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 203 熊家婆

人物介绍
  张三:谜一般的人物,不知因为什么理由从加拿大跟踪我们到了凌山市。
  林芷颜:据说是我的搭档,据说崇拜我,不过,实际上性格极为恶劣。样子清纯的如同高中生,实际年龄耐人寻味。
  杨俊飞:知名的大侦探,曾经和主角在《茶圣》、《宝藏》等故事中相遇,最后变成了不稳定的朋友关系。现在主角正在他的侦探社打工,这个故事里,处于失踪状态。
  夜不语:就是我。主角。是个IQ很高,但很多时候都理智的让人感到乏味的人。从小到大,我的身旁发生过许许多多诡异莫名的事情,有感于此,我开始用笔将它们一个接着一个记载了下来,写成了小说。不错,就是你们正捧着的这本。



  最近在想一个问题,不知道答案,用百度也搜索不到。那个问题,叫做感情。
  有点累了,不管是写稿写到烦躁也好,还是其它什么。总之,很累。
  有人说爱情就像是在捡石头,有的人一捡就能捡到价值上千万的极品,而有些人捡了一生也捡不到。
  脑子有些乱,最近实在太累了,连续高强度的工作了半个月,一直坚持到今天下午,有些坚持不下去了。
  文字这种东西,就像个填词游戏,今天,至少在今天,我没有办法再填下去。
  呼,今天一天都还没有出过门,门外阳光很灿烂,不过刺眼。我讨厌刺眼的感觉,不,与其说讨厌,不如说不知道该怎么办。
  屋外的世界,屋外的人,屋外的阳光,屋外的小鸟叫声。
  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屋里将自己禁锢很久了。没想到这么久,这么久,就算这样,坐在沙发上看玻璃外的世界的我,却没有想要出去走一走的感觉。
  这两天一直在忙碌,不知道在忙碌些什么,但依然疲倦,赶稿闲暇时,间或的总是想些有的没有的。
  唉,什么时候,我也成了一个容易被情绪左右的人,不管这个情绪来自他人,还是自己。
  累的时候我总是想写些东西,发泄下情绪,可是每当这个时候都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于是,每次,都变成了漫无目的、杂乱无章的散文,以及连篇的废言。累,这是最近的主色调,不知道这种疲惫的感觉还会持续多久,但,有些坚持不住了。
  还是今天,看到一个大学朋友的日志,他说“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生命的价值,而我知道,就两千块。”
  这是《危险人物》里的台词,他从来没有想过一段电影台词和自己有什么联系,直到最近。
  他说在德国待了不到五年的时间,花了家里上百万,而回国后却只有不到两千块一个月,心里极度郁闷。两年时间,不断经历上岗和下岗的痛苦,工资却难以水涨船高,然后几天前,他又失业了。
  在这漫长的两年里,经历了回国海归变海待的过程,经历了怀揣梦想到碌碌无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确实在真心的付出,也真实的迷茫了。
  在某一个瞬间,他以为离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像很近,很近,而在大多数的时候,他又觉得梦想对他自己来说实在是太过的遥远。再次失业后,他想过放弃也想过继续,可是每一个念头都会在很短时间内被另一个念头替代。
  这个梦他不知道是否该继续做下去,不过现在的他明白,很多事情都应该设立一个期限,毕竟食物放久了吃了会坏肚子,一个梦做久了人就会忘记前进。
  确实,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生命的价值。而我知道……就两千块。
  我也是在荷兰留学,回来后找本专业的工作难,辗转一年后,热情灭了,还好自己的特长很多,于是拿起了自己的特长开始工作。虽然现在赚得很多,但,总觉得自己大学四年学的那么辛苦,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算了,至少现在我还过的不错,希望他们也能同样过的不错吧。
  不过说起来,自从女友换了工作后,就一直抱怨骑车很冷,我一直都说她娇气。直到我一大早起床和她去了一次后,便送给了她一台雪佛莱的小车。
  没想到离买那辆车,转眼都过了要半年了。
  说实话,一直以来都在想自己买第一辆车的时候会怎样激动、兴奋,手足失措。但真的到了买的时候,我却十分的淡然,甚至可以说是冷淡。
  冷淡的付钱,冷淡的过户。看着身旁激动的女友,我很难以理解。
  只是买个车而已有什么需要激动的。或许是因为我不会开车的缘故吧。
  女友张罗着一切,据说新车要杀只公鸡祭车,于是晚上就去杀了,顺便请了一些照顾过她的人。我在一旁保持着不多一分不少一毫的适当微笑,但就是完全高兴不起来。
  不知道别人买车是怎样的,总之,我不兴奋,不高兴。甚至看着那辆几乎用了我五个月收入买来的小车,至今也只是觉得那么陌生,彷佛根本就不属于自己一样。那是一种复杂的心情,很复杂,复杂到自己都有点无法理解。
  记得买车的那天中午,女友乐颠颠的开着车上班去了,我看着她和车慢慢驶离,这才缓缓的将车库的门关上,在车库前跺了跺步,挠了挠脑袋,然后将钥匙全都掏了出来。兜里有两把钥匙,两把遥控器。
  一把汽车的,一把电瓶车的。
  我摇了摇头,又将车库门打开,看着空荡荡的车库角落里,那辆陪伴了我三年的电瓶车,突然有些感触。这辆车给我的感觉更熟悉一点,我可以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它就是属于我的,它的身上,有一种在新买的车上根本找不到的感情。
  想当年我买这辆电瓶车的时候,是那么激动,生怕全世界都不知道了似的,拿着钥匙到处炫耀;但现在买车,直到现在父母和大部分的朋友也都不知道,我也懒得提及。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老旧电瓶车,突然来了兴致,缓缓骑着它出了门。
  总之,我人生的第一辆车,我直到现在也没有产生感情。
  或许我会喜欢第二辆吧。只是不知道下次买车,又是什么时候了……
  买车前是电瓶车,买车后,依然还是喜欢电瓶车。
  对了今年下雪了,很大的雪,大陆很多地方都遭到了雪灾,不过对于成都而言,风景却是很宜人的,雪花纷纷扬扬的,白色的雪飘了一地。它们并不融化,只是盖在地上,默默地,在三月三十一日的阳光中,泛出优雅的纯洁的颜色。
  突然想到当一个年迈的乞丐,在繁华的都市里,伸出一直向你乞求一点施舍的手的瞬间,你会怎么做?你会注意路人的目光吗?你会觉得有面子问题在折磨你吗?人是复杂的动物,七情六欲是有的,每个人在刻画自己像梦一样的生活。
  而梦,是否存在呢?有人说,爱情是伤人的东西,不是伤害别人,就是伤害自己。有时候细细想来,所有的情感其实都是双刃剑,能带给你温暖的同时,也能带给你伤害,有时候,温暖越多,伤害越重。
  又或者是,爱情它本身并不伤人,只是我们还没有真正学会爱的方式,不明白怎样去拥有,才会成功地避开玫瑰尖利的刺,而领略到她醉人的芬芳。
  想起人们常常说的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其实,并不是因为婚姻而淹没了爱情,只是在时间的推移和角色的变换中,爱情演变成为了更加具体的模样,从而失去了最初虚华但诱人的浪漫。婚姻使两个人的距离缩到了最短,也使爱情的惰性变成了最大。
  一切都慢慢演变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习惯,更关心每天的油盐酱醋而不是对方的喜怒哀乐,不是更多的心存感激而是更多的指责和抱怨,爱情这种娇气的植物,理所当然会日渐凋残。
  在两个人最初的距离里,会为对方的一声咳嗽而心急担忧,为一个深情的眼神而迷恋陶醉,会为一个深夜的电话而激动不已,为一个小小的礼物而傻笑半日。
  而在越来越近的距离中,却常常会因一言不合而摔门而去,因买错礼物而抱怨半日,为偶尔的迟到大发雷霆,为对小小的细节的不满而伤害彼此的心。
  越来越近的距离使彼此亲密,也暗暗地使彼此疏离,开始越来越高地要求对方的同时,爱情被越来越重的压力挤的变了形……
  也有人说过:距离产生美。其实并不是距离产生了美,美本身就存在着,只是距离提供了发现对方美的必要的空间,归根到柢,距离使人更加理性,也能更加客观地对待对方和自己。
  两个独立的个体在一起时,各有个性,冲突难免,给对方一分宽容,等于给自己的个性张扬增加一分机会,如果总要对方归顺,结局当然是两败俱伤。
  对爱你的人永远心存感激,即使距离再近也永远保持尊重和赞许的心态,也许爱情的花会开得更久,更绚烂。
  算了,有点感冒,脑袋晕沉沉的,痛得很,而这本书也几乎是伴随着感冒写完的。收笔不写了。
  实在很抱歉,这篇序言写的又长又有点莫名其妙。下次写的理智些。
  PS:书中我设定了一些有趣的东西,或许看过《尘世道》的朋友能看出些端倪。
  巴蜀有怖小儿语曰“熊家婆”,妇孺皆知。
  小时候常常听这个故事,说有一对小姐弟,上了熊家婆的当,被后者抓住了,并带到一间屋子里。
  天黑以后,熊家婆要吃人,又怕一下对付不了两个,于是,她把两姐弟带上床睡觉,弟弟和熊家婆睡一头,姐姐睡另一头。
  半夜里,姐姐听见熊家婆在吭哧吭哧地吃东西,好像是在啃骨头。偷偷一看,原来熊家婆正在吃她的弟弟。
  她吓得不得了,但又不敢惊动熊家婆,于是,假装要拉尿,让熊家婆放她出门。熊家婆怕她跑了,便拿出一根绳子,一头拴在小女孩手上,一头自己捏着。
  小女孩出门后,赶快解开手上的绳子,并把它拴在树上。
  熊家婆吃着小男孩,隔一会儿就拉拉绳子。过了好长时间,还不见小女孩回来,等她跑出去一看,前者早已不见踪影。
  如果将整个中国分为三个部分,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这三个地方分别都有一个用来吓唬夜哭的小孩的故事,只是每个地方的称呼都不一样。
  西北方叫狼外婆,东南方叫虎姑婆,而巴蜀四川地区则称呼为——熊家婆。
  虽然称呼不同,但故事却惊人的一致,甚至可以断言,虎姑婆、狼外婆、熊家婆,其实根本就是一种东西或者生物。
  世事都是空穴来风,有故事千百年流传下来,当然就有传播的理由。或许,熊家婆真的存在,一直都藏在你的身边。
  静静地、悄悄地,就等一个机会,等到某个你熟睡的夜晚,从黑暗的深渊深处,狰狞着爬到你的床边,将你活生生地吞噬下去……

引子一
  今晚十二月二十七日最大最圆的月亮将把凌山城照亮本报讯:据学会
  负责人介绍,月亮每经历十四次圆缺,即天文学中的十四个“朔望月”,合四一三点四天,就达到最大最圆的“圆满”状态。
  根据推算,今晚十二时左右,月亮将运行到距离地球最近的位置,所以看到的月亮会比平时大一些。
  与此同时,在这一天,地球也将运行到月亮和太阳之间,此时月亮恰好“直面”太阳,它将太阳的光全部反射给地球,所以也会比平时圆许多。
  此外,根据天津天文学会对九年来,最大最圆月时间与近地时间之差的比较发现,明日的差值最小,表明月亮离地球最近,因而可以推断出明晚的月亮是九年来最大最圆的。
  想目睹婵娟高海拔利于赏月据专家介绍,观测月球最好选择在视野开阔的地方,如使用六倍以上的普通望远镜的话,还能清晰地看见月球上的环形山。
  当然,天气状况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据气象台报导,本市区未来几天都将以多云天气为主,可能会对观测造成一定影响。
  市民若想清晰目睹圆月,最好还是选择城市周边较高海拔地区,这将有利于赏月。
  “我选的地方不错吧,据说今晚在这里可以看到九年来最大最圆的月亮,哈哈,爽!”
  夜深了,凌山市西郊的凌山上,一个能够鸟瞰城市的山坡,正有五个年轻人席地而坐,进行着野餐。
  这五个人三男两女的搭配,年纪都不大,他们喝着啤酒,哈哈大笑着。其中一个青年向着脚下城市的方向,狠狠的将手中的啤酒瓶扔了出去。
  天空早已黑尽,只剩下又大又圆的月亮向人间挥洒银色的月光。
  洁白的月光将一切都照的灰蒙蒙的,给山崖披上了一层古怪的神秘。
  一个女子笑道:“张杰,干得不错,你小子总算干了件大事了。来,敬你一杯。”
  他俩嘻嘻哈哈的将啤酒一饮而尽。
  女孩旁边的一个男孩看了看手表,向天空望去,“新闻上说,今晚的十二点正,月亮会变得最接近地球,我得仔细看看才行,靠,到十二点之前,老子我准备眼睛都不眨了。”
  “你行不行啊,离十二点可还有两分钟!”一直默默喝酒的另一个女孩抬起头,满脸不相信。
  “娘的,你尽管监视我,看咱不眨一下。要真眨了一下,我跪下叫你妈都行。”
  “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那女孩笑嘻嘻的说:“如果你真是我儿子,老娘我早就给气死了。”
  “切。”男子“切”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耐心的等待月亮最接近的时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月光从皎洁变得稍微有些混浊,投射到地面的光明居然透露着丝丝的诡异。
  不知何时,原本就不多的冬虫也完全停止了啼叫,变得异常的寂静,寂静如同死水一般凝固在这个山坡上。
  秒针像在拼命喘息的老人,缓慢的逐渐爬向十二点正。时间终于到了。
  就在那一瞬间,似乎天地都摇晃了似的,但又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那个果然望着月亮没有眨眼睛的男子突然“咦”的一声,问身旁的人:“奇怪,难道是我的眼睛睁太久,开始眼花了。居然看到月亮变红了,红的还很混浊?”
  “好像你没有眼花,我也看到月亮变红了!”其余的人纷纷交头接耳的交流自己眼中的景象。
  只见那一轮圆的十分标准的圆月,就在十二点正的时候猛地昏暗起来,散发出妖艳诡异的暗红色。
  那种怪异的光芒似乎很暴躁,看在眼中,令人十分的不舒服,彷佛心脏都受到了影响,越跳越快,呼吸也急促的喘不过气来。
  “新闻里似乎没有提到过月亮会变成这样吧?”不眨眼的男子惊讶道。
  “别管那些天文学家,那些家伙吃干饭吃多了,撑饱了没事情干,就爱乱猜测,宇宙的事情哪是他们这些俗人能明白的。”
  他旁边的男子唾液四溅的臭屁道,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数位相机。
  “先照张相再说,把相片丢去报社,再怎么说也能得个一千块的稿费。”
  “臭小子,你行啊你,这种屌事也给你想到了,我强烈支持你,真拿到钱钱了,至少也要到夜上海请一桌。”不眨眼老兄揽住他的肩膀说。
  “美的你啊,到梦里去吃吧。”
  那位仁兄一把拍开了他的手,正要说什么,突然,他身旁的一个女孩猛地打了个冷颤,结结巴巴的问:“喂,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可疑的声音?”
  “什么声音?”众人问道。
  “有点像熊叫,又像人在低语。”她明显有些害怕。
  “哪有那么乱七八糟的声音。”另一个女孩耻笑道:“说起来,你听过熊叫?”
  “切,别小看我,至少我在动物园听过。”女孩小声说。
  另一个女孩正准备嘲笑,突然也打了个哆嗦:“琴琴,我、我好像也听到了……”
  “开玩笑,凌山上哪有熊。”剩下的三个男孩显然也开始怕起来,声音里略带着一丝不自信。
  “明明就是有听到,这么大的声音,你们几个的耳朵是长在猪身上的啊?”
  两个女孩恼怒道。
  没过多久,那像是熊暴躁的嘶吼,又像是女子低语的声音,所有人都听到了。
  很清晰,就如同那声音近在耳畔。
  五个人惊惶失措的站起来四处张望,却完全无法找到声音的来源。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惧感在心底荡漾开,他们害怕的要死,什么也顾不上了,拼了命的向山下跑。
  还没等跑下山坡,所有人突然同时眼前一黑,耳朵里传来一阵身体撕裂的声音,就再也没有醒来……

引子二
  我是个古董收藏爱好者,现在我的心情非常好,因为今天我在凌山上偶然捡到了一个凤凰牡丹镜。
  铜镜以战国、两汉和唐代最为著名,古铜镜背面的花纹非常丰富多彩。战国、两汉为鼎盛时期,唐代更加繁荣。
  诸如战国的山字纹镜、汉代的神兽镜,以及唐代的海兽葡萄镜,都是富有时代感的典型代表作。它铸造精致,形态多姿多彩,纹饰华丽,铭文丰富。
  到了元代,多采用六菱花形或者是六葵花形式,但是纹饰已经渐渐粗略简陋。
  元代的镜纹饰有浅浮雕和浮雕两种,这时的铜镜有缠枝牡丹纹镜、神仙镜、人物故事镜、双龙镜、“寿山福海”铭文镜,素镜、至元四年龙纹镜等等。
  我捡到的这面铜镜直径为七厘米左右,素边,圆钮。内区装饰有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
  铜镜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八朵牡丹花造型各异,妩媚妖娆。
  虽然本人的鉴赏能力不行,常常在古玩市场买到假货,少有淘真捡漏的,不过就凭我这样的小门外汉,只看了它一眼也能肯定,这玩意儿,绝对是真货。而且,价值不菲。
  这个镜子内区的五只瑞兽和外区的这种凤凰纹,都代表是从隋唐以后才有的纹饰,而镜子里的牡丹则是元代才开始形成,写实性非常高。整个镜子的纹饰都富有一种创新精神,包括它的高浮雕手法。
  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相当少,大而且精的更少,所以这东西更显得珍贵。
  捡到它的时候,据说昨晚的凌山刚发生了一起命案,有五个年轻人被撕碎在了前山的山坡上。
  唉,这年头,犯罪率也太高了,而且前晚上的赤月也是满诡异的,让偶然起来上厕所的我也狠狠地吓了一大跳。
  我乐颠颠的回到了家里,客厅里没有人,估计太晚,都睡着了。我于是准备将那面凤凰牡丹镜小心的收藏好。
  “爸爸,那是什么?”
  就在这时,有个清脆稚嫩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了起来。
  是我四岁半的女儿甜甜。她拉着我的衣服,一副睡眼惺松的样子。这小妮子,什么时候跑到我身后来的?
  我笑着将她抱起来。“乖女儿,这东西是你老爸才弄到手的宝贝。”
  “比甜甜还宝贝的宝贝吗?”甜甜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手中的镜子,那眼神令我十分奇怪。
  “当然没有我的甜甜宝贝,这怎么能比。”我用力在她香喷喷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怎么?甜甜也喜欢这面镜子?”
  这小妮子毫不犹豫的直摆头:“甜甜才不喜欢,这个镜镜好坏,好吓人。还在“噗噗”的往外冒黑烟。”
  我疑惑的向右手的镜子看去,铜镜的镜面在灯光下泛出冷冷的光芒,哪有什么黑烟。
  “甜甜睡迷糊了吧,乖,爸爸抱你去觉觉。”
  我将她抱回床上,然后将镜子放在收藏室的保险柜里,这才回了寝室。妻子已经熟睡了,我蹑手蹑脚的爬上床,一想到那面捡到的镜子就幸福的偷笑,激动了好久才睡着。
  再一次醒来时,是被一声尖叫惊醒的。尖叫声是从甜甜的房间里传来的,我吓了一大跳,窜下床,飞快的跑到了她的卧室里,只见甜甜蜷缩在床边的角落中,全身都在发抖,双眼还一眨不眨的盯着对面直看。
  “乖女儿,你怎么了?”
  我按下灯的开关,视线在整个房间里转了一圈,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于是小心翼翼的把女儿抱在怀里,问道。
  “熊家婆,熊家婆来了。她来吃甜甜了!”女儿的声音瑟瑟发抖,几乎变了形。
  我在心里暗自责怪自己的妻子,这女人就是爱给孩子讲些莫须有的东西吓她,这下好了,给吓出问题了。轻轻拍着女儿的后背,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但她的眼睛依然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的身后,直勾勾的眼神里满是消不退的恐惧。
  我顺着她的眼神看去,居然看到捡来的那面镜子,竟然安安静静的摆在甜甜床边的桌子上。青铜镜面泛着冰冷的如水光芒,多看一眼都觉得身上直冒寒意。
  “甜甜,你什么时候把它拿进来的。不是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没经过允许,不许随便拿爸爸的东西!”我眉头一皱,轻声责备道。
  “甜甜没有拿,是它自己跑过来的。”女儿没有看我,仍旧望着那面镜子。
  “镜子又没有腿,它怎么可能自己跑过来,跟我说老实话,爸爸不会责怪你的。”我的语气稍微重了一点,这孩子,明明拿了东西还学会了撒谎,都不知道哪里学的,得好好教育一下了。
  “没有拿,甜甜就是没有拿过。”女儿语气倔强的道:“是镜子,臭镜子把熊家婆带来了,她要吃了甜甜。”
  “别撒谎了!”
  正当我气不打一处来的准备教训她一番的时候,突然一道灵光划过脑海。不对!那面镜子自己明明已经放进了保险柜里了,她究竟是怎么拿出来的?
  保险柜的密码只有我自己和妻子知道,妻子没理由半夜起来把镜子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给甜甜玩。而女儿还很小,就算知道密码也不会操作保险柜将其打开。
  难道,有小偷?
  “甜甜,从现在起不要讲话,也不要发出声音。”
  我抱着女儿,悄悄的溜到厨房里,拿起一把尖锐的菜刀。有刀在手心里,顿时觉得胆气都大了一些,我将整个房子的灯都打开了,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
  房子并不大,三室一厅,一百多点平方米,很快就检查完了。但整个房子里什么也没有找到,更找不到有过小偷出入的痕迹。
  奇怪了?镜子是怎么跑到甜甜房间里的?难道真像甜甜说的那样,自个儿长了腿?我摇了摇头。
  女儿在过度惊吓后,已经在我的怀里睡熟了。我将她抱回寝室,轻轻的放在床上,正准备回自己的卧室时,突然觉得,似乎有某个事情自己忽略了。
  是什么呢?总觉得有些重要!
  对了!是妻子!为什么甜甜尖叫,自己后来又闹出了那么多响动,妻子居然完全没有醒过来,依然熟睡着?
  这根本就不符合她的作风,她是个浅眠的人,一遇到风吹草动就容易惊醒。
  而且就她那种对甜甜的溺爱程度,甜甜就算多打了几个呼噜,她都能在睡梦里感应到。
  但今天,怎么那么反常?我疑惑的推开卧室的门,朝床上看了一眼。
  妻子还在床上,只是这女人睡觉实在不老实,整个人都不知道缩到床的哪个位置去了。只看到被子里高高隆起的一堆,和伸出被子的双脚。
  “喂,醒醒,我跟你说一件事!”
  我拍了拍她的身体,妻子的身体有些僵硬。
  心中猛地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我用力一把将被子揭开。
  妻子、妻子的头居然不见了!
  床上没有任何血迹,只是床上的那具尸体没有了头,形态怪异的躺着。
  我恐惧的尖叫,只感觉身体下方一股暖流流了出来,我吓得小便失禁了。我连滚带爬的逃出寝室,心脏在狂跳,呼吸急促,害怕的快要窒息而死。
  “报警,马上报警!”
  我全身都在颤抖,拿起电话拨了起来。
  正要拨通的瞬间,我突然发现灯光的映照下,对面的墙壁上映照着两个影子。
  一个是我的,另一个形态怪异的影子,紧紧的贴在我身后……
  “喂,这里是凌山市警察局,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引子三
  逃出去,一定要逃出去。我要逃出这个被诅咒的鬼地方,这个恐怖的城市,还有那个它……
  一辆汽车在公路上飞驰,天已经很暗淡了,眼看夜晚就将要来临。
  阴云盖满了天空,在这黄昏最后的时刻,恐怕还会有一场不大的暴风雨。那辆急驰的车上坐着三个人,孩子,母亲,和父亲。
  孩子只有九岁左右,他正恐惧的从后车窗向外望着,身体不知为何不住的颤抖着。母亲也不时的在向外张望,嘴里不断催促着身旁的父亲。
  而父亲满脸铁青,双手紧紧的握着方向盘,脚下的油门早已经踩到底了。车虽然在飞驰,也能看到他们飞驰时的速度,但他们依然觉得很慢,慢的如同雨中的蜗牛。
  雨终于下了下来,雨点很冷,打在车上冒起一丝一丝不知水雾还是寒意的白色烟雾。突然车子轮胎发出“啪”的一声巨响,父亲猛地踩下刹车,好不容易才稳住方向盘,车子滑行了很久,这才缓缓停在了公路旁。
  “怎么了!”母亲神经质的嚷着。
  父亲下车看了看,叹了口气:“车胎爆了。”
  后座的孩子打了个冷颤,满脸的害怕,“它来了,它追来了。”
  “傻孩子,我们已经出了凌山市了,它追不过来的。”父亲慈爱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儿子,大雨淋在他身上,将他的衣服全都淋湿了,父亲觉得有点冷,稍微裹了裹外套。
  儿子突然紧张的张大眼睛,结结巴巴的道:“它来了,它、它就在你身后。”
  父亲全身一僵,缓缓的回过头去,身后却什么也没有。
  “臭小子,你吓你老爸干么!差点没把我给吓死。”父亲长长吁了一口气,就在这时,一股寒意,一股深入脊髓的寒意从脚底猛地窜了上来,他全身的汗毛、头发,甚至神经末梢都因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惧感而悚然。
  再次转过身去,他便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
  消失了,父亲就在自己眼前唐突的消失了,而母亲还没来得及尖叫,也莫名其妙的凭空消失了。整个车上就只剩儿子孤独的蜷缩在后座,悚悚发抖。
  “你说要陪我的。”有一个声音空洞洞的不知从何处响了起来。
  “不要,不要,请把我老爸老妈还回来。”儿子尖叫着,怕的要死。
  “你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那个空洞的声音继续说着,声音很诡异,听不出男女,尖锐的就像指甲在玻璃上不断的摩擦。
  “不要,早知道我就绝对不会答应和你做朋友!”那孩子哭叫的声音都沙哑了起来。
  “我们是朋友,你要永远陪着我。但你违背了你的承诺,你逃走了!你居然逃走了!”声音没有一丝感情,彷佛离那孩子越来越近。
  但就在声音要碰到他时,却猛地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孩子强忍着恐惧,从双膝间将头探了出来,四周依然什么都没有,父母依然不见踪影,只剩下雨水打在车上的枯燥声音。
  他抽泣着,正想要坐起来,就在这时,有个声音轻轻地,如同悄悄话一般,猛地在他的耳畔响起。
  “跟我走吧……”
  雨不久后便停了,只剩下寂静的夜色,没有月光,没有虫啼。雨后的那一段公路空荡荡地,只剩下一辆如同被强酸腐蚀过的破旧汽车。
  车里,空无一人。

第一章 失踪
  我正在听一个童颜老女人讲一个故事。
  故事说,在某一天,素有森林之王之称的狮子,来到了天神面前。
  “我很感谢您赐给我如此雄壮威武的体格、如此强大无比的力气,让我有足够的能力统治这整座森林。”
  天神听了,微笑地问:“但这不是你今天来找我的目的吧!看起来你似乎为了某事而困扰呢!”
  狮子轻轻吼了一声,说:“天神真是了解我啊!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相求。
  因为尽管我的能力再好,但是每天鸡鸣的时候,我总是会被鸡鸣声给吓醒。神啊!祈求您,再赐给我一个力量,让我不再被鸡鸣声给吓醒吧!”
  天神笑道:“你去找大象吧,它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狮子兴冲冲地跑到湖边找大象,还没见到大象,就听到大象跺脚所发出的“砰砰”响声。狮子加速地跑向大象,却看到大象正气呼呼地直跺脚。
  狮子问大象:“你干么发这么大的脾气?”
  大象拼命摇晃着大耳朵,吼着:“有只讨厌的小蚊子,总想钻进我的耳朵里,害我都快痒死了。”
  狮子离开了大象,心里暗自想着:“原来体型这么巨大的大象,还会怕那么瘦小的蚊子,那我还有什么好抱怨呢?毕竟鸡鸣也不过一天一次,而蚊子却是无时无刻地骚扰着大象。这样想来,我可比他幸运多了。”
  狮子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仍在跺脚的大象,心想:“天神要我来看看大象的情况,应该就是想告诉我,谁都会遇上麻烦事,而祂并无法帮助所有人。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靠自己了!反正以后只要鸡鸣时,我就当做鸡是在提醒我该起床了,如此一想,鸡鸣声对我还算是有益处呢!”
  “在人生的路上,无论我们走得多么顺利,但只要稍微遇上一些不顺的事,就会习惯性地抱怨老天亏待我们,进而祈求老天赐给我们更多的力量,帮助我们度过难关。但实际上,老天是最公平的,就像祂对狮子和大象一样,每个困境都有其存在的正面价值。
  “一个障碍,就是一个新的已知条件,只要愿意,任何一个障碍,都会成为一个超越自我的契机。”
  讲故事的人现在就坐在我的床边,笑咪咪的做着总结:“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困境即是赐予。”
  我“哦”了一声,头也不回的问:“现在你们遇到困境了,所以想要我赐予了?”
  “援手!是援手,也可以理解为,你有工作干了。”林芷颜厚颜无耻的一边说着,一边扭动肢体语言。
  “很抱歉,我早在两周前就给老男人说过,我要请假一个月,现在我正在休假期。”我冷哼了一声:“我正忙呢,假期里别烦我。”
  林芷颜撇了撇嘴巴,“又耍大牌了。不好意思,批准你请假的那个人,现在已经失踪了。”
  “你说老男人失踪了?怎么可能!”我略微有些吃惊。
  “千真万确,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办法联络上他了,按正常情况,他应该每天跟我联络一到两次的。”
  林芷颜漂亮的脸上丝毫没有担心。
  “不接受。老男人那家伙命比蟑螂还强悍,估计没大问题。”我摇头。
  “要是万一有问题呢?”她偏着头问我。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的道。
  “万一呢?”
  “……切。”我无语了,稍微有些担心的向她摊开手掌,“算了,他调查的那件Case的资料拿来给我看看。”
  “嘿,给你。”林芷颜顿时甜甜的笑起来,立刻从背包里掏出了一迭纸。
  这女人,看来早就准备好,只等着算计我了。缓缓将资料看完,我抬起头一眨不眨望着她的眼睛,许久,才说道:“给我订一张去凌山城的机票,今晚的。”
  有趣,似乎老男人调查的事情比我的休假更有趣。嘿,看来不会无聊了!
  晚上十点,和林芷颜坐上了飞机。我闭着眼睛分析着数据里的信息。
  凌山市最近三周以来发生了许多的怪事。首先,有许多人称自己看到了“熊家婆”,更有甚者说还曾受到过它的攻击,这些诸如此类的大部分无稽之谈可以略过,但确确实实,凌山市发生了几起怪异的凶杀案。
  死者无一例外的,是被某个强有力的凶手,用某种尖锐的凶器残忍的撕裂。
  据法医解剖后证实,凶器类似于熊的爪子。
  受害者之间没有丝毫的联系,恐怕又是一宗连环变态凶杀案。
  附近的市民因为这位至今仍旧没有落网的凶手而惶惶不安,常常很早就回家,把门关的紧紧的。晚上夜游的人也少多了。
  还有一些古怪的事情,发生在市郊的凌山上。有人报警说在凌山里听到过一种貌似熊的嘶吼,又像是女子低语的怪异声音,怀疑凌山上有熊。
  但这更是比无稽之谈更荒谬的无稽之谈。众所周知,熊的种类一向较少,全世界仅有七种,而我国就更少了,只有三种。
  熊科中分布最广泛的是棕熊,分布于欧亚大陆和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但数量并不多。不同地方的棕熊,体型、习性有一定的差距,最大的阿拉斯加棕熊体重可达六百到八百公斤,而小型的棕熊体重不及一百公斤。
  阿拉斯加棕熊由于体型超大,过去曾被当作独立的物种。
  我国西部的一些棕熊,颜色和体型与其它棕熊也有些差别。
  唯一能和阿拉斯加棕熊相比的是北极熊,生活于北冰洋附近,游泳能力强,并可随海冰远离海岸。
  北极熊主要食海豹,是肉食性最强的熊。
  北极熊和棕熊是仅有的跨洲分布的熊,其它的熊有四种分布于亚洲,一种分布于北美洲,一种分布于南美洲。这几种熊体型均小于北极熊和多数棕熊,且除了大熊猫以外,均以黑色为主,亚洲特有的几种熊,胸前还有月牙形的白斑。
  亚洲另一种食性比较特殊的熊是南亚的懒熊,主要以昆虫为食。
  东南亚的马来熊是体型最小的熊,身体比其它熊瘦弱,爬树技术高超,喜欢吃昆虫和果实,也捕捉鸟类和啮齿类等小动物。
  亚洲黑熊是典型的杂食性的熊,植物构成了食物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偶尔也会杀死较大的动物。
  亚洲黑熊是我国最常见的熊,但仍然属于珍稀物种。
  由于人类文明的进步,熊的栖息地已经被压缩到很小的深山中去了,就算我国分布区里也很难看到。
  更何况凌山这个地方,从来就没有史料记载,或者化石记录说明曾经有过熊。
  而且,近期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动物园和马戏团有熊丢失的报警。
  看来很有可能是当地市民因为连环杀手引起的心理恐慌症。不过林芷颜给我的资料已经是一周以前的了,最近恐怕又有了新的进展。
  我睁开眼睛,小声问林芷颜:“最近有没有新的情报?”
  “有,当然有,而且还非常有趣。”林芷颜这个童颜老女人笑嘻嘻的答道:“凌山上最近不但时常传出熊叫,森林深处还有狼聚集。”
  我皱了下眉头,“那里真的出现熊了?”
  “根本没有,至少警察出动了许多警力搜山都没有找到。原本一些市民认为两周前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发生的五个青年男女被不明生物杀死在凌山山坡上的事件,是莫须有的熊干的。
  但经法医鉴定,他们身上的撕裂伤痕,和市里的那几起连环凶杀案一模一样,基本上能断定是同一凶器所为后,原本坚持凌山上有熊的市民,也变得墙头草起来。”
  “还有呢?你说的狼在聚集又是怎么回事?”我继续问。
  “就是山里的野狼在深山里聚集呗,现在已经聚集了两百多只,估计整个凌山的狼都向那个地方跑来了。不过,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她耸耸肩膀。
  “当然很奇怪。”我瞪了她一眼,“虽然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但我国的狼,一群的数量平均都在五到十二只之间,虽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但超过一百只以上,在国内的狼群习性里是很少见的。
  况且我国虽曾是狼种群数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但是近年来,对狼群最多的内蒙呼伦贝尔草原狼的种群调查表明,当地狼的数量不超过两千头。而目前,产狼最多的地区仍是西北、内蒙古、东北地区和新疆的部分地区。
  因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使得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为缩小,由过去的全国性分布,到现在只分布于北纬三十度以北地区,基本上呈块状分布,在江浙地区已绝灭。即使在北方林区、草原,狼群也只偶尔见到。
  以凌山那么靠近城市的地方,狼几乎已经也算濒危物种了,现在居然在短短的几周内聚集起来二百多只,你认为这件事古不古怪?”我托着下巴仔细思索着,最后苦笑。
  这件事也太不合情理了。除非凌山里发生了某种变化,让狼感觉到了危机,认为只有聚集在一起才能生存下去,否则这种现象根本就难以解释。
  “对这件事,凌山市的反应如何?”我问。
  “很多专家都和你一样的反应,还有的甚至危言耸听,说之所以发生这种现象,有可能是因为地壳运动引起的,不久后凌山市附近恐怕会有类似地震的天灾。不过普通市民倒是没太大恐慌,甚至有人想三三两两的约着到深山里去看狼群。”林芷颜答道。
  “算了,这些东西先甩到一边去。”我头痛道:“还是先跟我说,老男人究竟在调查什么?”
  “具体的事情我也不大清楚,对这件事他老是神神秘秘的。”她托着下巴想了许久,“不过在我看来,很有可能和熊家婆有关。”
  “熊家婆?”我惊讶的差些大叫起来。
  “不错,就是熊家婆。”这童颜老女人面部少有的严肃。
  “你知道什么是熊家婆吗?”
  “废话,当然知道,”我皱眉,望向了机窗外,“只要是西蜀人都知道这个名字。如果记忆没有错,记载着熊家婆的最早文本,应该要算清人黄承增着的《广虞初新志》,里边有一篇叫做“虎媪传”的故事就有提到。”
  “喔,你居然也知道?那原文是不是这个?”林芷颜递给我一张数据,上边打印着一个古文语的故事。
  歙居万山中,多虎,其老而牝者,或为人以害人。有山甿,使其女携一筐枣,问遗其外母。
  外母家去六里所,其稚弟从,年皆十余,双双而往。
  日暮迷道,遇一媪问曰:“若安往?”曰:“将谒外祖母家也。”媪曰:“吾是矣。”二孺子约:“儿忆母言,母面有黑子七,婆不类也。”曰:“然。适簸糠蒙于尘,我将沐之。”
  遂往涧边拾螺者七,傅于面。走谓二孺子曰:“见黑子乎?”信之,从媪行。
  自黑林穿窄径入,至一室如穴。媪曰:“而公方鸠工择木,别构为堂,今暂栖于此,不期两儿来,老人多慢也。”
  草具夕餐。餐已,命之寝,媪曰:“两儿谁肥,肥者枕我而抚于怀。”弟曰:“余肥。”遂枕媪而寝,女寝于足,既寝,女觉其体有毛,曰:“何也?”媪曰:“而公敝羊裘也,天寒,衣以寝耳。”
  夜半,闻食声,女曰:“何也?”媪曰:“食汝枣脯也,夜寒而永,吾年老不忍饥。”女曰:“儿亦饥。”
  与一枣,则冷然人指也。女大骇,起曰:“儿如厕。”媪曰:“山深多虎,恐遭虎口,慎勿起。”
  女曰:“婆以大绳系儿足,有急则曳以归。”
  媪诺,遂绳其足,而操其末,女遂起,曳绳走,月下视之,则肠也。急解去,缘树上避之。媪俟久,呼女不应,又呼曰:“儿来听老人言,毋使寒风中肤,明日以病归,而母谓我不善顾尔也。”遂曳其肠,肠至而女不至。
  媪哭而起,走且呼,彷佛见女树上,呼之下,不应。媪恐之曰:“树上有虎。”
  女曰:“树上胜席上也,尔真虎也,忍啖吾弟乎!”
  媪大怒去。无何,曙,有荷担过者,女号曰:“救我,有虎!”担者乃蒙其衣于树,而载之疾走去。
  俄而媪率二虎来,指树上曰:“人也。”二虎折树,则衣也,以媪为欺己,怒,共咋杀媪而去。
  我拍掌:“不错啊,从哪里收集到的?”
  “嘿嘿,老娘记性好的很,过目不忘,直接就从图书馆里找了出来。”
  “得了吧,我信你才怪。”我耸了耸肩膀。“说起来,这种‘将谒外祖母家’的情节,实在有太多书本记载了。故事构造更神似西方格林童话的《小红帽》。曾几何时,以前的《小红帽》的故事就被译作‘红巾娘’,所谓娘,在四川便有阿姨,外婆的意思。所以熊家婆也完全可以当作家长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东西而已,这又跟老男人的调查扯上哪门子的关系了?”
  “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不过,社长走的时候,只是对我神秘的笑了笑,得意的说是要去调查熊家婆了,这是我所知道的,有关这件Case的唯一线索。”林芷颜撇了撇嘴巴。
  我就是看她不顺眼,讽刺道:“你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一点良心嘛。自己的老板都失踪了,完全不担心一下,没心没肺的,当心失业了没人要。”
  “不劳你费心。”这老女人丝毫没有生气,依然笑嘻嘻的,只是手攀上了我的大腿,狠狠的拧了起来,“何况,你不是跟我一样没心没肺吗?嘿,同类。”
  痛!痛死了!她这一拧,冷汗都差点给我痛了出来。高,实在是高,明知道本人是绅士,不屑打女人,就给我搞恶劣的人身攻击。
  好,本人记住了,给我等着!
  飞机飞下了平流层,穿入了对流层,开始在机场上空盘旋。
  我望着机外的风景,缓缓问:“等一下我们怎么办?”
  “本美女早就都安排好了。”林芷颜扯出一张纸,正儿八经的念道:“下了飞机后,我们就到凌山饭店入住,美美的睡上一觉,等到天亮睡到自然醒后,再顺便游览凌山的著名风景区,最后分散自由活动。”
  我瞪了她一眼,恨不得用血滴子挖开她的头,看看她的大脑究竟是什么构造,居然白痴成了这种样子。
  “喂,请问,你的安排也太随意了一点吧,为什么我们还要去风景区游览?”
  “废话,难得来一次,而且还是公款吃喝,当然不能亏待自己了。”
  她理所当然的扬起自己丰满的胸脯,“更何况现在老男人又难得失踪了,用了多少、怎么报销,完全是本小姐自个儿说了算,如此幸运的机会怎能不好好把握。乖,听话一点,姐姐带你去玩。消费什么的,本小姐都统统给你报!”
  晕倒!我深深为老男人请了这种“通情达理”的败家员工感到悲哀。难怪他老是说自己存钱不多,敢情是被这死女人给报销光了!
  正想要说什么,林芷颜这老女人突然抓住了我的手,满脸嘻嘻哈哈的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这个突然的举动,吓得我浑身都僵住了。
  正要反抗,她立刻在我耳畔哈了一口气,用如同温柔情人一般的声音耳语道:“亲爱的,那个坏蛋社长终于被我们甩掉了,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能过个二人世界,实在太让人兴奋了。”
  她一边轻声说,一边用指尖在我的手心写道:不要动,更不要回头。我们被跟踪了!
  我顿时不再动弹,脑袋里飞一般的回忆起飞机里每一个我有印象的人。很快,飞机里的人员布局就在我脑子里过滤了一次,果然,我猛地想起了一个举止怪异的人,那家伙刚才还向我借过打火机。
  哼,现在想来简直就是笑话,飞机上哪有人在非抽烟区借打火机的。不过当时自己有点心不在焉,没有想太多。
  看到老女人采取的反侦察行动,我就知道,自己恐怕就在那个时候,让别人安放了跟踪器或窃听器。
  麻烦,还是先等下了飞机再解决这件事情吧。
  我撇撇嘴,一边冲林芷颜温柔的笑着,一边在她手心写道:快把你的头拿开,恶心死了。我浑身都在起鸡皮疙瘩。
  林芷颜也温柔的笑,然后温柔的一口咬在了我的肩膀上。
  靠!这女人的牙口真好,一口就差些咬掉了我二两肉。
  飞机降落,停稳,凌山市终于到了。

第二章 诡雷
  有人说跟踪也是一门艺术,现在我有点相信了,跟踪我们的人就把这项艺术表演的淋漓尽致。我和林芷颜费了浑身解数都没有办法甩掉他。
  “该死,这人究竟是怎么搞的,到底懂不懂规矩!哪有那样跟踪人的?”林芷颜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
  那家伙明明已经知道被发现了,但丝毫不介意的样子,依然拿着一份报纸边走边看。老天,下飞机的时候已经夜晚十点了,大半夜的,有在街上边看报纸边走路的白痴吗?简直就不符合跟踪定律嘛。
  一般而言,跟踪被发现就应该立刻停止,然后讪讪的走人的。这家伙,脸皮实在太厚了!
  “不管了,让他跟着,我们先回酒店,说不定从他身上能引出老男人的线索。”我轻声说。
  林芷颜点点头,终于露出了一丝担心的神色,“恐怕社长真的有麻烦了。不然怎么会引出人来跟踪我们!”
  “这倒未必,以老男人那种奸诈的性格,怎么可能让人知道底细。我看跟踪我们的人有点问题,绝对不简单。”
  林芷颜头痛的捂住额头,“麻烦。我不认为有谁,或者有某个势力会派人蹲点守候我们,而且一上飞机就跟上来了。要知道,侦探社的总部在加拿大,而我们上飞机的地方可是德国啊!”
  “很简单,那个人恐怕在加拿大的时候就跟上你了,看他那副搞笑的样子,恐怕不是敌人。”我不置可否。
  “不是敌人?”她满脸怪异的看了看我,又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身后秀逗的跟踪者,恼怒道:“请问你从哪个地方看出那个古怪的家伙不是敌人了?不要告诉我是男人的直觉!”
  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嘿嘿,被你猜中了!”
  林芷颜完全无语的瞪了我一眼,咬牙切齿的狠狠掐了我一下,“说正经事!现在该怎么办?”
  “放心,山人自有妙计。”我神神秘秘的向后看了一眼,奸诈的笑了起来。
  我拉着林芷颜在完全不认识的大街小巷胡乱走着,那家伙也毫无自觉的紧紧跟在我们身后,满脸一副“总之都被发现,老子我干脆也懒得装了”的痞子表情。
  我微微一笑,正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突然听到一声异响,只见一道闪电硬生生的从天空划下,粗壮刺眼的光芒落在了不远处的街道上,水泥地面顿时被那股强大的破坏力炸开,烟雾迷茫。
  我们被完全惊呆了,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眼睁睁的看着那道莫名其妙的闪电,石化般的站在原地发呆。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结结巴巴的问:“现在是几月分?”
  “一月十一日。”林芷颜也结结巴巴的答道。
  “在凌山市的地理位置上,一月分会乱落雷吗?”我神情呆滞。
  “没听说过,我是本地人,三十多年来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异象。”回答的居然是跟踪我们的那个厚颜老男人,估计他也是被吓得发懵了。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的放下所有成见,飞快的向落雷的方向跑去。
  没过多久便到了雷击处,只见那块被闪电击中的水泥路面已经支离破碎,水泥碎块飞溅的到处都是。
  而我们脚下,赫然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暗坑洞。
  这个坑洞看不出深浅,只是冒着诡异的寒意。
  我在地上随意捡起一块水泥碎块扔了下去,居然许久都没听到回音。用力摇摇头,又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脸,确定不是在做梦后,顿时头大起来。
  这种事情简直闻所未闻,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林芷颜向下望了一眼,用手抱住肩膀道:“这东西不会像‘世界大战’里的剧情那样,从下边冒出些外星人或者怪物什么的吧?”
  我不由自主的又向下望了一眼,顿时打了个冷颤。这个洞穴实在出现的太怪异了,里边漆黑一片,非要形容的话,我宁愿相信它有通向地狱最后一层的可能。
  跟踪我们的那个男人,一眨不眨的望着张牙舞爪的洞口,一直都没有说话。
  我抬头向林芷颜示意了一眼,见她悄无声息的绕向那男人的身后,才缓缓道:“喂,就是你,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一直跟在我们后边了吧?”
  男子依然没有说话,只是诡异的一笑。
  突然,心里划过一丝不好的感觉。糟,他想跑!
  还没等我暗示,老女人林芷颜已经很配合的向他冲了过去。我将手揣在兜里,手掌用力的握住了兜里那把侦探社刚配发的手枪,犹豫着该不该用。
  老女人飞快的冲到他身旁,左手一勾,想将他的行动控制住。没想到那男人也不是个简单货色,他猛地向后一退,右脚在后退的路上轻轻一点,就那么向左变向,躲过了林芷颜的手。
  老女人的脸上划过一丝凝重,看来是遇到了高手。她的功夫十分扎实,双脚不停,瞬间踢出了自己得意非常的连环勾。
  那厚颜老男人看似笨拙,但依然用匪夷所思的小步变向躲过了。
  就这么一攻一守了大约几分钟,被他们飞快的招式晃的眼花缭乱,我才发现那家伙已经离我的控制范围很远了。刚要掏出手枪,那男人看了我一眼,又是神秘的笑了笑,突然向后一窜,就这么头也不回的拐入了不远处黑漆漆的小巷里。
  林芷颜并没有追赶,只是有些沮丧的回到了我的身旁。
  “你猜对了,这家伙绝对不简单,而且,对我们没有恶意。”她说道。
  我点点头,摇头笑了笑:“怎么,又遇到一个能够压你一头的男人,感觉怎样?”
  “不怎么样!”她狠狠瞪了我一眼,“以他的能力,偷袭的话应该能不太费力气就能控制住我俩的行动,但他没有,而是选择了蹩脚的跟踪。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不对,与其说跟踪,更不如说是,嘿嘿,”我顿了顿,吐出了两个字:“保护!”
  “你说什么?”林芷颜惊讶的看着我,但以她聪明的头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神情顿时更沮丧了,“你说的没错,现在想来,他确实在保护我们。从加拿大就一直跟在身后保护我,等你出现的时候,顺带也保护你。”
  这个女人,什么叫顺带!我耸了耸肩膀,“怎么?不服气?”
  “废话,我老娘在,还需要谁来保护!”她恼怒的吼叫着,宛如一只人类版的侏罗纪霸王龙。
  “是!是!是!”我敷衍道:“恐怕,他是老男人的朋友,老男人出事之前估计已经预料到了什么,才拜托他的吧。既然知道了他是在保护我们,那这家伙就不会离我们太远,没关系,有的是机会报仇,现在,先回酒店吧。”
  离开雷击现场不久,隐约能听到不远处传来警笛的声音。看来落下的这道闪电声势不小,就连警察都动用了。
  有机会真想下去看看洞穴底下究竟有什么。内心深处总有一些耿耿于怀,不知为什么,老是很介意为什么自己扔东西下去,居然听不到响动。
  按理说雷电就算再狂暴,破坏力再怎么凶猛,打出的洞也不可能深到听不见回音的地步。难道,那个洞穴真的不简单?
  来到早就预定好的酒店,我随意的将行李扔到角落里,然后用力倒在床上。
  好累,没想到刚来凌山市没几个小时,就弄得身心疲倦起来。
  本来想干脆就这么休息一个晚上的,可惜天不从人愿,就在这时,一阵十分不耐烦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一听这独特的声音,就知道主人一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我耸了耸肩膀,无奈的起身开门。只见林芷颜满脸不耐烦的正准备提起脚踹门,见门打开,只得讪讪的将腿收了回来。
  “干么?”我没好气的问。这女人,似乎还一副意犹未尽,嫌我开门开早了的表情。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准备和你一起睡。”她平静的说。
  我吓了一大跳,一副见了鬼的样子,语气也结巴起来:“你脑袋有毛病了,还是身体机能出现障碍了?我可对你这种老女人不感兴趣!”
  “切,你以为我会对你那副瘦不拉叽的身板感兴趣!老娘是怕你遇到危险,好心泛滥才屈尊过来的。”
  她冷哼了一声就想进来。
  我拼死拦住她:“不要啊,我的清白可不要这样就毁于一旦了。死都不要。”
  “那你就去死。”她终于不耐烦了,一脚把我踹了进去,然后毫不犹豫的,完全没有淑女形象的将我丢进浴缸里,得意的睡到了我的床上。
  靠,这死女人晚上倒是睡得舒服了。面对冷冰冰的浴缸,我再次无奈的苦笑。
  我招惹谁了我,干么最近老是那么倒霉。要是从前的我,我非得要……不过,说起来,就算是从前的我,好像也打不过她。
  算了,好男不跟老女人斗,我隐忍,以后再伺机报复!
  带着无限的疲倦,我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一张开眼睛,就有一份报纸扔到了我的头上。
  “看头版。”那个死女人穿着睡衣,优哉游哉的喝着咖啡。
  我揉了揉眼睛,只见报纸的头版写着这么几个字:昨晚凌晨一时许本市中心遭到雷击本报讯:昨晚凌晨一时许,本市中心位置遭到了一道奇怪的雷电袭击,地面被破坏的支离破碎。
  记者赶到时,只见到雷电击中的地方,有一个不知道深浅的大坑。
  现在警方已经涉入调查损失情况,并将周围圈了起来,交通暂时会因此受到不便的影响。如果有必须路过市中心的朋友请绕行。
  头版下边还有一个不比头版小的篇幅,用大字写着:被雷击中的市中心附近长出怪异植物本报讯:昨晚被雷电击中的市中心,今天早晨莫名其妙长出一株株“植物”,生长速度奇快无比,就算被连根拔起后,还会继续生长,不久后便在原地重新长出一株来。
  今天早晨,在接到读者给本报打来的爆料电话后,记者赶到了市中心附近,见到了这些神奇的“植物”。
  上午七时许,记者在市中心被雷电击中的地方附近看到,那些已经被无数次连根拔起的“植物”有一米多长,呈乳白色,外形特别像一个体格巨大的生姜,沾满泥土的根部却没有任何根须。
  而在“植物”被拔出来的地方,竟又重新长出一棵一模一样的“植物”,用肉眼就可以看出,重新长出来的这“植物”还在颤动着成长变大。
  “太神奇了,难道是外星植物?”、“不会是植物基因变异吧?”好奇的市民纷纷猜测着“植物”的来历。
  第一个发现这神奇“植物”的,是起来晨练的张先生。
  张先生称,早晨六时许,他就发现这株植物长出了大概二十厘米,当时他没在意。没想到晨练完后往回走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植物”竟又长长了约一米。
  “这生长速度也太快了吧!”心存疑虑的张先生用工具将“植物”连根拔起放在地上,没想到被拔出的这“植物”居然还颤巍巍地又长了几厘米。张先生吓了一跳,赶紧给他的一位朋友打了电话,然而他那位生化系的老师朋友,也不曾识得这神奇的“植物”。
  很巧合的是,昨晚一时许,“植物”的附近有一道奇怪的雷电击中过地面。
  不知道这种古怪的植物和雷电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现在,本市的相关部门已经赶往当地调查,植物的种类还有待专家进一步的考证。本报将予以进一步的追踪报导。
  看完新闻,我立刻坐了起来,胡乱的随便洗漱了一番,然后抓起外衣就想要出门。却被林芷颜一把给抓住了。
  “想去哪?”她问。
  “废话,当然是先去现场看看。”我毫不犹豫的回答。
  “你以为这样去人家就会让你看了,没知识!要知道,社长还在失踪中,在没有找到他之前,我们都不能轻举妄动。谁知道现在的凌山市是什么状况!”她撇撇嘴。
  这女人,什么时候变这么理智了?
  “哼,还有昨天那个混蛋男人,没有抓到他之前,老娘不想行动。”
  晕!我就知道她绝对在打什么小算盘,女人啊,一小气起来真的能要了人的命。不过现场是肯定要去的。
  “那好,我一个人去现场,你偷偷的在我身后跟着,我想既然那个神秘的男子有可能是在保护我们,那么他应该也会暗中跟在我后边。
  “到时候你慢慢观察,看看有没有其它可疑人物。我想,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机会逮住他。”我盘算了一下说道。
  不先把眼前这个开始发疯的女人稳住,估计我是别想出门了。
  林芷颜偏过头去想了想,然后阴笑着点头,“这个阴谋不错,臭小子,我就知道你会有好办法。你这家伙的脑子实在太好用了,不去当政客简直浪费。”
  “得了,我就当你在夸奖我,走吧。”我苦笑着将外套穿上,然后等她也穿戴整齐,这才一前一后的走出了酒店。
  看看手表,已经早晨九点四十五分了,我到车行去租了一辆Passat,然后向市区开去。一拐入凌山市的一环路,就发现几乎所有的车道都被设成了单行道,所有进城的车辆只能绕行,远远的避开被雷电击中的那个地方。
  将车远远的停在附近的停车场,我买了一份市区地图,然后慢悠悠的向目的地走。主干路上有大量的执勤交警在维持交通秩序,凡是想要拐入主干道的车辆都被拦了下来。
  警方也来了不少人,并设置了大量的关卡,来限制市民以及媒体的进入。
  看来非相关人等是很难进去了。
  观察了好一阵子,我也没有找到混进去的办法,刚想打道回府和林芷颜商量一下的时候。有个人突然出现在我身后,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被吓了一大跳,虽然自己不像老男人和林芷颜一样有很深的武术功底,但眼睛和警觉性还是很自豪的,没想到居然让人毫无征兆的拍到了肩膀。我非常冷静的站在原地,并没有回头,这种状况,不急于回头反而能站在更加主动的位置。
  “兄弟,还认识我吗?”那个人说话了。声音很低沉,似曾相识。
  “认识,当然认识。”我松了口气,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昨晚一直跟踪我们的仁兄,对吧。不知找小弟有何贵干?”
  “我看到你颇有些苦恼的样子,就想说是不是能帮你些微薄的小忙。”他也笑着说。看起来果然如我猜测的一般,并没有恶意。
  “如果你能帮上忙的话,我当然十分乐意。”
  我心里又是一喜,这男人说过自己从小就是本地人,功夫又不错,恐怕很有些门道,说不定真的有办法把我弄进去。我微微一笑,沉声道:“我想到昨晚被雷击中的地方参观参观,不知道阁下有没有办法,帮这个忙。”
  他朝市区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点头。
  “没问题,我知道有个秘道可以把你带进去。”
  “那就多谢了。”我转过头,向他身后望了一眼,“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先解决你的麻烦吧。”
  话音刚落,一记手刀就风一般朝他劈去。这男人身手也不慢,得到了我的暗示,飞快的向我的方向一退,滑溜的像泥鳅似的,在我的跟前一晃,飞快的变向,就那么躲到了我的身后。
  林芷颜的手刀来势一顿,然后毫不犹豫的向着我砍去,我矗然不动,眼看就要劈中我的脖子时,手刀猛地向上一勾,隔着我的身体,准确的劈向那个男子。
  那男子又是一退,不过手刀的来势实在凶猛,他只好扬起右手将其隔开,左手紧紧贴在右手臂上将力量卸掉。
  “这位美女干么老是对我咄咄逼人,不会是爱上我了吧?”男子调侃道。
  这个家伙,居然敢正面调戏林芷颜这种凶残老女人,实在不愧对我给取的厚颜绰号。
  “当心老娘杀了你!”林芷颜少有的动怒起来,脸色铁青,一把推开我就使出了连环腿的绝招。只见她连绵不绝的腿法一环套住一环的攻击那男人的下盘,让他无法施展自己得意的轻快身法。
  他们两个的身影快的令人眼花缭乱,看得我差点想买包瓜子,一瓶啤酒,就地坐下当电影大片观赏了。
  那男人虽然被逼得颇为难看,不过显然并没有占下风。
  他只是一味的躲避,不见有过攻击。林芷颜的攻势越来越刁钻刻薄、咄咄逼人起来,连环踢层出不穷,眼睛更恶狠狠的盯着男人某个最重要的部位,手刀如同毒蛇一般,像随时都会仰首攻击向眼睛所注视的位置。
  这女人,不会是想用女子防身术的伎俩让人家断子绝孙吧?不对,以林芷颜这种性格,绝对有可能。
  我在一旁看的冷汗直冒。大小姐,你给我悠着点,要打的人家特级残废,也得等他把我带进去了再说,你把他打残了,我找谁带我进去。
  全身直冒冷汗的不止我,还有被攻击的那厚颜男子。他明显感到老女人眼中射出的逼人气势,那种恶毒的气势以及它瞄准的部位令他不寒而悚。
  那家伙估计暂时还不准备断子绝孙,于是认真起来。有攻有守的又打了几回合,正当我无聊的考虑是不是要叫上三份外卖,等他们打累的时候一起吃的时候,那男人虚晃一招,然后飞快的拉住我的手臂,以一种难以理解的人类极限速度跑掉了。

第三章 怪异植物
  “我的妈呀,那女人实在太狠毒了,差点以为自己真的会死在那里。”
  不知跑了多久,他才放开我,喘着粗气说道。
  我也大口大口的喘息着,苦笑:“要你的小命倒还不至于,不过断子绝孙倒是很有可能的。”
  “切,那比让我死掉还惨,本人还没结婚呢。我家三代单传,就等着我传宗接代了!”他害怕的缩了缩脖子。
  老天,这家伙看起来也老大不小了,居然还没结婚。绝配!果然和某童颜老女人是绝配。不会是老天看他俩可怜,在刻意撮合吧?
  这番话当然不能说出来。我在心里偷着狂笑了半晌,才道:“这是哪里?”
  来的匆忙,没来得及看路。等缓过神来,已经发现自己待在某个又脏又臭又狭窄的地方了。
  “下水道。”这混蛋漫不经心的说。
  “下水道?”我皱眉,“你说的所谓秘道?请问,这种众人皆知的地方哪里‘秘’了?”
  “当然是秘道。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但有胆子从这底下钻过去的又有几个!”
  厚颜混蛋满不在乎的说。
  切,这家伙难怪至今未婚,不是因为性格有缺陷的原因才奇怪。
  无奈的摇摇头,我道:“走吧,就当你有理。总之结果最重要。”
  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支手电筒,在前方带起了路。下水道实在很窄,而且到处都流有肮脏、臭味横生的排泄物,臭到令人窒息。
  我拉起衣服捂住鼻子跟在他身后,走了没多久,想了想,我才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后背,问道:“喂,还没问过你的尊姓大名呢。”
  “我的?”他造作的装出诧异的模样。
  “当然是你,不然我还能问谁,这附近应该没其它人了吧。”我没好气的答。
  “哦,我叫张三。”这臭男人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
  我的眉头皱的更紧了,语气也冷了下来:“喂,这位张三先生,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从前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
  有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
  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
  富翁说:‘你一个打鱼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
  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
  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报却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不诚实,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
  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所以做人,一定要诚实。”
  那男子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减弱,“哦,这么说来,我也知道一个故事。在古老的荷兰,有一个虽然贫穷却美满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的结晶将要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男主人决定出去打工赚钱,来维持以后的生计。
  临行的时候,妻子坚定的对他说:‘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的。’
  带着这句沉甸甸的诺言,男人安心的踏上了征程。
  斗转星移,眨眼间就是二十年过去了。男人想起了远方的妻子,决定回家去,老主人听完男人的要求,一脸的平静。
  他稍微沉思了一下,意味深长地,对这个跟随了自己二十年的老仆人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拿走你二十年的工钱;第二,我送你三句话和三个高级面包。’
  男人听了很奇怪,但他很好奇,于是问:‘我的主人,你要送我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主人答道:‘第一,不要轻易相信人;第二,不要过于好奇;第三,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好了,既然你选择了我的第二个条件,准备回家吧!’
  男人只好拿着那三个所谓的高级面包,朝记忆中的方向走去,但这二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太大了,以至于自己无法辨认面前哪条是回家的路。
  正好看到个路人经过,于是他走上前问路。但这个路人,看他是个外地人,就故意耍了他,给他指了另外一条错误的路线。
  男人在走向那条路的时候,猛然想起了主人的第一句话,于是毅然选择了和路人说的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正确的路线。
  他几经跋涉,晚上在一家客栈落脚,深夜,突然听见楼下传来一阵阵的喧哗,他穿好衣服刚要走下楼的时候,记起了主人的第二句话:不要过于好奇。于是在踌躇中回到了床上,第二天下楼,发现了一地的尸体!
  披星戴月,在路上男人好多次想把面包吃掉,但想起家中的妻子从来没有吃过这样高级的面包,几次拿出来闻闻又放回去。
  终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虽然变化很大,但他依然能凭借自己的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家。走到窗子边的时候,他突然想看看妻子在做什么。
  但透过缝隙看到的一幕,几乎把他击倒!他看到自己的妻子怀里,躺着个年轻的男人!在愤怒中,他几乎想立刻冲进去把他们一起杀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记起了主人的第三句话: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
  在复杂而痛苦的内心挣扎后,他忍了下来,但怕自己现在进去,再无法控制自己,索性住到了附近的旅店。
  这样一夜过后,男人安静了下来,收拾好东西,回到了家中——没有看到昨天的男人。妻子激动的迎了过来想和他拥抱,但他冷冷的推开了。
  望着一脸吃惊的妻子,他用颤抖而有些愤怒的语音问道:‘昨天躺在你怀里的男人是谁?’
  妻子先是迟疑了一下,接着突然捶打着男人哭道:‘他是我们的儿子啊!’
  紧紧的拥抱住被岁月剥蚀了二十年的妻子,男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终于团聚了,但家徒四壁的男人,没有什么其它吃的东西,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背囊中的三个高级面包!他兴奋的拿了出来,分给妻子儿子一人一个。
  但掰开食用的时候,他们被惊呆了——里面全是钱,加起来正好是男人二十年的工钱!你说,这个故事会不会比我的名字更加有趣?”
  我仔细咀嚼着他的话,特别是故事中的那三点:不要轻易相信人、不要过于好奇、不要在愤怒的时候轻易下决定。彷佛是个警钟,更像是在暗示我些什么。
  接下来的路,我会意的没有再问任何关于他的问题,只是一路闲聊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然后默认了他张三的名号。
  “到了。”大约走了十多分钟,他指了指头顶说道,然后拉了拉下水道的梯子正想往上爬。
  突然,有种奇怪的光线映在我的视网膜上,我急忙喊道:“先别爬上去,前边似乎有些奇怪的东西。借一下手电筒。”
  从他手里接过手电筒,透过橘黄色的光芒,隐约能看到一些一米多高的怪异影子。怪影底下细,上方粗壮,非常像是某种植物,不过在下水道这种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大型植物生长?
  我俩对视一眼,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近了,很近了。但怪影清晰的进入视线时,顿时我们都惊讶的呆住了。
  只见不远处赫然生长着五株长相难以形容的植物。这植物有一米多高,乳白色,外形像一个体格巨大的生姜,根部伸入肮脏的水中,却看不到任何的根须。
  张三用力吞下一口唾液,从裤腿里掏出一把瑞士刀走向前,用力向植物的根部砍去。刀碰到了植物,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刀也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植物很轻易的便被砍断了。
  但令人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被砍断的植物发出“沙沙”的声响,然后以肉眼能够看到的速度,“嗤嗤”的向外快速生长着,只用了一分钟就变回了从前的样子。我俩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好不容易才回过神,难以置信的蹲下,仔细观察起植物被砍掉的部分。
  “可以肯定了,这些东西应该是新闻报导里的怪异植物。”我对他说。
  张三点点头,用手摸了摸植物的叶片,“叶子上有植物的手感,就是看不出品种。”
  “采集一些回去化验。”从包里拿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玻璃瓶子,我将一些叶片和根茎放了进去。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声音吼道:“喂,谁在那里?待在原地不准动!”
  “听你的才是傻瓜。”张三和我彷佛顿时有了多年的默契一般,不约而同的行动起来。
  我向来时的方向猛窜,张三飞快的几步闪到喊话人的身旁,右手掌一动,狠狠向那人的脖子抽去。
  喊话人居然也不含糊,反应极快的用双手格挡住,左腿顺势踢了过来。两人没有说多余的话,你来我往的拼命想把对方尽快降伏。
  “啪啪”的比拼声起伏在下水道中,肮脏的水四溅,我关掉手电筒,躲得远远的听着两人的打斗。
  在没有任何光源的时候,那些古怪的植物身上,竟然散发出一丝丝诡异的光芒。说不出来究竟是什么颜色,总之很复杂,令人的眼睛接触到,就会浑身十分不舒服。
  张三和喊话的人明显愣了愣,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喊话的人更是瞠目结舌的不知道在想什么。高手过招,最怕的就是精神不集中。
  张三的反应很快,抓住他的那一霎漏洞,抽起一脚,身体在空中旋转一周积蓄力量,然后以极强的破坏力踢在了喊话人的下巴上。
  喊话人顿时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走。”他顾不得看那人的情况,拉着我就往外拼命的跑。
  出了下水道,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我们再一次气喘吁吁的捂着腰,就差累的坐到地上了。
  “喂,我说张三,你也太逊了吧,解决一个随便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的人都用了大半天。半个小时前你羞辱林芷颜那个老女人的气魄到哪里去了?”我用力喘息着调侃道。
  “靠,别说了,那个要命的下水道里随便钻出一个人都是军队的高手,你看他那套军体拳打的哗啦啦的响,直顺溜,没有个二十多年的功夫根本不可能。”
  这个厚颜老男人以完全不符合年龄的语气委屈的说。
  我稍微有些诧异,“你的意思是说,军方已经插手调查了?奇怪,难道那个被雷电击出的坑洞真的有古怪?”
  “没有古怪才奇怪了,军方的高手都能派出去巡视下水道,还有什么不可能的,要知道,那些家伙只有在执行极为特殊的任务时才会出动。”他撇了撇嘴巴。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我奇道。
  “废话,我以前……”他忽然顿住,讪笑道:“我以前有个朋友,就是类似于军方特殊部队的,我的功夫也是他教的。”
  切,又是睁眼瞎话,我信你才怪。
  没有深入的追究这个话题,我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怪异的闪电,怪异的植物,还有军方的介入,每一个都在揭示着这个事件的不平凡处。凌山这个就算在我国都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居然能在几天之内发生那么多令人混乱的事情,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还有老男人杨俊飞,这家伙也莫名其妙的失踪在了凌山市中,究竟,他又遇到了什么怪异状况?
  有点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我用力摆摆头,暂时将所有的疑惑压在了心底。突然想到那个怪异植物身上的诡异光芒,全身一寒,冲张三道:“你说,那个植物究竟会是什么?”
  “不知道。”张三明显也很疑惑,“在完全没有光源的情况下,居然能发出那么难以形容的光芒,不知道对人体会不会有害。”
  我微微思索了一番道:“光芒原本就是一种辐射,要想没有光源的情况下放射出来,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类似荧光粉那种介质,部分时间暴露在可见频段光线中,充分吸收储存了光能后,缓慢的放射出来。
  “第二种就危险了,有可能植物体内含有放射性微量元素,持续的向外散播可见光,不过这些微量元素散发出来的放射性光芒,通常都是有害的。回去做点试验,看看它究竟属于哪一种。”
  还有一点我没有说出来,毕竟,我对他并不信任。如果植物体内真的还有放射性微量元素,那极有可能是人为的。而且这件事又很快的吸引了军方的注意,难道,会与军方有某种联系?
  而老男人,虽然是来调查熊家婆的Case的,不过如果涉及到了军方的话,莫名失踪也情有可原了。
  不可否认,他确实很厉害,但毕竟还是个人,势孤力独的人就算再厉害,也没有办法和整个国家作对。
  悄悄的溜出了下水道,确定没有人跟踪后,我们才不紧不慢的在附近兜圈,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在我所住的酒店前散开。
  临走时张三留给我一张名片,还拿走了一小半的植物标本。
  我打开房间门,却没有看到老女人林芷颜,房间里的摆设也一如早晨离开时的样子,她显然没有回来过。我没有太在意,略微思忖了一番,拿出信纸写了一份信,然后和植物标本一起放进了EMS中,准备寄到疯子叔叔那里。
  疯子叔叔名叫夜郝,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从小受到他毒害的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现在由于军方的介入,将植物标本送到任何化验所都有危险,还是他比较可信。
  出门亲自把信扔进了信箱里,回来后刚准备掏钥匙开门,突然,我整个人都愣住了。原本属于林芷颜的房门虚掩着,里边传来一阵微弱到不注意就会忽略掉的翻东西的声音。
  谁在里边?我心里一凛,急忙打消想要向里张望的念头。
  装作没事一般,脚步慢悠悠的向前踱着,走过林芷颜的房间,路过自己的房间,一直向前走。来到消防通道后,往上又走了一层,然后在下一层视线死角的地方,坐了下来慢慢等待着。
  林芷颜是不可能翻自己的房间的,因为她昨晚根本就在我的房间里过的夜。
  更何况她的行李里,根本不会有任何有用的东西,纯粹是装个样子,只有几件不要的衣物。我们真正的行李,为了保险起见,早就在来之前,就寄放在某个澡堂的储物柜里。
  看来老男人杨俊飞的失踪确实不简单,说不定,他真的遇到了危险。那种危险甚至连带到了我们身上,恐怕,我们也被人盯上了。
  那些人想从我们身上找到某些信息。难道,有些东西或者信息他们怀疑杨俊飞已经传递给了我们?
  这么说来,他们并没有从老男人身上得到有用的东西。
  虽然,似乎我们也没有得到。不对,或许得到了,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而已!
  我一边坐着冷静地分析,一边安静的等待着。
  那些翻我们房间的人如果聪明一点的话,应该不会坐电梯上下,毕竟电梯装有监视器,会令他们有迹可寻。稍微懂点反侦探常识的人都会选择安全楼梯。
  如果这些人真的傻到会搭乘电梯的话,那我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一堆鲁莽的蠢人,又有什么值得怕的?
  没让我等多久,就听到安全楼梯被粗鲁推开的声音,推门的人明显情绪不佳。
  我居高临下,极为小心的偷偷向下瞥,看到了三个很普通的男子。
  那三个男子黑着脸孔,皱着眉头,脚步很快的向楼下走去。
  从他们的脚步就可以看出,长相平凡的三个人,矫健的步伐中透露着不平凡。
  他们都是练家子,属于一个能打翻我二十个的种类。
  看来就是他们了。不动神色的留在原地坐了很久,我才缓缓的往回走。
  慢慢踱步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就发现自己的房间也是一片狼籍,所有属于我的物品都被带走了,这些人办事还真是一丝不苟。
  稍微有些庆幸自己手脚快,先一步出门去寄信,否则成了瓮中之鳖,被逮个正着就丢脸了。我苦着脸准备给林芷颜打个电话,突然有个人影一脚踹开了我的房门,几步窜进来,还没等我惊讶,就已经全身无力的扑倒在我的怀里。
  居然是林芷颜,浑身伤痕累累的林芷颜。

第四章 四楼?六楼?
  晋朝时,武陵人李密品德、文才都很好,在当时颇享盛名。晋朝皇帝司马炎看重他的品德和才能,便想召他做官,但几次都被拒绝了。
  原来,李密很小就没有了父亲,四岁时母亲被迫改嫁,他从小跟自己的祖母刘氏生活。李密在祖母的照料下长大,也是祖母供他读书的。
  因此,李密与祖母感情非常深厚,他不忍心丢下年老的祖母不服侍而去做官。
  最后,李密给司马炎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的态度。信中说:“我出生六个月时便没有父亲,四岁时母亲被舅舅逼着改嫁,祖母刘氏看我可怜,便抚养我长大,我家中没有兄弟,祖母也没有其它人可以照顾她。
  “祖母一人历尽艰辛把我养大,如今她年老了,只有我一人可以服侍她度过残年。可是我不出去做官,又违背了您的旨意,臣进退之难,实为狼狈!”
  于是历史上从此便有了狼狈不堪这个成语。
  现在的林芷颜就很狼狈不堪,是我认识以来最狼狈的时候。
  她的左肩有一处枪伤,所幸子弹只是擦过了皮肤,伤到了些许皮肉,并没有伤及筋骨;最吓人的是,林芷颜全身多处都有软组织挫伤,可想而知经过怎样惨烈的战斗,强忍着怎样的剧痛回到酒店的,这让我不禁肃然起敬。
  这女人,虽然性格上有很大的劣根性,不过骨气还是很硬的。我帮她简单的上药包扎了一番,然后给她重新换上一套衣服,将那件带血的衣服扔进了垃圾袋里。不敢再待在这里了,我给张三打了个电话,让他安排一家够隐密的酒店。
  总之这家伙也在贴身跟踪我们,甩都甩不掉,干脆大方的给他一个更加方便跟踪我们的理由好了。
  何况,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恶感。
  张三很快便来了,看到林芷颜的伤势,虽然没有哼声,但明显从他眼里看出一种称之为赏识的光线。
  他没有多余的啰嗦,抱起老女人从电梯下去,大大方方的从酒店大门出去。
  面对整个大厅的怪异目光,他脸都没有红一下,耸了耸肩膀,嘿嘿笑了两声:“我老婆,嘿嘿,你们知道的。”
  然后就将林芷颜扔到了车上,和我一起扬长而去。
  这家伙,实在太厚颜了!
  开车在城市里穿行了半个多小时,不知道绕了多少圈子,他才将车停下,然后掏出了一把钥匙给我,“六楼二号,三室一厅的房子,所有家具都齐全的。”
  “谢了。”我接过钥匙,嘴里说着谢字,但脸上丝毫没有感激的表情,完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张三有些郁闷的挠挠头,“我就不陪你上去了,得赶紧溜,这个剽悍的女人恐怕就要醒了。对了,这辆车你也可以随便用。”
  说着他就一溜烟跑掉了,那速度快的就像屁股后边有什么东西在追命似的。
  他刚跑掉不久,正在我头痛怎么将眼前的女人弄上六楼的时候,林芷颜呻吟一声,醒了过来。刚一清醒,她的双手就做出攻击的姿势,凌厉的眼神看着我,手掌如同吐信的毒蛇一般,撮手成锥就向我打过来。
  “停!”我急忙大叫一声。这个死女人,晕倒了麻烦,醒过来更麻烦,早知道刚才就在随便哪里找一块砖,在她头上多敲几下,让她昏个十天八天的。
  手在离我喉咙不远的地方硬生生停住了,她睁大眼睛,这才像是把我看清楚了似的,“哦”了一声,慢吞吞的道:“哦,原来是你啊,睡得好饱,眼睛都犯迷糊了!呵呵,早安。”
  “早安你个头,别以为装出没事的样子,事情就过了,刚才你可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没好气的瞪着她。
  她干笑了两声:“这不,你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嘛。男子汉的干么那么小气,当心找不到老婆哦。”
  靠,这什么世道,明明是她差点要了我的命,反而做出一副受伤的小女人的样子,恶心死了。不过说起来,她倒是确实受伤了,而且不轻。唉,算了。
  “走的动吗?我们还要上六楼去。”我打开车门问她。
  “估计问题不大。”她狠狠咬牙,抓着我的手臂缓缓站了起来,不过很不理想,只站了一会儿,身体所有的重量就向我倾斜了过来。
  又叹了口气,我无奈的蹲下道:“算了,我背你。”
  “你行不行啊?”她的语气明显带着不信任。
  我恼怒的道:“本人虽然瘦了一点,不过好歹是个男人。虽然你是胖了一点,不过重量我还是能够承受的。”
  “老娘哪里胖了!”林芷颜狠狠的趴到我背上,还不解气的说:“不要说老娘我不提醒你,就算你小子中途背不起了,我也是会赖着不下来的。压死你!”
  “是!是!是!”我敷衍着,吃力的背着她向楼梯走去。
  这栋楼很陈旧,大概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吧,处在凌山市二环路东段的位置,靠近凌山,很隐密。不是本地人,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块地方。
  楼总共只有六层,可以算是濒临拆迁的危险建筑了。楼梯是很少见的军绿色,不知道是哪个白痴设计的,军绿色看久了,会在视觉上给人一种疲倦感,害得我没爬几层楼梯,就要停下来好好休息一阵子才能继续。
  “切,臭小子,你果然需要好好锻炼了,本女子身轻如燕,你背起来都那么吃力。啧啧,丢人!”
  林芷颜一副站着说话不腰痛的模样,在我耳边说风凉话,气的我恨不得将她给丢下去。
  忍,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跟个受伤的人有什么好计较的。我郁闷的忍住怒火,背着五十多公斤的负重,一步一步的向上爬。花了十多分钟,好不容易才爬到了四楼。
  正当我准备一鼓作气咬牙一口气爬上去的时候,不远处的几格楼梯上,突然传过来一个脆生生的小女孩声音:“大哥哥,你在干么?怎么感觉好累好累的样子?”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抹了把汗,用力挤出笑容说:“因为大哥哥真的很累。大哥哥背上的这个死婆娘实在太重了。”
  林芷颜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暗中使劲在我背上用力地拽着。这女人,一在外人面前,特别是小孩面前,就会流露出不敢恭维的强烈母性,可怕!
  小女孩大概只有五岁,很可爱,穿着一条翠花的白色吊带裙子,她一张嘴就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还有一对小巧的虎牙。
  小女孩偏着头看着我俩,很疑惑的问:“大哥哥,你的背上只有大姐姐啊,哪有什么死女人?对了,死女人是什么?”
  这句话呛得我咳嗽连连,好半天才缓过来。林芷颜得意的笑着:“别听他乱说,这小子精神不正常。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死女人,笑得一副勾引小孩的怪婆婆的样子,就差手里拿上一根棒棒糖了。
  “我叫甜甜,”小女孩高兴的一边说,一边指着四楼右边的房门道:“甜甜就住在那里。爸爸妈妈不在,甜甜乖乖的有在等他们回来哦。”
  “甜甜乖,早点回去,现在的天气很冷,担心着凉了。”林芷颜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母性,满脸的笑容看得我差些跌掉眼珠,从来没有见她笑得这么温馨过。
  “嗯,甜甜知道。大哥哥大姐姐要上去了吗?”
  “对啊,大哥哥大姐姐还有一些事情要做呢。”我笑道。
  “喔!甜甜知道,甜甜知道了!爸爸和妈妈晚上要甜甜一个人回房间觉觉的时候也常常这么说,然后他们房间里就会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又是一阵咳嗽,这句话的重量差些把我压塌。林芷颜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都停不住,就算笑得牵连到了伤口她都没在乎,许久她才忍住笑,暧昧的看了我一眼,“怎么,要不要我们回去也创造一点甜甜说的那种声音。”
  理你才怪!脸皮厚如我也有一丝挂不住了。我当完全没有听见,冲甜甜说:“甜甜乖,早点回家,我们要上去了。”
  “嗯!”甜甜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几步跳下来,用力拽住了我的衣角,“我要陪大哥哥上去,大哥哥背不动大姐姐了,甜甜能帮大哥哥背。甜甜可是个大力士喔。”
  她可爱的弯曲着手腕,做出一副大力士的样子。我俩对视一眼,又是一阵好笑:这女孩子,实在是太可爱了。
  不过看着这个孩子,不知为何,内心深处老是有一丝哪里不对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忽略掉了。摆摆头将疑惑甩掉,现在当务之急是先将林芷颜运上去,其它的等以后再去想。
  一步又一步开始了继续向上的征程,不同的是刚才的两个人变成了三个。这个老旧的楼房每层有两个十二格的楼梯,现在还剩下两层,一共是四十八个楼梯。
  我数着楼梯缓缓的向上爬,大概爬了有三分多钟,感觉终于爬上了六楼的时候。猛地一抬头,我整个人都愣住了,一股恶寒不由的从脚底爬上了背脊。
  只见原本应该是顶楼的位置,依然有连绵不断的楼梯在向上延伸着。林芷颜疑惑的拍着我已经呆滞的脸,奇怪的问:“怎么了?”
  “喂,死女人,这栋楼一共只有六层对吧?”我呆呆的问。
  “对啊。”她点头。
  “怎么我已经爬到第六楼了,上边居然还能看到楼梯?”
  “你弄错了吧。”她满不在乎低下头问甜甜:“甜甜,这里是几楼?”
  “四楼。”甜甜脆生生的回答。
  四楼?四楼不就是遇到甜甜的那一层吗?怎么我爬了那么久,居然还是停留在四楼?我用力擦了擦眼睛,猛地望向楼排号,
  果然,两个房间的中央位置,赫然用暗红如血的颜色,写着不太明显的“四”字。
  开始感觉到不对劲的林芷颜顿时也愣住了。
  我没有再往上继续走,停了下来,让林芷颜坐在阶梯上,然后仔细的打量起四周。感觉告诉我,我至少已经爬到了六楼的位置,但为什么依然停留在四楼?
  从外边看,这栋楼确实只有六层而已。
  有些不确定,我问甜甜道:“甜甜,这栋楼一共有几层?”
  “六层。”她脆生生的答,然后跑到四楼右边的门前,拍拍门高兴的说:“这可是甜甜的家哦,甜甜才不会认错呢。”
  “嗯,大姐姐相信你,甜甜最聪明了。”林芷颜倚靠着墙壁也不住的四下打量,突然身体一颤,用手指着左边的门冲我道:“臭小子,你看那个门上似乎贴着些东西!”
  我顺着她的手指仔细一看,果然看到了些东西。只见四楼左边的门上正中央位置,贴着一张方方正正的红纸,红纸上写着四行端正的字体,彷佛如同一串咒语:小儿夜哭请君念读如若不哭谢君万福我又愣住了,有些大脑发麻。
  林芷颜看着那串字,挠了挠头问:“这些像是诅咒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我缓过神来,慢吞吞的解释道:“那是巴蜀地区的老习俗,是某些人家为治孩子夜哭贴出的“祷福”。
  古代的人认为小孩晚上啼哭是被“阴人”,也就是鬼所吓,父母在十字路口张贴祷福,目的在于凝聚人气。
  “读的越多,人气越旺,阴人就不敢来,小孩子自然也不会再哭。不过有些奇怪就是了。”我顿了顿继续说道:“通常这种东西都是用黄纸写上“小儿夜哭,请君念读;小儿不哭,谢君万福。”之类的口诀,贴于过往行人较多的路口。
  “或以红布写上‘田’字封于婴儿肚脐,封时念诵:‘小儿小儿夜休啼,正是老君下马时,路逢尹喜真人道,书个田字封肚脐。’遇婴儿睡眠日夜颠倒,则将其贴身衣物倒挂于房内,从来没有看到有人会贴在自家的房门上的。”
  “可能是这家人不懂规矩吧。”林芷颜挪了挪有些发痛的身体。
  “不对,不可能不懂规矩,这家人的门前还有抢童子的痕迹。”我的声音低沉下来,刚才都还没有发现,左边那户人家的门旁竟然摆放着一个由木头雕琢,长约一尺,眼耳口鼻、脚手以及某个男孩子的部位都一应俱全的木头人偶。
  由于放在阴影的位置,不注意还真容易忽略掉。那个人偶通体被漆成了红色,样子完全没有小孩子的天真可爱,只令人感到一阵诡异。
  林芷颜也看到了那个木偶,皱了皱眉头。甜甜被那个木偶吓得朝她的怀里直钻:“那个弟弟好丑,好可怕。”
  这个木偶确实让人不舒服,脸上甚至被人残忍的钉满了钉子,样子越发的狰狞起来。
  “什么是抢童子?”林芷颜看向我。
  “和那段口诀一样,都是巴蜀的旧习俗。”
  我用手摸了摸那个木偶,一种冰冷到渗入骨髓的感觉,顿时从指尖窜进了我的身体,我急忙缩回了手,“抢童子。在巴蜀大部分地区的客家人中,它每年都要举行一次,日期定为农历三月初三,也就是城隍出驾之后的第三天。
  长期没有生育的富贵人家,由所在场镇、邦会造上名册,事先为各家雇好一批身强力壮的‘抢手’,以便到时能将为数不多的十二个童子抢回家中。这种童子是用坚硬的木头雕琢,长约一尺,眼耳口鼻、脚手以及男孩子的小雀雀一应俱全。
  因为古代的时候重男轻女,所以所有的童子都是男的。
  据说在举行抢童子的一日之前,古代的那些邦会首脑出资在寺庙的高台上搭戏台,在所有居民中选出身材丰腴、屁股大的妇女一个,化妆成送子娘娘。那天可以说的上是人山人海,争睹童子归宿。
  戏演完,就用锣鼓猛敲,送子娘娘出到台前,台下众人齐声喝彩,各家抢手跃跃欲试。十二个童子用红绸束腰,由专人用大托盘捧至娘娘跟前。
  娘娘持之在手,笑向台下致语:‘抢童子,生贵子;母享福,一辈子。’
  然后用力远远掷下。
  台下顿时鼎沸,各家抢手奋勇争先,蜂拥拼抢,闲人立于山丘指说笑看。
  第一个童子尚无着落,第二个,第三个又来了。
  形势渐趋复杂,拼抢也更为激烈,有跑者,有追者,有顾此失彼者。为一童子,几批抢手往往撵出数里之外,不肯罢休。
  童子归宿,以解下腰间红绸作准。抢到者,趾高气扬;落空者,颓然无趣。
  时间长达二、三小时,童子到手,需飞身雇一彩轿、数名吹鼓手,置童子轿中,一行人披红挂彩、吹吹打打送往雇主家。
  雇主翘首以盼,见一乘轿冉冉而来,急令放鞭炮迎接,家中备丰盛酒席,款待抢手、吹鼓手、轿夫等有功之人。邻里闻讯,赶来道贺,家主欣欣然如得贵子,散红包,撒喜钱,童子每日奉香案上,与祖先牌位一般。
  夜半于时,主妇起夜烧香,谓之烧‘子时香’,上香时也与童子说家常话,既如对神,又如待子。过些时,主妇还无身孕,则可将童子请下,穿上衣裳、肚兜,与主妇同睡。
  大入夜半起溲,照例唤醒童子,并说:‘乖乖,妈妈抽你屙尿尿。’并以嘴吹‘嘘嘘’,求其感孕,以假成真。这种摸拟似的‘感孕说’,早为历代的统治者所利用,如皇后梦与龙交,遂生皇子,诸如此类,不足为奇。
  一年之后,若女子有孕,此童于则可据为己有,否则仍送回去继续被人抢。”
  林芷颜再次定睛仔细看了一眼那个木偶,用力摇了摇头,“这东西那么恐怖,就算我有不孕症都不会去抢,抢回家放在房间里,看到都觉得可怕。”
  我耸了耸肩膀,“不好意思,我想你有些搞错了。真正的童子的样貌可是被雕琢的很可爱,只是这家人有些问题。”我走到那家人的门前打量了一番,然后偏过头问甜甜:“甜甜,你们的邻居是谁?”
  “不认识,甜甜很少看到他们出来。”甜甜摇头。
  “奇怪,这家人真的很搞笑。明明抢童子就是在农历的三月举行,现在才不过农历十二月,年都还没过。何况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过这些风俗了,他们的童子又是从哪里抢来的?
  “还把一个乖乖的、漂漂亮亮的木偶折腾成这么可怕的样子。”我又看了一眼门上的那张红纸,“还有,居然能把本来应该贴到十字路口的止哭咒语贴到大门上,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我有些好奇起里边究竟住的是什么强人了,强到可以把古代的封建习俗坚持完善的糟蹋成这样。悄悄的走到门前,我将眼睛凑到猫眼的位置向里边看去。
  突然,我吓得浑身发冷,全身僵硬,险些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猫眼的对面,赫然有一只眼睛正死死的向外盯着。那只眼睛中充满了血丝,狰狞恐怖,就像无底洞一般,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们……

第五章 诡异小楼
  那双眼睛很诡异,目光里带着令人害怕的恨意,我吓得向后退了几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咬牙,用力敲起了这家人的门。门被我敲的“啪啪”作响,但不管我如何敲,里边的人就是不开门,甚至连声音也没有发出一点。
  敲了许久,我终于放弃了。
  算了,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还是先把林芷颜背上楼再说。我再次将林芷颜背起来,这个老女人不知道在想什么,没有哼声,只是用力的牵着甜甜的小手。
  甜甜明显是被吓住了,左手拉着林芷颜的手,右手还死死的拽住我的衣角。
  我们三个就这么保持着这种怪异的姿势往上爬了一层。
  等再次到了楼梯口的时候,我刻意看向楼层标志。
  顿时,一种无奈以及恐怖冲入了脑中。
  四楼,还是四楼,那个该死的暗红色的“四”字,依然可恶的写在两道门的中央位置,四楼那家人的止哭咒语和破破烂烂的木偶,依旧贴在、摆在刚才的地方。我铁青着脸,又将林芷颜放在了地上,然后托着脑袋仔细思忖起来。
  自从来到了这个四楼后,空间似乎就停滞住了一般,不论自己怎么爬,恐怕都是停留在四楼的位置吧。但为什么?难道我们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打墙?但所谓的鬼打墙,通常都发生在夜间开阔的地方。
  据说遇到鬼打墙的人,会老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断的兜圈子,怎么也走不出去。
  难道,这栋房子的第四层在闹鬼?怎么可能!
  人在正常行走时,两腿迈出的距离不等,例如假设左腿迈的距离大,右腿迈的距离小,人就会不停的偏向右走。这种情况在白天马路上不会被人发觉,因为往往有标志性物体来纠正这个偏差。
  但在黑天,尤其是在开阔没有标志的平地,这距离的不等就会有明显的作用,使你不断的向一个方向拐弯,直到走成一个圈,走回原地,然后又继续兜圈。
  这样人们便误认为自己遇到了所谓的鬼打墙。古代的人没有这种科学的认识,就误认为这是鬼在作怪。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忽略掉了。这栋诡异的楼里,那个似乎永远无止境的第四层,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应该注意,却没有注意到的。
  突然,一直沉默的林芷颜说话了:“甜甜,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猛地,这句话犹如一丝光芒射入了我的脑海,我像是想到了什么,却老是抓不住自己的思维。对了!不对!
  现在明明是一月分,况且还遇到了五十年不遇的寒冬,在楼道里的甜甜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吊带裙,居然没有丝毫寒冷的感觉,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我俩显然都想到了这点,不约而同的将视线移到了甜甜身上。
  “甜甜的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才回来?”我强压住心底的疑惑,轻声细语的问。
  “不知道。”甜甜偏过头想了想,然后摇头。
  “那甜甜为什么一个人坐在楼道里等,甜甜有开门的钥匙吗?”林芷颜用力咽下一口唾液。
  甜甜开心的从脖子下的衣服中拉出了一条红色的绳子,绳子上挂着一把钥匙,“这可是妈妈给甜甜的大门钥匙哦,不过甜甜不能请大哥哥大姐姐进去,因为妈妈说,不准让她不认识的人进去。”
  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沉声问:“既然有钥匙,那甜甜为什么不进去等爸爸妈妈呢?”
  甜甜的脸上划过一丝害怕的神情,委屈的说:“家里有熊家婆,妈妈要甜甜快逃,爸爸也要甜甜不要回家,要等到他们回来才行。不然熊家婆会抓住甜甜吃掉。”
  我们越听越觉得诧异,熊家婆?在她的家里?这个熊家婆和老男人杨俊飞调查的东西难道有所联系,还是只是个单纯的父母用来吓自己女儿的故事呢?但哪有父母会让自己的儿女不准回家的。有问题。
  还想再问些什么,突然,甜甜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恐惧与不安的神色。
  “熊家婆来了,她来吃甜甜呢。”她慌张的放开我的衣角,跌跌撞撞的向楼下跑去。我们来不及抓住她,只感觉一阵风吹拂过来,像是被沙子迷住了眼睛似的,我俩条件反射的揉了下眼睛,再次睁开眼时,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你看。”林芷颜诧异的指着前方。
  只见楼梯间依然有着一个“四”字,只是那个字已经变成了白油漆刷成的宋体,四楼左边的房门也没有了止哭咒语和抢童子的踪影。
  一切都平常的很,平常的旧房子的楼道,平常的楼道灯光,就彷佛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短暂怪异的梦而已。只是地上,却有一个东西在反射着澄黄的金属光泽,是一面镜子,一个古色古香,雕刻着凤凰与牡丹的铜镜。
  我俩都呆住了,一时间谁都没有反应过来。
  许久,林芷颜才颤颤的望着我,问道:“我是不是被人打中脑袋,大脑出问题了?刚才的一切就像梦一样,但那么清晰的梦,不可能的吧。”
  我摇摇头,没有说什么,只是走过去,弯身将铜镜捡了起来,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才顾左右而言他的道:“这个铜镜直径有七厘米,素边,圆钮。镜子内区装饰着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
  “这东西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应该是个元代的凤凰牡丹纹镜。”
  “喂,那个叫做甜甜的女孩哪里去了?看她那么匆忙的样子,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她。”林芷颜依然沉溺在自己的思想里,颇为担心的说。
  我没有理她,继续打量着镜子,说道:“这个镜子内区有五只瑞兽,五只瑞兽是从隋唐以后才有的纹饰。这种凤凰纹也是从隋唐有的,而镜子里的牡丹是元代才开始形成。整个镜子的纹饰都富有一种创新精神,包括它的高浮雕手法。
  牡丹的写实性非常的珍贵,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非常少,像这种大而且精的更少,所以,这东西很贵。贵到不应该莫名其妙的丢在楼梯间里让我捡到。”
  我俩自说自话了好一阵。林芷颜瞪了我一眼,“先解释下刚才的事情,那女孩哪去了?门上那张怪异的写着咒语的纸,还有那个你所谓的抢童子的东西都跑哪里去了?究竟是我们被集体催眠了,还是单纯只是我脑袋秀逗了,产生了错觉?”
  我无奈的将手中的镜子一扬,“如果真的只是你和我产生的视觉幻象的话,这个凤凰牡丹镜子又是怎么回事?它应该是从甜甜身上掉下来的。刚才的事情不要找我解释,我自己也在犯迷糊,头大。”
  有些郁闷,更有些不死心。我走到四楼左边的那户人家的门前,轻轻的吸了一口气,从门上的猫眼看了进去。
  猫眼里能看到的东西很模糊,但就是那模糊的一眼也让我得到了很多信息。
  那个家里并没有人,更没有什么红色的充满血丝的眼睛,只有干净简洁的家具,和几盏开启的廊灯。
  应该是个很正常的人家。
  再走到甜甜的家门前,依旧顺着猫眼向里边望。隐约能看到里边的家具都用白布遮盖了起来,恐怕有段时间没有住人了。
  在地上甚至还能看到有些黄色的带状物体,很像是警局用的警戒线。
  我又来到左边人家的门前仔细观察了一番。门中央的位置似乎曾经贴过什么东西,门上还残留着一些没有撕扯干净的黏糊物。
  我用手扯下来,放到眼睛底下细心的打量着,好像是类似红纸的东西。
  顿时,许多的疑惑窜入了心底,我皱着眉头,一声不哼的背起迷茫不堪的林芷颜,缓缓向六楼走去。
  这一次,很容易的便来到了张三给我们的房子里。
  这确实是一个家具很齐全的三室一厅。布置的很精致,处处都能看出原来房屋的主人对这个房子的爱意。
  不过这些都不是值得我关注的。房子里有两个卧室,刚一进门来不及仔细打量环境,我就将她扔在了床上,坐到床边的计算机前,拼命查起了数据。
  终于,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信息。
  那是一篇三个多礼拜前的新闻。新闻里记载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你看看。”我看完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屏幕让给林芷颜。
  她疑惑的看起来,不久后便脸色发白,气息也急促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她望着我。
  “你的意思是,我们真的遇到灵异事件了?”
  “不是我的意思。”我粗鲁的打断了她:“报纸上记载的很清楚。”
  确实,去年十二月三十日的江陵晚报上是这么记载的:前晚江陵某郊区四楼上,一家三口被发现全部倒在血泊之中,其中男主人和四岁的女儿因身中数刀不幸死亡,女主人则身中四刀尚有一丝气息。经警方调查,这起凶杀案现已破获,杀害男主人与女儿的凶手,正是身中四刀的女主人。
  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女主人面对自己的丈夫与女儿痛下凶手?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记者从江陵警方那里,了解到女主人的作案动机。
  前晚凌晨二时许,江陵警局接到报警,称在郊区某四楼上,自己的隔壁有打斗的声音。警局立刻派人赶往现场,发现该房门紧锁,室内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警察迅速联络当地的锁匠将房门打开。
  居然发现房间里共有三个人,其中有男主人和其女儿倒在地上,地上流有大量的血迹,女主人李某则倒在床上。随即,警察紧急呼叫救护车并予以急救。
  当急救人员紧急赶到后,发现男主人刘某某〈男,三十八岁〉和女儿刘某〈女,四岁〉已死亡,刘某某的妻子李某〈女,三十七岁〉还活着,但身中四处刀伤。救护车赶忙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李某并无生命危险,随即警方立即展开全面侦查。
  现在李某已经承认,丈夫和女儿均是她杀死的,她在医院里伤心欲绝的多次自杀,都被医院值勤的护士发现并阻止住了。
  警局值班副所长带着一位警察,一边控制住犯罪嫌疑人李某,一边讯问其杀人的动机。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早在几年前,丈夫刘某便在外面四处收集古董,不务正业,工作也因此丢失了,但他始终不悔改,依然对古董乐此不疲。为此,二人经常打架,但其年仅四岁的女儿刘某老是向着父亲。
  在案发前一天,李某又因此事与刘某发生了口角,刘某出手打了李某两个耳光,李某也还手打了刘一下子,并把刘某赶出了家门。当晚十二时许,刘某从外边溜达了回来,还不知道从哪里收购回一个烂镜子在女儿面前炫耀。
  不知为何,李某突然觉得心里非常烦躁,她去自家厨房取出菜刀,对刘某说,你砍死我吧,你不砍死我,我就砍死你。
  随后,她对着神色慌忙、正在打电话的刘某的前胸深深地插了一刀,刘某虽然受伤,仍勉强与李某厮打,还大声叫着要女儿快逃。
  顿时,李某的恨意更加浓烈了,她又用尖刀猛插刘某的后背数刀后,刘某的女儿看到他们夫妻现在的样子,吓得呆在了原地。
  此时,已杀红了眼的李某想起女儿总是向着自己那个没用的爸爸,再加上自己杀了人,一定会被关起来的,女儿以后肯定没父没母的会遭别人欺负,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对其女儿猛插数刀,丈夫、女儿相继倒在血泊中。
  看到丈夫与女儿均已倒下,李某这才清醒过来,也不想活了,遂朝着前胸扎了四刀。警方带犯罪嫌疑人李某到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结果证明李某未曾患有精神病。
  但奇怪的是,当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的当天晚上,就死在了牢房里。据可靠人士透露,李某死状诡异,被发现时全身散发着腐烂的臭味,头颅更不见了踪影,法医鉴定,其很有可能已经死亡了五天以上。
  无独有偶,她四岁女儿的尸体,也在警局的解剖室里不翼而飞。
  此件事本报将继续予以追踪报导。
  “我想问你的意思。你对刚才发生的事究竟怎么看?”我仔细的将那篇报导读了几遍后问。
  “我有点胡涂了。”林芷颜捂着额头,神色少有的凝重,“甜甜已经死了吗?而且是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杀了父亲后,又被亲生母亲所杀。她好可怜!”
  “可怜不可怜的,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去追究了,这整件事里都透着古怪,绝对不简单。凌山市虽然不大,但也有几十万户人家,不可能随便去租一套房子都能碰到发生过凶杀案的地方。我看那个张三是有意将我们引来这里住的,恐怕,他知道一些内情,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不愿意说。”我思索道。
  一提到张三,林芷颜就咬牙切齿起来,“那个混蛋,女人的第六感一直告诉我,那就不是个好东西。”
  我苦笑着耸耸肩膀,女人这种生物,不管偏向于理智还是偏向于感性,只要是讨厌什么,就能把那样东西扯到第六感上去。
  她们的第六感还真是方便的玩意儿。
  “对了,一直忘了问,你的伤没什么大碍吧?”我问。
  “废话,老娘的身体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林芷颜这才想起来自己带着满身的伤,她略微检查了一番,嘴硬的说:“不就是有十二处软组织拉伤吗,没问题,睡一觉起来就好了。”
  人类的身体哪有她说的那么强的恢复力?而且,女人睡觉不是只能美容吗?
  难道林芷颜的睡功,还能起到起死回生的效果?就我在酒店里给她包扎上药时检查的那些伤,不要说动了,就算恢复力再好,没有个十多天也好不了的。
  说起来,林芷颜这个老女人的身材还真不错,皮肤白嫩腻滑,不知道怎么保养的,如果没和她是搭档,完全知道她的底细的话,还真以为她只是个快高中毕业的普通女生罢了。
  刚想到这里,林芷颜看向我的眼神就怪异起来,她嘿嘿的笑着,暧昧的盯着我看,“老娘的身材好吧?换药的时候把我的全身都看光了吧?”
  “马马虎虎,还可以。”被猛地一问,我差点脸红起来,偏过头嘴硬道。
  林芷颜的嘴角泛出一丝古怪的笑意,造作的害羞着,“哎呀,人家都被你看光了,以后都没办法嫁人了,看来只有便宜你呢。明天我们就去结婚算了,嘿嘿,今天晚上,干脆姐姐教你一个成年人最应该做的事情吧。”
  “免了。”我下意识的退后几步,和她拉开安全距离,“说正事。老男人失踪前,有没有寄什么东西给你,或者,有留下什么信息?”
  提到杨俊飞,林芷颜稍微正经了点,她偏过头想了想,然后摇头,“应该没有。等我意识到他失踪的时候,他已经几天没有跟我联系过了。你想到了什么吗?”
  “我认为老男人应该没有被抓住,而且,想要抓住他的那个组织,应该不是军方。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只是猜测而已,现在留给我们的线索和信息都很少,只能做个简单的判断。”我缓缓道。
  “而且,老男人极有可能从那个组织里,偷走了某样非常重要的东西,那些人找不到老男人,就开始追溯起他的身分,然后想从我们身上找到某些信息。以老男人的性格,很有可能那个东西或者与它相关的信息,已经被他隐密的传递给了我们。
  虽然,似乎我们还弄不清楚他究竟给了我们什么,甚至不知道究竟在什么地方。不对,那样东西肯定是我们得到了,就在我们的掌握之下,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而已!”
  “那,你猜会是什么东西?社长会以什么方式传递给我们?”
  林芷颜极为认同我的观点,她在脑子里思索着一切细节,最后摇了摇头。
  “但是我实在想不到他传递给我什么了,我们的联络虽然很频繁,但却都很普通。关于案件的进展以及现状报告,他也基本上没有提到过。”
  “这就是最大的疑点!你不觉得吗?进展信息是每天都应该向总部报告的,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备案,这是老男人一直以来再三强调的事。他一反常态的原因,很可能是觉得自己受到了监视,甚至窃听。”
  我沉吟道:“他是在保护我们,同时也在保护他自己。看来这件事确实不简单,对方那个组织很强。”
  林芷颜有些担忧,“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当然是先找到老男人留给我们的东西。关于这件案子的通讯簿音你带来了没有?”我问。
  “有,就在行李里。”
  “很好,我明天去取出来仔细听几遍,不过,首先,我还有些事情要去做。”
  我站起身,在椅子上拿起外套,穿上,然后便向门外走去。
  “你要去哪儿?”林芷颜迷惑的看着我。
  “去甜甜的家里拜访一番。”我回过头,笑了笑。
  “既然张三故意安排我们住进来,而且我们有对她的事情特别在意,干脆去现场参观一次得了,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说完,我便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对刚才的事情我确实很在意。我不相信有鬼的存在,一切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一定会有其发生的原因。如果真如那则新闻所写的那样,甜甜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那为什么她会突然死在看守所里?
  她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自杀,那她的头又去哪里了?
  如果是他杀,那究竟是谁,又是为什么要杀她?还有,她明明死了一个晚上而已,为什么尸体上会散发出腐烂的恶臭,甚至像是一具已经死了五天的尸体。
  如果她真的是死了五天,那一具尸体又是怎么去杀人的呢?
  一具尸体,在医院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被医生检查出来?
  而甜甜的尸体,为什么会不翼而飞?
  直觉告诉我,这一切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些不为所知,但却和这个事件有着紧密联系的东西。我要去把它给找出来。

第六章 夜探鬼屋
  四川的客家人在很久以前曾经有一种招魂的习俗。客家人对待一般的小疾病,认为通过叫魂就可得到解决,但碰到重病或怪恙,便认为病因是失魂,需要请端公来举行专门的招魂仪式。
  端公先要询问病的起因,通常客家端公将走魂分为四种:一是经常攀游而恹恹无力,称作失魂;二是为六畜生人或意外事故惊吓,称为迷魂;三是因咒骂神灵而招致阴吏前来捉命,称为夺魂;四是白日黑夜见鬼,精神癫乱,称作鬼取魂。
  端公问明病因,方能“对症下药”。对待失魂和迷魂,端公只需向病人索取一件贴身衣服,挂于墙壁钉上,一手端水碗,一手持司刀,口中念念有词,作起法来,快速以刀向水碗中画符,然后用嘴吸碗中水喷衣上。
  同时,家人将大门洞开,出到屋之前后,唤病者名。
  端公以水喷衣时,衣服因风摆动,蠕蠕然如有物钻拱其中。端公急将衣服取下,裹作一团,掩于病者被内。
  遇到神前来夺魂,则病人无可救药,倘若是鬼取魂,端公就要到野外去四处追夺了。请神遣将毕,端公预先人知魂魄所在方位,急取病者衣物与“追魂蛋”撵出门去,到夜幕下的原野各处追踪。
  追魂蛋,是将一颗生鸡蛋磕个洞,倒出蛋清和蛋黄,用来装盛追踪到的魂魄。
  良久,端公喘吁吁踅回,将衣服包裹的追魂蛋呈与家主。家主于油灯前照探,里面隐约有蛐蛐、蚂蚱、金龟、土狗,总之是该季节所能捉到的小昆虫中的一只。
  家主将此蛋置病者枕畔,妥善保存蛋壳,并精心饲养小动物。七天之后,如病势好转,病人则将昆虫带至野外放生。
  下到四楼,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工具将甜甜家的大门打开,我一走进玄关,就发现了有进行过这种招魂仪式的痕迹。
  而且这种痕迹是在警察走了以后出现的。大门并没有破坏或者硬生生的拨开的痕迹,来招魂的人难道是甜甜家的熟人,甚至是直系?
  由于是老楼房,甜甜的家和这栋楼所有的房子都差不多,家具上盖着白色的油纸布,地上还残留着凌山城警局的警戒线。
  门口玄关处的鞋柜上,就放着这么一个追魂蛋,我戴着手套,将蛋拿起来仔细端详着,再从蛋上边的孔望进去。
  里边是一些早已经死掉的昆虫。看来这个招魂肯定是失败了,否则蛋早就被带走,而那些昆虫也早被放到了野外去。
  我将蛋壳敲碎,将那些虫子倒了出来,只看了一眼就深深吸了口冷气。
  里边的虫子完全不符合招魂的方法,竟然是蝴蝶、蝎子、蜈蚣、毒蜂还有一条极小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蓝色小蛇。那只蛇长得十分怪异,就算死了,全身的皮肤都会给人一种蓝的绚丽的感觉,绝对毒性不弱。
  这究竟是在下毒还是在招魂?我一时间也搞不太清楚起来。
  那些毒虫毒蛇都已经被晾干了,以现在的天气状况看,想来仪式进行的时间应该是在十天以前。我将那些东西一古脑的放进随身的瓶子里,然后走进了客厅。
  凌山城的郊区植被覆盖面积不多,所以灰尘比较大,这个空置了十多天的房子就算所有门窗都关上了,依然挡不住灰尘闯入。白色的油纸布上累积着薄薄的一层灰,地上没有脚印,看来那些人是在警察走后一两天进到这里来举行仪式的。
  在客厅没有太多的发现,我继续向前走。房子的厨房在客厅的右边,途中要通过一条狭窄的走廊,看来不但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主人也没有好好的去保养,两边的墙壁很古旧,手电筒照上去老显得光线不足。
  虽然和张三借给我们的房子是一个模子,但甜甜家的这条走廊,同样是我不喜欢的地方之一。它设计的就像一张嘴巴,似乎随时会把我活生生的吞进去。
  我将手电筒调的很亮,还是感觉心里不踏实。
  慢吞吞的踏上走廊,路过洗手间,就在打开厨房的一刹那,我整个人都呆住了。一股恶寒猛地从脚底窜了上来,背脊凉飕飕的。
  刹那间,我似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我背后吹了一口气,吹在了我耳背上。
  耳朵彷佛还听到一阵小孩的嘻笑声。但这个房子里唯一的人就是自己,我背后的究竟是谁?
  我缓缓的回过头去。
  身后,什么也没有。
  突然,手中手电筒的灯光一闪一闪的,发出“嗤嗤”的声音。
  我用力摇了摇,光线终于稳定了,推门走进厨房,我呆住了。只见厨房的地板上,赫然画着一些形状奇怪的符号,有些像甲骨文,又有些像梵文,很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符号中央的地方描绘出一幅人形,应该是顺着人的轮廓画上去的。
  那些符号在手电筒灯光中呈现暗红色,我蹲下身用手刮了一点凑到眼前仔细瞧着,又用鼻子闻了闻。
  是血,已经干透了的血液,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人的,还是其它生物的。
  猛地,一个想法突如其来的窜入了脑海。我霍然站了起来。招魂!该死的,既然早就猜到了有可能是招魂仪式,那么就应该有被招魂的对象才对。
  按照客家人的那种招魂方法,招魂蛋是需要放置在病者枕畔的。那个病者是谁?是不是和那些奇怪符号绘出的人形有关,甚至,那个人就是被放置在人形的中间?我再次看向那些奇怪的符号。
  符号围绕的人形空间并不大,只有一米长,三十多厘米宽,应该是个小孩子。
  难道被招魂的是甜甜?很有可能,否则仪式不会在这个房子里进行。毕竟这里是被施法人的家,有施法最佳的环境与材料。
  但问题又回来了,究竟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对甜甜使用古老的招魂?甜甜不是已经被她的亲生母亲杀死了吗?难道招魂仪式能将一个死人复活?
  联想到完全不符合客家人招魂形式的种种痕迹,那些鸡蛋壳里的毒物,这些符号,还有不久前在四楼门口遇到的那个甜甜,以及那彷佛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第四楼,我更加的疑惑了。
  再次将这个房子仔细搜索了一遍,找不到更多的线索后,我才带着满头的雾水回到了自己和林芷颜暂住的房间。
  “找到什么了吗?”林芷颜正坐在计算机前翻看着什么东西,见我回来,她问道。
  “找到了很多东西,只不过越深入调查下去,我越搞不懂了。”我无奈的叹口气,将自己在甜甜房间里的发现描述了一遍。
  林芷颜也头大起来,侧着脑袋想了许久,好不容易才憋出一句话来:“怎么感觉像是某个邪教组织,在举行某种邪恶的仪式似的?”
  “你说什么?!”我猛地睁大眼睛,大吼一声。
  她被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重复道:“我说像是什么邪教组织……”
  “对了,就是这个。我就说怎么老是感觉奇怪!”
  我兴奋的大笑起来:“根据那篇报导,甜甜的妈妈曾经说自己杀人的念头是突然蹦出来的,很有可能那时候的她已经被某个组织催眠了。那个组织利用催眠让她生出恨意,杀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儿。
  这个组织一定很有规模,而且有强大的人脉和影响力,所以他们才能在警局的拘留所里杀了甜甜的老妈,然后割掉了她的头颅。还能从解剖室里偷走甜甜的尸体!”
  “但法医鉴定,她的老妈第二天发现时,尸体已经腐烂,像是死亡五天的样子的诡异情况又怎么解释呢?”林芷颜托着脑袋问道。
  “很简单,其实许多侦探小说里都用过这招,温差效应就能有效的让尸体加速腐败。例如将她放在某个高达摄氏三十九度的空调房里,或者将尸体用高温电热毯裹住,都能促进细菌分解,加快尸体腐烂程度,扰乱法医的鉴定。”我用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
  “还有个问题,那个组织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干这件事情?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她又问。
  我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现在收集到的信息实在太少。不过既然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就一定有作案的动机,只是现在我们推测不到罢了。”
  说完我向她的计算机瞧了一眼,“你在看什么?”
  林芷颜神神秘秘的笑着,问道:“考你个问题,知道什么叫做马太效应吗?”
  “当然知道。”我坐到了床边,答道:“马太效应,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
  它的名字来自于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的一则寓言,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一九七三年,美国科学史研究者莫顿,用这句话概括了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对已有相当声誉的科学家作出的科学贡献,给予的荣誉越来越多,而对那些未出名的科学家则不承认他们的成绩。’莫顿将这种社会心理现象命名为‘马太效应’。
  那则寓言〈和合本译文〉是这样说的: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叫了仆人来,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一个给了一千。然后主人就动身走了。
  那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但那领一千的,却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
  过了许久,那些仆人的主人来了,和他们算帐。那领五千银子的,又带着那另外的五千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五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五千。’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就把许多事派你管理,你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那领二千的也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二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二千。’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就把许多事派你管理,你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那领一千的,也来说:‘主啊,我知道你是个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我就害怕,于是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在这里。’
  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回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来人啊,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
  马太效应揭示了一个不断增长个人和企业资源的需求原理,关系到个人的成功和生活幸福,因此它是影响企业发展和个人成功的一个重要法则。”
  “全对!现在凌山城中有些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马太效应的影响,自从这个城市某个特殊的天体现象出现以后,彷佛一夜之间许多事情都开始频繁的发生起来。”
  林芷颜掰着手指算着:“小孩神秘失踪事件,妻子杀死丈夫和儿子女儿事件,一家人神秘失踪事件,狼群聚集事件等等,层出不穷。”
  我顿时大感兴趣,问道:“是什么天体现象?”
  “你看。”
  她将显示器的位置让了出来,只见一篇报导的开头赫然写到这么几个字: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点正凌山市惊显赤红圆月照亮整个凌山城百万市民一同目睹了这一奇观赤月!十二月二十七日!难道就如同林芷颜所讲的那样,那一天就是所有事件的开端?老男人杨俊飞正是在赤月发生的两个礼拜后被委托人拜托,前往凌山调查熊家婆事件的。
  难道熊家婆的事件也和那个赤月有所关联?
  总感觉谜团如同混浊的潭水一般,我们背后的某些人,正拼命将这潭死水越搅越浑,把真相隐藏在肮脏的臭水中。不过,如同乱麻似的谜团,总算是有些眉目了。

第七章 四0二房
  一个人的处境是苦是乐通常是主观的,有人安于某种生活,有人不能。因此能安于自己目前处境的,不妨就如此生活下去,不能的只好努力另找出路。你无法断言哪里才是成功的,也无法肯定当自己到达了某一点之后,会不会成功。
  有些人永远不会感到满足,他的快乐只建立在不断地追求与争取的过程之中,因此他的目标不停向远处推移。这种人的快乐可能更少,但成就可能更大。
  苦乐全凭自己判断,这和客观环境并不一定有直接关系,正如一个不爱珠宝的女人,即使置身在极其重视虚荣的环境,也无伤她的自尊。
  拥有万卷书的穷书生,并不想去和百万富翁交换钻石或股票。满足于田园生活的人,也并不艳羡任何学者的荣誉头衔,或高官厚禄。
  一个人的爱好就是他自己的方向,他的兴趣就是他的资本,他的性情就是他的命运。各人有各人理想的乐园,有自己所乐于安享的花花世界。
  我早就忘了自己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了,自从到德国读大学后,就满世界的到处跑,追寻一个又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异事件。
  已经很久都没有和家人联络过,甚至就连自己进入老男人的侦探社的初衷也忘的差不多了。
  有些时候老在想,这样的生活,究竟值不值得?自己如果有一天真的累了,又能不能回去过正常平凡的日子呢?
  不知道。毕竟现在的我依然对神秘事件乐此不疲。
  我们常常安慰别人说:“人生是没有圆满的。”
  你不能得到一切,你永远不会是最幸福的人。然而,谁说人生是没有圆满的呢?我们所拥有的,说不定就是另一种圆满。
  我总是在遗憾和痛苦中领略圆满的滋味,颇有些无奈。
  第二天一大早,我叫了两份外卖,然后塞给林芷颜一大堆外卖电话,让她待在床上使劲养伤。这女人的身体我已经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构造了,那么重的伤,居然只用了一个晚上就好了个三分之一,估计再过不了几天,就能生龙活虎的上蹦下跳了。
  早晨十点二十分,我看看手表,然后开着张三丢给我的那辆POLO,七拐八拐的在车流里穿梭着,一边开车,一边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身后究竟有没有跟踪者。
  将车驶进一个偏僻的单行道,然后大剌剌的停下来翻看起地图。等了许久都不见有车跟过来,我嘴角微微勾了一下,使劲一踩油门,车飞快的向前驶去。
  总觉得自己似乎忘掉了什么东西,等脑袋稍微清静了一些后,我才想起来,自己好像一直都没有问林芷颜是怎么被袭击,怎么受伤的。
  算了,等回去问个清楚。又是一阵七拐八弯,好不容易才跟着地图来到林芷颜寄放行李的那家澡堂门前。
  澡堂这种东西北方很多,但在西部地区少的就像现代社会的处女一般,而且澡堂里常常伴有一些特色服务。
  在大厅拿了票,我便走进了更衣室,储物柜就在更衣室门前。我用带来的钥匙打开,搜索了一番后,拿出了一个MP3。这里边有林芷颜和老男人杨俊飞的联络录音。走进澡堂的洗手间,我进了一个隔间,然后将门死死关住,仔细的听起来。
  里边记载的全都是他们两人之间的流水帐,一共十天,每天两次,每次的通话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老男人的声音一直都波澜不惊,就算失踪的那一天也没有任何的异常。
  我听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摇摇头,带着那个MP3回到了目前暂住的地方。
  路过四楼的时候,我停住了,侧着头想了想,开始敲起四楼左边的那扇门。
  昨晚那场如同梦境一般的经历,至今还历历在目,虽然到现在我还搞不清楚原因,不过在那个没有办法逃出去,彷佛无尽循环着的四楼上,这个房间居然会有抢童子,止哭咒语等等古老客家巫术的痕迹。
  再联想到甜甜家那个莫名其妙、诡异非常的、不知道算不算是招魂巫术的东西,就算自己的直觉没告诉我,我都知道,那个隔壁房间肯定也不简单。
  敲了没多久,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她一脸没睡醒的样子,满脸狐疑的看着我。
  “你找谁?”
  只是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嘛。我有些失望,在脸上露出又沉痛又友好的笑容,我恭敬的问:“您好,我是你们邻居的亲戚,听到了他们的事情,特意从老远的地方赶过来,可惜现在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的语气略带着唏嘘:“能不能请问一下,他们安葬在哪?”
  “不知道,现在邻里之间的关系可不像从前那么友好了,许多人当了十多年邻居都还不清楚隔壁住的是男是女。”那个中年欧巴桑不耐烦的答道:“虽然我对隔壁那个一家三口感到很痛心,不过,这种事情还是去问警局最好。”
  我露出满脸失望的表情,连连道谢,还没等我客套完,这中年老女人“啪”的一声就将门给关上了。
  这些小市民,什么素质嘛。
  我郁闷的继续向上走,没有走几步,脚步猛地停住了。等等,老是觉得有不对劲儿的地方。听刚才那个家庭主妇有条有理的话,应该是个比较有戒心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在没有证实我的身分的时候,贸然将门打开?
  不,不要说她,就算是随便一个在家里的欧巴桑,都很有安全意识。通常有人敲门,都是先用猫眼看,再隔着门问清楚的。
  毕竟这个世道可不像从前那么清净,经济发展后,伴随着的就是犯罪率的增长。可是那个欧巴桑为什么很爽快的就把门打开了?这个人,绝对有问题。
  稍微犹豫了片刻,我没有继续上楼,而是辗转了下去,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拨通了张三的电话。这个跟踪者,我发觉自己开始越发的信任他了,虽然他什么也没有对我说过,甚至名字也绝对是假的,但那种信任,或许更多的来自于直觉吧。
  张三很快就赶来了,背上背着一个旅行包,冲我问:“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我反问道。
  “你发现的那个奇怪女人。”他的脸上有一丝焦急的神情。
  我微微眯起眼睛,慢悠悠的说道:“我都不急,你那么急躁干么?”
  “我……”他只吐出了一个字,声音就戛然而止,深深吸了口气,坐到了我的身旁,“看来你已经猜到了我让你们搬过来住的用意了。”
  “猜到了一点。”我耸了耸肩膀,“这里是熊家婆事件的始发点吧?”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张三摇摇头。
  “真正发生第一件案子的地方,是凌山的一个山坡上,有几个年轻人在出现赤月的当晚就死在了那里。死状很可怕,凶手极其残忍的用爪子一般的凶器将他们撕裂开,而之后发生在凌山市里的凶杀案,都有同样的撕裂痕迹。”
  “甜甜以及她的父母身上也有吗?”我淡淡的问。
  “不错。可以断言,他们家发生的凶杀案是第二起,在他们身上,有许多警方至今都头痛的怪异问题存在,虽然警方当晚就给当地媒体下了封杀令,不准报导任何相关的事宜,不过有些许信息也已经透露了出去。”张三说道。
  “首先,甜甜的父亲在发生赤月后的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凌山里逛了一圈,不知道在凌山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之据小区楼下的保安说,他兴冲冲的回家,然后家里就发生了凶杀案。”
  我沉吟片刻,问道:“报纸上说,是甜甜的母亲杀了自己的女儿和丈夫,但这位凶手却在警局的拘留室里死掉了,死的时候身体散发着恶臭,头颅也不翼而飞。而甜甜的尸体也不见了踪影。这件事呢?”
  “确有其事。甚至可以说,发生在凌山市的所有凶杀案,都是这种类似的模式。”
  “什么!”我惊讶的站了起来。
  张三苦笑道:“自从赤月现象发生后的这二十多天以来,凌山市一共发生了四十七起类似的凶杀案。”
  “这么多!”我又是一阵惊讶。
  “还有更诡异的地方,”张三叹了口气:“这四十七起,每一件都是三口之家,有父亲,母亲,和一个不超过九岁的孩子,而案发后经过调查,相同的地方也很多。
  在案发当天,肯定有某个家庭的成员去过凌山,案发时都是母亲杀人,父亲和孩子被杀,而案发后,母亲的头颅和孩子的尸体都会不翼而飞。现在凌山已经被警方封锁,不准任何人进出了。”
  “四十七起?”我沉默片刻,脑袋飞速思索着。这个数字怎么感觉那么奇怪?
  “算了。”我甩了甩脑袋,伸了个懒腰,“我们去四0二看看吧,说不定真的会有些惊喜呢!”
  我们从楼梯慢慢的向四楼走去,其间我向张三说了自己对那个房子的猜测。
  “现在的四0二号房间住着一个十分年轻的三口之家,他们的年龄不超过二十岁,而孩子只有四岁左右。”我说道:“这是我问了楼下的保安才知道的,保安告诉我,从前的四0二号房在一年前,曾经租给一家十分迷信的人。
  他们那家人常常弄些让人感觉乌烟瘴气的东西,最后整家人都死在了那个房子里。他们死后,房子的名声也臭了,房主人将房租一降再降,都没人愿意在那个地方住。
  现在入住的三口之家很穷,就因为穷,所以才会住进那里边吧,很少见他们和街坊邻居来往,就算见到人也是低着头迅速走过去。有人甚至扬言看到那家人的年轻父亲,晚上在垃圾堆里翻刚扔掉没多久,还没腐烂的食物给自己的女儿吃。”
  我顿了顿,又道:“这些都是题外话,总之有一点很奇怪,那个房子里绝对没有一个中年欧巴桑,而那个欧巴桑,在我描述了她的体貌特征后,楼下的保安也很茫然。也就意味着,那个中年女人,根本就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张三眼睛一亮,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没有说话,但脚步却明显加快了。
  “怎么,现在你还不能坦白的告诉我些什么吗?”我转头瞥了他一眼。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露出很无奈的表情。“现在还不行,我答应了某个人,必须在你符合了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把一切都告诉你。”
  “那个人是不是杨俊飞那混蛋社长?”我皱眉。
  “不能说。”
  “哼,估计就是了。”我也有些无奈,这个混蛋社长,做事情常常分不清楚轻重缓急,偏偏现在失踪了,还丢了一大堆烂摊子给我,让人头痛!不过现在看来,就算是扯住张三的舌头,用满清十大酷刑折磨他,他恐怕还是不会说的。
  算了,也懒得难为他了。我难得的好心肠一次,郁闷道:“那就这样吧,等到我符合条件了再告诉我也行,不过在那之前,可别先挂掉了!”
  “放心。”张三爽朗的大笑起来:“我的命可是和你们的混蛋蟑螂社长有的一拼,哈哈哈。”
  很快就来到了甜甜的邻居门前,我示意张三躲到一旁,自己敲起了门。
  这栋老楼只有一个出入口,就是单个的楼梯,虽然安全的隐忧很大,不过用来监视倒是很方便的。
  我在等张三的时候就注意着楼梯口,并没有太多人出入过,除非她跳楼,不然那个女人肯定还在楼里。
  敲了接近一分钟,依然没有任何人开门。
  楼下的保安说这家三口人,最近全都在房里没有出去过,既然没有出去,又没人来开门,恐怕已经被控制起来了吧。
  张三也察觉到了,他冲我点点头,示意我向后退,然后猛地一脚踢在门上,防盗门居然就这么被踢开了。
  房门一开,张三就飞快的窜了进去,手飞快的从兜里掏出手枪,向四周扫视了一番。
  客厅里没有任何人,甚至可以说任何家具都没有,一目了然。只有地方放着一些残缺不全,品种很多很杂乱的菜叶子,应该是从菜市场捡来的。
  张三似乎发现了什么,他一边小心翼翼的蹲下,一边在地上摸索着,小声道:“这里有打斗过的痕迹,不过有一方很快就被压制住了。”
  我心里一凛,果然还是被我猜中了。那个女人果然有问题。
  张三站起身,正准备走进对面的厨房,却被我一把给拉住了。
  “等一下!”我皱着眉头从地上拿起一些东西,那是一粒鸡蛋和十几粒米,“奇怪,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不就是很普通的鸡蛋和米吗?有什么好奇怪的。”张三有些不耐烦。
  “白痴,你还是本地人,连这些东西都不知道,这是米魂,一种客家人用来叫魂的方法。就是所谓的叫米魂,通过十粒代表三魂七魄的米来进行叫魂。
  据说仙婆在叫魂的时候,会先将一枚鸡蛋放于地上,然后放数十粒米于掌心,一边围着鸡蛋转圈,一边用手拨动掌心的米粒,并念:‘东方失掉的魂,持阳童子送三魂,南方失掉的魂,持阳童子放三魂。上坛兵马下坛神,九牛祖师追三魂,眼光菩萨发三魂,桥梁土地送三魂。头中三魂回,肚中三魂回,脚中七魄回,三魂七魄回本身!’
  念毕,仙婆猛一跺脚,此时地上的鸡蛋如果滚动,则谓魂魄已被送回,这里的鸡蛋代表病人。病人到家,需将鸡蛋蒸食,再用一块红布一块白布做一个双面护身符,将十粒米装入其中,随身携带九十天。
  这样,失去的魂魄就能重新被固定在躯体内,佩带的时间不能缩短。但也有不将米入符的,其方法是泡水吃下。”
  我有些奇怪的拿着鸡蛋,“不过这个叫米魂的方法有些奇怪,摆的地方不对,叫魂的时候应该把米和鸡蛋,按当天的干支,处于一定的方位,但这些东西居然摆在客厅的角落里。怪了,这个鸡蛋也有些奇怪。”
  我小心的向空中抛了抛鸡蛋,太轻了,里边应该是空的。
  我将那粒表面完整的鸡蛋敲碎,顿时大吃一惊。那个鸡蛋里竟然有蝴蝶、蝎子、蜈蚣、毒蜂,还有一条极小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蓝色小蛇。
  就和甜甜家中用来叫魂的蛋一模一样。如果要说不同,就是甜甜家中的鸡蛋上有个小口,而这里的鸡蛋在将东西塞进去后,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修复了,至少在表面上非常完整,看不出异常。
  我死死的盯着眼前的东西,大脑一时间无法处理。叫魂,抢童子,止哭符咒,米魂,每一个都像是客家的封建习俗,但每一个方法都有着诡异的变化,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联系?一切都是同一个组织或者势力所为的吗?
  那他们用这种复杂的仪式究竟想要干么?难道是在预谋某种宗教行为?
  脑袋被搅的一团糟,只见张三闷不作声的也在想些什么,过了大概一分钟才轻轻推了推我,“走吧,去其它房间看看。”
  他刚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感觉天空猛地暗淡了下来。
  原本清朗的下午阳光开始变得灰暗,太阳飞快的下山,转而变成了黑夜,整个房间都漆黑一片了。
  然后我发现自己正睡在一个小床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些奇怪的痕迹,总觉得那些痕迹越看越像是个人的脸庞,有鼻子有眼睛,那双眼睛似乎在死死的盯着我看。我打了个冷颤,将视线转移。
  自己在哪里?这是什么地方?我是谁?我迷茫的从床上坐了起来,身不由己,对面的镜子里映着我的样子。这就是我?我发现现在的自己竟然只有七岁左右,穿着睡衣,揉着眼睛。
  正疑惑的时候,就在这时,寝室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我下意识的将手伸向床头,却什么也没有摸到。
  我正想转头去看,突然呆住了。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古怪的信息,自己的寝室里根本就没有电话。
  那,电话铃声究竟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隔壁?不对,声音明明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回荡着。在哪?到底在哪里?
  那电话铃声闷响闷响的,肯定是有某种东西阻隔了一些声源。我下了床,用耳朵细心倾听电话铃声的方位,然后将视线凝固在了床左边的壁橱里。
  用力拉开壁橱,我真的看到了一个电话,一个老旧到我只在博物馆里见过的电话。那个电话用的竟然还是转盘拨号,斑驳的红色油漆已经脱落了不少,但颜色却莫名其妙的依然显得鲜红,鲜红的如同刚流出的血液。
  电话不断发出尖锐的铃声,声音窜入耳中,如同尖锐的针刺进了神经中一般。
  我全身都怕的颤抖,但又极为好奇,内心挣扎了许久,才小心翼翼伸出发抖的右手,正当手就要拿起话筒时,铃声诡异的停了。
  强烈的反差让我浑身无力的跪坐在地上,许久也没有动。最后才像想到了什么似的,发疯一般拿起电话,寻着电话线找了过去。
  电话线只延伸了两米就断掉了,断掉的那头根本就没有连着插口。
  那究竟电话是怎么响的?这么破旧的一台电话,基本功能是否正常都值得怀疑,但现在,它就在我面前,居然在没有电源、没有接入电信的情况下响了起来。
  诡异,实在太诡异了。而且,自己究竟在哪里?自己怎么了?
  我的脑袋开始清醒起来,不对,刚才我还在四0二号房间,怎么突然间就到了这里,还有,为什么我的身体变小了?我无力的坐在地板上,伸出双手使劲的看。确实,这双手根本不属于自己的年龄。
  这,是我七岁时的样子。记忆里,那块被油烫伤的疤痕也在。
  隔着墙壁,我隐约能听到有小孩的哭泣声,不止一个,他们哭得很伤心。我强自镇静,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我并没有看到哭的人,那里是一片树林,树林里光线和昏暗,透着一种朦胧的磨砂感。不远处竟然站着一个女孩子,
  她的眼睛死死的看着地上,一眨也不眨的盯着看,彷佛在看十分美丽的东西。
  “请问一下,这里是哪里?”我走过去客气的问她。
  “你看那是什么?”她没有回答我,只是指着附近的小径。
  我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但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好漂亮。”她屁颠屁颠的跑进树林里,从地上摘了什么东西。
  女孩子爱美,估计是花草一类的吧,当然,眼前的这女孩有点特别,说不定会有些古怪的嗜好。我不无恶意的想道。
  “真的好漂亮!”她用双手捧着递到我面前,“你看!”
  看什么?我还是什么也没有看到。只见这女孩两只手小心翼翼的平摊开,彷佛两个细嫩的手掌之上放着东西。
  “你在耍我吧?”我有些生气了。
  “哪有,明明这么漂亮的东西。”她不解的看着我。
  “小姐,你眼睛不小,睁开眼睛仔细看清楚。你手上哪有什么东西!”我一把拍开了她的手。
  女孩惊叫了一声,拼命的用手去抓周围的空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彷佛真的听到有什么坠地的声音。像是鸡蛋摔在了地上,被摔得支离破碎,汁液四溅。
  “你在干什么!”她跪下来伤心的趴在地上,双手依然徒劳的在地上乱抓,“看你干了什么!你这个笨蛋,傻瓜!”
  “我、我怎么了我?”看她伤心欲绝的样子,一时间我也不敢确定她的手上是不是真的有东西了。
  叹了口气准备安慰她一下,突然,从地上不知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丝一缕的黑色烟雾。
  那些黑色烟雾浓烈的彷佛实质一般,即使在风中也没有散开。它袅袅升起,如同弯曲的蛇,猛地在空中一弹,就以飞快的速度向我的脸孔飘过来。
  我下意识躲开,黑雾虽然躲过了,但依然觉得眼前一阵黑色飘过,有股刺骨的寒意从头顶窜到了脚底,那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感,让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再看看四周,黑烟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打了个冷颤低下头,突然间惊呆了。
  原本在那个莫须有的东西掉落的位置上,竟然如同黑色的染料染过一般。不,如果一定要清楚的说明,应该形容为一包黑色的染料掉在地上,四溅开,染的那块绿色的草地一片漆黑,黑的令人害怕。
  看着那透露丝丝诡异的黑色,我不寒而悚,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就跑。
  隐约记得不久前自己还在四0二号房间查探的,怎么没一会儿的时间不但不知道身在哪里,就连身体也变儿童了。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第八章 熊家婆
  我们飞快的向前跑着,先是我拉着她,跑着跑着,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她拉着我。不知不觉来到了一栋房子前,这是栋草房,不大,大概只有十坪的样子。
  “这是我家哦。”女孩转过头对我说。
  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很漂亮,不过才九岁年纪就已经露出美人胚子来,长大了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绝世美女。
  “你家真别致。”看着这栋非常破烂,恐怕随时都会倒塌的危房,我感叹道。
  “还有,我叫丫头。你呢?你家在哪里?”她连珠炮一般的问。
  “我家,嗯,我也忘了。”我耸耸肩膀。
  “那名字呢?”她着急的问。
  “也忘了。”继续耸肩膀。
  丫头嘟着嘴巴,满脸怜悯,“好可怜的孩子。没关系,今晚就住我家吧,我家婆一定会喜欢你的。”
  “家婆?你和你家婆住在一起?”家婆就是外婆,母亲的母亲。
  “嗯,丫头一直都和家婆一起住,走,进来吧。”她拉着我的手进了这个危房。
  房子果然很小,只有一间厨房以及一间卧室。
  丫头的家婆很热情,看到我眼睛直冒金光,热情的招呼我坐下,为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为什么是晚上?我看着屋外的天色有些发愁,这个林子里老是乌沉沉的,根本分不清早晚。
  果然是已经晚上了吧,毕竟天很快就黑的一塌糊涂。
  “乖乖,真是可怜,多吃一点,再多吃一点,你实在太瘦呢。”丫头的家婆叮嘱我多吃一点,还不断给我夹菜,果然是个热情的让人受不了的人。
  但不知为何,自己总觉得她有点古怪。她看我的眼神很怪异,那干瘪的嘴每看我一眼就像是咽了一下口水,那萎缩的面部更是一挤一挤的收缩着,很是可怕。
  林子里没有什么娱乐,天黑了吃了饭就要睡觉。由于只有一个卧室,我只好和丫头以及她的家婆睡一个床。
  脑子懒洋洋的,原本还在疑惑着自己的来路问题,但一靠在枕头上就犯困,眼皮像是有千斤重量似的,我很快便睡着了。
  午夜十分突然被耳畔一阵的诡异的声响吵醒,是一种吭哧,吭哧,像是谁在吃炒豆子。
  那声音很尖锐,令人极为不舒服。我便撑起身体想要看清楚,刚一动弹,那个怪异的声音便停止了,转而有个十分沙哑的声音机警的问道:“谁?”
  声音沙哑的像是两块木头在摩擦,应该是丫头的家婆的声音。
  我回了一句:“我。”
  家婆的声音立刻柔和起来,轻声说:“乖,早点去睡觉,明天还要带你去城里找你的家里人哈。”
  “嗯。婆婆这么晚了还在吃东西啊?”我问。
  “哎哟,人老了,就爱晚上吃点胡豆什么的,别管我,你睡你的。”家婆说。
  我点点头躺下继续睡。那股刺耳的吞咽声又响了起来。
  越想越不对劲,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吓得差些叫出声来。不对,丫头的家婆明明就没有牙齿,她哪里能吃胡豆这类坚硬的东西。那,她究竟在吃什么?
  我装作熟睡状态,翻身朝向她那边,眯着眼睛想看个究竟。
  林子里还有一些月光,赤红色的月色顺着敞开的窗户照射进来,我依稀看到一个家婆模样的怪物,它正用尖利的爪子抓着丫头的手指头用力啃着。这个未来将会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被它一点一点的吃进了肚子里。
  丫头,恐怕早已经死了。
  我拼命的忍住恐惧,不让自己喊出声音来,脑子在飞速的转动着,一个名词闪入了脑中。熊家婆,是熊家婆,自己竟然就睡在熊家婆的床上。
  吃完了丫头,恐怕下一个就是自己。
  不行,一定要逃出去,绝对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对了,熊家婆故事里的那个姐姐不是逃出去了吗?对了,或许那个办法可行!
  我装作睡意朦胧的样子坐起身子来,揉着惺忪的睡眼道:“婆婆,我想上个厕所。”
  “小娃子家家,就在墙角边上随便解决了就好,明天我来打扫。”那个家婆模样的怪物,急忙将丫头放在床上盖好,冲我道。
  “我、我会不好意思。”我装作害羞的样子。
  “那好,森林里容易迷路,我用绳子把你绑住,你完了再把你拉回来。”说着,那怪物便在我的腰上捆了一根绳子。
  完全就和故事里的一样,看来真能逃出去!我暗喜,不动神色的就朝屋子外边慢慢的走了出去。
  一出门,在一个那怪物看不到的死角,我迅速解开绳子,拼命的向树林里跑。
  房子里的怪物很快就察觉到了,它愤怒的吼叫一声,一爪子将墙壁打破追了过来。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跑得那么快过,身后呼呼的风声不断灌入耳朵里,那怪物疯狂的吼着,已经追到了后边的不远处。
  七岁小孩的双腿很脆弱,而且速度不快。很快那怪物就追了上来,它已经早已没有了人形,三米多的高度,斗大的双眼反射着幽绿的光芒,月光下,那张狰狞的大嘴龇着锋利的牙齿,不断的向下滴着口水。
  近了,很近了,就在那怪物的那只又长又干瘪的手,快要抓到我的那一刹,有一丝光线猛地不知从何处射了过来。
  “小夜,夜不语,喂喂,快醒醒。”有个人在不断呼唤我,好像还在用力的拍打着我的脸孔。
  于是,我醒了过来。我又看到了四0二号房间的阳光,我不知何时倒在了地上,张三焦急的拍着我的脸,还使劲掐我的人中位置。
  “我又没有中风。”我不客气的将他的手拍开,站了起来。
  “你刚才怎么了,什么预兆都没有就晕了过去,害我吓了一大跳。”他问。
  我摇摇头,思维至今都还有些混乱。
  “我也不太清楚,总之像是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我们遇到了熊家婆。”
  听到这句话,张三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古怪的神色。
  “我晕了多久?”我用手撑住脑袋,又在太阳穴上按摩了几下,这才稍微清醒了一点。
  “没多久,大概只有一分多钟。”他心不在焉的答道。
  我也有些心不在焉,奇怪,自己的身体一直都很好,怎么可能一声不哼的就晕倒过去?还做了那种古怪的梦,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
  视线缓缓的在四周扫射了一番,居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处在一种十分微妙的地方,准确的说,是在卧室和客厅的交会处。身体一半进入了卧室里,还有一半仍旧留在了客厅中,我向前走了几步,一进入卧室就看到了一件十分意外的东西。
  只见卧室里一贫如洗,只有一张破旧不堪,用废旧瓦楞纸板堆积起来、勉强称得上床的东西,床上摆着一个稻草人,一个穿着女孩子衣服的稻草人。我整个人都愣住了,穿在稻草人身上的衣服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就像在哪里见过。
  对了,梦里那个叫做丫头的女孩正是穿着这件衣服。
  这个想法如同雷击一般击中了我,我浑身一颤。怎么可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几步走过去将稻草人拿了起来,只见稻草人的背后贴着一张黄表纸,上边用不知什么血,写着一个孩子的生辰八字:戊子年、生肖属鼠、乙卯月、丁已日。
  这明显是一种叫做“叫儿魂”的客家习俗。
  凌山附近的客家人认为人有三魂七魄,这与中国传统观念中的三魂六魄有着差异,这种差异不足为怪;它与地域文化的长期演变有一定关系。就如哈尼族的叶车人,他们就认为人有十二个魂,并按先后大小依次排列于人体之内。
  客家人对魂魄走失的细节描述颇为奇异,说是夜间见一团碗大的红光,从某人屋顶升出并飞去,则谓该屋中有人失魂。
  所谓的叫儿魂,是指儿童失魂的现象,在客家人中十分普遍,当然这里的失魂是广义上的,包括夜啼、精神萎靡、不进饭食等病状,都可谓之失魂。儿童容易失魂,跟他们的身体和心智都还处于未成熟期有关,所以极易让“偷魂娘娘”乘虚而入。
  偷魂娘娘乃是客家传说中专偷小儿魂魄的女妖,类似西方童话中骑帚飞天、从烟囱出入的妖婆。因其易失,所以客家人平时很注意对小儿魂魄的保护,如小儿跌扑,大人必牵其耳唤曰:“三魂七魄回来哟,三魂七魄回来哟!”
  再如大人背小儿过桥时,也需呼唤小儿名字,若小儿睡去,大人必将其唤醒。
  一旦发生失魂,需由小儿母亲尽快进行叫魂,客家叫儿魂,较简易的有立枕头、立鸡蛋、立铜钱等叫法。
  立时,由母亲反复念诵叫魂词句,一旦上述诸物立住,则表示魂魄听到呼唤,已经回还。遇儿病势稍重,母亲需扎一稻草人,外面罩以小儿衣服,出到野外去叫魂。叫魂须在夜间,因为魂魄乃是阴性之物,白天叫只会是对牛弹琴。
  再则,由母亲叫,是因为母亲的声音孩子最熟,叫的效果才会更好。母亲背草人前走,口唤小儿乳名;身后随行一人学小儿声音,随时应答。
  母亲所念诵的叫魂词句十分随意,可以用吃食、玩物加以利诱,也可以用黑夜中的妖魔加以恫吓,总之凡是哄骗、利诱、恐吓等平日对小儿有用的手段,都可派上用场,其目的无非是使失去的三魂尽快返回。
  固然,失去的魂魄是否能够归回,这个问题无法验证。毕竟民俗的起源往往来自人类的某种主观信念,一旦信念失去,习俗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了。
  难道我是受到了叫儿魂的影响?看着手中的这个稻草人,我疑惑了。
  不对啊,叫儿魂明明是把魂魄叫回来。
  联想到最近两天遇到的、许多封建旧俗被改变的支离破碎的情况,我顿时自信不足起来。恐怕这个叫儿魂的仪式也被改变了吧,不是招魂回来,而是将人的魂魄召出去。
  就在我苦苦思索的时候,张三已经将剩余的两个房间检查了一番,并没有更多的发现,也没有看到任何人。简言之,四0二号空无一人,那些侵入者也带着这一家三口人去楼空了。
  “你有什么发现没有?”张三有些泄气的问。
  我摇头,视线依然缓缓的在房子里移动。“奇怪了,那些人是怎么逃掉的?明明这栋楼只有一个楼梯。”
  “鬼才知道,或许是易容成别的什么样子,大大方方从门口出去的。”张三郁闷的说。
  “应该不可能,要把这一家三口弄出去至少需要两个人,在楼下我并没有见到有四个成年人、一个小孩子下楼出门的情况。不要说四个大人,就连一个小孩子都没有出入过,这里边肯定有情况。”
  我轻轻的转过身去,然后用手向张三示意了一下。张三脸上闪过一丝诧异,然后不动神色的也在房子里瞎转悠起来。
  缓缓的走到床边,他猛地暴起,一脚踢翻了上方的纸板。
  纸板受到巨大的冲撞力,全都向上抛飞,露出了床下的样貌。我俩定睛一看,不由得深吸了一口凉气。
  床下竟然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年龄都不大,不过才二十岁出头,非常符合楼下的保安对屋主的描述。我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两人死了并没有多久,身上甚至还残留着体温,死因是被绳索紧紧勒住了脖子,造成窒息,无法呼吸而亡。
  我和张三对视一眼,都有些无奈。很显然,凶手是仓促杀人,恐怕是在我第一次敲门时,因为害怕他们发出声响而下的辣手,这两个人,是被我间接害死的。
  内心有些沮丧,很难受。我苦笑着正想说些什么,张三突然将我向前一推,双脚飞快的换位,左腿储力微微一弹,便向我身后踢了过去。
  我被推到墙脚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状况,就听到“啪”的一声,然后是谁撞到墙的声音。我用手在墙上借力,快速的转过身来,刚好看到有三个人影和张三混战在一起。
  这些人刚才究竟藏在了哪里?我们将整个房子都搜索了一次,都没能将他们找出来。我疑惑的向四周看了看,竟然发现对面的窗户大开着。
  该死,没想到这些家伙居然翻出去站在三楼的防护栏上,难怪找不到。
  这三个人身手都很不错,攻守有序,只见他们一来一往的准备将张三堵到墙边去。张三冷冷的看着这三个人,手上毫不留情,一上来就是太极推拿手。
  这功夫以少对多、借力打力效果很不错,他的掌法如行云流水,将那三个人的攻势封锁的滴水不漏。
  那三个人也并不着急,分工明确,两个人攻击他的胸腹部,而剩下的一个专攻下盘。攻下盘的那家伙功夫最好,身手敏捷,手脚并用,很像青城某支派的腿法。
  功夫这种东西我并不熟悉,虽然老男人杨俊飞以及老女人林芷颜老是想灌输这方面的东西给我,但是我很感冒。不是我讨厌暴力,而是自己更倾向于用脑子解决事情。不过在他们疯狂灌输下,还是记了许多东西。
  至少我知道,太极推拿手,民间虽然也有,但都是些强身健体的小伎俩,现在最精练的招式大多都在军队里,要说张三和军队没有关系,打死我都不会信。
  而那三个人大多使用的是西蜀的功夫,非常细腻,估计也是些精英分子。
  “喂,张三,留些活口下来,我想问些事情。”我大叫着,还时不时的向那三个人扔些东西扰乱他们的视听。
  “没问题,把他们打成人棍我就停下。”张三哈哈大笑着,拳头流水般的将被我骚扰到恼怒的想要冲过来解决掉我的左边那人重新拉入了战圈,他封住了三人的所有退路,一见其中有人想要脱离就假装准备拼命,打的那三人叫苦不堪。
  攻击下盘的人眼看久攻不下,顿时虚晃一招,双脚连续踢出,很像是传说中的剪刀腿,双手也没有闲着,飞快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小心,有个混蛋动凶器了。”我又喊道。
  “怕什么,这软蛋耍不耍的转都还不知道,都是些软脚虾子,硬不起来的。”
  张三嚣张的一脚踢过去,顺便避开了由下而上的一刀。
  不得不承认,那用匕首的混蛋,功夫确实不错,将匕首用的非常歹毒,让人看到就会归于阴险卑鄙的那一类,和他的长相有的比。
  张三越打越兴奋,连连叫爽。
  “你有完没完啊,快点搞定。”我看的眼睛都花了,身旁能扔过去的东西也扔完了,在一旁没事干,很无聊。
  “别急,我还想要打的他们求爹爹告奶奶的跪着向爷们儿我求饶呢。”张三的太极手一推,将右边那家伙的拳头,引到用刀那家伙的脸上,打的他险些一个跟头摔倒,不过眼睛却遭了殃,全肿了起来,活像一只发育不全的熊猫。
  “靠,我可不耐烦了。”我皱着眉头,不耐烦的从兜里掏出手枪,向拿刀那人的腿部开了一枪,那个家伙躲闪不及,被打个正着,狼狈的抱着腿倒在了地上。
  听到枪响,剩余的两个人都顿了顿,只见其中一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出刀在倒地那人的脖子上狠狠一抹,然后非常有默契的向窗户冲去。
  “哪里跑!”张三大喊一声,脚步猛地一动,双手就要向那两人抓去,眼看就要抓住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两人居然拼命一窜,在地上借力,就那么跳出了窗户。
  靠,这些家伙有够狠,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四楼!等我俩从窗户上向下瞧的时候,就看到落地的那两个人居然还没有死掉,只是吃力的、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全身都在滴血,恐怕是受伤不轻。
  他们不管旁人惊讶的目光,抢下一辆车扬长而去。
  我和张三同时叹了口气。
  “怎么办?”他看向我。
  我无奈的耸耸肩膀:“还能怎么办。先检查一下地上的尸体,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结果实在很遗憾,但却又不出所料,尸体上根本没有任何东西。没有身分证,没有银行卡,他甚至没有穿内裤,只有一套衣裤和一把到处都可以买到的匕首。
  看着地上的尸体,我唐突的问道:“你说,凌山市里究竟出了几起三口之家死亡,孩子尸体失踪的凶杀案?”
  张三疑惑的答道:“一共四十七起。为什么问这个?”
  “现在已经有四十八起了。”我沉默半晌,然后说道:“我有个假设。”
  “什么假设?”他顿时来了兴趣。
  “很简单的假设。你看,这些凶杀案都诡异非常,但却有着几点相同之处。
  “第一,都是三口之家;第二,所有家庭的孩子都不高于九岁;第三,父母都死掉了,但孩子却不知踪迹。或许他们都还没有死,毕竟没有办法找到他们的尸体,不能断定他们是不是已经死亡。”
  “但甜甜不是死了吗,验尸官都已经证实了。”张三质疑道。
  “谁知道呢,她的尸体不还是在警局丢失掉了吗?”我撇撇嘴,“万一是某个组织因为警方来的太快,只好让她假死。又或者只是用别的孩子的尸体代替的呢?”
  “而且,”我用眼睛扫视着这个房间,“在这个三口之家里,我们也没有找到孩子的尸体,对吧。”
  “你究竟想说什么?”张三问。
  “或许是一种仪式,这种仪式需要用许多未满九岁的孩子,作为开启的引线。”我目光凝重的说。
  “什么仪式。”
  “不知道,但,恐怕是和熊家婆有关系。”我回忆着不久前的梦境,缓缓道:“如果我猜测的没有错的话,这种凶杀案还会发生最后一件。”
  张三吃了一惊,条件反射的问道:“还会发生?”
  “不错。现在他们只抢走了四十八个小孩。而根据客家人旧时候的封建习俗,七七四十九才是回归之数。肯定还有一个家庭会被害。”我的眼神透过窗户的玻璃,看向凌山市的街道,街上人潮熙熙攘攘,繁华无比,只是不知道那最后的一起凶杀案会发生在哪个无辜的家庭里。
  唉,有些累了。

第九章 发现
  我懂了,我做你的老公真的会让你困扰,不舒服吗?你说我在试探你,不错,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现在早就懒得去试探了,既然不试探都能看明白,还不如自欺欺人,还好过点。但是,你不也是在试探我吗?
  有人说感情的其中一方是不能理智的,至少,要装胡涂,我一直都在努力的装,不希望自己清醒过来。但看了你这封信,我即使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醒了。
  你说我现在不爱你了。有什么证据?不过只是你的猜测罢了,你胡思乱想,想的太多了。
  你不会知道的,在你实习的时候,曾有那么几天,我很充实,很平静。
  那几天,我白天谈生意打扫房间,累了就喝瓶啤酒,中午下午的时候,到时间就去接你下班,然后大家再讨论接下来该怎么玩。突然感觉,那样过一辈子其实也满不错的,至少发觉自己的人生里,还有一个值得自己等待的人。
  你没发觉吗?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改变对你的态度的。
  其实你要我做一个浪漫或者给你惊喜的人,很简单,但是,一个浪漫的人,绝对不是个可以共度一生的人。我错了,其实真正没有想过,将来我们一定要白头到老永不分离的,是你。我实在太单方面了。
  确实,我们两个最近在一起都不开心。我想过原因,有一部分是因为生意的事情,我心不在焉,还有压力也很大;其中一部分是你的原因,你在焦躁,希望找到一个可以发泄怨气的缺口。两种不稳定的情绪碰撞在一起,能开心吗?
  还有,我们两个都过于现实了,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摆放到台面上,根本没有从对方的角度去着想过。说说现实吧,我一直都不是个很主动的人,如果比喻成玉的话,也是在半雕琢状态。
  请你不要像个小女生一样暗示你不想等待,你要现成的,其实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好男人,所有的好男人都是被自己的女友或者老婆磨练出来的。那样的好男人,到最后,也不一定能属于自己,还不如用自己的双手捏出一个来,说不定更有成就感。
  呼,其实我也并不是没有想过给你惊喜。你以前说你想要个Mickey的红色包包,夏天用的,不要太大,也不要装太多东西的。
  你去上课的第二天我就给你去买,虽然没找到,不过托了朋友在上海帮我找,本来想在我生日那天给你个惊喜的。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你总是觉得我在骗你?
  我骗你有好处吗?可以得到你的身体还是灵魂?无聊。
  不说了,总之最后一句话,离婚后,我们的儿子跟着我,我抚养他。你说离婚后你可以和我做朋友,可笑,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能和你做朋友,是因为我真的爱过你,不要怪我把球踢还给你,因为,我还没想过要离婚。
  如果你真的觉得我很差劲,不适合你的话。请开口,我接受。
  周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刚写好的信整整齐齐的迭起来放进了信封里。老婆最近不知为何,老是提出离婚,还毫不犹豫的在几天前搬回了娘家。
  他有一种感觉,自己和她的感情真的已经走到了尽头,恐怕这一次,不论自己怎么劝阻,也没有办法挽回了吧。
  儿子正乖乖睡在自己身后的床上,他的呼吸均匀,睡得很甜,一直以来自己的儿子就很乖巧,就像自己的缩影一样。他很爱儿子,也很爱自己的老婆。
  但婚姻走到了这一步,恐怕谁也不能怪,因为每一个人都没有错,错的只是现在不景气的经济,和两人的心态。他的生意不顺后,夫妻间吵架的时间就越来越多了,最后甚至打了起来,妻子终于连儿子也不顾了,决定和自己离婚。
  又叹了口气,他思绪混乱的捂住额头。糟糕透了,最近的一切都很不顺心,真想就这么死掉算了。
  突然感觉有谁在拉自己的衣角。周云低头一看,是儿子。
  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拉着他的衣摆不停的晃动。
  “怎么了?一个人睡觉害怕?”他在脸上挤出一点笑容,轻声问。
  儿子摇摇头,脸上露出害怕的神情,“爸爸,熊家婆来了。”
  “你说谁来了?”周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熊家婆,她说她要来吃掉我!”儿子重复了一遍。
  周云有些不悦了,他将儿子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数落道:“爸爸教过你很多次了,说谎话可是不对的。”
  “我没有说谎。熊家婆真的来了!”儿子焦急起来。
  他皱着眉头摸了摸儿子的头发猜测道:“你梦到熊家婆了?”
  “不是,是真的,她刚才说她要来吃了我,就在我枕头边上说的。”儿子比划着,语气说不出的惶恐。
  “一定是你睡糊涂了,儿子乖,老爸还有些事情要做,你自己一个人先睡着,等下老爸就来陪你。”他将儿子抱回床上放下。
  突然发现儿子的眼神里透着莫名的恐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的身后。
  他呆住了,自己对面的墙壁上,清晰的映着两个人影。灯光照耀下,自己身后的人的影子,被托扼的扭曲变形起来,如同蛆一般紧紧附着在自己的后背上。
  一时间儿子刚才的话清晰的回荡在脑海里。
  “熊家婆来了。她来吃我了……”
  “她真的来了!”
  周云只感到自己的心脏在疯狂的跳动,一股股寒意不断在身体内四窜。他咬牙,猛地一回头,却笑了起来。
  是妻子,回娘家已经好几天的妻子居然回来了。她就站在自己的身后。
  “你怎么回来了,这么晚,也不先打个电话给我,我好出去接你。”周云高兴的一边说,一边问:“吃饭了没有,要不要我给你做点宵夜?”
  妻子一直没有说话。他这才发现,妻子的脸上面无表情,十分麻木,彷佛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她虽然张开着眼睛,但她的视线却彷佛刺穿了自己,甚至刺穿了自己身后的墙壁。
  儿子丝毫没有高兴的感觉,他更害怕了,蜷缩在床角,拉着被子瑟瑟发抖。
  妻子终于动了,她将一直背在身后的右手伸了出来。她的手上竟然拿着一把尖锐的,泛着寒意的菜刀。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真的被刺穿了。被妻子用呆滞的动作,大的不像人类的力气,用菜刀狠狠的插入了心脏。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只听到儿子恐惧的尖叫声。他用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死死拽住插入胸口的那把刀,撕心裂肺的喊道:“儿……子,快逃……”
  果然不出所料,还没等到晚上,我就在电视里看到了西郊一个家庭受害的消息。依然是母亲杀死了丈夫和儿子,儿子的尸体不知所踪,母亲的头颅也被人割掉了,然后警方封锁了现场。
  童颜老女人林芷颜的伤,居然在一天一夜之间好了个七七八八,能够下床走动了。这家伙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构造,我恨不得将她解剖开来看看。
  大面积的软组织挫伤能痊愈的那么快,简直能算灵异事件。
  “这就是多运动带来的好处,老娘我一向都很注重锻炼。”她在镜子前臭美的秀着自己匀称的身材,一副顾影自怜的白痴样子。
  我没理她。
  从四0二号房回到六楼暂住的地方,将一天的遭遇讲给她听,然后我便闷不作声的坐到沙发上,重复听着林芷颜和老男人杨俊飞的录音。一遍又一遍的听着,听到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几乎都能背下来了。
  如果杨俊飞要传递一些信息,而又要传递的很隐讳,不能让监听的人发现的话,就只能依靠这种方式才行。我坚信,这些录音里肯定隐藏着某些东西,只是我暂时没有发现而已。
  终于,还是让我听出了一些端倪。
  杨俊飞每天都在陈述流水帐,但绝口不提熊家婆,也没提到调查的进展以及遇到过什么突发事件等,他也没有在通讯中强调任何东西。但是每一天,他都会提到一样东西,就是早餐店。
  他每天都去所住的酒店楼下,一家街边早餐店吃早饭,而且非常准时,每天早晨六点十一分十五秒。
  他每天都在得意的重复那家小吃店多么美味,以至于自己不愿意晚去。
  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事情。了解这家伙德性的人都知道,就算在办案的时候,他都绝对不会早起,这混蛋那么大一个人,还喜欢赖床,十分丢脸。
  那早餐店有问题,或许,他在那里留下了某些线索!
  我取下耳机,不声不响的站起来,一边在原地兜着圈子踱步、一边不断思考着,过了许久停下,猛地抬头对林芷颜说道:“有事情做了。”
  她一惊,然后喜道:“你找到了线索。”
  “算是吧。”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淡淡地道:“明天早晨五点半起床,我们要在六点十分的时间准时去一个地方。”
  “去哪?”她疑惑的问。
  “到了你就知道了。”我微微一笑。老男人,我倒要看看你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线索,希望值得我动那么多的脑筋,走那么多的弯路吧。
  找到你以后,狠狠的把你打个半死不活。不然难解我心头的郁闷。
  混蛋老男人,千万要坚持住,活着等我来揍你。
  第二天一大早,刚过五点一刻我们就起了床。慢悠悠的走出大门,开着张三送的POLO,便向凌山市中心的摩尔酒店急驰而去。
  来到那个酒店所处的街道时,刚好六点十分。我看到酒店楼下的步行街边上,果然有一家炸油条的早餐店,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她也是刚来没多久,正张罗着,从三轮车上将桌子凳子等东西拿下来,整齐的摆放在地上。
  “老板,两根油条,两碗豆浆。”我不动声色的走过去,看了看菜单,随意点了几样东西。
  “那要稍等一下了,十分钟左右,我刚到,油条还要现炸。”老板娘说。
  “嗯,我们能等。好香的味道,老板每天都起来这么早吗?”
  “哪啊,这里上班的人七点过了才陆续过来,我今天来的比较早,平时都是六点半才到。来,先坐一坐。”老板娘客气的擦了擦桌子招呼我们坐下。
  “没关系,我们站一下。”我礼貌的回答,暗中扯了一把大大咧咧正想坐下去的林芷颜。
  “干么,那么早让本美女起来,累的慌,人家坐一下都不行啊。”她瞪了我一眼。
  我瞪了回去,小声道:“白痴,你以为老男人为什么一定要强调他是早晨六点十分到这里的。”
  “你不是解释过了吗,他是在告诉我们,线索就在这家早餐店里。”她嘟着嘴,很是气恼我又叫她白痴。
  “这是其中一点。还有一点也是我看到了这家早餐店后才想到的。”我摆摆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恐怕,他是想告诉我们桌子号码。”
  “桌子号码?”她疑惑的反问。
  “不错。你看,早晨六点十一分,这家店的老板娘大部分时间都在六点半才到,他六点十一分来,怎么可能每天都能在这家店里吃,这其中有古怪。”
  我慢吞吞的解释着:“其实,他真正想强调的,是十一这个数字。”
  “有了。”我走到十一号桌,在桌面上抚摸着,果然在上边发现了一些东西。
  林芷颜看了一眼,惊讶道:“这确实是社长的笔迹,不过,这是什么意思?”
  只见桌子的一角上,赫然刻着六个不太显眼的英文字母:AEH、FCD。我看着这串字母沉吟片刻:“这应该是一个坐标,像这种小把戏没有什么好难的吧,你居然会不知道。英文的二十四个字母分别代表了二十四个数字,AEH是一五八,FCD是六三四。”
  “一五八,六三四?这恐怕不是标准经纬度坐标吧。”林芷颜摇头:“你是不是搞错了。”
  “当然没有,去车上拿凌山市的地图出来瞧瞧。”来到这个城市以后,我为了怕迷路,顺便买了一幅当地的地图,这地图做的很贴心,不但有辖区总范围,还用刻度标出了比例。
  打包了豆浆油条,在车上将地图拿了出来,果不其然,老男人杨俊飞给我们的坐标位置,就指的是地图边缘的刻度。
  “一五八,六三四,嗯,应该是在地图的宽一五点八厘米,长六三点四厘米的地方。有了!”我用手指顺着刻度对应着,终于食指停在了城市西南郊区,凌山中的某一个位置。
  “社长给我们留的东西就在那里?”林芷颜抬头看我。
  我“嗯”了一声:“有可能是他留的东西在那里,也有可能经过他的调查,所有事情发生的源头就在那里。总之我们只要去那里,离揭开真相就很近了。”
  林芷颜皱了下眉头,“看这个位置,刚好是最近狼群聚集的地方,很危险。”
  “再危险也要去,说不定老男人也在那里。”我决然道。
  “说起来,我最近都在想一个问题,用网上的搜索工具也找不到答案。”她偏着头想了想,疑惑的道:“熊家婆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和我们所知道的那个故事完全不一样?这些事件真的和这个童话有关联吗?”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最近我下功夫研究了很多文献资料,但是却和这里的情况很难对上号。”我叹了口气:“关于熊家婆,其实,我以为它的源头来自于‘麻胡’,这应该是不用怀疑的。‘麻胡’这东西也是一种用来吓唬小孩的生物。
  南方叫‘马虎子’,东北叫‘老虎妈子’,巴渝叫‘麻老虎’,其实都是同一种东西。用‘麻胡’来吓唬小孩子的习俗,从唐朝的时候就有文献资料考证,比如唐朝李匡乂的《资暇集》‘非麻胡’条有提到:俗怖婴儿曰‘麻胡来’。
  唐朝颜师古《大业拾遗记》也说:至今儿啼,闻人言‘麻胡来’即止。
  至于‘熊家婆’,在渝、楚、湘、黔有‘人熊嘎婆’、‘变婆’、‘野人婆’等变种,在方言中都是猿猴,山魈,狒狒之类的动物,与‘马猴’,又叫做‘沐猴’、‘猕猴’等词密切相关。
  在中原的‘麻胡’一词传到江汉一带,极可能被讹化为方言‘马猴’,而且附会为猿类,熊家婆更成了人熊婆的讹传。由此看来,熊家婆就是走水路进入四川的了。”
  “等一等,我都被你弄胡涂了。这个‘麻胡’又是甚么东西?”林芷颜捂着额头,做出晕头转向的表情。
  “所谓‘麻胡’,在刚才提到的唐人李匡乂的《资暇集》有接着解释:俗怖婴儿曰‘麻胡来’,不知其源者,以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非也。
  隋将军麻祜性酷虐,炀帝令开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风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来’。稚童语不正,转祜为胡。只如宪宗朝泾将郝玭,蕃中皆畏惮,其国婴儿啼者,以玭怖之则止。”
  我吞了下口水,“现在只能以这个文献作为参考,其实他说的究竟有几分可信度,我也不太清楚。总之类似怖儿止啼的事情,正如李氏所说的那样,并非一个。
  清朝的赵翼在自己的《陔余丛考》卷三十九‘威怖儿啼’条也举过麻秋、刘胡、桓康、杨大眼、倍侯利、郝玭、刘锜、邪律休哥、牙吾塔等吓唬孩子的民间生物,但不知为何偏偏把名不见经传的麻祜转为‘麻胡’?又为何‘麻胡’这个名词会各地皆似?
  有人说通过《辽来》这本书左证,‘麻胡’这种吓唬孩子的传说在魏晋时候已存,但究竟是不是张冠李戴却不清楚。而且麻祜的记载是前朝旧事,相隔很久,看起来李氏之言,更像六朝小说,难免有附会之嫌。
  我昨天自己仔细的读了几遍人李匡乂的《资暇集》,通篇废话,不过可信的地方倒是找出了两点。一是‘麻胡’这种吓小孩子的生物绝非杜撰;其二便是当时民间已经不详语源,而且开始穿凿为‘多髯之神而验刺者’了。
  与‘胡’字谐音的‘胡’是个隋唐的字,源于‘胡子’也就是胡人多髯的意思,东汉时许慎《说文》:胡,牛顄垂也。只作垂肉解,魏晋亦无胡须之义,那么‘麻胡’幻化为多毛妖怪,估计也是当时的事情吧。”
  林芷颜点点头,“嗯,说起来虽然我出生在国外,不过老爸老妈确实用熊家婆的典故吓唬过我。我记忆里的熊家婆的的确确干瘦,身上毛茸茸的,不过也不像你描述的那样啊。”
  “这点就要从音韵学的研究说起了,历史上熊家婆的形象和名字,一直都在不断的变化着。”我解释道:“文献上有人说‘麻胡’”是记音之辞,与‘坳胡’等词同源于古音‘邪许’,这很有道理。
  所以如果‘麻胡’被传说为妖怪的话,我想它流传到江汉,恐怕已经变成了猴子一般的生物,而传到闽南则变成了老虎,以及变作了中原的‘马虎子’,粤语的‘丫乌婆’,这些都不算希奇。
  至于‘虎姑婆’这东西,至今山东方言仍呼狼为‘麻胡’,照样吓唬小孩,正是‘麻胡’能够讹传为狼的一例明证。根据文献,熊家婆这一生物肯定是有过的,说不定凌山里狼群的聚集和它也有关系!”
  “你是说狼会受到熊家婆的影响?”林芷颜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既然数据记载熊家婆曾经有过狼的形象,它能影响到狼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我思索着:“实际上,如今的鲁语中‘麻胡’作为狼的意思,已经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做‘梦狼’的故事,里边有一句‘偏要以赤子饲麻胡也’,另一个叫做《磨难曲》的故事里也说‘马虎好似狼’,可见明清的时候,‘麻胡’即狼,已是当地通俗方言。
  而在较早的文献里,有唐人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一提到:‘野干,云射干,射音夜’;司马彪及郭璞并云:‘野干能缘木’;《广志》云:‘巢于危岩高木’,故知非野狐也;淮南的人则称之名曰‘麻狐’。
  然后在《禅经》里也有讲述:‘见一野狐,又见野干,故知二别,野狐大于野干也’。辽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九也补充道:‘野干,梵语悉伽罗,此云野干。青黄色形如狗,群行夜鸣,声如狼’,可见淮南‘麻狐’形似野狼。
  考虑到淮河的改道,淮南、山东大致相近,可能今天的‘麻胡’、狼,同指原来所谓的‘野干’。当然,据我了解,‘麻胡’最终讹化为狼,应该真正发生在唐代。”
  我伸了个懒腰,“再说说其它类似的故事吧,根据西方的研究,认为格林的《小红帽》来自十七世纪法国人佩罗,过了几十年后又发现,这故事有可能流传于十四世纪的法国和意大利。
  我现在倒有些怀疑他们研究的真实性了,我觉得小红帽的故事也许来自于东方。既然‘麻胡’妖怪的形象,完全可能在唐代产生,而且讹化为狼外婆的雏形,我猜测这个早期‘狼外婆’的传说,正是在唐朝五代时候开始,经北方胡地向西方世界传播过去的。
  关于这个凭空妄想,倘若猜测得大体不错的话,那么当时产生的那个‘麻胡’妖怪的传说,情节肯定是非常简陋,或许只有妖怪骗吃小孩子的粗糙架子。
  后来西传的那个狼外婆在林子里遇到了小红帽,又生吞了真外婆。而留在本土的那一只‘麻胡’,便逐渐成了敲门的熊精虎怪,而且啃啮起陪伴的弟弟来了。流变的证据,或许还要从西域类似传说的音声上求考。”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个‘麻胡’最后都变成了祖母、外婆之类的亲人呢?”林芷颜迷惑的问:“小时候我一哭,老妈就给我讲这个故事,说熊家婆一到晚上就会挨着不听话的小孩子睡觉,然后吃小朋友的手指和脚趾。
  小孩还很天真地问:外婆,你在吃什么?熊家婆说:乖外孙,我在吃胡豆。
  到长大了一点的时候我就郁闷了,难道这小孩手指脚趾都被吃了,还不觉得痛吗?有点搞笑!”
  “不要问我,这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毕竟熊家婆这怪物,我是在你来找我时才开始研究的。”我苦笑一声:“不过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熊家婆这怪物,说不定真的存在,而且就在这个城市。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有一个组织想要利用这怪物做某些事情。至于为什么他们要收集四十九个年龄不超过九岁的童男童女,估计是想要达成利用那怪物的某种条件。”
  “切,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不过,那为什么孩子的一家人都会遇害呢?如果只是拐走孩子不是更容易点吗?这样到处杀人,只会把警方全部调动起来搜查,甚至不惜一切的破案,让他们诱拐儿童的勾当难上加难。”林芷颜依然不解。
  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许久才摇头,苦涩的道:“你想想,如果一个孩子亲眼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亲人在眼前消失,在眼前自相残杀,他们会怎样?”
  “会很害怕吧。”
  “不错,会极度的恐惧,会怕的要死,说不定还会陷入自闭状态。”我缓缓道:“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一个人的意志力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嗯,老话了,思想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人生决定命运。”林芷颜插嘴道。
  “不管是不是老话,但它确实很有道理。”我又叹了口气:“恐怕为了达成某个条件,那个组织需要的就是这种又恐惧又害怕又自闭的孩子。”
  林芷颜托着下巴,学着我也叹了口气:“这些孩子真可怜。”
  “好,就这样子,不多说了,我去联系张三,我们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向凌山的那个坐标出发。”
  我将车发动,向住的地方驶去。
  “为什么要叫上那个混蛋?”她恼怒的瞪了我一眼。
  “他身手不错。”我答。
  “我信不过他!”林芷颜反对。
  “为什么,因为女人的第六感?”我问。
  “错,是第七感,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有问题。”她咬牙切齿的说。
  “我看你这纯粹是偏见,都不知道为什么你老是看他不顺眼。”我耸了耸肩膀,“总之他要去,我信的过他。这件事不讨论了!”
  林芷颜见我驳回了她的上诉,黑着脸色,一声不哼的生着闷气。我没理她,只是在脑子里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熊家婆啊,或许,它真的就在凌山中的某一处潜伏着,悄悄的待在哪里,默默的等待着什么。那个组织,现在完全可以将他们定义为邪教,他们利用似是而非的客家巫术,不知道在策划着什么。
  根据数据记载,明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关于“胡麻”的目击报告了,就彷佛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似的。
  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那个邪教真正的用意是……我不禁浑身一颤。
  那个想法实在太可怕了。如果真的像我猜测的那样,事情,就真的麻烦了。
  不管怎样,还是先到老男人杨俊飞给我们的那个坐标去。或许,真的会有惊人的发现。
  内心在膨胀,好奇心炽热的燃烧起来。不知为何,突然,很期待这次的旅程了。

第十章 进入凌山
  凌山,位于凌山市郊区三、四公里处,绵绵不绝,将整个城市都包围了起来。
  它与避暑胜地青城山遥遥相望,相隔也不过两百公里左右。
  凌山旧名为胡麻山,因其“每有云气覆顶必雨,验之信然”,改称灵山,后来又觉得灵山这个称呼迷信,在二十多年前再次更名为凌山。
  凌山山体面积一百一十平方公里,主峰狼崖海拔二千三百三十九米,为西蜀十大高峰之一。这座山体山势奇伟,古刹掩藏,松竹繁茂,花草竞芳,山泉潺潺,鸟鸣婉转,云雾缭绕之外,更添了几分朦胧,几分神秘,几分新奇。
  据说凌山的景观很美,层层远山雾罩真容、陡峭巨石上,劲松傲立岩缝生根。
  怪石形象生动有趣,像玉兔、肥猪、山羊、猛虎、顽猴。当地人们常说:“凌山的岩石藏着十二个属相。”
  我用卫星地图看过地形,属相确实是有,而且也是天然形成的,只是怎么看怎么都透着一种怪异。
  或许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吧。
  老男人给我们的坐标,就在离凌山市约有直线距离五十多公里的狼崖中段,位于海拔一千九百五十三米的地方。不过如果实际要去的话,直线的路段有限,而且进山不久后便没有了公路,只能靠双腿走。
  不过还好,这条路还算绕过了那段狼群集中的地方,不算太危险。
  张三一大早就来了,林芷颜和他大眼瞪小眼,不知为何她老是看他不顺眼,不过只要他们不打起来就不干我屁事。
  昨天我就将器材准备好了,用计算机上的卫星地图稍微勾画了一下路线,我很郁闷,这五十公里的直线距离我们至少要走一天半,还不考虑其它不可测的因素。
  总之算得上远征了。
  由于大部分地方要用腿一步一步的走进去,所以一切器材都以轻、简便为主。
  便携帐篷带了两顶,每顶二十多公斤。
  毫无疑问,这东西肯定是张三那壮汉背了;食物以及饮水也是必不可少的,张三背;照明设备、电子设备、电池、还有攀岩用的装备也不轻,张三背。
  张三苦着脸看着一大堆大概有百来公斤的东西,欲哭无泪。他结巴着,小心翼翼的打着商量:“这些玩意儿几乎都比我的体重还重了,我哪里能背的起。要不,你们分一点出去?”
  林芷颜狠狠瞪了他一眼,“你还是不是男人,这点东西都背不了,实在是太没用了,你怎么不找一个脸盆,装上水,自己把自己给溺死。”
  这个老女人,嘴巴果然比她的身手还毒。
  “算了,照明以及电子设备和电池我背。”我划拉出去了大约三十多公斤的设备,然后说道:“攀岩用的装备,老女人你背。”
  林芷颜嘟着嘴巴,做出一副十分不情愿的样子,接过我递过去的装备。
  由于一路上有可能危险重重,我还让张三在黑市上弄一些枪枝弹药回来。
  没想到他超额的完成了任务。这家伙足足拿回了三枝五六式冲锋枪,以及六百多发子弹。
  这可是好东西,中国五六式冲锋枪,正式名称为一九五六年式冲锋枪,近年来也开始改称为突击步枪,是仿制自苏联AK四七型,七点六二MM突击步枪,在一九五六年生产定型,威力强大。
  枪长:八百七十四毫米。空枪重:三点八公斤。枪管长:四十四毫米。弹匣容弹量:三十发。射速:六百发一分钟。这种枪直到现在,还有许多军队和民兵在使用。
  “干得好。”我拿起一把冲锋枪一边端详着,一边赞不绝口。最近几年越来越喜欢枪这种东西了,对枪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一有空都会到专业的训练场地练习射击,毕竟现在从事的工作,常常都会遇到危险,还是防患于未然好。
  “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分配好行李后,张三问道。
  “三分钟后就走。”我回答的很简洁。
  将所有行李收拾好,拿下楼扔到了车上,我们便向凌山的入山口开去。
  依然是小心翼翼的到处绕圈子,用反追踪的伎俩,曲折的在城里的大街小巷开着。林芷颜突然迷惑的问:“小夜,你有没有觉得,似乎那个组织除了找过我们一次,将我们放在酒店里的东西一古脑的全拿走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总觉得这件事有古怪。”
  “废话,我早就猜想过了,或许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吧,当然最有可能的是,那些家伙根本就在暗中监视我们,直到我们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再突然出现。那一次在酒店搜索我们的房间,拿走我们的东西,恐怕也只是一种用来迷惑我们的假象。”
  我开着车,想起了什么,问道:“说起来,那天你是怎么受伤的?”
  林芷颜有些不爽:“我也很莫名其妙,购物回来猛地就有几个人向我扑来,都是些高手。我和他们打了起来,他们有六个,我打不过,好不容易才拼死逃了出去,原本以为他们应该和洗劫我们房间的人是一伙,但现在总觉得不太像。”
  “为什么?”我皱眉问。
  “因为打伤我的那些人,从身手看来,更像是军方的人。”
  “军方?这又关军方什么事情了?”我大为不解。
  “不一定是军方,毕竟现在转业军人很多,许多大的组织企业都会雇用,”
  张三插嘴道:“我想,现在窥伺杨俊飞手上东西的应该有两拨人。一方已经知道来自一个神秘的宗教组织,而另一方,虽然不太清楚,不过肯定实力也不会太弱。”
  “嗯,总之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老男人确实偷到了某样很重要的东西,这点无庸置疑。”我瞥了张三一眼,仔细观察他的反应,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端倪,不过我失望了,这家伙根本就面无表情,完全没反应。
  不知为何,我总是确信他知道大部分的真相。只是碍于和老男人的某些无聊约定,不能说罢了。
  就这样三人又讨论了一些事情,很快就进入了凌山地界。
  凌山虽然在市郊,但被开发的并不好,至少公路就修的很不好,连盘山公路也没有。进山后便是清一色的柏油路,由于年久失修,路面非常颠簸。
  一路无话的又往前开了一阵子,突然车猛地一顿,车头上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我们立刻将车停下来,走下去看了看。
  只看了一眼,林芷颜就捂着嘴惊讶的叫出了声音。
  不远处有一个一米高的雕像,样子很像小孩,但却阴沉着脸孔,满脸被雕刻的全是坑坑洼洼的小洞。
  小洞里还被染成了红色,样子十分的诡异。
  “这是什么?”张三道。
  “是胎神。”我皱了下眉头,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个雕像是用当地很普通的石头雕刻成的,表面虽然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苔,但刮开后依然能看出刀口很新,应该是最近才雕出来的。
  “什么是胎神?”林芷颜好奇的问。
  “你们这些人,果然都不学无术,就连胎神都不知道。”我瞪了这两个年龄加起来都快七十的人一眼,解释道:“胎神是专管胎儿的神灵,它通常存在于孕妇的周围,人们对胎神既敬又畏,因为胎神有保佑胎儿和伤损胎儿的双重性质。
  当胎神有益于胎儿时,人们自然敬它;当胎神有害于胎儿时,人们又畏惧它。神可敬,煞不可犯,据民间信仰认为,胎神对胎儿的损伤,皆因人们对胎神亦即胎煞的触犯,俗传胎神能与胎儿的魂魄交通。
  胎神按一定的时刻,有规律地出现在孕妇周围一些固定的方位,或者附着于某些物体上。人们不得触犯、伤害到它,否则,便等于伤害到了胎儿,严重的会导致孕妇肚痛难产,或者胎损子夭。”
  “但这里明明没有孕妇啊。”林芷颜疑惑道:“难道哪家人用不着了,干脆扔到了深山里?”
  “怎么可能?!”我狂郁闷,这女人都是些什么逻辑,她怎么活到现在的。
  “这东西不一样,它的样子跟传统的胎神不一样。眼前这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胎神,民间管它叫胎煞。”
  “胎煞又是什么?”两人同时问。
  我有些无奈的继续解释道:“这个胎煞据说很小气,它每日按干支处于一定的方位,每当它占据这一方位时,该方位安床、动土、挪移等家事均不能进行,否则它将动怒,导致坠胎、化胎或婴儿残疾。另外,孕妇房内不能钉铁钉,床下忌讳乱堆杂物。
  在客家人看来,铁钉是一种尖锐的东西,它对胎儿有一种巫术意义上的威胁作用;乱堆杂物则表示杂乱无章,奇形怪状,也会对胎儿的体形产生影响。客家孕妇还有多方面的禁忌,如不能两个孕妇同坐一张板凳,不能牵新妇下轿,禁与危病之人送终等。”
  顿了顿,我又道:“不过我倒是还没有见过,有人将胎煞摆在深山里的。”
  我用了摆这个字,确实用的很对。因为这个雕像明显是被人恭恭敬敬、特意摆在这里的。
  “等等,奇怪了,这个雕像很像是空心的!”我用手使劲敲了敲雕塑,里边传出了一阵空洞的响声。
  突然,林芷颜和张三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
  林芷颜甚至惊恐的叫起来:“小夜,你看,那个雕像、那个雕像、它、它居然流血了。一定是你刚才用车撞的太用力。胎神都流血了!”
  这女人被吓得开始语无伦次起来。
  我定睛一看,一刹那也是被吓得够呛。雕塑里真的有一些血透过石头渗了出来,暗红色的血液带着一种腐烂的臭味流了一地,而且还在不断的往外冒着。
  里边有问题。张三和我在初时的惊讶后,顿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他镇定的到车的后备箱里找出一把多功能折迭铲,用力砸了下去。
  空心的雕塑用石料并不坚硬,几铲下去就将它砸开了。裂口从脖子处裂开,随着石像头的滚开,同时滚出来的还有一个人类的头。
  那个头颅是个小男孩的,六岁年纪。他的面部表情极为痛苦,头上的鼻孔和眼皮被人用麻绳残忍的缝在了一起,尸体已经泛出了酱肉的颜色,非常恶心。
  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林芷颜顿时偏过脑袋,不忍心看下去。女性,总是对小孩抱有一种母性的怜悯,不管那女人曾经经历过什么。
  我和张三默然无语的将小男孩的尸体拉出来,整齐的摆放在地上,找了些报纸将他盖住。许久,我才说道:“这个男孩,是不是那四十九起凶杀案中的?”
  张三掏出一个掌上型计算机,调出图片比对了一番,最后点点头。
  我猛然间生出了一种无力的感觉。恐怕那其余的四十八个孩子,也被做成了胎煞,放在了凌山中的某一处了吧。那个组织,究竟想要干什么?为什么要那么残忍?难道这也是达成利用熊家婆的条件之一吗?又或者这便是最终的条件?
  没有报警,毕竟时间不多了,我们三人简单的将男孩的尸体埋葬后,闷闷的开着车继续向前行驶。
  这一路没有再遇到意外,车又向前行了大约十多公里左右,终于彻底没有路了。
  “要准备坐十一路公交车,甩火腿了。”张三打破了沉默,大叫一声,然后将所有设备和物资从车中拿了出来。
  将分配给自己的东西背到了背上,我向后看了看。来的路不断向后延伸着,清脆的树木和满地的落叶,给人一种无名的萧条感。
  我又向前看了看,树林很茂密,只有一条蜿蜒的通山小路向前延伸,那条路长的似乎没有尽头,就像一只恶心的怪物,趴在地上,等待着我们踩上去。
  终于,要离开文明社会,真正的进入凌山了。

第十一章 狼群
  凌山山上山下,树木葱茏,风景秀丽,其实完全可以开发为旅游胜地。晴天的时候,登望海石,东南而望可观大湖;阴霾天气,山顶云缭雾绕,聚而不散,称作“灵山戴帽”。
  春秋时节,百鸟翔集,盘旋欢叫,甚至会有全身赤红的“火狐狸”穿跃林间。
  凌山还有个形象古怪的石洞,当地人管那山洞中透光的山顶叫“南天门”,石棚大厅叫“无极洞”,里面据说能容纳上千人,顶盖滴水纯净,用它洗头,头清眼亮。
  当然,凌山里也不乏怪物的传说,相传山内有胡麻沉睡着。
  这是张三在路上给我们讲的民间传说,我略一思考便释然了,说不定胡麻就是当地人对熊家婆的称呼,这也客观证明,山中恐怕真的有熊家婆一直存在着。
  山路并不好走,至少背着几十公斤的东西很消耗体力。我们向山上爬了五个多小时,天就暗淡了下来。
  看看表,居然只是下午四点过而已。虽然今年的春天来的晚,但刚才明明都还阳光明媚的很,怎么才十多分钟的工夫,天就变脸色了。
  “看来是山里的雨要下来了。”还是张三这个当地人了解情况,他迅速的支起一顶帐篷,躲进去向我们招手。
  “快进来,这雨下的很急,而且会很大。”
  说时迟那时快,雨真的下了下来,而且毫无预兆,但我们跳进帐篷时,已经如同倾盆一般狂暴的落下。
  “这雨也太邪门了吧,说下就下,一点前奏都不给。”林芷颜不满道。
  张三大笑着:“所以这座山才叫凌山,求雨很灵的。放心,要不了多久就会停了。”
  “我看你的脑袋才灵,要不要我把你头上那几根不多的头发化整为零!”林芷颜恶狠狠的想要拔刀。
  “姑奶奶,我哪里又招惹到你了!”他吓得抱住脑袋,那么大一个人活生生的缩着脖子躲到我身后去了。
  “哼,没出息。”林芷颜撇了撇嘴。
  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会停下的痕迹。雨点打在树叶上,四处都散发着震耳欲聋的“啪嗒”声,听久了就烦了,而且那单调的声音让人越听越烦躁。
  “张三,你不是说雨不会下多久吗?”我不耐烦的问。这还是冬末春初的交集时段,雨水都能降成这样,如果要放在夏天,还不洪水泛滥成灾才怪了。
  “我也在奇怪,”张三有点犯愁,“按照以前的惯例,雨下个几分钟就应该停下了。不过这次有些异常,居然下了快半个小时了。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
  “这不会又是熊家婆在搞鬼吧?”林芷颜揣测道。
  “怎么可能。”我嗤之以鼻,“大自然的力量不是地球上的某一种生物能够控制的,至今为止,人类也做不到!恐怕是巧合吧,我们运气不好,刚好碰到了。”
  不管怎样,还是要等雨停了才能继续走。不过这一等,就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直到晚上七点,天基本上黑透了,雨才完全停了下来。
  路也不能继续赶了,只好搭营。张三去林子里捡了一些柴火回来,而我则架起另外的一顶帐篷,然后将柴火搭起来,上边洒了点汽油,篝火终于才能点燃。
  吃了些简单的便携食物当晚餐,我们三个拿出地图比对了一番,再次确认明天的行程,然后各自回各自的帐篷里睡大觉休息去了。
  准备装备的时候,林芷颜坚持只租了两顶,她要我和张三一起住。这点我明白,那童颜老女人对厚颜老男人有偏见,而且很不信任。
  就这么睡了不知道有多久,突然,一阵狼叫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我们三人同时被惊醒过来。
  “怎么回事?”我揉着惺忪的睡眼,迷糊的问。
  “有狼。”张三翻身起来,将冲锋枪摸到了手上。
  同一时间,林芷颜也拉开了我们的帐篷,用手上的枪比划着:“狼来了。”
  我终于完全清醒了,立刻爬起身,飞快拉过地图看了一眼,小声道:“不对啊,怎么可能,这里根本就不是狼群的势力范围。”
  “但现在确实有狼来了。”林芷颜向外看了一眼。
  帐篷外大约一公里的地方,确实不断传来狼的嘶吼声,而且越来越多,越靠越近。狼群在不断的吼叫着,彷佛拼命的哀嚎,又像是在抵抗着某种东西。
  “难道今天下午的那场雨过大,影响到了山体,将原本狼群聚集的地方冲塌方了?所以它们才会向这里迁移?”我琢磨着地图。
  “还看个屁,狼群都要过来咬你的屁股了。”林芷颜一把将地图冲我眼皮底下扯掉,大声吼道。
  这女人,也不怕把狼给引过来。
  “不管了,张三,我们还剩多少汽油?”我抬头问。
  “还有大约十五公升的样子。”他盘算了一番。
  汽油也是我坚持要带的物资之一,现在看来,确实带对了。
  “足够了,你去用下午捡来的柴火将宿营地围起来,然后在木材上洒汽油,”
  我走出了帐篷,“如果狼来了就点火,尽可能将狼群挡在宿营地外边。我们在火圈里用冲锋枪射击,狼怕火,应该等不了多久就会绕开我们走掉的。”
  张三应了一声行动起来。
  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我苦笑:“今天真是有够倒霉的,不管是千年难遇的暴雨还是被迫迁移的狼群,居然都给遇到了。”
  狼群或许是闻到了人肉的味道,不断向我们的宿营地靠近。没多久,我们就在不远处的丛林里,看到了一只狼的脑袋。
  那只狼在月色下泛出灰色,眼睛冒出幽绿的光芒,非常吓人。我这还是第一次在动物园以外的地方看到活狼,稍微有些感触。
  那只狼刚一露头,就被张三一枪给崩掉了脑袋。
  “好枪法!”我冲他比大拇指。
  不多时,狼来的越来越多了,枪有些杀不过来。
  “点火。”我毫不犹豫的大声喊道。
  林芷颜立刻将打火机扔进了柴堆里。湿气很重的木材因为有汽油的助燃,顿时猛烈的燃烧了起来,熊熊烈火有效的隔断了人和狼的距离。
  “节约子弹,尽量省点射。”张三吼道。
  狼群尖锐的吼叫着,它们似乎不像传说中那么害怕火,甚至有的狼还冲破枪的防线,一头栽进了火堆里。火焰猛烈无情的舔食着狼的身体,被火触碰到沾染到汽油的狼,在地上疯狂的翻滚着,拼命哀嚎。
  而被枪打中的狼就连哀嚎的权力也没有,直接死掉了。但这些在一九九七年被《华盛顿公约》CITES定为濒危等级的生物却丝毫没有减少,疯狂的从林子中窜出,向火堆、向我们扑过来。
  俗话说猛虎怕群狼,嗜血成性的狼群,令自然界里所有的庞然大物不寒而栗。
  在它们的轮番围攻下,即使百兽之王也难以幸免于难。
  开枪打死了大约两百多只狼,我有些忍不住了:“这些鬼东西到底还有完没完,老女人,你上次不是告诉我说,这里聚集的狼群只有两百多只吗,怎么到现在都还像是没尽头一样?”
  “我怎么知道,你该去责问统计资料的人,我也只是看了凌山市的一些官方报导而已。”林芷颜不耐烦的抬枪,将一只猛扑过来的狼杀掉。
  “切,官方报导害死人啊!”我极为郁闷,早知道就多准备点武器弹药了。
  张三皱着眉头道:“奇怪了,虽然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但国内的狼,一群的数量平均都在五到十二只之间,虽然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但超过一百只以上,在国内简直就是叹为观止!”
  “这个狼群大概是由几十个小狼群聚集起来的吧。”我看向林子深处。
  “但它们怎么解决狼王的问题?”张三又射杀了一只,“狼的每个族群通常都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它们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就会缩小。
  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一般都不会重迭,就算两群狼相遇,也会以嚎声向其它群宣告范围。这么大的一群狼也未免太罕见了,难道它们感觉到了某种威胁?”
  “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百科全书。”我没好气的驳了他一句。
  “喂,你们看,林子里的狼似乎有些行为古怪!”林芷颜突然打断了我们,指着不远处说道。
  只见依然有狼群不断的冲过来,但数量却少了很多,随着一声声低沉的嚎叫,我彷佛看见有些狼在树林里,正埋头干着些什么事情。
  掏出望远镜看去,由于是午夜,光线并不好,我只能隐约看到有大量的狼,正用前爪拼命扒着地上的土,它们身后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大土堆。
  “该死,我居然忘了狼会挖洞的习性。”我悚然。
  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窝里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而大部分的雄狼都会迁移出去繁殖,一旦繁殖时就会使用窝。而那个窝通常是在地面挖洞而成,一只成年的雄狼很快就能挖出长达三四米的隧道,更不用说这群不知道几百只的狼群了。
  狼群挖洞的树林离营地只有十多米远,这点距离对善于挖洞的狼而言,实在不远。
  我焦急的大声吼道:“张三,老女人,都给我注意点。那些该死的狼估计闯不过火堆,准备挖洞进来。”
  “什么!”张三和林芷颜顿时大吃一惊。
  “别管那么多了,只要看到有狼冒出头来,就给我朝里边灌汽油。”我吩咐道:“张三,现在我们还有多少汽油剩下?”
  “不多了!”他用手提了提汽油桶,愁眉不展,“只剩下不到四公升。”
  “这么少!”我苦笑起来。看来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没过多久,果然有狼从营地的中央挖洞钻了出来,张三一枪将它打死,一脚把狼的尸体踢进洞里,然后灌了些汽油丢了些木材,点燃。火立刻从洞里窜出来,洞里不断传出狼临死前,撕心裂肺的痛苦哀嚎声。
  “张三负责清理里边的狼,老女人对火堆外的狼进行射击,看有没有拼命冲击火堆的,只要一靠近火堆立刻杀掉。”我又道。
  现在周围的火堆就是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倚靠,挖洞进来的狼很容易对付,但如果狼群一旦突破了火墙,估计我们就死定了。
  不过我却算错了一步,狼群显然不单单只是挖了一个洞。当露营地里猛地出现几只狼,并向我扑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那几只狼眼中闪烁着幽幽的绿色光芒,盯着我,龇着牙齿,流着口水,眼看就要接近我了。我冷静的将冲锋枪掰到连发的开关,猛地一阵扫射,狼惨叫几声,全部痛苦的倒在了地上。
  “谁在乱射,差点打中老娘。”对面传来了林芷颜气急败坏的声音。
  张三一把抽出开山用的、长一米多的砍刀,大声喊道:“里面的狼尽量用刀砍,营地太小,容易误伤自己人。”说完他就将一只扑向他的灰狼砍倒,刀正中狼的脖子,那只狼抽搐几下便断了气。
  这砍刀也是我强烈要求带上的装备,原本是想用来开路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我和林芷颜也抽出了砍刀将周围的狼砍翻。相比那两个身体强悍的练家子,我狼狈的多,毕竟自己不会武功,而且身体也锻炼不过,几次都险些被狼给咬住。
  狼王恐怕见这个方法十分有效,命令去打洞的狼多了起来,有越来越多的灰狼不断从新开的洞里钻出来。营地里的狼逐渐增多,我们杀不胜杀,再加上连续奋战了接近一个小时,身体也有些承受不了了。
  再这样下去,估计就算没被狼吃掉,也会被活活给累死。
  “靠,上树。”我们三人背靠着背,被一大群狼堵死在了营地中央唯一的一棵树下,张三当机立断的喊着。
  林芷颜和张三这两个原本看对方不顺眼的人,在此时此刻显示出了惊人的默契,张三抓住我,猛地向上提起,在他的力气爆发下,我居然双脚离地,被甩到了空中,手攀在两米多高的枝干上。
  张三蹲下身将冲锋枪调到连射位置,只听见“啪啪啪啪”的响声,周围的狼立刻倒下了一圈;就在这时,林芷颜踩在他的背用力一跳,跳上了树的主枝干,然后开枪掩护张三上来;我这才反应过来,也开枪一阵狂扫。
  不多时,张三也有惊无险的上了树,我们又继续向上爬了两米,这才满头大汗的望着下方。营地周围的火堆没有我们添加汽油,已经开始逐渐熄灭了,树下黑压压的一大片狼涌了过来,我完全数不清楚身下究竟有多少狼包围着。
  “总算是脱险了。”林芷颜惊魂未定的看着树下的狼,有些毛骨悚然。
  可惜没高兴多久,远处又传来一只狼的嚎叫,这次我听得很清楚,恐怕,那就是狼王。听到狼叫的灰狼再次行动起来,它们朝着树脚开始用力挖土。
  “该死,它们想要将树挖倒!”我顿时脸色煞白,再也顾不上节约子弹。
  “射击,有多少杀多少,把跑过来挖洞的狼全部杀掉!”
  可惜不管怎么杀,总是有狼奋不顾死的跑到树下来挖土,子弹消耗的很快,不多久树下已经黑压压的倒满了大量的狼尸。
  但原本扎根就不广的树也逐渐倾斜了起来,树再过不了多久就会倒下去,那时候,就是我们的死期。
  死定了。我在心里苦涩的笑着,满脑袋都是心灰意冷。
  曾经想过无数次,但自己真正的死法,居然会是进狼的肚子里。
  就在树危在旦夕的那一刻,突然有一种怪异的嘶吼从远处传了过来。那种叫声如同尖锐的爪子,不断挠着玻璃发出的刺耳声响,又像情人甜蜜的低语,还有些像是熊叫,我判断不出究竟是什么动物发出的,甚至自己从来都没有听过。
  听到这声怪叫,狼群顿时暴躁不安起来,一只又一只的狼放弃了继续攻击我们所在的树,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更有的狼不断的低声嚎叫,整个狼群都流露出不安的情绪。
  不远处的狼王也狂啸一声,立刻,所有的狼都如潮水一般退去,奔向那声怪叫的所在。没多久,一只活着的狼都没有剩下。
  如果不是一地的狼尸在提醒我们的话,我们几乎以为刚才的自己真的只是做了一场真实而又怪异的梦罢了。爬下树,我们三人相对苦笑,同时一屁股坐在地上,今天晚上,不论身体还是精神都累到了极限,再也撑不下去了。
  那叫声究竟是什么?为什么狼群听到后会那么的惶恐?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钻进了帐篷。

第十二章 顺境与逆境
  听过一个故事,据说在北欧一座教堂里,有一尊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像,大小和一般人差不多。因为有求必应,因此专程前来这里祈祷、膜拜的人特别多,几乎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
  教堂里有位看门的人,看十字架上的耶稣每天要应付这么多人的要求,觉得于心不忍,他希望能分担耶稣的辛苦。有一天他祈祷时,向耶稣表明这份心愿。
  意外地,他听到一个声音,说:“好啊!我下来为你看门,你上来钉在十字架上,但是,不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可以说一句话。”这位先生觉得,这个要求很简单。
  于是耶稣下来,看门的先生上去,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般地伸张双臂,本来受难像就雕刻得和真人差不多,所以来膜拜的群众不疑有他,这位先生也依照先前的约定,静默不语,聆听信友的心声。
  来往的人潮络绎不绝,他们的祈求,有合理的,有不合理的,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但无论如何,他都强忍下来而没有说话,因为他必须信守先前的承诺。
  有一天来了一位富商,当富商祈祷完后,竟然忘记手边的钱便离去。
  他看在眼里,真想叫这位富商回来,但是,他憋着不能说。接着来了一位三餐不继的穷人,他祈祷耶稣能帮助他度过生活的难关。
  当要离去时,穷人发现先前那位富商留下的袋子,打开,里面全是钱。穷人高兴得不得了,耶稣真好,有求必应,便万分感谢地离去。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看在眼里,想告诉他,这不是你的。但是,约定在先,他仍然憋着不能说。
  接下来有一位要出海远行的年轻人来到,他是来祈求耶稣降福他平安。正当要离去时,富商冲进来,抓住年轻人的衣襟,要年轻人还钱,年轻人不明就里,两人吵了起来。
  这个时候,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终于忍不住,遂开口说话了。既然事情清楚了,富商便去找冒牌耶稣所形容的穷人,而年轻人则匆匆离去,生怕搭不上船。
  化装成看门的耶稣出现了,指着十字架上的人说:“你下来吧!那个位置你没有资格了。”
  看门人说:“我把真相说出来,主持公道,难道不对吗?”
  耶稣说:“你懂得什么?那位富商并不缺钱,他那袋钱不过用来嫖妓,可是对那穷人,却是可以挽回一家大小生计;最可怜的是那位年轻人,如果富商一直缠下去,延误了他出海的时间,他还能保住一条命,而现在,他所搭乘的船正沉入海中。”
  这是一个听起来像笑话的寓言故事,却透露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自认为怎么样才是最好的,但事与愿违,使我们意不能平。
  所以我们必须相信,目前我们所拥有的,不论顺境、逆境,都是对我们最好的安排。若能如此,我们才能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喜乐。
  不过,显然我不是一个感恩于顺境、喜乐与逆境中的人。
  第二天一早,整晚上都没有休息好的三人,陆续从帐篷里转出来,张三做了一顿简易的早餐。
  吃完饭将行李打包好,再次踏上了去向那个坐标的路,一路上我们又遇到了几个石头胎煞,我默不作声的打破,然后安葬了起来。
  这些被杀死、封入石头中的孩子都未满九岁,而且心脏也被人挖了出来,死相异常凄惨,让人不忍心看下去。直到遇到其中一个胎煞。
  张三在埋葬的时候突然愣了一下,大声对我说:“小夜,这个孩子的眼睛,刚才好像冒出了一些绿幽幽的光芒。”
  “怎么可能,现在可是白天,你不会衰的白天都能碰到鬼吧?”林芷颜哼了一声。
  我也有些不信,“这些孩子的尸体,眼睛都被人用麻绳缝起来了吧。”我说着蹲下身检查了一番,这具幼小的尸体的眼睛缝的并不严实,稍微有些空隙,乍一看之下,真的有一丝绿色的颜色反射了出来。
  我被吓了一大跳,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抽出刀将那些麻绳全部挑开。只见尸体的眼眶里赫然被挖空了,黑洞洞的眼眶中盛放着一些泛着冷冷的绿色光芒的颗粒形物体。
  “这是什么?”林芷颜好奇的拿起来凑到眼前看了看,刚看清楚,就惊叫了一声,猛地将那东西扔在了底上。
  “好恶心,居然是蜻蜓的眼珠子。”她恶心的差点吐了出来。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很奇怪,前一秒还能面不改色的在尸体的眼眶里拿东西,下一秒却被昆虫的某一部分吓得魂不附体。
  我也将那些东西拿起来看了看,确认道:“不错,是蜻蜓的眼睛。”
  “那个邪教为什么要把蜻蜓的眼睛,装在尸体的眼眶里?”张三皱眉问。
  “不知道你们听过一些附近的习俗没有。”我淡淡的道:“例如小孩子忌吃鸡爪,吃了以后手会变成鸡爪形状;晾晒在外边的小孩衣物忌夜不收回,万一沾染了露气,邪气就容易上身;忌屋内打伞,打伞则不长高。忌捕捉蜻蜓,客家以蜻蜓为雷公之鸡,捕之会被雷击中;忌讳血迹不能沾到树上,以免树见血成精后,会回来缠扰小孩子。
  人类对养育子女的认识,曾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人们千方百计从孩子的身体入手,沿袭并遵守这些习俗,希望孩子无灾无病长大成人。尽管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许多都是无稽之谈,但它反映了人类对承嗣的一种普遍而热切的愿望。不过就某种方面而言,那个邪教组织对此,似乎有其它的见解和看法。”我慢慢的挑开那具尸体其余被麻绳缝住的地方。
  尸体的嘴里含着一对鸡爪,而鼻孔里甚至插入了两根被削的极为尖锐的树枝。
  又是些似是而非的客家巫术,我越来越搞不懂那个组织的头领,究竟是天才还是白痴了。好像他对客家文化的了解真的很直观,而使用的所谓巫术也在胡乱改动……
  不,不对,或许他并没有改动过,说不定他的方法才是真正的客家巫术。只是这些巫术流传于民间,流传到现在时已经成了习俗,严重变形了。
  要知道,所谓的习俗如果要延续下去,就如今的社会而言,便不能太残忍。
  将这具尸体安葬后,我们继续向前走。没走多久,便又遇到了情况。
  狼的尸体。在不远处的空地上,遍地都是狼的尸体,多到数也数不清。
  那些狼尸有的被撕裂开,有的被咬成了几块,还有的脑浆都被摔了出来,死相千奇百怪。
  我们全都被惊呆了。我蹲下身就近检查了一具尸体,那上边有个极大的爪痕,要想留下如此大的爪痕,杀死狼的东西至少要有三米多高吧。
  “昨晚从我们那里逃掉的狼恐怕全死在这里了!”林芷颜愣愣看着眼前的惨状,许久才道。
  我在心里粗略计算了一下,昨晚我们杀掉了三百多只,今天死在这空地上的狼更多达五百多只。那这群狼的总数量超过了九百只。这种种群数量之大,不要说在山中,就算是在人迹罕见的大草原上都很难出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列为濒临灭种的国家级保护动物,聚集在人类经常出没的市郊?一直以来我认为它们是受到了熊家婆的影响,但现在看来又不太像。
  如果真是受到熊家婆的影响而聚集的话,那又是什么将它们统统杀死的呢?
  迷惑的看着遍地狼尸,我有些黯然,恐怕在凌山附近方圆几百公里之内,是不会再有狼的存在了。
  对这个地区而言,它们已经绝种了。
  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了一阵低沉的吼声。张三警觉的抬起枪,笔直的对着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有一只浑身是血的狼,吼叫着艰难的想要爬起来,它的腿部在不断的发抖,双眼早已经瞎了,身体上原本雪白的毛色夹杂着大量的血迹,大部分皮毛上都遍布着累累的伤痕。那些伤痕再再揭示着,它昨晚曾经历过怎样惨烈的战斗。
  伤口处血肉模糊,但它依然坚强的用四肢,想支撑起自己全身的重量,不管会有多痛苦,彷佛有一股力量,一股骄傲,一股尊严在支撑着它。
  “恐怕,它就是这群狼的狼王了。”我说道。
  张三点点头。林芷颜惊讶的嚷着:“它为什么要站起来?”
  “狼王是很有尊严的生物,它不容许自己死的时候和其它的狼一样,就算死亡也要死得很骄傲吧。”
  我解释道,对这只执着的狼肃然起敬。
  终于,狼王的四肢艰难的支撑起了它的身体,它站立在地上,脚下是满地的狼尸。风呼呼的刮着,吹动了它早已被血液染红的皮毛,突然它长啸了一声,这啸声极为刺耳,不断回荡在树林间,然后它就这么站着,再也没有动弹。
  “它死了。”我轻轻叹了口气:“我们把它埋了吧。”
  面对这么有骨气的狼王,恐怕大多数人都会自愧不如吧。至少我不想它就这么曝尸荒野,被其它野兽吃掉。
  在空地边缘处挖出一个两米长的坑洞,我和张三将狼王的尸体抬了起来。刚一抬起,张三就惊讶的叫道:“奇怪,这是什么?”
  我低头一看,只见狼王的身体下,压着一只接近两米的树枝一般的爪子。那个爪子我从来没有见过,甚至联想不出拥有那只爪子的生物究竟是什么。
  爪子长达一米八,外皮上遍布这灰白色的毛,那些毛都很粗糙扎手,如同倒刺一般,一不小心就会扎进皮肤里。
  爪子有五根指头,大拇指的位置比人类的手低了不少,大约在脉搏处的地方。
  整个手掌都泛出一种狰狞的感觉,彷佛能够撕碎一切物体。
  爪子干巴巴的,细长尖锐,指甲极长。长着这个爪子的怪物,至少高达三米以上,让我不禁想起了在四0二号房间做的那个梦,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林芷颜看到后也是脸色一变,她面露异样,似乎想到了什么。
  “小夜,这个爪子除了大一号以外,和发生在那四十九起凶杀案中凶器的模样十分吻合。”她掏出掌上型计算机,调出凶杀案现场的图片比对着。
  “还有,发生在凌山山坡上,因为赏月被杀的五个年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伤痕,当时市民纷纷以为他们是被熊杀死的。我看,真正的凶手就是拥有眼前这只手臂的怪物。难道那些凶杀案和儿童尸体失踪事件,并不是人为的?”
  “肯定是人为的。”我摇摇头,“这只手臂或许就是熊家婆这种生物的右手,在昨晚和狼群厮杀时,被狼王拼死给咬了下来。恐怕那个邪教组织已经多多少少能够用到熊家婆的力量了!”
  脑子里逐渐开始将整个事件勾勒了出来,就如同从前猜测的那样,熊家婆果然是存在的,眼前的手臂就能作证。只是不知道那个邪教组织是豢养了一些熊家婆,还是熊家婆本身就拥有着一些超自然的力量。
  从以前的文献数据上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熊家婆这种生物的名字,不论在人类的世界里怎么流传、怎么变化,其基本的描述也是一致的。它是个怪物,千变万化,有神秘的力量,而且永远不死。
  它喜欢吃小孩子的手指脚趾以及心脏,更喜欢吃未成形的胎儿。这个怪物,从洪荒时代就已经出来了,它一直都在人类社会中潜伏着,虽然从千年以前就不知为何,再也没人见过它的样子,但古文献以及民间故事流传了下来。
  那个邪教,恐怕就是想利用它达成某种目的。但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非要用上熊家婆呢?这生物嗜血、残忍、而且恐怕也不受任何人控制。他们使用了大量的客家巫术,为的是什么?难道他们就不怕被反噬吗?
  看来要尽快赶到老男人给的坐标位置,希望那里有解答一切疑惑的答案吧。
  我们三人加快了爬山的速度,越是朝着山里走,越是能感到一种怪异的气氛。
  那气氛很古怪,彷佛如同实质一般弥漫在心底深处,让人止不住的心底发悚。
  终于进入了凌山的内圈。我们越发的感到奇怪。
  根据资料,凌山内圈是鸟类的乐园,常年栖息在这里的鸟类达到两百一十八种,甚至还有白冠长尾雉等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但我们一路上却看不到任何的鸟类,或者其它动物,就连虫鸣都完全没听到。
  虽然现在还没有开春,气候也有些异常,但是,树林里完全没动物找食的情况,也不应该出现才对。
  凌山内圈又称雾山,海拔一千九百米,距离凌山市六十九公里,不远处就是凌山主峰狼崖。雾山的山势雄伟、云雾缭绕、森林茂密、古代时因有大量道家在此修行而得名。
  剧烈的造山运动,使雾山在经历海洋到陆地到海洋再到陆地的几次变迁后,自凌山山脉脱颖而出,主峰周围山高谷深,地形地貌奇特。
  由于交通不顺畅,古道教并没有在此地留下多少遗迹,建造为开放区的事宜,恐怕也是不知道哪年才能够搞定。
  老男人给出的坐标就在狼崖下,按照现在的前进速度,恐怕要临近傍晚才能到。
  越是向前走,气氛越压抑的严重,老是觉得彷佛背后有一双眼睛在一眨不眨的监视着我们。顶着这种诡异的压力走了许久,突然有一些奇怪的树木从树林里露了出来。
  说它们奇怪并不是没有理由。
  这些树被人用刀砍去了所有的枝桠,只剩下主干光秃秃的露在外边。每个主干相同的位置都被钉上了一个口袋,里边胀鼓鼓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我仔细数了数,那种树一共有四十九棵。顿时,一种不好的预感窜入了心头。
  “这又是些什么?”几天来层出不穷、怪异莫名的东西见了不少,林芷颜都有些审美疲劳了。她软软的问,似乎并不想知道。
  “是魂树。”我看着那些树,解释道:“在人类传统的认识观念中,人是由肉体和魂魄两部分组成的,它们互相统一、协调,共同构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人。但魂魄有时也会由于某种原因而游离人体,因此需要进行叫魂和招魂,使游离的魂魄重新返回人身。招魂用在活着的生物身上,而死掉的,就会用到魂树了。”
  “魂树?那挂着的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里边的东西恐怕你不太想知道。”我淡淡的笑了笑,脸色有些难看,走过去用刀将其中一个麻布口袋划开,一大堆花花白白的东西“哗啦”一声全部倒了出来,顿时,空气中弥漫开一种腐烂的恶臭味。
  林芷颜和张三只看了一眼,就各自倒抽了一口冷气。
  “内脏!”他俩异口同声的喊了出来。
  “不错,是内脏。”我蹲下身用刀将那些内脏挑了一点起来,臭味很浓,不知道已经放了多久。
  “这些都是人类的内脏?”林芷颜凑到跟前看了看,不确定的问。
  “恐怕全都是那些失踪的孩子的。”我深深吸了口气。
  “太残忍了,这些人究竟想干什么!”她咬牙切齿的说。
  “干他们想干的事情。”我耸耸肩膀,“把这些麻袋全部埋进土里安葬吧,我们也只能为他们做这些事情了。”
  将所有的内脏都丢入坑里埋葬好,我们继续前进。傍晚五点十五分的时候,终于到了杨俊飞给出的坐标处。

第十三章 复活
  那个地方一反常态,不远处都还是黑土地,但走进这块地方就变成了黄土,这异常的地方大约有方圆二十多米,上边没有生长什么高大的植物,有的只是些稀稀落落的灌木和要死不活的棺材草。一目了然,便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了。
  “什么也没有。”林芷颜有些失望。
  我不动声色的仔细打量着周围。附近有个地方的棺材草有被压过的痕迹,虽然有人细心掩饰过,但有经验的人已然能看出来。
  我走过去,拨开那一丛有点异常的棺材草,顿时一个洞口展露出来。那个洞口很小,只能容一个体型不太高大的人通过,而且一靠近就能感到刺骨的寒冷。
  “进去看看。”我望着黑漆漆的山洞入口,挥动手臂。
  “我在前边探路,你们后边小心跟着。”张三掏出冲锋枪,小心翼翼的侧身走了进去。
  穿过那个不大的洞口,我们猛地眼前一闪,视线顿时豁然开朗起来。洞的里边赫然是个很大的空间,透气和光线都很充足,靠墙还放着几口棺材。
  最中央的棺材已经被人打开了,露出了盛着一具早已经化为白骨的人类尸体。
  就在那具骨头白森森的右手骨中,紧紧的握着一块石头,和一封信。
  这两样东西明显是硬塞进去的,而且从上边的灰尘看来,并没有放多久,很符合老男人消失的时段。
  这也太恶搞了吧。我说不出自己现在的心情,但却有一种想要狠狠揍他一顿的冲动。
  将信拆开,我们三人看了起来。里边只写了一张信纸,用欠揍的语气告诉了我们许多有用的信息。
  咳咳,各位好,小夜,芷颜,这个,哈哈,今天天气很不错。大概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消失有一段时间了吧。
  没办法,我遇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是谁我现在不能说,不过,小夜你一定认识,而且不陌生。为了牵制那个人的势力,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处理拜熊家婆教的事情。
  对了,你们现在追查的应该是这个邪教组织。拜熊家婆教是我替他们取的名字,他们自称复神教,他们,想将一头洪荒时代便已经生存下来的怪物复活。
  那头怪物现在叫熊家婆、虎姑婆、狼外婆等许多名字,不过它在古代被称为麻胡,是一种有特殊能力的怪物,据说吃了它的心脏,就能获得永生。
  这怪物早在一千多年前就被某个封印封了起来,那个封印的具体原理不明,不过根据我的调查,和对古文献的比对,得知千年难遇的赤月就是开启封印的引子,而要将它的封印彻底破坏,还需要七七四十九个充满憎恨、恐惧的幼童。
  这头怪物在复活前夕,天将会出现异相,例如凭空闪电,长出怪异的植物等等。当你们发现有这种状况时,千万要小心,那说明熊家婆已经在逐渐醒来。
  我的时间不多了,你们千万要小心复神教。留给你们的石头是一个关键物品,它中间还缺了另一个关键物品,只要少了这两样东西,邪教是不可能让怪物复活的。你们要保护好它!
  能帮助你们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保重。
  希望还能活着见到你们。
  看完这封信,我们三人久久没有言语。许久林芷颜才轻声道:“看来社长真的遇到大麻烦了。”
  “恐怕是,难得这信里边他能用正经的语气。”我缓慢的说。
  她犹豫着:“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东西已经拿到了,回加拿大吗?”
  “也行,如果真的如同老男人说的那样,没有关键物品,仪式就不可能成功,而且我们也猜测不到那个熊家婆,究竟会造成多大的灾难。对比所有得失,我更偏向于躲起来,让所有人都找不到,直到完全确定仪式已经失败为止。”我看向手中的这块石头。
  这块石头呈现椭圆形,上边刻着古朴的文字,有些类似道家的符箓。
  中央偏上的地方还有一个白圈,圈内用线条组合有序的图案,构成一只像熊又像狼的生物,它弓着细长,充满爆发力的脊背,爪子向外伸出,似乎想要撕裂什么。结合最近的经历,总会让人联想到熊家婆这怪物。
  石头中央偏下的地方,还有一个直径七厘米左右的圆孔,似乎需要镶嵌什么东西进去。
  我“咦”了一声,这圆孔越看越觉得熟悉,彷佛自己在哪里见过,我仔细在包包里搜索了一番,最后将那面在遇到甜甜时,莫名其妙得到的凤凰牡丹镜镶了进去。居然刚刚好,镜子一进入石头里就被完整的卡住,浑然变成了一个整体。
  林芷颜和张三全都叹为观止。我却极为郁闷,两样关键物品都被我鬼使神差的得到了,如果不快点找个隐密的地方躲起来,被邪教打了个正着,我才是丢脸丢到家,不被老男人给活活笑死才怪。
  “走,找个地方躲。”我简洁明了的说着就朝山洞外走。
  刚要走出洞外,就听到张三惊讶的喊了一声:“小夜,这里居然还有个洞口。”
  只见这个山洞的隐密处果然隐藏着一个洞口,很难令人发觉到。地上有许多因为倒塌而留下的痕迹,恐怕这处山洞就是因为几百几千年前的一次地震而产生的吧。
  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惊讶的地方,毕竟别有洞天这种小事情在普通人的常识里,早就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但是如果这洞稍微有些特别之处呢?
  有趣的是,这个山洞中的山洞就有点特别。
  我回头一看就发现了异常的地方。这洞口蜿蜒曲折,不知道有多深,由于外边的山洞并不密封,洞壁上会有大量的缝隙透入光线,所以在山洞里采光极好。
  但是这个内洞却十分的怪异,光线投射进去,就如同被吞入了肚子里一般,不多远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以至于令人看不清楚里边的景象。
  而且洞里还不断在向外冒刺骨的寒意,令人浑身发冷,诡异莫名。
  林芷颜走到洞口附近,还没向里边看,就打了个冷颤,“这个洞是怎么回事?好邪气!”
  张三稍微打量着那个山洞,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许久才道:“我进去看看。”
  “别进去,这个洞恐怕有些古怪!”我皱起眉头。这个内洞从我看到的第一眼,就产生了一种极为不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糟糕,不是个好兆头。
  “没关系,只进去看一眼,我也有点好奇。”林芷颜似乎对这个山洞也产生莫名其妙的兴趣。
  内心深处,我也十分好奇,彷佛里边有着什么东西在呼唤着自己。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说不出来,但从林芷颜和张三的眼中,我看到了和我同样的想法。
  我们似乎都想进去,虽然不知为什么想进去,但就是很想,好像其中有我们早已经等待已久的东西。
  控制不住内心的好奇,我们三人惊人一致的决定进去探个究竟,虽然理智一直都在提醒自己,现在最好找个地方躲起来,里边很危险,千万不能进去。
  但,我们终究还是进去了。
  刚一进洞口,就感觉浑身发冷,洞里又阴寒又潮湿,那股怪异的寒气迎面吹来,就像不用碰到肉一样,直接就冲入了骨髓里,冻的人不由自主猛拉外衣。我们三人咬紧牙关,缓缓向前走着。
  手中的电筒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干扰,如同寒风中摇烁不定的蜡烛,随时都会熄灭似的,光芒被周围的洞壁吸收了进去,只剩下极为黯淡的一束,还在散发着幽幽的微弱光芒。
  洞很幽深,很窄,只能容一个人勉强通过,而且突如其来的转折点也比较多,但还好的是,来来去去也就只有一条通道,不容易迷路。
  越往里边走空气越是寒冷。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其余人的轻微呼吸,但是我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似的。
  不但如此,还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死死的压在心脏上,似乎再向前走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绝路。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眼前一空,居然有个空旷的山洞露了出来,这个洞不知道有多大,手中强力电筒的光也不能把大概照出来。
  我们走进去,只感觉身体一暖和,通道里刺骨的寒冷,居然在这地方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手电筒的光芒也恢复了正常状态。
  我用手电筒向四周照去,只见周围空荡荡的,洞壁光滑,似乎有人工打磨过的痕迹。
  “好奇怪的地方。”林芷颜和张三到处望着。
  “不对,总感觉这里透着邪气,不是一般的古怪。”
  我的声音低沉下来,脑袋也稍微清醒了,“你们看,洞壁上到处都有抛光的痕迹,而且最奇怪的是,这里的温度也和外边差不多暖和。按理说这鬼地方幽深终年见不到阳光,会阴冷无比才对,何况通道那处也出奇的冷。肯定有不对劲的地方。”
  “总之进来了,往前走看看。”张三示意大家将枪准备好,然后向前走去。
  没走多久,就听到林芷颜惊恐的大叫了一声。她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手直愣愣的指向不远处。
  我们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顿时也惊呆了。
  只见前方十米远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扔着许多骨架,人的骨架。那些不知道几千年前遗留下来的骨架,有着令人恐惧的数量。
  一堆一堆的人类骨架,就那样摆着千奇百怪的姿势倒在地上,在手电筒的光芒里,泛出白森森的幽幽颜色,触目惊心。
  我打了个寒颤,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蹲下身体查看了几具就近的人骨。这些骨头还算保存良好,估计已经死了上千年的岁月,手上拿着的古旧兵刃应该是唐朝初期的,已经锈迹斑驳了,他们身上都没有明显的伤痕。
  我又看了几具,也是差不多的状态。估计这里死掉的上千人都是一个样。
  没有明显的伤痕,但那些人临死前,却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兵器,似乎如临大敌的样子。但是他们居然都没有受伤。奇怪,这里的上千人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我紧张了起来,一再叮嘱张三和林芷颜小心一点。虽然时间隔了千年,就算威胁他们的东西也应该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消失殆尽了。
  不过谁又知道呢?在这陌生的环境中,小心能驶万年船。
  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眼前出现了一些古怪的建筑群。
  那是一个古旧的船形砖室墓群,大约有二十多个左右。
  所有墓葬都是青石砖头雕刻成的,和地下的岩石融为了一体。仔细看了看,应该是工匠将整个青石墓葬,全都埋进了岩石里,不知道镶入有多深。
  这个形制酷似小船的墓葬呈南北方向有序排列,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些多数为单人单室,也有一些是双人合葬,规格也几乎都一样。全都长二到三丈、高一点丈、南端宽五尺、北端宽九尺、腰部也有七尺开外。
  这些墓葬砌筑形式确实基本相似,墓底至二到三层砖高时便开始向内收,上收至两侧墓壁相距约一尺快要合拢时,在宽缝中用半截砖头斜插其间镶实,加上墓口三角形的封砖,使这类墓葬犹如一只倒扣在地的小船。
  我们用力掀开就近的几个墓室,只见随葬品除了墓主人随身所系腰带上的铜扣件外,一座墓中仅有一两件随葬器物,如细颈陶瓶、铜镜、三彩钵和一些铜钱等。
  但怪异的是,每个墓里都全都看不到墓主人的尸骨。
  古怪,实在太古怪了,有墓葬群,却没有尸骨,难道是衣冠冢?但我们也并没有发现坟墓里出现衣服的残片。
  “这个东西,我好像在哪个文献里看到过。”我托着下巴努力搜索着记忆,许久,才惊讶的大喊了一声:“看这个排列方式,好像是“千魔罗天冢”!”
  “千魔罗天冢?”林芷颜一脸不解的望着我,“什么玩意儿?很厉害?”
  “不清楚。”我摇头,“只从《山海经》中看到过,据说这玩意儿一般都不会只封印一个妖怪,通常都是逢九数封印,这个墓群排列了二十九座,恐怕就封印了二十九个妖怪,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最厉害。”
  “不过看起来神话传说都是假的,至少我们敲开了好几个墓穴,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过一个。”林芷颜耸耸肩膀。
  “废话,传说毕竟只是传说而已。”我瞪了她一眼。
  不知为何,自从进入这个所谓的千魔罗天冢以后,心底就一直很不舒服,彷佛有种不祥的预感一直盘旋在心里,久久不散。
  张三一直在观察着周围的响动,突然,他指着我的背,瞪大眼睛,惊讶的喊了一声:“小夜,你的背包……”
  “怎么了?”我正想将背包取下来看个究竟,猛地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背上传来,将我掀翻在了地上。
  我诧异的爬起身,只见背包猛地被里边的什么穿透了,是那块老男人留给我们的石头。
  那石头硬生生的穿透登山包,从包里飞出来,然后迅速的向前方飞去,像是那里有某个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它。我们眼睁睁的看它飞向千魔罗天冢最中央的墓穴上空,终于我省悟了过来,大声吼叫着:“射击,快打碎那面镜子!”
  张三反应很快,抬手就射出了一梭子子弹。但已经晚了,石头飞入了墓穴中,突然山洞里一阵地动山摇,然后传来了某种动物尖锐刺耳的嘶吼声。
  中央墓穴猛地爆炸开来,从里边探出一只身高九米,长的既像熊又像狼的生物。它的眼睛泛着血红色的光芒,狰狞的一边吼叫着,一边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们,像是在看美味可口的食物。
  “快逃!”我回手就向那怪物射了几枪,一边不断射击一边向后退。
  子弹打在它的身体上,只是溅起一串串的火花,虽然不能让它受伤,却会令它很困扰。它怒吼着向我们扑了过来。
  “跑,快跑,不要回头!”张三拼命的射击,跟着我们,拼命的向来时候的那洞口跑。
  彷佛那天在四0二号房的梦境,在现实中重现了。
  那怪物就追的很快,它张着狰狞的大嘴、龇着锋利的牙齿,不断的向下滴着口水,它那双又长又干瘪的爪子泛着锋利的寒意。近了,已经离那个洞口很近了,但我们跑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所有人顿时如同被雷电击中似的,呆在了原地。
  不知什么时候,入口居然唐突的消失了。现在的山洞就如同在山里掏空的密室一般,我们没有出口,只能不断被那怪物追杀,然后被它吃进肚子里。
  一丝绝望的感觉弥漫在三人之间。
  “不管了,继续逃。总能找到出口的!”我斩钉截铁的继续向那怪物射击,减缓它的速度。
  “还逃什么,我们死定了,完蛋了。”
  绝境中,林芷颜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大笑:“真可笑,本美女还没有嫁人呢。怎么就这么死掉了,还会死在那么丑陋的生物嘴里。”
  张三的感情没有太大的波动,更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是跟着我使劲射击,直到弹药用尽,“没子弹了。”他打完最后一发子弹,微微一笑,洒脱的将枪扔到了一旁,然后张开双手,闭上了双眼,叹口气:“我努力过了,这样死掉也不错。”
  这两个家伙!我也将最后一颗子弹打了出去,苦笑着抽出了身上的砍刀。
  熊家婆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甚至能闻到从它身上传来的恶臭味道。
  看来,这次真的要死掉了。
  稍微,还是有点不甘心。
  就在我们三人以为必死的那一刻,突然洞顶传来一阵剧烈的响声。
  头上的洞顶猛地塌陷,露出了一个巨大的洞口,随着洞口的出现,还有一个东西呼啸着打在了熊家婆的身上,发生了剧烈的爆炸。那怪物被气流掀倒在了地上,晃了晃晕沉沉的头部,居然毫发无伤的又站了起来。
  新开出的洞口处,老男人杨俊飞扛着单肩火箭筒,冲我们露出欠揍的开心笑容,他身后有大量穿着军服的军人,拿着各种武器牢牢的对准了熊家婆。
  妈的,得救了,没死成。
  “开火。”杨俊飞大喊一声,所有人同时扣动了扳机……

尾声
  我又回到了自己在德国的租屋里,喝着咖啡,坚决的享受着阳光和假期。濒临死亡的经历,可是很少有人能够体会的到的,这一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这么强烈。
  不过事情,总算是告一个段落了。
  熊家婆最后还是死了,不过不是用现代武器杀死的,没有武器能够杀掉它,我估计,就算核弹都不行。最终我们敲碎了从我的背包里,飞进中央墓葬的那块石头,它才被重新封印了起来。
  至今,我都还不明白,熊家婆这种生物究竟有没有智慧,又或者,吃了它的心脏是否会长生不老,为什么我和林芷颜会遇到甜甜,会得到那块凤凰牡丹镜,难道都是那怪物的安排?难道它看透了我们会自个儿将两个关键物品凑齐,送到它的眼皮子底下?
  不过,这些已经无法考证了。
  关于老男人杨俊飞的失踪,他并没有告诉我们原因,以及需要牵制哪方面的势力。就他说,他能够救到我们纯属偶然,原本他协助军方抓捕复神教的所有相关人等,而复神教的老巢居然就在千魔罗天冢的顶端。
  他在上边隐约听到一些枪声以及怪异的叫声,内心很不安。不过正因为他的那一丝不安救了我们。
  “这充分证明了,第六感不是女人的专利,其实男人也有,而且还很灵。”这是他事后的欠揍言论。
  张三,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们被救出去后,他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跟老男人提起他,只是引得杨俊飞一阵茫然。
  “我不认识他。”他斩钉截铁的说:“我还以为他是你的朋友。”
  林芷颜立刻撇嘴做出刻薄的样子:“我早就说他有问题了,看吧,他果然不是个好人!”
  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知道,对我们而言,他不是个坏人。
  他并没有骗我们什么,也没有害过我们。对他,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
  说不定他在帮我们的同时,也在帮他自己吧。
  有一种预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肯定还会相遇的。
  至于被杨俊飞牵制住的那股势力,虽然他死都不肯告诉我,但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一番猜测。那个势力肯定是和袭击林芷颜的人是一伙的,而且,答案只有一个。
  一个拼命追求永生的方法的人。一个永远不会老,不会死的人。
  陆平!
  ——《熊家婆》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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