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 16 宝藏(下部)

引子一
  知道什么是“命命鸟”吗?
  嘿,是一种很有趣的生物。
  据说这是在雪山上,有只两头身的共命鸟,它们一方清醒时,另一方就会陷入沉睡。
  但其中一个头常常觅到甜美的果实作为食物,而另一个头却不曾觅得美果,终于心生妒意,故意取毒果来吃,想毒死另一头鸟,结果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身共命的怪鸟,因此双双俱亡。
  佛经上常常用这只一身两头的共命鸟,象征善与恶、梦与醒、迷与悟的两面。
  这两面的抗争与顺受的命运休戚相关。若善的悟性抬头,就可以使恶念迷愚销匿,让生命回归净土,但若是相反,则会万劫不复。
  我是赵宇,原本是一个十分平凡的大学生,过着十分平凡的大学生活,也有几个很屌很不错的朋友。原本我对这种生活十分满足的,但直到有一天,平衡被打破了。
  打破这种微妙平衡的是孙敖,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不,不能说是曾经,直到现在我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以后的人生中再也找不到比他更棒的朋友了。虽然,我亲手杀了他。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两年前的七月十一号,孙敖带了一个女生到我们的老地方。
  “她叫孙晓雪,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女友了。”他这样对我们说,戴着金丝边眼镜,秀气的脸上少有的微微泛红。
  那是个很秀气的女孩,大家闺秀,很恬静的站在他身后。就在视线接触到孙晓雪的那一刹,我的心脏不争气的拼命跳动起来。
  没想到,我也有暗恋某个人的一天,而且那人,还是我最好朋友的女友。
  没想到,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居然有那么苦,苦涩的想要自杀。我不是没有想去争取,但是,我做不到。
  因为我和孙敖,没有可比性。他,在任何方面都比我强太多了!
  暗恋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没有人看出来,也没有人知道每次和他们出去时,我有多痛苦。
  甚至,每一次站在较高的位置,都会稍微衡量一下跳下去的话,会不会毫无痛苦的死掉。
  那些日子,原本应该平凡的我开始变得只有颓废,无尽的颓废充斥了一切。没有任何上进心,只知道混时间,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可能就这样了。
  一个人生活失去了弹性,而且还心灰意懒,根本就不愿意改变的时候,是很可怕的。可怕到,心里会不时的暗暗计算本国高达十万分之二十三的自杀率中,会不会哪一天留下自己的名字,变成每年二十五万自杀者的其中一员。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了自杀,跳河。
  那一天是二月十一日,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
  我真的记的很清楚,那天我买了蛋糕,一些肉食还有大堆的啤酒,深夜骑着自行车跑到了金河的河堤上。
  点燃蜡烛,许了愿望,吹灭,然后喝了个烂醉。
  那时金河的水流很急,我就那样直愣愣的望着河水,心里思忖着自己不会游泳,四周漆黑的不成样子,也不会有人来救,而且这里刚巧水很深,足够淹死一个人了。
  跳不跳下去呢?
  有些犹豫。
  于是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先投石问路,向河里扔了块石头。听声音,石块立刻就被激流带走了。很好,跳下去,肯定会没命。
  正在自己和生无聊赖的落寞感觉挣扎徘徊的时候,猛然间,一个人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
  “你想自杀?”
  他悄无声息的就站在我身后五米的位置,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来的。
  “不用你管。”没有想太多,我赌气的吼道,然后向他瞟了一眼。是个男人,很年轻,大约只比我大几岁。
  “那你有没有想过,自杀稍微有点不值得。毕竟人的一生本来就已经短暂的可怜了。”他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的坐到我身旁,“说不定,事情糟糕到尽头就会有转机。”
  “不可能的!”我满脸沮丧的将头瘫缩在双膝间,脑中不由浮现出孙敖和孙晓雪亲密无间的样子,“我没有机会。”
  那男人哈哈大笑起来,秀气的脸孔上透露出丝丝令人想亲近的感觉,“机会这种东西,别人说了不算,要自己来判断。听过命命鸟的故事吗?”
  随后,他慢吞吞的将命命鸟的故事告诉了我,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老旧的纸,“既然你都不想要命了,那么要不要和我打一个赌?”
  “什么赌?”我抬起了头,不知为何,我突然对他的赌有点感兴趣了。
  “很简单,这里有一张藏宝图。送给你。”他依然笑嘻嘻的,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他的笑容,很认真。
  我接过那张所谓的藏宝图,没有看,只是盯着他,“然后呢?下文是什么?我可不信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没有下文了,就这么多。”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我刚才不是说过嘛,事情糟糕到尽头的时候就会有转机。这或许对你而言,就是个转机。而且,这张图对我没用,还不如送给有缘的人。”
  说完后,他便走了,融入不远处的夜色中。
  我愣了好久,这才就着手机的光芒,打量起这张所谓的藏宝图来。
  毕竟也是混民俗系,辨别常识也稍微有点,没想到,图居然是真的。
  图的另一面有一些奇怪的文字,我留了个心,记录了下来。
  没想到,这张图真的改变了一切。
  果然如那个男人所说的,事情糟糕到尽头的时候就会有转机。我平凡人生的转机真的到了。
  嘿,命命鸟,有趣。
  或许,我也能变成它。
  不过首先,到了增加伙伴的时候了!

引子二
  知道什么是生命树、宇宙树和天梯吗?
  北方少数民族萨满教宇宙观认为:在天地间生长着高大的宇宙神树,也称萨满树,它直插天宇,支撑着九天,其枝桠连接着天上众神之居所,根须接通地界。萨满神魂通天是经由这棵高大的神树,人的灵魂升天也是扶摇神树而上进入穹宇。
  记得《西伯利亚各民族的鹫崇拜》一文记载:原始时期的锡伯族萨满举行升天仪式中,就有刻记九天的高大神树。
  后来,在北方各民族的宇宙树观念中又衍生了高山、神杆、天梯,并认为耸入云天的高山、神杆与天梯均可撑天或通天。
  只有登上通天的刀梯,去拜谒萨满教女祖“伊散珠嬷嬷”及众神灵之后,才能具有通天的本领,并成为“伊勒吐萨满”。
  至今锡伯族民间仍然有祭拜高大古树的信仰习俗。满族也有设“索拉”祭天和祭祖先在天之灵的风俗。
  锡伯族民间剪纸、刺绣等艺术作品中出现的天梯、神树,就是锡伯族原始萨满教“宇宙树”信仰观念的遗存与体现。
  在现代锡伯族民俗中,神树的图案多用于民间的婚庆礼仪,被称为繁衍树和生命树,或单独出现或配合着花鸟、草虫、果实、人物,成为婚礼庆典中的喜花。
  寓意生殖与生命的繁衍及生命永存的美好愿望,而“天梯”等形象则多用于民间的丧葬活动中,刺绣在死者的寿鞋鞋底上,成为引导死者灵魂升天的符号。
  谢雨滢的身前不远处就有一座刀梯,很长很长的刀梯。
  不知道这是哪里,也早就忘了自己怎么来到这里的。
  她只记得自己骑着自行车在浓雾里疾驰,身后有东西一跳一跳的追赶着。于是她便拼命逃,而身后的东西依然不紧不慢的跟着,一直到自己逃回家,开了门,鞋也来不及脱就拼了命的钻进被窝里,将头藏住,身体怕的瑟瑟的发着抖。
  可那该死的声音丝毫没有消失。
  它居然跟着她回到了家,也不知道怎么进来的,只是一跳一跳的将整个屋子都跳了一遍,然后便向自己的房间跳来。
  紧闭的房门完全没有阻碍到那东西的进入,谢雨滢死死的拽着被子,心里默念所有知道的神灵的名字。可是没用,那玩意儿在她的床前略微暂停了片刻,猛地跳到了她的身上。
  接着,她因为过度的恐惧而晕了过去。
  醒来后便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四周很昏暗,视线所及的地方全是暗红色的背景,黯淡的红触目惊心,令人心情十分压抑。
  那种似乎没有尽头的刀梯下边,开满了成片成片,绽放出妖异浓艳的近于红黑色的花朵,那是能将一切都染成了触目惊心的如火、如血、如荼的赤红。
  这花她认得,居然是彼岸花!
  难道,自己已经翘辫子了?不可能,明明还有知觉的,鬼哪有可能还知道痛?她用力捏了捏自己的大腿,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什么鬼地方,难道自己被鬼抓了,就快变鬼了?
  她苦笑,再次打量起四周来。
  刀梯上似乎有东西。
  谢雨滢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个桥远眺,好不容易才看清楚。在刀梯上不知道多远的地方,真的有东西。
  那是一棵树,一棵泛着青铜光泽的树。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居然能看的那么清楚,就连细部特征都一清二楚。
  树干大约高三十多米,枝盛叶茂。树干略呈圆锥状,最下边呈圆环形,树顶有浓烈的雾气环绕,主干上边貌似还有三座怪异的山,山上也是云烟雾绕,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
  树干在山顶正中,干很直,有大量的树根露在外边。树干上有三层树枝,每层分出了三个枝桠。枝桠端部似乎长着火红的果实。
  走上刀梯,看来是唯一一条可以选择的路了吧。仔细打量了许久,谢雨滢作出了这个结论。
  她思忖片刻,决定赌一赌,身体依然害怕的颤抖着,咬牙,提起脚,好不容易才踏了上去。
  心脏因恐惧而狂乱的跳动着,但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鼓励自己,支持着已经怕的快要崩溃的神智。
  不管怎样,就算要死,至少,最后也要见他一面……
  死在他怀里!

第一章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三十分 谜点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必然会失去一些。
  于是有趣的事情就出现了,非常的有趣。
  例如,站在我跟前的这位嘴角带笑的帅哥。
  照例自我介绍,我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严重,但是最近不怎么走运的人。
  不然按照从前自己的性格,这个笑的十分灿烂,一直冲我和杨俊飞摊开手的家伙早就完蛋了。
  很好,因为他马上就会完蛋。杨俊飞和我对视一眼后,暗中悄然无声的行动起来。
  我悠闲的向那位帅哥堆起虚假的友善笑容,虚假到自己都觉得自己笑的非常开心,“有趣,没想到还能遇到同行。”
  那个男人不言不语,只是笑着,丝毫没有将摊开的手缩回去的意思。
  我继续笑,瞥了证物室一眼,“里边东西还多,我们没拿完,请自便。”
  那人笑笑的摇头,终于出声了:“我只要人头像。”
  果然是冲这东西来的,越来越有趣了。
  “人头像?什么东西?压根就没见过。”傻瓜都看的出来我毫不掩饰自己在撒谎。
  “是吗?哦。”男子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迅速的将手收回,视线固定在杨俊飞身上。
  我皱了皱眉头,行动被发现了?不至于吧,虽然对老男人有诸多抱怨,但是他的实力我还是十分信任的。
  那男子也没有什么行动,就是看着杨俊飞。
  “他身上。”那人指了指老男人。
  杨俊飞立刻笑起来,“到嘴的鸭子,你以为我们会吐出来吗?”
  那男人阴狠的瞥了我俩一眼,“由不得你们。”
  就在他说出那番话的时候,那一刹,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突然觉得他的双眼猛地一亮,脑袋一阵阵的晕眩。
  就只是一瞬间,原本变得黯淡无光的四周景象,扭曲着再次恢复了正常。
  只见身旁的老男人身体也稍微摇晃了几下,猛地扶着墙壁,摇晃了好一阵脑袋。
  那男子似乎觉得很惊讶,咦了一声,开始大皱眉头。
  我不太清楚他究竟对我们搞了什么鬼,但是内心总有一种怪异的危险感觉。
  “老男人!”我大吼一声。
  “我知道。”
  他敏捷的冲了过去,那个刚才很跩的家伙反应也非常敏捷,毫不犹豫的撒腿就向楼梯跑。
  老男人冷哼了一声,飞快的闪到他身后,一个手刀劈过去,那个反应很灵敏的人顿时很灵敏的晕倒了过去。
  老男人用手倒提住那人瘫软的身体,然后和我很有默契的搜刮起他身上的物品。
  皮夹里居然有身分证和银行卡。
  “老天,这家伙跑到警察局来偷东西,居然还敢带身分证!”我啧啧的撇嘴一边评价,一边就着昏暗的电筒光打量起身分证,“李睿?怪了,这个名字总觉得我应该熟悉。”
  “先别管,他身上不止身分证有趣,还有个更有趣的东西。”老男人嘿嘿笑着,手中捏着一个青铜人头像。
  我拿了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真货。老男人,把他提回去好好咨询咨询。”
  “恐怕不止是需要咨询那么简单吧。嘿嘿。”老男人笑的十分奸诈,听的我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李睿!李睿!奇怪,这名字我肯定在哪里见过。”事情基本上搞定了,东西也到手了,我俩开始顺着原路潜逃。
  一路上顺风顺水,居然至今都没有任何人到配电室来检修,实在有些古怪。
  被老男人抓住的男子,一直瘫软的昏迷着,偶而打量着他的样子,猛然间终于想起了他的身分。
  “老男人!”我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一把抓住了走在前边的杨俊飞肩膀,“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狗杂种的资料了!”
  杨俊飞有些不明所以,闷闷的问:“他的身分很重要吗?”
  “听我说完!”我语气急促道,“还记得前段时间发生的杀人案吗?
  其中有一个叫李睿的人,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的骨头后畏罪潜逃,全国的报纸杂志,还有各大机关单位的门口都贴满了他的通缉令。你看看,根本就是这家伙!”
  我朝他头上踢了一脚,好让那家伙的脸孔翻上来正对我俩。
  杨俊飞的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臭小子,恐怕这次我们是逮住大鱼了。”他干笑了几声,“不过有许多想不通的地方。而且最重要的,为什么他身上会有青铜人头像?”
  “不知道,现在也不需要想太多,把他弄回去好好请教一番不就明白了,我相信你的语言技巧。”
  我皱了皱眉头,“不过既然他们知道青铜人头像放在这里,就一定是知道人头像的来源以及大致的分配,还很有可能知道那群死掉的大学生的事情。恐怕,整件事情,都和赵宇有必然的联系。”
  杨俊飞思忖了片刻,道:“说起来,刚才在抓住这个混蛋前,你有没有过什么异常的感觉?”
  “似乎有点头晕。”我想了想,“不,不能说有点,几乎差点就要晕倒了。”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本来以为是错觉。哼,有古怪!”他看了依然昏迷不醒的李睿一眼,“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他搞的鬼?”
  “你的意思是——特异功能?”我顿了顿。
  “我不知道,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杨俊飞的语气沉重起来,“作为一个被通缉的人,他居然敢大摇大摆的走进警察局偷东西,大摇大摆的砸掉玻璃门,根本就不怕惊动警局里的人,比我们嚣张不说,还在遇到我们时丝毫没有惊惶的神色,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但是我打晕他时,他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力气小的就像个没有拿过重物的书生一样,太不符合逻辑了。请问,他凭什么这么自信?”
  我有些呆住了,说起来,这个叫做李睿的杀人犯,果然是有些与众不同,“这个家伙接触过青铜人头像,估计已经被感染的有些呆头呆脑了吧。”我有些无力的自圆其说。
  “一个呆头呆脑的人,真的能穿过有几十个带枪警卫巡逻的警局一号楼,大摇大摆的来到二号楼的证物室?嘿,这种傻子我都想当。”他唏嘘道。
  “但问题是,如果他真的有什么特殊的能力,我们怎么可能完好的站在这里?”我揉了揉鼻子,“恐怕现在被抓在手上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俩了。”
  “不管了,弄回去和他好好交流一番。”杨俊飞也大惑不解,用手在那混蛋的脸上使劲抓了一把。
  “混蛋,不把你小子肚子里的东西统统掏出来,我就不姓杨。哼,果然越来越有趣了。回国果然是没有回来错。”
  “变态。”我嗤之以鼻,“当心有趣到连命都没有了。”
  “放心,我想死阎王都不敢收,他怕我抢他的位置坐着玩。”走到下水道的尽头,老男人狠狠的在李睿的太阳穴位置敲了一下,“有备无患,让他睡的熟一点我比较安心。臭小子,准备回家。”
  “嗯,嘿,今天晚上八成又要忙通宵了。”我用手理了理脖子上的围巾,脖子上那些怪异的痕迹让我心烦,但是更令自己心情烦躁的,却是谢雨滢的下落。
  她究竟到哪里去了?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一切的一切,都要透过这些古怪的人头像来解开谜底。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害怕,怕自己万一解不开,她,究竟会变得怎样……
  DATE:5月27日 凌晨二点二十分
  孙晓雪捂着脑袋,痛苦的从地上撑起沉重的身体。四周很黑暗,很臭,腐烂的臭,她挣扎着张开双眼,只看到漆黑的四周。
  好不容易等到眼睛适应了黑暗,这才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潮湿的小巷子里,周围有许多倾倒的垃圾桶,桶里的垃圾大部分盖在了自己的身上,恶心的要命。
  孙晓雪用力的摇了摇头想要令自己清醒一点,脑袋里十分混乱,似乎有些什么令人焦急的事情需要自己确认。
  是什么呢?
  过了许久,她才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状况。呆了几秒钟,便从垃圾堆里跳起来,没来得及嫌弃身上和四周的肮脏,疯了的在衣服里摸索着。
  许久,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在自己男友寝室里找到的线索,都还完好的藏在自己的身上。
  怪了,赵宇为什么没有杀了自己,甚至没有将自己身上的东西掏走?
  他不就是为了这些资料,才埋伏在出租屋的四周等待自己出现的吗?
  孙晓雪现在的样子活像一只刚从粪坑里爬出来的落水狗,原本乌黑秀气的长发被垃圾中分解出来、散发着恶臭的黄色液体染的湿漉漉的,一络一络的贴在头皮上,身上雪白的衣裳也变得肮脏不堪。
  她没有在乎太多,甚至来不及在乎,只是一个劲的打量着四周。
  这个巷子实在太乱了,大部分垃圾桶无规则的翻在地上,看样子似乎发生过争斗。难道是某种自己不太清楚的原因,迫使赵宇弄丢了自己?
  不明白,实在不明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附近恐怕依然很危险。
  不论怎样,至少要活着,把男友辛苦留下来的资料送到夜不语那小子的手上。
  只有那样,才有机会报仇!
  孙晓雪深深吸了一口气,顿时被周围浑浊的恶臭呛的咳嗽起来。
  当孙晓雪好不容易回到郊外的别墅时,我正和老男人坐在沙发上开心的喝着红酒,那个叫做李睿的男子牢牢地被捆在椅子上,依然昏迷着,我俩并不着急,悠然的耐心等待着。
  孙晓雪闷不作声的用我给的备用钥匙开了大门,顿时一股恶臭洋溢在大厅里,伴着那瓶91年的CHATEAUVALANDRAUD红酒散发出的芬芳气息,猛地闻入肺中,害得我和老男人差些窒息。
  我咳嗽着一把将高脚杯扔掉,跑到洗手间里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惊讶的望着眼前这位肮脏的不成人样的美女。
  “请问,您这是怎么了?”我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谦卑谨慎的再次先后退了几步。
  “说来话长。”孙晓雪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叠资料,轻声道:“孙敖留了一些线索给我,似乎很重要。”
  还是老男人有修养,他面不改色的从她手中接过资料,还在那股恶臭中面不改色的闻着手中高脚杯里红酒的味道,然后似乎正想要轻轻喝上一口。
  可惜世间上的事情往往有些不尽人意的遗憾,就在他接过资料的下一秒,惊吓过度又在恶臭的薰陶下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全靠一口气撑着的孙晓雪终于忍不住,身体一轻,向他倒了过去。
  这个变数不但毁了他差些到嘴的红酒,还毁了他声称高达一万多美元的高级西服。
  杨俊飞这家伙极为恶劣,非常粗鲁的在浴池里放了一缸子水,然后将看得到的所有沐浴露、沐浴香精等等东西统统倒在水中,然后将她连人带衣服一起扔了进去。
  他脱掉外衣,顺便扔进浴池里,这才回到了大厅。
  而我,当然已经开始研究起了孙晓雪带回来的资料。
  这些东西基本上是孙敖整理出来的琐细资料、剪报,甚至还有一张藏宝图的影本。
  老男人默不作声的走到我身旁,分出一部分资料,仔细的看起来。
  资料都是关于鱼凫王朝的,例如历代王朝的兴灭等等,以及鱼凫王朝灭亡后,宝藏的走向问题。
  再来就是他们去寻宝的黄宪村周围的琐碎报导,特别是对一个叫做石娅口村的小村落,孙敖似乎很感兴趣,甚至做了一些注释和对那件事的看法。
  “石娅口村,看地理位置不就和黄宪村仅仅一山之隔吗?两者的直线距离基本上不超过五公里,会不会那里的怪病也和黄宪村出土的青铜人头像有些联系?”我随手在电脑里搜索出了它的地形资料。
  “不明白,真的搞不明白。”杨俊飞按摩着自己的太阳穴,“又是藏宝图,又是青铜人头像,而且那些人头像似乎还有着莫名其妙的神秘力量。
  “臭小子,你说在黄宪村里,有没有可能埋藏着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宝藏,一个跟鱼凫王朝有关的宝藏?”
  “很有可能。”我思忖片刻后点头道,“据美国的一家杂志不完全统计,至少还有三万多个价值超过一亿美元的稀世珍品,被掩埋在某个角落里。只要运气好,不论是谁,都有可能在偶然间发现。
  “我们这么聪明的人,猛然发现一个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而且,我最近再次对鱼凫王的宝藏做了一次调查。你看看。”我示意杨俊飞坐下,在电脑里将图例和资料调了出来。
  “首先,假定黄宪村里确实有宝藏,而且是鱼凫王朝的宝藏,但是鱼凫王朝至少延续了大约八百年左右,那黄宪村的东西,究竟是从鱼凫王的哪一代埋下的?
  “我想,最有可能是在最后一代的鱼凫王嗝屁后,后裔拖儿带女,带着族里最神圣的东西沿着岷江向下走,最后颠沛流离到黄宪村的位置,实在没有办法了。将东西一埋了之,一了百了。”
  “有什么证据?”杨俊飞皱眉问。
  “这个就值得稍微探讨一下了。”我在电脑上调出了以前调查的资料,“看看这段,关于鱼凫王朝的破灭,一直有三种说法。
  “第一说是,鱼凫王是被杜宇所灭的。据说来自蜀国以南朱提的年轻的杜宇王,趁鱼凫王朝倾精锐北上参与伐商之际挥师入蜀,一路势如破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打到了三星堆蜀都城下。
  “鱼凫城内,鱼凫族将士在三个巨大的黄土圆丘上,点燃了祭天地祖先的燔燎,从西南商道入贡国都的数十头珍贵大象,被全部宰杀,慰劳与社稷共存亡的将士们。
  “象牙链及国之重器青铜纵日大面具、青铜神树以及巨大的玉石璧璋与贝货珍宝,被依次投入几座火坑。终于,鱼凫王和他的将士们淹没在翌日的血泊中。那三个巨大的黄土圆丘,就是现在的世界文化遗产三星堆了。
  “还有一说在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相约次年春天,会师孟津,进军朝歌,共建新的王朝。
  “蜀与周人本是姻族,加之长期受到殷人的镇压和残害,早对‘瘟商’恨之入骨。所以欣然加盟,倾其精锐北上伐纣。
  “而蜀中彝濮等小国,对蜀人来到川西平原屡屡吞食他们的领土十分不满。但蜀人武器精良,又抵抗不过,然而,驱蜀之心,早已有之。因此,趁蜀军挥师北伐,国内空虚之际,一举摧毁了鱼凫王朝。于是,蜀人又一次亡国。
  “注意了,最有一说最有意思。”
  我点了点萤幕,“《蜀王本纪》里曾经记载,‘鱼凫田于湔山,得仙,今庙祀之于湔。’而《华阳国志》里也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还有一个版本的《蜀王本纪》则说,‘(鱼凫)王猎至湔山,便仙去,今庙祀之于湔。’”
  “仙去?”老男人注意到了我每次念到“仙去”这个词时都着重了语调,不由的跟着念了出来,“仙去的意思不就是嗝屁了吗?”
  “那是后世的意思,那个时候最好注意它的表层意义。”我把“仙去”这个词用力指了指,“所谓仙去,最好理解的就是成仙而去,有意思吧。”
  “不明白有什么意思。”杨俊飞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那我们就先来稍微分析一下吧。”我整理了一下词语,把近段时间的调查组织了一下,“说到鱼凫遗子和人头像等等东西,首先要提到三星堆。
  “书上有提到,‘鱼凫王猎于湔山,忽得仙道’。湔山在哪里?据考证,应该在灌县境内沿白沙河一带。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史书都根本没有提到过三星堆。
  “那么,发生在三星堆的决死一战,就子虚乌有了。当然也不可能有杜宇和鱼凫王朝的这么一场战争。但说到鱼凫王是因为‘倾精锐北上伐商’,而被杜宇乘虚而入,最后使得王国破灭的吗?也有疑问。
  “《尚书.牧誓》是提到蜀的。整段话是这样说的:‘嗟,我友邦家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民、百夫长,及庸、蜀、羌、髹、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千,立尔矛,予其誓。’
  “翻译成现代的话,应该是:‘啊,我敬爱的友邦君王和各级军事官员,以及参与伐商的庸、蜀等族的朋友们:请举起戈,列好队,竖起矛,听我宣誓。’从以上可以看出,参加伐纣的国名都没有被具体提及,提及‘蜀’的,是在‘蜀人’的范围内。
  “所以,‘蜀’、‘羌’参加伐纣,很明显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出现的,又怎么能叫‘倾精锐’呢?当然,现在的历史学界也有引用《四川通史》
  中说‘周师伐鱼凫氏之国,克蜀’的。与前者不同,三星堆一战的主角当然不是鱼凫王与杜宇。
  “《逸周书》有新荒命伐蜀的记载,说五天之内,伐蜀的将帅就班师凯旋。不说西周镐京,东周洛阳,就是从周朝的边境出发,五天也走不到蜀国的三星堆或今彭县的湔山,更不说还要打仗,还要班师了。这显然不是成都平原的‘蜀’。
  “问题是,杜宇能不到一个月,就来到‘三星堆’城下吗?杜宇从朱提渡长江,沿岷江而上,一路要遇各濮族小国的狙击,在江原还有‘完婚’的大事。
  “征服了这些濮族小国,还要教他们务农,取得信任才能联军伐鱼凫。一个月不行,五个月也不成,即使是‘艺术虚构’,也还有不少漏洞。”
  杨俊飞听的皱了皱眉头,稍微摇头道:“关于这些我也调查过。你的意思是,鱼凫氏的‘仙去’,与杜宇无关,应该是被土着人赶走的?这点我赞成,最近稍微看了看《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上边就有一些线索。
  “从岷山而下的蜀族,为了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与当地的土着,主要是濮人,是会不断地发生战争的。其情况就与十六七世纪欧洲人征服美洲差不多。
  “他们来了又被赶走,赶走后又来。所以,从蚕丛国破开始以至柏灌、鱼凫。史书上说‘此三代,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颇随王化去’。
  “鱼凫氏在湔江立住脚,一定会侵略周围的土着,也必然遇到土着人的坚决反抗。他们虽然比土着人先进,但是正如《蜀王本纪》所指出的‘时蜀民稀少’,他们人数不多,在成都平原上,多数是土着人,于是,他们又一次被赶走
  “但是,这次被赶走,不是躲回彭州北端的深山再伺机复出,而是被彻底破国。让其子民顺着岷江河谷往南流浪,必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所谓的‘仙去’,不过是‘赶走’这个词语比较书面好听的说法罢了。”
  “不对不对,你还没了解我话里的精髓!”我摆了摆手,不屑的接过话桩。
  “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
  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伐纣。国内空虚的时候,居然被彝濮等小国灭掉了。
  “亡了国的蜀人,沿着岷江南下。温江、犍为、泸州以至川东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也有北上想回茂汶故地的。所以古灌县也有蜀人的身影。
  “按说,蜀国既加盟伐纣,《牧誓》中,蜀就应该在‘我友邦家君、御事’以内,但誓词中讲的都是‘蜀人’。那么,鱼凫王朝的覆灭,当在牧野誓师之前。
  “鱼凫王朝在蜀中失国了,参战的武士,继续参加伐商的战斗,他们在战争中立了功,其首领封为伯,因为他们都是战士。所以,在鱼凫氏的鱼字旁,特别加了一个‘弓’字。并在渭水之南,清姜河西岸的地方,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国家——渔国。”
  “那和我们现在想要解决的宝藏问题有什么关系?”杨俊飞有点不耐烦起来。
  “别急,听我说下去。”我喝了一口红酒,“我以前曾经跟着二伯父在宝鸡参观青铜器博物馆。那个馆中有大量文物出土于茹家庄、竹园沟、蒙峪沟口和纸坊头等处。
  “其中鼎器的制作和格式,已完全是殷商的中原特色,但其武器如戈、剑、矛等却明显地与古蜀文化如彭县、新繁和广汉出土的器物相似。
  “二伯父认为这是渔国的主要部分,是留在中原的原蜀国人身上。他们没有从龙门山南下回到川西平原,正说明蜀中的鱼凫王朝,已暂时不存在了。
  “而在其他的一些青铜器物中,如鸟、象、鱼、龙、貘、猪等,可以看到三星堆青铜器的因素。特别是三只足的青鸟,与三星堆的一些神禽神兽,异曲同工。
  “但多数已有实用价值。周人用车已经很普遍,车上有各种青铜饰物,其中人的手形,与三星堆青铜大立人的‘手印’十分相似,说明两者之间有某种渊源关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渔伯的正妻叫井姬,可以看出,周武王为了留下这批蜀中将士,特别把自己族中的女子嫁给他,以表彰他的功绩,巩固他和西周王朝的关系。
  “据说,渔国最强盛时,南界曾越过秦岭,达到嘉陵江上游。但他们始终未能进入四川盆地,恢复鱼凫王朝。于是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杜宇部落的身上。
  “由上边的资料可以见得,在鱼凫王朝灭亡后,渔国建立时,鱼凫氏已经不在了。鱼凫王的‘仙去’消失,实在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调出了一张现代的地形图,又和孙敖复制下来的藏宝图对照了一番,语气略微得意的说:“自从听了孙晓雪说起黄宪村的事情时,我就暗自注意起来,还特意找了当地的地形地貌的分析资料。
  “本来还想找个办法把藏宝图给弄过来,嘿,现在省事了。你来看看,我之前特意在美国买的这款软体,能够根据地形的演变情况,来推断出这张藏宝图的年代,时间甚至能精准到月分上。”说着我用扫描器将藏宝图扫进了电脑里。
  杨俊飞迟疑道:“这张图一看就是手工画的东西,而且至少也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手画的就会出现很大的误差,请问,这样也能行?”
  “就算不相信我,也要稍微相信一点美国佬的技术嘛。软体可是很专业的,据说判断力超强悍。”我撇了撇嘴。
  等了好一会儿,软体的进度分析器这才缓缓的爬行到终点,一大堆分析资料以表格的形式列了出来。
  我俩着重的看了看时间,藏宝图的绘制期范围在西元前一0二七年——一0二九年之间,和我推断的时间大体相同,也就意味着,这玩意儿,是真货!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双方眼中都有掩盖不住的惊讶。
  我干咳了好几声才强忍住激动,喘着粗气说道:“好家伙,我们真的撞到宝了。老男人,你看黄宪村的位置,刚好处在鱼凫王朝和渔国之间的路线上,这很有可能是鱼凫王朝的撤退路线。
  “我看那个狗屁史料记载的什么‘王猎至湔山,便仙去’的瞎话纯粹是狗屁。说不定鱼凫王是在撤退的时候嗝屁的,黄宪村的那个宝藏是个巨大的墓穴,是埋葬着鱼凫王的尸体,以及历代鱼凫王朝最神秘最核心的礼器的地方。
  “相比之下,现在举世闻名的三星堆中埋藏的东西,根本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垃圾货色!”
  杨俊飞深深吸了几口气,仰头躺在宽大的沙发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止都止不住。
  许久,他才舒了一口气,“真是太有趣了。我就没猜错,跟着你这臭小子绝对不会遇不到好玩的事情。老子操,这个宝藏我不把它给找出来挖个空,我就不姓杨!”
  正在我们激动的策画着怎么进行下一步的时候,突然一声惊叫从洗手间里传了出来!

第二章 DATE? 陷阱
  身体在黏稠的液体中沉溺,四周像是有无数的手在拉扯着自己,让自己永远都浮不起来。夜峰觉得没有办法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状况,他用力的想要张开眼睛。
  张开了,终于张开了。
  又是一个阳光很茂盛的早晨,满满的都是白晃晃的光芒,很刺眼。
  我摇了摇昏沉沉的头,伸了个懒腰,洗了个澡。看了看时间,才九点。
  奇怪,难道自己做了个怪异的噩梦?
  猛地,电话铃响了。居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兼老婆大人打来的Morning
  Call。她娇嗔的说想吃火锅粉,要自己去排队。
  火锅粉,这么令人厌恶的东西,光是听到这三个字让自己的胃都有点抽筋。当然,我会有些抵触吧,其实不光是我,就连小夜都是一听这三个字就颤抖。怪了,她明明知道我不想吃的,以前也不会勉强我,今天究竟是发什么神经了?
  “我能不能不去?”于是我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
  于是她很不爽的甩给我了一句话:“你不想去就算了,大不了我在公司吃午饭。”
  我愣了愣,苦笑。
  到银行去把事情处理好,顺便提钱交了网路费。我早饭也没来得及吃,急匆匆的向外北街跑,因为那里的火锅粉要排很久。
  嘿嘿,我去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感觉惊喜呢?
  我这么想着,看看手机,十点三十五。
  到了地方,进去一看,哇!我滴天,里边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女人,一群一群的女人。估计男性除了那位正在烫火锅粉烫得满脸喜庆的老板以外,就只有我了。
  总觉得,里边的女人见孤家寡人的我走进去,很多人都愣了一下。
  难道,我就这么和火锅粉格格不入吗?
  不过也对,原本就很格格不入。几乎是强忍着那种刺鼻的味道,我要了两碗。然后望着里边的人群发愁,还这么早就要排队了。
  做人还是聪明点,先占位置。
  我大马金刀的一屁股抢了两个位置,然后耐心的等起来。
  等啊等,等啊等,等了小半个小时,居然,什么都没等到。
  “怎么火锅粉还没给我端过来……”我小声咕哝着。
  只见坐我对面的两个女孩怪异的望了我一眼,噗嗤的差点笑出来。
  “那个,我说,这位帅哥。”正对面右边的女孩用筷子指了指我,“这里的火锅粉是要自己去端的。”
  汗!我就说那些密密麻麻的人站在锅前边干嘛,还以为她们挤着舒服呢,搞了半天原来是要自己去抢!
  好不容易又花了半个小时抢了两个中碗回来,我抹了抹汗,又抢了两个位置。呼,呼,居然比跑去抓银行抢匪还累,天,差点丢了我的老命。
  不过心里还是喜孜孜的,毕竟买到了。掏出电话,居然已经十一点三十五了,就为了买两碗火锅粉,竟然要浪费一个小时,这,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她一定会觉得惊喜吧。
  一定会很惊喜!很惊喜!
  我甜滋滋的想着,一边拨通了她的电话。
  那通电话不过三十秒,但是却让我觉得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不愠不火的声音,冰冷的语气。
  让我还算不错的心情降到了冰点,仿佛,堕入了地狱深处。
  我随手关了电话,嘴角咧出笑容,苦笑。
  然后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两碗火锅粉出神。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很久吧。
  很久很久吧……
  有人从我身旁走过,熙熙攘攘的。有人在问我,旁边有没有人,我抬起头,瞪了对方一眼。
  然后又过了很久。
  许久。
  一个人走到了我的身边,敲了敲我的桌子。
  “夜峰!”她的声音有点激动。
  熟人?我又抬头,只见一个娇小的女孩笑笑的看着我,短发,圆圆的脸,不认识。于是我低下头,继续对着火锅粉发呆。
  “好久不见了,你还记不记得我?”她坐到我身边唠唠叨叨。
  这人怎么这么没自觉啊,没见到我正心情不好吗?
  皱了皱眉头,我问:“火锅粉买了吗?”
  “还在等。”她一脸微笑。
  “那吃火锅粉吗?”我把两碗都推了过去,“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她明显愣了愣,还是接受了,“那好,就不客气了。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我没听她在说什么,自顾自的继续发呆。
  “这家最好吃了。你也喜欢吃?”
  “不喜欢,不过,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那你来干嘛。”
  “吃火锅粉啊,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喂,你究竟还记不记得我?”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我是……”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算了……”
  “……”
  等我发愣的差不多以后,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桌子上两个中碗也被吃光了。
  丢脸,估计今天一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我摇摇头,深呼吸了几下,拔掉了手机电池,然后站起身就走人。
  不过,自己到现在也没能想起那个女孩是谁。
  慢悠悠的走到家,已经接近十二点半了。
  突然我又笑了起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小孩子气,还学会一生气就关电话的?
  将电话打开,嘴角依然带着苦笑,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于是我再次掏出电话,将联络簿翻了一下,想要找个人出来喝点小酒,发泄发泄。
  翻了好久,突然发觉,自己的朋友虽然多,却居然没有能够约出来的。
  手下?别傻了,向那些大老粗诉苦,绝对会被嘲笑死。
  我的苦笑越发的浓烈,侧头想了想,最后拨了表弟夜不语的号码。
  虽然那个表弟尖酸刻薄、又小气又爱占便宜,还非常的臭屁,但,至少嘲笑归嘲笑,嘴巴很严实,不会乱说话。
  “表哥,怎么了?”小夜很快就赶了过来,顺便提了一打啤酒。
  “你嫂子,你嫂子,她……”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诉苦比较适当。
  “不会吧,难道嫂子有红杏出墙的打算?”夜不语那死小子满脸造作的惊讶。
  “不是,不是!”我连忙摇头。
  他眯着眼睛,使劲打量我的脸,“那,难道嫂子终于决定抛弃你这个完全不懂风情的榆木疙瘩了?”
  “怎么可能。”我支支吾吾的小声说道,“就是,今天莫名其妙的跟我闹脾气。”再次挠了挠头,“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嘿,你说嫂子她是莫名其妙生气的,这‘莫名其妙’的成语用的十分贴切,也很有意思。表哥,恐怕,这就是问题了。很大很大的问题。”
  那死小子眼睛眯的更小了,一副非常感兴趣的嘴脸。
  “表哥,你要知道,原本,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甜蜜。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终于可以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着自己、恋着自己,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但是慢慢的,随着彼此的认识愈深,两个人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发生,有的人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
  他很不正经的表情说着非常正经的话,令我十分的不适应。但又觉得这死小子的话确实经典的不像人话。
  表弟咳嗽了一声,“作为你的表弟,有时候真的自己都觉得丢人,居然能有到这种极品无趣又无聊,而且非常不解风情的表哥,实在太极品了。不过,谁让我是你表弟呢,这次就给你上一堂感情课,大家都是亲戚,不客气,不收你钱。”
  他开心的将我按在沙发上,用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教鞭抽了抽桌子,“听清楚了,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谁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
  “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就我伟大的夜不语看来。其实,爱情更像磨石子一样。
  “或许刚捡到的时候,自己对对方都不是那么的满意,但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心,有毅力,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不是吗?”
  “但你嫂子,你觉不觉得她对我的感情最近变淡了?最近她越来越懒,就连我的袜子都不洗了。”我害羞的不耻下问。
  夜不语那死小子又用鞭子抽了抽桌面,“屁话,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所以人才会变得懒惰。其实是人先被惰性征服,所以感情才会变淡的。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很多事可能只是在于自己心境的转变罢了!
  “如果不及时,就算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她不错,那也并不代表你会选择她,也不代表她会选择你。你不觉得吗?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恋爱。’
  “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该如何回答?恐怕你是无法回答吧!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
  “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我的表哥,你把嫂子稍微放开一点,或许会更好吧!”
  放开一点?需要放开一点吗?我迟疑了一下,又苦笑了起来。
  “小夜,要吃什么?”我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
  “随便。”那死小子说的痛快淋漓,而且还明显意犹未尽。
  我偏过头去想了想,眉头稍微有些皱起,然后走进了厨房,从冰箱后边拿出放在暗格中的警枪,我右手拿出一罐柳橙汁走了出去。
  “请你的,就当是谢礼。”我将柳橙汁递给他,他很顺手的打开,喝了一大口,估计是嘴很渴了。
  我冷笑了一声,缓缓的举起枪,对准了他,“请问,你是谁?”
  长得和夜不语一模一样的男子脸上浮现出一丝恼怒,“表哥,你究竟在干什么!我是你表弟,有拿枪指着表弟脑袋的混蛋吗?”
  “混蛋是吗?嘿,你是谁我不知道,但绝对不是我的混蛋表弟。那家伙基本上不会叫我表哥叫得那么顺口,也从来不喝橙汁,而且,他根本就不可能说出那么感性的话。”
  我皱着眉头,“给我仔细说说,你把我表弟怎样了?不,不对,我不久前明明还在警局里。那里的人全都是你杀的吧?”
  我的语气不由得愤怒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也不知道你怎么让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幻觉,甚至还能操控我的情绪。不过,现在我已经逮住你了!”
  长得像夜不语的人诧异了几秒,脸上浮现出一种吊儿郎当的笑容,“逮住我了?你确定?哈哈,我看真正没有看清楚形势的是你才对。不过,你这家伙的脑袋倒是很木头,不管怎么都没方法把我要的东西敲出来。哼,本来还想慢慢来的,哎呀,露馅了,露馅了。”
  他整个人都像水纹一般波动起来,猛地在视网膜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久后,我大脑一阵晕眩,只感觉脑袋越来越沉重。
  然后,倒霉的再次晕了过去……
  DATE:5月27日 凌晨五点半
  孙晓雪在楼上刚一尖叫,我和杨俊飞就反射性的从沙发上弹起来,飞快的向二楼冲去。刚冲了一半,我猛地拦住了杨俊飞,镇定的道:“老男人,你到下边去把东西守着,我一个人上楼看看。”
  杨俊飞看着我,最后点点头,“小心点。”
  我笑了笑,掏出晚上他硬塞给我的手枪,“放心,有这个。”说着就朝上蹑手蹑脚小心翼翼的走去。
  来到浴室门前,我悄悄的贴着门听了一下。没什么动静,孙晓雪叫了几声后就没声响了,难道真的出了什么事?
  我皱着眉头,用力一脚向门踢去。门居然没关,只听“啪”的一声,踹开的门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然后就听到不远处传来清晰的女性呻吟。
  这声音像是孙晓雪在“哎哟哎哟”的叫痛。难道,她受伤了?果然有问题。
  我用右手缓缓将门推开,神经高度紧张的注意着里边的响动。只见孙晓雪穿着浴袍躺在地上,手捂着头一直在呻吟,对面的窗户被打出了一个洞,玻璃渣散落在浴池和地上。明显是有人从外边扔了什么东西进来。
  恐怕她尖叫的原因也不过是这件小事情吧。
  我吁了一口气,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毕竟手上虽然拿着枪,但是要我真的开枪杀人,还真的需要一些心理准备。
  不过,平安没事就好。
  我蹲下身子打量了孙晓雪一下,虽然看得出她是个大美人,但没想到身材居然会这么好。她一直用手捂着额头,应该是被刚才从外边扔进来的东西打到的。
  “痛吗?要不要我弄点冰块给你敷上?对了,有没有见到是谁扔的?
  被砸的重不重?”我好心好意的向她伸出手。
  孙晓雪非常不识趣的狠狠朝我手上打过来,痛得我差些跳脚。
  “扔你个头,那个东西扔过来不过是吓了我一大跳。你个臭小子,一进来就给我踹门。你踹就踹吧,干嘛偏偏要等到我准备开门出来的时候再踹?痛死我了。臭小子!臭小子!”她一边说一边又抓住我的手,看姿势是准备狠狠咬上一口。
  我连忙一个劲儿的抽手,开玩笑,这样被她咬下去,我的手也差不多废掉了。
  “当心浴袍,要掉了!要掉了!”我大喊着撒腿就躲开。
  说实话,躲一个全身就剩下半掩半盖浴袍的香艳大美女还真不是滋味。
  绕着整个浴室躲了好一阵子,满以为她的气焰也差不多散下去了,没想到一不小心,右脚用力踩在了某个圆圆的物体上。一个踉跄就那么硬生生的摔倒在地上。
  真是有够倒霉,差些没把我给痛死,还好那位置没有玻璃渣,不然真的会去掉半条命。
  孙晓雪愣了愣,然后指着我狼狈尴尬的样子,毫无淑女形象的大笑起来。
  我恼怒的挣扎着爬起身,向罪魁祸首摸去,居然是一个标准的绿色撞球,球上包着一层纸,看来这个东西就是刚刚有人从外边扔进来的。怪了,难道是谁想要传递什么资讯给我?
  皱了皱眉头,我将纸张开,上边只有一行用电脑打出来的文字——今天凌晨六点开电视,地方二台。
  我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默不作声的走下楼,将那张纸递给了杨俊飞。
  他看了一眼,也皱紧了眉头。
  孙晓雪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穿好衣服后默默的坐在沙发上。
  现在时刻是凌晨五点三十五分,还有二十五分钟。
  四周的气氛因为没人愿意说话而变得十分压抑,我们三个人六只眼睛毫无意义的对视,安静的等待着时间的流逝。
  过了许久,我才打破了沉默,“地方二台是二十四小时新闻台。一般城市里发生的肇事、车祸、民事等等新闻都会第一时间播出,重大事件甚至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你们认为,那个扔东西的人究竟想向我们传递什么资讯?”
  “这个就很多了,非常值得探讨。”杨俊飞黑着脸道,“不过,应该会和今晚的事情有关。”
  “你是说,警局?”我稍微有点诧异,“不太可能。就算现在警局发现证物室有东西失窃了,也会在内部开始进行调查和处理,绝对不会让媒体知道。被人偷进老窝里,你以为是一件值得光宗耀祖的事啊?”
  “你们俩不会真的跑进警察局里偷东西去了吧!”孙晓雪听出了端倪,满脸的惊讶,“老天,真够胆大包天的。东西有没有到手?”
  我俩来不及理她,两台大脑基本上以光速思忖着。
  “老男人,警局里的监视系统你确定已经废掉了?我记得它们的电源和警局内使用的电源是不同的系统,我们千万不能留下什么把柄!”我用手指不断敲着大腿。
  杨俊飞看了我一眼,“你自己也看到了,配电室里的线路被搅得一团糟,就算有多少个配电系统都早就完蛋了。而且我随身带的反窥视监视器也没有反应,这一点上绝对不会出纰漏。”
  他略微想了想,“不过那个警局的状况实在有点不太正常,你觉得会不会是那批人干的好事?”
  “你是说我们碰到的那几个同行?”我眼睛一亮,“很有可能。不过我有些怀疑,赵宇的资料我们调查了很多,也听孙晓雪大略讲过,老感觉他应该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老实人,这样的人就是坏起来都有限。而且,他真的有能力策画这起抢劫案吗?伤脑筋。”
  “老实人干大事,你不觉得吗?”杨俊飞看着我,又看了看一听到赵宇的名字就恨得咬牙切齿的孙晓雪。
  “自己想想,发生了杀人案的时候,邻居是怎么评价那些凶手的?他们不是说:那个人平常老老实实的,看不出会去杀人。就是说:哇,不会吧,他都有胆子杀人,他连鸡都不敢宰。还有的说:他对所有人都和和气气的,老好人一个,在附近的人缘很好。
  “你认为那些杀人犯的邻居会相信他们将要杀人吗?不会吧!但是他们又确确实实杀了人,而且杀的还不止一个。”
  杨俊飞喝了一口红酒,“这些东西我在这么多年中早就看腻了,不要相信一个人外表上带来的资讯,就算狗被逼急了也会咬人的。”
  他大有深意的又看向孙晓雪,“喂,你不是一直都不明白,赵宇为什么要杀自己最好的朋友吗?世上的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一定会有原因。说不定原因你自己也有些猜到了。”
  孙晓雪满脸憎恨的脸顿时变得惨白。
  见她始终没有吭声,杨俊飞摇了摇手中的高脚杯,淡淡的道:“万事万物,归结起来,也不过开始于一个点而已。如果你不愿想清楚的话,我就帮你理一理头绪。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为什么所有人里,最后只剩你还活的好好的?
  为什么赵宇抓到你之后,你还侥幸活着,而且还顺利的跑了回来?”
  孙晓雪终于说话了:“我刚才想了想,才想出了理由。”
  她拿起那张纸看了看,沉着脸道:“他留我一条命,肯定是察觉了有别的人在查青铜人头像的事情。他想顺藤摸瓜,跟着我找到我们的老窝,很遗憾,他得逞了。”
  “不光是这样吧。”杨俊飞的语气淡的令人想要抓狂,“这只是他的目的之一,或许他根本就是牵引着你往这个方向想,然后掩盖他真正的目的。”
  “他根本就只有这个目的。”孙晓雪的语气强硬起来,像是在拼命挣脱开其他的想法。
  “其实,他想掩盖的东西,非常的简单。”他的声音也大了起来,“他想掩饰他不想杀你,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意给了一个不杀你的理由。你能够活到现在,全都是因为他对你网开一面,你难道还想拼命否认这一点吗?”
  我默默的看着这场对答,心中也有了自己的猜测。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原来还有那一层目的在,这不就意味着,赵宇杀掉孙敖完全是因为孙晓雪,也就意味着,是孙晓雪间接害死了自己最爱的男人!恐怕这一点,就算孙晓雪自己也稍微感觉到了,可她至今也无法接受。
  也是,这种事放到任何人身上,恐怕也只会逃避吧,不过老男人究竟想要怎样?他不断的逼着孙晓雪面对这个事实,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不是个闲着没事干的人,肯定,他已经猜测到了一些我还没有想到的东西。
  就在这种各自怀有心事的状态下,五月二十七日凌晨六点,终于来临了。

第三章 DATE:5月27日 凌晨六点 谈判
  “这里是二十四小时新闻播报,您好,我是晓彤。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本市东门杨柳大道的总警局。
  “大家可以看到,这里不知什么原因断了电。现在警务人员已经在总警局周围拉起了警戒线,而且不断有赶来的军队把四周全面严密的包围了起来,应急灯已经大规模的运来而且点亮了。
  “或许大家会奇怪,总警局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行动?据记者刚才的了解,这要从三个半小时以前说起。
  “今晚凌晨二点半左右,有一位先生因为一些他不愿意透露的原因去总警局办事,没想到居然看到警局停了电。这是以前从来没遇到的事情。
  “警局门前的警卫室里也没有人留守,他说感觉有点不踏实,也不怕黑灯瞎火,磕磕碰碰的走进了事务大厅,没想到大厅里也黑漆漆了,不但没有任何声响,就连停电时的紧急照明灯也没有开。
  “他向前又走了几步,脚底下猛地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他小心翼翼的蹲下身体摸了摸,居然是一具女尸。那位先生吓得慌忙跑了出来,然后就拨打了本台和报警电话。等我们赶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现在的情况了。
  “大家请看,总警局现在的情况十分古怪,人员调动也越来越快,而且不断还有军队和医院的车开过来。刚才晓彤也采访过几个省警局以及军队的人,但他们表示对此事暂时不予回答。
  “大家看到没有,刚才已经有医护人员将几具尸体抬上了救护车,由此可见,警局里是否有人死亡的疑问已经得到了确定。不过究竟死了多少人,死掉的人是谁,由于没有办法进入采访,我们也无法得知。只有等进一步的消息出来。
  “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疑惑。究竟是谁,是什么组织,是什么势力,居然敢在警局杀人?这个案件我们二十四小时新闻台将继续为您报导。”
  我面色铁青的坐在沙发上,耐着性子好不容易才将新闻看完,指甲捏的差点没陷进肉里去。
  杨俊飞好一会儿才缓缓道:“难怪我们会觉得那个警局很古怪,没想到他们不但正大光明的进去偷了东西,而且还有胆子杀人。就是不知道杀了多少。”
  “应该不会太少,否则我们进去就没那么轻松了。”我哼了一声。
  “也对,要让一个地方那么安静,再怎么少也有限。而且报警的还是外人,被发现后就连军队都被惊动了,难道……”
  杨俊飞和我对视一眼,饶是他这个看惯了死亡和杀戮,心智无比坚强的人也惊讶的吞了一口唾沫,艰难的道:“难道,他们将警局里所有的人都杀光了?”
  “不好!”我猛地跳了起来,“我表哥夜峰还在警局里,难道他,他,不可能,那家伙命应该很大,每次算命的时候,算命师父都说他命比蟑螂的……”
  我慌乱的掏出手机,一边自我安慰,一边拨打他的号码。
  电话无法接通。
  那一刹,我差些瘫倒在地上。原本失去了谢雨滢的踪迹,我的心态已经很脆弱很不平静了,再加上脖子上古怪的痕迹,对表哥的担心,一古脑的窜入心里,再好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没办法再坚持下去。
  毫无理智的,我冷静的掏出手枪,拆出子弹数了数,又一颗一颗的塞进去。然后起身,脸上毫无表情的就朝关着李睿的房间走去。
  “臭小子,你想干嘛!你疯了!”杨俊飞瞬间明白了我的打算,伸出手拦在我身前。
  “老男人,滚开。”我语气淡的没有一丝感情。
  “臭小子,你给我冷静点。那个王八蛋死人渣虽然死了也没什么坏处,但你杀了他也没用,而且还把我们和那伙人的唯一联系掐断了。”
  他顿了顿,“况且,也没有任何线索表明你表哥已经遇害了。不然,那些人为什么会特意要我们看这个新闻?恐怕,他们是想拿什么东西当作筹码和我们谈条件。”
  “滚开,我不要想那么多,我只想找个人发泄,我要杀了那王八蛋!”
  我的心里其实很清楚杨俊飞的猜测,自己也猜测到了,但是理智一旦崩溃,就很难捡起来。心底老是有一个声音在蛊惑着自己,似乎只有杀人才能发泄自己烦躁不安的情绪。
  孙晓雪看了看我俩,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走上前来,闷不作声的狠狠扇了我一耳光。
  那一声脆响回荡在四周,三个人都短时间的呆住了。
  我发了一阵呆,感觉脸很痛,突然清醒了过来,傻傻的望着手上的枪,苦笑。
  刚才,自己似乎真的被什么东西蛊惑住,引导了心绪,难道,是因为接触过青铜人头像的原因?还是脖子上的那些怪异痕迹?
  就在这个大家都各自发愣的时候,我放在桌上的手机猛地响了起来。
  “果然来了。”我们三人对视了一眼,我走过去,拿起了手机,号码是表哥的,接起来,并没有先开口说话。
  “喂,我是夜不语。”
  见对方并没有说话的打算,我缓缓的试探起来:“现在拿着那支手机的人,应该不是我的表哥夜峰吧。你究竟是谁?”
  对方依然没有开口。
  我冷冷的笑了起来,“好吧,我们大家都不要打哑谜了。你是谁其实我很清楚,就像你清楚我一样,对吧,赵宇先生!”
  “很好。大家都是聪明人,我就省事多了。”
  电话那头终于响起了一个沙哑的声音,由于一接起电话,我就把手机的扩音功能打开了,周围的人都能听到他的话语。
  我下意识的向孙晓雪望了望,只见她脸色阴沉,心底立刻确定了对方就是赵宇无疑。
  “刚才我还在考虑该怎么向你解释自己的身分。嘿,有趣。”赵宇缓缓的说道,“不过既然你这么聪明,当然应该明白我的目的了吧?”
  “你想交易?那么,夜峰应该在你手上才对?”我试探道。
  “不错,他很有骨气,从他嘴里什么都探不到。”
  我一阵狂喜,果然那家伙命硬朗得比蟑螂还强悍。
  “我的手里有李睿,而你手里有夜峰。那我谨慎一点,加重筹码,我用李睿和手里所有的人头像和你交换夜峰。”
  那头的赵宇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久才慢吞吞的说:“夜不语小老弟,恐怕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根本就不在乎李睿的小命,恐怕李睿自己也不太在乎。
  “嘿,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没有什么绝对的。就如同世上的发明家和发现者是不少生意失败的罪魁祸首一样。假若我的行当只是有一点点瑕疵而已,那相对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只是需要把损坏的那部分换掉就行了。
  “但是,当我把一切准备就绪,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时候,却有人发明了一道新的程式或者发现了一种新的廉价原料,这些新事物无疑成了威胁我产品的恶魔。
  “什么糟糕的事都可能发生,因此有时候必须得阻止这种新事物的出现,甚至可以诉诸法律的手段。不过如果连法律都不能帮自己,甚至根本就不能运用法律的时候,我能怎样?那就只有另想办法了!”
  我的脸色阴晴不定,开始明白他那么长的隐喻代表什么意思了。
  赵宇继续说道:“你我都十分清楚,如果出现了一个比自己更接近目的的人或物体,并非只是两者竞争这么简单,其造成的影响远远不止于此。它造成的后果甚至有可能对我造成致命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会觉得我的条件似乎也十分合理。”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人,还没开始谈条件,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合理性做出了铺垫。不过自己有痛脚在他手上,想反驳都不行。
  “要知道,我不但是学民俗的,还在大学时选修过经济,你那么聪明,现在应该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了吧。
  “对付这么一个棘手的问题通常只有两个方法,一是防患于未然,或者让这种麻烦事尽可能迟一点出现,直到在目前设备上所投入的资金已全部收回,当然喽,这种方法是最稳妥的,但很可惜,我一向都是个急功近利的笨蛋。”
  他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我已经彻底明白了他的意思,和杨俊飞对视一眼,显然,那家伙也懂了,微微向我点点头。
  我哼了一声,“不错,这种途径这次根本行不通,因为我显然不是个容易玩弄的对象。那就只有第二个方法了。”
  我也顿了顿,一字一句,缓缓的道:“那就是赶在这些麻烦还没出现之前就先行活动。或者,将麻烦的东西兼并甚至采取合作形式,我说的对吗?赵宇先生。”
  赵宇显然笑的更灿烂了,“不错,果然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不知三位意下如何?”
  “这个建议很好,我同意。”完全不理会愤怒的快要疯掉的孙晓雪,我断然答应了。
  “非常好,夜不语先生非常的豪爽,我非常开心,希望我们合作愉快。”赵宇的语气十分平淡,显然没有那种十分高兴的字面情绪,“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会在三个小时后放了夜峰先生。不过您的诚意我也希望能够看到。”
  “哦,你还有什么要求?”我皱了皱眉头。
  “鱼凫王的黄金杖不知道您清不清楚?”
  “那根鱼凫王将三权齐具于一身的黄金杖?现保存在三星堆博物馆里的那一根?”我问道,虽然语气极为平静,但心里已经闹翻了天。
  没想到居然又和黄金杖扯上了关系,怎么感觉事情在回归原点!杨俊飞也陷入了沉思中,显然心里也不平静。
  “不错,就是那根,希望你们能将它偷出来。我们三天后在黄宪村会合,一同去寻找宝藏。”
  我的语气稍微有了点起伏,“为什么你们不自己偷出来?虽然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特殊的手段,但是你们亲自来比较保险才对。”
  “保险不是绝对的,虽然我们确实因为某些原因获得了一些人类不应该有的能力,不过现在实在不好出面。
  “警局的报导你也看了,相信上边的人已经产生了怀疑,我们很难再有机会下手。况且,你们不用妄自菲薄,两位实在太谦虚了,警局的事情我在暗处看的很清楚,这些偷鸡摸狗的高雅事情,你们恐怕比我们处理的更好。”
  靠!本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居然在暗处有双眼睛把我俩看的一清二楚,希望他的兴趣不会那么恶劣,看高兴了顺便还拿东西拍下来留做纪念,否则逮在他手里的把柄就又多了一个。
  但仔细想想也不太可能,如果真的有摄影机或照相机跟着我俩,不管他藏的有多好,恐怕我和杨俊飞早就将待在暗地里的人抓出来了。
  毕竟杨俊飞那么多年的反跟踪经验以及设备摆在那里,这一点上还是很有保障的。
  “我答应。”我略一思忖后同意了。
  “好,交易成功,我也差不多该功成身退了。”赵宇的声音稍微轻快了一点。
  “等等!”我想了想,问出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又傻又多此一举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决定相信我们?”
  那边的赵宇沉默了一下,缓缓道:“当然不是因为你值得相信。夜不语先生,我稍微调查过你的事迹。说起来,你也算名人了,经常遇到常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遇到的怪异事情,为人聪明,反应力和逻辑思维强,只是性格稍微有点惨不忍睹。
  “这样的你,基本上对不相干的人许下的承诺,那种承诺或者誓言对你而言,不过只是放了个不太臭的屁而已。
  “但是,你足够好奇!只要有这一点就够了,相信黄宪村宝藏的秘密,不光是我一个人迫切的想知道。只需要这一点,我就足够相信,我们能够合作的非常愉快!”说完后他便挂断了电话。
  听过言下之意,他恐怕还有一点保留了,刻意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我们都受到了青铜人头像的诅咒,或许也没几天的命了。
  我哑口无言,许久才对孙晓雪和杨俊飞说道:“这家伙以前真的只是个普通的死大学生吗?”
  “这点我不知道,不过他倒是费了好一阵工夫来调查你,而且完全摸透了你的性格。”杨俊飞耸了耸肩膀,“臭小子,你认为他们想要黄金杖拿来干嘛?”
  “只有一个可能!”我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重重的坐在沙发上,“钥匙!既然我们已经判断出黄宪村的宝藏有可能是末代鱼凫王的坟墓,那三权一体的黄金杖就肯定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身分。现在我能想像出来的,就只有钥匙功能了。”
  杨俊飞皱起眉头,“我赞成。但不知为什么老是有种不太爽的感觉。
  对了,还记得我为什么回国吗?”
  “当然。”我喝了一大口酒缓缓道,“你受了一个神秘人的委托,到三星堆博物馆去偷鱼凫王的黄金杖。没想到结果正事没干一天,就基本上心甘情愿的被扯进我的事情里来了。”
  “不对,或许这根本就是一件事,我有个猜测。”杨俊飞整理着脑中刚分析出来的东西。
  “那个神秘人为什么要黄金杖,而且还肯出三千万美元的高价?那根黄金杖在一般人看来,根本就是毫无价值,就算拿到了也没有办法脱手的东西,毕竟那玩意儿实在太出名了。要卖也只能融化成金子,但是那一丁点金子值三千万美元吗?”
  “但现在,那根黄金杖却有可能是一把能够打开一个庞大宝藏的钥匙。这虽然还只是猜测,但估计也和事实差不了太多了。不过显然,全世界也只有寥寥几人清楚。”我明白了他话里想表达的意思。
  “不错,全世界只有寥寥几人知道。但说不定,那寥寥几人中就包括了他!”杨俊飞冷笑了一声,“他一定早就知道宝藏的秘密了,说不定赵宇手上的藏宝图,就是那位神秘人给的。”
  我内心其实也有这个疑惑,“这个推论我赞成。毕竟赵宇这个人我们俩都调查过,大四之前的二十二年完全是个没有问题的平凡人,平淡无奇,没有丝毫特点。他的一切都是围绕着藏宝图开始变的。
  “藏宝图出现后,他蛊惑自己的朋友去寻宝,然后又利用青铜人头像上神秘的力量,将和自己一起寻宝的朋友统统害死。
  “那张藏宝图绝对不可能凭空出现,至于那种在什么旧书里发现的鬼话,也只有骗骗小孩子而已。说不定死去的孙敖都没有信过,否则不会暗中留下那么多线索。但如果真是那个委托你的人给他的,又有什么目的呢?”
  杨俊飞点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望着我。顿时,我也想到了那种可能,浑身一颤,咬牙切齿的冷笑了起来。
  那个人,如果所有猜测都成立的话,也只有那个人会干这种无聊的事情了。哼,那个家伙利用了我们一次还嫌不够,看来,这次要好好送他个教训,让他终身难忘!
  我和杨俊飞沉默了一会儿,两人都聪明的没有再涉及到这个话题。
  “那根黄金杖,偷一定是要偷的。臭小子,明天我们去踩地盘!”许久,杨俊飞才打破屋里的寂静。
  我点点头,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孙晓雪。
  她一声不哼,不知道是在恼怒我毫不顾虑她的感受,就武断的答应和赵宇合作的行为,还是在筹画怎么在合作时从赵宇后边捅上一刀。
  不过,似乎我们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而雨滢,到底又失踪到哪里去了呢?

第四章 DATE:5月27日 早晨十点正 惊变
  记得在不久前,看了一本杂志,内容是关于西方某名报做了一个调查,向社会征集“谁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答案”。
  最后,按照投票者的多寡和权威们的表决,报社发表了“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最终答案,顺序是这样的:
  一、给孩子刚刚洗完澡,怀抱婴儿面带微笑的母亲。
  二、给病人做完一例成功手术,目送病人出院的医生。
  三、在沙滩上筑起了一座沙堡的顽童,望着自己的成果。
  备选的答案是:写完了小说最后一个字的作家。
  消息入眼,一个读者,也是一个医生,第一个反应就像在喉咙倒进了辣椒油,呛而痛。梳理思绪,才明白自己是一个幸福盲!
  为什么呢?她说:答案中的四种情况,在某种意义上,她都拥有了。
  她是一个母亲,给婴儿洗澡是每日的必修,然后怀抱婴儿在微笑。
  她是一位专业医师,刀起刀落,挽救了许多病人,也目送许多病人出院。
  儿时,她虽然没有在海滩上筑过沙堡,但在附近建筑工地的沙堆上,堆过几座儿时的梦幻皇宫。
  至于写小说,虽未曾尝试,但在学术界的权威上,发表不少的长篇成功而轰动的论文。因此,“作家完成最后一字”之瞬间,她也勉强体验过。
  四幸集一身,她是何等的惬意,何等的光荣!可惜,她一直未曾感到幸福,还觉得自己的生活十分黯淡无然。后来,她真的困惑了,见到一个名作家时,她谈到了“关于幸福的定义是什么”?这个困惑。
  名作家说:哲人说过,生活中缺少的不是幸福,而是发现幸福的眼光。
  幸福盲如同色盲,把绚丽的世界还原成了模糊的黑白照片。
  从我们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们更加有理由相信,幸福感不是某种外在的标签,或是技术手段可以达到的状态,而是一种内在的把握和永恒的感知。
  夜峰劫后余生后究竟是不是幸福,那就很耐人寻味了。
  毕竟他来到别墅的时候差不多早晨十点,那个时间我们一伙人正在补充睡眠,偷鸡摸狗说起来也需要充沛的精力,何况昨晚已经光顾过一家政府产业,下午要养足精力去踩地盘。今晚或者明晚就要准备光顾另外一家政府产业了。
  孙晓雪在一个小时前就出了门,据说要做半年一次例行的身体检查。
  女生果然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生物,现在的形势已经够复杂了,她的男友死了、老爸不见了、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有被诅咒,命还剩多久?这样满负血海深仇的状况下,居然还有心情去搞什么身体检查?
  夜峰似乎没有耐心按门铃,粗鲁的一脚将别墅门踢开,吓得我和杨俊飞差些从各自房间的床上滚下来。
  还好是和衣而睡,我和他同时跳起床,抄起凶器就朝楼下跑,还以为有什么不长眼的强盗、流氓等一介鼠辈上门找茬了。
  然后就看到我亲爱的表哥衣衫褴褛,无精打采的重重坐在客厅舒适整洁的沙发上。他右手提着一瓶我老爸他大伯父辛苦珍藏的极品白酒,仰着脖子就像不要钱的白开水一般喝的那个痛快。
  他见我们衣衫不整的跑出来,脸上却丝毫没有笑意,目光只是在杨俊飞的脸上绕了绕,然后冷冷地说道:“小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应该非常清楚吧。能不能也顺便帮我扫扫盲?”
  “您太客气了。”我谦卑地坐在对面的沙发上。
  这家伙明显心情不好,我又不笨,犯不着没事招惹他,何况有些事情,如果能打哈哈就过去的,最好还是哈过去为好。
  夜峰根本就不吃我这套,他又喝了一大口酒,突然大笑了起来,笑的我的牙都酸了。
  “靠!我知道所有事情的始末你都清楚,不要给我耍花枪,全告诉我。哼,他们居然把所有人都杀掉了,如果不是发现我和你有关系,稍微有点利用价值,恐怕我现在也变成了一具尸体。老子不把他们全部抓住,我就不姓夜!”
  叹了口气,虽然一直以来这件事都不希望有太多的人牵连上,但表哥已经知道了,也身不由己的参与进来。或许,真的应该稍微开诚布公一点。暗中看了看杨俊飞,只见他微微点头,估计心里的想法也和我差不多。
  “好吧,我把一切都告诉你。这要从不久前说起……”
  我缓缓的将最近所发生的事情都讲了一遍,就连谢雨滢的失踪,还有青铜人头像的秘密,甚至连怎么发现孙晓雪老爸的尸体,然后怎么处理的,统统都告诉了他。
  听完后,他久久都没有言语,只是瞪大双眼难以置信的望着我和杨俊飞,许久,才一巴掌想扇过来,但是手刚伸了一半就软软的瘫了下去。
  “盗窃,隐藏尸体,你们两个胆大妄为的家伙。”他只是冷笑,“你们好像丝毫都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都不怕坐牢吗?你,特别是你!”
  表哥指着我骂道:“那个姓杨的是加拿大的国籍,就算做了什么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天大事情,政府也只能将他引渡回加拿大审判,他的关系网好,和高层都有接触,最后肯定不会有什么事,但你呢!你在这里算个屁,就有点小聪明,你找死啊!”
  他越说越气,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缓下来,不忍心的放低了声音,“小夜,要知道,权力、能力和过度的自信都是很可怕的东西。驾驭的好,一切似乎都能成功,都能水到渠成,仿佛很多东西都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习惯了就糟糕了,因为那些玩意儿一旦驾驭不好,就容易重重的摔倒,摔的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办法站起来。”
  我有些不以为然的坐在沙发上出神。
  “这些道理吃过一次亏你就明白了。希望那个亏不要大的你毁掉自己的一辈子。”夜峰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总之,这次的事情就当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刚才我也根本就没有来过!”
  毕竟是自己的表弟,夜峰虽然一生都很正直,但正直并不代表不懂变通。两相对比下,他最后选择了亲情。
  “我就只帮你这一次。下次再让我知道,我直接送你进警局!”夜峰有些无力的又道,“总之,你绝对不能再犯错。居然还想去偷窃三星堆博物馆,你要知道,偷窃国家一级文物,根据《刑法》,会判处最少十年徒刑到死刑。”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不在乎的道,“那根鱼凫王的黄金杖是一定要弄到手的。如果不去偷的话,那怎么办?二伯父给的身分证明,也只能让我隔着玻璃看看那根烂拐杖,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
  “不行!”夜峰断然道,“我绝对不允许你再错下去!”
  我丝毫不让的盯着他的眼睛,“你也想报仇吧!赵宇那伙人以及他身后的主使者只能通过宝藏引出来,没有黄金杖,你这辈子一个人都别想逮到!”
  “别傻了。”夜峰唏嘘道,“你们不是已经抓到一个了吗!”
  “傻的是你。那家伙应该早就自己跑掉了。”我哼了一声笑起来,“以那伙人的能力,你认为我们真的有可能看好他吗?就算看的住,为了保障你的老命,我也得故意给他机会溜走。”
  夜峰狠狠的看着我,摇头道:“恐怕你不光只是为了我才放走他的吧,你八成早就猜到了我的打算,让我没办法阻拦你!”
  “不愧是我的亲戚,还算了解我。”我和他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充满火药味,“既然都这样了,我不去偷,就没有任何合适的人选了。”
  “我不会让你去,绝对不会。”表哥毫不犹豫的打断了我。
  “我不去,谁还能把黄金杖偷出来?”我怒道。
  “我去。”夜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什,什么!”我和在一旁看戏的杨俊飞都呆住了,脑袋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我半晌才傻傻的道:“你,你不是说偷窃国家一级文物,根据《刑法》,会判处最少十年徒刑乃至死刑吗?难道你想以身试法!”
  “你别管,我当然有自己的打算。”他说着便向门外走去,“我们手机联络,三天后在黄宪村集合,到时候我一定把那根拐杖带来!”
  我和杨俊飞面面相觑,许久都猜不到那家伙的用心。虽然明白他在这件事里插一脚的用心,绝对是为了逮住赵宇那些人,但是也没有必要去偷一级文物吧!
  我偷没什么,毕竟自己不怎么在乎,也没太多的是非观,但是表哥不一样,他从小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这次为了亲情袒护我已经非常难得了,难道他真的有什么后着,能有惊无险的把东西搞到手?
  不过,既然他已经决定要蹚这浑水了,那黄金杖的事情我就不需要再担心。
  放下了这个累赘事件,杨俊飞和我就轻松起来。他慢吞吞的一边喝咖啡,一边列着去黄宪村需要的设备,而我在一旁补充。
  过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孙晓雪回来了。
  她慢吞吞的推开门,脸色明显不太正常,似乎遇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我俩百忙中抬起头望了她一眼。
  “怎么了?”我皱眉,难道她一出门就遇到灾难性问题了?
  “我怀孕了,已经有了四个多月!”她艰难的吐出了这几个字。
  “恭喜。”杨俊飞笑道,“孙敖虽然死了,但他至少留下了自己的子女陪你。够幸福了!”
  “你们根本就不明白!”孙晓雪突然大喊大叫起来,歇斯底里的像个疯子,“我怎么可能怀孕!我怎么可能怀孕!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回事?”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突然感觉事情似乎不怎么对劲。
  她看着我俩,一字一句,咬牙切齿的道:“在我的记忆里,我应该还是个处女。孙敖也从来没有碰过我。我也不记得自己三个多月前有被人迷奸或强奸过,我根本就没有怀孕的条件。请问,我究竟是怎么怀孕的!”
  “是不是医院搞错了!”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我暗示杨俊飞转移话题。
  “不可能!我尿检了好几遍。而且回来的途中还买了验孕纸检查,都是阳性。我真的怀孕了。”她又歇斯底里起来,骂了一句脏话,“靠,最近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痛苦的要死,比死了还痛苦!”
  果然,事情就像当初猜测的那样,孙晓雪毋庸置疑,真的已经被诅咒了。她根本就忘了自己的老爸是死在她自己刀下的,也忘了自己早已经不是处女了,或许还有很多记忆都已经被青铜人头像上的神秘力量所篡改,只是至今还没发现而已。
  当初我和杨俊飞虽然有所怀疑,但却无法证实,只好将她老爸的尸体处理掉,至今都骗她说,当初找到她时,就没有见到过她老爸的身影,怕的就是她一时受不了刺激,精神崩溃掉,现在看来是绝对正确的。
  这个事,我打算瞒她一辈子。
  嘿,一辈子!如果我们真的能破除诅咒,活下来的话。
  孙晓雪原本坚强无比的性格现在变得十分的敏感脆弱。
  我俩没有打搅她,任她哭,任她闹,她歇斯底里够了后,自个儿躲在沙发的一角小声的抽泣,似乎害怕我们听到。
  我和老男人离开客厅,来到二楼关押李睿的房间。
  果然那里早就已经空荡荡的了,窗户开着,用来绑他的绳子整整齐齐的折叠着,放在用来固定他的凳子上,哼,还真有礼貌。
  不过这也是我俩故意放水,李睿是一定要还回去的,否则不好表现我们的诚意,所以他逃跑时弄出那么大的响动,我都假装没有听到。
  而杨俊飞也深得我的真髓,老神在在的坐着喝酒,还在一边啧啧评论,“这家伙跑驴的技术实在有够糟糕的,动作大的主人家不想发现都难!”
  其后事情逐渐开始走上了正轨。
  我和杨俊飞分头准备寻宝盗墓的物资和装备,他甚至从美国进口了一批仪器过来。
  孙晓雪在哭过后,咬牙切齿的也忙碌了起来。
  总警局的事情原本军方想要隐瞒起来的,但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事情最后还是被爆了出来。
  新闻上提及,那晚一共死了十二人,都是歹徒使用某种不能判断的先进武器,从身后袭击了受害者,一刀致命。以至于受害者无法预警。十二人全部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
  电视镜头里,停尸房中的景象触目惊心。
  虽然尸体全都用厚厚的白布盖了一层,但是好几排的尸体依然令人觉得惨不忍睹。再加上来领尸体的亲戚悲天哀地的痛哭声,痛彻心扉。
  几天前,那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全都死绝了。里边有许多我熟悉的面孔,有几个甚至还常常互相扯淡过,令人颇为唏嘘,不过也只是唏嘘而已。唏嘘过后,要做的事情依然没有停下。
  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确实越来越冷血了,难道是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原因,抑或是真的长大了?
  其实除了我们以及少数的政府人员外,又有谁知道那晚死亡人数的确切数字呢。
  五十七个!
  那晚的五十八个人中,除了表哥夜峰侥幸逃过一劫外,全都莫名其妙的牺牲了,牺牲的毫无价值。
  新闻的最后提到,由于凶犯极为残忍狡猾,作案后根本没有遗留下任何证物,所以政府悬赏一百万送给能够提供一切线索的良好市民,诸如此类。
  我看着看着便笑了起来,哈哈大笑,笑的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恐怕这件事最后也只有无疾而终,丢进历史悬疑里去。
  终于,所有物品、设备和突发情况的预测都基本上算无遗漏的确实准备好了,我们这才不急不忙的踏上开往黄宪村的货运火车。
  这一去,等待自己的究竟会是什么呢?我相信绝对不单纯,但直到去了那里后,才发现我们预料的实在太天真过头了。
  一场恐怖的大灾难正在前方默默潜伏着,像一只张开狰狞大口的恶兽,耐心的等待着……

第五章 DATE:5月30日 早晨九点十一分 神秘失踪
  货运火车最近不再在黄宪村停留,我们只好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下了车,但没想到居然找不到公车到黄宪村,没办法下,杨俊飞只得花钱买了一辆破旧的就快散架的面包车,这才大包小包的扔上去,一颠一簸的朝村子的方向开。
  来的时候早就买好了地图,我们在火车上也研究了许久。
  根据孙晓雪的回忆,那里只有一条崎岖的山路通向黄宪村,根本就没办法开车上去。但我们在买的那幅十分精准的地图上,还是找出了一条勉强能开进去的山路,很隐秘,如果不是杨俊飞眼尖根本就发现不了。
  那条路该是村子里的人为了经济发展,自己出资金修建的,但后边一段还是没有来得及修好就夭折了。开车的话,大概只能开到离黄宪村两公里处的地方,以后的路就要靠步行了。
  将车开到山路的尽头,居然发现不远处还有两辆车停放着,一辆越野,一辆小型客车。
  三人对视一眼,我笑了。没想到另外两拨人来的比我们还急,就是不知道夜峰那家伙带了几个人来。
  将暂时用不到的东西丢车上,我们每人都背了一个大大的行囊,就连孙晓雪也没有幸免——等下找个旅店放房间里就行了。
  一路无语,每个人都各自想着自己的事情。
  两公里山路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穿出竹林,视线豁然开朗,一片生机盎然的田园风光,依据山的层次错落的分布在高低不等的斜坡上,美的令人惊叹。乡间偶有几栋青瓦房座落,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恬静。
  黄宪村是个盆地,风光秀美的令人目眩神迷,我们站在高处眺望,不由的陷入脚下的绮丽景色给人勾画出的浓烈乡土气息中,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杨俊飞打量着村子,许久,才啧啧道:“够漂亮。如果开放成旅游村,一定会大赚特赚。”
  “什么玩意儿,一脑子腐败世俗的思想。”我反驳道。
  望着这一幕如画的风景,视线久久都舍不得收回来,整个村子都如同画一样,除了微风抚过,吹动树梢的动作外,就是静,寂静,看不到任何动的东西。
  不对!为什么村子里一个人都看不到!我皱起了眉头,压低声音向身旁的两人问:“你们有没有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没!除了漂亮的不像话以外,没其他的了。”杨俊飞有点迷惑。
  “你滚一边去,从小溜国外长大的,当然不知道农村的风土人情了。”
  我望向孙晓雪,“你来过这里,说说看,有没有什么变化或者异常的地方?”
  她的神色有些复杂,“确实很不对劲,怎么都已经九点过了,村子里居然还一个人都没走动的?而且房子里也没有炊烟冒出,你看那几栋房子。”
  她抬手指了指村子中央的地方,“那是饭馆,就算这里人比较懒,但总要吃饭吧,就算不在家里煮,也总要有个地方吃去。我记得那几个小饭馆早晨六点多就开店生火忙活起来,基本上不会熄火的,但那里今天也没有动静,真的有些古怪!”
  杨俊飞的脸色也凝重起来,“难道那伙人心血来潮,屠警局之后,顺便来了个屠村?”
  “不可能,对他们没有好处。想要找到宝藏不是只要藏宝图就好的,还需要向当地的人询问一些风俗习惯等等的东西。赵宇也是学民俗的,他当然很清楚。”我立刻否定了那个白痴猜测。
  “也对。”杨俊飞挠挠头,“当了这么多年侦探,还是第一次亲自来寻宝。以前委托人顶多就是让我找到某些宝藏的地图或大体位置,就不愿我再插手了。不过,管他那么多,下去看看就清楚了。”
  我无可奈何的点点头。就现在的情况下,也只剩下这唯一的办法了。
  盆地里的黄宪村果然是一片死寂。思索间,已经到了村口处,不远处立着一个巨大的石碑,石碑上用朱红的字体雕着“黄宪村”三个大字,笔画刚健有力,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墨宝。
  但就是那三个透着诗情画意的字,在这清晨的阳光里红的像血,在这清澈明亮朝阳似火的光线中,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村子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被诅咒的人,带着罪恶的楣运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三人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孙晓雪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抓住旅行包的肩带。我用力咬下嘴唇,率先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
  刚一进去,孙晓雪就动也不动了,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杨俊飞缓缓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看了我俩一眼,点点头,毅然往前走了几步,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杨俊飞有点愕然,居然没有关门,这里的民风难道已经淳朴到夜不闭户的程度?但听孙晓雪的描述,又不太像啊!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手电筒,就着刺眼的白色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的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我们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的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身上掏出手枪,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村子里居然一个人也没有。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村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我们三个在可以相互照应的范围内搜索着周围的民居,依然没有任何收获。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蹲下身用力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先不说这个年代哪有什么大群到可以打劫整个村子的强盗,就算是有,但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的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瞬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难道,这里发生了什么难以解释的事情!
  我们三人站在大路的中央,背对着背,警戒的向四周张望。四周除了静,就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异常,没有人,没有任何生物,恐怕,这已经算是最大化的不正常了!
  “老男人,听说过CMD吗?”我许久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只好沉声问。
  “CollectiveMysteriousDisappearance?”杨俊飞反问,“你以为是这个?”
  “不清楚,所以才想问问你的看法。但眼前的情况,只能这么解释了吧。”我苦笑。
  “集体神秘失踪现象!难道这世上真的有?”孙晓雪不断左右的打量,试图找出一点活的东西,可这个适合蚊虫滋生的季节里,居然连苍蝇都没有一只。人们都说生物有预知灾难的能力,难道这里将要发生什么大事?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我和杨俊飞同时点头。
  我解释道:“历史上确实有许多神秘失踪的案例。最令人称奇的军队集体大失踪一案,当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军队。此案发生在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当时英军和纽西兰部队部署在土耳其的嘉里玻里地区。
  “白天一队八百多人马的英军向一个高地机动,当时天气晴朗,少有云彩,有近似面包状云片在英军阵地上空飘浮,而英军所要机动的山头有一片浓浓的灰色雾气,山巅却隐约可见,山下晴朗一片。
  “随着大队人马的不断攀升,队伍逐渐地遁入迷雾之中,等到最后一名士兵消失在迷雾中后,一会儿,惊人的奇迹发生了,整个大队人马无声无息地失踪了,再也看不到。
  “一个士兵从灰色雾团中走出来了。几十分钟后,山头弥漫的灰色雾团一部分四处消散,大部分慢慢浓缩成一个硕大无比的雾团缓慢上升,最后和英军阵地上空的几朵浮云融到一起后,就静静飘离而去。
  “山头雾气消失后,整个高地寂静无声,山上植被清晰可见,然而整整八百多人杳无踪影,八百多条人命像那一团神秘莫测的灰色雾团一样,静静地雾消云散!
  “当年和八百多英军同在一阵地的二十二名纽西兰士兵,就亲眼目击过这一事件,当时他们就驻守在离英军六十米左右的小高地上,英军八百多人从机动地攀登对面高地,直到最后一名士兵消失在山头的迷雾中,其全过程这二十二名士兵都尽收眼底。
  “最后当发觉英军大队人员全部失踪后,这二十二名士兵向上级作了报告,英军接到报告后,曾制定了周密的搜寻计划,进行大规模的搜寻,然而毫无结果。当时英军一直认为最大的可能是全队人马均为土耳其军所生俘。
  “等到战争结束,英国向土耳其提出要交回那失踪的八百多名英军,要求遣返生存的俘虏,然而土耳其一直坚持说从没有看过这支部队。那八百多人马犹如遁入了一个神秘王国,成为英国军事历史上一大悬案。
  “无独有偶,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法军也同样鬼使神差地遭此厄运。布置在马尔登高地上整整两个营数百名的士兵,也同英军一样悄无声息地神秘失踪了,法军也曾派出大部队进行全面搜寻,后来同样空手而返。”
  杨俊飞说的则比较具体可信一点,“说起来,我记得以前有调查过一个案子,四川西南边陲一个小镇上,贡川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陈冉和刘丹放学回来去草坡割草,明明看见有三只牛,忽然一个不见了。
  “陈冉向牛吃草的地方跑去,谁知跑着跑着在刘丹的视线里消失了,至今下落不明,所有的解释都不能说明这一现象的原因。说起来,贡川也就在这附近不远的地方。你们觉不觉得稍微有些联系?”
  我不禁有些意外,“你居然也调查这些古怪的东西,看不出来。那最后结果怎么样?”
  “没结果,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他有些黯然,“不过这附近几百公里的地方确实出了许多怪异的事情,当时没有接触过神秘事件,自己也不太会去信。心里就当是谣言略过去了,现在想起来,说不定和那个宝藏的神秘力量有关。”
  “有可能!”我点头道,“这个墓穴,真的是让人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孙晓雪眼巴巴的听着两个雄性动物的无聊对话,用手指戳了戳我,“管他什么神秘现象,既然这里什么生物都没了,那就证明短期内是非常安全的。先找到旅馆把东西放下来,吃了饭再讨论,村子我熟,我来带路。”
  说完就拉了拉背包带,径直向前走去。
  这个女人真是难以理解,明明刚才还怕的要命,可瞬间就变了心态,虽然说女孩变脸比变天还快,但态度也不是这么个转变法吧。
  果然,现在的人除了憨子傻子,就是再平凡的也没有简单的,何况孙晓雪这个原本就不怎么简单的人。
  她熟练的在田间小路上走着,青天白云,日朗天馨,秀色可餐,再加上穿着白色衣裙的美人优雅的在前边走动,如果换一种情况下,确实令人觉得很有眼福。但现在,所有人都丧失了审美感和鉴赏能力,只是觉得,这田间小路透着一种诡异。
  和大晴天完全的格格不入。
  好不容易才来到村里唯一的旅馆前。门大开着,里边果然鸦雀无声。
  “有人吗?”孙晓雪礼貌客气的喊了一声。
  依然是鸦雀无声。看来整个村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就压根儿统统因为某种原因迁移或者消失了。迁移不可能,那么大的动静,放在现在通讯发达的时代,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报导?
  虽然村里没人,但是水电系统还是在照常运作着。我们三人随便找了三个邻近可以相互照应的房间住下,然后集中在了我的房间里。
  “有没有发现什么?”我问两人。
  杨俊飞开口道:“我刚才检查过整个旅馆,房间还算干净,生活必需的设施都还好好的,灰尘也没有积太多,估计村里的人也就是最近几天不见的。
  “我也看了厨房,顺便把冰箱冷藏室里的东西都检查过一遍,但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孙晓雪皱着眉头。
  “要知道,冷藏室里的东西都有存放期。一般牛肉是一到二天,熟蛋六到七天,而鱼类和鸡肉都能冷藏个二到三天。但冰箱里的蛋和肉类都严重变质了,只有大量的牛肉还非常新鲜,难道是昨天有人才塞进去的?”
  果然很古怪,难道这里并不是没人,而是由于某些原因,所有人都躲了起来?我站起身道:“一起去看看。”
  来到厨房,才发现这个村也不算太穷,或者说,这个旅馆不穷。厨房弄得十分宽大明朗,卫生条件也不错,两个冰箱,应该是菜、肉分开在冷藏。
  打开其中一个冰箱,就看到里边满满的塞着一种色泽鲜红,透着鲜嫩的肉,多到就快要满溢了出来。打开另外一个冰箱,情况也基本上差不多。每个冰箱都有一种变质的恶臭,夹杂着新鲜肉的味道,气味非常的怪异。
  我的表情很复杂,伸出手指按了按那些肥瘦均匀的肉,突然心里一凛。这东西真的是牛肉?通常牛的肋骨比较宽,皮比较厚,而且没有肥肉,但是在这种肉上分明有少量脂肪连着,而且,实在太红了。
  拉过杨俊飞,我小声说道:“你觉得,那真的是牛肉?我看佣人弄过牛排,一般牛肉上瘦肉较多,肉纹是一根根紧密并列在一起,就像很密的梳子齿。切配时需要顶刀,也就是肉纹是横的,刀就要竖着,刀和肉纹呈现十字形!
  “但这里的牛肉明显不一样,颜色太鲜艳了,而且不像是用刀切割下来的,就像……”
  我有点说不下去了。
  “就像是用手,活生生的从还没有死掉的生物上撕扯下来的对吧?”
  杨俊飞神色严峻的接过话桩,“你的猜测没错,那的确不是牛肉。”
  我打了个冷颤,有一个念头猛地窜入脑中。
  他脸色阴晴不定的证实了我的想法,“这是人肉,全部都是。只是不知道是谁,从什么人身上那么残忍的,活生生的将皮肉撕开,扯下来,又放进冰箱里的。”
  在不远处偷听我们讲话的孙晓雪顿时脸色煞白,双脚不断的颤抖着,怕的差些倒在地上。
  “看来,我们要小心一点了。”丝毫没有绅士风度的我脸色也不怎么好看,顾不上照料她,只是一个劲儿的拿水冲着手指,说道:“不论干什么事都千万不要一个人,尽量大家一起行动。
  “实在搞不清楚这个村里的状况,但用下半身想都知道绝对不会太单纯。这些把人肉塞冰箱里的家伙,恐怕比赵宇那队人更不正常。”
  杨俊飞点点头,找出个手套,戴上,然后将冰箱里的人肉统统拉了出来,打量许久,才道:“看这些肉的变质情况,越里边的肉就越不新鲜。估计有人每天都不断的在朝里边塞。我等下在这里装个监视器,我们晚上通宵监视,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

第六章 DATE:5月30日 夜晚十点二十三分 僵尸
  所谓僵尸,古代经典怪异典籍《子不语》中有写到:“人死后,尸不腐。吸收阴气,灵气可随意活动,但初期没有思想,只对血肉感兴趣。长成后,可于天神对抗。”
  僵尸本是古时人们传说中的一种神秘生物,它可能是人类神话故事中最可怕最厉害的一种怪物。就本人夜不语大帅哥的理解,或许算是人类的一种变异,甚至说是进化;当然,如果它们还剩下神智的话。
  僵尸是一口气积聚而成的,人在生前的生气、憋气、闷气,在死之后会在喉咙那留下一口,但这样也不能说就会百分之百的变僵尸,毕竟据说要成为僵尸还需要诸如天时、地利、人和等等诸多莫名其妙的原因。
  根据《神州怪异志》,符合了这三大要素的尸体,还是有百分之九十九成不了僵尸的。
  据说现在之所以很少能看到僵尸,完全是因为到处都实行了尸体火化制度。
  很久后我才在某本民俗学的书上看到,在黄宪村的附近就有个广为流传的僵尸传说。
  不知道是哪个年代,总之一个穷书生准备进京赶考,来到离黄宪村十多里地方的不知道哪个小镇上,由于没钱住店,便在镇外找了一个破败的小庙住下。
  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木匠。
  殊不知这里是镇上非常有名的地方,没有人敢去,就算真的要路过也会绕老远走。因为这座破庙里闹僵尸。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传说中,破庙总是会有些怪异恐怖的东西,但,那个僵尸的来历,传说中也描述的清清楚楚。
  据说那只僵尸是冤死之人未投胎化成的厉鬼,至于那个冤死的人是谁,是哪个年代的人,早就无法考究了。但它被某个路过的,道行高深的道士烧死后,居然附在死尸上成为半人半鬼的形状。
  书生和木匠两人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一阵响动。似乎有东西一跳一跳的,以着极为精准的步履,向他们睡觉的地方跳过来。
  还是木匠比较有经验,他大喊了一句,“僵尸!”然后起身便从后门逃跑了。
  书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僵尸狠狠的一把将门掀开,这才惊慌失措的撒腿开溜。但是已经晚了,那僵尸似乎闻到了他的气味,死活追赶着他不放。
  书生好不容易才跑出破庙的大门,情急之下发挥出在生几十年都没来得及发挥的潜力,飞快的爬到了门前的一株大树上。
  那木匠还算有良心,拿着墨斗偷偷溜了回来,在棺材上横竖弹了几下,然后将棺材给封了起来。僵尸追不上树,回庙中去,发现棺木被封,回头找书生,但因僵尸只能跳又没办法爬树,一直在树下抓都抓不到。
  终于它气极的伸手用力往树干一插,长指甲深入树干,不管怎么用力都没办法拔出来。书生在树上提心吊胆的待着,吓得脚直哆嗦,好不容易才等到鸡叫天明了。
  僵尸在白天没办法动作,村人听到消息纷纷来围观,最后有几个胆子大的抓了它烧掉,才算彻底完了。
  据说僵尸最早出现在五代的南唐,不过那时候只有说到尸变,还没有僵尸这名词,僵尸是从清朝才开始大量出现,但是僵尸最多的年代,应该是清末民初的时候。
  清末民初,中国正值烽火乱世,尸横乡野,大家只顾着逃难,也没有人会去帮别人收尸。
  而且当时的环境卫生及医药普遍不发达,而且,家破人亡的事十有八九,死人活人共处一室的现象更是非常的普遍。
  听说,直到民国三、四十年间僵尸才慢慢变少,原因很多,难以一一描述。但现在能够存活下来的僵尸都是千年僵尸,很难被人发现。
  其实清朝最先兴起僵尸一词。僵尸等于赶尸的尸,当时可以付得起钱赶尸的家族,大都是些品行不怎么好的贪官,那些贪官和有钱人如果客死异乡的话,根据风俗遗体都要送返家乡埋葬,为了展现出自己的地位,都会套上一件官服。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最最出名的湘西赶尸了。湘西赶尸,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发源于湘西沅陵、滤溪、辰溪、叙浦四县。具体操作流程是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
  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画伏夜行,天光前投栈,揭起符纸,尸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也有人指赶尸者其实是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路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说了这么多,为的就是想合理解释眼前的状况。因为从监视器传来的影像上,我们在二楼看到了难以置信,超出想像,完全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
  这件事要从我们分派监视时间表后说起。
  感觉到有古怪,杨俊飞很快就在厨房装下了监视器,我们三个为了怕在村子里到处跑,引起太多不可测的因素,天一黑就回到了旅馆中。
  楼下的厨房里,原本一直都没有任何的动静,但是到了夜晚十点过的样子,有个黑影缓缓的走了进来。当时是孙晓雪在监视器前值班,她看到有状况,立刻将正在一旁研究地图的我们叫了过来。
  萤幕上,那个黑影一顿一顿的走的极为艰涩迟钝,仿佛身上有千万斤的重量。而且每走几步全身都会微微颤抖一下。走近了,越来越近,在精密的夜视镜头前,一张女人的脸孔露了出来。
  只见她脸色惨白,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表情,唯一的神色就是死板,仿佛一张诡异的照片贴在了脸上,也不知道她晚饭吃的是什么,嘴里不断分泌出大量的唾液,顺着嘴角不断的往外流,一看就让人觉得神经绝对有问题。
  孙晓雪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老板娘!她就是这家旅馆的老板娘。
  怎么可能,她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上次看到她都还慈眉善目的样子,是很有亲和力的成熟女性,我对她超有好感的。”
  那个老板娘流着口水,口腔内部似乎什么地方破了,将流出的口水染的暗红。整个气氛顿时变得沉重诡异起来,看的人心里发麻。
  “伊波拉病毒系现象。”杨俊飞沉默不语的观察了许久,才评价道。
  “那是什么东西?”孙晓雪目不转睛的望着监视器萤幕问。
  这女人果然不简单,如果是其他女性遇到这种情况,早就吓的双脚发抖,钻进被窝里自个儿害怕去了。
  我也没有移开视线,随口解释道:“据说是上个世纪初期,英国专家解释的出现‘活死人’现象的部分原因。这些专家在研究伊波拉病毒热这种自然疾病时,发现了活死人现象同样有差不多的症状。
  “随后他们称,活死人现象就是一种由这一病毒引起的疾病,在连续高烧数个小时后,一个感染伊波拉病毒的病人,将会陷入昏迷或者昏厥状态,而这一征兆与临床死亡极为相似,所以经常被认为这个病人已经死亡。
  “但是,几个小时或者几天后,这个病人忽然苏醒,并且进入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状态。这个意识模糊的病人将撕咬所有运动的物体,包括人类和动物。同时,这种疾病将使得病人分泌大量的唾液,并且引发内出血现象。
  “但是,在外人看来,这个忽然复活的死人嘴角流下了鲜血、眼神变得呆滞,已经变成了一个标准的丧尸。”
  “你们的意思,这个老板娘已经变成了丧尸?”孙晓雪打了个哆嗦,“怎么可能,哪有这种可笑的事情。”
  “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干笑着,指着萤幕上的那个姑且已经不能算人的生物,“你看,它眼神呆滞,明显已经没有思考能力了。剩下的只是本能和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行为循环。或许对这个老板娘而言,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冰箱装满吧。”
  “但也不能就这么判断她死了!”孙晓雪固执的说。
  我懒得理她,直接冲杨俊飞道:“老男人,你怎么看?”
  “丧尸,绝对是丧尸。”他毫不犹豫的断言,“据说丧尸是一种不断散播的传染现象,通常是藉由抓或咬伤来传染,受害者通常会濒死,并会在死后迅速转化成丧尸。不管如何转化,这些现象都是死后才出现。
  “既然这个丧尸还能活的好好的,恐怕,整个黄宪村都已经被感染了。哼,难怪整个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剩下,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不对,我倒是有自己的看法。但,这肯定不是你口中的丧尸。”我摇头,虽然自己是个死硬派的无神论者,但是并非不懂变通的笨蛋。既然亲眼看到了,就只有接受它的存在性质,“我觉得是僵尸!”
  “僵尸,就是传说中老是一跳一跳,力大无穷到莫名其妙的那种?”
  杨俊飞嘲讽道,“拜托,世界上哪有那种东西。”
  “孤陋寡闻,僵尸可是分了好几个阶段。”我瞪了他一眼。
  “《子不语》中把僵尸分成八个品种:紫僵、白僵、绿僵、毛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阅微草堂笔记》曾对僵尸的形貌作出描述:
  ‘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齿露唇外如利刃,接吻吁气,血腥贯鼻……’
  “你仔细看看那个老板娘,它确实有所有丧尸的症状,但是它裸露出来的皮肤上,已经长出了白森森的一层白色细毛,恐怕它已经快要变成白僵了!”
  杨俊飞皱眉,“我们谁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说不定丧尸身上也会长白毛。”
  “你们这两个混蛋,居然还在赌气较劲。”孙晓雪听的气不打一处来,“那只不管是僵尸还是丧尸的东西就在楼下,而且说不定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那副德行了,你们还不想想办法怎么脱困。”
  我无所谓的道:“那些家伙腿是僵硬的,又不能上楼,我们慢慢等。
  到天亮就好了。据说僵尸都见不得阳光。”
  “据说,又是据说。”孙晓雪又上了火,“你能不能拿出点真凭实据来,这可关系到大家的命,如果它们不怕怎么办?”
  “怎么会不怕。”我强笑道,“如果它们不怕的话,白天早就看到这些玩意儿到处游荡的身影了。既然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碰到一个,就证明它们其实还是很害怕的。不过白毛僵尸,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太有趣了!”
  “还有趣!有趣你个大头鬼。”孙晓雪气的险些给我打过来。
  杨俊飞似乎也不怎么害怕,津津有味的看着老板娘,将扛在肩膀上的那几块人肉塞进冰箱里。怪了,这些人肉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看色泽居然还很新鲜。
  我托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僵尸,没想到这世上居然真的有僵尸。”
  “有又怎么样?”孙晓雪扯过一床被子抱在怀里瑟瑟发抖。
  “要知道,所谓僵尸,比较科学的解释,就是一种死后经过很长时间,却仍然没有腐烂的尸体、变成类似木乃伊。没有腐烂的原因可能是气候或土质的关系,但是至今还没有实物报告,以前我也只能猜测臆想,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一具。”
  “恐怕不只一具吧,很可能,整个村子里的人真的都被感染了!”杨俊飞冷冷的说道,只见他小心的拉开窗户一角,示意我们向外看。
  出于安全,房间里没有开光源,反而外边比里边更明亮。
  洁白的月光将整个视线范围照的纤毫毕露,只见不远处有许多个和老板娘一模一样的身影,在月光下迈着一顿一顿的呆滞步履,穿梭在村子的各条路上。
  我掏出夜视望远镜观察了许久后,全身瘫软的靠在墙上发呆,许久,才颤抖的道:“有没搞错,居然全都是白毛。怎么可能,要知道,僵尸的形成条件是很苛刻的,就算全都被感染了,也不可能在几个月内迅速变白僵的。
  “紫僵到白僵,通过史料记载,自然演变下至少需要几十甚至三百年的时间。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喂,大姐,你确定上次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正常的?”
  孙晓雪连生气的力气都没了,只是无力的瞥了我一眼。
  “《阅微草堂笔记》把尸体成为僵尸的原因分成两项,新尸突变以及葬久不腐。”我也没期望谁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和自己搭话,只是自顾自的整理着思路,“如果要让新尸突变的话,也就只有一种可能,这附近绝对有一处养尸地!”
  “养尸地?”两人终于有了反应。
  “嗯,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土壤土质中酸碱度极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因此不会滋生蚁虫细菌。尸体埋入即使过百年,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有些资料显示尸体的毛发,指甲会继续生长,风水学中亦有此一说。
  “这些东西既然突变得这么快,唯一的可能就是白天藏在养尸地里滋养保健身体,到了夜晚的时候才出来放风,顺便吸收点日月精华!”我解释道。
  杨俊飞眼睛一亮,显然明白了我这番话的精髓,“你的意思是,白天那些东西应该都聚集在养尸地里。只要我们趁着白天找到那块所谓的极品地方,然后洒上汽油付之一炬,之后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可以继续寻宝了?”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我瞥了窗外一眼,那些白毛僵尸丝毫没有疲倦的四处游荡着,有条不紊,慢悠悠的重复做着自己生前最刻骨铭心的事情。甚至有些还在地里忙碌,嘿,月光下看僵尸种田,也算是个颇为有趣的消遣了。
  “那事情就简单了。”杨俊飞为了保险,将通向这个楼层的所有关键地点都装上了监视器。
  他将所有监视器的画面都调出来,打了个哈欠道:“保险起见,我们轮流监视萤幕。虽然理论上那些东西上不来,但住在这种群魔乱舞的地方,危险系数实在太高了,我不习惯。只要能撑到明天早晨,哼,我就第一时间去烧了那些玩意儿。”
  说起来轻松,但是不知为何,老是有种心神不灵的感觉。
  我们按照时间表轮流睡觉。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晓雪将我推醒,然后迫不及待的钻进被子里舒服的睡起来。
  我揉了揉明显睡眠不足的红肿眼睛,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萤幕上。
  大脑也没有闲着,翻肠搅肚的搜刮着关于僵尸的一切资料,然后和眼前的状况对比。
  据说僵尸能变妖,变魃,或旱魃。《神异经》里有记载说:“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两目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变魃僵尸能飞,杀龙吞云,造成旱灾。所以人们每逢旱灾出现,便会四出搜索僵尸,把它们烧成灰烬。
  但眼前即将变异的白僵明显有一些区别。它们没有一跳一跳的,而且还保留着最原始的本能,只是不知道智力还剩下多少。但说它们是感染了伊波拉病毒热系的丧尸,又更不可能。
  不过,自己也没什么判断的本钱,毕竟没接触过这类貌似生物的东西。
  但说到僵尸,书上记载的东西就多了,貌似可以令它们害怕的东西更多,诸如扫帚、铃铛、墨斗线、石工锥、糯米、桃枝、枣核等等,但碰巧,我们带来的一大堆东西里,包罗万象,什么都有,可惜就是没有那些普通到可以降服僵尸的玩意儿。
  这个房间里,就连扫帚都没有一把。
  似乎说完全没有也不太对。记得《本草纲目》有提过:“镜乃金水之精,内明外暗”。金水也能克僵尸,那就是说,僵尸应该也会害怕镜子照才对。
  我一想到这里,钻研的劲头就再也忍不住了。记得旅行包里就有孙晓雪带来的化妆镜,姑且拿来试试,也好让自己判断一下这东西是些什么品种!
  偷偷摸摸的将那个小巧的化妆镜掏了出来。这个旅馆很古色古香,窗户用的不是玻璃,而是竹子编织成的窗盖,上部分跟墙沿连结在一起,想要打开,只需要在下边一顶,用旁边长短不一的木头固定住就行了,非常方便。
  就现在的状况而言,确实是非常人性化的设计。
  我将萤幕的光芒调到不会引起外界注意的亮度,然后才小心翼翼的将窗户挑开一个小口。窗外月色皎洁,看看时间,不过才凌晨四点过而已。
  看了看手中,在月色下变得晶莹,泛出银色光泽的镜子,我的好奇心再次的得到了升华。
  打量着窗外那些游散的僵尸,我挑选着受害者。好不容易才发现了一个位置不远不近,看起来傻傻的,应该相对比较安全的小僵尸,然后迫不及待的尝试起来。
  将镜子缓缓的伸出窗户,对准那只小僵尸,然后静观其变。
  似乎镜子真的起了作用。光洁的镜面捞起一道银亮的月光,照射在了它身上,镜中,映照出它步履蹒跚的身影,那只小僵尸迷惑的停下了脚步,勾着爪子,呆呆的站着。
  不知为何,突然脑中想起了从最早的一本鬼怪古籍《神州怪异志》
  中,对僵尸的最早画分,上边提到,僵尸大致分为三等,一种是行尸,是无意识的躯体,最低等的僵尸,依靠自己的本能去行动,俗话说的行尸走肉就是指这个意思。
  还有一种是具有意识的僵尸,它们有着和人一样的智慧,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据说这种僵尸往往都有千年以上的年龄,很难对付。
  最后一种是荫尸,这东西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僵尸。
  意思是一个尸体放在暗处的某个充满精力或接近生命的地方,这尸体就会吸收精力或者生命力,然后导致尸变。这种东西具有活动能力和最基本的思维能力,或许算是人类的另一种生命形式,虽然它在传统意义上其实已经算死了。
  书上还警告道,如果发现这类荫尸,一定要尽早处理,还有,千万不要用对付行尸的方法对付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刚想到这里,就见到那具被我用镜子照到的小僵尸猛地回过身来,直勾勾地向我的位置望,我甚至能看到它翻白的眼珠以及丝毫没有生气,已经稍微开始腐烂的脸孔。
  我的心脏被这一个变化吓得差些瘫痪掉,刚想偷偷的将手缩回来,没料到,那只僵尸居然“呀呀”的叫了起来,尖锐的声音唐突的划破了夜的宁静。
  附近所有的僵尸仿佛都像活过来了一般,顿时放下手里的东西,流着一沓一沓的口水,向这边望过来。然后,慢慢地,缓缓的,拖挪着艰涩的步伐以旅馆为中心靠近。
  糟糕,恐怕这次真的要完蛋了!
  一直都保持着警觉的杨俊飞和孙晓雪,被那声尖叫惊醒过来。他俩看了看窗外的状况,许久,才声音发颤的问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它们都在朝这边聚拢?”
  “我也不太清楚。”厚比长城的脸皮这个时候也稍微有些发红,不过也顾不上牵扯责任了,我用手指了指萤幕,“你们看。”
  只见一直都还安安静静的在旅馆厨房里游荡的老板娘,老远的听到了那声尖叫,突然精神振奋起来,就像吸了毒似的。它摇摇晃晃走起来像喝醉酒的人,步子虽然一样的艰难,但是明显已经有了目标。
  不但是它,所有的僵尸都找到了当前的目标,纷纷从远处和不远处窜了出来,恐怕整个村子的脏东西,都被那声尖叫勾引来了。
  只是老板娘比较近水楼台一点。她目标明确的走到楼梯口,却怎么样也上不了楼。只能一跌一碰的不断尝试着碰撞。
  “虽然搞不清楚它们干嘛骚动,但这骚动明显是针对我们的。这里恐怕不安全了,我们要试着尽快逃出去。”杨俊飞说着,便打量起房间四周的环境。
  孙晓雪虽然怕的要命,但是并不算没脑子,她有自己的想法,“问题是外边更危险,总之它们也上不了楼,还有一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我们尽量撑一撑就……”
  “我们撑不住的。”杨俊飞压低声音打断了她的话,“别看现在它们上不来,但是当所有僵尸都钻进这栋房子里的时候,凭着这种不太高的楼梯,就算挤都能挤一堆上来。”
  “不错,我们必须要逃出去!这栋房子不可靠。”我厚颜无耻的完全将根本就是自己把僵尸引来的事实,丢在了脑后,估计以后也会来个死不认帐,毕竟这种事,说出来实在太白痴太丢脸了,“但怎么逃出去,逃出去后怎么办就有些考究了。”
  “你有办法?”杨俊飞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估计早就猜测到是我干的好事。不过他聪明的没有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间和我扯嘴皮。
  “不能算是办法,但恐怕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我指了指屋顶,“我住进来的时候顺便检查过这里,这栋房子是全木结构搭建起来的,相信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虽然这段时间里装修过许多次,但主体的结构都还在。最重要的,它不像水泥建筑那么结实。”
  我顿了顿,继续道:“你们也看到了,估计全村的僵尸都在朝这里涌。
  我的计划就是,放开大门随便它们进来,免得它们围在周围闹事。为了防患于未然,我们白天的时候已经将一楼和二楼的所有出入口,都全部封了起来,这就省了许多事。
  “现在只需要在这个房间的天花板上开个洞,然后藏进房檐里,并在房檐边用带来的工具撬开房顶。这些东西都没有跳跃能力,等到所有的僵尸都进了旅馆的时候,我们就从那个窟窿吊一根绳子下去,然后迅速将大门关好。
  “放心,那道大门是用铁皮包过的,很厚很结实,足够支撑到太阳上山了!”
  “那谁去开大门?”杨俊飞觉得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后,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孙晓雪顿时变了脸,“你们不会让一个纤瘦的弱流女子,去干这种粗鲁不文雅的事吧?先申明,我百分之百会弄砸!”
  我也不落人后的示之以弱,“你们也看到了,我根本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而且还未成年。你们也不忍心让一个未成年人干这种高危险的作业吧!”
  杨俊飞气急反笑,“你个臭小子,都十九岁了还冒充未成年。还有你,你也算弱质女流?你哪弱质了!算了,不都指望着我吗?总之我偷鸡摸狗的事情干多了,我做!”
  我俩毫不犹豫,理所当然的冲他比出了大拇指。
  时间非常的紧迫,虽然那些僵尸走的实在不快,但是仍然不断的在朝这个方向聚集。光是看到楼下那一层黑压压的,丝毫没有理智,可以致人死命的生物,就觉得头皮发麻,恐惧到骨髓里。
  杨俊飞小心的打开门窜了出去,紧接着孙晓雪立刻将门紧闭上。我拿出偷鸡摸狗必备的切割设备,很快就将天花板划出了一个刚好够一人挤进挤出的小洞。总之已经暴露了,也不怕声响大再令我们多暴露一点。
  先将孙晓雪推了进去,再环顾四周。想了想,我将切割锯对准了房间里的家俱,将一切有可能形成搭梯子效果的物品,全都切割成了完全不能重叠起来增加高度的小块,然后统统扔到了走廊上。
  这才顺着绳梯爬了上去。
  打洞的时候自己也留了个心眼,将通往屋檐的洞口打在可以看到监视器的位置。只见杨俊飞身手敏捷的躲过老板娘迟钝的动作,飞快的将大门推开。顿时,早就围拢在四周的僵尸,全都如同流水一般涌了进来。
  他不愧是世界顶级侦探,身手确实不错。灵巧的绕开那些迟缓的生物,一步不停的向二楼跑,很快就回到了房间里,三下五除二的爬上绳梯,然后将其收了上来。
  接下来,只需要耐心的等待了。

第七章 DATE:5月31日 凌晨四点三十七分 养尸地
  有人说“焦急”或者“急杵捣心”这种心情,通常都是发生在惊异不安的情况下。不错,这种现象确实发生在了我们三人的身上。
  据说,坊间曾经流传道家有太阴炼形之法,意思就是把新鲜的尸体埋葬个数百年,期满后便会复生,如果不想等那么久的,道士会用邪物或邪气附身在新死的尸体上,再让尸体吸收阳气,借人生气而成尸气。
  人死之际,尸体的魂一散而魄便会滞留下来,造出的僵尸就会非常的凶猛,而变异起来也异常的快。
  我用镜子试探了那些僵尸后,居然产生了反效果,也顺便客观的证明了,这些玩意儿不是僵尸,而是成长发育得有些怪异的荫尸。
  据说荫尸会嗅出人的生气,也就是呼吸的味道。我们三人都戴上了专为偷鸡摸狗寻宝盗墓用的防毒面具,心惊胆跳的等着那些鬼东西全部涌进旅馆里。
  大约等了有半个多小时,荫尸才陆续集中,缓慢的移动进来。果然如同猜测的那样,它们拥挤的如同沙丁鱼罐头,没过多久就不断的将先到的荫尸挤上了并不算高的楼梯。
  二楼上也渐渐的出现了它们的声音。那些东西游荡着,目标明确的朝这个房间涌来,将房门挤开后,却发现里边空无一人,甚至连躲藏的家俱都没有。
  不知道它们柔弱的大脑能不能处理掉这些资讯,恐怕不能吧。那些涌入的荫尸迷惑的绕着房间转圈,然后又慢慢的向别的房间走去。
  渐渐的,外边的视野里能看见的荫尸越来越少了,终于,视线范围内一只都没有剩下。我不动声色的示意杨俊飞行动。他点点头,先是伸头朝大门口望了望,看有没有漏网之鱼聚集。
  大门口干干净净的,很空旷,一目了然。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检查起牢牢系在腰上的电动缩卷绳,用力扯了扯,看另一端固定的是否稳当,这才有条不紊的跳了下去。
  绳子放的很慢,他的精力和注意力高度集中,只要一有不对的地方,就准备按动上卷的按钮。四周的风不断的撕扯着他的衣服,还好换上了贴身的全皮夜行服,不然在这种阴冷的山风中,在这种诡异的气氛里,意志稍微有点薄弱的人都很有可能立刻疯掉。
  还好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他的双脚接触到地面,警觉的左右看了看,没太大的动静。于是蹑手蹑脚的靠近门边,一把将门推的关住,并迅速的在两边的门把手上,插入了一根早就准备好的金属棍子。
  我和孙晓雪在二楼提心吊胆的为他把风,见他顺利完成了任务,反倒不急着下去了。
  双手不停的比着手势,和他无声的交流了数回合,大体意思就是死缠烂打、死赖活赖的让他顺便把附近也检查一下,上边的两人都颇为娇贵,一个是弱质女流,一个是未成年少男,都是高级人种,很容易就会出人命的那种。
  杨俊飞气的冲我俩比国际性的脏话,中指。但又浪费不起时间,最后只有妥协的迈着小心翼翼到见不得人的步伐,绕着旅馆走了一圈。
  等不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居然变成了两个人。
  我俩吓了一跳,差些以为那个家伙被某些漏网的荫尸咬了,没几分钟工夫就变了异类,还很二五仔的引了他的老板过来抓我们。
  当看到另一个人的脸孔时,我顿时兴高采烈,迫不及待的顺着绳子滑了下去。
  “夜峰!我就知道你没事!”我实在太高兴了,没大没小的对表哥直呼其名,以表示我内心激动雀跃的心情。
  来不及看他满脸感动的真情流露,就跑到他跟前摊开了右手,“黄金杖弄出来没有?快点给我。”
  夜峰原本很开心的脸孔顿时凝固住了,仿佛整个人都石化了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个臭小子,也不知道先关心一下我的安危。哼,白费我担心了你好一阵子。”
  “你不是还活的好好的嘛,又没伤没残的,关心你干嘛!正经事要紧。”我的手丝毫没有缩回去的架式,“黄金杖!”
  “没有。”他偏过头去赌气。
  我的笑脸顿时沉了下去,“没弄到手你都好意思过来,当心我抽你。
  哼,白费我信任你一场。”
  “谁说我没弄到手。你这小子,我还以为今天你转性了,果然还跟以前一样死不悔改,冷血,跟个女人似的,变脸比变天还快,黄金杖那么重要的东西,我怎么可能随身带?”
  表哥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就想顺着我的头打下去。
  “嘿嘿,弄到了手就好。”我的脸又灿烂起来,马后放炮的善良了一回,“表哥,你没事就好,别为了黄金杖这种区区小事就连命都不要了,还是小命要紧哈,有命在,十根黄金杖都能弄回来。对了,你怎么遇到老男人的?”
  “哼,狗改不了吃屎。”夜峰越听越不爽,不过都十几年亲戚了,完全对我的性格没有办法,只得叹了口气道:“我今天一早就到了,发现整个黄宪村里居然一个人都没有,就随便找了个地理位置比较安全的民居住下。
  “谁知道到了晚上就发现许多活死人在村子里游荡。当时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就眼巴巴的等着天亮,没想到刚才不知为何,所有的活死人都向某个位置聚集过去。我一好奇,再加上担心你们,就偷偷的跟了过来,然后就碰到了他。”
  他用手指了指杨俊飞。
  完全被忽略的孙晓雪在一旁小声的咳嗽了一下,“很抱歉,非常遗憾打扰了你们的亲族聚会,但是,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我们三人侧耳倾听了半天,只是觉得四周十分的寂静,除了山风声外,就只剩下旅馆内沙丁鱼罐头挤出的拥挤但是却安静到诡异的孤寂。
  “哪有什么声音?”我反问道。
  “但你们不觉得实在太安静了?刚才旅馆里还叽叽喳喳的,虽然那些东西不会吵闹,但是那么拥挤,相互磨擦的声音总是会有吧,为什么现在什么都没了?”
  我,杨俊飞,夜峰三人对视一眼,猛地有种不祥的预感窜上心头。
  “老男人,我们白天的时候,应该是把旅馆所有的门窗和出入口都封锁了吧?”我紧锁眉头,沉声问。
  杨俊飞显然也想到了些什么,但依然肯定的点了头。
  “但那个老板娘为什么出现在旅馆的厨房里?它肩膀上扛着新鲜的人肉,就说明并不是一直待在里边的。那,它究竟是怎么进来的?”我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或许颤抖和打哈欠有着同样的传染效果,杨俊飞的声音也开始发抖,“靠!不好,这旅馆一定还有别的出口,只是藏得非常隐秘,我们都没有发现。糟糕,快逃!”
  “快逃”两个字一说出口,我们四人就什么都顾不上拿,如同没头的苍蝇,急忙向远离旅馆的地方跑去。
  说时迟那时快,还好我们的反应不慢,已经有荫尸从不远处的一块草地下涌了出来。
  它们的行动缓慢,但是人多势众,虽然不知道力气大不大,但是数量以及没有理智这两个优势下,就足够让人胆寒了。
  毕竟人对未知和难以掌控的事物,都存在着先天性的恐惧,就连我们这四个不算平凡的人都不能例外。
  “究竟向哪里跑才有活路?”杨俊飞也是怕的大脑短路了,一个劲儿的不停问我。
  我一边跑,一边不停的思忖着,缓缓说道:“根据文献,荫尸的形成,对地理位置的要求非常的苛刻。这里一定有一处养尸地,只要破坏了那些形成条件,这些到处游荡的东西也应该会彻底完蛋。”
  从身上掏出黄宪村的地图边跑边看,许久又道:“根据孙晓雪的说法,几个月前他们那群人来的时候,村子并没有异常。只是说有个叫做赵因何的捡骨师,意外的在一个已经变质的坟墓里捡出了一具阳尸,以及那些青铜人头像。
  “头像被这些死大学生在义庄里偷走了,而赵因何和他的两个徒弟,不知道什么原因死在了义庄里。”
  偏过头,我望向孙晓雪,“你还记得那个坟墓的大致位置吗?现在实在没办法了,只有赌一赌,说不定能在那个坟里找出些有用的线索。”
  孙晓雪跑的满头大汗,一声不哼的点点头,吃力的转了个方向,带着我们朝村子最高的那座山的方位逃去。
  月色很明亮,这片皎洁的月光几乎成了我们唯一的照明。
  孙晓雪明显对那处所在深入的调查过,地图也不用看,很熟练的在田间小路上快跑。身后的远处,朦胧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大量身影,正在向我们迟缓的追过来。
  靠,那群荫尸还真客气,看样子是下了死决心,非要把我们送上西天报到。
  那座坟墓位于盆地正北面,那座最高的山峰底端,从这边过去足足要跑半个多村子的距离,不论体质再好的人,也在这种高强度的运动里变得气喘吁吁起来,更不要说孙晓雪这个头脑发达四肢无力的弱女子,很快她就捂着纤细的腰肢停了下来。
  “我不行了!”她说道,“你们先跑吧,我留下来引开它们。如果见了赵宇那群王八蛋,记得帮我和孙敖报仇!”
  “白痴!”杨俊飞瞪了她一眼,不动声色的将她扛在肩膀上就跑,像是抢了个押寨夫人。
  花了足足二十分钟,我们才到了那地方,只见不远处果然有些坑,不,不应该说有些,而是许多,非常多,多的数不清。到底哪一个坑曾经出土过那具阳尸,恐怕就算赵因何亲自来也分辨不清楚了!
  “这怎么回事?”孙晓雪的声音颤抖了起来。眼前的一幕确实非常惊人,无数的坑道纵横交错,每个坑都不大,但是足够将一个人埋进去。那些坑透着诡异,将周围的气氛渲染的阴森无比。
  “果然是有些怪异的养尸地!”我从地上抓起一把土仔细看了看,然后观察起地貌特征来。
  “养尸地?你是说附近的活死人一到了白天,就爬到这里将自己埋起来,直到晚上才破土而出到处活动?”夜峰稍微有些惊讶,“够壮观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能让一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僵尸!”
  “原因,恐怕就出在这块地上。”
  我的神色越看越凝重,指着山和附近的地脉解释着,“所谓的养尸地,就是指埋葬在该地的尸体不会自然腐坏,天长日久后即变成僵尸的那种地方。想要用一个养尸地养出僵尸,就需要选择阴宅风水讲求的龙脉穴气,简而言之就是葬穴的地气。
  “诸如‘死牛肚穴’、‘狗脑壳穴’、‘木硬枪头’、‘破面文曲’、‘土不成土’等山形脉相,均是形成主养尸的凶恶之地。但是这里的地脉非常一般,土质不见得含有特殊的物质。”
  “不太懂。”杨俊飞挠挠头,“说清楚一点。”
  “白痴。”我不屑的道,“要知道古人乃至现今许多落后地区的人,都还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后投胎转世。
  “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很快就会腐烂掉。毕竟人体是由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磷、钾、钙等组成的。尸体在土中经腐败细菌破坏后,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气体挥发掉,剩余物质也因各种化合物的脱离而腐烂,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而养尸地,它的土质相当阴寒,土色呈黑。如果是炙阳干地,则只会让尸体变为干尸。因此懂得风水之人一般用地灵测其方位,或者简单地以手指的触觉,甚至干脆用舌尖尝试泥土来判断。
  “尸体只要埋入‘养尸地’,由于土地胶质黏性和酸碱度极不平衡,闭气性良好,极不适应有机物的生长,因此,棺木不会滋生蚁虫、细菌等,
  尸体埋入后即使百年甚至上千年,尸身肌肉毛发等也不会腐坏。这样的尸体,民间认为很快就会变成僵尸了。”
  我舔了舔嘴唇又道:“但这里的地不同,看的出赵因何也稍微懂一点风水学。这里的地脉地势不属于任何一种养尸地的范畴,正常的要命。但就偏偏是这种正常到根本不可能出僵尸的地方,竟然变成了养尸地,你们不觉得稍微有点古怪吗?”
  “这些东西我们都不懂,就你古灵精怪知道的最多,别吊胃口了,直接说你的想法。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状况。”夜峰皱着眉头就想抽我,完全是对我善良高尚的性格充满了怀疑。
  我哼了一声,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讲述,丝毫懒得在乎他们的想法,虽然那群荫尸在不断逼近,但以那种慢吞吞的移动速度,要走过来还是需要一点时间的。现在是关键时期,自己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了某个点,某个打破现在僵局的,极度重要的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记得在二十多年前,永安的罗坊镇上,也曾发掘出过一个古怪的养尸地,那里还冒出了一具僵尸。
  “在做本地民间葬俗社会田野调查时,当时的一个干部向政府报告说,这个镇的后山有一处古墓,周边农民经常前来烧香祭拜,被乡干部斥之乱搞封建迷信,影响了村镇发展。
  “于是政府让人挥锄头舞棍棒,干劲冲天的将坟墓捣毁,并把棺木掘出强行撬开。只见棺内一具女尸两颊温润擦着鲜红的胭脂,白森森的青面獠牙暴突在外,衣冠等饰物完好如新,从绣花罩被下露出修长的双腿,脚上尖细的趾甲长短不齐地穿透三寸金莲。
  “大家惊呼,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后来,还是一个农民将尸体捡回家准备回葬,结果第二天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那具僵尸也不翼而飞了!
  “重要的是,其后有几个当时风水学上的名家,偷偷的去看了那块地,居然发现那里根本没有成为养尸地的条件,就像现在的这块地一样,不但没有形成条件,而且还根本就不可能形成。
  “那块地有‘双龙聚水’的格局,尸体一埋进去,要不了几天就会被水给化了。”我向四周望了望,“这里的格局在风水学上也有‘双龙聚水’的上好地理环境,不可能养出僵尸。”
  “你的意思是,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养尸地?但这些洞穴怎么解释?”
  杨俊飞疑惑道。
  “不,这里确实变成了养尸地,只不过不是自然形成的。”我又在地上抓起了一把土,“你看,土里酸碱度适中,水分很足,证明地下水非常丰富,但是却没有任何虫子蚂蚁存在,就连蚯蚓都找不到一条。
  “恐怕这里的地一直都没有办法种植,所以才把这块看似肥沃的地方隔离出来,用到墓葬上。哼,既然不是天然形成的,就一定是人为的用某种手法,将周围的地势地脉全改变了,让生物和细菌无法生存,活生生的弄出了一块养尸地出来!”
  “你们知道那些风水名家,最后在那个闹僵尸的墓地下方发现了什么吗?”我顿了顿,稍微观察了下他们的神色,“是尸体,数十具陪葬者的尸体,那些尸体都十分怪异。用的是‘黄金瓮陪葬法’,那种陪葬法由于太残忍,早就在唐朝时被禁止了。
  “具体操作是选取五对年龄不超过七岁的双胞胎,然后将他们统统养肥后,再活生生从他们身上将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直到只剩下骨头,将尸骨全部放进阴湿的土里埋着。
  “三七二十一天后,这才挖出,用口将烈酒喷洒周边以驱除恶臭,然后在油纸阳伞下用成卷粗纸,将分解尸体时手脚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
  “最后将基本弄干净的骨骸,先放髋骨、尾椎骨,接着把骶骨、腰椎、胸椎依次竖着往上排列,再接着用几根带竹芯的线,把所有的脊椎骨串起来,以免散乱。
  “然后,再把脚趾骨、胫骨、腿骨和手指骨、桡骨、尺骨等依次放入,再把头颅放在最上面。如此,整副骨架就清清楚楚地分段垒放,装入了五个小小的‘黄金瓮’里。
  “然后再将那些‘黄金瓮’放在棺材下五米处的土层里,而尸体内脏部分,则劈碎三百年老旧的棺木,生火将内脏、衣帽、秽纸等物一并在坟墓上焚烧。
  “当浓浓的黑烟像巨大的柱子一样高高升起来,油脂扑鼻的恶臭连鸟兽都避之犹恐不及!透过这五对童男童女的怨气,足以改变一小块地方的地脉,也能保证棺材内的尸骨千年不腐败,而且也极大的减少了尸体变成僵尸的可能性。
  “我觉得,这块地里可能也埋藏着某个和‘黄金瓮陪葬法’有相同妙用的东西!
  “注意,我只是说那东西和黄金瓮陪葬法有相同的妙用,并不是说就是用的那种方法。”我望了望四周:“究竟是怎么回事,要看到后才稍微清楚。”
  周围的三人正在努力的消化着我所传递的资讯,还好,大家都是聪明人,就算不太懂,也大体清楚了现在应该做的事。
  杨俊飞首先道:“你认为,那个东西是什么?”
  “不知道,但应该不是平常的东西,说不定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就是不知道是埋在地下,还是耸在地上,大体方位我倒是猜得出来一点半点。”
  我向那座高耸的山峰望去,“这座山坐北向南,如果要改变地脉的话,在风水学上,东西应该摆在西边方位,范围也不会太大。总之就在那群荫尸挖出的坑洞边缘附近。”
  “分头找,找到了就联络。手机不通,用对讲机。”
  夜峰言简意赅,一人发了一个对讲机,然后就拔腿向西边跑。我们三人对视一眼,点点头,也找了过去。
  荫尸,虽然步伐缓慢,却越来越接近了过来……

第八章 DATE:5月31日 凌晨五点一十七分 镇墓兽
  据说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千万不要后悔。
  也有人说,世界上绝对没有绝对的事情,其实这句话就是一种绝对。
  突然想起了一个哲学故事,说的是一只小鸟飞到南方去过冬,天很冷,小鸟几乎冻僵了。于是它飞到一大块空地上。
  一头牛经过那儿,拉了一堆牛粪在小鸟的身上,冻僵的小鸟躺在粪堆里,觉得很温暖,渐渐苏醒过来。它温暖而舒服的躺着,不久干脆唱起了歌。
  一只路过的野猫听到声音,走过去看个究竟,循着声音,野猫很快发现了躺在粪堆里的小鸟,把它拽出来吃掉了。
  这个故事明确的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精辟的生存之道:不是每个往你身上拉大粪的都是你的敌人,也不是每个把你从粪堆里拉出来的人都是你的朋友。还有,当你躺在粪堆里时,最好把你的嘴闭上。
  很好,我就在不远处的粪坑里发现了某些东西,某个非常怪异,应该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它不知为何静悄悄的被人扔在已经废弃的粪坑里,虽然坑里早就没有了粪,那东西就孤单的耸立着,身上透出无穷的诡异。不过,也确实合衬了闭嘴的哲学思想。
  或许,捡到宝了!
  我犹豫着是不是应该跳下去稍微清楚的观察一下,但心理作用很强烈,就是觉得臭。于是我打开对讲机,将所有人叫了过来。
  不久后四个人全都聚拢在了粪坑前。
  “我有发现。”我指着粪坑里的东西大声道。
  “那什么玩意儿?”其余三人集中精力望了过去。
  那是一尊高达二米半的青铜像,长期渗泡在粪水中,早就生出了一层颜色恶心的锈。杨俊飞显然不知道粪坑是什么玩意儿,纵身跳下去,用衣服将那东西勉强擦了个干净。
  只见那铜像面孔狰狞凶恶,头顶上张着一颗凸出的独目,面似马头,粗颈,双翼欲张,长尾上扬,肢体长得如同人的手脚,前肢伏地,后肢弯曲,像是准备跃状,显得强悍凶猛。
  但是看起来,却没有鱼凫时代的太多特点。深眼窝,大鼻,嘴微张,裸体,看不出来究竟在描绘什么生物。
  “怪了,鱼凫时代宗教中对太阳神的信仰观念强烈,他们相信人类的眼睛就是人身上的日月,因此许多眼形的器物都体现了对太阳的崇拜,人体前额有直立独具支眼的天目和慧眼,就连铜面具额上空格也是留来嵌天目的。
  “但这上边就没有,铜像上透出的信仰模糊不清,说不定年代比鱼凫王朝更久远。”我奇怪道。
  “但应该算是一个系统的文明。”杨俊飞打量了许久后,也做出了自己的评价。
  “你看,青铜器兽上特别强化了对这些人类手脚的夸大和神化,一双超过比例一倍以上的手,和手上两个小指翘起,像是在作手势的形态,这些都是古蜀国对手的崇拜的一项独特信仰习俗。可能它制造于伯灌甚至蚕丛时期吧。”
  “有可能。”我点点头,正准备继续评头论足下去,一旁的孙晓雪实在忍不住了,狠狠在我背上拧了一把,“各位大人,那些僵尸已经快要靠近到抬着我们回老窝生火加菜了,你们能不能把这玩意儿搬回家以后分析!”
  我抬头一看,果然,那些活死人已经老远的围了过来。麻烦!不管了。
  跳到坑里去,用力踢了那尊雕像一脚,“说不定罪魁祸首就是这玩意儿。”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有那么大能耐,竟然能把地脉磁场都给改变了!”夜峰疑惑的问道。
  “这在一般意义上,叫做镇墓兽。”我沉声答道。
  “镇墓兽?”三人不约而同的惊叫,然后摇头表示不懂。
  就知道这些人没文化,我稍微有些得意,善良的在这种危急时刻替他们扫盲,“镇墓兽是古代人们想像中的驱邪镇恶之神,人们将它塑造成狰狞凶恶的形象,存放在墓葬中,起着保护死者灵魂和守护随葬明器的作用。
  “从历代丧葬礼仪和随葬习俗看,死者的亡灵在地下追求的标准是很高的。他们希望升天成仙,更希望能够继续享受在人世间的荣华富贵,还希望死后能够有东西保护亡灵的安宁,所以古人深信死后,地下亡魂确实会受到鬼魂等怪物的侵害、滋扰。
  “早在原始社会,‘图腾’是当时人们心目中最高的崇拜者,作为不可战胜的神物,死后殉葬墓中,期盼着保佑。像秦始皇的兵马俑,也是一种变相的镇墓兽!”
  我戴上手套,敲了敲镇墓兽的外壳,“不过说起来,这玩意儿应该不算真正的镇墓兽,顶多算是它的前身。不过它以前应该不是在现在的位置,可能有人在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前将它挖出来,最后不知什么原因扔在了粪坑里。”
  “真的是这东西改变了附近的地脉?”杨俊飞狐疑道。
  “我也不清楚,不过,附近只有这个古怪的东西,也只能试试看了!”
  瞥了瞥已经近在咫尺的荫尸,我苦笑道:“就赌一把吧。”
  那些荫尸缓缓的将整个养尸地都围了起来,密密麻麻的,根本就数不清究竟有多少。它们面孔狰狞,浑身透着阴森的气息,在夜色里忽隐忽现,令人不寒而骇,逼的还站在上边的孙晓雪和夜峰两人朝粪坑里跳了下来。
  没过多久,那些荫尸已经要到了粪坑的边缘处。
  “赌赢的话那些东西都会完蛋,如果不幸输掉了,嘿,还是各听天命的好。”我的苦笑更浓烈了,从旅行包里人手发了一把枪。
  “如果毁了这个还没效果,我建议大家开枪自杀,总比被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活生生的将肉从身上撕扯下来,凌迟到死好受的多。”
  所有人都面色凝重的接过枪,没有一丝犹豫的感觉,估计也是下了狠决心,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杨俊飞自称是爆破能手,他稍微一计算,就将高价弄来的塑胶炸弹,贴在了青铜镇墓兽的几个点上。
  计算了一下时间,等他大喊一声“跑”的时候,我们奋不顾身的飞快爬上粪坑,逃命似的冲进了荫尸堆里。
  打活人不行,杀个把死人我还是没什么心理负担的,抬起冲锋枪就朝前扫了一梭子子弹,然后迅速的爬倒在地上,只听见一声巨响,整个地面似乎都晃动了起来,强大的气流将附近的荫尸狠狠抛了出去,形成了一个不太大的椭圆形空白地带。
  等了好几秒钟,我才稍微的抬起头将脸上的土抹开。只见不远处的荫尸一个个的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
  “靠,倒霉,看来赌错了。”我有点不甘心的操起冲锋枪,狠狠的朝那些活死人开火。
  不知道是子弹打痛了它们,还是某些天时地利人和综合起来的诸多原因,所有的荫尸都凄惨的叫起来,仰天嚎叫,如同在承受某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就在这时,突变猛地发生了。
  那些吼叫着的荫尸一个个的站起来又滚倒在地上,肉体迅速的崩溃,一片一片黯淡的血肉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撕扯开,纷纷掉落在地上。那种上千个未知生物同时惨叫,捂着脑袋翻滚的景象,确实雄伟壮观,但更多的是令人极度恶心。
  肮脏的黄水带着冲天的腐臭,渲染在四周的空气里,黄水流干净以后,荫尸开始变得干扁,套在身上凌乱破损的衣物也塌陷了下去,最后所有的骨头都化成了沙子,被恶心恶臭的黄水染湿的黄沙。
  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惊人的一幕,我们几人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许久,猛地听见一阵呕吐的声音,这才麻木的转动僵硬的头,条件反射似的望了过去。
  孙晓雪蹲在地上,捂住自己的细腰正努力的吐着,估计昨天的晚饭连带几天分泌的胃酸,都贡献进了土里。
  “好恶心。”她擦着嘴评价道。
  杨俊飞呆呆的用手捞起一把黄沙,凑到眼睛底下仔细观察着,依然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我打开手电筒向粪坑的位置照去。这一看,却惊讶的整个人都傻了。
  粪坑里以及周围五米的范围内,竟然被染成了一片墨绿色。那层墨绿散发着惊人的不知名恶臭,甚至将黑土都腐蚀的冒出了细白的青烟。
  “这又是怎么回事?”夜峰觉得自己几乎要麻木了,今晚发生的怪事层出不穷,比自己活一辈子听到的怪异事件都多。
  “或许是鱼凫时期的一种巫术。”我戴上防毒面具,蹲下身研究了一阵,“恐怕那个青铜镇墓兽根本就是个容器,为的就是用来盛放这些墨绿的液体,就是不知道成分是什么组成的。”
  我掏出玻璃瓶准备拿一点回去让二伯父研究研究,没想到瓶子一碰到那些液体,就如同遇到高温似的,纷纷融化成了透明的流质物。
  “去!居然腐蚀性那么强,就连玻璃这种中性物质都能融化,真不知道古代人是怎么造出来的。”我叹息,古代人的智慧果然令现代汗颜。
  不得不说,从前的技术确实有许多比现今好上数十倍,甚至有些失传的东西,根本就是现代的科学也不能制造甚至解释的。
  忙活了好一阵子,太阳,终于缓缓的出来了……
  DATE:5月31日 早晨十点二十二分
  黄金杖,用纯金皮捶打而成,长一四二厘米,重四百多克,一九八六年于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出土。
  通体用纯金皮包卷而成,其上端有四十六厘米长的平雕纹饰图案,内容有人物、鱼鸟和箭等。
  图案分三组:最下一组为前后对称的人头,人头上戴冠,耳饰有三角形耳坠。
  前后人头上下各有两周线纹,人头间用双勾形纹饰相隔。
  上端的两组图案相同,下方为两背相对的鸟,上方为两背相对的鱼,在鱼的头部和鸟的颈部上压有一支箭,似表现鸟驮负着被箭射中的鱼飞翔而来。
  我站在旅馆里,手中正拿着这根黄金杖一边欣赏,一边向那群文盲解释,“这些用双勾手法雕刻出的鱼、鸟、神人头像和箭等图案,大概的意义是,在神人的护佑下,箭将鱼射中,鸟又将箭杆带鱼驮负着归来。
  “这是一柄权杖,同时又可看作是具有巫术能力的魔杖。传说蜀的国王鱼凫是以渔猎着称,因而后世尊奉为神,这柄金杖就是他施展巫术,集中权力的东西。
  “最重要的,这是国家一级文物,如果盗卖出境的话,钱可能卖不到几个,不过小命倒肯定是会没有的。”
  “这就是鱼凫王的黄金杖?怎么和我在三星堆博物馆里看到的不太一样?”杨俊飞抢过去仔细打量了一番,发表了自己的疑惑。
  “孤陋寡闻,博物馆里展出的都是些仿制品,真品都放在了保险箱里。你这家伙偷鸡摸狗那么多年了,案子也做了不少,怎么就连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都不明白!”我讽刺道。
  “确定这是真货?”他似乎对夜峰不怎么放心。
  也对,就连我自己都对这个表哥不放心。毕竟让他偷国宝,还不如干脆要了他的小命。
  但这件一级国宝,却真真实实的躺在了我们的眼皮底下,而且我刚才还细心的检验过,绝对是真货。怪了,难道他转了性?不对,一定是那家伙别有门道,能兵不血刃的将东西拿到手。
  有趣,就是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办法。虚心求教是可以免了的,想像的出来,以他那种尖酸刻薄又小气的怪脾气,绝对是不肯透露的。
  “对啊,我就是尖酸刻薄又小气,脾气又怪。放心,你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夜峰显然从我的神色上看出了我的想法,哼了一声,“赵宇那群人在哪里?”
  “不知道,明明说是昨天集合的。结果人影都没有看到一个,说不定被那些荫尸给生吞了吧!”我尴尬的叹道。
  杨俊飞笑了起来,“恐怕没那么简单。那群人显然都有一些人类没有的能力,说不定都是手上的青铜人头像引发的。要死没那么简单。”
  “你是说青铜人头像可以引出人类的潜能?”我皱眉,“但为什么到了我们头上就变诅咒了?”
  “答案你不是早就有猜测了吗?还装傻。”杨俊飞瞪了我一眼。
  我干笑了几声,“重在交流嘛,毕竟这个想法太惊世骇俗了,平时想都不太敢想。”顿了顿又道,“我个人觉得,恐怕赵宇在得到藏宝图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套引出某些祭祀用的礼器上神秘力量的方法。
  “然后他随机找到了两个伙伴帮他,一个是李睿,另一个是彦彪,都是穷凶恶极的变态杀人犯。他顺利透过青铜人头像引出了那两个人的某些潜力。
  “根据表哥夜峰的遭遇,李睿可以让人精神放松,达到催眠甚至无条件信任他的效果。而彦彪拥有可以将意识潜入人的大脑皮层,操控别人做他可以掌控的梦。至于赵宇,他隐藏的太深,能力不得而知。”
  杨俊飞点头表示赞同,补充道:“那天晚上我们之所以没有中李睿的道,或许是因为身上有人头像,也或者中了诅咒的原因。总之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能力对我们三人无效。但夜峰就稍微有点危险了。”
  “没关系。”夜峰显然丝毫不在意,“如果我被蛊惑的话,不是还有三个清醒的人吗?赵宇那群人和我死表弟一副德行,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聊人士,到时候杨俊飞这个蛮横的练家子扑上去,几秒钟将他们搞定就行了。”
  看不出来,表哥还有点幽默感。
  “好办法,再来就是深入的探讨一下宝藏的位置问题。”我敷衍的点头,正准备将孙敖偷偷复印的藏宝图拿出来,突然看到远处窜起了一丝火光。
  是烟花,非常廉价的烟花,烟花在青天白日的天空上爆开,散发出火红的颜色,老实说,很不好看。
  我们四人对视一眼,心里非常明白,赵宇那伙人推迟了一天,终于和我们联络了。
  DATE:5月31日 早晨十点五十一分
  赵宇三人背了几个轻便的小包,正坐在田坎上放焰火放的开心,我们很快就顺着那方向赶了过去。
  孙晓雪愤恨的站在离他们不远的位置,仿佛在考虑怎么将那混蛋置于死地。
  而夜峰就干脆的多,他掏出枪指着他们,咬牙切齿的道:“赵宇,彦彪,李睿,你们被捕了。乖乖的和我回去。”
  赵宇等人丝毫没有慌张,像是这种状况早就预料到了,只是看了我一眼。我慢悠悠的席地而坐,冷眼看着这两伙人的安静对峙。
  许久,杨俊飞才打破了沉默,“黄金杖偷出来了,我们也来了。我们来谈谈具体的合作项目吧。”
  赵宇仍然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缓缓道:“有人拿着枪逼别人诚信合作的吗?”
  “恐怕你们也不在乎吧。”我淡淡的笑着,“我看过了那张复印的藏宝图,不过按照上边标明的宝藏位置,恐怕一辈子都找不到。估计,那张原版上有一套特殊的辨识方法,能不能把原版借我看看?”
  “没问题。”他好爽的从背包里掏出了藏宝图,扔了过来,“不过,相信聪明人都不会干过河拆桥这种蠢事吧。不是我吹牛,地图上确实有一种特殊的辨识手段,不过,至今只有我一个人看的懂。撇开我,你们永远都找不到宝藏的大门。”
  “哼,什么鬼宝藏,不过是比较大的坟墓罢了。”孙晓雪冷哼了一声,“为了这些,你居然能杀死自己最好的朋友,你这混蛋根本不是人!”
  “嘿,我早就不把自己当人看了。”
  赵宇丝毫没有生气的迹象,不紧不慢的说道:“那地方虽然真的是一处墓葬,不过,随便出土的几样东西都带着神秘的能力,你们不会感觉非常好奇吗?究竟那个大墓里还有些什么未知的东西,一想到就觉得心里痒痒的,实在太让我期待了!”
  “这算是你们杀人的理由吗?”夜峰冷冷的道,“疯子!”
  “我可没杀过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赵宇笑着指了指身后的两人,“所有人都是他们杀的,我可是善良的普通市民,就算有错,也不过是知情不报这种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小错吧!”
  “孙敖就是你亲手杀的吧!接到报警电话赶过来的两个员警也是你杀的吧?”夜峰的表情越来越冷。
  赵宇依然脸上带笑,“你有什么证据?”
  夜峰猛地哽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确实,至今为止,警方都没有找到一丝有关他犯罪的证据,就算抓到了,也不过关押四十八小时而已。靠,果然是个狡猾的混蛋。
  我安静的看着,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懂了,我终于明白你在青铜人头像上得到了什么能力——绝对的冷静和高智商,以及自信。嘿,这玩意儿真是些好东西,居然能把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死大学生变得无比的成熟老练。”
  赵宇的笑戛然而止,眼中有一丝惊诧飞快的闪过,许久才叹息道:“你才是真本事,就算我得到再高的能力,毕竟也比不过先天的能力。嘿,佩服,有你加盟,这个游戏就更有趣了!”
  “不好意思,我还没有答应要跳进你的游戏里。”我淡然道,“你还不够资格。游戏虽然是游戏,不过规则,一向都掌握在我的手心里。”
  赵宇嘴角划过一丝嘲笑,“哦,不知道你准备在我的游戏里订什么规则?”
  “不多,也不太繁琐,不过足够有趣。”我的视线从地图上抬了起来,
  然后死死的望着他,“如果我告诉你,你这张宝贝地图的秘密已经被我搞清楚了。你觉得有趣吗?”
  “当然有趣,不过要是真的才有趣。”赵宇的脸稍微抽搐了一下,接着大笑起来。
  “那本帅哥就抛砖引玉,稍微探讨一下自己浅薄的见解。”我微微一笑,“知道绍兴柯岩街道一个叫做项里村的地方吗?那里一直流传着一个关于项羽宝藏的传说,而找到宝藏的关键就是破译项羽于江东起兵前夜,在项里村村东草湾山上所刻神秘字元的涵义。
  “据说,那些字元就是一张藏宝图,谁能破译这个字元,谁就能找到当年项羽埋下的藏有十二面金锣的宝藏。可惜一直以来没有人能破译神秘字元,关于宝藏和字元的传说,成了绍兴当地一大谜团,无人能解。
  “如果是其他人的话,或许永远也不清楚里边的门道。可惜我有一个考古学的伯父。他很出众,也对那些字体有自己的研究。很遗憾,那些字我也看过,都刻在一块青石上。
  “那块青石长约三米,宽约一米,四周围长着杂草,表面较粗糙,虽经过风吹雨打,但字元却依然清晰。字刻入深度六到七厘米,笔划横直,形状方正,显然是人工雕琢。字元样式古朴,不似篆文,也不似金文,确实像是一幅地图的指引。”
  “嘿,这个典故和现在的鱼凫宝藏有什么必然联系吗?”赵宇见我没有边际的大谈项羽宝藏,有点摸不到头脑。其实非但是他,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好奇的想听出个所以然来。
  我诡秘的笑起来,“慢慢听,当然有联系,而且联系的地方很有趣。
  其实我也对那个宝藏展开过研究,非常不幸的是,我确实研究出了点东西。”
  “根据《史记.项羽本纪》上记载,项羽因叔父项梁犯命案,两人一同避难吴中,并曾有一段时间生活在会稽一带。在绍兴当地的传说中,有许多的版本都对项羽和项羽宝藏的事情,做了详细的记录。
  “其中最可信的一个中说道:‘项羽为避难,在项里村一带隐居,得当地村民庇护。此后项羽募集八千江东子弟在附近练兵,铸十二面金锣日夜操练,金锣质地百分之八十为金,百分之二十为铜,价值不菲。起兵前夜,项羽为报答村人,命士兵在附近连夜埋下十二金锣,并在草湾山上刻下指引找到那十二金锣的字元。’
  “但是两千余年来,时时有人在山上发现该字元,但至今没有人能解开字元的涵义。还有传说,明末清初的绍兴著名学者张岱曾在草湾山一待数月,意图解开字元之谜,但终究未能如愿。乾隆游会稽时听闻该传说,曾特意到项里村附近查访,但最后却是失望而归。
  “这就奇怪了,如果项羽真要报答村人,何必这样故弄玄虚呢?当时我跷课在绍兴那一带调查研究了接近一个月,最后终于有了发现。
  “具体情况稍微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总之你们要知道,现在那十二面金锣已经放在我家的保险柜里了。而在发现那些无聊的金锣的同时,我还顺便发现了一些小玩意儿。”
  舔舔嘴唇,满意的看着那群惊讶到满脸白痴的人,顿了顿,让他们稍微消化一下。
  “但,这还是和鱼凫的宝藏扯不上关系。”杨俊飞显然已经陷入了我的故事里,脑子明显变笨了。
  “不要急,等下就有了。”我缓缓的道,“要知道,在古代文字一直都是掌握在官方的手上,民间的记录文字和官方的在很多时候,其实用的是两种字体,可以解释为,官方文字其实就是加了一层密码,没有特定的解密文对照,根本就没办法读懂。
  “嘿,我发现项羽的宝藏时,顺便也发现了项羽当时用的密码文和解密本。不过,他用的文字实在太特殊了,就连我看到的时候,基本上大脑都停顿了零点零一秒!”
  “他用的该不是鱼凫文字吧?”夜峰眼皮一跳,难得的神色间浮现一丝激动。
  “或许是吧,总之秘密就在这里。”我吐了一点唾液在手掌上,然后猛地抹在了整个地图上,被水湿润的古旧地图缓缓的变得透明,浮现出了一根根红色的脉络,以及一些形象怪异的符号文字,顿时,赵宇的脸色变得惨白。
  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赌对了,表情依然没有丝毫变化的说道:“嘿,以前的考古学家在三星堆遗址没有发现可以辨识的文字,只发现了一些类似文字的神秘符号,这些符号同四川、重庆等地发现的符号一样,最后被并称为‘巴蜀图语’。”
  “在晚期巴蜀文化的图形符号中,面具纹、神树纹、眼形器纹、手形纹、心形纹、璋形纹、戈形纹等,基本上都带有‘萨满教’的原始巫术色彩。
  “根据研究,这些符字不能一个符号、一个图形地宣读,只有当这些图形符号构成一组特定的‘巴蜀图语’时,它们才具有意义,并且这种意义只有当事人才能解释。
  “其实,这些都是些屁话。其实古巴蜀早就有了成系统的语言,只是他们搞不懂罢了。”我撇了撇嘴。
  “不知为什么,远在绍兴起家的项羽,居然能得到那份古巴蜀图语的语系字典,而且还全都有正确的解释。那家伙估计为了图方便,干脆拿来当了官方语言。”
  我看着地图上浮现出来的字,念道:“哼,这些图语的意思,大约是讲,墓葬处在环绕盆地的最高主峰之巅,而红线就是进入墓葬的路径和提示。”
  赵宇呆呆的坐在地上,整个人都瘫软了下去,许久,才有气无力的道:
  “你赢了,抓我回去吧。”说着将双手向上抬了抬。
  早就忍耐不住的表哥以及已经憋了老久的孙晓雪见状,似乎觉得逮到了机会,一个想去抓人,一个想去杀人,很快的朝那家伙靠过去。
  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顿时大喊了一声,“不要过去,趴倒。”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一道强如十枚强烈闪光弹爆破的白色刺眼光芒猛地亮起,紧接着又一阵轰隆隆的连环爆炸声,似乎有大量的烟雾冉冉上升,瞬间充斥在方圆二十米的范围内。
  烟雾带着强烈的催泪效果,我急忙屏住呼吸,从包里将防毒面具掏出来,飞快的套了上去。
  折腾了好一会儿,烟雾才消,眼睛也渐渐摆脱了强光的影响,隐约能看清周围的形势。
  只见杨俊飞扑倒在我身旁,而夜峰非常绅士的将孙晓雪压在自己的身下,灰头垢面,满脸的狼狈。还好他俩虽然卤莽,但是警觉性还有,听到我的大叫就立刻朝地上趴,没有任何人受伤。
  只是,赵宇三人早就不知了去向,而刚才还紧紧拽在我手中的藏宝图也不知所踪。估计是早有准备,趁着我慌乱的去掏防毒面具时偷回去的。不过幸好,黄金杖还好好的放在我压在身下的包里。
  “靠,居然被摆了一道。实在是太疏忽,小看他们了。”我脸面无光,稍微有点尴尬的道。
  “我也没想到他们会用这种阴损的招数,估计早就算好了逃跑的办法,如果一见不对就开溜。”杨俊飞大是不爽,阴沟里翻船的滋味让他恨的咬牙切齿。
  孙晓雪面无神色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最高的那座山峰。
  夜峰也从地上坐起来,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咳嗽了一声,“还会碰到他们的。那些家伙虽然偷了藏宝图,但是那张图上所有的细节都完整的被我记在了脑子里。”
  我用手指了指头,“至于能不能捉住他们,就要看各位的本事了。大家都是聪明人,当然很清楚对方的打算。”
  “不错。”杨俊飞恼怒的用力将一匣子弹上进冲锋枪里,似乎在发泄郁闷。
  “他们明显没有打开墓葬的能力,显然是想躲在暗处,在我们身后找机会捡便宜。哼,我们的便宜是好捡的吗,那些龟儿子,给我都小心点。只要一大意,不要怪爷爷我枪毙了那些孙子!”
  哈,这位都开始冒充爷爷了,果然火气不小。
  “不过他们利用人也利用的太粗糙了,居然这么明显。”我从地上捡起赵宇那堆人逃跑时“不小心”遗留下的背包,里边赫然放着两个青铜人头像。
  “你看,开门用的东西都全部帮我们送到了手上,真是些细心的好人。说起来,真没想到,根据地图上的标识,开门的钥匙居然不是黄金杖,而是那六个人头像。果然是造物弄人,我们全都猜错了!”
  孙晓雪不置可否,只是从我的旅行包里捡了一把适合女士用的手枪,然后细心的检查起里边的子弹,然后抬头突然问:“夜不语,你说一个人要挨上几枪,才能达到就算非常痛苦,都一时间死不了的境界?”
  “我不清楚,你问我旁边的哪位行家。”她话语里那种若有似无的寒意,让我打了个冷颤,急忙打起了太极。
  她的眼神立刻转移到了杨俊飞身上,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爷忍不住也打了个抖。
  夜峰皱紧眉头,一把将枪从她手上抢了过来,“女孩子家用什么枪,打打杀杀的有我们三个就足够了。还有,那三个人一个都不准杀掉,他们都是我的,他们的罪自然有法律来惩罚!”
  “法律。”孙晓雪惨澹的笑了笑,摇头不语了。
  谜底终于到了要准备去揭晓的一刻,我们再次整理了准备带去的装备,依靠我的记忆,向地图红线所标明的位置走去……
  只是等待我们的,又将会是什么恐怖神秘的东西呢?

第九章 DATE:5月31日 中午十二五零三分
  一路上阳光明媚,应该是游玩踏青的好日子,再加上沿路的风光确实很好。可惜一行人却没有任何欣赏的心情。没人说话,周围的气氛实在很压抑。
  红线的开端是在山腰的中段,用随身所带的卫星地图稍微对比了一下,才发现直线距离虽然短,但没有路可以通过。真的要走上去至少也需要三天。
  不过藏宝图上分明有一条隐藏很深的路。不过也对,如果真没有路的话,那座墓穴又是怎么修建起来的呢?
  那条古旧的路很顺利的就被找了出来,是条有着非常古老感觉的地方,凹凸不平的石子和黄黄的泥土,甚至还有许多废弃的石料。那些石料上有着明显粗糙的硬物雕磨过的痕迹,一块大概有半吨重,也不知道怎么向山顶运上去的。
  那段路很宽,大概有十多米,向远处的密林里蜿蜒扭曲,蛇一般的向外延伸。几千年的岁月过去了,雨水的折腾早就将路面风化的七七八八,但怪异的是整条路上却始终看不到一根杂草,光秃秃的,仿佛昨天才除过草似的。
  我们几人啧啧称奇,杨俊飞甚至弯下身抓了一把黄土,在手里仔细观察着。
  “怪了,这方圆百里地方土质都很好,全是肥沃的黑土地,哪里来的那么多黄土?”我诧异的也抓了一把土把玩,凑到鼻子下边闻了闻,有些腥臭,似乎泥土里混杂着某些东西,像是砸碎的贝壳。这种情况倒是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略微想了想,我的脸色顿时一变,疯了似的开始在大路中央挖掘起来。
  “发生怎么了?”其余三人大惑不解,奇怪的问道。
  “都给我挖。”我言简意赅,嫌手挖不容易,干脆从背包里,掏出偷鸡摸狗盗墓挖掘必备的折叠形洛阳铲,大幅度的开挖。
  虽然他们并不太明白我的举动背后的意思,不过都学着我行动起来。
  当不算太松软的黄土被挖开到一米深浅的时候,孙晓雪突然吓得往后一跌,重重的坐倒在地上。虽然痛,但是她根本没有顾及臀部,竟然条件反射的紧紧捂住了双眼。
  呆呆望着坑中事物的我们一声不响,只是视线死死的望着,震惊的脑子一时间没有了控制。
  只见坑的底部,密密麻麻、横七竖八的任意扔着大量的人类头颅,并不像秦始皇陵墓里的那些万人坑中的陪葬品,这里有的只是头骨。白森森的,经过了几千年的岁月依然保持着鲜泽的状态,仿佛才下葬一般,看的人通体透出一股令人震慑的寒意。
  杨俊飞想了想,跳下坑仔细观察后,才说道:“这些头骨明显是趁着人类还有命在的时候,活生生的砍下来的。而且你们看,就算是自然腐败以后,肉也不会分解的那么干净,明显这些头颅还进行过再加工处理,使用某种方法将骨肉彻底分离后才埋到地下的。”
  他又望了望我,问道:“你怎么看?”
  我思忖了半晌,缓缓道:“记得在河北省易县燕下都遗址城南二点五公里处,有十四个高约十米、直径达几十米的圆形夯土墩台。
  “前些年通过对部分墩台的发掘,考古专家发现其中均埋葬着大量人头骨,而且已经距今约有两千多年了。专家鉴定,这些人头骨属于二十至三十岁的男性青壮年,应该是当时战败者的首级。
  “据说这十四个土墩是西元前二八四年,乐毅伐齐大胜的时候,从战场带回的齐军首级。也有专家说这是西元前三一四年燕国‘子之之乱’受害者的首级,当时的内乱使燕国死伤几万人,后来有人将被砍杀者的头颅埋在一起,形成了今天发现的‘人头墩’。
  “但当地有另外一种说法,那个故事里说,乐毅为了获得胜利,采取了国师的建议,冒险使用了一种巫术。
  “那种巫术的效果如何传说里没有,只是流传乐毅命人将俘虏的所有齐国人,全都趁着还有命的时候杀了个干净,然后造了十四个土墩行法,结果齐军中突然产生了极大的混乱,令其有机可乘,大胜而归。”
  我的视线再次飘向了那些头骨,“古蜀国也有相类似的武术,根据文献记载,伯灌时期曾有一种水,能够腐化一切。但那种水必须要用活人的头部肌肉做药引。
  “作为药引的死人称为‘人虫’,由于因为死得非常凄惨,死后怨气太重,他们的身体必须被火化,头骨必须埋在夹杂了贝壳的黄土中。”
  顿了顿我又道:“或许那尊青铜镇墓兽里盛放的墨绿液体,就是那种能够腐化一切的水吧!不过,这也能顺便解释为什么这条路寸草不生了。说不定这条路上真的有古怪,人走久了或许有危险,我们尽量在有草的地方走。”
  说完绕开大路,踩在了左边茂密的草丛上。
  就这样走了几乎一个下午,那条仿佛没有尽头的道路才渐渐的窄,最后在一道笔直的石壁前唐突的消失不见。
  我们一行四人稍微有一刹那的不知所措,孙晓雪非常直接,用手摸着那道高度直达百米的的山壁,许久都看不出个所以然,干脆一脚踢了过去。
  我和杨俊飞,夜峰等人微微摇了摇头,开始打量起这看似天然,事实上也根本就是天然的石壁周围环境。
  这里的地面稍微呈辐射状向下凹,活像个不大的陨石坑。只是附近都没有别的路,四周都被原始状的植被覆盖的严严实实,根本就找不出墓葬的入口。
  猛地想起了宝藏上的标识,我连忙道:“找找这个坑附近,有没有人工雕琢的石墩石座什么的,应该有六个。”
  果然不出所料,那六个关键的地点确实存在,而且很快就被找了出来。居然全都围绕在这个圆形坑洞的周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椭圆状。那都是些石墩,每个石墩上都有一个向下凹进去的圆形孔。
  看过原版的藏宝图后果然很省时省力,我胸有成竹的根据石墩上雕刻的底座花纹,将六个造成了许多人死亡的青铜人头像,小心翼翼的放了上去。
  所有人都死死的望着石壁,但没想到那座坚硬的天然屏障居然许久都纹丝不动,没有任何作为墓葬壁垒的自觉。
  怎么回事?难道这机关年久失修早就失去了功能,还是说,我们自始至终都被赵宇那行人给耍了,他们其实别有其他目的,某些我们根本就没有猜测到的目的?百思不得其解的我用手撑住脑袋冥思苦想。
  孙晓雪突然的拉了拉我的衣服,“小夜,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我抬起头心不在焉的反问。
  “总之有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是从我们脚下冒出来的!”她小声说道。我侧耳仔细一听,果然稍微能分辨出下方确实有点声响,而且由远至近,越来越清晰。
  “不好,快……”“跑”字还没有叫出口,整个直径达五米多的圆形凹地,全部猛地崩溃了,地面在飞快的往下陷落。
  所有人都没有幸免,身体一歪,毫无平衡可言的直直向下摔落。不知道就这样自由落体了多久,总之我的身体亲密的和地面接触后,老老实实的晕了过去。
  在我醒来后,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抬头看了看,那个塌陷的地方足足有三层楼高,如果不是身下的土质松软的不成样子,估计早就没命了。透过那块洞口,可以看到天幕上点缀的点点繁星,原来已经晚上了!
  我掏出手电筒四处打量了一番,这个地方非常的空旷,仿佛是在山腹中。
  空洞呈现不规则的圆心,最长的直径打到了二百米,虽然墙壁上有人工刻凿过的痕迹,不过显然不是透过人力硬生生在山腹内挖掘出的。
  这种规模的挖掘,就连现在都存在非常大的技术问题,更何况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代人类。不过这鬼地方显然通风良好,不然被几千年封闭的空气薰陶一番,就算没有被摔死,都足够被毒死几百遍了!
  杨俊飞和夜峰、孙晓雪三人正舒服的昏迷在不远处,我将枪紧紧握在手中,确定没有危险后,这才步步为营的一个接着一个将他们打醒。
  杨俊飞那混蛋醒来后,口无遮拦的先是问候了一番坟墓主人的父母,其后又表示出对其家族女性强烈的敬爱之意,直骂的孙晓雪亘古不变的冰脸也稍微泛红,狠狠地瞪了过去。
  “好壮观的地方。”夜峰一边打量四周一边赞叹。
  或许是同事的死亡,让他的性格压抑了很多。最近他似乎也越来越难得笑一笑了,不过眼前的状况,也确实没有发笑的格调和环境。
  我随手指了指东边方向,“根据地图的标识,这里应该是墓葬的第一层,那个位置有个向下的楼梯。”
  “这个墓到底有几层?”杨俊飞用手电筒乱照。
  “大概两层,或许三层,地图上没有写清楚。不过就我个人的判断,绝对不会超过三层。三层已经是古蜀人建筑结构的极限了,这个推论还是构架在有现在这种良好的自然环境下。”我稍微思忖了一下道。
  “老娘不要管那么多了,我只想快点报仇,然后将自己和敖的孩子生下来,让他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一辈子!”孙晓雪的歇斯底里又开始犯了,她转身就朝楼梯的方向走。
  但刚走了不远,大概只到离下去的通道一米多的距离时,脚步猛地停住了,她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整个人甚至瑟瑟发抖起来,然后是毫无预兆的尖叫,就差跳脚了。
  我们三人迅速窜过去,只看了一眼,视线刚接触到通道,就全部呆住,全身呈现石化状态。我在颤抖,我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强烈反应,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震惊,而是强烈的高兴,甚至可以说,是欣喜。
  因为我们看到对面的通道走过来一个人影,而且那个人影在场的每个人都颇为熟悉。
  在我不相信的用力望着她,用力的用手擦眼睛看是不是幻觉的时候,她也在做着同样的动作。但明显女生比较感性,她们宁愿相信自己的直觉,也不远在难以置信的情况下,多思考那种状况的可能性。
  那个人影居然是失踪了好几天的谢雨滢,她哭着,抽泣着,喊着,用力的扑进了我怀里。我傻呆呆的抱着她,只感觉温温的,软玉在怀的触觉非常真实,却一时间因为大脑的当机而无法反应过来。
  拥抱了许久,我才轻轻推开她,抚摸着她凌乱的长发,轻声问:“你是怎么跑这里来的?”
  “我也不清楚。”她依然那副笨笨的迷糊样子,“那天晚上一个人去小学挖时间盒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追我,我跑回家钻进被子里想躲,结果不知为何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待在了一个广垠无边的河岸前,那个岸边长的满满的全是彼岸花,吓得人家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河上立着一个很长很长的刀梯,我爬上去就看到了一株青铜树,很漂亮。冥冥中似乎有人提示我,说可以实现我所有的愿望。”
  讲到这里她红着脸偷偷望了我一眼,“我就稀里糊涂的说自己想来找你,然后睁开眼睛,稀里糊涂的又来到一个长长的楼梯前,走上去就看到了那位姐姐。”她指了指孙晓雪,又道:“还有你……”
  虽然一团话乱七八糟的,但是我也稍微听出了个大概。突然间大脑变得清晰起来,果然这是个大阴谋,在这个阴谋里,所有人都是那个人的棋子,随时都能舍弃。或许他费了那么大的周折,为的就是埋葬在鱼凫王坟墓里的那个东西!
  现在一切都很危险,实在不是叙旧的时候。我嘱咐所有人抓好手里的枪械,背对背的相互警戒好四周,然后缓缓的向墓穴的第二层移动过去。
  阶梯每个间隔都很短,也并非是直上直下的类型,很有可能呈圆柱状。走了约莫二十分钟的样子,眼前霍然开朗,一个更大更高更空旷的洞穴露了出来。
  只见这个洞穴高达百米,呈标准的圆形,直径超过了二百五十米。正中央耸立着一座巨大的青铜树。那颗树,树干高三十七米,通高三十九米。
  下面一条盘龙,尾部一直延伸到顶端。
  树分为三层,每层三枝,共九枝。每一层的三枝是靠后一枝,左右两枝,呈对称布局。左右树枝上分别有二果枝,一果枝朝上,一果枝下垂。向上的果枝上各有一鸟,共九鸟。
  “那是什么东西,似乎很眼熟!”杨俊飞惊叫道。
  “那是宇宙树。”我瞪了他一眼,“应该说是古蜀人幻想成仙的一种上天的天梯,这种天梯是同太阳所在的地方相连接的,在东方叫扶桑,在西方叫若木,因此又叫通天神树。”
  “通天神树?”杨俊飞顿时眼睛一亮,小心的望向我,仿佛也推测到了那个可能。
  我不动声色的微微点头,然后向神树走去。而其余的人开始搜索起整个洞穴来。
  这个地方一目了然,没有过多久,所有人都再次聚拢。
  “奇怪,不是说这里是墓穴吗?为什么没有看到棺材。而且也没有向下的通道了!”夜峰小声道。
  “当然不会有。几千年前的民风还很淳朴,基本上少有盗墓的败类。
  古时候的帝王就一门心思寻思怎么在墓穴里添加设备,好让自己能够在时候成仙得道。防盗的设施反而少的多。基本上只要进了墓穴就安全了!”
  我缓缓的抚摸着近在咫尺的宇宙树,轻声道:“至于墓室,其实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老男人,你知道该怎么办了?”
  杨俊飞脸色凝重的点点头,开始精神高度集中,警戒起了四周。我则稍微打量四周后,将黄金杖掏出来,整根塞入了宇宙树右下侧的一个非常不显眼的孔里。
  只听微微的一阵响动,宇宙树底下镂空的树根开始翻动,有个巨大的石棺从地底下缓缓的升了上来。
  留下杨俊飞戒备,我们余下的四人同时伸出脑袋向里边望去。只见鱼凫王早已化为了一具白骨。
  它戴着金面具,浑身昂贵的珠宝,手上还死死的握着一株只有十多厘米高的青铜树。
  我将其拿在手中分辨了一下,这才道:“相传蚕丛时期倾尽国力建造了两株青铜树。一株是庞大的宇宙树,相传踏上它,在死后就能升天。而另一棵是很小的生命树,只要死后握住它,就能得到永恒的生命。看来传说也不尽然,至少现在躺着的这位先生就没能够活过来。”
  “这就说不准了。”突然有一阵大笑从通道的方向传了过来。
  除了我和杨俊飞,所有人都诧异的望了过去。
  那个大笑的人慢慢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身后跟着赵宇、李睿和彦彪,嘴角带笑的望着我们。那人看起来大概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稍微有些帅气的脸上,却写满和年龄不符合的沧桑感和人畜无害的微笑。
  “夜不语小兄弟,看来对于我的出现,你似乎一点都不惊讶的样子。”
  他淡淡的语气里也带着笑意。
  “哼,被耍过一次猪都会产生防备心理,何况这次的巧合太多了,你让我怎么不怀疑到你头上去?对不对,陆平先生。”我冷哼了一声,语气里满是嘲讽。眼角飞快的扫过杨俊飞,示意他快点按计划行动。
  “别动。”陆平淡然道,仿佛他的话语里带着无穷的魔力,正准备动作的杨俊飞顿时停滞住,所有的行为举止都猛地停止,就如同时间也暂停了一般。
  不,不能动的不光是他,我们四人也再也无法动弹。
  靠!实在太大意了。虽然早就猜测到了所有事情都是他在搞鬼,也和杨俊飞暗中商量过应对的方式,这次准备抓住他宰掉以报前耻的,没想到还是低估了这混蛋的能力。
  难道,他除了不死外,真的还有别的特异功能?
  陆平悠闲的走到我身前,从我手中拿过生命树,用看情人的眼光打量了好一会儿,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脸。
  “小伙子,你还太嫩了。嘿,别担心,我不会要你们的命的,连续帮了我两次大忙,怎么样我也要好好报答一下。嗯,就帮你们解除人头像的诅咒好了!”
  他拿着生命树朝每个人的头顶画了一圈,然后招呼了赵宇等人准备开溜。
  我大喊一声,叫住了他,“陆平,最后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这么挖空心思寻找和复活和永生有关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目的?”
  “你很感兴趣吗?”他转过身盯着我的双眼,悠然问。
  “非常感兴趣,如果有趣,我也想插上一脚。”我的视线丝毫没有躲闪,一眨不眨的死死回盯着他。
  突然他笑了起来,大笑,“很可惜,我可以让全世界所有人入伙,但唯独你不可能。”
  “为什么?”我神色一顿。
  “人啊,如果活太久,就会觉得无聊。”他仰起头望向顶端,仿佛眼神已经穿透了厚达数百米的土层以及山壁,投射到了星星密布的繁空中。
  “你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另一个聪明人无聊的时候会怎么打发时间。所以,我们永远都没有可能站在一起。”
  说完后,他缓缓的向外走,消失在了漆黑的通道中。
  一切都结束了,这场游戏,是我们败了,惨败……
  尾声
  回家后,时间如同流水一般的开始流逝,但所有人的生活都变得乱糟糟起来。
  表哥夜峰终日喝酒不停,终于被恨铁不成钢的嫂子第十七次赶出家门后消失了,我知道他想干什么,有百分之百的可能,他开始满世界的追寻陆平的踪影。
  孙晓雪也收好了行囊,挺着开始大起来的肚子,彻底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她也开始搜寻其陆平的踪迹,因为找到陆平,就能找到赵宇,就能为她最爱的人报仇。女人的逻辑能力,永远都是这么简单明了,不管那个女人有多聪明。
  而谢雨滢终究没能和我在一起,她坚强的接受了父母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事实,天天守候在双亲身旁,似乎打算就那样陪伴一辈子。
  杨俊飞在回到文明社会的第二天就离开了。走的时候依然什么都没说,只是递给了我一张他在加拿大的名片,叫我考虑后去找他。
  于是我就真的开始考虑了,考虑的废寝忘食,甚至“不小心”忘掉了高考的时间。
  终于,在错过高考后的那个月,在七月的月底,我拿起电话,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号码。
  “喂,这里是俊飞国际侦探社,请问您有什么委托?”
  “你好,我就是夜不语……”
  那天的天空很蓝,蓝得像我的心情。有人说蓝色代表忧郁,但是在那一天,我却将内心中所有的忧郁和犹豫一扫而光。
  是啊,人生,应该重新来过了!
  ——《宝藏》全文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一部完

后记 不孤单的耶诞快乐
  其实这篇后记是和从前的十几篇一样没有主题的,纯粹是写到哪算哪。
  但是写完以上那行字的时候,突然现出了一个值得描写的激发点。既然是圣诞,那就来写自己的耶诞节吧。
  记得第一次接触耶诞节是在小学五年级。
  那时有个跟我同桌了五年的女孩,不是我谦虚,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有一个十分纯粹单纯的爱好,就是以欺负我为乐。
  例如十分不平等的三八线啦,被她又抓又咬的手啦,最可恶的是,就在那一年,她辛辛苦苦的剥削了我一整年时间,然后用从我身上搜刮来的钱,在耶诞节时送了我一双手套。
  似乎,还很清晰的记得那双手套是惹眼的大红色,前端有盖子。就当时的小学生而言,应该算是极为高档的货色了。
  那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从此以后,我明白了这世上居然有耶诞节这种可以白拿东西不要钱的可爱节日,然后对这个节日也开始繁衍出不太高雅的恶俗兴趣,以及强烈的期待感。
  不过后来我才可悲的知道,其实收礼物并不是白收了就好的,还需要回礼,而且代价颇大。本来就已经被剥削干净的本帅哥,很可悲的在某恶劣女孩的厉爪威胁下,签订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份不平等条约——欠条。
  欠条上用孩子气的文字堆砌出了一篇孩子气的邪恶约定。约定我一定要在明年耶诞节那天送给她一条围巾,紫色的。
  可惜那条围巾我注定没有办法送出去了,因为在三个月后,那个同桌了五年的女孩便转了校。
  记得去年我在某个广场附近的银行又见到了那个女孩子。不过,那时的她已经不是个女孩了,而是个标准的职业女性,英姿焕发的坐在第一号柜台里。
  不知为何,我立刻就认出了她。看看服务牌,果然,名字也对,然后我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我跑到外边的取款机里取了三千元,然后三百、三百的要求她帮我存。每存一次,就签出一个十分清晰的自己的名字递给她。
  几次后,她终于从惊讶,古怪,开始变得不耐烦了。
  看着她那张脸,我突然有种想狂笑的冲动,哈哈,大仇得报,真是一个爽字了得!
  于是我真的笑了起来,嘴角咧着古怪的微笑,“这位美女,你不觉得那些回执里的名字有些眼熟吗?”
  她下意识疑惑的望向那堆回执,抬头,也笑了。
  那天,我一直坐在大厅等她下班,然后请她吃了一顿饭。那个女人,没想到居然已经是一个七个月大男孩的母亲了。
  时间,真是会将所有人的轨迹改变得面目全非。
  记得最后我问她还要不要那条紫色的围巾,她笑着摇了摇头。从此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络过。
  小学过后,每一年的耶诞节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无非就是收贺卡,送贺卡。贺卡上也写着千篇一律的祝福文字:
  Merry Christmas
  突然觉得,那行英文变得越来越陌生起来。
  高中时小打小闹的有了个女友,耶诞节来临时也没有想要什么给她,甚至就连圣诞快乐那句话也吝啬的没有送出去过。
  那时候的我喜欢成打成打的买贺卡,自己还厚颜无耻的懒的写,就那么没有风度的统统扔给她,让她写好,全部打上我的名号。
  现在想来,她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一个好女孩。很单纯,会在上课时偷偷递牛肉干给我,会在我值日时默默的帮我打扫卫生。
  其实,我也并非那么没心没肺,那时候的自己只是个单纯的小男生,不懂得表达感情。唯一做过的一件事情,就是将她那些年递给我的每一张小纸条都细心的收集起来。然后在收到分手信的那天统统烧光,来了个毁尸灭迹……
  高中的最后一个耶诞节怎么过的,早就忘的差不多了。只是隐约的记得那时候自己有个第二个所谓的女友。
  而那个女孩,不论是样子、名字还是声音,我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但是在那年的耶诞节,她说过的一句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中,怎样也抹不掉。
  她说:“其实,你根本就不愿意在圣诞时和我过的,对吧。”
  她的语气很调侃,但是却坚持陪我走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天。
  然后我就出国了。
  到了荷兰的第一个耶诞节是一个人流浪到了布鲁塞尔,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耶诞节是有雪的。
  白色的雪纷纷扬扬,冰冻着自己的皮肤。我呼吸着冷气,望着街上的一群一群快乐的人们。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或许更加的冰冷。
  就是那个耶诞节过后不久,我遇到了这辈子的第二个好女人。
  然后大学时代的第二个耶诞节,我和她搭了个小帐篷坐在海边,买了一大堆零食。我喝着啤酒,她吃着薯片,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安静的坐着,看着海上的灯塔不断的向空中发射出耀眼的照明弹。
  火红色的光芒明亮的照耀着一片一片的海面,海浪翻涌着,很美。
  那时候,我第一次发觉,原来一个人的心可以平静成这样。平静安详到,仿佛下一刻就算会是世界末日,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原来耶诞节,可以如此的安稳。
  大学时代的第三个耶诞节前夕,我离开了大学,离开了德国,离开了她。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另一个她的身旁。
  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的就像我心里的温度。
  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的锁在一起,又牢牢的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的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
  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从那天起,我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任何人闯入。那些年的耶诞节,都是一个人渡过的,或是在街上闲逛,或是买一个小小的蛋糕,点上蜡烛,然后对自己说:
  Merry Christmas
  然后,默默的将蜡烛吹灭……
  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很快流淌到了二00六年。
  然后,我遇到了她。
  刚开始接触的时候,我觉得她很奇怪满十分十分奇怪。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类型。
  不得不谦虚一下,她说自己很普通,但是普通到那种所谓的普通程度,已经算是一种不平凡了吧。
  性格丢三落四的,仿佛对什么都不在意,很没神经的一个人,即使到现在,我很努力的也没有挖掘出她哪怕一个优点。
  其实这么说也不对,如果真有那么多缺点的话,现在的我,又怎么会坐在她身旁呢?
  从国庆到圣诞,短短三个多月,但是仿佛,我已经认识了她很久很久了。
  久到甚至常常在怀疑,是不是在从前,我们是不是遇到过。只是生了一场大病,身不由己的互相遗忘了对方的存在。
  如果真的遗忘过,那时的我,一定很惶恐吧。
  不过,谁又知道呢?
  理所当然,二〇〇六年的圣诞我是和她在一起过的,或许以后的圣诞,都不用再孤孤单单的独自徘徊了吧。
  那晚,没有下雪。
  那晚,我们安安静静的手拉手在街上闲逛。然后去了常去的水吧,坐在常坐的位置。她就那样,轻轻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许久两人都没有说话。
  许久。
  突然她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突然的问道:“亲爱的,过去的二十二年你都到哪里去了?”
  “没有到哪里去啊?”我有点疑惑。
  “但是,明明你比我早生出来三年,为什么这二十二年来,你都从来没有来找过我?”她捏着我的鼻子,“你看,你居然浪费了我二十二年。”
  那一刹那,我的精神稍微有点恍惚了。
  耶诞节的欢快气氛缓缓的流淌在四周,我感觉不到。窗外,有许多年轻人拿着充气棒敲打着来往的路人。
  对啊,我真的,就这样浪费了二十二年时间。
  真的,那,这二十五年来,我究竟干了些什么?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
  喂
  亲爱的
  我
  已经找到你了。
  对不起
  亲爱的
  我
  回家了……
  即使以后的耶诞节都不会再下雪,我们都,不会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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