荡起来。
  漫无目的地在乡间小路上走着,然后我又来到了养马河畔。沿岸零星的唤魂塔静悄悄地立在河沿深处,虽然是白天,但却令人感觉一股寒意。每一个唤魂塔都代表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它比墓碑更直观。
  养马村建立在养马河的拐角处,一般庞大的河流拐弯时都会留下肥沃的泥土,所以几千年来不论洪水如何泛滥,这里的人都不愿意搬走。
  房屋冲毁了再建,人被淹死了再生,就这么一代又一代地生存了下来,形成了独具一格的风俗。
  虽然上游修建了一个极大的水坝,近百年来水患已经很少了。但是十三年前,养马河却突如其来的泛滥,冲塌了沿岸大量的房屋以及庄稼。
  对于那次洪水,至今都没有将原因调查出来。科学界众说纷纭,有人提到是因为养马河上游的植被大量死亡造成的。
  但问题是,如果真的因为植被缺乏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那么受灾面积会更大。可那一次洪水古怪地只出现在养马河三百公里的流域,而水流汇入长江后便如同泥牛入海,了无声息。
  按道理,那么大的洪水汇入长江,将会给沿岸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对,更古怪的是,养马河最上游的水坝,居然完全侦察不出当时水量猛然增大过的痕迹。
  所有的故事,如同最难理解的神秘故事一般,到现今还在引起世界上许多知名科学机构的注意以及研究。
  踩在河岸干燥的鹅卵石上,我呼出一口凉气。都二月底了,天气还这么冷,感觉都完全不像温带气候了。
  我顺着昨晚的梦,希望能找出十三年前李筱幽砸坏八音石的地方。但是由于当时的记忆太淡薄,而那时又泛滥着洪水,我实在没办法回忆起来。
  无聊地坐在岸边的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上,我捡起一块石子扔到了河里。石头掉入平缓流动的水中,激起了高高的水花。
  我看得有趣,一边企图将从前的记忆更多的回忆起来,一边无意识地朝河里扔石头,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偶然抬头望着天空,才发现原本明媚的阳光已经不见了。太阳躲入了厚厚的云层里,天色顿时变得如同傍晚般黯淡起来,四周的气氛很压抑,冷风吹到脸上,让我不禁抖了一下。
  好冷!就算裹紧外衣都会觉得冷。这个鬼地方的天气,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准备回家,就在我刚要转身时,突然听到了空旷的空间中,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
  是什么人的呼唤声?听声音,那应该是个女孩子,很甜美,甜美到令人无法抗拒。
  我回身向四周扫视,方圆一千米,视线可以触及的地方,什么人都没有。
  用力揉了揉耳朵,我疑惑地深深吸了口气。但那种声音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我跟着来源猛地转了几次身,最后才确定,声音居然来自于养马河中。
  这实在不算清晰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又像自己最好的朋友溺水后需要救助,更像,是在叫唤我的名字!
  我的大脑在声音中恍惚起来,呆呆地,一步一步地向着河里走去。
  鞋子踩进了河水中,迷茫的眼睛里,似乎能在水底看到一个不大的影子。它一身金光闪闪,炫目得几乎将视网膜都烧穿了。
  我傻傻地继续向前走,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河水淹过了大腿,前方河底是个很大、很陡、很深的斜坡,只需要再一步,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就在这时,有只纤细白皙的小手一把死死将我拽住了。
  在那一霎,我立刻清醒了过来。下意识地向前看着,眼前的水底哪里还有什么金色的东西,只有河水,奔流不息的河水。
  回头一看,自己的救命恩人,竟然是前几天将我拉出人群的那个小巧秀气的女孩子。她满脸紧张地望着我,一直等我完全离开了养马河水,这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惊骇的神色稍微舒展了下来。
  我的惊吓并不比她小多少,想到刚才的凶险,至今心脏还在一阵狂跳。
  大脑一片混乱,不知道为什么会神经质地朝河中央走,更不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听到过若有若无的声音,看到过养马河底的金色影子……
  或许,一切都是幻听、幻视吧!最近的情绪很有些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也算正常。
  但假如不是自己的问题,那么,养马河中,会不会真的存在着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我用力甩头,想将一团又一团纠缠到一起的疑惑甩开,然后望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见我看着自己,恬静地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凌乱的黑色秀发被风吹拂开,可爱得想让人捏上一把。
  “那个……”我刚想道谢,女孩已经拉住了我的手,用力把我拉到离开河岸很远的地方。这才再次专注地望着我,她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清澈的眸子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影子。
  或许是由于她的眼神过于纯净了,从小到大被人这么咄咄逼人地盯着的次数也不算少的我,却第一次感觉有些害羞。
  厚脸皮微微发红,我躲开她的视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她没有回答,只是呆呆望我,灿烂笑着。
  我为难的用力挠挠头:“那,你家住哪里?”依然不语!郁闷,怎么和上次见面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叹口气,在附近捡了一些干材燃起一堆火,将鞋子脱下来烤。
  女孩好奇地看着,伸出手指小心地在我的鞋子上戳了戳,然后十分开心地嘻嘻笑起来。
  我又叹了口气,看来是没法沟通了。于是没有再问下去,只是出神地望着眼前的火焰。
  最近一段时间的遭遇实在有够凄惨的,似乎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后就没有顺利过一次。冥冥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中戏弄自己,甚至想要自己的小命。
  但是从科学上解释,又或者出于逻辑思考,一切又像是自己独个儿在疑神疑鬼。那段遗失的记忆里,应该还残存着某些关键的地方,只是一时间没有回忆起来。
  昨晚的梦,究竟是一个好的开端,还是隐藏很深的悲剧的开始呢?
  不由自主地,我又想起了梦中那个叫做李筱幽的女孩。在现在看来,她一定很爱当时的自己吧!而自己当时的想法呢?
  时过境迁,已经完全无法揣测了。但是一想到她,心底依然有着一份深切的伤感。
  她说自己从小就是被村里人养来送去伺候大神的。或许养马村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习俗,每一代都会养育一位所谓的圣女,历代的圣女如果直到老死都没有遇到水患的话还好,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一辈子,但倒霉的刚好出现水灾泛滥,就只好被村人扔进养马河里去当作祭品了。
  这样的例子,在古时候的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都并不少见,只是最近几百年已经渐渐绝迹了,没想到,愚昧的恶俗在十三年前,还曾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过。
  当时的自己亲眼看到了没有?这件事是不是造成自己选择性失忆的关键呢?但最近遇到的怪异现象又能怎么解释?
  似乎一切的事件的起因,都发生在十三年前那场洪水以后,假活现象也是,实在太令人费解了!
  身旁的女孩见我想事情想到发神,很懂事的没有打扰。她坐到我身旁,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一脸满足的样子。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那种感觉,自己并不讨厌,甚至有着一丝熟悉。女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甜甜味道,像是衣服里藏着某种可口的水果。
  这种味道触动了我心底的某根弦,我猛地全身一震,突然望着她,大声问:“你,你的名字该不会是叫李筱幽吧?”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抬头,疑惑地望了自己一眼,然后又舒服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苦笑,失望地摇头。也对,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李筱幽真的去伺候了金娃娃,那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而这个女孩,恐怕只是把自己错当成了某个熟悉的人吧。
  闭上眼睛胡乱地想着最近的事,等到觉得鞋子差不多烤干的时候,再睁开眼睛时,女孩已经如同突如其来的出现时一样,不见了。
  内心微微有些失落,原本还想将她带回去给赵韵含看看,毕竟如此有灵气,漂亮又秀气可爱的女孩,不是哪里都能见识到。何况接触了两次,我至今都猜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哎,养马河,就是随便冒出的一个人都可以充满神秘,实在是太令人不爽了!
  慢慢地走回旅馆,吃过饭洗了个澡,等我把琐事整理完毕后,赵韵含也悠哉悠哉的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满脸兴奋地嚷道:“阿夜,人家有大收获!”
  我将她让进房间里,心平气和地说:“厉害,发现了什么,说出来让我评论一下先。”
  “是假活现象的光盘。”她高兴地哼着听不懂的歌,“我将那些家伙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比较典型的几张光盘搜刮了回来,兴奋吧!”
  “看了再说。”我淡然道。
  赵韵含很用力地盯着我:“阿夜,你心情不好啊?上午发现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差点把命给丢掉了。”关于这件事我不想多谈,于是迅速转移开话题:“光盘呢?”
  “在这里!”她聪明地没有问,只是从手袋里掏出几张光盘递给了我。
  将光盘塞入,我俩默不作声地盯住萤幕,将所有的记录都迅速流览了一遍。
  这些光盘里一共记录了二十七个假活的案例,覆盖面遍及整个十三年的时段。其中并没有任何时间断层,看得出制作者非常地有心。
  只是所有的假活案例几乎都大同小异,和几天前在尸阁看到的差不多。只是没有赵委的尸体那么激烈罢了。总的一句话,这些东西学术性价值不错,但是对我们而言,参考价值并不大。
  看完后,赵韵含略微有些失望,“哼,我还以为捡到宝了,结果还是些老生常谈稀松平常的东西。”我重重地倒在床上,舒服的躺着,抽空将最近发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问道:“韵含,你说尸阁里的两具尸体,究竟到哪里去了?居然现在还没有找到!”
  “以前我们不是讨论过吗?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论点!”她睡到我身旁,细声答着。
  “你真的认为是尸变?”
  “难道不是吗?还是你又有了新的想法?”
  我思忖了片刻,“会不会是其它人偷走的?最近老是觉得所有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某些东西,虽然搞不清楚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得到,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晰。说不定一切都是金娃娃搞的鬼!”
  赵韵含偏过头望着我,笑了起来:“你不是猜测所谓的金娃娃大神,是冰河时期以前就遗留下来的古生物吗,动物难道还会搞阴谋诡计?”
  “人不也是动物吗?”
  “人有大脑,会思考,会利用复杂的工具。其它动物行吗?”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生物圈中,有些动物早在几千万年前就会用简单的工具了。而非洲有一种蚂蚁,甚至在恐龙时代就学会了种植农作物,会自己培养可以食用的真菌,比人类早了上亿年。历史悠久的生物,譬如说金娃娃,说不定就是智慧生物。”
  “太科幻了,我实在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思想。”赵韵含用力摇头,“但是换种方式思考,其实金娃娃就是水鬼,它是淹死的人类不甘心而渐渐聚集起来的怨恨,这些怨恨累积了几千年,越来越庞大,庞大到了拥有恐怖的力量以及自己的思想。我觉得这种解释更容易理解一些。”我无语,实在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
  气氛稍微尴尬了起来,赵韵含打了个哈哈,识趣地岔开话题:“对了,阿夜,今天我还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两个小孩子举行冥婚时照的。很有趣,新郎、新娘都只有五岁多的样子,其中有个小孩很像你喔!”
  “冥婚?”我将这两个字细细念了几遍,顿时来了兴趣,“照片呢?”
  “我刚好顺手牵羊带回来了,给你。”她掏出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
  我接了过去,饶有兴趣地看着。等自己看清楚上边的景物后,大脑猛地疼痛了起来。
  这张照片整个构景十分压抑,两个小孩在举行婚礼,照片遗留下的霎间便是拜祖宗的景象。拜堂的地方很眼熟,居然是尸阁。男孩子面朝一大堆的牌位,有个身穿黑衣的胖女人用力地压住他的头,想要将他按得跪下去。
  虽然照片已经破损得许多地方看不到了,但是我却很清楚那个新郎是谁,是我,是五岁时候的我……
  大脑深处的记忆蠢蠢欲动,终于如同决堤一般淹没了我。我痛得用力捂住了脑袋,我看到赵韵含在大叫,她拼命地抱住我,嘴里不断地叫嚷什么。
  但是我听不到了。我的视线模糊起来,犹如突然断电的电视,失去了所有的信号。

第十章 冥婚
  梦。
  又是梦。
  这次的梦实在过于难以形容,难以揣测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做梦。
  视网膜上似乎还凝结着那张照片的影子。那个影子带领我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大脑深处一直隐藏起来的记忆中。
  对了,我在五岁时确实结过婚,是冥婚。但我的妻子又是谁呢?我要好好想想,应该,会回忆起来的!
  有人说,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对我而言,忘记的东西,似乎能够开始慢慢回忆了。
  “我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小夜,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喜欢你,比爱我的生命更爱你。”女孩坐在雪白的牛车上,她穿着雪白的衣裙,飘逸的长发柔软地垂下,不时被风抚动。
  村人形成的祭祀队伍很长,但是这一刻都停了下来。整个队伍都停住了。因为在队伍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伸出双手拦在了前方。
  那是五岁时的我,我面无表情,牙齿咬得紧紧的,不管眼前的村人怎么劝都不愿挪动一步,如同盘石一般。长老急了起来,想要嘱咐几个壮年男子将我抱走。
  于是,女孩默不作声地从车上走了下来。她不管任何惊诧的目光,迳自走到我面前。
  “我想和小夜说几句话。”她冷冷地对长老说。
  作为祭品的圣女,在献祭的时候,最后一刻的愿望是很神圣的,于是长老和周围的村人都退了下去。远远地注视着我俩。
  “你骗人。”我瞪着她。
  李筱幽恬静地笑起来:“人家哪有,我早就说过要去伺候大神了。”
  “你没跟我说是今天。”
  “分手的时候见不到面不是更好吗?至少还有丝毫的希望,觉得对方在某一天终究能看到。”筱幽的声音低了下去:“小夜,以前的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明白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对错根本就不重要。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死。”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依然瞪着她,“不过我知道你骗了我。你说要嫁给我的,结果居然悄悄地逃婚!”
  “人家才没有。你看,我们的结婚戒指,我到现在还戴着。”她从内衣里拉出了一条红线,线的别一头牢牢地栓着一块八音石碎块。
  “小夜,你知道吗?八音石因为能发出美妙的声音,所以古人也会把它称为三生石。他们觉得石头中发出的声音,是上一世的恋人遗留下的记忆。
  “我真的好希望,我和小夜的记忆也能残存在这块石头里,那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筱幽的明眸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小小的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是看她。有时候真的觉得,她远远比五岁的孩子成熟太多了。环境让这个从小就遭受不幸的女孩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我没有恨过任何人,因为村里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愿他们再痛苦下去。”她转过身,望着远处滔滔的洪水,养马河奔流不息的河水淹没了无数的田地和房屋,轰鸣的水中不断有死尸随波逐流。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为了抗洪而牺牲,还是因为措手不及而猝死。
  “虽然没有父亲的记忆,但是我在他留给我的信中读到过一句话: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绝对不要后悔。但现在,我觉得自己开始后悔了。”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很柔软,却十分冰冷,她全身似乎都在微微颤抖,“自从和小夜相遇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听过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或许我的命真的很不好吧,刚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抓住幸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我用力拽住她的手,“你真的要走?我怎么办?我以后到哪里去找你?”她默然,许久才用沙哑的声调,缓慢道:“我也不知道大神的宫殿在哪里,但是八音石会告诉你,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活得好不好,大神有没有虐待我。”筱幽露出笑容,很酸楚地笑:“所以不要担心,总有一天,还会再见面的。”
  “哪天?”
  “等你再次回到养马村的那一天,我发誓,会出现在你面前!如果我因为意外死掉了,小夜,我会留在奈何桥上,等待你九十五年!”那天的夕阳很黯淡,景色如同从前听过的一首无名诗人的小诗。所有的幸福在悲伤,所有的快乐在痛苦,所有的愉悦被纷扬。那位沉默的舞者,用最缤纷的辞藻在忧郁中涅盘,尘土飞扬,然后,尘埃落定……
  女孩重新上了牛车,祭祀的队伍再次移动。但是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曾经以为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但是我的雨天过后,依然是雨,忧伤之后还是忧伤。没有筱幽作伴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难熬。
  养马河的水在筱幽去伺候大神后,丝毫没有退却的迹象,反而更加大了。
  洪水冲塌的地方越来越多,人类如同杂草一般死去,没有任何人关心谁的生命消逝了,只是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
  来自各地的抗洪组织络绎不绝,但是在这种庞大的天灾面前,却完全没有任何作用,白白牺牲的人反而更多了。
  在那个非常时期的日子里,我常常坐到养马河畔,望着河水,流逝,张牙舞爪地吞噬生命,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看看,金娃娃大神的宫殿究竟在哪个地方,自己,究竟能不能进去?能不能再看筱幽一眼?
  那样执着的感情,至今想起来,或许,幼小的心灵里,悲伤的不是别的,而是处在萌芽阶段,却已经断裂的初恋。
  洪水久久不退,养马村的人又开始准备起什么。直到有一天,老爸将我叫到了家里,让我和村人玩一场游戏,结婚的游戏。
  那个游戏,便是凝固在照片中的冥婚。
  冥婚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陋习。
  通常是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这就是冥婚。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
  这种陋习早在汉朝前就已出现,一直延续至民国初期,甚至现今也时常听说。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
  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这是人类与人类之间冥婚的习俗,但娶的如果是神呢?
  养马村人费尽心思为我布置的结婚游戏中,新娘便是金娃娃大神。
  梦境中,结婚的那天夜晚下着倾盆大雨,黑色的天幕如同哭泣肮脏的丑脸。
  老妈抽泣着为我换好新郎的衣裳。老爸默不作声地抽着烟,用力拍了我的肩膀,“没事的,来看看我家的小夜多帅气!不过是场游戏,又不会少一块肉,很快就结束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作金娃娃大神的老公,有村人说是神的旨意,但那个神的旨意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传达给养马村人的,我至今也搞不明白。
  总之,当时只有五岁的自己对结婚也没有明确的认知,虽然说过要娶李筱幽,不过究竟一个人法定可以有几个老婆,这种深层次的概念是完全不清楚的。
  搞了半天,原来自己早在十三年前就违反了现行婚姻法,娶了大房二房,一共两个老婆了,更郁闷的是,其中一个老婆,还是不知是鬼是神的怪异东西。
  迎亲的队伍早就来了。他们穿着一身黑衣,腰上绑着一条白色布袋,吹着凄厉的唢呐,一直在我家门前吵吵闹闹。
  老妈把我的小手握得紧紧的,好像一放开我就会永远离开她似的。
  老爸又安慰了她一番,这才将我塞了出去。郁闷,就一般而言,婚礼应该是女方坐上花轿抬到男方家里,难道我是入赘?
  小小的我穿着黑色的新郎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坐上白色的轿子,一路颠簸地任人抬着向打谷场走。
  梦里,这台轿子也很奇怪,婚礼用的原本是八抬的红色绸缎大轿。但这一顶确是通体白色,白得令人眼睛都花了。初步估计,根本就是祭祀时用来抬圣女的!
  虽然已是深夜,但是尸阁周围搭起了很大的棚子,下边燃着熊熊火焰。养马村的大人几乎都来了。见到白色的大轿靠近,新娘也迎了出来。
  我透过窗户向新娘的位置看了一眼。发现那居然是一个穿着雪白衣裳的五岁女孩。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只是面无表情,呆滞地被长老牵引着向前走。
  她的手中捧着一个不大的牌匾,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上边赫然写着:新娘金娃娃。
  养马河的洪水一直淹到了距离尸阁只有十多米远的地方,也意味着大半个养马村已经沉入了水底。
  我缓缓下了轿子,婚礼开始按部就班地进行起来。长老将我和拿着新娘牌位的女孩领进尸阁中。那时的自己从来没有进过这个摆放死人的地方,透过五岁的幼小眼睛望着尸阁的里边,我在梦中都不禁感觉心惊胆寒。
  原本便已经很阴森的尸阁,每一个床位上都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祖宗的牌位。而门旁的正对面有几个比较大的牌位,恐怕不知道是几千年前的老祖宗了。
  我和那个金娃娃大神,拜天地,拜祖宗,然后夫妻对拜,最后进了洞房。
  所谓的洞房,是一个布置粉刷得全白的房间,白得比疯人院更胜一筹。
  白衣女孩呆呆地坐到床沿,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二房小老婆,金娃娃的牌位。我俩就这样极为白痴的,傻傻地不看对方,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天色刚亮,就听到屋外传来兴奋至极的欢呼声,以及喧闹刺耳的鞭炮声,洪水,终于退却了!
  “这么说,你早在十三年前就是有妇之夫了,而且还娶了两个老婆?”将遗失的那段记忆徐徐讲出来时,赵韵含正在喝水。但一听到本人娶了金娃娃大神,立刻将喝进嘴里的液体非常不淑女地统统喷了出来。还好我运动神经不差,躲开了!
  “不过,你没事就好,刚才差点没有把我给吓死。”她实在算不上雅观地爆笑了很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来,捂住纤细的腰辛苦说道。
  我狠狠地瞪着她,没好气地说:“继续笑啊,我就知道告诉你会没有好下场!”
  “绝对不笑了。对不起嘛,因为这种事谁会想得到!”她可爱地拍手,以为能掩饰令人极为不爽的面部表情,“那后来呢?为什么你会失忆?”
  “这个中间的缘由我还没有记起来。”我失落道:“应该是洪水退了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才对。回去后绝对要仔细地拷问老爸一番,那老家伙,居然把我随便地嫁出去!”
  “嫁出去?呵呵,这个词用得非常绝妙。没想到金娃娃在原住民的眼里,居然是雌性的。这一点在所有的相关书籍里都没有记载过!”赵韵含掏出笔记本,在上边写写画画了一番,抬头问:“那,你对自己的小老婆有什么看法?”
  “看法?见鬼的看法!”我大声道:“我现在倒是很想知道,原住民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来选择圣女和金娃娃的老公!
  “纵观世界上的许多祭祀,他们要用人类当作祭品的时候,都有一套十分复杂的选择过程,但养马河畔对金娃娃的传说中,却从来没有提及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几千年来,这里一直都存在过祭祀用的圣女。”赵韵含思忖了片刻,“确实很令人费解。但我总觉得,那场水患是因为你嫁了出去,才会结束的。”
  “神经病!怎么可能?你有什么证据?”我听得一口气哽在喉咙口,险些挂掉。
  “就凭女人的直觉,以及那场洪水的莫名其妙!”她掰着修长的指头,“十三年前,养马河突发洪水,那场惊天的水患只是祸及养马河三百公里流域,动用多方的人力、物力,都无法减轻损失。
  “那场灾难历经了三十一天,一共死亡五万三千零三十九人,失踪一万六千七百人,受伤残废以及倒塌的房屋和淹没的农田不计其数,损失实在难以估计。
  “水灾前没有人能预见,而且期间也无法找到水灾原因。就算上游的水坝将所有水源都截断了,可是养马河流域的洪峰依然不见降低。究竟形成灾难的水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一怪异现象至今也得不到解释。
  “而许多专家估计洪峰至少还要肆虐半个月的时候,洪水却突然消失了……这些资料小夜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认为说明了什么?”我的脸色惨白,心底有了些猜测,可是由于过于的匪夷所思,实在无法将它具体地汇集起来。
  “这说明了洪水的后边,恐怕有着什么人类未知的神秘力量在操控着。养马河几千年来的历史中,像十三年前的情况并不是一次、两次了,说不定,便是原住民口中的金娃娃大神搞的鬼。
  “你说金娃娃是冰河时代甚至恐龙时代遗留下来的生物,但一个生物真的有这种毁天灭地的能力吗?”赵韵含语气着重地说着。
  我依然不置可否,用沉默寡言来反驳她的论点。虽然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神秘现象面前,自己也稍微的有些动摇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说起来,你的大老婆不是信誓旦旦地说,等你再次回来后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吗?你究竟看到过人没有!”
  “恐怕还没有。”我想起了李筱幽楚楚可怜的纤弱身影,虽然和她只是在梦里见过,自己也没有恋童癖,但是一回忆起她,心底深处就在隐隐作痛。
  “以前我曾经怀疑过一个和我有两面之缘的女孩子,最后推翻了。虽然她俩给我的感觉很像。”
  “那你觉得,前几天早晨送豆浆和油条的,会不会就是那个筱幽?”
  “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你越来越不像你了。”赵韵含噘起嘴,用双手撑住头靠在桌子上,“调查了这么久,你至少该产生些想法或者结论了吧!”
  我沮丧地摇头,“不要说了,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快要成神经病了!以前总觉得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可是现在,不但没有头绪,而且还陷了进去。
  “我实在冷静不下来!你没有发现我每一句话后边都带着一个感叹号?这四天时间,我几乎将这辈子的感叹号都用光了!”赵韵含轻轻笑了起来:“你还能开玩笑,证明离崩溃还有一定的距离。有没有想过下一步我们该调查什么?假活现象我觉得应该丢到一边,现在着重将十三年前水灾前后的事情通通整理一次,最好能找到你大老婆李筱幽的去向。”
  “她还能有什么去向?恐怕已经沉入河底,长年被鱼虾撕咬,现在只剩下一堆白骨了。”她瞪了我一眼,“你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诅咒不共戴天的仇人。”就在这时,外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慌乱的声音以及示警用的鞭炮声、铜锣声、唢呐声响成了一片。
  旅店老板一脚将房门踢开,冲我们大声吼道:“快逃,洪水来了!”
  “什么洪水?”我和赵韵含的脑筋一时拐不了弯道。
  店主满脸的焦急,“管他什么洪水,总之快逃命。朝西边跑,冲到山上去就有命了!”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望向窗外,远处的地平线,有着白茫茫的一片物体缓缓地向这边靠近,它反射着太阳的光泽,翻滚出白色的浪花,无声地冲击了过来……

第十一章 洪水
  洪水来了,如同十三年前的情形一模一样,突然地出现在养马河的其中一段。毫无感情色彩地将房屋冲塌,然后酝酿着威力,冲向下一个受灾地点。
  没想到灾难的发源地以及第一个受灾点,居然会在养马村附近。又是没有任何迹象,没有任何人发现,当村人看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迅速淹没了农田、房屋,将小半个养马村纳入河底,冲击的威力直逼打谷场的尸阁。
  旅馆就在尸阁附近,这一次的洪峰比十三年前更加猛烈,恐怕尸阁再也不会是灾难的分界岭。
  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在旅馆中乱窜。
  赵韵含急了:“你在干嘛?要不要命了,还不逃!”
  “笨,你没见到我在找东西!”我头也不回地继续找。
  “什么东西?”
  “救生圈。我这人完全不会游泳!”见我回答得理直气壮,赵韵含实在无语了,拽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边跑。
  屋外的空气中布满了湿润的感觉,略微有些腥臭的河流气息顺着风飘了过来,令人很不舒服。四周混乱得犹如没有规章制度的菜市场,到处都有人乱窜,叫嚷着,哭泣着。有的人在找老公,有的人在找孩子。
  更有些人完全疯掉了,神情呆滞的站立在原地,双手紧紧地抱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傻愣愣地等着洪水将自己淹没。恐怕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吧。
  我俩根据店主的话,拼命向西边那个高度不足一百米的丘陵跑,河水根本就是在和我们作对,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渐渐地鞋子湿透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水已经追至不到两米的后方。而不远处,正有一浪骇人听闻的浪头高耸着居高临下,扑了过来。
  估计是在大男子主意的影响下,我下意识地将赵韵含用力向前推出去。
  洪峰从头顶席卷过来,将我卷入了水中。意识的最后,我拼命地睁大眼睛,想留恋的将这个世界多看一眼。
  但是我看到的只有水,还有水中翻滚的杂七杂八的垃圾、树枝、木头,以及人类的尸体。那一刻我的大脑有生以来地清晰,恐怕就算不被溺死,也会被这些杂物挤压致死。死后的样子恐怕都不算好看,算了,也没的选择了!
  自嘲地想笑笑,就在这时,视线中猛地出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它似乎在朝自己移动,我想张大眼睛看清楚,却被一根该死的烧火棍敲中了脑袋。
  很久以前就考虑过自己是怎么死亡的,那时的我认为,自己不是流芳百世便是遗臭万年,总之不会平淡,但是从没想过,居然会死得如此默默无名外加丢脸,实在太不甘心了……
  我死了吗?我活着吗?还是我又开始做梦了?刚刚经历的洪水,以及一连串的事情都只是自己的白日梦。醒过来,一切都好了。
  于是我真的清醒了,捂住还在疼痛的头,右手用力地撑住身体,坐了起来。
  用力地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一望无际的河滩上。身下全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雪白,拥挤地静静躺着。
  自己被冲到了养马河的哪一段了?洪水呢?我挣扎着站起来,稍微扫视了一下四周,顿时全身都惊讶得僵硬了。只见靠近河水的地方,满满地耸立着无数的唤魂塔。
  唤魂塔有几层,就代表着溺水身亡的孩子有几岁。但是这里的唤魂塔有的倒塌了,有的即将倒塌,没有任何一个是堆砌完整的。
  在离开自己的不远处还有一个黑色的物体,像是船的形状,由于距离的原因判断不出有多大。我小心翼翼地向那个物体靠近,好不容易才看清,那果然是一艘船。一艘已经老龄化的柴油动力渡船。
  这艘渡船并没有停靠在岸边的水中,而是唐突地搁浅在石滩上。斑驳的船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和环境很不协调。
  我望向天空。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蔚蓝色的轮廓,有的只是一层层低矮的乌云。
  周围的气氛带着一种惊人的压抑,令人感觉烦躁无力。来到船前,好不容易才爬了上去,这艘只有十多米长的小型渡船的内里顿时一览无遗。
  船舱里有着好几排乘客的简陋座位,没有驾驶室,柴油发动机置于船后,旁边的一个把手便是掌握方向的舵。
  发动机上贴了一张照片,我仔细地看了看后,不禁愣住了。上边的人我居然认识,正是赶场那天在码头上捞起来的尸体,赵凡。
  不是说赵凡失踪的船一直没有找到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为什么在这里?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受伤的头部又开始隐隐发痛,我无力地坐在椅子上,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向远处望。
  十多米外的地方有河水在流动,不论在哪里都看不到树木以及动物,就连河边挥之不去的蚊虫也消失不见了,真是怪异。
  更怪异的是河滩,我用手指在空中比划出一条和河流垂直交叉的虚拟线,然后朝那个方向望去,没想到看到的依然是河滩,满地雪白的鹅卵石,以及用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残缺不全的唤魂塔。
  这样的景色根本就没有理由,记忆里对于养马河的资料上,也完全没有这个地方。
  不要说别的,光看如此数目众多的石头,就足够吸引附近所有的沙石场暴发户们疯狂了。但这地方居然没有在任何文献上有过记载,甚至在出发前看过的卫星地图上也没有。
  该死,自己究竟到了什么鬼地方?
  一定要找到可以向外界求救的联络方法,告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有一干希望和不太希望自己死翘翘的混蛋们——我还没有挂掉的消息。
  大脑顶着疼痛努力地思索着,霎间便否定掉了数个求生、求救的方法。
  最后想得大脑空荡荡的,才意识到不论怎样的方法,对现今的自己而言都完全无效。最好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从这个一望无际的无数鹅卵石细胞中走出去。或许顺着河流走,一直走,总会走到文明世界里。但那时候自己还有命吗?
  不管了,与其在这里坐着等死,还不如自己找死。想着我便开始行动起来,将船上能够食用的东西收集好,装到找来的袋子中,然后准备下船。
  就在我走出船舱,来到船舷时的那一霎,猛地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刚才还空无一人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各个年龄的小孩子。他们穿着完全跨越时代的服饰,聚精会神的蹲在地上,堆着身前的唤魂塔。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大脑呆滞,完全在这种出人意料、超出现实的状况下丢盔弃甲,无法再进行有效的思考,手上提着的袋子也因为惊吓而掉到地上,食物滚了一地。
  许久我才清醒了过来,续而狂喜。
  看来自己并不是到了鸟不生蛋的陌生地方,而是处在文明笼罩的乡村里。只是不知道这是养马河附近的哪个乡村,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堆积唤魂塔的怪异风俗!
  我迅速跳下渡船,向最近的一个孩子问:“小美女,你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村子?”那七岁模样的小女孩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回头看我,只是闷不作声地埋头继续堆砌自己眼前的石头。我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忽略掉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又试着对周围的其它孩子说话,终于,我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
  自己再一次惊呆了,全身的骨髓似乎都凝固起来,肌肉收缩,再也无法动弹。
  声音,我居然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难怪从刚才开始就觉得四周静到令人发疯,但由于来到陌生地方的焦急无助以及对求生的渴望,反而没有太注意。
  难道自己遇到了Mysterious disappearances现象?
  一七一一年,四千余名西班牙士兵驻扎在派连民山上过夜。第二天,援军到达那里时,军营中营火依然燃烧着,马匹、火炮原封未动,而数千名官兵却全部失踪了。军方搜寻了好几个月,依然全无踪影。
  一九〇三年春天的一个夜晚,加拿大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一百余名爱斯基摩人突然失踪,而且连村头的坟墓也被打开,里面的尸骨不翼而飞,只有衣物、餐具、饮具等生活用品完好无损。
  这些统统都归结为Mysterious disappearances现象。没有人知道那些人去了哪里,有研究者认为在我们生活的三维空间之外,还存在着人类无法感知的第四度空间。
  恐怕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无数个第四度空间中的其中一个。
  难怪至今我都感觉不到饿,也丝毫没有想要排泄的欲望。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缕孤魂?这里根本就是三途川,那奈何桥在哪里?孟婆在哪里?
  “这里没有孟婆,也没有什么奈何桥。”身后猛地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
  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你是谁?”虽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是在四度空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带着机警地注视着她,问道。
  “我叫穆红思,是你的妻子。”她的脸上带着天真的笑容。
  “我有娶过一个姓穆的老婆吗?怎么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我纳闷道。
  “有,我们有过婚礼。这一次你不会再骗我,抛下我离开了吧?”
  “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更加摸不到头脑了。
  “当然,那时的你好小,还骗了我。”女孩嘟着嘴巴,“不过没关系,不管你逃几次,我都会把你抓回来!”突然间心底冒起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我惊讶地喊道:“你就是金娃娃!”
  “什么金娃娃?”虽然在疑惑,但她的脸上却依然带着笑,似乎只有这么一种表情。
  她的笑容虽然甜美,但是却弄自己不寒而栗。就像再好听的音乐,不断地听,每天都听,总有一天会听到想吐一般。
  “不要管那么多了,跟我去玩。”她想要抓住我的手,却被我下意识地躲开了。
  穆红思不乐意地再次向我抓来,就在她要碰到我的一瞬间,身后已经有一双手将我紧紧抱住了。
  抱住我的手将我用力向后拽,在我耳畔轻声低语道:“不要跟她走,不然就永远回不去了。”不知为何,她的声音让我有种信任的感觉。我跟着她拼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停下来。转身一看,又是个女孩子。她穿着白色的衣裳,有一块丝巾将脸孔遮住了,看不到样子。但是,年龄应该也不会超过六岁。
  “小夜,你知道正确堆砌唤魂塔的方法吗?”她走到一堆石头前,示意我蹲下问。
  我挠着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长大了。不过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快点将塔堆起来,不然她就会抓到你的。”女孩的声音中蕴藏着一丝犹豫,“每个人都有一座塔。这就是你的塔,在你五岁的时候已经被堆好过一次。是小夜的话,我相信你可以记起堆塔的方法!”
  “我根本就没有堆过,何况堆塔还需要什么方法!”我看着脚下已经倒掉的五层唤魂塔,又道:“唤魂塔一层代表一岁,难道我要堆十八层?用鹅卵石根本就很难堆积起来!”
  女孩抬起头,透过丝巾望我,“你只需要重新把这个五层塔堆好,就能回到你的世界。”
  “这里究竟是哪里?”我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话中似乎有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我也不知道,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在这里了。”女孩淡然道:“动作快一点,她就要来了。”在她的催促下,虽然莫名其妙,但我还是蹲在唤魂塔前冥思苦想,也开始试着将塔堆砌来。可是一到第四层,整个塔就会倒塌下去,不论用什么办法都堆积不起来。
  正要发火,只感觉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向我的后方死死盯着,身体甚至颤抖了起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远处居然起雾了,雾中远远传来了一阵阵唢呐响声,异常热闹。难道第四度空间也会有人结婚,而且还会送新娘?
  在我的疑惑中,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翻滚的雾气,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的一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
  “看来是来不及了,没关系,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身旁的女孩更加焦急了,她用力抱住我,似乎做出了一个决断:“小夜,不管怎样,只要你得救,我就满足了。”然后我的头开始变得晕眩起来,视线里,白衣女孩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地扭曲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别一头,老爸和老妈,叔叔和阿姨,大姑、大婶以及七姑、八姨,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焦急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尾声
  养马河的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带来的灾难却无法衡量。自从冰河时期便以形成的养马河道居然在这一次改了方向,而养马村永远淹没在了河底。
  在某种概念中,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养马河,而新的河道流域的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假活现象。
  赵韵含在医院亲眼见到我安然无恙后,抹掉泪水走出了病房,然后悄无声息地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假活的真相,但是却有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那是金娃娃对我的呼唤。回家后在我的拷问下,老爸总算把从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我曾经掉入过养马河中两次,但两次都奇迹地没有死掉。
  这老家伙在十三年前之所以将我扔出去举行冥婚,完全是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然后老爸、老妈便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
  至于养马河流域流传的金娃娃,恐怕随着养马河的变迁,成为了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算我的好奇心再旺盛,也懒得去调查。
  毕竟,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搞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留下了阴影,太不值得了,何况,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命逃回来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我是被下游救援的人用捞网拉上来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个女孩的尸体。她将我抱得紧紧的,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一切似的。
  那个女孩便是我在养马村中,偶然遇到过两次的清秀美女,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至死都死死抱着自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找到了最后的一块八音石碎片。
  写下这个不算完整的故事,我也是犹豫了很久。但是生活中总有些不完美,故事,也同样如此。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你呢?你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
  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她或者他,已经默默地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你许多年,当你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或者他会默默守护你,保护你。
  一生一世……
  ——《金娃娃》全文完

后记 实与虚
  “恋爱是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
  “那,怎样才算是恋爱呢?”
  “很简单,就像现在我们的这个样子。一起逛街、吃快餐,买哈根达斯让你舔,看电影,去游乐园……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
  “就这么简单?”
  “嗯,真的很简单。”
  “那我为什么一点心跳的感觉都没有?”
  “你没有心跳加速,是因为你并不爱我。”
  前一段时间翻日记,突然翻出了以上的一段对话。回忆了许久,才记起,原来这是自己和高中时的第二个女友交往不久后,在一次约会中的对话。这段对话结束后,我便和她分手了。
  感觉很郁闷,或许我们正像所有空虚的男女一样,在拼命寻找充实的东西。但是,高中生的恋爱,犹如清晨一般,虽然空气清新,但是过于纯净了,纯净得让人受不了,所以所谓的充实,并不包括恋爱。
  有个朋友曾经对我说,其实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五个地方:酒吧,银行,商场,卧室,大街。也只有五句话:干杯,取钱,买单,要你,再见。他说,张小娴的爱情观已经过时很久了。
  我更郁闷!因为我的生活,自从学生时代结束后,就再也没有充实过。每天的日程似乎都很满,忙忙碌碌的,但是一躺到床上睡觉,就变得十分空虚。
  那时候喜欢关了所有的灯呆呆望着天花板,一直望,直到眼皮再也睁不开,睡着,然后迎接第二个空虚的一天。
  我的朋友说,像这样的情绪色彩,有个形容词可以很清楚地描述,他称呼为,等待。
  不过,我根本就没有等待什么,因为在我的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等待。有的只是吃饭,睡觉,空虚,以及工作。虽然周围的朋友都羡慕我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悠闲地到处跑。
  但是这种生活,过久了,真的很无聊。
  郁闷,写到这里,已经完全忘了这篇后记的主旨是什么了。算了,管他的,就当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老头子胡乱发牢骚好了。总之,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金娃娃》这本小说的构思,就是在和高中第二个女友分手后产生的,那要比夜不语系列来得早太多了。书里边的“假活”状态,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例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调查一下,很有意思的。
  这本书,我写得有史以来的辛苦。
  早在两年多以前,我就去有金娃娃传说的地方取过材了。这个月写稿,写不出来,只好拖稿,沿着金娃娃的传说路线再走了一次。
  只是这一次走得更远罢了!追着它的传说一共跑了接近五百多公里的山路,回来后一身伤痕累累,可惜用数位相机照了三百多张照片,却连一张金娃娃的像都没有。
  据说是早在几十年前,在那个喧哗的年代里,全都遭到了破坏,就连金娃娃的传说也变得残缺不全了。
  写这本书,完全不包含民俗学的东西,只是单纯地藉着金娃娃的故事,就事论事罢了。书里许多都是我靠想象对金娃娃的传说进行的修补,毫无参考的价值,大家看过笑一笑就好。
  说到高中,其实那时候的自己,满想当一个民俗学者的。因为可以藉着考察的名义,跑很多地方,还是公费,好爽!民俗学者,一定有许多故事可以写吧!
  其实自己开始写小说,真的是一种偶然。不知道别的作家是怎样生活的,反正自己写小说赚的钱,远远抵销不了取材费。嘿嘿,不过也很好玩,至少可以很理直气壮的说,我赚的钱以另外一种形式回扣给了读者。而自己,也在这种回扣中丰富了许多从前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的知识,呼,满足。
  好,就说到这里吧!我隐身。
  后边的三本,写的都是《宝藏》,也是一本写得很辛苦的小说,光是取材就花了好几个月,跑了二十多个地方。成本费大概比小说本身的价值高到天上去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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