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 17 番外篇·尘世道

主要人物
  青峰主角仆人,雌雄同体的神秘妖怪。因为是雌雄同体,所以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此为第二人格,性情和平稳定,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稍微软弱了一点,好欺负。
  雪萦主角仆人的第一人格,出于某种原因,她的性格就连主角也害怕。
  化身成人的样子是个超级美女,只是常常面无表情。极度依恋主角,很麻烦,所以常常被主角封印住。
  夜不语本书主角,本身没有任何法力,但是智商极高,而且有个实力强横的妖怪仆人。表面上是妖怪专家(自称),其实是排名No.1的猎捕者。
  性格耐人寻味。


序 人际关系
  其实,这篇序真的如同以前的十几本的序一样,不知道该写什么。不过心情有点烦躁,又不想赶稿,所以,还是胡乱写出点东西来舒缓下情绪吧。
  昨天晚上,有个很久没有见的朋友打了个很长很长的电话给我。她感叹了一番自己最近乱七八糟的人生。说起来,她在德国拿了一个学位后,又跑到瑞士去拿了一个经济学硕士。回到上海后,人生似乎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顺风顺水。
  也对,现在的海归派实在太多,含金量也大大打了折扣。这位经济学硕士在上海只是拿六千左右的工资,除下租房、伙食和一些零零碎碎的费用,基本上就没有剩下几个钱了。
  还有人际关系,朋友说,那是她最难以适从的。也对,一个女孩子,身旁又没有男友照顾,孤家寡人的待在上海,公司的人际关系又复杂,为老不休起龌龊心肠的有,业务关系上对她纠缠不休的也有。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我很清楚。
  现在想来,她也算个安分守己的女生吧,不是女强人型号的。当时在荷兰的时候常常在她那里混饭吃,算是关系还不错了。有苦恼的时候,不好和家里人说的事情,临了想要找出个朋友诉诉苦,才发现,真正算的上朋友的就剩下我一个了。
  我稍微有些感叹。这个世界虽然越变越小,但是人心的隔阂却越来越远,保护好自己,防备别人的思想和态度是应该有的,但,也让自己困在一个狭小有限的圈子里,越来越难交到朋友。
  似乎,我的朋友满多的,但是真正翻开联络薄,却发现,真正可以联络的人,貌似也就那么一两个。有时候和女友闹了别扭,一个人赌气出去闲逛,想要找个人发泄下情绪的时候,才发现,真正能约出来的人,竟然一个都没有。
  于是该一个人闲逛的,还是一个人继续闲逛下去。到老地方,喝同样的咖啡,看同样的风景。城市里的人普遍孤独。恐怕,还会越来越孤独……
  扯远了。
  总之,朋友的最后一句话,让我记得很清楚。
  她说很羡慕我现在的生活,我就像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俯视着脚下的众人忙碌的身影。什么都不参与,只是看。
  放下电话,嘴角带着的全是苦笑。
  自己真的是站在三万英尺的高度吗?
  不对,当然不是。虽然自己确实跳出了许多人都在挣扎的圈子,但是却又跳进了另外一个更郁闷的圈子里。我不会去烦恼工作的问题,但是烦恼并不会因此变少,只是转移到了别的问题上。就像两千万人都买了两千万分之一机率的彩票,但谁又能规定,那两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就一定能落到两千万人中的某一个头上呢?
  又扯远了。
  三万英尺啊,哈,恐怕这种高度,没有人能站上去。毕竟那么高,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摔得万劫不复,粉身碎骨……
  手指还是因为赶稿,还是稍微有些痛。
  说起来,最近除了内分泌有点失调以外,几乎就没有值得落笔的地方了吧。
  还好,今天下午看到了一大堆朋友。就权当谈资来说一说好了。
  话说,今天好不容易有个朋友还记得我的存在,打电话约了我去“OuTen”喝咖啡。其间因为两个人实在太无聊,约出来了一大堆的朋友……
  嗯,其实这些琐碎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好提及的。不过,其中几个有些是高中时的同校,大家聊得很开心。然后提到了高中时我靠写情书维生的搞笑事迹。
  突然有一个人,他说他还找我写过一封分手信。
  我很疑惑,想了半天才回忆起,似乎自己高中时期确实替人写过一封分手信,好像还宽宏大量的忘了收钱。
  听说那份分手信至今还没送出去,于是我兴趣盎然的想要回收,结果那混蛋死活都不愿意。最后我只好妥协,混到了他家里把那份久违的信件重温了一遍。
  毕竟,那是自己写过的,第一封分手信,或许也是最后一封了吧。
  总之睡不着,干脆默写下来留做纪念。全文如下:
  某某人:(不好意思,请原谅我不能透露客户的名字哈)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的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也还是有自尊的。
  你说那些话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赖在你身旁一样。
  你的信里,不也是在要求我放弃吗?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对我的态度,给我的感觉,居然让我找不到一线生机。对,我承认我很胆小,我不敢再轻易的付出大量感情,我害怕痛。
  你知道,我的好,只不过是对特定几个人罢了。不过对于这份感情,我确实在努力经营。但不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那样,抱怨、沉默、责备、还有不信任。我累了,其实只需要你对这份感情努力一点,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向前微微走我可以察觉到的一小步,我都不会放弃。
  但是你却一步都懒得走,让我只能感觉到烦、痛苦、与失望。
  你说我不带你去见我朋友,那你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想想?说不定那些朋友我自己也不想见,说不定我只是想有多一些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和你在一起并不快乐,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去找到可以让两个人愉快相处的模式。
  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不错。我也很自私,我对你的付出也需要回报。我希望你终有一天可以认同我这个男友,可以挽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很幸福,因为你拥有我。
  但直到最后才发现,我们的性格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我想要的。而我也不能达到你所希望的。
  既然这样,那就短痛好了。
  虽然我很清楚,撑到你情绪稳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逐渐回复,我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它好起来。可是,我对感情毕竟不可能像个六十岁的老头一样死硬烂磨都不怕。我要的是平淡和充实的感情,我要的是坐在你身旁,都能感觉到的爱意。
  而你,需要的是新鲜感和刺激。不论如何,就算我再努力,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在这个问题上碰撞,结果一样是分手。
  没有悬念的感情,会让人更累,或许我需要的是个更踏实的女生吧。
  你不用谢我什么,我为你做的一切都是男友的义务,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看了你的信,似乎感觉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丝轻松,也让我确定了,分手似乎确实做对了。
  虽然和你分手,算是一次冲动。
  最后叫你一次亲爱的,最后给你买一次感冒药。以后的我都不会在你身边了,照顾好自己。不要再那么傻,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最后,劝你一句,性格真的要改,希望你的下次恋情,会遇到一个,你真的能爱上的人。
  再见,祝你幸福。
  XXXX年XX月XX日
  伤痕累累的XX
  看了这封分手信,稍微有点感慨万千。隐约记得写这封分手书时,曾经看过他们两人所有交往时的信件。
  哪天一定要把原件A回来留做纪念。毕竟,以后也没机会写这么没水准的东西了!

引子一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
  “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
  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夜很深了。月光淅淅沥沥的洒在精致的花园里,却是说不尽的甜蜜。
  银光下,一对情侣互相依偎着坐在喷泉旁。
  “慕白,我爱你。”女孩深情的望着身边的男子,她绝丽的脸庞带着一丝苦恼。
  高慕白微微的笑了,他低下头轻吻着这女子的嘴唇,闻着她身上芳热扑鼻的幽兰体香说道:“我也爱你。”
  “但是你知道。母后就要把我许配给薛绍了,可是我只想嫁给你,做你的小女人、小妻子。”
  “你是说那个风评很好的大唐之虎薛绍?全国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个君子呢。”
  “慕白!到底你明不明白我在和你讨论什么?我就要被送人了,你能不能表现得紧张一点!哼,竟然还在赞扬你的情敌!”令月噘起小嘴狠狠的掐了他一下
  “哇,痛痛!是!是!我的公主。”高慕白那张天塌不惊的脸立刻变成丢盔弃甲的样子,忍着笑说道:“那您想我怎么样呢?我相信冰雪聪明的公主,一定已经用你那条柔韧的舌头说服了皇帝陛下答应你某些条件了吧!”
  “嘻嘻,人家就知道骗不了你。”令月公主甜甜的笑道:“我告诉母后人家不想嫁给一个弱者,如果薛绍想要娶我的话,就要堂堂正正的将我指定的勇士打败。
  “嘿,当然那个勇士就是你了。慕白,你把薛绍那个王八蛋踩在脚下后,我再请求母后让我嫁给你,那时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你认为我一定会赢吗?”高慕白轻轻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柔顺长发。
  “你认为自己会输吗?”令月转过头望着他。
  高慕白深深的看着这位绝丽的女子,突然哈哈大笑道:“我,高慕白,今年二十二岁,未婚。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愿望,一是要娶李令月公主为妻子;二是要做令月公主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慕白!”令月热泪盈眶,她紧紧的抱住这个有生以来最爱的男人,久久也不能言语。
  “慕白!”突然她笑了起来,笑得不盈一握的腰都弯了下去,“五天后当你出现在皇宫,然后再把大唐第一勇士兼首席剑手薛绍几剑打发掉时,那个自认为很爱才的老顽固,一定会震惊得跌掉鼻子的。
  “呵呵,自己的帝国里竟然出现了一位这么厉害的英雄人物,而他居然一点也不知道。你说是不是很可笑呢,慕白?”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历史上并没有任何记载,指出默默无名的剑士高慕白和大唐帝国第一公主太平公主李令月在皇都洛阳私订了终生。而且任何人也绝对想像不到,就是因为那晚的约定引起了许多年后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悲剧、一连串轰轰烈烈的阴谋与政治战争。
  那场悲剧的残酷影响之大,即使是在千年之后依然被人惋惜着……

引子二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
  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还是那一抹银月,不过已经偏西了。
  高慕白跳出皇宫的城墙,突然感到有一种奇怪的气氛。剑气!他在空中奋力一点,用内力借空跃升,险险的避过了这一道无声无形的剑光。
  “是谁?”他横剑在前小心的护住身体,朝剑气的方向望去。
  万籁俱寂,并没有任何人影。
  奇怪了!他思忖着,自己一向没有仇家,为什么有人会用如此毒辣的剑法对付自己?如果不是他躲的快,恐怕早就被一剑两段了。
  剑光一闪,一种刺骨的寒气从背后逼来。
  高慕白猛地用剑一扫,只听“铛”的一声,自己的剑竟然在空中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但四周还是没有任何人影!不容他丝毫犹豫,身旁的剑风越来越快,刺出的角度也越来越阴险。
  几乎全靠感觉,高慕白条件反射般的挥剑抵挡这一连串看不见的攻击。
  突然他停了下来,一招“金光突现”抡动剑光朝四面八方刺去。
  隐形人没料到有此一招,被剑光打了个措手不及,狼狈的向后退去。
  只见高慕白人影闪动,一瞬间就飞出数十米,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好厉害的家伙!”隐形人缓缓的显出形体来,只见这个人大约二十四岁上下,皮肤细白,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脸庞更是英俊的令人讨厌。
  但也是这张帅脸正死死的盯着高慕白消失的方向,一只手按住了被剑气划伤的胸口。如果现在偶然有人见到他的话,一定会惊讶的叫出声来,这个人竟然就是京城男女老少都十分敬仰、熟悉的第一高手兼明星帅哥——薛绍!
  “没想到世界上真有这么厉害的人。”一个黑衣人从黑暗的、有些粘稠的夜色里走了出来。
  “幸亏我穿了金镂衣,不然那一剑肯定会让自己不死也要躺上几个月了。”薛绍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不过这件价值连城的金镂衣,竟然被那把平平无奇的青铜剑给划破,真是强悍到惊人的剑气!而且,哼,刚才你为什么不出手帮我?”
  黑衣人淡淡的说:“以那样的实力,就算你的剑术再加上我的术法恐怕也不能留下他,更何况是想要他的命了。”
  薛绍哈哈笑道:“真是担心五天后的比武。如果没有意外,我最多能在他的剑底下走五招。”
  “那你要放弃公主?”
  “公主?嘿,那女人我可是势在必得。”
  薛绍嘿嘿笑道:“你知道吗,墨斗,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你说呢?”黑衣人的声音还是那么冷,不过却明显有了笑意。
  两人各怀鬼胎的对望一眼,一种刺耳的笑声立刻在空气中传开,划破了夜的恬静。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距京都洛阳七十公里外的万家村遭到了一群奇怪匪徒的攻击。这群匪徒真的很古怪,他们并没有忙着抢劫,只是在村子所有可以隐匿的地方藏起来,就像伏击猎物的猎人一样,静静的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
  当血一般的朝霞隐隐出现在东方天际时,某个人真的出现了。
  高慕白提着一大包东西走进村子,他大声喊道:“宝儿,你猜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但那个每次总会第一个从屋里活蹦乱跳的跑出来迎接自己的小男孩,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出现,他甚至听不到任何人发出的声音。
  偌大的村子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座鬼城。
  高慕白不死心的又叫道:“宝儿,是酥糕哦,你再不出来我可要把它吃光了!”
  依然还是万籁俱寂,只有他的回音在四处荡着。一丝不祥的感觉划过脑海,他丢下手里的东西飞快朝村里冲去。
  突然,一道如同毒蛇的剑光扭曲着从路旁的木桶里飞出。
  高慕白抽剑一点,将剑荡了开去,转身如风般刺向木桶。还不等剑靠近,身后无数根炫热的火矢已然向自己炸过来。
  “至少有四十个神箭手。”他思忖着,一招“万籁俱瓦”将剑光分散为千万道,只见每一道剑光都正好击破一个火球,左手也丝毫没有怠慢,在地上抓起几颗石头就朝那个木桶掷去。
  那个看起来根本就藏不了人的木桶,顿时被打得粉碎,有个人影狼狈的滚了出来。
  “好小子。”那个人大吼一声,飞快的抡开剑,从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向高慕白砍来。
  高慕白顾虑神箭手的袭击,往后稍稍跳开,右手一挥剑,猛地无数道金色剑气向四面八方射出。
  刚才在那些神箭手射出火矢的一刹那,他已经清楚的发现了那些家伙藏匿的地点。顿时只听一阵阵惨叫声不绝于耳。
  四十多个黑衣人就像火烧了屁股一般,迫不及待的窜了出来。
  “金光乍现?看来这次要做亏本买卖了!”那个人暗暗吃惊,突然停下了攻击大声道:“高慕白,你想不想要那些村民的命?”他故意压低了嗓子,似乎在害怕被认出原本的声音。
  “你们把那些人怎么了?”高慕白厉声问。
  “别担心。他们还活得好好的。”那个人嘿嘿笑道:“不过只是现在而已,他们的命就全看你的表现怎么样了。”
  “哼,你们想要我做什么?”高慕白皱着眉头。
  自从两年前来到这里后,他一直都隐藏着自己的实力,也从来没有惹过任何麻烦。但为什么这几天竟有那么多人冲着自己来。真是让他头都大了。
  “其实只是想和你谈一笔买卖罢了。”那个人毒辣的望着他,“只要你挑断右手的筋脉,再立刻离开大唐,三年内不准踏入大唐境内一步。我保证会放掉所有的村民。”
  高慕白大吃一惊,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的说道:“为什么我要答应这个条件?”
  “嘿嘿,因为你是君子。”那人说道。
  高慕白仰天大笑:“你太看得起我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君子可能只是我伪装出来的样子,说不定我会丝毫不受你们的威胁,等看出端倪后,再一个一个把你们全部杀掉?”
  说话间,他已经像风一般的动了起来。
  他的剑划着弧形,准确而有力的向那个蒙着面的黑衣人头领的脖子刺去,但剑却在就要碰到皮肤时堪堪的停住了。
  那个人丝毫没有动,就像算准了他不会下手一样。
  “看来他们果然在你手里。”高慕白有些颓然。
  这些人似乎用了相当长的时间研究过自己的性格。他们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恐怕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那风驰电掣的一招只是用来判断真假而已。如果那家伙有丝毫慌张的话,自己的剑早就划开他的血管了。
  但也间接证明了他们并不是恐吓,事情更让高慕白头大。难道自己真的只有照那个条件做吗?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公主比武招亲,如同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拔得头筹,顺利迎娶了太平公主李令月。
  圣神皇帝武则天为了显示对自己女儿的无比宠爱,召集长安城几乎所有的轿夫抬着她送给女儿的嫁妆,并下令全城所有人停业一天聚集在大街两旁观看,红包、糖果之类的自然是少不了的。
  据说当时单是被从天而降的密密麻麻的铜钱和苹果什么的击中,并立即给埋进去活活憋死的市民都不计其数,场面壮观程度可想而知。
  后来因为那些东西量实在太大,难以及时清理干净,日子一久,都在街头烂掉了。所以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整个长安城上空,就笼罩在那种果肉发酵散发出的醉人果酒气味当中,三年之后都还有人能用手从地上一堆大便样子的东西里抠出铜钱来。
  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第一章 画皮
  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周围人的轻微呼吸,但是他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但是真的又能公平吗?
  从前看《坛经》,记下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一群和尚闲来无事,在庙门前散步。有一个叫印宗的和尚指着庙前飘动的幡问众人,是风在动,还是幡动。
  众和尚听后议论纷纷,有的说是风吹幡动,有的说是幡动风吹,莫衷一是。此时,一个叫惠能的和尚答道:“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仁者心动。”这一回答使众僧大为吃惊,认为道出了禅宗的真谛。
  但如果要我来回答,我的答案一定很绝对,也很肤浅。
  那,一定是幡在动,因为我看见了幡在动。
  就如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公平一样。
  时值景云四年,六月初八,大利向西,避灾祸,善入土。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突然,一阵烟尘在远处出现,只见数十匹马飞快的向这里狂奔过来。
  但马上的汉子似乎还是嫌它跑得太慢,一个劲的在它屁股上抽打着。
  马长嘶一声,终于口吐白沫的倒在了地上。
  “就在这里。”一个像是领头的人跳下马扫视了一下四周。
  奉荒山虽然大,但大多是黄土地,没有什么高大的植物,有的只是些稀稀拉拉的灌木和要死不活的棺材草。他来到山崖下,拨开一丛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棺材草,顿时一个洞口展露出来。
  “抬进去。”那个头领挥动手臂,剩下的十余个人立刻将一口沉重的大箱子扛在肩膀上,和他一起走了进去。
  穿过那个不大的洞口,所有的人眼前一闪,视线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洞里边赫然是个很大的空间,透气和光线都很充足,靠墙还放着许多口大箱子,那是历年来斧头帮抢夺到的东西。
  不过由于现在的年头实在不景气,里边那些值钱的物品大多都被拿走了,而几十年前叱吒风云的斧头帮在风头正盛的时候,却突然的不知了踪影。
  只是不知为何,这群人会来到如此偏僻的地方,也不知那口箱子里究竟放着什么东西。但是很显然,他们将那口箱子里的东西看得珍如生命。
  “王老四,你敢用命保证这里的安全吗?”头领仔细的打量着四周。
  那个叫王老四的干瘦汉子,用力的拍着自己没几片肌肉的胸口。
  “老大,以本人阅洞无数的经验来看,这地方用来藏东西刚刚好。没几个人会到这种偏僻的地方来。”
  这句话刚说完,突然感觉一阵天崩地裂的剧烈震动,整个洞穴都在那种震动中摇晃不定。所有人全部抱头倒在了地上,任震动将自己的身体向四周乱抛。
  这种地狱般的折磨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天地间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
  又过了许久,那群人的头领小心翼翼的从臂弯里探出头,胡乱用手将头上的血迹擦掉。
  “起来,都给我滚起来。妈的,全都是些吃闲饭的鬼样!”
  他将手下一个接一个的踢起来,又气恼的狠狠在王老四屁股上补了一脚,“老子的!你娃子还说这里安全。靠!安全的就差把命给耍掉了。”
  “老大,那是天灾,是地震。”王老四委屈的摸着屁股。
  “天灾你个头,我们偷草帮从来就不干伤天害理的事情,怎么会引来天灾!”那头领气不打一处来的说着又踹了他一脚,“给我滚那边跪着去,见你就心情不好。”
  王老四可怜巴巴的真跑角落里对着墙壁开跪,一边向下跪一边小声咕哝道:“这个死老鬼,明明就是自己心虚。偷草帮,嘿,要偷草帮真能干得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种下场。”
  就在他跪下的一刹那,面壁的那堵山壁猛然间发出一阵阵奇怪的响动,然后硬生生的倒塌下来。一时间尘土飞扬,迷花了所有人的眼睛。
  偷草帮的头领咳嗽着用手在鼻子前挥舞,等到灰尘散尽,正要骂人,突然整个人都呆住了。王老四正在震惊于自己的一跪之威居然能强悍到如此地步,刚要得意的冒上几句客套话以表现自己绝世的跪功,抬头见,也是全身都僵硬起来。
  只见那堵倒塌下来的地方,居然露出了一个山洞。这还不是令人惊讶的地方,毕竟别有洞天这种小事情在普通人的常识里,早就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但是如果那个洞稍微有些特别之处呢?
  有趣的是,这个山洞中的山洞就有点特别。
  洞口蜿蜒曲折,不知道有多深。由于外边的山洞并不密封,洞壁上会有大量的缝隙透入光线,所以在山洞里采光极好。
  但是那个新洞却十分的怪异,光线投射进去,就如同被吞入了肚子里一般,不多远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以至于令人看不清楚里边的景象。而且洞里还不断的在向外冒刺骨的寒意,令人浑身发冷,诡异莫名。
  王老四离洞口最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清醒了过来,“老大,这个洞怎么回事?”
  众人也从发呆状态中回了神,头领稍微打量着那个山洞,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许久才道:“我们进去看看。”
  “老大,这个洞恐怕有些古怪!”王老四皱起眉头,“我阅洞无数,还从没有见过这种透着邪气的地方。”
  “那伙人一定要我们将东西存放在这里,拿人钱财予人消灾。我们这种小帮小派,要存活下去就只有靠信誉!”头领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他也千万个不愿意进去,一见那地方就知道是凶煞的阴处,说不定就藏着些不干净的东西。
  但委托他的那群人更不好惹,他这个帮派虽然小,但是源远流长,自己见过的人更是形形色色,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让他打心底里冒出寒意,然而那伙人,每一个都能。
  他们的主子穿着黑色的中性衣服,用帽子盖着头,由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自己也看不出是男是女。
  但是有一点却能肯定,能够让那么多的高手为自己卖力,绝对是有大权势的人,自己的帮派惹不起。他要灭了自己,不比捏死一只蚂蚁累多少。
  所以这个委托不能出差错,否则,帮派的所有人绝对都会死,而且死得很惨。
  他转过头喊了一声:“老三,去外边弄几根火把进来。”
  将外边捡来的树枝做成火把,人手一根点燃,头领一挥手,带着手下十几个人小心翼翼的朝洞里走去。
  刚一进洞口,就感觉浑身发冷。
  洞里又阴寒又潮湿,那股怪异的寒气迎面吹来,就像不用碰到肉一样,直接就冲入了骨髓里,冻得人在三伏天里不由自主的猛拉短薄的外衣。
  头领咬紧牙关,命令所有人都悄悄的潜行,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他当头一个在前边走,手中的火把在寒风中摇烁不定,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似的。
  洞很幽深,很窄,只能容一个人勉强通过,而且突如其来的拐弯也比较多,但还好的是来来去去也就只有一条通道,不容易迷路。
  越往里边走空气越是寒冷。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周围人的轻微呼吸,但是他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不但如此,还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死死的压在心脏上,似乎再向前走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绝路。
  但脑袋里更清楚,如果不把四周的环境探察好,货物出了问题,后果恐怕比死还惨。没有退路了,只有向前走,不断的向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一行人冷得实在受不了,王老四小声提议道:“老大,这么冷的鬼地方,哪有什么人会藏在里边。你看,这一路上都是往下在走,恐怕这个通道直接通到地府里去了。”
  后边的人一听,再也忍不住了,纷纷恐惧的停下了脚步。
  “放屁!”头领低喝了一声:“地府哪里是平常人能到得了的!”
  “但这处阴风阵阵,和地府的光景也就差不了多少了。”王老四道。
  头领转过身给了他一巴掌:“说的个活灵活现,你去过地府?”
  “幸好还没那个荣幸。”王老四摸了摸脸,委屈道:“但是老大,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你看手下人,功夫差点的都有好几个冻伤了。”
  头领思忖了片刻,内心稍微动摇起来:“确实,也不是个办法。好,我们再向前走一刻钟,如果还是走不通,就回去。”
  众人大喜,这才勉为其难的继续向前走。
  这一次没走多久,眼前一空,居然有个空旷的山洞露了出来。这个洞不知道有多大,只是十多根火把的光亮也没能把大概照出来。
  众人走进去,只感觉身体一暖和,通道里刺骨的寒冷居然在这地方消失得无影无踪。头领高举着火把向四周望去,只见四周空荡荡的,洞壁光滑,似乎有人工打磨过的痕迹。
  “难道这里真的有人住?”
  他皱起眉头,吩咐众手下将整个地方统统搜索一遍。但是王老四却留在原地没有散开。
  “你留在这里干嘛?”头领疑惑的问。
  “老大,总感觉这里透着邪气,不是一般的古怪。”王老四打量着四周。
  “你看,洞壁上到处都有抛光的痕迹,而且最奇怪的是,这里的温度也和外边差不多暖和。按理说这鬼地方幽深,终年见不到阳光,会阴冷无比才对,何况通道那处也出奇的冷。说不定,有不对劲的地方。”
  “废话,老子我当然知道,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头领叹了口气:“你也清楚,那伙人我们惹不起。当初就不该接那起买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也怪我当时贪财。”
  “那不如……”王老四正要说话,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尖锐的惊叫。
  头领猛地拔出刀,腿一点,飞快的朝那个方向跑去。
  “老久,怎么了?”他紧张的警戒着四周。
  只见老久面相痴呆,不知道看到了什么震惊的东西,正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手直愣愣的指向不远处。
  他顺着老久手指的地方望去,顿时也呆了。就在离自己几丈远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扔着许多骨架——人的骨架。虽然自己手上沾的血也不少,但是眼前惊人的数量也足够自己恐惧了。
  一堆一堆的人类骨架就那样摆着千奇百怪的姿势倒在地上,在火把黯淡的光芒里,泛出白森森的幽幽颜色,触目惊心。
  头领打了个寒颤,沉着脸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蹲下身体查看了几具就近的人骨。
  这些骨头还算保存良好,估计死了也不过几十年的样子,手上还拿着兵刃,身上还穿着衣物,没有明显的伤痕。又看了几具,也是差不多的状态,估计这里死掉的上千人都是一个样。
  没有明显的伤痕,但那些人临死前却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兵器,似乎如临大敌的样子,但是他们却没有受伤。奇怪,这里的上千人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不知何时,王老四也蹲在了他身旁,他用手挑起一件衣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满脸止不住的惊讶,结结巴巴的道:“老大,这些人有、有、有问题!”
  “死掉的人,有个屁问题!”头领冲他头上就是一掌。
  “真的有问题,这些人都是几十年前黑白两道通吃的斧头帮众。”王老四喊了一声。
  头领的心又是一沉,抓住王老四的脖子喝道:“你确定?”
  “确定。”王老四肯定的点头,将手里的衣服递了过去:“你看衣服上缝的记号。”
  就着火把昏暗的光芒,他看到那衣服上果然模糊的缝着两把交叉的斧头,确实是五十年前辉煌无比的斧头帮的标志。难怪号称有一千多高手的斧头帮,会在最高峰时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来是全都死在了这里。
  有古怪!非常古怪!究竟是谁,什么势力杀掉了他们?不但杀了一千多人,还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痕迹。看尸骨的姿势,明显呈现紧张状态,不像是饿死的。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被人封在洞穴里。
  难道,古怪的根本就是这个洞穴?
  就在这时,又有一声尖叫传了过来。
  头领又是身体一窜,飞快的跑过去。只见手下一人呆立着,身前不远处有一个古旧的船形砖石墓群,大约有二十多个左右。所有墓葬都是青石砖头雕刻成的,和地下的岩石融为了一体。
  仔细看了看,应该是工匠将整个青石墓葬全都埋进了岩石里,不知道镶入有多深。
  这个形制酷似小船的墓葬呈南北方向有序排列,头领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些多数为单人单室,也有一些是双人合葬,规格也几乎都一样。全都长二到三丈、高一丈、南端宽五尺、北端宽九尺、腰部也有七尺开外。
  王老四惊讶的走过去检查了半晌,好半天才缓缓道:“老大,这些墓葬的砌筑形式基本相似,但在微妙处分成了三种。
  “第一种南端窄小,腰部向外鼓出,北端稍微宽些,墓口封砖砌出三角形船头的形状。
  “第二种南北两端宽窄差不多,腰部两侧略微向外弧,墓口封砖砌出三角形。
  “第三种是第一种的放大,只不过在北端的东边一侧砌有短墓道,墓道口的封砖也是砌作三角形。我看应该是汉朝中期所建的。”
  头领点点头。这个王老四虽然为人龌龊,但是从前干过盗墓的勾当,对这些玩意儿非常熟悉。但是汉朝的墓穴群里,为什么五十年前斧头帮的人众会猝死在这里?
  他再次仔细的观察起来。
  这些墓葬砌筑形式确实基本相似,墓底至二到三层砖高时便开始向内收,上收至两侧墓壁相距约一尺快要合拢时,在宽缝中用半截砖头斜插其间镶实,加上墓口三角形的封砖,使这类墓葬犹如一只倒扣在地的小船。
  他用力掀开就近的几个墓室,只见里边随葬品除了墓主人随身所系腰带上的铜扣件外,一座墓中仅有一、两件随葬器物,如细颈陶瓶、铜镜、三彩钵和一些铜钱等。
  但怪异的是,每个墓里都单单看不到墓主人的尸骨。
  头领皱了皱眉头。怪了,怎么墓里边最重要的东西偏偏找不到?难道这里早就有盗墓者光临过?不可能,真有盗墓的,断然不会放下值钱的陪葬品不拿,冒着忌讳只是将完全没用的尸骨拿走。
  他又弄开了几个墓穴,依然也是一模一样的情况。
  王老四慢吞吞的围着这个墓葬群走了一圈,似乎看出了点端倪。
  他的脸色阴晴不定,呼吸急促的说道:“老大,这处地方,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听到过的一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说。”
  头领瞪了他一眼:“说。”
  王老四这才惶恐的望向那个墓葬群,“那时候我才十三岁,当时跟了一个师父做勾子的生意。所谓勾子,老大很清楚,就是盗墓。师父带着我到了大理的一个地方,说是要去干大买卖,到了地方,将我留在客栈,就独自走了。
  “回来后他给我讲了那个事情。当时是一个夏季的傍晚,山里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地响起,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
  “为了找前朝大理王的墓穴,独自进山的师父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山里的雨来得快去得更快,当时淋湿了就容易染病,他要赶紧找个地方暂避风雨。
  “大山里通常会有很多的洞穴,师父在草丛中寻找着,不久果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洞口,急忙走了进去。洞中漆黑一片,地面上也坑坑洼洼,但洞里仿佛有种神奇的东西吸引着师父向前走去。
  “就在火光照亮前方的时候,师父惊呆了,山洞深处显现出一些黑漆漆的船状东西。再定睛细看,师父辨认出这些都是砖头堆砌起来的墓穴群。
  “就在师父大喜的时候,突然心里很不好受,好像受到了更大的惊吓,他莫名其妙全然不顾外面的狂风暴雨,跌跌撞撞跑出了山洞。就像山洞中的墓葬群似乎并没有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些更加诡异的物品,竟使得他这般惊恐万状。
  “那座墓的地点就在大理州东南的巍山县附近,具体地方师父并没有告诉我。
  “也许是因为受了惊吓和淋了雨水,师父他老人家回家后便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在他弥留之际告诉了我那个墓穴群的事情,还嘱咐我如果遇到了那种墓葬,千万不要打开,有多远逃多远。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他老人家临死也没有说出口。
  “我一直都有个猜测,或许是这种墓穴并不是用来埋葬死人的。而师父更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王老四指了指不远处的墓葬群。
  “您看,这个墓葬和我师父描述的一模一样。
  “我仔细查看过了,前后一共二十八个墓葬,呈一圈一圈错落的圆形拱卫着最中央最中间的第二十九个墓穴。周围的墓穴里没有尸骨,只有陪葬品,像是守护,更像是一个阵法,将最中央的墓室困住。恐怕,那里边真的有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头领心里不由得一寒。
  墓葬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死人用的房子,沾染上就已经很倒运了,更别说这种规模的墓葬,非富即贵,主人家葬掉以后,通常会派人将尸骨放进早就修好的墓室里面,这个秘密只有继承下来的人才知道。
  而那个秘洞,那个墓室所在地,为了不让盗墓的人发现自己埋骨的所在,而打搅自己的安宁,会首先派第一批人把尸骨储存收藏好,埋好以后,后面就派第二批人,把知道这个洞穴所在地的人杀掉,之后,这些都会变成永远的谜。
  甚至有的富贵人家还会在墓穴里故意留下镇墓的妖物,杀掉闯入墓室里的一切生物。
  恐怕斧头帮的人就是死在这种妖物手上。只是,可以杀尽一千多位高手,而且还不在尸骨上留下伤痕的怪物,究竟会有多可怕,光是用脑子想像,就足够令人心惊胆寒了!
  这地方,果然不是个能够久待的场所。
  头领当机立断,大喝了一声:“听令,所有人,都给我撤!”
  一众手下早就受够了洞里诡异的氛围,一听到撤字就一窝蜂的向出口处拥。但没走几步,就听到通道里有惊呼声传来。
  头领分开众人走到了前边,常年镇定的脸顿时变了色。只见不远处的通道,居然全都塌了下来,将整个出口堵得严严实实,就连缝隙都没有留下。
  “全都给我退开!”头领猛地拔刀,运气,一招“拨云见日”沉厚的劈向大块的岩石。
  一阵灰尘飞扬,乌天黑地的老半天才落下去,视线所接触的地方,被堵的通道依然被堵着,虽然那块大岩石已经被宰得粉碎,但剩下的开洞工程,也远远不是这里的十几个人能应付的。
  而且,既然已经有过坍方,恐怕还有继续坍方的危险。这里,非常不安全!
  头领微微叹了口气,苦笑,反手提着刀退了回去:“向回走,大伙在洞里先找找看有没其他出口。”
  恐怕,这已经是最没办法的办法了!
  十多个人分为了五组,为了节约火把,三人一组,轮流点着一支火把,然后散开向洞里的各个位置,探查有没有别的出口。
  头领带着王老四在墓葬群附近徘徊了多半个时辰,也没看到有手下带着好消息来找他的,估计想要出去,还要另想办法。
  “王老四,你勾子的行当干得多,说说看有没有想法?”头领靠在一间墓室上问道。
  “我不清楚。”王老四看了看四周,“一般修墓的都会防着主人家起灭口的心思,多半会给自己留下一条保命的通道。但这个墓葬群修建在山洞里,而这个山洞又深埋在山腹中的地底下不知道有多深。人力没有可能修一条通道通出去。”
  头领叹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这只剩下一条死路了?”
  “也没个准。”王老四又道:“老大,看这里温度和外边的差不了多少,恐怕暗处有些通风口。既然能打通风口,就很有可能打出条通道。”
  头领眼睛一亮:“这么说,我们活命的机会在五五之数?”
  “应该更高些。”王老四小声说:“一般通道都在墓室的下边,这样监工也没办法发现。我们一座一座的找,总会找出些端倪。”
  “不错。”有了活命的概率,头领顿时兴奋起来:“你去东边,我朝西边,将所有墓室都打个转。找到了,副帮主的位置就你的了!”
  王老四大喜,乐滋滋的朝东边走去。
  头领转到西边,缓缓的打量着附近一座又一座的墓室。这些玩意儿冰冰冷冷的矗立在周围,散发着诡异的气氛,令人不寒而骇。虽然明知道里边没有任何尸骨,但总觉得一不小心就会有什么东西从墓里猛地冒出来。
  越往墓群里边走,墓越显得高大,而且更加的诡异。
  墓里依然没有人骨,但陪葬品却越来越珍贵,而墓壁上也不再是空空荡荡的。上边用朱砂画着许多看不懂的鬼画符,看起来玄之又玄。不知过了多长的岁月,鲜红的朱砂已经开始部分脱落了,颜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心沉甸甸的,像是有什么不好的预感。不是好现象!
  不久后,他走到了最中央的主墓室前。只见有个人呆呆的站在不远处,一动也不动,像是老久的身形。
  “老久,你不去给我找出口,站这里干嘛?找死?”他喝了一声。但老久根本没有回答,只是呆愣的站着,死死的望着墓穴的一角。
  “臭小子,你究竟在干嘛,给我滚远点!”头领一脚踹了过去,没用多大力气,只见老久哼都没哼一声,就那么直愣愣的倒了下去。
  “靠,你还跟我装死!”头领皱眉蹲下去想将老久扶起来,居然发现他的脸色苍白,早就已经断了气。迅速检查了一番,没有什么外伤,但一个刚才活生生的人,竟就这么死了,死因和不远处的斧头帮众一模一样。
  头领的心猛烈的跳个不停,飞快抽出刀向四周打量。这才发现,主墓室的门已经被人打开了。该死,早知道就约束好自己的手下,这群见钱眼开没教养的混蛋白痴,这次真的被他们给害死了。
  他紧紧的握着刀,一步一步缓缓的朝墓室里走去。
  这间墓比所有墓室都大了不止一倍,黄金、玉器、珍稀珠宝放了一地,而正中央摆放着一具黄金棺材。
  这口黄金棺材长一丈,宽六尺,硕大无比,而棺材旁还躺了自己的一个手下,倒在地上一脸惊骇的样子,但却又像只是睡着了,用手探了探,果然早就没了气息。
  棺材盖也已经被人打开了,里边不住的向外冒着一阵又一阵的阴寒气息,定睛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看到,棺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头领的神经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紧张,他对地上的珍宝视而不见,只是高度警觉周围的一切响动,但越在意,反而越是什么都听不到。
  这个洞穴虽然大,但是却空旷,回音同样大的惊人,刚才还能听到自己手下走路时发出“沙沙”的脚步声,现在已经完全停止了。四周一片死寂,仿佛整个世界,剩下的活人就只有自己一个了。
  他缓缓的向墓群外移动,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身影,是王老四,他背对着自己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就那么站着。
  “王老四,你还活着吗?”他试探性的低声喊了一句,没抱多大希望。
  “活着,没死。”王老四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声音又尖又细,像是被什么掐住了喉咙。
  “没死就好,总算有个能说话的活人了。”头领没在意那么多,深深的松了口气,“就不知道其他人都怎么样了!”
  “我知道。”王老四的脸孔一阵抽搐,似乎想要尝试着做出痛哭的表情,“他们都死了!”
  “那我们先找路出去再做打算,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头领叹了口气。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顿时手上刀一回,拨开了一把像是兵器一样正向自己背后刺来的物体!
  只听见“铛”的一声响,头领飞快的在地上一点,空中迅速回身,望着身后的王老四喝道:“王老四,你小子疯了!”
  “嘿嘿,他们都死光了,就剩你最后一个。嘿嘿嘿,看起来,味道还不错。”王老四阴恻恻的拉长声音笑着,寒风阵阵。
  “靠!你不是王老四,你究竟是什么妖孽?”头领曲刀护住身体,大喝。
  妖怪懒得再回答,弯着爪子就抓了过去。头领挽了刀,一招“雾里看日”,将爪子防得滴水不漏。他原本就是力气见长的刀法,在爪子的碰撞下居然虎口隐隐作痛,那妖怪的力气大的惊人。
  打到厉害处,又用了一招“拨云见日”,刀风顿时如同实质一般,将周围的空气全都搅动起来,乱成一团,带着强烈的气压向妖怪砍去。
  刀风所过之处,那披着王老四皮的妖怪,表层一层一层的剥落下来,皮肤悬吊吊的被一些粘稠肮脏的液体一丝一丝的连在身体上,恶心得令人反胃。
  里层才是妖怪的真容,由于剩余皮肤的遮盖,还看不出个所以然,但是说青面獠牙、面目可憎绝对是恭维了。
  那妖怪见自己的衣服被弄破,显然动了真怒,左爪一抓,四周的阴气又寒了几分。爪子上渐渐凝结出一股圆形的雾气,它尖叫几声,用力朝他扔了过去。
  头领抽刀拼死抵住,一股巨力将他掀出了三丈开外。
  好不容易站稳,却发现自己手里空空荡荡的,跟随了自己多年的金刚刀,居然被那股雾气腐蚀得只剩下一小点刀柄。
  还没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张血盆大口飞快的冲自己飞过来,带着惊人的气势越来越近。
  罢了,看来死定了,真的不该贪心接下那笔买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脑子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透澈,嘲讽的笑着,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第二章 魔窟
  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是最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恐怕,封印已经被人破了。
  鹰!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生命可达七十岁,但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四十岁时必须做出一个困难却重要的选择。
  那时候,它的喙会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脯。它的爪子会开始老化,无法有效的捕捉猎物。它的羽毛会长的又浓又厚,翅膀变得十分沉重,使得飞翔十分吃力。
  此时的鹰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就是一百五十天漫长的蜕变期。
  它必须很努力地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并停留在那里,不得飞翔。
  鹰首先用它的喙击打岩石,直到其完全脱落,然后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来。鹰会用新长出的喙把爪子上老化的趾甲一根一根拔掉,鲜血一滴一滴洒落。当新的趾甲长出来后,鹰便用新的趾甲把身上的羽毛一根一根拔掉。
  五个月以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鹰重新开始飞翔,重新再度过三十年的岁月!
  而风兽,就是鹰妖化后的产物。
  极少数的鹰因为某些至今还无法弄清楚的因素,慢慢成长,突破七十岁寿命极限的限制。在五百岁时将自己埋入峭壁的某个山洞里,再沉睡五百年,到时候还没有死亡的话,就能脱胎换骨,进化到鹰类的终极形态——
  风兽。
  我面前,恰好有一只风兽,而风兽的内胆,恰好很值钱。所以,它倒霉了。
  “青峰,破刃箭,给本少爷上!”
  我大喝一声,青峰满头飘逸柔顺的悠长青发顿时无风自动,无奈的用力朝地上一点,身体凭空扶摇直上,如出弦的利箭,飞快的朝头顶那只不长眼睛的风兽窜去。
  风兽一见不好,双翅急扇,附近的气压如有实质一般压了下去,那股风压极大,普通人要正面迎上,恐怕至少也要落到个骨肉分离的下场。
  青峰毫无顾虑,在空中用左手放脸前一挡,右手快速画了个圈,便有一层幽幽的青白光芒将整个手刀笼罩住。
  “破刃箭!”他大喝一声,右手上那圈青光形态徒然一变,变成利刃的形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了出去,瞬间就将风兽的右翅砍断。风兽惨叫一声,就那么掉了下去。
  青峰等风兽掉落到自己附近时,在它身上踹了一脚,借力的瞬间也将风兽的下落之势缓和了片刻。
  他先一步落下来,然后又是往空中一跃,硬生生的用左手接住风兽庞大的身躯。长达十丈的风兽即便是缓冲得当,掉下来依然掀起了阵阵强大的风尘,四周沙尘乌天黑地的被巨大的气流扬起,老半天才沉淀干净。
  “靠!死青峰,你小子不会找个好点的地方摆酷,是不是安心想压死我!”本帅哥挣扎着好半天,才从一堆羽毛中直愣愣的伸出手来,不断咳嗽。
  该死不死的,看这东西在高空处就那么小一个点,没想到真掉下来足足有十多头牛的大小,差点没被自己的仆人给害死。
  咳,咳咳,照例先做个自我介绍。
  本公子就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的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至于我来的目的,很简单,当然是为了聚财……咳咳,不对,当然是受了委托,来处理一些拿人钱财予人消灾的勾当。
  不过首先,面前的风兽至少也值个千儿八百两的,苍蝇再小也是块肉,收了先。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符纸,胡乱在空中比画了几下,大喝一声:“天上诸仙,听我号令,化乾坤为绣锦,封!”
  符纸顿时泛出一圈又一圈的透明波纹,不断朝风兽涌去,那只风兽只是受到了不足以致命的小伤,正惊恐的看着我俩,见那圈波纹袭来,拼命的扇动左边完好的翅膀做无用功。
  透明波纹冲入它的身体,不久后它便以肉眼能见的速度缩小,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块只有拳头大小,唯妙唯肖的风兽石雕。
  青峰在一旁撇了撇嘴巴,“主人,明明您用的就是妖力,还好意思向天上诸神借法,当心那些老东西一时心里不爽,降个天罚下来打您头上。”
  “切,没见识。”我不屑的冲他摇了摇食指,“诸天神佛只要用心请,在内心深处信仰祂,祂就会借法给你。那些老家伙才不管你用什么东西来跟祂们沟通呢。”
  “哇!”青峰惊讶的瞪大眼睛,“这还是第一次听老大您提起自己的信仰。原来像您这种遗臭万年祸害乡邻到处调戏良家妇女的有痔青年,还是个虔诚分子!”
  我眉毛一挑,一脚踢了过去,“如果我都有信仰了,这世界就真的干净了。屁话少给我放,快赶路。”
  说完就跳了他背上,顺手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一摇一晃的像是在用马鞭鞭策不乖的小马。
  “又要我背您?”青峰苦大仇深的忧郁着脸,极度不满意,“这一路上我都背了您走四百多里地了,就算我是妖怪,也禁不起老大您这么折腾的。”
  “反了你,翅膀长硬朗了你,还敢给我嘴硬了!”我坐他背上悠闲的喝了口水,“这戈壁沙漠的,草都没长几根,带来的马匹早就死光了。你就忍心让我这个柔弱的美少男用这副孱弱的身子,走在这种荒凉到惨无人道的地方?”
  “您放心,我绝对忍心。”
  “狠心肠。”我幽怨的捏了个手印,“我这个记性,哎,老了,都忘了契约法术里‘尘埃落定’是怎么个用法。要不我一边走一边试试?”
  青峰顿时打了个寒颤,侧过头来陪笑道:“老大,主人,您悠着点。
  能背了您到处旅游是青峰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谁跟我抢我跟他急!”
  “哟,看你说的,小嘴是越来越甜了。”我眉开眼笑的又喝了口水,“你们大妖魔哪有什么前世今生,从天地初开就随着地气产生的。这不,肚子里寡寡的,找个地方帮我弄点干柴小动物什么的,烤来凑合着吃了,填填胃口。”
  青峰:“……”(遮罩不雅的词语无数句。)
  戈壁,在古语里又称“瀚海沙漠”。戈壁或戈壁沙漠在古文中有若干含意。
  虽然戈壁在附近的吐蕃语中就是沙漠的意思,但在古语里有时戈壁单指地表遍布石块的荒漠地区,同以沙丘为特征的沙漠相区别,但是也有人把戈壁或戈壁沙漠用在任何沙漠上。
  奉荒山就是在唐朝和吐蕃边境处的沙漠戈壁中。
  自从秦朝起,“大漠”一词就经常在史书中出现。汉朝时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将匈奴赶到“漠北”,后来霍去病深入漠北至狼居胥山,北魏又把柔然驱出“漠南”。
  这里一直都战乱不断,民不聊生,以致有能力的人都逃难走光了,剩下的只有尸骨,以及横行的妖物。
  这里的沙漠戈壁很有个性。
  沙漠的地表覆盖着一层很厚的细沙状沙子,有人说这是因为风的长期作用。而沙漠的地表是会自己变化和移动的,当然也是在风的作用下,因为沙会随着风跑,沙丘就会向前层层推移,变化成不同的形态。
  而这里的戈壁就更有特色了。
  或许是因为戈壁的地表是黄土,还有稍微大一点的砂石混合组成的。
  还好,这里的戈壁滩上还分布或多或少的植被。在起风的时候吹起的大多是尘土,风力大时也会出现风沙走石的景观,但是戈壁的地貌是不会改变的。
  奉荒山就是在沙漠中众多戈壁的其中一个里面。地点很隐密,委托我的人也很神秘,给的委托费也很有说服力,令我颇感兴趣。
  从兜里掏出地图看了看,目的地已然不远了。
  这里处在一处曾经被当地人称为“八百里戈壁”的戈壁滩。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砾石滩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每当大风掠过,黄沙滚滚,
  遮天蔽日,整个地区人迹罕至,一派荒凉景象。
  据说这里完全是因为混杂着碎屑的物质从奉荒山上崩解下来,开始在山脚下堆积起来。在远古洪水的作用下,被冲到较远的山麓地带,形成大面积的冲积平原。
  而每当干燥季节,在大风的作用下,附近奉荒山里的碎屑物质中的细砂和尘土被吹到天空中,其中尘土被吹到千里外的地区,形成了现今的黄土高原。
  而那些细砂则被风携带到附近,形成沙漠,粒径比较大的砾石则被留在原地,就形成如今的八百里戈壁滩地貌,以及远处广阔的沙漠。
  由此可以推及,奉荒山肯定大的惊人。但是真的走到了山脚下时,却一度令人有些失神。远看这座山也就一百里大小,高不过三百丈,在名山大川汇集的唐朝,只能算是座小丘陵。
  身旁的青峰“啧啧”的发出了几声怪响:“这鬼地方也变样子了,记得一万年前奉荒山可是大的吓人,方圆三千里,高达千丈。果然是沧海桑田,人世间的变化全都由时间推移。恐怕,永生不灭的大妖魔才是世上最大的悲哀。”
  “你还得意了,长这副尊容,还好意思在我面前感叹!”我狠狠在他脑袋上弹了一指头,“都不习惯看你忧郁的样子了,装腔作势。”
  “老大,虽然人家是妖怪,但偶尔还是会抒发下情绪嘛。妖怪也是生物……”青峰委屈的捂住额头。
  “再给我扯些有的没的,耽误本帅哥赚钱,当心我揍你。”我痞子样的打量着四周,“快给我找洞口,这么大地方,想累死我!”
  “恶魔!”青峰缩了缩脖子,帅气的脸稍微有点气的想抽搐:“这么大地方,恐怕只有姐姐的‘万雪飘零’才有这本事能把洞口找出来。”
  “去死,要雪萦出来,还不如让我先自裁来的痛快。哼,那个鬼委托人,就给了本人一张简易地图,这么大座山,要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入口?”
  我气不打一处来,看着背了我正走的异常清爽的青峰,突然邪邪的笑了起来。
  青峰只感觉背后一股恶寒,条件反射的将我扔在地上就想逃。
  “晚了。”我哈哈大笑着低喝一声:“契约封印,石化!
  “契约封印,借魂!”
  契约封印,是在与青峰和雪萦订下生死契约后,能够而且只作用在主仆之间的有限法术。石化术能将仆人瞬间石化,而借魂则能在不远的距离范围内,借用自己仆人大约两成的法力。
  当然,如果手法得当,两成的限制也是可有可无的,只是会对仆人的身体稍微有些小小的负担。
  只见青峰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石雕,顺着他脚部接触地面的位置,石化的术法飞快延展开,不过几息的时间,他方圆三丈内的所有东西都变成了完全的石头。
  只不过,石化得很不彻底,至少他的眼珠子还在咕噜咕噜的瞎动,我很不满意。掏出一张符纸比画了几下,吹口气化开,顿时有一层光将他整个笼罩住。
  “奇门遁甲,万物归源,吸心大法,疾!”用手结了几个手印,那团光缓缓的变成了乳白色,青峰的眼睛胡乱动个不停,明显是害怕的终极表现形式。
  吸心大法这个法术的来源早就难以考究了,更在几百年前隐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作为博学的人,我也是几经周折博览群书才将其找了出来。
  其实这个法术的效果,就只有一个,就是将无法反抗的妖魔身上的妖力排出体外,散落到大自然中。原本是无法利用的,但由于有生死契约的联系,本人自然可以全部借来用用。
  那团乳白色的光华越来越大,逐渐比头顶的太阳还刺眼。我伸出左手,缓缓对那团光张开手掌,光亮滑腻无比的一丝一缕飘入了我的体内。
  “天上诸神,诸天佛主,天龙八部,听我号令,万里寻踪,疾!”右手指尖逼出一点光华在那张简易的地图上一指,然后扬手甩掉。
  只见无数的光华立刻朝四面八方飞散而去,随着光芒散尽,青峰头顶的乳白光团飞也似的急速减少。几个眨眼的工夫,就只剩下了五分之一大小。
  我闭上眼睛默默的呆立在原地,身上红光缠绕,好一会儿猛地睁开眼睛,笑了起来:“总算让我给找到了。契约封印,解!”
  石化范围瞬间向回收缩,青峰应声倒在地上,面部抽搐,用手吃力的撑住身体,不停地喘息。
  “怎么,这点小把戏就受不了了!”我嘻笑着掏出手巾帮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乖,恢复快一点。我还指望你背我过去。”
  青峰扬起头,似乎想要指着我骂一句,突然眼睛一翻,也不知是累还是缺氧,干脆的晕倒了过去。
  那个山洞在奉荒山中一个非常隐密的地方,没有详细的指示,又没有“万里寻踪”这种可以将大妖魔的妖力都抽干的大范围法术,根本就不可能找到。
  “停!”刚走到山洞门口,我就从青峰背上跳了下来。
  怪了,虽然自己本身没有灵力,但身体的反应还是清楚的。普通人一旦遇到脏东西,就会不由自主的发冷,现在我的身体就很冷,虽然沙漠戈壁的日照毒辣,也丝毫不能减弱那种莫名其妙的寒意。
  这个山洞,绝对不简单。
  和青峰对视一眼。那家伙冲我点点头,率先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就出来,疑惑的说道:“奇怪了,老大,里边居然什么都没有,我完全找不出那股妖气的来源。”
  我愣了愣,迈步走了进去。
  果然,山洞虽然不小,但是采光良好,没有任何遮盖的地方,可以说是一目了然。很普通的山洞,除了地上零落的扔着一些破旧无法使用的木箱以外,就根本没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
  但那股惊人的妖气又是怎么回事?而且,里边也完全没有委托人要求我们带回去的东西。
  “青峰,那个委托人究竟是怎么说的?”我沉声问。
  青峰不假思索的答道:“那个委托人很神秘,用帽子遮住了脸孔,身旁站着九个人类高手。他的帽子可能有法术依附,我用魂眼也没有看穿,不知道男女。
  “他给了我一张地图,要求我们到奉荒山那个地图里打叉的地方,将墓群里的那口金棺材抬回去。委托费二万两,预付了一万两做订金。”
  “你认为那个来头不小的不男不女的委托人,有没有可能在跟我们开玩笑?”我靠在岩壁上不断打量四周。
  “不清楚。我是妖魔,当然不太懂人类。不过人类不是最看重钱吗?
  有谁会拿一万两和人开玩笑?”他小心的瞥了我一眼,“一万两,只要不赌,足够老大用力挥霍十多年了。”
  “嗯,有进步,分析得非常不错!你越来越人性化了。”我干咳几声,赞赏的用力拍了拍青峰的肩膀,“这么说,耍我们的可能性很小。那,也就意味着这鬼地方真的在某处藏了个墓群了?”
  我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画了一道圆,喝道:“真灵之魄,还我本相,天眼开目,疾!”
  幽绿的黯淡光芒顿时顺着符纸化开的地方散发出去,沿着整个洞壁爬行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洞壁的右侧停了下来。有道泛青的光芒在天目的攻击下显现出来,青峰一掌打了过去,青光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居然露出了一个弯曲狭窄的通道。
  我站在通道口,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好强烈的妖气,不知道里边究竟有什么东西。嘿,有趣。”
  让青峰撑起结界,我跟在他后边悠闲的燃出一颗照明用的炽热法术,把整个通道照耀得纤毫毕露。刚走了不久就觉得不太对劲,这个通道怎么走怎么泛着诡异,像是被人施过迷踪法术。
  “青峰,每隔一丈用化魔刃打出一道手印。”我嘱咐道。
  青峰一丝不苟的在右手上逼出半尺长的紫色光芒,一个手印一个手印的朝石壁打去。就这样打了三七二十一个手印,眼前猛地豁然开朗,这才发现自己已然走进了别一个山洞中。
  这个山洞极为庞大空旷,炽热法术的照明光焰也不能照射到四周的尽头。更怪异的是,刚才通道里还能察觉到的恐怖妖气,却在这里徒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让人一时间空荡荡的,心里很不充实。
  恐怕,就是这里了。
  我眯着眼睛四处张望了片刻,视线尽头,隐约能看到一大堆反光的物体。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是人骨,一堆又一堆的骨架,这些人大概有一千多个,死的姿态千奇百怪,但唯独没有任何内伤。恐怕,也只有强大的妖怪才能做的出来。
  我心里一凛,顿时小心翼翼起来。
  骨架后边就是一堆墓穴群。一个有着二十八座小坟墓,一个极大坟墓,并呈螺旋状排列的墓群。用手在附近墓室的砖上刮了一层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年代很久远,至少也有一千多年历史了。
  再看了看布局,我的脸不由得抽搐了一下,失声叫了出来:“这个排列方式,貌似是‘千魔罗天冢’!”
  “千魔罗天冢?”青峰一脸诧异:“什么玩意儿?很厉害?”
  “一般般厉害。”我从怀里掏出珍藏的酒大大喝了一口,“比封印你们的那个‘诸神罗网万佛绝灭大阵’差远了。可是这罗天冢的阵稍微有一点麻烦。”
  “哪里麻烦?”
  “很麻烦。这玩意儿一般都不会只封印一个妖怪。通常都是逢九数封印。这个墓群排列了二十九座,恐怕就封印二十九个妖怪。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是最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恐怕,封印已经被人破了。”
  青峰瞪了瞪眼睛:“也就是说,那些妖怪统统都跑了出来,正在这个洞里乱窜?”
  我严肃的点点头:“恐怕是。”
  话音刚落,突然一道惨惨的阴风猛地就朝我飞射了过来……

第三章 黄金棺
  是头,人头,足足十二对童男童女的头颅。
  那二十四个童男童女面呈极度痛苦的表情,整个脸孔都已经变成了恶心的酱色,张大嘴巴,眼睛狠狠的望着前方,死不瞑目。
  青峰如同条件反射一般,长发无风自动,那一丝一缕的青色头发散开,纠结起来,在我的身前结成了一道屏障。
  只听到“砰”一声闷响,那偷袭我的东西被反弹开来。青峰飞快的扬起手,一道鲜红的手刀飞射出去,正好打在了那玩意儿身上。
  那玩意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这才爬起身子。仔细一看,模样就像个两人大小的蟾蜍,正张着恶心的血红眼睛,死死的盯着我。
  “千年蟾蜍怪!嘿,有趣,难怪它会一个劲儿的盯着我不放,估计是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兴奋了。”我开心的扇着扇子。
  千年蟾蜍怪嗜吃人肉,据说是因为人心中的某些物质能够增加它的毒性。或许真如几百年前一位高人说的那样,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最毒的东西。
  “青峰,回来,用纳木结界。”我喝了一声。
  青峰立刻跳到我身旁,双手一张,一幕厚厚的白色光晕立刻呈圆形状态笼罩了我俩。
  这妖怪的苦胆可是好东西,据说能防御一切毒物,万金难求。
  何况,就因为它的苦胆,这妖怪貌似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因猎捕者的疯狂捕杀搞得绝迹了。搞不好这是世上的最后一只,嘿,属于珍稀物种,一定要活捉了回去,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能赚点大钱花花。
  千年蟾蜍怪低声呜呜叫着,以肉眼难见的速度低头冲撞在屏障上。纳木结界泛出一波又一波透明的波纹,稍微摇晃了几下就平静了下来。
  那怪物不断撞击,许久也不见有丝毫效果。终于停了下来,小眼睛凶狠的望着我们,似乎正在用不大的大脑思考。
  不久,它又叫唤开了,全身皱巴巴的皮肤恶心的舒展开,露出了隐藏在下边的毒腺,上百条粘稠的毒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带着高压喷了出来,一滴不漏的准确打在屏障上,虎虎生威。
  结界立刻不稳定了,仿佛能量也被那些墨绿色的毒液腐蚀了一般,摇晃不定,光晕也越见的黯淡。
  “不好,原来它的毒液真的能腐蚀结界!太让人惊喜了。”我惊讶后狂笑,“青峰,拿个瓶子给我去接点毒液,越多越好。这可是好东西,值钱!”
  青峰苦苦的支撑着纳木结界,郁闷道:“主人,我出去了还不被化掉?
  你看脚下的岩石,全都软了。”
  我低头看了看,果然,毒液顺着结界流到了地上,脚下的地面不断冒着黑乎乎的泡沫,渐渐的向下陷。
  “雕虫小技,青峰,给我撑住。”
  我掏出符纸,在空中比画出几个字,喝了一声:“上天入地,唯吾独尊,万物朝服,尽皆尘土!五气降伏咒,破!”
  手上的符纸化为红、黄、蓝、绿、紫五种颜色,飞出结界,死死的将千年蟾蜍怪缠住。我和青峰乘机逃出了毒水的腐蚀范围。
  那妖怪拼死挣扎,但五气降伏咒哪有那么简单,这个绝世霸道的咒语能够令妖怪没有任何斗志,安心化为世间的尘芥。所有的行动、思考能力都会被咒语夺去,最后只能变成有生命的石头。
  五种光芒不断变幻,化成世间各种颜色交替的笼罩着它,它的挣扎越来越呆滞,眼看就要一动不动的时候,远处一道紫光射来,打在五气降伏咒上,将五种光芒打得支离破碎。
  我顿时吃了一惊,抬头望去。只见远处陆续拥出了一大堆的妖怪,全是珍稀物种,很多本人也都只是在文献上见到过。
  稍微数了数,至少也不下二十只。那些怪物带着强悍惊人的怪叫,用各自的方式向我们冲来。
  即使是青峰这种大妖魔都给吓得脸色苍白。
  这么多的怪物,而且全是单打独斗都需要花上一番力气才能搞定的。
  二十多只,足够可以消灭一个两万人的唐朝精英军队了。
  “老大,这该怎么办?”青峰的语气稍微有点颤抖。
  我镇定的,毫不慌张的用力朝他头上打了一下,“还怎么办你个头!
  想死啊,还不给我——快逃!”
  说完,飞快的朝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一溜脚就朝出口处跑去。
  青峰傻呆呆的站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凄惨的拉长声音追着我跑过来:“老大,不要扔下我,呜!”
  祸不单行,出口居然被不知道什么时候塌陷的岩石遮盖住了。
  虽然明知道是妖法作祟,但是后边有一群杀手在疯狂追赶,耳畔还不时有那群杀手射来的各种妖术,逃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破迷魂术。
  就这样,在庞大的洞穴里牵着一大堆妖怪绕圈子,不知道逃了多少圈,虽然有法术支持,但是体力也消耗殆尽,我实在跑不动了,停下脚步,气喘吁吁的捂住小腹喘气。
  “搞笑,要死就死,我完全动弹不了了。”我急促的喘息着说道。
  青峰也被累得个半死不活,一屁股坐在地上,认命的道:“我也实在走不动了,谁拉我走,我跟谁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看来我们真的要死在这个暗无天日的鬼地方了。”
  “不可能。”青峰很不屑的抽了抽鼻子,“老大,你们人类不是有一句俗话说,罪恶深重的人一般情况下都能遗臭万年吗?恐怕,老大的寿命会比我还长!”
  “滚你个鬼。”我一脚踹了过去。
  猛地,脚底下的岩石突然变软,有个怪异的妖物飞快的从地底钻出,一只爪子如电般向我抓了过来。
  “靠,大意了!”
  来不及抽出符纸,我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只听到“啪”的一声巨响,身旁有个声音由近到远,似乎还狠狠的撞向了远处的石壁上。
  有一丝幽幽的冰冷清香流入鼻中。睁开眼睛,只见一袭白衣,柔带飘飞,雪萦一脸寒霜的护在我的身前,白皙绝丽的脸上稍微有一丝愤怒。
  “谁敢伤我的主人!”
  妖怪被这绝世的强悍气息所震撼,刹那间停顿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没多久,像是下了决心般纷纷向后逃窜而去。
  “哼,想跑。想伤害主人的东西,统统都给我死。”冰冰冷冷,不染一丝波动的语气,雪萦的脸色再也没任何表情,水袖轻轻一扬,然后抚过身前的空气,空气顿时被她的手抽空了一般,万千水珠就那样凭空凝结起来。
  “冰雪炼狱。”
  万千的水珠飞散开来,水珠所过之处,一切都瞬间冻结,不管是空气,岩石,尘土,还是妖怪。
  这个世界立刻安静了下来。洞穴空洞洞的在法术的照耀下泛着冰雪的颜色,一切都是晶莹剔透的,就连变成冰雕的妖怪也是。
  我苦笑着,数了一数,总共二十七个妖怪,全是好品种,如果拿出去卖钱,足够自己无所事事吃喝玩乐大肆挥霍一辈子了,可惜。
  雪萦见我在瞪她,不好意思的躲在我背后,抱着我,丰满硕大的胸部紧紧的压在我的手臂内侧,弄得人心痒痒的。
  看样子,她是打算死活赖在我身边不回去了。
  算了,随她,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大危险,更没有美女,自己也不用怕她吃醋施法时误伤到自己,等出去的时候再把她哄睡着得了。
  再次打量四周,这次看得更清楚些。“千魔罗天冢”的封印果然已经被破坏了,墓群周围还分布着十几具尸体,应该是刚死不久。
  那些尸体非常新鲜,大部分没有明显的伤痕,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但估计是中了某种妖术。
  墓群的中段还有一只画皮鬼死在那里,死的很蹊跷,仿佛全身的妖气都被吸走了一般。
  我心里一凛,怪了,总觉得有什么遗漏的东西。这个墓群一共有二十八小一大,二十九座坟墓,按理说应该有二十九只妖怪才对。自己刚才算了一下,雪萦冰封了二十七只,这里死掉了一只,按理说应该还有一只才对。
  奇怪,剩下的最后一只究竟在哪?
  带着雪萦,一路小心翼翼的走到最大的墓室前。那个墓门早就已经被打开了,里边堆积的珍稀珠宝几乎能晃花我的眼睛。我大喜,根本没客气,施了个虚纳芥子的法术就牢牢的揣入了自己的怀中。
  那口委托人嘱咐带回去的黄金棺材,正安静的躺在这个巨大墓室的正中央,墓壁上密密麻麻的画满符咒,看来是镇压了某种了不得的妖怪,但问题是,我压根儿就没看到。刚才的那些妖物虽然珍稀恐怖,但是远远谈不上真正的厉害。难道,那东西跑了出去?
  不对,如果真跑了出去,为什么其他的妖怪还留在洞里?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挠挠头,决定将问题略过。
  那妖怪就算再厉害,但奉荒山这么偏僻的地方,就算跑出去了,也危害不了世人,无所谓,还是眼前的事情要紧。
  低下头,我的注意力集中在这口委托人不惜万金想要得到的棺材上。
  这口巨大的黄金棺材长一丈,宽六尺,硕大无比。
  上边绘刻着许多怪异的图案。中间画有七座大型土丘,排列位置与北斗七星惊人相似。
  而棺材底下靠右的地方还画着大量红陶器和青铜器。棺材盖上的车马、斧头等画像保存完好,还在隐密的地方刻着一个纪年“居庇元年三月三日封印于此”字样,字体清晰可见,就是没有提及究竟封印了什么东西。
  居庇?我疑惑的摸着那串纪年。
  《竹书纪年》中曾经记载过,商代曾五次迁都。《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自嚣迁于相”、祖乙“居庇”、南庚“自庇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也就是说,这个“千魔罗天冢”是在商朝第三个王,祖乙即位后,迁徙到居庇的第一年建造的,也就是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难怪里边封印了现今世上再难以见到的妖怪。
  只是,那个委托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个“千魔罗天冢”的存在,以及详细方位的?还有,破解“千魔罗天冢”需要许多特殊的条件,不然也不会被称为当世第三的封魔阵法了,它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坏掉。除非,是人为的!
  我用虚纳芥子之法将黄金棺材收入囊中,缓缓的走出了大墓穴。
  一个墓穴一个墓穴的搜寻着线索,终于在墓穴周边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五尺长、三尺多宽的木箱。
  木箱密封得很紧,应该是那群新死的人带进来的。
  看的出来那群人对这木箱很看重,那么远的距离,那么险恶的路途,也没有在木箱上留下任何痕迹。
  虽然只是个很普通的木箱,但是身旁的雪萦却厌恶的皱了皱眉,拉着我离得远远的。
  “主人,那个木箱有问题。很臭,很恶心。”她天塌不惊的脸庞稍微有些困扰。
  我立刻来了兴趣,用力在箱子周围闻了闻:“哪里臭了?”
  “就是很臭。很骚扰人,烦躁。”说着又想将我拉开。
  我掏出符纸,比画了一番喝道:“世间万物,入我眼帘。天目,开!”
  一道光芒打入了额头里,视线只觉得顿时通明起来,看的距离远了,看的越发清晰了,而从前很难注意到的东西也映入了眼帘。
  只见那口箱子不断的向外散发着人眼难以看到的黑色雾气,那股黑漆漆的颜色翻滚着,如同千万冤魂的怨念,不断的侵蚀着四周的空气。
  邪恶的气息扑面而来,令人胆寒。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用符纸化出一把冰刃,想要将木箱破出一个口子,只听冰刃砍在箱子上,却如同砍中了金属一般,发出了“叮”的一声巨响,还迸出了火花。
  没想到箱子上居然施加了金属性的防护法术,看来这玩意儿真的不简单!
  我满头大汗的掏出一大叠符纸,一样一样的试着用法术将木箱攻破,没想到接连用了几十种能想到的破除之法,居然一点用处都没有,真不知道这法术施加了究竟有多少层……
  里边究竟装了什么玩意儿,值得这样保护吗?光是现在看到的加持术法,至少都值十万两了。
  这箱子的主人,一定钱多得没地方花销,为什么不送点给本帅哥用用?
  见我忙得满头大汗,雪萦心痛的捞起水袖在我额头上轻轻擦拭起来,眼睛盯住木箱,发出了“哼”的一声。
  顿时,箱子上仿佛连锁反应一般,不断的爆开各种色彩的光芒,爆炸声不绝于耳。过了小半刻才平静下来,而箱子上加持的法术居然消失的一干二净。
  我郁闷的差些掉了下巴,果然,不管再巧的封印加持法术,也抵抗不住绝对的蛮力啊!
  再用冰刃的时候,木箱丝毫没有阻碍的被我切下了一角。
  从里边露出了一个很大的牛皮包裹,去除了封印,牛皮口袋里那股怨气浓烈的几乎肉眼都能看到。
  翻滚的黑色烟雾在空中不断幻化出扭曲凶恶的厉鬼,哀嚎着向我咬了过来。
  雪萦水袖轻抚,黑雾立刻被抚开,支离破碎,再也难以聚拢。
  “怨气居然强到了这种程度。可怕。”
  我这个普通人类在这种压力下,即使有雪萦张开的结界保护,也不禁打了个冷颤。将牛皮口袋划开,猛地,一对对酱色的圆形物体滚了出来。
  是头,人头,足足十二对童男童女的头颅。
  那二十四个童男童女面呈极度痛苦的表情,整个脸孔都已经变成了恶心的酱色,张大嘴巴,眼睛狠狠的望着前方,死不瞑目。一缕一缕的黑色气息就是从那些孩子的嘴里吐出来的。
  “二十四凶煞!”我惊叫了一声。
  太残忍了,就算是见过再多尸体,再多死亡,再多残忍恐怖事件的我,也隐隐觉得心里发悚。
  二十四凶煞据说是上古时流传下来的巫术,很残忍,是世界上最邪恶肮脏的东西。
  据说要做出二十四凶煞,必须要找到十二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龙凤双胞胎,然后将其泡在女人的月经血里,泡足一年,让那二十四个孩子从身体到头发都染上肮脏,染进骨髓,令皮肤、指甲,甚至骨肉都变为酱色。
  那一年中,每天都喂他们吃属性相克的毒虫毒液,令他们半死不活,
  但却不能死。
  直到在他们本命年的生日那天,这才砍下手脚,一同凌迟处死。然后将他们的头颅用巫术封存起来,让他们的灵魂受尽折磨,永世无法超生。
  这种方法虽然听说过,但却是第一次见到,恐怕,也是这辈子的最后一次。
  我愤怒的掏出符纸,用三昧真火将那些头颅连牛皮口袋带着木箱一起烧个干净,许久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一点。
  难怪“千魔罗天冢”会被破掉,封印妖魔的法术原本就害怕污秽的东西。
  “二十四凶煞”号称能破坏一切封印,就是因为它足够污秽。
  只是这群人带着这东西来破坏封印,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带着疑惑,我离开了那个洞穴。看着蓝天白云长长舒了一口气,那个魔窟实在是太压抑了,虽然只是待了不久的一段时间,感觉却彷如隔世。
  将入洞前封印的风兽放了出来,那只千年老鹰庞大的身躯在雪萦面前瑟瑟发抖。
  我潇洒的跳上它宽敞的背脊,指着东方,意气风发小人得志的搂着雪萦纤细的腰肢,大声喝道:“洛阳,白花花的银子啊,本帅哥来了!”

第四章 陷阱
  “大胆,你胆敢行刺公主,是死罪,居然还敢反抗。”
  有个侍卫大喝道。
  我鄙视他,“白痴。都已经把我冤枉到这种地步了,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不如杀一个算一个。”
  东都洛阳,繁华程度不下于长安。
  武则天被逼退位之后,唐王朝进入了一个短暂的混乱期。先是武三思与韦后、安乐公主勾结,害死于中宗复位有功的“五王”;而后太子李重俊率御林军杀死武三思、武崇讯,但其也被韦后部下所杀。
  再而后,韦后与安乐公主合谋毒死中宗李显,立傀儡重茂为少帝,自己总揽大权,垂帘听政。韦后肆无忌惮,安乐公主公开卖官,朝政异常腐化。
  此时二十六岁的李隆基登台了。
  景龙四年(西元七一0年)六月庚子日。
  相王李旦第三子和其姑母太平公主共同精心谋划,发动政变闯入宫中杀死韦后、安乐公主、武延秀,铲除了韦武集团,并迎相王李旦入辅少帝。后来又拥其为帝。
  景云三年(西元七一二年),睿宗李旦让位于李隆基,是为玄宗。国号开元。
  直到今日的景云四年。
  今天的洛阳特别的热闹,据说是有某个公主移驾到了凤鸾殿。
  凤鸾殿曾经是武则天最早住过的地方,这位圣神皇帝一生荣辱都与这个九朝古都洛阳以及凤鸾殿息息相关,可以说洛阳成就了武则天的帝业,而武则天创造了洛阳近半个世纪的辉煌。
  只可惜现在早已世事人非,凤鸾殿也因为武则天的死去而日渐凋零。
  这个地方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当今皇上的禁忌之地,居然真的有人敢触碰逆鳞。
  早在城外,我就趁着雪萦疲倦的时候将她封印住扔了回去。
  青峰用手擦着迷蒙的眼睛,睡眼惺忪的问我:“老大,这是哪里?啊呵,好困。”
  “已经到洛阳了,给我醒醒。”我气恼的狠狠踢了他一脚,“委托人约了我们在哪里交货?”
  “好像是朱雀门那里。有个很显眼的建筑,据说一眼就能看到。”他指了指前方。
  “朱雀门?那里哪有什么显眼的建筑。那里根本就没建筑,只有一座……”我说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结结巴巴的道:“只有一座……凤、凤鸾殿!
  “有没有搞错,委托人居然是个公主,难怪出手那么阔绰!”我捂住有些发晕的脑袋,呻吟着。
  本帅哥生平最怕的就是和官家扯上关系,更何况是皇家。皇家这种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要了你的脑袋,喜怒哀乐这些人类情绪在他们眼里都可以挑出罪状,牵扯上就是个麻烦。
  不过既然已经接受了委托,只有走一趟了。
  带着青峰小心翼翼的来到凤鸾殿前,掏出接委托后委托人与银票、地图一起交给我的信物,便有人进去通报。
  没过多久,一个四十多岁的管家便恭谨的将我们迎了进去。
  刚一跨进大门,心底深处就突然毫无理由的跳了一跳。仿佛四面八方都有人在暗中窥视我俩的一举一动,皇家的人,排场果然不一样。大气!
  居然能汇集到如此多的高手。
  走了老长的距离,才被带入会客的暖阁中。
  这会客间长达五丈,有一个用面纱遮盖住脸孔的女人,穿了件水绿色的衣衫,安静的坐在主席的位置,和我隔了老远,就连眉目都看不太清楚。
  大白天的,屋里大灯居然还点得晃人眼睛,朱红色的地毯把庞大的会客厅里渲染得压抑,看过去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影子,感觉自己忽然变得渺小起来,只有桌上点心那么大。
  果然是皇家气派,原来这就是会晤公主的样子,不管什么身分的人来到这凤鸾殿上恐怕都得这么坐着,战战骇骇的低着头,对了远处主台上那个似曾相识或者根本不认识的影子仰望,然后用了底气将话传过去,那边再用同样端正的语调居高临下地回过来。
  厉害!不过这一套对我不管用。
  “草民夜不语,携仆人青峰,参见太平公主!”我没有行跪礼,只是拱手安然道。
  “大胆刁民,见到镇国太平公主居然还不下跪。”老套路了,一旁的侍卫果然纷纷怒吼起来。
  “无妨。”太平公主的语气里似乎带着浓厚的调侃:“有趣的人,宫里的公主那么多,你是怎么猜到哀家就是太平公主的?”
  “很简单。”我悠闲的张开扇子扇了几下:“看排场,看各位侍卫的脾气,看衣着,就知道定是当今最受我皇宠爱的今世第一镇国太平公主无疑。”
  这个公主,论权势,恐怕也差不多和当今圣上有的比了。哪个公主敢有她那么大的排场?不过这番话自然是不敢说出口了,就连表情都不能露出来,不然止不住不小心就被人给宰了。
  “大胆!”侍卫又大吼了起来。
  听起来果然很烦,真不知道那些皇亲国戚的耳膜是怎么长的。
  “够了,无妨。身为当世第一的猎捕者,当然会有他的尊严。”太平公主丝毫没有发怒,只是冲我点点头:“委托的东西带来了没有?”
  “当然拿到了。”我掏出符纸,比画几下,将纳入芥子中的黄金棺材取出来,只见那口棺材凭空摆放在大厅的正中央。
  在灯光的照耀下,历经两千多年的岁月,依然金黄流转,夺人眼目。
  太平公主顿时激动起来,她顾不上皇家的举止礼仪,莲步轻移,走到了棺材前。她的身体在颤抖,手也在颤抖。她用纤细白皙的手抚过棺材盖子,好半晌,才在旁人的搀扶下,再次坐回了主席位。
  “不错,这正是哀家需要的东西。”太平公主轻轻的喘息着,尽量让心情平静下来。不知道这口棺材究竟有多重要,居然能让权势天下第一的公主激动成这样。
  “很好,张管事,把剩下的委托金给他。”公主一动不动的坐着,仰头望着天花板,似乎准备就这么不再说话了。
  右方的管事挪着太监特有的步伐,慢吞吞的走到我跟前,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一张万两面值的银票,递到了我眼皮底下。
  “收下吧,这是你应得的。”他的喉咙像被捏住了一般,又尖又细,很难听。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太监,说话的方式都那么与众不同,厉害。
  我笑得像个典型的见钱眼开的小人,开心的伸手正准备将银票接过来。猛地异变突生,张太监左手一翻,一把泛着绿光的短匕首飞快的向我刺来。
  说时迟那时快,和我有心灵感应的仆人青峰一个霎步,用以身带形之法硬生生的挡在了我的身前。
  那把匕首绝对不是凡物,居然如同切豆腐一般,划开了青峰坚硬如钢铁的皮肤、骨肉,竟然轻易的将他的整个左手臂砍飞出去。
  “世间万物,听我号令,空决烈焰,破!”我心下大怒,掏出符咒喝道,顿时一道道火红颜色的龙从我手指间飞出,张牙舞爪的低吼着向那个太监咬去。
  张太监阴恻恻的笑了几声,飞快的后退,手上匕首风也似的飞舞,将火龙砍得支离破碎,再也难以聚拢。
  “公主殿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本来就不是为了伤敌,我争取到时间,拉了受伤的青峰后退到会客厅的门口,做出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语气却出奇镇定的问道。
  太平公主丝毫没有理会我,只是那么慵懒的倚靠在主席位上,就那么躺着,仿佛什么都听不到。
  张太监脸上的皱纹笑得都舒展开来,极端阴险,嘴里丝毫没有停顿的用和自己身体比例完全对不上号的大嗓门吼道:“大胆刁民,居然敢行刺公主,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话音刚落,四周居然密密麻麻的不知从哪里跑出了一大堆全副武装的武士和术士。看来是早就埋伏好的,就做了个圈子等我自个儿跳进来了。
  靠!本帅哥我是招谁惹谁了,就算今年流年不利,也不该什么倒霉运气都落到了本人头上。
  “你们的意思是,想栽赃陷害?”我平静的站在原地,细心打量着青峰的伤口。
  郁闷,那匕首上附有诅咒,就算青峰这种级别的妖魔也受到了诅咒的影响,恢复能力大打折扣,恐怕伤口会痛很久。心里莫名的恼怒,自己实在太不小心了,落入圈套还在帮别人数钱,这帮人,真想统统杀了算了,留在世间也是白白浪费大米。
  “老大,要不要冲出去?”青峰小声道,似乎在拼命忍住疼痛,不想让我担心。
  “不用,你暂时先睡一觉,我自己会搞定。”捏了个手印,我用契约法术将他缩小,放入了怀里。
  这家伙,诅咒已经让他失去了战斗力,就算雪萦出来,也会受到诅咒的影响。不过至少还能借用他的妖气,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长年累月靠他们姐弟俩来保护,今天也该靠自己保护他们了!
  稍微思忖了一下周围的形势,我抬起头,哼了一声:“你们以为就凭这么点人便能抓住我?我可不害怕杀人。何况,论逃命,本帅哥可是天下第一。”
  “大胆!你胆敢行刺公主,是死罪,居然还敢反抗!”有个侍卫大喝道。
  我鄙视他,“白痴。都已经把我冤枉到这种地步了,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不如杀一个算一个。”
  管事笑得像花儿一样,眯着眼睛说:“天下第一猎捕者的名号当然不是吃素的,老奴当然知道这点人手困不住你。不过,嘿嘿,你看看脚底下。”
  我低头,猛然间看到一袭又一袭金色的光芒,承载着飘浮在空中的经文如流金般流过地面,在鲜红的地毯上画出一个又一个的纹路。这纹路貌似很熟悉,似乎在哪本书上看到过。
  “我靠!居然是金刚不灭困魔大阵!”我大惊,大手笔啊,居然连这玩意儿都拿出手了。
  金刚不灭困魔大阵,本身没有攻击力,但却是借用五行之力,只要还身在五行中的人、魔、妖或者物,都会被困在阵里,除非布阵的人请你出来,否则你就是挣扎到头发都白了,还是出不了阵。
  这个阵据说早就已经失传了,就算没失传,也需要九九八十一位得道高僧连续不断的用无上法力主持阵法。光是这一点,就很难做到了。太平公主这臭婆娘,不会是为了对付我,将少林寺的那群老妖怪全都请了出来吧?
  “不错,很不错,我还真值钱。”我仰天大笑着,语气一转,冰冷的道:“你以为这个破烂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真的就能关住我?”
  “嘿,关不关的住,试试又何妨。”张管事笑嘻嘻的,一副仿佛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也笑起来:“不错,试一试就知道了。”
  掏出符纸,我比画着喝道:“满天神佛,二十四天枢,天地元气,入我怀中。五气兆源,疾!”
  赤、橙、黄、绿、紫五种颜色从手中猛地激射而出,打在困魔阵上,打出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果然不愧为偷鸡摸狗欺世灭族必备的大阵,居然在五气的攻击下丝毫没有会崩溃的样子。
  “引天地之朱气,息万物之源灭,破引狂雷,破!”我丝毫不气馁,又一个破引狂雷轰了过去。
  粗壮如儿臂的雷电夹着万钧的气势轰击在大阵上,滚滚雷声不绝于耳,绵绵不断。大阵内部风云刹变,只是那股雷电紫光就是难以突破那层薄薄的透明薄膜。
  就在这时,张太监又动了。所有站在大阵里的人,都动了。
  足足二十六个中级武士,七个高级武士,以及十三个术士以自己的方式向我流窜过来。我符纸一晃,用纳木结界护住全身,术士的法术攻击如同雨点一般纷纷打在结界上,还好青峰这个大妖魔够强悍,结界只是不停的晃动,还没有破掉。
  那太监扬起短匕首,飞身一刺,居然将纳木结界打得风雨飘摇,好厉害的匕首,好强悍的功力。我不是个战斗型人才,一近身战估计就会瞬间死翘翘,还是保险点,想办法把困魔阵弄开才好。
  用法术将所有能够想得到的护身术和结界,全都加持到了自己身上。
  我又晃动符纸,比画了几下喝道:“宇宙洪荒,听我号令,洪水猛兽,现身!”
  数百头凶恶的上古魔兽呼啸着从我的指尖幻化出来,被风一吹,徒然变大,张牙舞爪的嘶吼着,扑向所有正在攻击我的人。
  只见那魔兽皮坚肉厚,丝毫不惧怕武士的刀剑,就算被剑气割成了两断,依然死死的咬住武士的身体或者刀剑不放,一时间武士的死伤大增。而术士则占了老大的便宜,魔兽惧怕法术,但是却抵不住数量多,死伤也是难免的。
  有个像是领队的人大喝一声:“所有人听令,五个一组,结朱雀防御阵形。”
  剩下的人顿时气势一变,五个五个的聚拢,有效的抵抗起魔兽的冲击。
  我冷哼一声,将符纸放在手掌间,迅速结了几个手印,“天源开泰,万物复苏,原始菁华,入我法眼。天崩地裂咒,破!”
  天地间似乎所有的光线都在那一刻向我涌过来,我静静地站在光线的中央,如同佛陀。
  天地在刹那间开始崩溃,地面破开,电闪雷鸣,不断有人丧命在这仿如天灾的炼狱中,即使是上古魔兽也不能幸免,伴随着人死前的哀嚎,不甘的回到了地狱深处。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都才平静了下来。所有人惊骇的发现,身旁的同伴只剩寥寥几个还活着,四十六个高手居然在那个法术之下几乎死伤殆尽。望向大阵中央那个身上不染一尘、白衣翩翩的男子时,也带着了一丝恐惧。
  只有那个太监依然镇定,依然脸上带笑。突然,他又动了!淬毒的匕首飞快的在空中划出古怪的轨迹,将他瘦小的身子整个笼罩住。慢慢的,轨迹泛出了光芒,带着巨大的压力向我袭来。
  “这什么玩意儿?”纵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我,一时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不过,明显不是在耍猴戏,还是谨慎一点好。掏出符纸,又加上了几层结界。
  张太监将匕首对着我,身形一闪,瞬间不知去向。那巨大的轨迹猛地发出刺眼的白色光芒,将整个会客厅照射得白茫茫的一片,强烈的反差下,我一时间条件反射的闭上了眼睛。
  心里暗叫不好,我正要有所行动的时候,只听见身后一阵阵闷响,似乎层层结界都被蛮力劈开,有个尖细阴寒的金属物体正以惊人的速度向我刺来。
  就在这时,怀中兜里一阵乱晃,有个细小的白色物体猛地从我的怀中飞了出去,硬生生的将那把几乎要了我的命的匕首挡住。
  是雪萦!她破开了我的嗜睡术,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却破不开契约法术,以拳头大小的身躯拼死抵住了那霸道的一刺。
  “冰雪侵蚀!”雪萦水袖轻抚,挣扎着吐出一口寒气。
  顿时和她接触到的匕首迅速凝结出冰霜,冰霜飞快的蔓延开,劈啪作响,很快爬上了那太监的手臂。张太监大惊失色,果断的抽出左手,并掌成刀,狠狠将自己整个拿刀的右手全部砍了下来,然后惊惶失措的向后跳去。
  这家伙隐忍不发,恐怕也是个少有的狠角色。
  雪萦在我身旁绕了一圈,纤细白皙的手掌接连挥动,将剩下的正苟延残喘的武士和术士全都冻成了冰棍,这才飞到我的肩膀上。黑白分明的秀丽眸子一眨不眨的带着恼怒,狠狠的盯着张太监看。
  我心知肚明,她细小的身体为了破开我施加的法术,再加上契约封印和诅咒术的影响,又接了那惊世的一刀,恐怕已经是油尽灯枯了。或许,还带了不小的伤。
  “没关系,我能够解决。”我用手指轻轻抚摸她乌黑如瀑布的长发,她像小猫一般,雪白的小脸在我手指上摩擦,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但她立刻又睁开眼,倔强的说道:“雪萦要保护主人。”
  “好,这一次我俩就共进退!雪萦,把妖力全部借给我!”不知为何,我心里一暖,甜甜的,豪气的大叫了一声,掏出符纸喝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吾为之苍穹,吾与天地共生灭……”
  真没想到,居然会有用到这一招的一天。
  刍狗,用草扎成的狗,古代专用于祭祀之中,祭祀完毕,就把它扔掉或烧掉,比喻轻贱无用的东西。而这个咒语脱胎于老子的《道德经》中,直待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都因不经意、不留心而任其自长自消,自生自灭。
  法术的效果,确实也正是如此,天地是自然的存在,没有理性和感情,它的存在对自然界万事万物不会产生任何作用,因为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变化发展,不受天、神、人的左右。
  在法术的笼罩范围,一切都会回归自然,五行法术自然也会不攻自破。此招一出,恐怕整个凤鸾殿都会被夷为平地。
  张太监仿佛知道我想干什么,脸色惊诧,胡乱的在残缺流血不止的右臂上点了几下穴道,然后横着匕首就飞身冲过来。
  雪萦从我肩膀上飞出,虽然原本就没多少的妖力在我疯狂的抽调下所剩无几,但是强悍的体魄也足够傲视群雄。
  她水袖晃动,细小的身体如闪电般从四面八方攻击着张太监。那太监张开匕首防御的滴水不漏,但脸上明显带着焦急,大声喊道:“公主殿下,请移驾回长安。这里不太安全!”
  太平公主充耳不闻,只是愣愣的晃神,慵懒的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继续晃神。
  那就不要怪我了!我继续念着:“吾为天地,吾为刍狗。引天地之祥和之气,引洪荒之混乱之流。自然而然,归一切为原始。五行寂灭,急急如律令!”
  五颜六色的光芒在符纸化开后,开始在我的手指间凝结,光芒柔和,美丽,纯洁,混杂着平缓的气息,丝毫让人感觉不出那种毁天灭地的气势。
  光焰照射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令人想睡觉,四周的物体在这片光焰中渐渐融化,像是遇到了高温的冰雪,即使人的衣物也被分解掉,变得粘稠起来。
  一袭一袭的波纹在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的内部波动,困魔阵顿时剧烈的摇晃颤抖起来。张太监急了,拼死逼开雪萦的骚扰,想要逃出阵外救自己的主子,但是雪萦早就恨他伤到了我,死死的缠住他不放。
  “死妖孽,还不给我滚开!”张太监大怒,衣衫早就被五行寂灭的光焰融掉,只剩下了最后的一层盖羞布,而大阵里所有的物质都已经融化成了液态,形成了一个椭圆的空白空间。
  只是不知道他手中的那把匕首是什么金属锻造的,居然依旧发出绿惨惨的颜色,保持着原本的形状。
  我冷哼一声,手上的那光芒立刻分出一丝刺到了他的脸上,他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声,猛地跌倒在地上,再也无法动弹了。
  困魔阵在五行寂灭法术的攻击下摇摇欲坠,如同随时会崩塌的危房。
  各色光芒在这透明的椭圆形空间里不断搅动,压力越来越大。
  终于,一声“砰”的巨响,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终于被破开。五行寂灭的光焰立刻受到解放,朝四面八方飞射而去,所过之处,所有物体灰飞烟灭,纷纷化为液体流入了大地中。
  眼看光芒就要接触到太平公主的时候,突然一个整齐的“咧”叫声从四面八方喝了出来。
  从殿外飞身进入八十一个敏捷的身影,团团将公主围住。我定睛一看,居然是八十一个金黄袈裟披挂、白眉白须的老和尚。
  传说武则天在位时,由于喜好佛教,大肆修建庙宇,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将少林寺的一群老妖怪请了出来做护法。那婆娘死后,那群和尚再接再厉的保护起了她的女儿太平公主,没想到传闻居然是真的。
  估计就是这八十一个老和尚在主持金刚不灭困魔大阵,将我折磨了老半天。
  正要气恼的跟他们计较一番的时候,突然远处有一阵响动,貌似凤鸾殿的大门大开,有个尖锐的喝令一层接着一层传了进来,充满了庄严的威势。
  “陛下驾到,文武百官殿前跪迎!”
  “陛下驾到,芳泽天下,天下大赦,罪民等速速垂手跪迎!”

第五章 皇家谜案(上)
  果然,那张太监满身都缠绕着一股肉眼看不到的赤红色,阴郁恐怖,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魔。
  他张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呼吸着血红色的雾气,每一根血管都青筋暴露,仿佛随时会炸开似的。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唐玄宗又称唐明皇,唐睿宗李旦的第三个儿子。去年刚刚继位。
  民间流传,李隆基出生时正是武则天主政要做女皇的时候,所以他小时候就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宫廷变故,这也许促使他形成了意志坚定的性格。
  他小时候就很有大志,在宫里自诩为“阿瞒”,虽然不被掌权的武氏族人看重,但他一言一行依然很有主见。
  在他七岁那年,一次在朝堂举行祭祀仪式,当时的金吾将军(掌管京城守卫的将军)武懿宗大声训斥侍从护卫,李隆基马上怒目而视,喝道:
  “这里是我李家的朝堂,干你何事?!竟敢如此训斥我家骑士护卫!”
  弄得武懿宗看着这个小孩儿目瞪口呆。
  武则天得知后,不但没有责怪李隆基,反而对这个年小志高的小孙子备加喜欢。到了第二年,李隆基就被封为临淄郡王。
  在奶奶武则天死后,中宗懦弱无能,结果朝政大权落到了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原来发动政变恢复唐朝的功臣、宰相张柬之也被他们贬官驱逐,太子李崇俊被杀。
  韦皇后效仿原来武则天的做法,让自己的兄长韦温掌握大权,对于女儿安乐公主的违法卖官鬻爵也不加制止,大加纵容。在西元七一0年,中宗终于死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被她们合谋毒杀。然后,韦皇后便想学习婆婆武则天,做第二个女皇。
  没有等韦皇后动手,一直静观时变的李隆基和姑姑太平公主便抢先发动了兵变,率领御林军万余人攻占了皇宫,把韦皇后一派全部消灭。然后,由睿宗李旦重新即位,李隆基也因功被立为太子。
  但父亲李旦也和中宗一样是个软弱的皇帝,不愿和太平公主发生正面冲突,总是忍让。而太平公主则认为是自己给了他做皇帝的机会,功劳巨大,所以她掌握了朝政大权。随着自己势力的强大,太平公主的野心也膨胀起来,想像母亲那样也做做女皇。
  太平公主的主要对手便是太子李隆基,当初她没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还年轻,但后来了解了李隆基的英勇果断之后,就开始防范他。
  她制造舆论说,李隆基不是长子,没资格做太子,更不能继承皇位。
  坊间一直有人说,太平公主的目的是要废除李隆基的太子身分,为自己以后做女皇帝开路。
  直到去年,睿宗厌烦了做皇帝的生活,把帝位让给了儿子李隆基,但是太平公主仍然掌握了朝政大权、朝廷三品以上官员的任免权和军政大事的决定权。睿宗的让位加剧了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的矛盾,貌似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准备除掉对方。
  有趣,这个天下第一公主和这位天下第一权势者,都聚集在了这个小小的凤鸾殿中,不会都是为了本帅哥我而来的吧?
  不过就我看来,太平公主李令月确实是当今赫赫有名的人物,她不仅仅因为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女皇武则天的女儿,而且看现在的形势,还真的几乎有可能成为“武则天第二”。
  这位公主小时候据说还纯洁乖巧,但自从嫁给了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后,一生都变得不太平起来,就仿佛她的血管里流动着的全是她那极不安分的母亲的血液,自己也变得不太安分。
  当然,也有人说她从小便骄横放纵,长大嫁人后更是变得凶狠毒辣,野心勃勃地觊觎着那高高在上的皇位,梦想像她母亲那样登上御座,君临天下。
  不过,谁又知道呢?
  就如一位哲人所言,历史往往会发生惊人的重复,但如果第一次是以喜剧面目出现,第二次则以悲剧结局告终。
  太平公主虽不乏心机和才干,而现在,她的权势也确实可以让她纵横捭阖得意于大唐,至少是货真价实的九五至尊。
  而她的首任丈夫薛绍,和这位太平公主的婚姻只持续了七年,后来他便不知为何被诬告与唐宗室琅玡王李冲通谋反对武则天,被判极刑处死。
  太平公主回到皇宫数月后又匆匆忙忙地嫁给了武攸暨。武则天在太平公主第二次结婚的两个月后正式登基,太平公主因为成为了武家的儿媳而避免了危险。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确实聪明,有心机到令人害怕的程度。
  所有人都跪了下去,除了太平公主。她依然慵懒的坐在主席位置上,摆摆手,一群护卫抬着黄金棺材隐入旁厅里。
  唐玄宗李隆基在一层又一层的喧号声中,在大量护卫的拥簇下走进了会客的暖厅。左右两个侍卫穿着一黑一白的衣衫,看不出功力深浅。他俩站在皇帝身后一尺远的两侧,警戒的张望着。
  他打量了下四周,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太平公主,声音沉稳的道:“朕因事路过凤鸾殿,听到里边异常吵闹。害怕姑姑有什么危险,所以进来看看,看来,真的是发生了些事情。”
  公主站起来微微欠了欠身:“陛下来的正巧。”
  她指了指我:“那个人,排行当世第一的猎捕者。他行刺哀家,哀家稍微处理下家事,不算什么大响动吧?”
  唐玄宗笑了起来:“当然,如果是姑姑自家的事情,朕自然不会管。
  但是杀人行刺此等大事,不管杀的是谁,只要是大唐子民,都应该即刻送往大理寺受理。如果真的查如属实,行刺皇亲国戚可是大罪,足够诛连九族,本人也应当凌迟处死!”
  说罢挥动手臂招呼左右侍卫:“来呀,将那草民捉起来,投入天牢。
  过几日送往大理寺受审!”
  “慢!”太平公主喝道:“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草民行刺哀家,证据确凿,就应该哀家自行处理,不劳烦陛下费心了。”
  “不费心,姑姑的事情,再累朕也不费心。”李隆基笑得像朵花,字正腔圆的道:“没有国,哪还有家?所谓法不通行不成国体,姑姑身为大唐第一公主,当然应该以身效法,给万民作为榜样。”
  “是吗,压了哀家这么大个高帽。那好,皇上就将那罪民带走好了。”
  太平公主转过身去,但就在转身的那一刻,我分明看到她嘴角带着的那一抹诡异的笑。
  猛地,异变突生,一直躺在地上没有动弹,也没有呼吸心跳,早就以为他已经死硬的张太监敏捷的跳了起来。他抬起匕首,身体笔直的如同一条直线,飞也似的朝我刺来。
  “大胆!吾皇面前竟敢如此撒野!”唐玄宗身旁的两位高手身体一闪,移步插入我和张太监之间,举掌向他的头颅劈去!
  没想到这一掌居然劈了个空。
  是幻术?不像!恐怕是速度太快造成的残影。
  那把淬着绿惨惨光芒的匕首,突地从黑衣衫侍卫的右边刺了出来,也不见有什么动作,手臂便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滑过,刺穿了侍卫的身躯。
  那黑衣侍卫的身体被一分为二,却没有任何血肉飞溅的场面,身影渐渐消失在了空气里。居然也是个残影。这时白衣侍卫的手掌已经劈到了张太监的身后,雄厚的掌力如有实质一般,夹着风雷的声响,狠狠的印了上去。
  张太监硬生生的受了这一掌,整个人被猛地抛出五丈开外,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啪”的闷响,没有再动弹。
  “姑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唐玄宗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正要等太平公主的解释。
  异变又生,张太监弓起背脊,速度更加的迅猛,如同崩雷一般飞快的再次冲过来,而这一次,目标明显不是我,而是当今圣上,李隆基!
  黑白侍卫大喝一声,运掌迎上,一个防御,一个攻击,将张太监死死的压制在了四丈开外的距离。
  虽然那两人占了上风,但是不知为何,我老是觉得太平公主实在太安详了,恐怕有什么阴谋。心里也有种说不出的不安感觉,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雪萦坐在我的肩膀上,拉着我的头发看得起劲,突然凑到我耳畔说道:“主人,那东西有点不对劲。很危险。不像人的气息!”
  “天地明目,入我法眼,天眼,疾!”我不由的一凛,立刻运起天眼望去。
  果然,那张太监满身都缠绕着一股肉眼看不到的赤红色,阴郁恐怖,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魔。他张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呼吸着血红色的雾气,每一根血管都青筋暴露,仿佛随时会炸开似的。
  “不好,那太监用诅咒,把自己当作祭祀品,想要召唤蚩尤的分身!”
  蚩尤见之正史,最早载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纪,因其有与黄帝征战失败的经历而闻名。
  上古洪荒时,首先有神族、魔族,然后女娲神造出了人族。最后,神族和魔族都放弃了对人族的干预,任由华夏让人族统一。
  当然,有不听话的神、魔下凡到人间,于是就出现了妖怪啊、神啊之类的传说。有人说,蚩尤就是妖魔的始祖。虽然青峰和雪萦对此嗤之以鼻,说自己被封印时,蚩尤这位小弟弟还没有来得及出生。
  “蚩”释为“虫也”,意思就是小爬虫之类的生物,据说巫术就是得之于他。
  古书上提到,蚩尤人身牛头,力大无穷,长生不死。
  洪荒时代,黄帝、炎帝两族联合同蚩尤九黎族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战争。两大部落联盟为争夺适于牧猎和浅耕的地带,在涿鹿之野展开长期争战。
  蚩尤带领的妖魔勇猛凶悍,联合巨人夸父部族与三苗部族,先驱逐炎帝,后又乘势北进涿鹿,攻击黄帝族。传说蚩尤率领所属七十二氏族,利用浓雾天气围困黄帝族。
  黄帝族率领以熊、罴、狼、豹、等为图腾的氏族,数战不胜。后得到玄女族帮助,吹号角,击夔鼓,乘蚩尤族迷惑震慑之际,冲破迷雾重围,击败蚩尤,终在中冀之野将其擒杀。
  此战以后,蚩尤被砍为七段,分别封印在华夏大地的七个隐蔽的地方。但通过某些早已失传的巫术,据说依然能借用到他的力量!
  张太监越战越勇,丝毫不畏惧呼啸着的掌风,手中的匕首将身体四周防御得滴水不漏,惨绿的匕首划出一个又一个的曲线,然后引出一道翠绿的光焰狠狠的向白衣侍卫刺了过去。
  白衣侍卫双掌一变,使出一招八卦游龙,贴着匕首一掌印在了他的胸上。同时黑衣侍卫的掌力也打中了他的后背。
  两面夹击下,张太监口吐血沫,筋骨在巨大的压力下寸寸尽断,胸口甚至被打出了一个大洞。他仰天惨叫一声,声音如同野兽的嘶吼。
  “危险,两位快退!”我大喝一声,手上掏出一把符纸,口中念道:
  “天龙八部,诸天神佛,引明日入苍穹,化厣气为祥和。清心除魔咒,疾!”
  一道道白光猛地从我的手指间流转着冲向张太监,纷纷隐入他的体内。可是已经晚了,估计那个诅咒早就种入了他的体内,只要激发开,一定的时间后便能生效。
  这家伙,居然练就了这么阴毒的蛊巫毒咒,不知道残害了多少无辜者的性命。要练蛊巫毒咒,就需要蛊虫吸食上千人的血肉。而且用的时候,自身也会被毒咒侵蚀,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说时迟那时快,张太监细瘦的身材猛地拔高,足有二丈有余,全身皮肉都被撑得爆开,露出了肌肉纠结的壮实身体。头颅也飞了出去,长出一个硕大的牛头。
  虽然本人没有见过蚩尤这洪荒魔神,但听古代典籍的描述,估计除了大小以外,形象上已经差不多了。
  “保护皇上!”黑白侍卫毫不畏惧的举掌迎上,嘴里大声喊道。
  所有侍卫立刻将唐玄宗围了起来,想要保护他移驾出宫。
  别一边,八十一个高僧紧紧的将太平公主围在中央,结起法阵护住。
  蚩尤狂啸着,带着慑人心魄的气势,凶残暴烈的从嘴里吐出一口地狱火焰,黑白侍卫使出浑身解数,游走在这庞大的妖怪旁。皮坚肉厚的蚩尤化身丝毫不害怕那雄厚的掌力,如同挠痒痒般,嘲笑的盯着身边的两只苍蝇。
  地狱火熊熊燃烧着,卷袭向会客殿的大门,李隆基后退的路顿时被封死。火焰所过之处,不管是金属还是木头,全都如同浇上火油一般,猛烈燃烧起来。
  那种火,人类如果沾染到,必然会被焚烧成尘土。
  “上接天地,云雨囹圄,引东海之精华,灭三昧真灵。灵水游龙!”
  我见势不妙,忙掏出符纸,化为一道水龙。那条水龙通体碧蓝,晶莹剔透,呼啸着在我身旁绕了一圈,然后一头猛扑入熊熊烈火中。
  灵水游龙咒可以灭掉三昧真火,是水系术法中最有效的攻击咒法。果然,水龙所过之处,地狱火虽然没有灭掉,但是摇烁不定,没有再继续蔓延的倾向。
  “不用管朕,先去消灭那个妖怪。”唐玄宗帝王胆气尽显,扬扬手示意侍卫去屠魔,“朕能够自保。”
  侍卫都没有动,只是强自镇定的一圈一圈将他保护起来,精锐的气质尽显。
  “长沙漫漫!”黑衣侍卫见自己始终无法撼动眼前的妖怪,大喝一声,双掌白光大作,居然是外放的内力,看来那家伙也准备要拼命了。
  白衣侍卫护在他身前掩护,黑衣侍卫双掌一扬,身法飞快的变化,快到肉眼只能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终于,在掌外凝结的如有实质的内力,狠狠的撼在蚩尤硕大无朋的牛脑袋上,将它半根牛角硬生生的打断,头皮墨绿色的血液直流。
  蚩尤吃痛,愤怒的吼叫着,粗壮的手臂连续不断交错着去抓身旁一黑一白两个身影。可惜那两人的身法实在过余的敏捷。
  它烦躁起来,又是一声大吼,那声吼叫没有想像中那么大的阵势,只是见到一圈圈透明的波纹沿着它的嘴衍生出去,缓慢的散开,无声无息,但所过之处却带来了惊人的破坏力。
  黑白两侍卫刚一接触,就被声纹掀开,在空中一翻身,他们死命的用双臂护住身体,运起千斤坠,双脚用力踩在地上。饶是如此,依然在地上拖出了四道深深的痕迹,长达一丈。
  就在这时,那八十一个老和尚动了!
  那些老和尚站在大殿的八十一个方位上,手中结出佛印,不断的有金光从手指间泻出,柔和,却夺人眼眸。
  金光上满载梵文,在地上爬行着,扭曲前进,然后如蛇般死死咬住了蚩尤的身体。蚩尤分身痛苦的大叫,哀嚎声恸彻天地。但不论它怎么挣扎,
  也终究逃不出那些金色梵龙的撕咬。
  这个庞大的法术似曾相识,我冷眼看着,内心深处却大惑不解。
  太平公主这女人究竟想干什么?既然她想杀了当今圣上李隆基,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但为什么又要差遣手下将另一个手下化身的蚩尤困住?
  似乎同样不解的还有唐玄宗,他微微迟疑了一下,招手叫回所有侍卫护在身旁,然后冲我勾了勾指头:“你叫夜不语是吧?当今天下第一的猎捕者?”
  我走过去,对现在的形势充耳不闻,只是嬉皮笑脸的拱拱手,“皇上好,今天天气不错。本帅哥正是夜不语。”
  唐玄宗不以为忤,乐呵呵的道:“我也曾在坊间听过你的流言。据说,只要价钱公道,你会帮人做任何事情。”
  “当然,只要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话。”我一扬扇子也笑呵呵的答着。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些老和尚在干什么?”唐玄宗指了指那八十一个老和尚满头大汗结出的阵势。
  “随皇上的心意。这个就当我免费大放送好了。”我眯着眼睛解释了起来,“不知皇上是不是听过黄帝与蚩尤的故事?”
  “当然听过,还很清楚。”李隆基稍微有些迷惑。
  “那就简单了,我先从洪荒时那个有名的故事讲起吧。”我咳嗽了几声,做出一副说书人的架式。
  “话说黄帝打败炎帝之后,许多诸侯都想拥戴他当天子。可是炎帝的子孙不甘心向黄帝臣服,几次三番挑起战争,尤以蚩尤为甚。
  “蚩尤是炎帝的孙子。据说,蚩尤生性残暴好战,他有八十一个兄弟,都是能说人话的野兽,一个个铜头铁额,用石头铁块当饭吃。
  “蚩尤原来臣属于黄帝,可是炎帝战败后,蚩尤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他们把这些铜制成了剑、矛、戟、盾等兵器,军威大振,便起野心要为炎帝报仇了。蚩尤联合了风伯、雨师和夸父部族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向黄帝挑战。
  “黄帝生性爱民,不想战伐,一直想劝蚩尤休战。可是蚩尤不听劝告,屡犯边界。黄帝不得已,叹息道:‘我若失去了天下,蚩尤掌管了天下,我的臣民就要受苦了。我若姑息蚩尤,那就是养虎为患了。现在他不行仁义,一昧侵犯,我只有惩罚不义!’于是黄帝亲自带兵出征,与蚩尤对阵。
  “黄帝先派大将应龙出战。应龙能飞,能从口中喷水,它一上阵,就飞上天空,居高临下地向蚩尤阵中喷水。刹那间,大水汹涌,波涛直向蚩尤冲去。
  “蚩尤忙命风伯雨师上阵。风伯和雨师,一个刮起满天狂风,一个把应龙喷的水收集起来,反过来两人又施出神威,刮风下雨,把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应龙只会喷水,不会收水,结果,黄帝大败而归。
  “不久,黄帝重整军队,重振军威,再次与蚩尤对阵。黄帝一马当先,领兵冲入蚩尤阵中。蚩尤这次施展法术,喷烟吐雾,把黄帝和他的军队团团罩住。
  “黄帝的军队辨不清方向,看不清敌人,被围困在烟雾中,杀不出重围。就在这危急关头,黄帝灵机一动,猛然抬头看到了天上的北斗星,斗柄转动而斗头始终不动,他便根据这个原理发明了指南车,认定了一个方向,黄帝这才带领军队冲出了重围。
  “这样,黄帝和蚩尤一来二去打了七十一仗,结果是黄帝胜少败多,黄帝心中非常焦虑不安。
  “这一天,黄帝苦苦思索打败蚩尤的方法,不知不觉昏然睡去,梦见九天玄女交给他一部兵书,说:‘带回去把兵符熟记在心,战必克敌!’
  说罢,飘然而去。
  “黄帝醒后,发现手中果真有一本《阳符经》。打开一看,只见上面画着几个象形文字‘天一在前,太乙在后。’黄帝顿然悟解,于是按照玄女兵法设九阵,置八门,阵内布置三奇六仪,制阴阳二遁,演习变化,成为一千八百阵,名叫‘天一遁甲’阵。黄帝演练熟悉,重新率兵与蚩尤决战。
  “为了振奋军威,黄帝决定用军鼓来鼓舞士气。他打听到东海中有一座流波山,山上住着一头怪兽,叫‘夔’,它吼叫的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黄帝派人把夔捉来,把它的皮剥下来做鼓面,声音震天响。黄帝又派人将雷泽中的雷兽捉来,从它身上抽出一根最大的骨头当鼓槌。传说这夔牛鼓一敲,能震响五百里,连敲几下,能连震三千八百里。黄帝又用牛皮做了八十面鼓,使得军威大振。
  “为了彻底打败蚩尤,黄帝特意召来女儿女魃助战。女魃是个旱神,专会收云息雨。平时住在遥远的昆仑山上。
  “黄帝布好阵容,再次跟蚩尤决战。两军对阵,黄帝下令擂起战鼓,那八十面牛皮鼓和夔牛皮鼓一响,声音震天动地。
  “黄帝的兵听到鼓声勇气倍增;蚩尤的兵听见鼓声丧魂失魄。蚩尤看见自己要败,便和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施起神威,凶悍勇猛地杀上前来。两军杀在一起,直杀得山摇地动,日抖星坠,难解难分。
  “黄帝见蚩尤确实不好对付,就令应龙喷水。应龙张开巨口,江河般的水流从上至下喷射而出,蚩尤没有防备,被冲了个人仰马翻。他也急令风伯、雨师掀起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只见地面上洪水暴涨,波浪滔天,情况很紧急。
  “这时,女魃上阵了,她施起神术,刹那间从她身上放射出滚滚的热浪,她走到哪里,哪里就风停雨消,烈日当头。风伯和雨师无计可施,慌忙败走了。黄帝率军追上前去,大杀一阵,蚩尤大败而逃。
  “蚩尤的头跟铜铸的一样硬,以铁石为饭,还能在空中飞行,在悬崖峭壁上如走平地,黄帝怎么也捉不住他。
  “追到冀州中部时,黄帝灵感突现,命人把夔牛皮鼓使劲连擂九下,这一下,蚩尤顿时魂丧魄散,不能行走,被黄帝捉住了。
  “黄帝命人给蚩尤戴上枷栲,把他杀了。害怕他死后还作怪,便把他的身和首埋在了两个地方。蚩尤死之后,他身上的枷栲才被取下来抛掷在荒山上,变成了一片枫树林,那每一片枫叶,都是蚩尤枷栲上的斑斑血迹。
  “黄帝打败蚩尤后,诸侯都尊奉他为天子,这就是轩辕黄帝。轩辕黄帝带领百姓,开垦农田,定居中原,奠定了华夏民族的根基。”
  “这跟现在的形势有什么关系?”圣上见我罗唆了这么久,又迷惑起来。
  “当然有关系,那八十一个老秃驴摆出的正是天下第一的‘天一遁甲神阵’,那个大阵只是用来对付蚩尤的一个分身,八十一个功力深厚的老和尚就已经足够了。”
  “哦,原来这就是天一遁甲神阵?奇怪了……”唐玄宗低语着,像是在想什么重大问题。再次抬起头时,蚩尤分身已经被大阵困住,在风雨雷电中消失殆尽,再也找不到痕迹了。
  那些老和尚一个个累倒在地上,满头大汗,不断的喘着粗气。看来法力也消耗的七七八八了。
  李隆基和依旧慵懒的躺在主席座上的太平公主对视一眼,太平公主浅笑道:“好吓人,我的管事怎么会变成那副模样?罪过,皇上受惊了!哀家一定会彻查张管事的过往,将幕后主使人统统掀出来,诛了他们的九族!”
  但她脸上却丝毫没有受到惊吓的表情。
  “这件事,确实要请姑姑给个解释。”唐玄宗不温不火的说,看不出表情。他抬起手喝道:“来呀,将罪民夜不语打入天牢,发派大理寺伺候。”
  我靠,皇家的人果然是说翻脸就翻脸,各种表情变化莫测,变得比天气还快。这个混蛋皇帝,刚才还嘻笑的和我哈拉闲话家常,现在翻脸不认帐,一说话就把我打进了暗无天日的天牢。
  老子,玉皇大帝,本帅哥冤枉啊!
  就在这时,一队人马不顾凤鸾殿前侍卫的阻拦,拼死拍马进入正门。
  当头那个慌张的下马,翻身,膝盖狠狠跪地,跪在了唐玄宗身前,声音急促带着哭腔的喊道:“禀报皇上,梅妃娘娘自缢在疏影阁,死了!”

第六章 皇家谜案(中)
  为了孩子,母亲可以举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车。
  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可以放弃。
  如果梅妃的流产是人为的话,不但能打击她的地位,还能将她逼疯!
  梅花,以其清雅脱俗、孤傲高洁,曾受到无数文人雅士的钟爱和赞赏。
  吟梅颂梅的诗词也无以数计,但要说到真正的知梅嗜梅,并将梅品溶入自己灵魂的,莫过于唐玄宗宠爱一时的梅妃江采苹了。
  江采苹是福建莆田珍珠村人,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父亲江仲逊是一位饱读诗书又极赋情趣的秀才,且精通医道,悬壶济世,是当地一位颇有名望的儒医。
  江家家境富足,只生有江采苹一人,却并不因为她是个女孩、断了江家香火而不悦,反而倍加珍爱,视为掌上明珠。早在江采苹初解人事时,不知是什么契机而爱梅如狂,深解女儿性情的江仲逊不惜重金,追寻各种梅树种满了自家的房前屋后。
  深冬临春的时节,满院的梅花竞相开放,玉蕊琼花缀满枝桠,暗香浮动,冷艳袭人,仿佛一个冰清玉洁、超脱凡尘的神仙世界。
  幼小的江采苹倘佯在梅花丛中,时而出神凝视,时而闻目闻香,日日夜夜陶醉在梅花的天地中,不知寒冷,不知疲倦。
  在梅花的薰染下渐渐长大的江采苹,品性中深深烙下了梅的气节,气度高雅娴静,性格坚贞不屈,刚中有柔,美中有善;配上她渐渐出落得秀丽雅致的容貌、苗条颀长的身段,仿佛就是一株亭亭玉立的梅树。
  生长在书香门第,她父亲又极赏识她的颖慧,自小就教她读书识字、吟诵诗文,江仲逊曾向友人夸口道:“吾虽女子,当以此为志。”
  唐人思想较为开放,加之江仲逊是一位开明秀才,因此,对女儿寄予如此重望是不足为怪的。
  江采苹确实不负父望,九岁就能背诵大本的诗文。及笄之年,已能写一手清丽俊逸的好文章,曾有《萧兰》、《梨园》、《梅亭》、《丛桂》、《凤笛》、《破杯》、《剪刀》、《绮窗》等八篇赋文,在当地广为人们传诵和称道。
  除诗文外,江采苹对棋、琴、书、画无所不通,尤其擅吹奏极为清越动人的白玉笛、表演轻盈灵捷的惊鸿舞,是一位才貌双全的绝世女子。因此,远近的年轻人都感叹道:“不知谁家儿郎有此福气,能够娶得江采苹为妻,真是三生有幸啊!”
  就是这样的女子,最后进入了皇家。
  当时的唐玄宗还只是身为临淄郡王,有一次因公务到了闽地,在茶楼品茶时,突然听到一群儒雅的年轻茶客提到江采苹,众口一致地称赞她才貌无双、知书达礼、性情温婉、清秀脱俗,诸如此类的赞美语句,便生出了偷偷去见一见的情绪。
  见到她时,是在梅林深处,李隆基徒步进入梅林,远远临视江采苹。
  当时凉风微拂,清香袭面,玉凿冰雕般的梅花映入眼帘。因为皇家的勾心斗角困郁已久的他,感觉到一丝怡人的清新。
  待见到江采苹,只见她淡妆素裹,含羞低眉,亭亭立在一株盛开的白梅下,人花相映,美人如梅,梅如美人,煞是清雅宜人,李隆基顿时心喜,积郁为之烟消云散。
  美人身前有酒席。唐玄宗走过去介绍了自己,然后开怀畅饮。江采苹言语文雅,性情温柔,使唐玄宗感到一种温馨的抚慰,对她产生了深切的爱怜之意。
  待问到江采苹擅长何艺时,采苹回禀能吹笛。于是命人取来白玉笛,朱唇轻启,吹出一段《梅花落》,笛声清越婉转,吹笛人仪态万方,四周的梅树随着笛音不时撒落几许花瓣,唐玄宗仿佛置身于琼楼玉宇,不知是天上、还是人间。
  随后,江采苹又奉旨表演了一段惊鸿舞,身影轻如飘雪,衣带舞如白云,使得唐玄宗不知不觉地又进入了另一个幽雅灵逸的世界。
  从此,唐玄宗对江采苹爱如至宝,大加宠幸。在登基继位后,便封其为梅妃,命人给她所住宫中种满各式梅树,并亲笔题写院中楼台为“梅阁”、花间小亭为“梅亭”。后宫佳丽虽多,唐玄宗却不复他顾。
  但就是这位梅妃却死了,自杀身亡,吊死在了疏影阁中。
  我被打入天牢还不足一夜一天,就被人送入了皇上的御书房内。
  那是个晚上,御书房里很昏暗,唐玄宗坐在桌前仔细的批文,许久后,才抬起头指了指他对面的椅子示意我坐下。又过了许久,终于合上了公文,深深吸了口气。
  仔细看他的样子,似乎比昨天苍老了不少。原本庄严的皇家气概也消失无踪,仿佛变成了个普通的中年男人。
  “夜不语,只要价格公道的话,你确实什么委托都能接?”唐玄宗望着我,脸上有一丝苦笑。
  “不错。”我点头。皇帝都找到我头上了,这件事恐怕就算不想做,也没得商量了。
  “放心,虽然我是皇帝,但绝对不会勉强你。毕竟这件事,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得了的。”李隆基昂起头,呆呆的望着屋顶的方向出神,缓慢的说道。
  靠!话说的也不怕咬住了舌头,如果本人没随了你的意,你要发飙翻脸不认人了咋办?
  我干笑着说:“圣上尽管吩咐,只要是我夜不语能做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不过,价格稍微会贵……”
  “黄金一百万两!”唐玄宗打断了我,“我要你彻查梅妃的事情,我想要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死的!”
  “娘娘不是自缢死亡的吗?”我的脸抽搐了一下,虽然早就猜到李隆基召我来的目的必然是这位清雅高洁的梅妃,但没想到,他会这么彻底不掩盖的说出来。只有装傻了!
  “不错,大理寺派来的仵作确实证明她是自杀无疑,但当时,她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就自杀了?这里边肯定有阴谋。”唐玄宗面孔冰冷起来,“如果要让我查了出来,不论是谁,我都要诛了他的九族!”
  “但是圣上为什么自己不派人查探?”我疑惑道。
  “这件事的根源,应该出在后宫里。我的人不好出面。”他顿了顿,“你是外人,而且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我信的过。”
  不好,皇帝在套近乎。历史上明文规定,凡是被皇帝信任的人基本上死得都很惨。赶快撇清关系,“能得到圣上抬爱,夜不语实在受宠若惊。但草民乃山野粗人,还是男性,出入后宫实在不方便。这个委托……”
  “这个我自有安排!”皇上一抬手,喊道:“李公公。”
  顿时,一个黑影神出鬼没的跪在了皇上的身前。
  “这是李公公,我的亲信。有他陪着你,皇宫中可以任由你翻几遍。
  记住,一定要替朕将残害梅妃的元凶找出来。李公公,将他安排在弄影阁中居住,方便收集证据。你们都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说完他摆摆手,示意我们出去。
  跟着李公公出门,在皇宫弯曲如迷宫的路上走着,我一时间思绪万千。
  梅妃的死肯定有文章,虽然我不太清楚,但是唐玄宗一定清楚的很。
  恐怕有很多东西他知道,但就是没告诉我。恐怕,里边甚至有一些皇家特有的八卦秘闻吧。
  倒霉,居然卷入后宫争斗中去了……
  算了,反正已经被套入这个圈子中,横竖还是敬业一点,先从基本的线索查起吧。
  我跟在李公公身后,压低声音小声问道:“公公,您在宫中多长时间了?”
  李公公尖细着嗓子道:“老奴伺候皇上已经有二十八年了。”
  这老家伙,看不出来居然从唐玄宗出生开始就马前鞍下的伺候着,难怪是心腹。我向左右看了看,又道:“那公公知不知道,梅妃在后宫有没有什么仇家?”
  “哪会有!梅妃贤淑达理品格高尚,在后宫的关系好得很。”那老太监有些气愤。
  “您再仔细想想。”我不死心,“例如有人冲撞或者冒犯过她什么的?”
  “这么说来,似乎有一件事,不知道当说不当说。”老太监像是想起了什么,稍微有些犹豫。
  “说,圣上让我全权管理这件事,我有资格听。”我顿时来了劲。皇家的八卦,听起来可是很爽的,至于后果,管它那么多。
  “这事大概发生在一年多前。”老太监觉得有理,于是讲了起来:“要知道,当今圣上是个重感情的人,对兄弟十分友爱。宋王成器,申王成义,是圣上之兄。歧王范、薛王丛是圣上之弟。
  “圣上即位之初,时常长枕大被与兄弟同寝,不时设宴与兄弟同乐,
  还曾在殿中设五帏,与各王分处其中,谈诗论赋,弹奏丝竹,议谋国事,相处得十分融恰。
  “圣上封了梅妃后,迫不及待地想介绍给他的诸位兄弟,于是特设一宴招待诸王,席间他得意地向兄弟们称道:‘这是梅妃,朕常称其为梅精,能吹白玉笛、作惊鸿舞,今宴诸王,妃子可试舞一曲。’
  “梅妃先是吹奏白玉笛一曲,笛音曲折婉转,引人神驰。宋王成器也善吹笛,歧王范善弹琵琶,圣上更是妙解音律,五位兄弟都十分领会梅妃笛声的神韵。笛声刚落,梅妃又翩翩起舞,漫舞轻回,如惊鸿般轻盈,如落梅般飘逸,五人又看得如痴如醉。
  “舞罢,圣上命人取出珍藏的美酒‘瑞露珍’,让梅妃用金盏遍斟诸王,当时薛王已醉,恍惚中被梅妃的仪态迷住,一时神魂颠倒,竟然伸出脚来,在桌下勾住梅妃的纤足纠缠不放。梅妃竭力保持镇静,不动声色使力争脱,转身躲入梅阁不肯再出来。
  “圣上发觉后问道:‘梅妃为何不辞而去?’
  “左右答称:‘娘娘珠鞋脱缀,缀好就来!’
  “等了一会,不见出来,圣上再次宣召,梅妃派人出来答覆说:‘娘娘突然胸腹作痛,不能起身应召。’没有梅妃助兴,这一夜的兄弟宴乐也就到此结束了。
  “娴淑识体的梅妃并没有把薛王调戏她的事张扬出来。但是薛王第二日早晨酒醒,想起昨夜宴席上的荒唐行为,不禁大为惊惧,于是袒肉跪行来到宫中请罪,羞愧地说:‘蒙皇上赐宴,不胜酒力,误触皇嫂珠履,臣本无心,罪该万死!’
  “圣上宽容道:‘汝既无心,朕也就不予追究。’
  “事后,圣上回后宫问起梅妃,梅妃情知薛王是酒后失态,所以不愿意让玄宗知道,担心影响兄弟之情,圣上问她时,她还竭力否认。
  “见她如此顾虑皇家骨肉之情,大度地息事宁人,唐玄宗对她不由得又产生了一种既爱且敬的心意。但薛王因为羞愧,再也不敢见梅妃。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有问题?”
  这么说来,薛王居然调戏过梅妃?有趣,我看李隆基也并不是什么大度的人,估计因为要拉拢势力和太平公主对抗,所以才隐忍不发。说不定,那个梅妃和薛王还有什么可以挖掘的后续故事呢!
  走了许久,李公公停住脚步,靠向一边道:“疏影阁到了,请公子自行进去查看。老奴就不作陪了。”
  疏影阁是皇宫的四大阁之一,说是阁楼,不如说是一座大院子。梅妃便是自缢在正寝室中。只见寝室里干干净净,恐怕是有宫女进来打扫过,硕大的房间里,只有着黯淡的香味。
  我稍微检查了一番,并没有看出特别的地方,干脆坐到了大床上微微叹了口气。这梅妃,在民间的口碑一向都很好,据说足够有母仪天下的气势,比现今的皇后王氏好上许多。
  梅妃受玄宗专宠已久,这期间,她以自己的品性和贤德影响着唐玄宗,使玄宗以德治国,使得整个国力继续保持强盛的增长。
  就这么一个好女人,居然会无缘无故的自杀!
  “青峰,出来。”我轻轻喊了一声。青峰立刻从我的衣兜里飞出,落到地上猛地变大,只一霎便化成了原本的样子。
  “老大,好困。”看样子他刚刚才将诅咒解除,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良的气息?”我没理他,指了指整间屋子问。
  “老大,你想要我感觉什么?”他疑惑的四处张望了一下。
  “简单,例如妖气,或者杀气什么的。”妖魔的感觉非常灵敏,如同狗的鼻子一般,妖气和杀气一向都是难以消除的东西,如果滞留在房子里,虽然人类本身毫无感觉,但是青峰却能明显察觉到。
  “没有异常的地方。老大,这是哪里?”青峰抽了抽鼻子,四处嗅了嗅。
  我指了指身旁:“坐。这是皇帝老儿的后宫,我们乘机好好休息一下。
  以后可就没什么机会进来了。”
  青峰坐下,眼尖的看到桌上摆放着一张裱好的锦书。他毛手毛脚的拿了过来,问道:“这是什么?”
  我看了一眼,只见锦书上用秀婷幽雅的字迹写着两行诗:
  一枝疏影素,独抗严霜冷。
  早晚散幽香,香飘十里长。
  “这是梅妃写的。据说这里边还有个故事。”
  我笑起来,“这个故事在民间流传得很广。据说,在一个雪霁初晴霜冷梅开的日子,玄宗与梅妃在梅阁临窗赏梅奕棋。梅妃自小精于棋道,两人对奕,玄宗屡屡败北,因而颇有些不悦。
  “善解人意的梅妃起身笑道:‘此为雕虫小技,误胜陛下,请不要放在心上;陛下心系四海,力在治国,贱妾哪里能与陛下争胜负呢!’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玄宗也就为之心中释然了,暗暗为梅妃的贤淑达理而欣慰。
  “既然在一同踏雪赏梅,唐玄宗没话找话的对梅妃说:‘久闻爱妃才高,入宫前所作八赋,翰林诸臣无不赞叹称绝,卿既然酷爱梅花,何不即景作一梅花诗?’
  “梅妃谦和地答道:‘贱妾乡野陋质,怎能有大雅之作,谨以咏梅花小诗一首,聊为陛下佐酒。’随即信口吟出了那首诗。
  “吟完,玄宗正要夸赞,忽然内臣报岭南刺史韦应物、苏州刺史刘禹锡求见,这两位都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儒官,因听说梅妃爱梅,又能吟诗作赋,心生敬慕,特挑选了当地的奇梅百品,星夜兼程,送到长安进献。
  “梅妃和玄宗都十分高兴,命人植在梅妃院中,重赏了韦应物和刘禹锡,并把梅妃所写咏梅诗赐与二人品赏,两位大家读后赞道:‘果然诗如其人,是仙中女子!’
  “由于李隆基十分喜爱这首诗,梅妃便写了下来。唐玄宗当即命人将其裱好,连夜送入了梅妃的梅阁中。至此梅妃便和这首诗寸步不离身,走到哪里都会带上。
  “嘿,有趣,一个想要自杀的人,居然还记得将自己最珍爱的东西从梅阁带到疏影阁中。恐怕,这桩皇家自杀案,真的有些猫腻!”
  “虽然不太明白你们人类,但,奇怪。”青峰用手摸了摸那幅锦书,缓缓道:“这幅东西上,带着很强烈的怨气。”
  “怨气?”我吃了一惊。
  “不错,就是怨气,我分辨的出来。这股怨气来自于生灵。”
  “生灵?”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说,这股怨气的主人,并没有死?”
  “嗯,如果那人死了,怨气自然会变成死气,恐怕,还会变为厉鬼。
  但这上边的怨气,明显还没有那种状况。那人肯定还活着。”
  “意思就是,这个怨气的主人,并不是死掉的梅妃?”我把头靠在右手掌上:“那是谁?奇怪了,难道梅妃真的有仇家,或者,有人对她极度的不满?”
  我走出门,对李公公旁敲侧击起来。
  许久后,李公公才为难的透露一点非常有用的资讯。
  “梅妃曾经在年前怀了龙子,确实是龙子,但不久前却不知什么原因流产了。从此以后梅妃抑郁寡欢,经常一个人对着门廊发神,还会一个人自说自话。恐怕是因为丧子之痛,生不如死下,才会寻短见的吧。”
  这老太监说的隐晦,果然是老油条一根,要他提供点线索都支支吾吾的,就连判断都有误导人的倾向。
  梅妃居然流产过,还是最近。这可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八卦秘闻,完全是拿出去就能卖钱的玩意儿,很危险,不过,我喜欢!看来,案件的突破口恐怕就在这点上。

第七章 皇家谜案(下)
  “好可怕的人!”青峰的额头微微凝出一滴冷汗,转头问我:“还用追吗?”
  “不用,没必要。”我摇头,摊开右手掌,露出了一团颜色黯淡的东西。
  汉代有长门宫,今日有上阳东宫。而梅妃自从流产后,就如同弃妇一般住在上阳东宫里。
  皇帝后宫,每天太阳还在不断地升起落下,每天都有白头宫女细话她们曾经的容颜。
  但是梅阁的主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吴宫南苑皆青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天长日久后,每当梅花开遍的日子,还有谁曾记得有位梅妃跳着惊鸿舞婉转悠长的身影呢?
  站在梅阁前,我微微叹了一口气。
  告罪一声,轻轻地推开了这栋举世闻名的阁楼。在上阳东宫中,梅阁的占地颇大,是个几进几出的大院落。自从它的主人搬入疏影阁后,院子依然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不染一丝灰尘。
  即使,现在它的主人,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走入院中,只见满园的梅树在夏夜的月光里泛着青绿,生机勃勃。
  一路欣赏着繁茂的绿色植物,一边向里边走。没多久,就到了梅妃的寝室。这里,也是她经年伺候皇上的地方。
  只见满窗户都贴着梅花的剪纸,有红有黄也有白,虽然多,但是却不显俗气,反而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恐怕是梅妃自己无聊的时候剪来哄当今圣上开心的。不过,从剪纸上依然能看出她的人格,如菊花一样,淡入心扉。
  推开卧室的门,一股和疏影阁中一模一样的香味便扑面迎来。很香,很淡,但是有些油腻,不像梅花,而且比疏影阁中的味道重了许多倍。
  我抽了抽鼻子,心中暗自发爽。皇帝老儿经常来的地方,老子也站在了里边。太爽了!
  仔细打量了四周,还是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都是些零碎的小东西。
  我一屁股坐在软榻上,又将青峰叫了出来。
  “继续,看看房间里有没有妖气和杀气。”我指了指周围。
  青峰绕着房子转了一圈,回来摇头道:“老大,什么感觉也没有,平常的地方。就是香气太浓,让我想打喷嚏。”
  “奇怪了。难道梅妃真的是自杀?”我托着下巴慢慢思忖起来,“她的尸体我没有看过,但是案子由皇上插手,尸体的检查肯定是全国最好的仵作经手,有用的线索估计不会遗漏什么。
  “既然专家都说是自杀,那么,恐怕梅妃真的就是自杀了。但,自杀也分很多种,有的是因为生活没有期盼的东西,不愿意活了。但她正受圣上宠爱,地位和皇后也有得比,绝对不是因为这个自杀,可能,重点还是在那个流产的孩子上!”
  “孩子?”青峰难以理解:“为了孩子人类就会自杀?”
  “青峰,你还太嫩了。”我笑了笑,“人类,其实不光是人类,所有的生物都有维护下一代的本能。为了孩子,母亲可以举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车。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可以放弃。如果梅妃的流产是人为的话,不但能打击她的地位,还能将她逼疯!”
  “奇怪的感情。”他还是难以理解。
  “这些东西,如果你有可能当父亲的话,就会明白了。”我嘿嘿笑了几声,“如果梅妃的流产是有预谋的,这件事就关联很大的。或许,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当今的皇后,王氏。”
  “又关皇后什么事情?”
  “当然关,非常有关系。要知道,人类是种很会勾心斗角的生物,特别是皇权和后宫的争斗。
  “前者惨烈,一不小心就会死数以千计万计的人;而后者阴险毒辣,不但出卖身体,也出卖灵魂,用所有能够想到的方法拼命地向后宫权力的巅峰爬,而皇子,就是其中最大的筹码。
  “现在李隆基还没有孩子,第一个生出孩子的女人,特别是生出皇子的女人,肯定会受最大程度的宠爱,最后母仪天下。但这个机会,竟然落在了本来就很受宠爱的梅妃身上,恐怕,后宫所有有心机有心思想要向上爬的妃子,都是怀疑的对象。但当今的皇后,特别值得怀疑!”
  我顿了顿又道:“王氏是当今圣上的结发妻子,出身士族。据说这位王氏是甘泉府果毅都尉王仁皎的女儿,早在李隆基十几岁的时候就嫁给了他。王氏的家庭并不高贵,与梅妃差不多,当皇帝却把最多的宠爱都给予了梅妃,恐怕这是她最嫉恨对方的地方。
  “据说,之所以立她为皇后,完全是因为她在李隆基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生死博弈之时起了相当作用,她的孪生兄弟王守一,就直接参与了杀韦皇后和安乐公主势力的事变。
  “不过,王氏在如愿以偿地当上皇后以后,她却面临着后宫众多美女的挑战。梅妃当然是最突出的一个。除此之外,王氏虽然收养了一个武氏家族的儿子,她自己却始终没有生育儿女。
  “就因为生育问题,王皇后深忧得寝食难安。特别是如果有人先她一步怀孕,她的地位就会受到挑战。恐怕,她不仅是希望挽留丈夫,更希望长保自己和家族的富贵荣华。”
  青峰翻白眼看我:“老大,说起来,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你和皇帝老儿还有皇后都很熟?”
  “当然不是,皇宫这地方,本帅哥也是第一次来。不过,嘿嘿,这个世界可是有一种法术,叫做‘读心’。就算是高手,只要不精通术法,我就有办法在‘控制术’的辅助下,以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机率读到周围十五米内所有人的思想。
  “就算有厉害的术士在也不怕,我还用了偷鸡摸狗隐藏形迹必备的‘掩饰术’,这可是好东西,可以百分之百隐藏‘读心术’的痕迹。”
  我笑得很犯贱,指尖扬起,扔出一堆已经化为尘埃的符纸灰,“我可是一路上读心读过来的,宫女以及那个死老太监的心思我全听到了。虽然冒着‘读心术’反噬的可能,危险是危险了一点,不过很值,全是有用的资讯!”
  我扫了一眼四周,又道:“刚才路过某个阁楼时,听到有宫女说,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梅妃也渐渐不把王皇后放在眼里,后宫中势利眼儿的宫人宦官们,也常常表现出藐视王皇后的态度。王皇后气愤不已,难免向玄宗皇帝发牢骚,指责梅妃和她身边的下人。
  “然而这时的玄宗已经不是当年的临淄郡王了,王氏的失落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同情,反而惹得玄宗越来越厌倦她,甚至动起了‘废后’的念头。
  “王氏也猜到了丈夫的心思,她十分害怕,想生儿子的愿望也就越发迫切。她一厢情愿地认为,丈夫先后对赵丽妃、武惠妃偏心,而现在又独爱梅妃,原因完全就是因为她们都有可能生出聪明俊俏的子嗣。她希望自己也能生个讨丈夫喜欢的儿子,以巩固皇后之位。”
  我舔了舔嘴唇,嘲讽的道:“女人总是这样,想的东西简单明了,但就是点不到正题。可怜的王氏,她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如果连活生生的女人都不爱了,怎么会去爱她腹中的那块肉呢!
  “据说在她变得喜欢啰啰嗦嗦的经常抱怨后,李隆基就不愿意来了。
  而且,不论王皇后怎样想方设法地将李隆基留在自己的寝宫,她都始终没法怀上身孕,眼看着梅妃怀上了孩子,就要生了,梅阁里的丫鬟也一个二个变得趾高气扬,似乎皇帝就要废除她这个皇后,将梅妃立后了,她实在是又急又怒。
  “渐渐地她不但恨透了梅妃,连李隆基也成了她痛恨的对象。说不定,她的怨恨从量变演化成了质变,真的有所行动了!”
  说着说着,我的鼻子稍微抽动了几下,疑惑道:“青峰,你觉不觉得梅阁里的这股香味实在是有点奇怪?”
  青峰也闻了闻:“就是香味,有点油腻,但是没妖气,平常的很。只不过好像在哪里闻到过。”
  “不错,这种味道我也闻到过。奇怪,梅阁里的幽香,应该用梅花香味才对,这绝对不是梅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说着在四周找了起来,到处查着香气的来源。
  不久后,一个素三彩鸭薰映入我的眼帘。只见这个鸭薰高两尺,长三尺,底座边长一尺,座高半尺。底座呈方形,四面镂空。
  这种素三彩鸭薰我以前也看过,只是没有这么精美,是用来焚香用的。
  一般分上下两部分组成,由腹部分开,内空。鸭子嘴、颈、腹相通。
  鸭身通体施黄、黑、紫三色釉。座底四周施罕见的绿釉,座面施紫釉,底面白釉,书青花“大唐武周三年制”六字楷体双圈方形款。釉水肥厚温润,有玉质感,侧视可见蛤蜊光。
  就是这个素三彩鸭薰,里边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就在我刚要拆开鸭薰看看里边究竟在焚什么香的时候,一道劲风猛地朝我狠刺了过来……
  青峰身体一横,手上一道绿爪如风般抓了过去,那道劲风唐突的绕了一个方向,依然朝着我刺来。
  我趁着空隙,掏出符纸迎风一摇,幻化出十二个身影,分十二个方向逃窜而去。自己的真身则隐藏在黑暗中,用结界严严实实的包了个紧。
  那个看不到的敌人在幽暗的油灯下,快得如同一个难以察觉的影子,只见青峰独自在空气中舞动,如同在玩猴戏。但周围不断有物品被扫飞,在墙上砸出一道又一道的凹痕。
  非常凶险的死斗,对方没有形迹,难以捉摸,只能靠感觉和敌人出招时的动静来判断大体的方位。
  我静静的看着,突然感觉手心一阵响动。代表分身的符纸居然相继破碎,那十二个分身,竟然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就那样完蛋了。外边守着的人,好高的身手!
  我暗自思忖,这两个敌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伙人?
  那个隐身者竟然可以靠近到随便偷袭我的范围,依然不被青峰发现,这份潜藏的能力就很值得商榷了。
  相传,只有修炼过“影”的人类,才能完全隐藏自己的身体、气息以及形迹。
  但影族的人世世代代全都掌握在皇帝手里。李隆基要杀我?不可能,他没那个必要,特别是我现在对他而言,还有某种利用价值,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动我。
  那究竟是什么人能够在后宫撒野,而且闹出这么大的响动都让人不会怀疑呢?守在门外的李公公干什么去了?还是说,后宫的人都死绝了?
  我思绪万千,依然难以理出个头绪。抬眼望去,那个隐形人依旧和青峰斗了个旗鼓相当,看来一时间也分不出个胜负。
  果然,青峰虽然好骗好愚弄,但是功力实在和雪萦差远了。外边还有一个人,不管他们是不是一伙,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我隐住身形,恶毒的一笑,掏出一张符纸喝道:“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瀼瀼与物,纠缠与身。零露咒,疾!”
  这个咒语脱胎于《诗经》中的《野有蔓草》一文,是术法中少有的非常恶毒的辅助攻击系统咒语,创造者绝对是个天才。
  《诗经》中的这一首诗,是描画一男一女两个人在一个美丽的季节,偶然相遇并相爱的故事。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日子,走在弯弯的小径,径旁,蔓蔓的小草上面,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
  这时,对面走来一女子,她的眼神清丽,她的声音悠扬,她的容貌婉约,在落日的余辉中,她是如此的美丽,心中多年的寻觅,在这一刻就这样出现在面前,就在这蜿蜒的小径,就在这结满露水的青青芳草路边,上演着最倾心的相遇。
  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了你最想遇到的那个人,但是然后呢?是与子偕臧?还是,枯萎而死?
  咒语可以影响受术者的一切,令他放弃一切抵抗,拼命的爱上眼前的人。不管他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有多大年龄,都会让他彻底堕入爱情中无法自拔。
  就某种程度而言,这个咒语比当今世上最可怕的诅咒更恶劣。只是,应用的范围有很大的限制,成功率也只有可怜的百分之一。
  不过,谁叫我也是个大天才呢。
  本帅哥早就发明出了一种方法,在“零露咒”从指尖飞出后,又迅速的扔出了几个自创的提高机率的咒语,一时间整个卧室五颜六色的光芒乱颤,一古脑的汇集成一道粗壮的光芒,沿着我早就计算好的轨迹,投入了那道无踪无迹的身影里。
  那身影明显一顿,出招顿时乱了起来,越来越僵硬,劲风也缓了许多,像是怕伤到对方。青峰十分纳闷,乘势一招风刃,那身影挡开,突然像是放弃了一般,再次隐入了空气中。
  我暗自偷笑,那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偷袭者,不会真的爱上青峰了吧?嘿嘿,有趣,实在太有趣了。
  就在这时,突然感觉一股危险的气息从右手边传了过来。我毫不犹豫的向右边一跳,层层结界居然就那么毫无征兆的被某种东西破开,如果不是躲得及时,自己早就身首异处了。
  那偷袭者得理不饶人,回刀又砍向我。虽然看不到,但却感觉那道风压猛烈到老远都能觉得痛,被砍中,一定会没命。
  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只听耳边“铛”的一声金属碰击,劲风被青峰用右手硬生生的挡住了。
  看不到的刀砍入了他的手臂半尺多,鲜血直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透明的身影发出了一声惊讶的叫,然后一把长匕首唐突的出现在青峰的手臂上。
  没想到偷袭者居然是个有着好听声音的年轻女孩。估计是她害怕大动脉的血溅出来会害死青峰,不敢抽出来,下意识的将手中的刀放开了。
  嘿,“零露咒”果然起作用了,我实在是个天才!我躺在地上笑得极为恶劣。那偷袭者明显在不知所措。她隐在空气中,突地抓住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素三彩鸭薰,飞也般的向外逃窜。
  我立刻急了起来,爬起身,抓住青峰的身体,跳到他的背上,大声喊道:“给我追,别让她给跑了!”
  青峰在右手臂上用左手一抹,一道白光闪过,鲜血淋淋的骨肉立刻合拢起来,恢复了七七八八。他运起妖力,脚尖在地上一点,也飞快的窜出了门。
  那透明的身影由于速度极快,在青峰大妖魔的超级六识中,自然有迹可寻。一路上狂追,但那偷袭者身法极佳,短时间内很难追上。
  眼看她就要逃出梅阁了,突然,一袭血雾猛地爆开,喷洒在夜色中,将皎洁的月色染得通红。
  一道白色的光芒闪过,只是一剑,让我和青峰倍感头痛的偷袭者居然就此受了重伤。素三彩鸭薰掉落在了草丛里。
  那偷袭者眼看事不可为,果断的放弃了鸭薰,从右边逃走了。
  我在青峰的背上向前方望去,有一个穿着老旧素衣的蒙面人,正悠闲的站在梅阁的外墙上,右手潇洒的拿剑。他的眸子清明,看了我一眼,似乎在笑。
  他右手剑一挥,一股阴柔的剑风立刻将素三彩鸭薰卷起,稳稳的落入了他的手中。然后,他也消失在了墙的另一面。
  “好可怕的人!”青峰的额头微微凝出一滴冷汗,转头问我:“还用追吗?”
  “不用,没必要。”我摇头,摊开右手掌,露出了一团颜色黯淡的东西。

第八章 皇墓
  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又指了指地面,吩咐道:“青峰,继续。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劳动了。
  给我用力挖!”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赐座。”御书房里,李隆基从满桌子的文件中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夜不语,你好大的胆子。见到朕,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叫得比任何人声音都大,就是连膝盖都不愿意弯曲一下。”
  “草民知道皇上公事繁忙,对此类繁文缛节不太在乎。何况,陛下更希望知道我的调查结果。”我脸上带着笑容回道。
  李隆基果然没有生气,站起身走了几步,缓缓道:“说吧,你调查到了什么?”
  “不太多。但至少关于梅妃的死,我有了个明确的答案。”我走到他身后。
  “哦,说。”
  “梅妃,确实是自杀!”
  “什么!”
  李隆基猛地转过身,用力抓住我的领口失态的大喝道:“她说过要和我白头偕老的,她怎么可能会自杀。难道她一切都是在骗我,就连感情都在骗我!”
  “陛下,请冷静。梅妃当然没有骗你,不过有人却骗了你。”我安静的等他发完飙,缓缓道:“梅妃虽然确实是自杀,但是,她的自杀却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有人蓄意造成的。”
  “是谁!”李隆基感觉到自己粗鲁的失常行为,放开我,但声音又高了几个分贝。
  “不知道。只是,我找到了一样东西。”
  我从兜里掏出一块呈不规则的柿子形,直径半尺,开口面略扁平,呈旋涡状排列,有点显棕褐色的物体。
  李隆基拿了过去,放在手心里捏了捏。
  这东西虽然凝结得很坚固,但富有弹性,手捏微软,放手仍复原。里边半透明没有异物。他用食指摩擦,不脱色,搓即成团,揉捏即散,不粘手,即使放开,手中仍然沾着浓烈的香气。
  “这是,麝香?”李隆基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错,确实是麝香。”我点头,露出了笑容。
  “这能说明什么?”他疑惑道。
  “所谓麝香,是我大唐特产的一种名贵药材。主产于西藏的喜马拉雅山、大雪山脉、沙鲁里山脉、宁静山脉、雀儿山脉等地。
  “此物是麝的雄性香腺囊中的分泌物干燥而成,是一种高级香料,如果在室内放一丁点,使会满屋清香,气味回异。麝香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
  我解释:“麝香的药用价值很广,用于闭证神昏。麝香辛温,气极香,走窜之性甚烈,有极强的开窍通闭醒神作用,为醒神回苏之要药,最宜闭证神昏,无论寒闭、热闭,用之皆效。治疗温病热陷心包,痰热蒙蔽心窍,小儿惊风及中风痰厥等热闭神昏。
  “还能用于疮疡肿毒,咽喉肿痛,有良好的活血散结、消肿止痛作用。
  和几种常见药物搭配,更有其他的药效。不过,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作用!”
  “最重要的?”
  “不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麝香能够催产!”我缓缓的说道。
  “什么!”
  李隆基全身一呆,许久才语气僵硬的问:“你真能确定?”
  “非常确定。”
  我笑咪咪的道:“这块麝香是在梅阁的主寝室中的一个素三彩鸭薰中发现的。从麝香融化的大小来看,这一块足足用了小半个月。
  “而且这东西,并不是单纯的麝香。如果麝香经蒸气蒸馏,最后让其凝结成暗棕色的挥发油,再经精制成粘性油液,凝固后,就是麝香酮了。这玩意儿比麝香更具有特异强烈的香气,孕妇长期闻到,就容易流产!”
  唐玄宗脸色凝重起来,他将手中的麝香酮凑到鼻子前仔细闻了闻,许久,才抬起头,缓慢的说:“不错,这种味道在梅妃怀孕时,朕确实常常在梅阁中闻到。可恨,当时自己竟然并不在意!是朕害死了梅妃!”
  一刹那,这不到三十的皇帝仿佛又老了许多。
  他慢慢的走到御书房的窗台前,将窗架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在回忆着什么:“夜不语,朕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们这种闲云野鹤的生活。唉,一将功成万骨枯,当了皇帝又能怎么样。哼!到最后还不是连自己最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
  “有时候真的想放下一切,就这么悠悠闲闲的过下去,似乎也不错。
  别看朕这样,其实朕酷爱音乐。六岁便能歌舞,少年时在府中自蓄散乐一部以自娱。朕精于多种乐器演奏,琵琶、横笛等,羯鼓的演奏技艺尤为高超。
  “然后,朕在梅花零落的时候,遇到了朕的梅妃。为了她,朕调整了原九部乐、十部乐为座、还立了部伎。
  “但是她始终并没有笑得很开心过,她能歌善舞,她常常脸上带着微笑,但是,她其实并不开心,这些,朕始终都知道,但是朕没有办法改变,谁叫我是当今皇上呢?
  “梅妃极善解人意,从来就不会向我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总是要我以国家大事为重。”李隆基用手扶在窗台上,回忆着。
  许久。
  我在他身后默默听着,随手在桌上拿了几个糕点塞嘴里。
  果然是皇家的东西,好吃!
  这皇帝,又是个猛地转身,脸上忧郁的神色稍微消减了点。
  他从身上掏出一样东西向我扔了过来,又道:“夜不语,帮我去个地方,拿出一样东西。哼,既然梅妃的死是有人蓄谋,就不要再怪朕无情无义。不论是谁,我都会让他生死不能!”
  皇墓,皇帝死后的世界。
  每一代的皇帝都认为人死后,会去到另一个世界,于是他们总是挖空心思想要将身前的荣华富贵带过去。
  唐代帝王陵寝制度是丧葬礼仪的一部分,它是一套复杂、详细、具体、严格的实用制度。和所有的王朝一样,大唐帝国在建国之初,百废待兴,许多制度、规定都在不断确定和完善中。
  经过几代帝王的实施后,武则天时期,帝王陵寝制度已经确立,它包括了陵园的规模、园中宫殿群的分布、神道两侧石刻像的种类及尺寸、地宫的大小、随葬物品的标准及尺寸,甚至墓室内的壁画内容等等,都有具体规定。
  皇上所拥有的,当然是最好的、最高大华美的,常人是绝对不可以有丝毫的越轨行为,否则将招来杀身之祸。
  武则天和丈夫唐高宗李治的合葬墓乾陵,就是这个制度最完备的体现。除乾陵以外,制度完备的唐陵就数唐睿宗桥陵了。
  而我的眼前,就是睿宗李旦的陵墓。
  桥陵面南而居,有一条长长的神道,从山口延伸向南,一直伸向滚滚的渭水河畔。这是一条供后人祭祀、拜谒的大道,神道两旁自北向南相对排列着石狮、石人、石马、石獬豸、石鸵鸟和石华表。内陵园的范围包括了整座桥山。
  如果说内陵园代表了皇帝生前居住的皇城,外陵园就应该是外廓城的象征,是朝臣、权贵、平民、商贩的居住地。
  外陵园内主要安置陪葬墓群。
  顾名思义,能够陪葬在帝王身边的人,除了血缘宗亲,就是那些功勋卓着、颇受重视的朝臣大员。死后能够在帝陵周围被赐赏一方土地、成为天子陪葬墓,是做人臣的极大殊荣。
  唐初,陪葬之风很兴盛,唐高祖李渊的献陵、唐太宗李世民昭陵,都拥有数百座大型陪葬墓,气势很是壮观。
  从乾陵开始,陪葬制度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能够陪葬皇帝的,主要是那些有着直系血缘关系的儿孙们,朝臣陪葬越来越成为个别。睿宗桥陵陪葬墓中除宗室子弟云麾将军李思训墓外,余者皆是其亲生子女。
  我带着青峰一起缓步走入了李思训的墓地范围内,望着眼前那恢宏的墓穴,稍微有些感叹。
  云麾将军以一介武士能够陪葬睿宗,和睿宗李旦喜好书法绘画有直接关系。
  李思训是唐代杰出画家,又是战功卓着的大将军,可谓文武双全。其画风精丽严整,以金碧青绿的浓重颜色作山水,细如毫发,独树一帜。
  在用笔方面,能曲折多变地勾画出丘壑的变化,法度谨严、意境高超、笔力刚劲、色彩繁复,显现出从小青绿到大青绿的山水画发展与成熟的过程,是我国山水画派的奠基人之一。
  只可惜其作品皆已散失,竟无一例存世。
  睿宗点名要他陪葬桥陵,可见对李思训人品、才华、书画非常喜爱,愿与其永为君臣,常相厮守。
  “老大,我们来这里究竟是想要干嘛?”青峰左右打量了一番:“周围紫气浩荡,让人实在很不舒服。”
  “我要进墓里拿一些东西。”我淡淡道。
  “什么东西?”
  “不太清楚,皇帝老儿要我进了他老爸李旦的棺材前,再打开他给我的锦囊,说里边有提示。”我从怀里掏出锦囊,在手里抛了一抛。
  刚往前边再走了一步,突然听到几声震耳欲聋的尖锐吼叫,十几道劲风猛地迎面扑了过来。
  那几个声音快如闪电,交错的划破了空气,发出阵阵雷霆般的声响。
  青峰手掌一翻,用视线锁定了一个影子,右脚一点一滑,飞快的闪到它身旁,重重的用化魔掌打了过去。
  那个虚影惨叫一声,狠狠的撞在云麾将军的墓壁上,尘土飞扬。
  我定睛一看,居然看到了一个石头雕刻的双头怪物。
  这怪物背上的双头曲颈相连,两只兽头雕成变形龙面,巨眼圆睁,长舌至颈部。两头各插一对巨型鹿角,四只鹿角权桠横生,意象极为奇异生动。通体髹黑漆后,又用红、黄、金色绘兽面纹、勾连云纹。
  方座则浮雕出一些几何形方块并饰菱形纹、云纹、兽面纹,虬曲盘错的巨大鹿角。最奇怪的是,对称兽体和稳重的方形底座构成了一个神秘的氛围。
  “倒霉,居然是镇墓兽。而且少说也有十二只,亏本了!”
  我郁闷的大喝一声:“青峰,给我退开。青莲出鞘,口绽莲花,生于厮而长于厮,尘归于尘,土归于土。驱邪万魔封印。疾!”
  手中的符纸化为一滩火光,猛地飞散成十二道橘红色的光焰,呈辐射状窜出,直直的打在了那十二头镇墓兽身上。
  石头雕刻的怪物在火中痛苦的挣扎,驱邪万魔封印可以除去非生物上附着的妖物和灵力,对这类附着术法有极好的破坏作用。
  但是这一次,万试不厌的方法却没有太大的效果。
  那十二只镇墓兽又是一阵低吼,狂啸着从火中跳出,好死不死的全都向我冲了过来。我急忙在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一溜烟的就往外边逃。那些石头怪物居然得理不饶人,死命的紧咬着我身后追着不放。
  “青峰,给老子顶住!”我大喊。
  青峰应了一声,撑开纳木结界,将我笼罩在了里边。
  十二只镇墓兽四只眼睛变得通红,拼命的撞击着结界,原本结实的结界立刻变得摇摇欲坠起来。
  我喘着气,立马拿出符纸加了几层。
  终于安全一点了!
  “老大,这些镇墓兽究竟是怎么回事?妖气大的吓人,您的符咒都没用处!”青峰害怕的看着外边的石头妖物。
  我叹了口气,“你以为这些镇墓兽是那些墓葬中常见的一种怪兽?这里可是皇墓!这里的镇墓兽可都是些为镇慑鬼怪、保护死者灵魂不受侵扰,甚至阻挠盗墓者而设置的一种冥器,是成千上万的术士花了很大工夫才造成的。
  “靠!那个李隆基,居然没把这些东西说清楚,难怪要我来,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嗝屁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过说起来,这些怪物倒是雕刻得怪模怪样的,有些我都不太认识。”我在结界里用手撑住下巴,仔细的看着外边的镇墓怪。
  据《周礼》记载,有一种怪物叫魍象,好吃死人肝脑;又有一种神兽叫方相氏,有驱逐魍象的本领,所以皇家常将方相氏立于墓侧,以防怪物的侵扰。
  还有一说,这种方相氏有黄金色的四只眼睛,蒙着熊皮,穿红衣黑裤,乘马扬戈,到墓圹内以戈击四角,驱方良、魍象。而方良亦为危害死者的恶魔,人们就借助方相氏的力量来驱赶它们。
  不过根据镇墓兽头上的双角推测,这些镇墓兽应与“辟邪”或“灵神”、“士伯”这些怪异有一定的关系。
  头痛。这些怪物高达二丈,比四个我还高,而且似乎还有躲避术法攻击的能力,实在麻烦的很。不管长相怎样,但肯定不是方相氏。
  那这些玩意儿究竟又是些什么?
  我大脑飞速的回忆着从前的一切典故。记得自己曾经在某个傩仪上,看到过这十二个怪异的形象。
  所谓傩仪,是四季驱邪逐疫的仪式。
  在周朝时,就有人认为自然的运转与人事的吉凶息息相通。四季转换,寒暑变异,瘟疫流行,鬼魂乘势作祟,所以必须适时行傩以逐邪恶。
  傩仪中的主神是方相氏。
  两汉,傩仪中出现了与方相氏相配的十二兽。魏晋南北朝隋唐沿袭汉制,傩仪中加入了娱乐成分,方相氏和十二神兽角色,由乐人扮演。
  这么说,仪式中的十二神兽,应该就是眼前的十二个镇墓兽。如此一来,貌似有个办法能够顺利的驱除它们!不管了,冒险试试!
  我先在自己周身遍布好几个坚固的结界,这才掏出几张符纸,喊了一声:“青峰,站住不要动!”
  青峰一听,纳木结界顿时崩溃了。他下意识的浑身打了个冷颤,也不顾那些怪兽的攻击,飞起身就想逃,边溜还边大喊:“废话,不动才怪!
  老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打什么算盘。死都不要!”
  “别说得那么绝情嘛,又死不了。再这样主人我可是会伤心的!”我早料到了他的行动,双手一翻,手上的第一张符纸顿时化为一道惊雷,硬生生将他从空中砸到地上,砸出了个半人多高的深坑。
  四周的镇墓兽被巨大的风压震得散开,被抛出老远,却立刻又像没事一般摆摆脑袋站起身,又嘶吼着跑来。
  “宇宙万千微尘,化入无我之境。变万物为我,化我为万物。诸神虽有灵犀,但求心结千千,皆有你我。心有灵犀者可变我。化我为身咒,疾!”
  指尖缝隙的符咒一阵轻声颤抖,从我的手上飘浮到空中,散发出柔和的黄色光芒。在那些光芒中,我闭上眼睛冥思苦想,最后张开眼,用手一指青峰的方向,只见那道黄光微微闪烁,就这么冲入了他的体内。
  于是,青峰便剧烈的颤抖起来。衣服猛地被膨胀的肌肉撑破,他的周身全部血管都鼓胀暴出,只见他英俊得不成人样的脸因为剧痛而变得扭曲,身材也越来越丰满。直到催长到二丈高度。这才好不容易停了下来。
  这时的青峰,已经成长成身披熊皮,头套面具,上有黄金铸成的四目,上衣玄色,下裳朱色,执戈举盾,率领众隶,驱逐疫鬼精怪的方相氏。
  这就是“化我为身咒”的用处。能够将心里所想的形象实质的加在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上,效果很明显,用处也很广泛,可以说是最顶级的变身术法。
  之所以不能在民间很好的得到应用,甚至最后湮灭在了历史中,完全是因为这个术法中存在的一点小小的缺陷。
  在使用的时候,由于术法会大量改变受术者的体型相貌,而随之更会伴有剧烈到足以令人神经失常、甚至疯掉死掉的疼痛,所以,就连发明这个术法的人也没有使用过。
  这东西也是很早以前在书里看了一遍,胡乱记下来的,这次一用,居然效果很好。只不过看青峰的样子,恐怕也痛到了崩溃的边缘。
  果然会很疼,幸好没有因为好奇用在自己身上,不然那才叫惨。
  那十二只石头镇墓兽见到方相氏猛地出现在眼前,惊叫一声,挣扎也没有挣扎,怕得躲到角落里颤颤发抖,我拉着已经痛得基本上晕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青峰,趁机走了过去。
  在云麾将军李思训墓外,桥陵东南方约三公里处,有一座边长二十丈、高五丈的覆斗形土冢,冢上长满松柏灌木,冢南耸立一通高大的青石碑,碑上錾刻五个虬劲有力的大字:“唐睿宗李旦陵”。
  这虬劲的大字,似乎出自李旦他本人的手笔。自己给自己的墓穴取名字,果然不愧为有名于世的让皇帝,为人懒散,得过且过,没有大志,但为人却很有趣。
  大唐对历朝历代的祖宗陵墓都有很好的保护措施,并定期维修。在帝陵保护区内不许百姓居住,就算附近的耕种者,也一律承担保护陵区内所有石刻像和林木的责任;作为回报,政府不征收农业税。
  一般而言,在陵墓附近县城的县志上,都有对本地陵墓的详细记载。
  我来的时候也稍微调查了一下,这位让皇帝的惠陵陵前,石刻数量和种类有四十多种,值得小心注意的也有六种。据说登高的时候,还可以清楚看到这座陵园南门的双阙台及石狮、石马、华表等物。
  我让青峰跳得老高,借用他的眼睛把周围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好不容易才发现了陵墓的真正位置。
  “青峰,挖。”我用脚到处测量了一番,然后指了一个地方冲青峰嘱咐道。
  青峰为难的看着脚下的青石路面,挠了挠脑袋:“主人,这似乎不太好挖。最重要的,似乎太明目张胆了一点。您不是老教育我,为人要低调吗?现在这可是随时都会有人来人往的主干道。”
  “屁话,皇家墓园,哪有那么多吃饱了没事干,不怕掉脑袋的人会偷跑进来?”我不屑的从鼻孔里喷出一口气,刚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阵微微响动。
  不是吧,哪有那么巧的?那人不会是存心想来拆我的台看我笑话的吧?顾不上教训在一边狂自偷笑的青峰,我掏出一张符纸,念了几句咒语,我们两人的身影顿时越来越淡,最后彻底消失在了空气中。
  就在我们刚隐起身形的后一瞬,一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人已经冲了进来。
  什么玩意儿,实在是没有点常识,居然在大白天穿夜行服,就说他心里没鬼,绝对不是存心想干偷鸡摸狗事业的人,也不会有人相信。实在太过分,太明目张胆了。比我还有胆识,够笨,我喜欢!
  那黑衣人用力捂着左手,明显是受了伤,紧身衣严严实实的笼在他身上,曲线尽显,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竟然还是个身材姣好的女子。
  “青峰,这女子貌似有点似曾相识的样子。”我指着那女子悄声说。
  “难道是老大的老情人?”青峰疑惑的随即摇头,“不可能,如果您真有机会交往老情人,那姐姐早就发飙到把整个长安都毁掉了!”
  “你就不能想得正常点!”我气不打一处来的狠狠敲了他的脑袋一下。
  “都怪主人,原本我还算聪聪明明一个妖魔,被您又折磨又打头,敲都敲笨了。”他委屈的捂住头呻吟起来。
  靠!净学些人类的坏毛病,都不好意思承认那白痴就是我仆人了。
  我瞪了他一眼,转入了正题,“这女人,就是昨晚在梅阁里偷袭我的隐形人。很有可能,是影族在外遗留的某个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孤儿。”
  “老大,这您都知道?”青峰大为佩服。
  我得意的嘿嘿笑道:“废话,作为你足智多谋的主人,我早就乘机在她身上种下了引蝶香。那种东西无色无味,很不容易被发现,但是用相应的法术,就能感应到。刚才一看她就觉得眼熟,法术一试,果然就是那人。”
  手中幽幽绿色火苗在燃烧,在无风的空气里,依然摇晃向那女人所在的位置。
  “说起来,她还中过我的零露咒,对你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感情。要不要稍微牺牲点色相,勾引她过来,好好问问这女人的底细?”
  看了一眼又准备溜掉的青峰,我恶毒的一笑,拉住他的衣领又道:“放心,爱情这种东西又死不了你。何况人家还只是单恋。多有趣,这女人猛然一见你,说不定一兴奋,就什么东西都毫无保留的说出来了。”
  说着便一把将他扔了出去。
  青峰的身影在空气里迅速显现出形迹,划过一道弧线,准确的向那黑衣女子飞去。那女子大惊失色,身形如同惊弓小鸟般往后一退,整个身体便变得淡起来,似乎有随时都会隐入空气里的可能。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黄昏独愁,更着风雨,寂寞开无主。”
  我大喝一声,手中符纸翻飞:“孑然一身、梅花何堪凄凉。不如盛开,现我踪迹。孑然凝身咒,固!”
  符纸化为一道火光,从身后击中了因为突变而变得稍微惊惶失措的女子,猛地隐入了她的背后。而她的身影也从半透明状态变得实质起来,短时间再也没有办法行化实为虚的术法了。
  “你们是谁?”她看到青峰的样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反应,只是慌乱的捂住了本来就遮盖得严严实实的脸,不知是不是在发红。再看到我时,终于惊讶的叫出了声音。
  果然是个年轻女孩,声音十分悦耳。到艺馆卖唱的话,一定会勾引到一大堆无聊的白痴去听的。
  我微微笑着:“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正在为当今圣上办事。”
  话音刚落,那女子猛地右手一挥,向后急退。一道银光飞快的向我射来。青峰的动作更快,他轻轻一移位,抬手就将那道银光抓住。
  居然是一把小刀,锋利到可耻程度的小刀,刀身上还淬了剧毒以及诅咒,迫不及防下被刺中,普通人肯定会在几息的工夫里迅速萎缩而死。
  果然是个厉害的杀手,天时地利人和都没了,还会挣扎到底。
  只是她遇错了人,居然遇到了我俩。
  “青峰,断魂刃,用刹步冲到前方三丈五尺的地方。”我喝了一声,掏出一张符纸随风一晃:“天地玄黄,万物之源。结善恶之网,罗罪恶之人。天罗地网,疾!”
  少女前进的方向顿时唐突的幻化出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前进无路的情况下,青峰的断魂刃已经砍到了。散发着幽绿光芒的三寸光焰迅速的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刺耳声音,带着强烈的压力,狠狠的向她的背后砍去。
  少女飞快的抽刀转身,虽然将断魂刃成功抵挡住,但身体也被震得向后猛飞,然后一头栽进了网里,被粘得严严实实。
  我乐呵呵的走过去,使出掌心万物的法术,将她连人带网全都缩小到可以放入囊中的大小,然后塞入了衣兜里。
  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又指了指地面,吩咐道:“青峰,继续。
  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劳动了。给我用力挖!”
  话音刚落,远处又传来了脚步声……

第九章 善恶
  计划?什么计划?
  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突然变成了民族英雄,而事情也在向我完全想不到的形势发展开来。
  李旦是唐高宗李治和女皇武则天的第四个儿子,有人说,他其实是一个聪明睿智,兴趣广泛、多才多艺之人。
  他擅长书法,喜好文学,却对本应对他来说最为重要的政治和皇权太不热衷。
  李旦第一次做皇帝,是在高宗故后、武后专权时期,他接替了只当了两个月皇帝的哥哥唐中宗李显的位置。但他这次做皇帝也同他哥哥一样,就像在玩过家家,仅在很短的时间内,因为女皇的政治需求而迅速登基,又因大周王朝的创立而被武则天瞬间推下帝位,真可谓是来去匆匆。
  李旦第二次即皇帝位,也是一次宫廷政变的结果。武则天死后那年,太子李显再次登基,大唐的政权迅速被皇后韦氏所掌控。
  五年后,唐中宗李显吃了韦皇后的点心师做的甜饼而突然暴毙,韦皇后秘不发丧,把中宗唯一的儿子李重茂推上皇位,史称唐殇帝。
  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联络李旦的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发动兵变,彻底粉碎了韦皇后欲当女皇的梦想,从而再次把相王李旦拥上皇权的顶峰。
  这李旦本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在太平公主和李隆基的明争暗斗中,在位不到二年,便将这令千古英雄尽折腰的九五之尊让给儿子李隆基,自己悠哉乐哉做太上皇去了。
  去年夏天,太上皇李旦崩于百福殿,时年五十五岁。群臣商议后,定其庙号为睿宗。冬十月,葬于北山山脉东部的桥山,名为桥陵。
  桥山外观并不很陡峭,但山峰挺拔,气势雄伟,主峰南坡呈六十度角倾斜,表面裸露着大片灰白色石灰岩,只有少量低矮灌木从岩石缝中伸展出来,为这座坚硬的石山点缀些许绿色。
  主峰两侧各有较低而绵长的小山一座,与主峰相连,浑然若一把高背太师椅和两个扶手,又似一只双翘左右展开的凤鸟,将睿宗的陵宫环拥在自己的胸膛上。这样神话般奇特的山峰走势,正是桥山被选定为帝王陵寝的主要原因。
  在这位太上皇的陵墓前,原本是不允许任何皇家以外的人到来的。可是现在,却接二连三的有人进入,几乎快要成了菜市场。
  这次除我们以外进来的第二波人,依然只有一个,依然是个熟人。正是那在梅阁外墙,一剑伤退影族女子的白衣人。他还是蒙着面纱,看不清样子,脚步仍旧悠闲,在这皇家坟墓中缓步前进,像是走在自家的后院里一样。
  我和青峰隐住身形,对视一眼。
  这男子靠近后,突然停住,嘴角的面纱微微一动,似乎在笑,然后突地脚步一闪,右脚地上飞快一点,只见一个人影猛地以极快的速度快速向远处窜去,追都追不及。
  明显,那家伙肯定发现了我们。恐怕也是想入陵墓中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不愿意和我们多做纠缠。
  “好厉害的家伙,他的身法不比姐姐差。”青峰冷汗直流,深深吐出口气评价道。
  我皱紧了眉头,居然有人能够让身为大妖魔的青峰有如此谨慎的表情,这人,绝对应该注意!而且,为什么昨晚出现的两波人,全都不约而同的来到了太上皇李旦的陵墓前?难道,他们的目标和我们一样?那个混蛋皇帝,究竟想要我进去拿什么东西?
  看来,再不能悠悠闲闲慢吞吞的混时间了,早点进去,先一步将东西拿到再说。
  我看了青峰一眼:“青峰,解开百分之三十的封印,将左手臂化为原始形态。”
  说完便捏了几个手印,用契约法术把加在他身上的封印稍微打开了一道口子。青峰顿时兴奋起来,满头的青色发丝在空气中无风自动,一波又一波如有实质的能量波动在他的周围不断凝固,带着强烈的气息冲天而去。
  没多久,青峰的右手臂逐渐变成一种怪异的兽爪形象,五彩斑斓,一看就知道极为危险的光芒萦绕在手臂四周,弥漫的周围石像都纷纷破碎。
  “好久没这种感受过了,我的力量!”青峰满脸冷酷,性格似乎也在力量的极度膨胀中变得扭曲,变回了封印他以前的状态。
  我脸部肌肉一抽,狠狠一拳头捶在了他的头顶:“跩什么跩,还不给我挖!”
  青峰满脸嚣张的正要变脸发怒,抬头猛然间看到我阴笑的神色,顿时气焰尽灭,郁闷了半天才道:“主人,这么大阵仗,我还以为您要我把整个坟墓都掀个底朝天,弄了半天,还是要我挖啊!”
  “废话。我不是老告诉你,做事要低调吗!”我在他额头上又来了个暴粟,理所当然的说道:“你主人我天性善良,一向为自己人着想。”指了指他的爪子又道:“你看,都给你工具了,还不给我挖快点。”
  青峰完全无语,一副随时要倒的样子,埋头发泄似的苦挖起来。
  一路无话,他挖了多少,我就走进去多少。有了工具,力量膨胀的青峰果然进度很快,没多久就将洞打到了陵墓里。
  随着不远处阻隔开胚土的石板在青峰的利爪下轰然向里边倒塌下去的时候,一个黑暗、空荡荡的地方立刻露了出来。
  我伸头进去四处打量了一番,接着又皱起了眉头:“奇怪,为什么没有术法的波动?一般皇家陵墓里,机关、诅咒、攻击和防御术法多不胜数,这里居然一个都没有。”
  心里,顿时升起不太妙的预感。
  青峰在掌心化出一颗临时充当照明用的光球,将四周照亮。视线所及的范围,众多召唤石像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而地上,机关似乎有完全被触动的痕迹。果然,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闯了进去。
  弯腰在地上捡了一根弓弩的箭头,只见它已经被一剑砍成了两段。断口处很新,看来应该是刚断不久。恐怕掉在地上的所有机关都是如此。
  来人,好高的身手。不但凭着高超无比的剑技蛮横的破除了所有的术法,而且根本就没有停顿的向里走。
  只是想到那分功力,都会令人不寒而颤。
  “不好!”我大叫一声,一边带着青峰朝摆放灵柩的墓室跑,一边掏出李隆基给的锦囊打开。里边龙飞凤舞的只写有两个大字:玉玺。
  太上皇李旦的灵柩里,棺材盖大开。那玉玺,早已不知踪影……
  “请皇上恕罪,草民没能顺利拿到玉玺。辜负了皇上的信任。请皇上治罪。”我在御书房里大声请罪,但双膝依然硬挺挺的支撑着身体,没有丝毫可能跪下去的行动。
  出乎意料,李隆基并没有动怒,只是走到窗前,望着窗外随风摇动的怒放花朵,许久才叹了一口气,说道:“夜不语,你知道那是什么玉玺吗?”
  “草民不知。”虽然自己内心倒是有些猜测,不过现在还是装笨点好。
  “玉玺分很多种,有批准公文用的公章,也有命令内府用的私章。但有一个玉玺却很特殊,掌握着皇家的一个秘密,手里拿着那块玉玺,就能调动历代积累的隐藏力量。如果那个玉玺,真的已经落入了那个女人的手里,事情就麻烦了!”李隆基苦笑。
  所谓的那个女人,恐怕只有一个,就是太平公主。不过如果那玉玺真的有调动皇室隐藏力量的作用,对眼前的这位而言,事情确实会很糟糕。
  这个李旦果然是个聪明人,他害怕自己的儿子万一斗不过太平公主这婆娘,恐怕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状况下,特意将玉玺带入了自己的坟墓。也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了一条后手,让他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但不知为何,李隆基和太平公主同时知道了这个秘密,都派出了高手去太上皇的灵柩里偷玉玺。
  说不定,原本这高明的一招,现在反而有可能替自己的儿子掘了坟墓。
  只是不知道那位功力高深到莫名其妙的白衣男子,是不是太平公主的手下。
  “看来,事情真的不能再拖了。”
  李隆基坐回了龙座,烦躁的将一张纸撕碎,望着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缓缓道:“看来,计划要提前了。”
  计划?什么计划?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突然变成了民族英雄,而事情也在向我完全想不到的形势发展开来。
  有人说女人心海底针,但是就算那根海底的针,也有被人刻意抹去的时候。
  就在李隆基说要提前进行计划的三天后,一件举国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王皇后一直都没有身孕,在后宫的处境极为尴尬。他的哥哥王守一这时已是玄宗的妹夫、薛国公主的驸马了,他当然也对妹妹的处境十分担忧。
  常言道“病急乱投医”,王守一四处打听之后,找到了一个叫明悟的左道僧人,这个明悟在一通作法之后,鼓捣出了一块“霹雳木”,上面刻着天地字样以及李隆基的名字,交给王守一说:“佩此有子,当与则天皇后为比。”
  王皇后听了这话,万分高兴,她当初能够直接参与丈夫杀韦后的密谋,不用说也是个对权力有欲望的女人。如今变心的丈夫对自己已经无复往昔恩爱,她当然更渴望权力、希望将丈夫控制在自己手心里。
  然而,事情并不像王皇后所想的那么完美。这个消息居然很快就走漏了风声。
  大吃一惊的李隆基立即亲自过问此事,事情很快真相大白。
  面对人证物证,李隆基怒不可遏,于两天后颁布诏书,昭告天下:“皇后王氏,天命不佑,华而不实。造起狱讼,朋扇朝廷,见无将之心,有可讳之恶。焉得敬承宗庙,母仪天下?可废为庶人,别院安置。刑于家室,有愧昔王,为国大计,盖非获已。”
  王皇后立刻被废为庶人,太子少保王守一先是被贬为泽州别驾,随后又被赐死。三个月后,王庶人死在冷宫之中,死因成谜。不过那又是后话了。
  而这件事的牵连极大,就连太平公主也被牵扯了进去。有一大堆证据在早朝的时候,被摆在了皇帝以及众位大臣的面前。
  证据罗列出太平公主李令月挑拨离间,差人装成那个叫明悟的左道僧人蛊惑王皇后造反,并多次游说王皇后,误导王皇后,让其对梅妃的恨意日渐深沉,最后还唆使王皇后在梅妃的卧室里偷偷换了焚香,买通宫女在素三彩鸭薰中放入麝香,令梅妃流产,最后致使梅妃郁郁寡欢下自缢在疏影阁中。
  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太平公主这一连串的阴谋,用意旨在破坏朝纲,扰乱后宫秩序,迫使圣上无法顾及她的小动作,令她可以后顾无忧的准备造反的逆天之事,做第二个武则天。
  更有证据指出,太平公主欲以七月四日作乱。唐玄宗以及众臣大怒,立刻宰杀了太平公主的党羽常元楷、李慈、萧至忠、岑羲等人。窦怀贞听到消息后,当天便自缢在家中。
  第二天,唐玄宗下令,将太平公主李令月毒酒赐死。太平公主冷笑了一声,将太监递过去的毒酒一掌打翻在地,然后举旗真的造反起来。
  唐玄宗龙颜大怒,亲自率兵将十万将凤鸾殿层层围住,一场惨烈的政治内战就此展开。
  开元元年七月十三日,天气晴,无雨。东都洛阳,却在上演着一场腥风血雨。
  李隆基挥兵十万,在凤鸾殿周边的朱雀门和太平公主的六万精兵狠狠撞击在了一起,一时间血肉横飞,残肢断腿四处都是。
  我和青峰站在远处的了望车上,身旁便是当今圣上李隆基。他微笑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似乎非常满意,看了许久,才从目不转睛的状态中解除,看了我一眼:“要不要做笔大买卖?”
  “什么买卖?”我诧异道。
  “很划算的买卖。”这皇帝大笑了几声:“跟我进去活捉太平公主,她伏罪后,凤鸾殿中的财物你可以随意拿走。”
  “很有趣的买卖。我当然没有反对的必要。”
  不是没必要,而是根本没可能,虽然接触的不多,但是对这位脸上总是带笑的皇帝,我倒是有了深刻的理解。
  对他而言,所有人都是蝼蚁,其他的他都可以不管,但唯独蝼蚁不听话的时候,不论是谁,都会毫不犹豫的抹去。我还没有傻到会去摸皇帝屁股上的逆鳞的程度,所以,还是稍微听话点、傻一点好。
  “那好,我们这就进去!李公公!”他大喊了一声。
  顿时,在他身旁唐突的冒出了一百一十一个身穿黑衣的蒙面人。是影族,这才是皇家真正的影族,光看气势,都和那天偷袭我的影族小姑娘完全不一样。
  这些人是真正的高手,不知道杀过多少人,一旦现出形迹,那种肃杀的感觉就会直冲云霄,使得周围充斥起一种血腥味。令人不舒服。
  最令人意外的是,李公公居然也是影族,而且身手高超到夸张的地步。看来,皇帝有恃无恐,果然是有自己的道理和本钱。
  “陛下,请勿以身犯险。请让老奴进去将公主擒下。”李公公尖着嗓子跪下道,一副心腹忠臣的模样,看得让人讨厌。
  “不用,毕竟里边的人是朕的姑姑,朕有责任看她走完最后的路。”
  李隆基向凤鸾殿深处眺望,“我心已决,李公公,快送我们进去。”
  看不出来,他还具有强烈的冒险精神。
  李公公不再说话,一挥手,影族的一百多人顿时人影闪烁,围着我们摆出了一个怪异的阵势。他们的移动速度越来越快,猛地眼前一黑,再有光线亮起时,我们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一个宽敞的所在。
  我揉了揉眼睛,这里,居然是凤鸾殿的正客厅。
  太平公主正高高的坐在主人的位置,她的身前摆放着那口黄金棺材,一群人正围着那口棺材不断的施着某种法术。
  她看到我们唐突的出现在不远处,神色并没有慌张,只是看着李隆基,一眨不眨的看着,最后叹了口气:“陛下,你终于来了。”
  “姑姑,你不该拒绝那杯毒酒的。”李隆基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的正中央:“败局已定,姑姑,放手吧。”
  “放手?你叫我怎么放手?我根本就没有选择。”太平公主苦笑了一声:“我就知道皇上你一定不会放过我。但是,为什么不多给我一天?就一天。我只想要再多一天时间。”
  “一天?难道要我真的等你准备好了,抢了我的位置?”李隆基冷笑。
  太平公主微微摇了摇头:“你根本就不知道哀家在找什么,哀家究竟想要什么。如果哀家真的想要你的皇位,这么多年,这么多的机会,哀家早就坐上了当年母后坐过的位置。”
  “你还想要什么?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姑姑,你想狡辩也没用了。”
  李隆基哼了一声,“不错,以前你确实有很多除掉我的机会。但是,那时候你的时机并不成熟,就算朕驾崩了,你也永远没有机会坐上去。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第一任丈夫,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就是你阴谋害死的。你同父王一起作为李家的代表参与了武李盟誓,看起来是为大唐的基业做贡献,实际上,你暗中做了许多的手脚,同时也掌握住了更多的权力。你,恐怕比朕更爱权力。”
  “我不是!”太平公主又摇了摇头:“你不会明白的,我这么爱权力,并不是因为真的爱,而是,我需要权力来为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李隆基有些惊讶。
  “我要找一个人!”李令月的眸子猛地闪了闪。
  “找一个人?就为了找一个人?”李隆基愣住了,然后大笑,狂笑,笑得咳嗽连连,“你为了找一个人,不惜诬陷自己的丈夫,不惜踩住一堆又一堆的尸骨往权力的巅峰上爬?别当我还是三岁的孩子。”
  “丈夫,哼!那是他罪有应得。如果他不死,不要说你是不是还坐在皇位上,恐怕大唐的整个江山都要改姓了。”
  太平公主冷笑了一声,她看着在术法中闪烁出五彩光芒的黄金棺材,眼神顿时又柔和了起来,“我这么多年来,确实在找一个人。一个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爱情,这种东西真的很神奇而又平凡。但就是这种平凡人家的感受,皇家人却永远也得不到。陛下,就像你的梅妃,你扪心自问,你是真的爱她吗?还是最爱你自己?
  “但是他不一样,我爱他,胜过于爱我自己!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才十七岁。那天我记得很清楚,自己一时贪玩,有一种想要出宫的冲动。于是我就真的出宫了,在一个湖边遇到了他。
  “那时候他默默无名,却有高深的剑法。他在湖边练剑,湖中的水、林中的叶子全都围绕着他飞翔。他似乎发觉到了我的偷窥,转头冲我笑了一下。
  “就那一下,我的身躯僵硬了,满脸呆滞,脑中全是他干净的眸子,和那道淡淡的笑容。就在那一刻,我的心跳立刻便告诉了我一个事实。
  “就是他了。他就是我的丈夫,一辈子的丈夫,一个将要陪我走一生的人。而我,从此以后,只会有他一个。
  “我要嫁给他!”
  太平公主的眼眸流出了一丝泪水,神情恍惚的望着窗外。
  “但是我却没有嫁给他。比武招亲的时候,他毁约了,没有来,更从此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于是,我嫁给了薛绍。这个男人需要的只是个长公主丈夫的名号,他是个极有野心的人,他想当皇帝。
  “说我诬陷他,不过是他罪有应得罢了。这么多年来,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将我深深爱着的那个负心男人挖出来,不论用什么手段,不管因为这件事会死多少人,我都不管,我只想看到他,哪怕只有最后一眼,我也想见他!”
  凤鸾殿的正客厅里陷入了一片死寂中,许久也没有人出声。只有那群术士,以及发光的黄金棺材还在微微散放动态气息,让人不会产生时光停顿的错觉。
  又过许久,李隆基才深深吸了口气,喝道:“撒谎,差点被你骗过去了。那口黄金棺材是你花万两黄金,委托人从一个商代的‘千魔罗天冢’
  里偷出来的。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口棺材里封印着一只大妖怪,哼!你在那里煽情拖延时间,其实是想将里边的妖怪唤醒,趁机将我们全部杀掉。
  “来人啊,给我将那口棺材毁掉!”
  李公公应了一声,带着一百一十一个影族飞也似的朝着黄金棺材的所在冲去。
  “不要!”太平公主惨叫一声,一直天塌不惊的神情变得惊惶失措起来。她跑下台阶,似乎想用柔弱的身躯挡住影族的攻击。
  “不要管她,死活不论,将这里所有的人都杀掉!”李隆基声音阴沉的下令。
  影族闷不做声,整齐的抽出匕首,向正客厅里所有的术士冲去。正聚精会神面向黄金棺材施法的术士们来不及防御,一个个惨死在了刀下。
  就在李公公的刀快要碰到太平公主的喉咙时,一道剑气凌空飞出,将李公公的匕首硬生生的划断,匕首尖飞出几丈开外,深深的刺入了对面的墙壁里。
  有一个穿着老旧白衣的中年人缓步走了进来。
  他轻轻的将李令月几近昏厥的柔软身躯抱在怀里,他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庞,痴痴的,最后叹了口气,“令月。我来了。”
  他怀中的太平公主娇躯猛地一震,拼命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
  “真的是你?”
  “不错,是我。高慕白。对不起,令月。我来了,没有人能够再伤到你。”高慕白抚摸着她的发丝,轻声道。
  “你老了。”李令月缓缓的伸出双手,捧住了他的脸颊:“我也老了。”
  “你没有老,还是那么漂亮。”高慕白笑了笑:“对不起,我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没能娶你。”
  “不用说对不起。我知道,我早就明白一切了,全都是薛绍搞的鬼。
  我从来就没有恨过你。只是,一直都很想你。慕白,这么多年来,你都到哪去了?”
  “我?”高慕白笑了起来,虽然沧桑,但却很迷人,“我一直都在你的身旁。你嫁人的时候,我在远处。你休息的时候,我在远处。
  “你的丈夫死了,一直独居,我也在你附近。我一直都在,一直都默默的注视你,看着你。只是不敢走过来,哪怕一步都不敢靠近,我没有勇气面对你。”
  “傻瓜。算了,我们都老了。慕白,你不会再离开我了吧?”
  “不会了,永远都不会!”高慕白猛地抬起头,一眨不眨的望向李隆基,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捏在手心中:“皇上,要不要和我做一笔买卖?”
  “哦,什么买卖?”李隆基微微笑着。
  “非常划算的买卖。”高慕白淡然道:“只要你放过我和令月,我就将这个还给你。我们俩会彻底消失在你的视线中,过平凡人的生活。”
  说着,他手心一翻,露出了一个玉玺。看样子,或许正是那个太上皇李旦带入棺材中,可以调动皇家秘密势力的玉玺。
  李隆基的眼睛一亮,却没有说话,盘算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是在威胁朕?”
  “不敢。只是有这个玉玺在手,似乎能调动一些莫名其妙的隐藏势力。如果用它来打击报复,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会终年寝食难安吧。”
  “哼,我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威胁!”李隆基哼了一声:“何况,太平公主必须死,否则会给朝堂埋下阴影,她的势力也无法消除。”
  “既然谈不拢,那只有最后一招了!”
  高慕白摇头笑着,挥手抽出一把长剑。随手舞动几下,几道剑风立刻将对面的墙壁划出了几个深深的痕迹。
  好恐怖的气势,好高的功力。
  李隆基也微微色变,他手指一划,影族全都动了起来。
  “天雷勾动地火,万山之巅,万峰之顶,接万物以封四空。万物凝固咒,封!”一阵咒语声响起,上百道白色的光芒猛地窜出,将整个会客厅的空气都凝固住,四周的一切动作都缓慢了起来。
  我脸上带笑,微微的站在了高慕白和李令月的身旁。
  李隆基怒道:“夜不语,你敢背叛我?”
  “抱歉,皇上,似乎你误会了什么。”
  我微笑着,耐心的解释:“我和您只是雇用者和被雇用的关系,现在约定已经解除了,我可以随着心意自由行动。”
  “你,好,很好。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李隆基气急败坏的喝道。
  “管他的,我妈妈说,一定不要看悲剧。”我转头冲青峰喊道:“青峰,准备解除百分之七十的封印,看来今天要大开杀戒了!圣上,您就凭这点人马,想要阻止我们,还剩多少胜算呢?”
  李隆基阴狠的看着我们几人,许久,这才摆摆手,颓然的道:“很好,不错。从今天起,太平公主已经被朕赐死在了凤鸾殿中。收兵,回宫!”
  太平公主造反失败,所有亲兵都举刀投降,唐玄宗志得意满的回到了长安。
  玄宗皇帝粉碎太平公主集团后,立即“讲武于骊山之下,征兵二十万,旌旗连亘五十余里”,并流放郭元振,斩杀唐绍扬威皇权,并逐步将功臣,诸王调离出京,到外地任刺史。
  皇权稳固之后,玄宗开始整顿朝纲,任用贤能。并在当年改国号为开元,从此开元盛世来临。
  而这个世间,确实再也没有了权倾朝野的太平公主。那位中国历史上最接近皇位的公主,已经死了,从此后,世上多了一个叫做李令月的平凡女人。
  那个李令月和自己最爱的人过着平淡而充实的日子,二十年后,李令月和高慕白在同一天同时永远的闭上了双眼,幸福地埋在了一起。
  享年七十一岁。

尾声
  所有人的尸体都在,只有偷草帮老大不见了踪影,恐怕,那个大妖怪是附在了他的身上。
  不过,不关我们屁事。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
  “老大,我们这是要去哪?”
  青峰气喘吁吁的背着我,在原始密林里奔跑。
  “当然是逃命,最好逃到国外去。”我在他背上悠闲的喝着小酒,“要知道,李隆基可是个小气的男人,这次摸了他的逆鳞,他肯定会派人来追杀我们。”
  “那您那天还那么一副大义凛然的帅气模样,我几乎以为您脑袋受重创,性格失常了!”青峰撇撇嘴道:“不过那人类皇帝看起来一副随和的好好先生样子,应该不会逼得那么紧吧?”
  我恼怒的在他脑袋上弹了弹:“笨蛋。人类的思想并不是看表面就能看出来的,要仔细思考,要判断。
  “那个李隆基,恐怕早在很多年前就把这个计划安排好了。他的宠妃梅妃的流产与自杀,那个流落到街头,偶然被太平公主捡到的影族弃女,还有王皇后的事情,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他在利用我将他所有的阴谋都堂而皇之的联系起来,而我虽然看穿了,却没有办法反抗,因为他毕竟是皇帝。
  “何况,宫廷人的死活,原本就不干我的事。他算准了我的性格,然后设下了让我上钩的局。
  “恐怕,那个在商代墓穴群中放着的带有巫术诅咒的木箱子,就是他委托人送进去的。然后想嫁祸给太平公主。”
  青峰有些不解:“那太平公主的委托呢?那口黄金棺材里又有什么?”
  “很简单,棺材里原本封印着一个大妖怪。那个妖怪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够使用‘万里寻踪’的妖术,恐怕太平公主就是想借用这大妖怪的能力寻找高慕白。”
  “还是有些不懂。‘千魔罗天冢’不是已经被皇帝送进去的木箱子给破了吗?”青峰疑惑道。
  “不错,确实破了,妖怪也都跑了出来,但太平公主不知道。当她发现黄金棺材里已经没有她要的东西时,她又生出了一计。”
  “不懂。”青峰摇头。
  我笑起来:“其实这一计也很简单。她故意被李隆基逮到把柄,故意将自己置于死地,然后将自己要造反的事情搞得轰轰烈烈,让世人全都知道。这样,高慕白如果还活着,还爱她的话,就一定会来救她。相反,她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吧。”
  “人类的情感,果然是一种难以理喻的东西。”青峰挠头:“但那个大妖怪呢?它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我调查过。”
  我缓缓道:“那群死在‘千魔罗天冢’中的人都是一个小帮派,是偷草帮的人。而所有人的尸体都在,只有偷草帮老大不见了踪影,恐怕,那个大妖怪是附在了他的身上。不过,不关我们屁事。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
  不错,该结束的都结束了。该幸福的人,也得到了幸福。想要权力的人,也终究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权势。
  至少,一切都和我没关系了。
  清风吹拂过树林,抚动青峰满头的发丝。
  我高兴的夹紧双腿,大喝一声“驾”!青峰便飞也似的向前急驰,只剩下身后一片片残叶飘零。
  于是,我和我的仆人,开始了不太幸福的逃亡之路。
  ——《尘世道》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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